乡镇森林防火制度

2024-06-20

乡镇森林防火制度(精选11篇)

1.乡镇森林防火制度 篇一

时至清明,扫墓祭祀活动不断增多,烧纸、焚香等传统祭祀活动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为了确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我乡各部门联合林业工作站未雨绸缪,多措并举做好清明期间的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清明期间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了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乡护林防火工作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每天安排护林人员进驻所包村值班巡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筑牢护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落实责任。清明节期间要全乡值班机关干部坚守工作岗位,克服麻痹思想,严把林地、山头、坟头、路口,不断进行巡逻检查,杜绝一切火种进山进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上坟烧香烧纸等火种、火源,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措施,严格加以管制,专人看护,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把护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三是强化宣传。在清明节期间,我乡积极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倡导鼓励通过鲜花、音像等文明环保的形式低碳祭扫,把护林防火工作作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长期坚持落实好,使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乡镇森林防火制度 篇二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森林防火,对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 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当前, 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 分析森林防火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 进一步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 对切实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1.1 组织管理难

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 分山到户, 自主经营, 森林防火工作由过去集体行为变成千家万户分散的个体行为, 基层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村级森林防火组织弱化, 甚至瘫痪, 处于无组织、无“政府”的状态, 各自为阵, 管理工作无从谈起。三是部分村民防火意识淡漠。集体林全面私有化后, 发生森林火灾时, 只要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 部分村民不愿意向有关部门报告更不愿意上山救火, 甚至会谈条件、讲价钱, 而单靠专业队伍救火难度较大, 往往会错过最佳扑救时机, 以致小火酿成大灾。

1.2 扑救组织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 一方面林业经营主体由集体经营为主转变为以个体经营为主, 呈现出分散化、多元化的特点。另一方面, 近年来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扶贫移民、生态移民及小城镇建设后, 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 留守农村主要是妇女儿童和年老体弱的劳动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扑火力量薄弱, 容易出现男女老少一齐上, 安全隐患加大。

1.3 火源管控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 农民积极从事林下种养业, 进入林区旅游、开矿、采石、采摘林副产品的人员急剧增多, 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将出现点多、面广、难于管理的局面。加之传统的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习惯很难从根本上转变, 拜坟祭祖、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习俗难以禁止, 人为火源防不胜防。再之, 近几年来封山育林、封山禁牧后, 植被恢复较快, 林下灌草茂密, 地表可燃物增加, 火险隐患增多, 进一步增加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压力。

1.4 协调管理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 林权结构分散化, 经营形式多样化, 尤其是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巡山护林难、火源管控难、设施建设难、扑救组织难、资金投入难等问题, 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 森林火灾将成为影响农民切身利益最突出的自然灾害。

1.5 经费投入难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森林防火经费主要由各级政府投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 由于短期内无直接经济效益, 加之资金本身不足和思想上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淡漠, 农民对森林防火不重视、不投入, 也没有专业灭火工具, 形成政府、农民相互指望, 谁也不投入或投入满足不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这样, 带来的后果就是防火经费严重不足, 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滞后, 不能满足预防和扑救较大火灾的需要, 对火灾应急处置极为不利, 无法及时有效扑灭森林火灾。

1.6 损失理赔难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就涉及到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森林火灾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无直接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无赔偿能力的由肇事单位赔偿或由政府出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 如因某种原因农民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 很容易发生纠纷, 甚至演化成恶性事件, 产生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

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的对策

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各地重点要做好强化责任落实、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火灾防控等工作, 积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新机制。

2.1 在责任落实方面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健全森林防火工作奖励制度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林业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 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对有过错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包片领导与辖区领导负同样的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奖励机制,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2.2 在经费保障方面

一是坚持各级政府在预算内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 并积极探索财政对农民防火经费补助机制, 补助资金与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成效相挂钩, 调动广大农民防 (扑) 火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森林防火保险制度。将森林火灾保险列入农业保险范围, 并给予减收保费、降低费率、政府补贴等扶持政策, 各级财政和农户都要筹集经费, 逐步实行森林火灾保险的投入保障新机制, 降低广大农民的经营风险, 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设立基层森林防火专项资金,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防火投入机制, 支持基层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扑救能力。四是有计划地进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质量监管, 严格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有计划地结合林木抚育、低产林改造进行防火林带建设;大力提倡农民在浅山区营造耐火、有经济效益的树种, 如山桃、山杏等。

