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三论”心得体会

2024-09-29

学习“三论”心得体会(精选4篇)

1.学习“三论”心得体会 篇一

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清正廉洁,惩恶扬善,是党和人民赋予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任长霞同志忠实地履行这一职责,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人民公安,人民在前,人民公安为人民,是人民公安的本分职责。”在任长霞心目中,这是一个不可动摇的信念。她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在担任登封市公安局长的3年中,接待群众来访3400余人次,最多的一天接待100多人次,群众亲切地称她为“贴心人”。她明确提出“严警风、强素质、树形象”的治警方针,清除那些漠视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的民警,公安干警面貌焕然一新。在群众行风评议中,登封公安局由过去倒数第一跃至前列。她关心群众疾苦,竭力为群众解难,从有限的工资中省出一些用于扶贫济困,收养孤儿。她带头倡导开展“百名民警救助百名贫困学生活动”,使100多名贫苦孩子重返校园。“我们是人民警察,是人民公仆,清廉是我们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立身之本”。在任长霞心目中,这是一个不可动摇的原则。她清正廉洁,惩恶扬善,在公安局长这个岗位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她一上任就向全体干警公开提出“跟我干,向我学,对我监督”的倡议,将自己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面对各种威胁、腐蚀和利诱,她刚正不阿,是非分明,坚决拒绝犯罪分子巨额贿赂,并将其绳之以法。她致力践诺“平安必保、命案必破”的誓言,要求每个民警必须坚守原则,秉公办事,3年间她领导下的登封公安局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400余起,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0余个,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和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任长霞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造就了登封市的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任长霞的事迹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只有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才能履行好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只有清正廉洁,惩恶扬善,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崇高威信。公安工作既有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又有行政管理的特殊权力。在公安工作中执法为民,清正廉洁,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体现。向任长霞同志学习,就要像她那样,自觉实践“三个代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体现在自己的全部工作实践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优异的答卷。

2.学习“三论”心得体会 篇二

2011年,就全年进出口市场来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算是丰收的一年。行业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49.55亿美元,同比增长33.2%,工程机械产品进、出口额均超过历史最高的2008年。

对于2012年,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祁俊指出,在国际市场上,中国企业正进入一个史无前例的战略机遇期。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工程机械需求继续上升,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将面临全新的发展机遇,也必将迎来严峻的市场挑战。

每一年年初,我们都会对过去的一年进行梳理,并通过以往的经验对新一年的工作提供指导,希望来年能够掌握先机,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本期我们特邀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吕莹、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工程农业机械分会秘书长闫桂强、原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茅仲文等专家,通过结合大量数据,对2011年行业市场、进出口情况以及2012年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尽可能全面地呈现出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进出口发展状况,以期能够对行业企业有所借鉴。

3.学习“三论”心得体会 篇三

1.2.3.4.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写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之际...........1 围绕总目标建设法治中国 ——一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 立良法以行善治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4 在实施中强化法律权威 ——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5

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写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

之际

2014年10月23日新华社评论员

这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推动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当此之时,唯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到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到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到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再到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 1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会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指明了具体方向,并提出了重大任务。深入领会、全面把握总目标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按照全会绘制的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之转化为党团结带领人民执政兴国的能力,就能给党的事业注入活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在党。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也是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在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运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只有坚持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成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当代中国,身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正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性跨越。宏伟的法治蓝图徐徐铺开,伟大的复兴梦想正在召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厉行法治、励精图治,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更坚实的法治基础,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向着法治中国的目标奋勇前进。

围绕总目标建设法治中国

——一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2014年10月24日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时期,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前途命运的重大决策,也是提升治理水平、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历史与未来交汇的新起点,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遵循。按照总目标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期,建设法治中国可待。总目标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既有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指导思想;既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法治建设具体内容,也有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党的建设明确要求,是一个需要全面把握的有机整体。只有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来把握总目标、贯彻总目标,才能将总目标不偏不倚地落到实处,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总目标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历史总结,也是对未来法治中国建设图景的总体规划。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坚持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日趋深入。在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关键抉择中,党领导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出了一条既吸收中华民族传统法治思想,又借鉴世界法治建设经验,既符合本国实际,也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沿着我们自己走出来的法治道路奋勇前行,必将抵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高境界。

