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安全生产制度新(精选4篇)
1.驾校安全生产制度新 篇一
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努力减少训练时的各种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职安全员两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负责人。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安全教育
1、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核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例会、集中上课、观看安全录相或交通事故教育展览等各种方式对教练员和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3、召开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4、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公安、交通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3)安全训练知识;
(4)事故分析及预防措施的讨论。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安全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消防器材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消防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消防器材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数量配备充足,训练场消防器材布局合理,定人管理,精心保养,及时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5、每日出车前,检查油路是否漏油,发现漏油不得发动车辆,车辆停驶,应切断电源,查看有无火种。
6、不准带车充电和使用简易充电器为电瓶充电。
7、每辆教练都必须配备汽车专用灭火器,教练负责管理。
8、训练期间每台车须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9、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10、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11、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12、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13、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15、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办法;
四、安全检查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2、日常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3、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 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赔付,然后按学校《事故处理经济赔偿规定》,对教练员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4、事故处理由实训安全部负责。
六、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后10日内向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事故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1、安全部负责《文远驾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须由校长批准
2.驾校安全检查制度 篇二
安全检查制度是单位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为此,特制定驾校的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每周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面检查,每天对进行自查,行车前完成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达到不留隐患的目的。
三、安全检查要做到四个结合:即上午检查和下午检查相结合,节假日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相结合,教练检查和学员自我进行检查相结合(养成时刻重视安全,经常进行自查,是实现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使安全检查配套有力全面落实。
四、安全检查要有严格的报告整改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报告分管领导并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建立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存有安全隐患的科室负责人要迅速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落实情况局分管领导要进行再复查。
六、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教练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驾校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帖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员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损坏。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三)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如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五)场地训练时,学员和车实行分隔制度,严禁学员在教练车的左右前后观摩,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专为学员搭建了待训凉亭,待训学员可在凉亭休息。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员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及责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确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要经常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具体自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驾校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全体从业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制度,无违章现象发生,驾校领导与教练员签订了《安全培训责任书》,每个人安全意识都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了各自的职责,为安全训练落实,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安全宣传教育的培训情况 我们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和学习《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势,安全知识教育,消防演练,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了解安全,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安全培训的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驾校经常组织安全知识学习,查找存在的隐患,对存在隐患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交流安全经验,传达安全文件布置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落实安全责任和整改情况
设备、摄氏度保养维护记录齐全有效,一切都正常,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各个有效,电器设备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禁止操作,每月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四、建立一套严格的教学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驾校健全完善了各类教学管理制度,依据新《教学大纲》,坚持统一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合理分配学时和内容,教练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实行统一训练教材教程,统一学时管理,统一教学日志,同意培训记录等,实车训练时间平均利用率达到90%以上,学员反映问题处理量达100%。同时,驾校坚持以服务承诺制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积极倡导与学员建立朋友式教学关系,努力营造快乐学车的和谐氛围。①服从行业管理,坚持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公开。②积极为学员创造边界的学习生活条件,一个良好的学习训练和生活环境。③时刻保持与学员的电话联系与沟通,让学员同时兼顾好学习、工作、生活三者关系;④廉洁办学、维护学员利益。教练员与学员之间提倡举止文明、相互尊重的教风和学风,严禁吃、拿、卡、要和训斥、打骂、侮辱或参与“黄、赌、毒”等有碍社会不良风俗的行为发生。驾校定期开展学员调查,并设立了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五、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我们坚持从教练员入手,人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确保不发生火宅、触电、垮塌、偷盗等事故的同时,把学员训练安全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要求教练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宗旨,出车前认真检查好车辆状况,收车后做好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100%安全行驶,保证学员出入平安。学校健全了教练车档案,教练车按期通过维护保养和年检。除此之外,教练员还必须抓好学员政治思想工作,经常对学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校长每天深入训练现场跟踪稽查。学校定期对教练员、管理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体现在个人效益工资中,尤其对教练员教学质量效果还要排名公布。管理严格,学校才不会出现任何教练车辆及人身安全事故。