2.3 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以县建队、分散养兵、集中使用”的原则, 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同时, 加强重点区域和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在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基础上, 重点建设机动队伍。重点林区乡镇要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按要求配置人员和必要的扑火机具, 实行定岗不定人, 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建立村与村、户与户等多级联动制度。按照村组设置、片区设置、乡镇组合设置、家庭亲缘组合设置及个体营林大户组合设置的形式, 形成群防群治的合力, 可以有效地解决林权到户后一家一户防火力量单薄、扑火风险高的问题。

三是进行全方位培训。在坚持分级培训的基础上, 重点把培训工作放在村、户, 使群众人人知道应该怎么样防火、怎么样扑火, 给当地培养一支长久的扑火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协会, 乡镇政府每年应从本级财政列支一定数额的培训志愿者经费, 提高志愿者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知识与技能。林业部门要提供优惠政策, 比如在年度林木抚育限额中倾斜志愿者, 起到激励机制和补助费用的作用。

2.4 在火源管控方面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内容要包含防 (扑) 火各个方面, 特别强调发生林火后的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同时要强化科学防火、安全扑火宣传教育。二是突出重点, 加强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以及人员活动密集地方加大巡查力度, 从源头上杜绝森林防火的隐患。三是切实加强野外火源控制和管理, 真正做到野外非法用火有人查、违章有人罚、构成犯罪坚决抓, 做到深山区浅山区一齐抓、家火山火一起防, 抓山区带浅山区, 抓浅山区促山区。四是堵疏结合, 消除隐患。要积极和有关部门配合, 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等农业新技术。对山边、田边、路边、村边等地杂草及易燃物, 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地处置, 消除火灾隐患。

3 积极探索森林防火新机制

3.1 转变政府部门职能

林业主管部门应着重从3个方面转变职能:一是由现在的全面管理转为重点防范。当前, 森林防火的管理是一种比较细、面面俱到的管理方式, 虽然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但效果一直不明显, 一旦发生火情, 很难做到及时、有效扑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 防火工作重心应转移到对国有林的重点防范上。二是由现在的全面深入转为重点引导和指导。应把精力放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 加强防火技术的培训指导。三是由政府直接投入转为有偿扶持。每年各级政府都要按比例投入一定经费, 把现行的政府无偿投入转变为有偿扶持。有偿扶持的对象应是林权所有者。这样做, 一是可以奖勤罚懒, 二是可以促进造管并重。

3.2 引入森林火灾保险机制

要尽快引入森林火灾保险机制,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出。同时, 应将有限经费的有偿投入, 即一是政府投入部分用于无偿奖励, 另一部分用于有偿扶持, 有偿扶持的办法是可以收取与银行同期利息的周转金;二是林权所有者投入部分;三是通过林业部门与保险机构配合由业主出资参与森林保险, 一旦发生意外, 则由保险机构负责理赔。

3.3 进一步强化对乡规民约监督、执行力度

3.乡镇森林防火制度 篇三

而今,乡镇作为县之所辖,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则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

早在1954年宪法,就确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其职权和活动方式。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地方组织法,重新明确了其法律地位。2007年,全国县乡同步换届,乡镇人大届期由三年变为五年……在这样届届相继、与时俱进的发展脉络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功绩卓著。

当改革步入深水区、度过深水区之时,党的十八大提纲挈领性地指引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这样的政治框架内,乡镇人大工作如何由会中向会外延伸,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是为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工作的科学命题。

正确认识是科学践行的先导。全国13亿人口,乡镇约9亿;近300万五级代表中,乡镇级占到大半。广大农民对于民主与法制的体味与渴求是最为直观的。这并非源于理论上的认知,也不是看你宣传得怎样,而是来自于对社会和生活的察验,看他的代言人是不是真正代表自身权益。因此,乡镇人大工作不是务虚,而是更加务实;不是被动,而是更加进取;不是“二线”,而是更加前沿。

程序也是实体价值的保证。乡镇人大工作无论从形式到实质,还是从方法到内容,都必须依法规范会议程序。会前认真准备:提前通知会期,列好会务计划,将材料提前印发代表;组织代表围绕议题进行“三查(察)”……会中发扬民主:保证必要的会期,切莫“半天会,两餐饭,听完报告会就散”;达到法定人数,议程必须经与会全体代表讨论通过;充分尊重代表意愿;提高会议开放度,组织选民旁听,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会后督办实效:对于会议的决议、决定,要广泛宣传其公信力;对于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力戒重答复轻落实……