前景令人向往,目标催人奋进。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归根结底在于扭住核心、抓住重点、把握要害,在关系根本的关键问题上明确方向、坚定立场、着力发力,从而提纲挈领,纲举目张。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政治保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政治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内核,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建设方式,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法治建设路径。以“五个坚持”来统领法治建设,就能既重点突出又协同推进,确保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渐次展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进入一个新阶段,必将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大幕已启,宏图正展。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四中全会描绘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宏伟蓝图,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一个和

平发展、巍然屹立于世界东方的法治中国,必将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立良法以行善治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2014年10月25日

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宏伟蓝图,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明确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这是党在新形势下对立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选择。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质量的高低制约着法治水平的高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我国法律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分散到体系的发展过程。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标志着法治建设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质的转变,折射出党治国理政理念和方式的转型升级,必将对中国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法因时而立,法因时而进。历史不断前行,法治只有跟上实践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从确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立法原则到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从强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意义到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从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到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四中全会关于立法工作的部署其内容之多、涵盖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立良法,需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法律不是凭空想象的产物,而来自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只有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才能为法律的有效实施、严格遵守创造有利条件,奠定坚实基础。

立良法,离不开体制机制的保障。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于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至关重要。一方面,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另一方面,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

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立法工作真正实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体现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立良法,离不开与时俱进。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格外需要以法治保障和维护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涉深水、闯险滩、啃硬骨头,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推动。改革是对原有体制机制的改变,而法律是改革实践的方向指引和改革成果的制度化体现。辩证把握“破”与“立”的关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就能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而致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法治轨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

在实施中强化法律权威

——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2014年10月26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法律从制定到实施,是实现立法意图、体现法律价值的必由之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紧紧抓住实施这个关键环节,下大气力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把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揭示出搞好法律实施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作用,为如何加强法律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

法律制度能否有效实施,关系到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的衔接。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与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效的法治保障体系,通过法律实施这根“红线”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整体。社会对法治的感知和理解,集中于法律的实施环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的实施最能集中体现法治水平的高低,直接表现为制度的执行力。同时,搞好法律的实施对于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树立全民守法观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出一部好法律不容易,而将之实施好更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社会上不遵守法律规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法不依现象存在,说明法律实施仍有待强化。“如果有了法律而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当前,从“有法可依”向着“有法必依”迈进,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本要求。唯有把法律贯彻实施到社会之中,以法律定纷止争,才能充分发挥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保障社会有序运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作用。

各级政府是行政执法主体,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对推动法律实施意义重大。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深水区,利益主体多元、利益纠葛交织、社会矛盾多发。只有因应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避免职能错位、权责不清、管理缺位、执法偏袒、滋生腐败、与民争利,确保政府一切活动都在法制框架内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承担起维护公共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责任。

法律的实施要确保公平公正,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府权力运行规则,大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运行流程,从而避免行政执法错位、越位、缺位,既杜绝多头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等乱象,又使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受到严厉惩处,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使全社会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结果等各个环节都能了解,有助于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法律的有效实施还有赖于高素质的法治队伍。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特别是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直接决定着国家的法治水平和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到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加强法治工作者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的信仰,带头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争做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模范,带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领人们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学习“三论”心得体会 篇四

——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6月18日重要讲话精神

2013年6月26日来源:人民日报

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这“四个自我”,是我们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基本能力,是全党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素质。“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阐述了这个总要求的价值指向和精神内涵,强调要借鉴延安整风经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的就是增强全党同志的“四个自我”能力。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同志提出要集中整治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并指出要做好肃清工作和打扫工作是不容易的,要重重地给患者一个刺激,使患者为之一惊,出一身汗,然后好好叫他们治疗。今天,我们用整风的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解决“四风”问题同时,提出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方法。

全党同志如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才能实现“四个自我”?当以党章为镜,对缺点和错误多往深处、细处照,使之纤毫毕现,以找出差距、修身正己。当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以养成勤正衣冠的习惯。当清洗掉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冲洗掉附着的“不良微生物”,以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当由各级党组织帮助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找准“病症”,区别情况、对症下药,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上一篇:小班数学饼干下一篇:水利局职工入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