六、努力方向
1.在招生宣传上加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培训规模; 2.进一步改善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3.确立以德治校、质量兴校和勤俭办校宗旨,努力提升教练员素质和驾校形象;
4.积极争创一流驾校。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1.发生事故后,本驾校有关负责人必须立即前往事故地点,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主管安全的副校长统一组织指挥,防止火灾事故蔓延扩大,具体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3.发生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设置警戒线,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器具,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事故的报告和登记
1.发生事故后,当班或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先报火警。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属安全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上本驾校负责人。3.本驾校对各类事故进行登记。
三、事故调查
1.发生事故,应按照管理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配合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事故。
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本娇小视情况派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四、事故处理
1.小事故、一般事故向驾校备案,经调查后形成处理报告,报经本驾校主管领导审定。
2.较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在征求事故单位意见后由本驾校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安全部门备案。
3.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4.对伤残人员的义务劳动鉴定,由驾校遵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5.发生事故后应按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收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收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结案处理一般不超过90天;交通事故处理如遇伤者未愈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80天。6.事故单位应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对责任者和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和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严防事故重复发生。
7.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第5.6.8条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事故建档
1.没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2.事故档案的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管。
3.事故档案资料的管理具体执行《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确保我校院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强化安全声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有效开展隐患排查的治理专项行为,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3.全面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的各种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3.训练、考试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4.各种易燃易爆的使用、保管情况及电路的使用保养情况。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6.各类场所(图书室、排故室、食堂、教室)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部门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驾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为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治理阶段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依照本方案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排查治理界定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没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4.校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5.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6.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经教育引志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段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教练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保证驾驶员安全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安全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安全培训目标。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法:按机动车教练员资格条件规定选用(聘用)教练员,坚持先考证后选用,公开招聘,公正选拔,公平待遇。
二、教练员必须具备安全意识,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施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教练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培训中要经常进行安全提示,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教学。
四、要自觉爱护保养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灯光、制动、转向、传动的工作情况,保证在安全良好的状态下教学。
五、对学员操作联系耐心指导、科学施教,坚持示范教学法、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相结合。严禁酒后教学,以防事故的发生。
六、每期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学员对教练员的安全培训、执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练员个人档案。
七、学员考试合格率每期记录一次,结合考评确定教学质量排行榜名次,每季度考核公布一次,年终总评,实行末位淘汰制,张榜公布。
八、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每年驾校不少于一次举行驾驶操作培训交流会(分析会),交流教练教学的安全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和综合素质。
九、建立档案。从执教开始,建立教练员个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文字档案存入档案室。
十、变更(辞退)管理。教练员因故退出或变更单位,应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签章,经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因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思想道德败坏等经查实的教练员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十一、教练员上岗前应认真学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领回其精神实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其规定。如有违反,驾校将视违反情况给予警告、解聘、辞退等处理。
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
为提高信息技术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中的应用作用,充分显示“情景教学、模拟考试”的实际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专用教室。按本要求建设专用教室,按规定配置使用计算机,网络运行畅通,软件使用规范,专室专用。
二、专人负责管理。聘请有二级以上计算机操作证的专业人士担任管理工作。负责开机、调试、维护和管理。
三、加强对微机室的电源检查和微机管理,防止火灾和盗窃时间的发生。