监察重点,督促到位。监督的内容应本着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宜精不宜多,让结果“掷地有声”、切实解决问题。要寓监督于支持中,根据党委工作大局督促政府依法行政;要围绕农民普遍关心、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义务教育、土地流转、合作医疗、重大项目、基础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这为重大事项权的有效行使,注入了新能量、新活力。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今天,乡镇人大既要理顺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关系,也要厘清哪些重大事项必须要经乡镇人大决定,哪些只需要听取情况汇报,令制度设计的权力有效动用。

生命在于运动,代表在于“活动”。代表工作是乡镇人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应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建立代表学习、联系选民、专题调研、履职公开、履职档案、小组活动、“三查(察)”、述职等项制度。

最基层,最直接,最广泛,是乡镇人大工作最为突出的特点。姑且用“上善若水”一词来比喻占我国总人口70%以上的广大农民,那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至此,谓之“乡镇治则国治”,亦无不可。

4.乡镇森林防火演练简报 篇四

镇林业股工作人员通过与群众座谈交流,向群众讲解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火灾的真实案例、防火的重要性等内容,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防火和安全用火意识、进一步筑牢辖区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设置哨岗,密切关注防火动向。在秋季重点防火期内,在辖区重点地段设置防火检查点,并确定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护林员落实每天巡山制度,以便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5.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自查报告 篇五

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自查报告

镇认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此报告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镇严格按照“五落实”及“五个百分百”制度要求,截至5月31日止,镇森林防火工作基本结束,根据隆森指传〔〕82号电报精神,结合镇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以及林业站与区林业局签订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相关要求,镇认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此报告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定责任状。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学校签订责任状21份,与“五种人”签订责任书155份。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基层。

2.建立健全和巩固森林防火指挥所,由镇党委书记王亚非为指挥长,镇长宋嘉栋为副指挥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共计19人的森林防火指挥所。并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在镇林业站,林业站站长赵元东为办公室主任,林业站全体职工为成员,全面负责抓好镇的森林防火工作,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扑火预案,成立扑火应急分队82人,由镇武装部部长霍金龙为队长。在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帮助下,配备了2台对讲机,20把灭火拍,18把镰刀,清明节执勤袖套100套。组建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义务扑火队伍,做到组织、任

务、训练、扑火工具、养队方式“五落实”,切实提高了森林火警火灾的监督和扑救能力,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扑救森林火灾。

3.按《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八条规定,森林火灾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多渠道筹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在镇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了2万元资金,用于森林防火会议、宣传、森林火警、火灾的扑救开支,各村组也筹集和安排了相应的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监督,做到专款专用。

4.加强内业建设。内业建设严格按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种有关记录,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及时准确地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没出现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科学知识。在整个森林防火期内,录制发放宣传磁带19个,户主通知书份,以及粘贴戒严令300份,新制作了2块长期森林防火固定标牌,分布于公路旁和重要卡口;书写标语800余条,广播宣传余次,黑板报宣传80期次,切实做到路旁村口有标语、广播有声音,板报每周有更换,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形成了强大的防火宣传氛围。同时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工作做到“进村、进户、进学校、进林区”。

6.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好森林火情,我镇制定了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提高了森林火警、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效率。根据不同时段适时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

7.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后,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火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准

确,上报及时。8.森林防火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领导带班,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没有出现脱岗、漏岗现象。

二、森林火警火灾情况

镇共发生较大森林火灾3起:①蒿子2?5薄刀山森林火灾;②岩箐3?10马王山森林火灾;③青岗3?10菌子山森林火灾。在这3起火灾扑救过程中,镇人民政府认真按照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组织扑救,无任何人员伤亡情况,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不足之处

1.我镇辖区范围内森林面积较广,森林防火工作难度大。

2.少数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严格;

3.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及时扑灭重特大火灾难度大。

四、今后整改措施

1.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广大

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2.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

6.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篇六

一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狠抓各级防火责任制的落实,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严防死守,有效地遏制了山火发生。全面完成了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均在省控范围以内。一年来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

我县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将其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一是制定政策,狠抓落实。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先后印发了11个关于森林防火的文件,要求上下狠抓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责任,确保无任何纰漏。县政府颁布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更一步明确了森林防火的任务和责任。二是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县政府与20个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乡镇与林区施工单位、煤矿业主、重点林区村社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乡镇对特殊人群、林区坟主严格落实监管和坟主责任并签订责任书,严防玩火、弄火及上坟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3314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防火任务,层层落实森林防火任务和责任,全县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为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我县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抓林区宣传。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县“科技三下乡”宣传活动,全县组织6个宣传工作组,出动宣传车40辆次,组建宣传小分队下乡宣传森林防火6次,发放资料5万余份,共接待群众4万余人,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二是抓学校宣传。全县86所中小学校森林防火进校区、进教材,并且每学期开设1节以上防火课,乡镇与学校联合举办森林防火讲座40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县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六个一”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切实抓好全县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全力抓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全县中小学校师生深刻领会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印发告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使学生成为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县森林防火办人员进入全县重点林区乡镇、国有林场、学校、旅游景点举办森林防火培训20余起。三是抓社会宣传。全县在重点林区、旅游景点定制固定防火牌600个,书写各种墙标、岩标50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与电视台联合制作防火专题新闻8条,实行滚动播放并发布到开江在线进行广泛宣传,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50余次,在“清明节”前夕,播放20余次倡导平安清明、文明祭祀专题片。

三、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推行和完善“两项制度”建设,切实加强防火第一线力量。我县对重点林区村专职巡山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调整充实村级巡山护林人员,全县95个重点林区村、5个旅游景点的131名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在防火紧要期和节假日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天候监测森林火情,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县765个重点林区村社实行了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保证了林火监测到位。二是加强重点时段的火源管理。在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除加强值班外,对一些游人较多的重点林区增派人员,加强巡护。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我县对988名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1585座林内坟墓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四是加强隐患排查及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在森林高火险期,特别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进行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值班看守,巡山员、协管员履职上岗、应急储备准备等方面的情况。在检查中做到了“沉到底、查重点、不遮丑”,坚持深入第一线,到林场、管护点、林区村、施工作业点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保障,应急准备工作到位

县、乡(镇)两级结合实际情况于年初修订了《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及早做好规定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扑火物资保障。为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今年底将购置10万余元的扑火工具,充实各乡镇及旅游景区和国有重点林区的扑火物资储备,并对原有扑火机具进行了检修,保障扑火工作需要。县乡(镇)两级储备了足够的砍刀、斧头、铁铲、灭火拍、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机具,并对现有扑火机具进行了检修,保障扑火工作需要。二是全县24支森林消防中队队员,充实到位,做好备勤应急准备,随时待命赶赴火场。同时,组织森林消防队员开展森林防火技、战术基本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扑火实战能力。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一年来,我们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片区值班负责制、林业局领导轮流带班制和防火办工作人员值班制,坚持做到森林高火险期24小时值班。在“元旦、春节、清明、五

7.乡镇森林防火制度 篇七

一、加强财会机构建设, 夯实会计基本工作

财会机构是开展财务工作的基本配备, 是各单位必须建立的部门之一。因此, 必须加强乡镇财会机构的建设, 为构建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好基础。

(一) 规范机构设置

由于各乡镇之间的自然环境、经济条件、人文教育等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在设置乡镇财政机构时, 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划分为三级乡镇, 建立不同的财政机构。经济发达、财政收支多、地理条件好的乡镇划分为一级乡镇, 在建立财政所统筹乡镇财务工作的同时, 应当设置财政服务大厅, 为公民提供咨询、缴费、查询等便利服务;二级乡镇指的是经济发展中等、财政资金满足政府基本性支出的乡镇, 这类乡镇应当建立财政所, 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建立服务大厅;经济落后、依靠上级补助维持运转的乡镇属于三级乡镇, 它们只需要设置财政所即可, 无需建立财政服务大厅。

(二) 合理配置人员

乡镇财会机构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基本业务开展的要求, 一级乡镇应当配置不少于5人的财会人员, 二级和三级乡镇人员不少于3人。同时, 对于不常发生的单项业务, 财会人员可以一人管理多项, 这样可以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但是会计制度规定不可兼容的岗位除外。另外, 乡镇财会机构必须聘请专职人员, 不得同时担任财会人员和其他部门官员, 不得兼职。

二、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管理是保证资金运作高效率的前提, 是提高财务透明度的有效途径。所以, 必须从内外部加强监督检查, 健全乡镇财政监督机制, 为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提供有效的监督。

(一) 建立内部监督制约

乡镇财政部门设立监督委员会, 部分委员来自于乡镇政府其他部门, 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 同时建立内部监督制度, 明确监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审计。另外, 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 必须做到事前审批、事中检查、事后核实, 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

(二) 加强外部审计力度

实施民主监管, 采用规避原则公开选任乡镇公民担当监督委员会委员, 监管乡镇财政的运作过程, 加强公开监管的力度。县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进行审计, 县审计部门、税收部门、监察部门可以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检查,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作。