四、主要训练内容。交通安全法规教学软件、道路运输法规教学软件、理论模拟考试等并与多媒体教学应用衔接。
五、建立使用记录。学驾人应按练习计划按时上机联系,每期、每次、每天限额人数联系,每机配有联系记录簿,对练习人的姓名,上下机时间、练习成绩保存和打印,对联系总学时进行统计保存。
六、练习管理。练习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心爱护设备。如发生不按规程操作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练习,发生机件损坏照价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死机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教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兼)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负责人。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
二、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三、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措施。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五、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六、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学驾人在操作联系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应按交通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结案,教练员与学员分清责任,按责赔偿;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正确救护,听候处理。发生重特大事故单位应及时抢救伤员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同时1小时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报告。积极处理,听后裁定,承担责任查究。
八、应急预案。驾校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如消防、交通事故等。根据应急级别、要求、制定单位的车辆、人员应急实施方案。成立单位法人、负责人领导下的车辆、人员、物资等应急分队,分级排定任务、时间、要求,有计划内的预演,听从统一调度,随时做好应急行动。
结业考试制度
为了全面检验贯彻教学大纲、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在完成全部的规定培训项目及学时,送公安部门考试前,组织学驾人结业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期(车)学员在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学时时,驾校将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
二、考试分设科目二、三项目进行实地考核,也可抽项考核。B类车可增加道路驾驶考核,使用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结业考核成绩单”。
二、监考人员由驾校教员担任。
四、成绩评定:考核与考评相结合。考评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与公安部门的考试。
五、补考方法:考评成绩不及格者,单位根据实际操作差距,制定补训办法,3-7天内补考一次。
六、各学驾人的成绩存个人档案,单位造册登记,统计留存(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
七、考评成绩合格者及时填写结业证,并将结业号等相关资料录入个人学籍卡。
八、未完成培训项目,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严重违反各项管理规定者缓发。
场地训练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场地训练安全管理,维护正常训练秩序,保障训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守场地训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教学,认真耐心地给予示范及分段讲解,同时教育有关场地训练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二、场地训练,教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可委托其它教员暂时代为管理,场地训练时,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人员和车辆进行分离,场地专为学员看管好其他学员,不允许在车辆前、后方停留,为防止学员出现思想紧张状态,提倡在油门下方适当垫置木砖控制油门。
三、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吸烟、闲谈、穿拖鞋。
四、因学员操作不当或车辆自身毛病引起的熄火、温度过高等故障,教练员马上停止训练,并及时修复,防止发生意外。
五、严禁私自带人上车训练,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因场地训练教员脱岗引起的学员违反规定和私自开车、转圈等,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产生后果的由教员全部承担。
道路驾驶训练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的训练科目和指定的路线,进行道路驾驶训练,保证训练期间安全或训练质量。
二、支持文明教学,安全训练,对学员要因人施教,耐心帮助,并做好驾驶技术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
三、教练车严禁乘坐与训练无关人员和装载货物,驾驶室严禁超座,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人,严禁教员私自带人上车训练。
四、夜间训练,应首先检查车辆的各项设备、部件特别是灯光是否完好,如有毛病应修复后开车。
五、在路灯亮光比较暗、平坦、宽阔的道路上可按正常操作方法进行训练,如道路不宽或遇到弯道、过桥等情况时,应教学员减速,谨慎通过。
六、夜间训练靠边停车,因视线不良,教员必须警惕车辆右侧情况,修车时需开小灯、尾灯。
七、雨天训练,还要加强对雨刮器等安全部件检查,要降低车速,保持跟车距离,一般不得超车。
八、教员学员注意行人动态,防止与撑伞、穿雨衣汽车带物、带人的障碍碰擦,遇情况要提前处理,尽量避免紧急制动,防止发生侧滑、横滑。
九、雾天能见度低于50米或冰雪道路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道路驾驶训练。
十、教练员要以身作则,做学员的表率,遵章守纪,确保安全无事故,若发生训练事故,则根据有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教学车辆、从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驾驶培训的各项管理工作,整理、保存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资料,便于研究、交流、提高驾培管理水平,实施有效监督,制定本制度。
一、专人管理。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专人管理。档案不得分散保存,学员的各类登记表册,应齐全有效,不得丢失。未经批准,t他人一律不得进入或进入后擅取资料。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核定,做到档案无霉变、无褪色、无污损、无虫蛀鼠咬,对破损褪色档案应及时修复和复制。
二、资料查阅。档案资料的现场查阅或外借查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做出详细登记后,方可进行。未经领导徐可,外人不得擅自借阅和摘录学员的相关资料。
三、学员档案。学员始于报名止于结业离校。建有全程和培训单元档案,具体资料有
(一)《学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籍卡(粘帖照片);
(三)理论模拟考试成绩单;
(四)驾驶模拟器联系成绩单;
(五)《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
(六)其它相关资料。
四、教学档案。分单元建立。具体有:
(一)理赔花名册;
(二)理赔学时(点名薄);
(三)理赔成绩统计表;
(四)操作培训花名册(分车、分班);
(五)学习方式预约(全日制、记时制);
(六)驾驶培训记录;
(七)教学日记各阶段考核小结(结业);
(八)教学安全记录(学籍卡中可标注);
(九)在培表现评价;
(十)其他相关资料。
五、教练车档案。汇总统计、分车建档。具体有:
(一)教练车登记(统计)表;
(二)教练车申购、更新、报废等各种批准文书(原文);
(三)车力薄及购置车常规资料;
(四)二级维护记录;
(五)定程修理、故障修理、机件(总成件)更换等台帐资料;
(六)安全行车记录;
(七)其它相关资料。
六、教练员档案。自教练证申请起至离职三年。具体资料有
(一)个人简历等;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务合同;
(四)聘书复印件;
(五)培训、轮训情况记录;
(六)各期(车)培训情况及考核记录(合格率);
(七)变更情况;
(八)期次及考核(排名);
(九)行车安全记录;
(十)其它相关资料。
七、安全管理档案。以车辆安全为重点。具体资料有:
(一)安全教育记录;
(二)安全检查记录;
(三)事故隐患排除资料及记录;
(四)事故处理资料及记录;
(五)其它相关资料。
八、诚信诚诺档案。以为单位。具体资料有:
(一)学员投诉信件或口头投诉记录、电话投诉记录、电子投诉下载等。
(二)驾校信誉等级评定资格证书、批文等资料;
(三)管理部门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资料;
(四)其它相关资料。
九、教学设施设备档案。综合类建档。具体资料有:
(一)土地、房产、场地等固定资产构建资料;
(二)多媒体、电脑、驾驶模拟器、电教板、模具等教学具的购置、使用、检查、维护、更新等资料;
(三)其他相关资料。
十、来文、发文等档案。以为单位具体要求有:
(一)主管机关来文、来电等。
(二)上级部门来文、来电等;
(三)单位发文等;
4.水电五局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安全科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科室,在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教练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等管理类文件,负责组织教练员签订安全训练责任书。
三、负责学校场地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安防监控设备管理,理论、模拟教室安全管理。
五、负责GPS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监控车辆动态,确保教学车辆的正常使用。