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制度指导约束

改革和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收付, 就必须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通过制度提高约束力, 保证乡镇财务管理的有效运作, 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一)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 科学预测财政收入和支出, 优化财政收支结构, 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预算, 细化乡镇财政预算编制, 预算科目细化到项级;采用零基预算方法, 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 以零为基点合理预测支出, 基本财政支出预算采取定额定量的方法;在财政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执行过程中, 引入公开监督, 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审核的公开性和预算执行的严格性。

(二) 建立财务审批授权

切实贯彻“职务不相容”的会计制度要求, 建立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合理设置财务岗位, 建立岗位责任制, 明确财会人员的职责, 出纳和会计不得兼任, 预算编制和审核不得兼任, 这样的岗位设置不仅有利于财会人员的专注工作, 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行为的产生。建立财政收支审批制度, 乡镇政府日常支出必须经过财务主管人、经办人、出纳的层层审批, 不得未通过审批随意支付, 数额较大的财政支出还必须征得县财政部门、乡镇政府主管、监督委员会的审查批准;财政收入也必须经过会计、出纳、财务主管人的核查后, 才能登记入账、检查入库。

四、建立财务信息系统, 加大信息建设力度

财务信息系统是乡镇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乡镇财政部门管理财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必须建立乡镇财务信息系统, 提高信息化程度, 为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提供信息共享平台。

(一) 强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各乡镇的经济情况, 购置价位、型号、数量合适的硬件设备, 加强对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定期清理和维修硬件设备, 保证硬件设备的有效运作, 为乡镇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一个硬件基础。结合乡镇财政收支业务的内容、频率、金额等, 配备相应的软件设施, 原则上乡镇共享上一级财政部门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信息系统, 如果确有条件, 可以单独部署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信息系统。同时, 要加强软件设备的日常保护和清理, 安装杀毒软件, 防止病毒入侵造成信息丢失, 甚至系统崩溃。

(二) 提高财会人员的技术能力

对乡镇财会人员进行信息化业务培训, 提高财会人员对金蝶、用友等会计软件的熟悉程度, 培训其对乡镇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信息系统的认识和使用。乡镇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使得财务管理存在更多的无形的风险, 硬件的破损、病毒的入侵、不当的操作等, 都有可能造成财务信息的丢失, 而且很难找回。因此, 还必须培训财会人员一定的系统维修、电脑保护和正确操作的知识, 以便财会人员更好地开展信息化业务的处理工作。

五、规范代理银行管理, 提高资金收付效率

代理银行的设立使得财政资金由“逐级转”变为“直通车”,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周转率, 必须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部门的代理银行管理, 提高资金的收付效率和运作效益。

(一) 合理选择代理银行

相关制度规定, 乡镇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自主选择代理银行, 这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乡镇财政部门对代理银行的选择权, 同时也带来了难以抉择和寻租行为的问题。乡镇财政部门应当本着安全、方便、高效的原则, 结合自身的物理条件和经济情况, 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法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代理乡镇国库集中收支业务, 并且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代理银行应当设立办理国库集中收支业务的专门窗口, 委派专人负责国库资金的收支工作。

(二) 加强与代理银行的沟通

乡镇财政部门委派专人负责联系代理银行, 根据代理银行的汇款和付款通知单, 及时登记入账, 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 确保账实相符, 如有纰漏, 应当及时与代理银行专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共同解决问题。实时跟踪财政资金的收付情况, 保证资金有效流通, 确保财政资金能够通过第三方收支到达对方或自身账户。

总之, 加强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提高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是保证财政资金高效益的基础和前提, 是推动乡镇财务管理事业发展的重大动力。把改革和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作为立足点, 加强财政机构、信息系统、财务制度、代理银行和监督机制的共同建设, 保证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全面推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机遇。限于作者理论和实务的局限, 所探讨的改革和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建议难免有所偏颇, 希望能够对相关的乡镇财政部门有所帮助。

摘要:乡镇财政是我国财政的最基层, 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有利于提高乡镇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和运作效益, 有利于保证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因此, 推广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是提高国家资金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有效手段, 是全面建立现代化国库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为了改革和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文章从财会机构、监督机制、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信息系统和代理银行五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

参考文献

[1]金桂根.关于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3 (08) .

[2]曲宝清.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J].江苏农村经济, 2011 (12) .

8.乡镇森林防火制度 篇八

【关键词】乡镇财政;“零户统管”;制度

所谓的“零户统管”主要在乡镇财政体系中得到应用,是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以及资金使用加以规范的一种策略,从整体角度分析,“零户统管”的应用不仅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乡镇部门以及单位依法理财,能够起到监督与管理的作用,杜绝各类徇私舞弊与贪污犯罪现象的发生。尤其在2005年我国将农业税取消之后,“零户统管”应用更加广泛,在新形势下对“零户统管”加强探究与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乡镇财政实施“零户统管”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

1.实现对乡政府的宏观调控

从整体角度分析,从单位银行账户取消之后,在管辖之内的单位从各个渠道所获得的资金均需要积极纳入到“零户统管”体系之中,除此之外,这种发展趋势下各个单位对于暂时闲置或者分期支出的资金均需要纳入到“零户统管”的统一账户之中,如此一来则可以为政府统筹管理奠定发展基础,为资金运作提供保障。当然还可以实现资金的“捆绑”,长此久往可以将资金分散所引发的资金困难现象进行解决。

2.促进单位财务活动的有效监督

众所周知,在传统模式下主要采取了“分户多管”的模式,这种模式下不仅单位银行的户头比较多,且收入以及支出的渠道比较多,财政部门并不能对其加以掌握,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各项资金的有效应用。但是从实施“零户统管”一来,不仅将单位银行户头取消,并且还将所有的资金进行全部归纳,这样能够从本质上克服资金分散现象,所有的支出资金均需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在监督资金的同时保证资金使用率得到增大。

3.实现乡镇会计的规范处理

在传统模式下,因为各个单位资金比较分散,并且相关的财务人员素养比较低,导致乡镇财政工作效率比较低,甚至无法满足《会计法》以及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导致会计工作呈现出混乱的局面。而自从实施“零户统管”之后,大多数单位均设置了报账员,并用来对日常资金收支结算业务进行审核,且财务人员的素养得到提高,在报表编制等方面更加规范。这样一方面不仅建立了相对应的财务管理体系,符合《会计法》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能够保证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保证了单位会计核算的质量以及效率。

二、现阶段“零户统管”制度在乡镇财政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

从全局出发分析,在当前乡镇“零户统管”的应用中最为主要的问题便是规章制度的不完善,这种情况会导致各类不良现象的发生,并且主要表现在两点:其一是会出现各种乱收费现象,据笔者调查与分析,有非常多的部门在收取保证金之后并不退换,且各类培训费用等肆意收取,不合法,对乡镇财政而言形成了负面影响。其二是比较严重的现象,即乱支乱补,严重影响了资金的总体使用。

2.财政监督的作用未发挥

在乡镇财政体系中财政监督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且财政监督的主体是各个财政部门,进行监督的作用便是杜绝各类徇私舞弊与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并主要表现在三点:其一是在很大程度上财政监督往往会受到个人意志的支配,尤其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部分单位过分追求个人利益,并没有对财政监督的作用有所认识。举例说明,在按照规定将银行账户取消之后,有的单位没有根据规定要求,自行开设银行账户。其二是财政监督方法比较落后,呈现出单一性,在很多情况下财政监督主要以事后核查为主,并没有实施事中核查与事前核查,缺乏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会将会计科目核算的意义失去,也会超出会计制度的范围,严重制约乡镇财政工作的发展。其三是在财政监督力度方面比较薄弱,很多监督工作比较松散,如果遇到问题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乡镇财政“零户统管”制度的实施策略

1.健全规章制度

在新时期乡镇财政要想得到有序发展,那么则需要积极健全规章制度,并且要做好各项培训与管理工作,要对新出台的各项财务制度以及规定弄懂。另外,对于年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需要实施民主理财小组,采取民主理财,并自觉接受监督与管理,在经过小组以及财政部门审核之后才能进入到统管核算账户。另外,还需要选择有能力的人员作为管理人员,从根本上改变乡镇资金调节器的现象,其中主要的做法是财政所需要向总务室选派会计人员,并且要对单位举债锁定管理,对于在实施“零户统管”以前的债务,则需要采取比例消化的方式,当然还需要进一步发挥财政经济自身的作用,如果旧债还没有还清,那么不得建立新债,如果建立新债,那么则需要采取报告审批制度,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以分析与了解。

2.实现预算编制改革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

现阶段部门预算制度主要解决的问题便是要将预算编制中的“细”与“准”的问题,其中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便是解决财政资金支付环节问题。对于乡镇财政而言,其一需要将财政监督融入到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并且相关的财政部门还需要加强对会计核算中心的应用,要对各个环节的情况有所了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如此一来才能真正提高资金预算的准确性以及全面性。其二,在财政资金进行下拨之后,相关的会计核算中线则需要针对资金的使用环节以及财务管理环节进行监督与管理,尽可能的提高预算约束,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总而言之,要实现预算编制以及财政国库管理的衔接,使其形成合力,提高乡镇财政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蓝文永,林琳. 广西乡镇财政实施“零户统管”制度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2,70:30-32.