六、负责处理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登记备案。
七、督促驾驶员检查、维修、保养教练车,消除不安全隐患。每月对教练车进行一次方向、刹车,限速器、转向、灯光、机油、刹车油、方向机油、冷却液、车身外观、卫生等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驾驶员考核评比的依据。
八、负责教练车的技术检查。鉴定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提高教练车的使用率,延长教练车使用期,减少修理、降低耗油、节约开支。
九、负责组织教练员对教练车维护学习,传达有关教练车的行驶规定,学习安全行车的先进经验,分析事故原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表扬或批评,找出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校教练员行车安全管理和场地训练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
三、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四、组织策划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学员养成良好的行车作风。
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
六、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和事故紧急预案。
七、负责保管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学习宣传资料。
八、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方案的具体措施。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练组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各教练组必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并把会议内容贯彻实施。
一、以组长为主要负责人,一切行动听从组长安排。
二、定时组织开展安全会议,相互交流,把安全工作做到更完善。
三、定时组织各教练员开展安全学习与培训,提高安全知识与技能。
四、驾训前可进行1 5分钟左右的安全知识教育,灌输安全知识。
五、安全会议要求每位教练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组长请假,但会后必须去了解本次会议内容。
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务必让每位教练员牢记,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水电五局驾校安全行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教练车辆管理,保证教学过程行车安全,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教学、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学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训练中、收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转向、制动、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排除或向安全科负责人汇报,以免造成车辆损坏。严禁车辆带故障教学。
(五)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教练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或教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驾驶车辆和教学,严禁酒后驾车和酒后教学。
(六)驾车或教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教练人员驾驶。
(八)按时按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和二级维护。
(九)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灭火器随车走。
(十)禁止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
(十一)建立健全教学日志,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水电五局驾校责任事故处罚标准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安全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年月安全奖,停岗30天、按经济损失的30%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安全奖,停岗20天、按经济损失的20%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安全奖,停岗10天、按经济损失的10%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安全奖,停岗5天、按经济损失的5%赔偿。
(5)在训练场发生教学训练处理不当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6)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教练员岗位。
(7)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8)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驾校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驾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
一、法人代表岗位安全职责
1、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订并实施驾校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保护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7、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情况和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8、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负责组织制订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10、建立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1、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二、驾校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对驾校内的生产安全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教学。
5、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和事故预案演练。
三、安全监督岗位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驾校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制订、修订本驾校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驾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4、协助本驾校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预案学习演练。
四、主管安全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教育管理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在评比先进个人和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二、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本驾校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1)凡不按本驾校规定办理各种危险作业审批的,视情节对作业的个人处50-200元/次罚款;
(2)车辆无安全措施罚款100元/次;
(3)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100元/人/次;
(4)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
(5)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元/项;
(6)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次;
(7)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人100元/起;
(8)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
2、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0%;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OOO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15%;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1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OOO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
3、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5、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1、发生事故后,本驾校有关负责人必须立即前往事故地点,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主管安全的副校长统一组织指挥,防止火灾事故蔓延扩大,具体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1.2发生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设置警戒线,抢险人员必须佩带好防护器具,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1.3事故的报告和登记