[2]. 关注乡镇财政实施“零户统管”中存在的问题[J]. 审计与理财,2004,01:35-36.

[3]李芳. 论荔浦县乡镇实行“零户统管”的难点及对策[J].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S1:71-73+77.

[4]宋福香 ,李立春. 乡镇“零户统管”后的弊端与改进[J]. 当代审计,2003,02:38.

9.乡镇森林防火责任书 篇九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功夫用到“防”字上,把工作落到“实”字上,力争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落实好护林员管理制度,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以明确责任。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广播喇叭、张贴书写森林防火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同时护林员在管护区重要路口、山场等书写标语不少于10幅。在宣传工作中,做到两结合;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向结合。配合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

三、发生火警、火灾要以 “三个第一”的要求,立即向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快速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火警情况。

四、建立护林员巡视制度。要按照县林业局所签订的管护协议要求,要确保“三个重点”,经常在辖区内巡视,森林防火关键时期,要24小时看护、死看死守。劝阻村民文明祭祖,制止村民上坟时燃放烟花炮竹。在辖区巡视时,必须穿着统一的护林标志服。护林员履行职责不力或不能按要求经常在辖区内巡护,擅离职守;或在辖区内发现各种毁林、乱砍滥伐、烧荒等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将按照护林员奖惩制度进行罚款,重则辞退。护林员所辖区内,发生特大毁林案件或特大林木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追究护林员的刑事责任。

五、严格奖惩。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落实护林员岗位责任制。护林员要严格执法。护林过程中严禁出现个人罚款行为;严禁带火种上山。在管护区内,要严禁烧荒行为,每出现一次扣护林员工资 50元;年度内每发生一次火警扣 100元;发生一次火灾 500元;发生一次重大火灾的给予戒勉直至开除。发生两次火灾的,除按规定处以经济处罚外,立即开除。特别是管护区域内,发生火警火灾,护林员没有及时发现,甚至不知道或不及时上报,属严重失职行为,一经发现,坚决辞退。

六、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xx镇xxx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护林员(签字)

10.乡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篇十

XX镇20××年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精心指导下,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宣传、早发动,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现将XX镇20××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根据上级的通知和全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属各办、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森林防火领各村导小组和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社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XX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XX镇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和《XX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成立3支森林火灾应急中分队,共计93人。

二、扩大宣传,提高认识在森林防火期,组织召开由各村(社区)支书、主任、护林员、林业服务中心全体干部和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森林防火宣传培训会议1次,在会上认真传达省、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排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由镇林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由各村(社区)护林员、季节性巡护员和林业服务中心职工参加的森林防火宣传培训会议次,共计人次;派出车辆车次到各村(社区)组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份;召开村(社区)森林防火宣传会议次余人参加;并利用街天宣传次,发放宣传单份,广播宣传次,粘贴标语条,发放和粘贴森林防火戒严令份。

三、落实责任,加强巡护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村、组、林权所有者向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状份,与森林防火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份,村(社区)与各村民小组签订责任状份;村民小组与各林权所有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份;林业站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份。同时各村(社区)的护林员在防火期每天进山巡护次,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森林防火重点区、213国道线、高速公路每天巡护次。

11.对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思考 篇十一

关键词:森林采伐 限额制度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一、限额采伐存在的问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限额采伐制度,在实践中表现出诸多的先天不足。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采伐限额的管理和分配制度与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矛盾日趋明显,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制约营造林生产和林业产业开发的“瓶颈”。那种自上而下的采伐限额编制和下达分配常常与地区森林资源状况、营造林生產需要、林业产业开发需要以及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意愿相脱离,甚至有时大相径庭。集体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是,由国务院、省、市政府逐级下达的采伐限额,最后由县林业局分配给各个乡(镇)。而分配给乡(镇)的采伐限额往往掌握在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手里。由于森林经营者采伐意愿和采伐限额之间的严重不对称性,采伐限额竟至奇货可居,一时间“权力限额”、“人情限额”和“金钱限额”屡禁不止,林区广大群众意见很大。具体问题表现为:

1、采伐限额编制的依据不够精确。科学而准确地编制采伐限额是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首要保证,按照现行采伐的编制程序,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基本依据是基层单位在森林经营方案中提出的合理年伐量(年采伐限额指标),理论上说,各经营单位是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结果提出森林年采伐量的,但是由于森林资源本身的动态性和复杂性,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内在结构都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这种特点决定了基层单位提报的林木面积、蓄积数量的不准确性。同时,有的基层单位由于其经营目标是发展地方经济及维持本单位的生存与发展,不考虑其经营行为对生态效益带来的影响,更多的是倾向于通过多报采伐量来获得经济效益,因此,他们制定并上报的合理年伐量(年采伐限额指标)的科学性、准确性带有很大的人为因素,这就导致许多林木的采伐实际不受限额的控制。

2、超限额采伐现象很难杜绝。本来,森林采伐限额作为国家对森林和林木采伐限定的最大控制指标,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但现实的情况是,虽然国家每年都限定了采伐数额,并且采取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单独下达木材生产计划的双轨管理机制,但是,采伐限额的实际控制,一般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掌握,由于目前对采伐限额的实际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测机制和法律监督,这就使限额采伐的准确与否取决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是否依法行政上。加之不少单位少报多伐现象的存在,以及未经许可的盗伐、滥伐问题仍然突出,使得超限额采伐成为森林采伐中的一个公开秘密。

3、凭证采伐制度的管理力不从心。为了使限额采伐制度得以执行,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还规定了凭证采伐制度,还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权限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由于行政干预和庸俗关系等因素的出现,很难杜绝超限额发证、发人情证、关系证的情况,许多超限额采伐都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有关。而按照规定,进行林木的采伐,林政机构进行伐前作业设计和伐中监督、伐后验收,还要组织对更新面积、树种、质量进行验收,上述规定不能说不详尽、不完善,但是,由于森林面积太大,结构复杂,执行上述关于伐前设计审批、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规定有严格的技术要求,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执行成本太高,基层林政部门人员少,作业条件差,几乎无法承受,因此,上述规定在基层实际上很难得到执行。

4、对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构成制约。随着正在进行的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将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商品林,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流转给个人经营,以激励非公有制主体参与林业建设,但在此过程中,投资者最担心的就是自己在经营期间受采伐限额的制约不能通过对林木的采伐、销售取得经营效益。现行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在遏制林业乱砍滥伐现象的同时,也对非公有制林业投资者的合理采伐权进行了限制,致使林业经营者不能按照市场的供求关系去进行调整采伐数量,限制了所有者的收益和处分权,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林业经营者的投资积极性,限制了非公有制林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应采取的对策

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必须坚持不动摇,否则会给林木资源的培育和管护带来灾难性后果,但面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又必须在维持限额制度的前提下,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1、大力稳定林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稳定,是保证林木限额采伐的前提和基础。

2、进一步完善分类经营政策。实行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政策,对于控制生态林采伐无疑起到了有效作用,但许多山区农民承包了本村的山林地,由于他们在承包前还没有被划为生态补偿性公益林,而现在划入生态补偿性公益林后,树木被禁伐,不能通过采伐和销售木材获取效益,但每年还要按期向村里交纳土地承包费,国家发给的生态补偿金标准不高,许多农民觉得吃了亏,势必引发滥伐林木问题。

3、适当放宽工业原料林采伐限额。国家对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政策规定,工业原料林的主伐年龄由树木所有者确定,这就对林木采伐年度计划和限额要求带来冲击。

4、进一步加快确权发证的进程。确权发证是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林权证是凭证采伐的权属依据,但受各类因素制约,林权证的发证速度不快。一是责任明确不够到位,不能完全按政府行为去运作,组织、计划难落实。二是经费保障难落实,成为主要制约瓶颈。三是一些来自基层的观念性问题难克服,有的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不愿意为农户发放林权证,怕制约了土地调整,村集体是林地和大部分林木的权利人,在明晰产权、承包拍卖、签定合同等过程中是最具体的责任人,由于他们的不配合,使这项工作受到影响。

5、加大采伐管理的执行力。目前林业部门的林政工作机构承担了大部分采伐管理任务,一般县级林政机构设置2—3人,需要承担全县范围内的采伐审批管理,而采伐管理的程序又比较多,人手少忙不过来的问题十分突出,加之工作条件差,无法满足实施采伐管理的要求。随着非公有制林业的快速发展,滥伐林木的问题更加突出,但采伐管理的执行力维持在现有水平,已经远远不能适应资源林政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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