1.3.1发生事故后,当班或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先报火警。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属安全主管部门。
1.3.2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上报本驾校负责人。1.3.3本驾校对各类事故进行登记。
2、事故调查
2.1发生事故,应按照管理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事故。
2.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本驾校视情况派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2.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2.4必须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不得丢失,不许作假记录,涂改记录,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3、事故处理
3.1小事故、一般事故由驾校备案,经调查后形成处理报告,报经本驾校主管领导审定。
3.2较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在征求事故单位意见后由本驾校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安全部门备案。
3.3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3.4对伤残人员的医务劳动鉴定,由驾校遵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3.5发生事故后应按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结案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90天;交通事故处理如遇伤者未愈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80天。
3.6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对责任者和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和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严防事故重复发生。
3、事故建档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所有车辆均实行凭证上岗制度,除拥有可驾驶本车的驾驶证外,还必须凭交通厅颁发的教练员证驾驶,并且只能驾驶本准驾证指定的车型。严禁非教练员驾驶教练车。
三、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车辆要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未在指定地点导致车辆被盗或损坏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五、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学校安全科、学校主要领导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对事故负有责任者,视情节严重扣发安全奖。对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者,不论责任大小,除扣发安全奖外,并须赔偿一定的损失。
六、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行处理。
水电五局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杜绝训练事故,保证正常教学和训练,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任务和分工,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二、学校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通报,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强调说明。
三、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喇叭、副离合、灯光等装置齐全。学校定期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四、教练车上的灭火器配备齐全并定期检查,教练员熟练使用灭火装置,不断提高应急灭火能力。
五、教练车上的燃气设备必须在有经营许可的专业维修厂进行维修,按期进行瓶表审验。
六、训练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训练安全;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七、在道路训练和道路考试中,须在车辆张贴悬挂“正在训练”、“正在考试”标志。
八、非教练用车须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非训练用车进入教练场训练区,否则,追究场地值班人员和场地训练负责人的责任。
九、培训中,教练员不得远离车辆,要使教练车和学员始终在自己的管理和掌控中,否则,出现事故将由教练员负全责。
十、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十一、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办法.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学训练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值班领导。
二、来车均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学校安全部门同意不得进入训练场。
三、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入,均应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发现可疑物资,门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教练车、摩托车等车辆进出校门,应减速慢行。
五、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摊设
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六、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电教室、模拟室、桩考室等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上述各项,需严格遵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门卫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天然气汽车燃气系统使用规定
1、严禁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手续的车辆行驶教学
2、严禁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已报废的气瓶
3、严禁自行安装、拆卸、修理、更换、增加数量或者改变瓶体钢印、颜色标记;
4、严禁使用非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或者非法制造的气瓶。
5、对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应办理完手续后再进行气体充装。对检验不合格气瓶和按规定报废气瓶,教练员应和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并进行规定处理。
6、压缩天然气汽车发生事故致使气瓶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7、新安装气瓶的车辆应当使用取得制造许可资格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建立销售台账、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气瓶规格、型号、材质、编号、出厂合格证、质量状况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驾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驾校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本驾校确定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岗位职工均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驾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
本驾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驾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驾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驾校设立兼职义务消防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消防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2、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4、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由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八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四懂四会。
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九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员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有关火灾案例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4、个别教育:对新员工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预案演练,聘
请专业消防人员现场指导,提高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十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驾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要提出申请,驾校或安全员进行现场勘查后方可实施。
2、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申请。
3、动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监督。
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每次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
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严禁在驾校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提前向驾校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责任制和维护保养制,确保完好率达100%。
第十五条
消防环保设施配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六条
应建立《消防设备(器材)台账》,每季度将消防设施更新,以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
驾校应急设备设施,1)驾校配备8kg手提式灭火器以及35kg手推式灭火器; 2)配电房配置的8kg手提式灭火器:门口旁; 3)部分驾校配备有消防水拴、水枪、水带; 4)医用急救包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水电五局驾校GPS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驾校安全教学生产,进一步加强车辆GPS监控系统平台的运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车辆GPS监控系统监控、调度、限速等管理作用,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道路教学GPS监控平台,并落实专人负责GPS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保证平台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第二条 监控人员每日上班时间检查监控平台在线情况,发现问题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三条 监控人员要定期向上级反应车辆监控情况,并做好相关资料台帐。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四条 驾驶人员要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之始终处于工作正常状况。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企业反映,及时进行维护。
第五条 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第六条 GPS监控人员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无故损坏设备设施或擅自关闭设备,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将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除名。
安全事故预防、处理预案
一、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机构与职责 机构设置:
组
长:田中辉
负责事故处理的全面工作
电话:*** 副组长:候连海
电话:*** 陈新华 电话:*** 向红萍
电话:*** 负责具体处理安全事故工作
成员:龙芳芸
张 金
吴 艳
马志艳
王惠锦 职
责: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驾培科和各教学训练组应经常组织教练员学习,提高教练员对安全训练工作的认识,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定期组织全体教练员学习交通法规、安全生产文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提高教练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从思想上和制度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2、安全教育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2)安全训练专业知识,训练事故分折,安全检查情况通报检查。
(二)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事故预防措施:(1)强化训练小组作用,教练员必须服从学校、各教学训练组的管理。(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对达不到二级以上标准的不得做教练车;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且经常开展车辆燃烧的突发灭火演练。(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6)训练结束后,教练车须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到值班室办理车辆停放手续。(7)训练中,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训练安全;做到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8)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训练场。(9)学校各分校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教练员每天训练前要对学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10)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找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11)安全管理员要随时检查车辆的训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2)训练中,教练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学员单独驾驶。(13)教练员在训练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无训练时不得把车辆借给他人驾驶。(14)全体教练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练员管理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以及违规、违法的教练员将按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造成责任交通事故,视事故严重程度,扣发安全奖、停训、处罚、通报,情节严重者开除出教练队伍,交有关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开展各项安全检查:(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2)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灯光等装置是否正常。(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3、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整改不达标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三)处理训练事故
1、事故处理程序:(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及时抢救伤员拨打急救电话:120
急救(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公安交警、保险和学校报告。(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1)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赔偿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垫付,而后向教练员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4、事故处理由安全科负责。安全科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事故处理的实施细则,报送学校批准后实施。
5、重大事故报告: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向广元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驾培科报告;事故处理后10日内向交通公安部门递交事故报告。
(四)安全应急预案
1、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突然出现异常自然灾害、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和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二、现场安全组织实施方案及职责
1、抢险组组长: 候连海
电话:*** 成员:张红、张金、钟庆辉、李志彦、刘成刚、彭小刚
职责: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2、救护组组长:梁柱生
电话:*** 成员:候连海、王春梅、冯进华、杨丽、张红、吴艳
职责:联系当地卫生局或医院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3、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 田中辉
电话: *** 成员:刘俊英
李小龙
郑 明
黄 建
职责:联系和协助当地公安和交警部门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恢复正常秩序,积极参加救护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组长: 田中辉
电话:*** 成员:候连海
纪丰国
刘 利
郑 明
职责:转移、安置因事故受惊吓的学员以及受到伤害或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受害人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5、宣传教育组组长:龙芳芸
电话:*** 成员:张红
曾琼
彭小荣
蹇群宗
职责:加强学校队伍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全面维护学校各项教学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在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所有员工应该处于一级战备状态,做到随叫随到,争取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轻的程度。
报警电话:122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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