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深入学习实践

2024-10-13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深入学习实践(共3篇)

1.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深入学习实践 篇一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工程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确保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的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和各参建单位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中电投华北分公司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安全“三级控制”(企业、部门、班组安全控制)、“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管理;对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奖罚并重”、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新能源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建设,公司和各施工方所有成员应认真执行本办法。

第一章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检查

第五条

针对每个新能源项目,公司建立由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相关单位施工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全面管理项目安全施工工作,但不替代施工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监理师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为成员。

第六条 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1.通过并发布本工程相关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工作规定;

2.决定本工程中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议案,并做到人员、责任、资金、时间四落实; 3.协调相关施工企业之间涉及安全问题的关系;

第七条 公司根据工程规模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承包商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各施工承包商成立独立的二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八条 安委会在本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的安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分管基建副总经理主持的安全分析会。各施工承包商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第九条

公司安全检查的周期

1.每季度在安委会会议后由安委会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作为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时考核的依据。

2.每月在月分析会后组织一次由公司分管基建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施工承包商参加的月度综合检查,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的依据。

3.每周由监理组织一次有关安监人员参加的周检查。第十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基础管理和台帐检查:重点检查制度是否齐全、完善,施工组织中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各种应急预案是否可行,查帐、表、卡、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交叉作业区的隔离设施、高空作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施工用电、现场动火作业、安全设施及标识、人员的违章行为、文明施工环境等。

第十一条

各施工承包商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每天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场所要经常检查并建立管理台帐,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并登记,整改合格后办理反馈手续。

第十二条

监理承包商对各承包商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承包商违章作业及影响安全的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可能给工程建设质量留下重大隐患,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问题,监理承包商除令其暂停施工外要及时通报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令其停工整改。施工承包商需在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承包商提交《隐患整改反馈单》,经监理承包商复核检查、确认已整改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签署“复查意见”,并对停工的工程在下达复工命令后,相关施工承包商才能复工继续施工和安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隐患整改反馈单》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三条

在项目施工中,任何人都有权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行为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章 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与公司签订承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必须具备如下资质证明,经核对证件原件无误后将复印件交工程建设部存档: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保证体系情况和安全监督体系情况;

5.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说明。第十六条 施工承包商必须制定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并报送公司审核,确认其符合消防、工业卫生和其他有关规定及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规划要求。

第十七条 项目工程不允许施工承包商私自将承包工程项目分包出去。如必须要分包的,由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资质审查,并得到公司和监理承包商的书面批准后,施工承包商方能与分包商签定工程合同、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安全资质不合格的严禁录用。

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必须与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签订安全协议,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施工承包商项目部须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施工场所及施工临时建筑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必须做好危险作业项目和恶劣天气施工的危险点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施工承包商的危险点预测分析、制定的安全措施必须上报公司工程建设部审核、监理批准。

第二十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的林地、草地防火工作。

第三章 施工场所及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所有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源电压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

正在施工的建筑设备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特殊作业场所(如:卷扬机操作棚、钢筋棚等)应有防护棚,当防护棚距离建筑物较近时,防护棚顶部要使用3--5公分厚的硬质木板做棚顶;在高压电源附近区域作业时,应搭设隔离栏或采取其他的隔离措施。

第二十四条

施工场地应平整无杂物,施工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临时打的孔洞应及时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对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承包商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应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内容,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工程建设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

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或吊带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汽车吊的支撑脚必须垫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二十七条

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起吊重物前应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二十八条 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与证件相符),还应安排专人负责检修及维护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绝缘必须定期检验,并确保绝缘良好。

第三十条

电动机械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火线、一零线、一地线),每个设备必须重复接地,并具备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第三十一条 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其施工及安装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三十二条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第三十三条 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工作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合格。

第三十四条

当施工中必须出现交叉作业时,施工承包商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十五条 做基础坑挖掘或坑内施工时,应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第四章 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电工、起重工等)必须持有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上岗证。

第三十七条

患有电力生产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本施工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场所戏耍、打闹。

第三十八条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第三十九条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还应使用防坠器。作业人员严禁上下抛掷物件;严防发生高空落物。

第四十条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人员不得穿易滑鞋。

第五章 消防、防汛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应设专职或兼职消防员,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域内的防火和灭火工作。

第四十二条

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四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对重点防火部位须挂“严禁烟火”标示牌,凡挂牌明确的重点防火部位,一律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

第四十四条 凡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8米。在危险区域焊、割时要有专人监护,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必须留观半小时以上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四十五条

各类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四十六条 节日前公司对各单位进行专项防火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

第四十七条

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均应制定防汛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并制定应急和响应程序,公布电话等联络方式。

第四十八条

在防汛期间各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值班巡检制度,自行检查防汛重点部位和危险部位的防汛措施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第四十九条

公司和相关单位防汛部门加强与气象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和掌握气象及水文变化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六章 现场道路和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应事先征得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 所有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工程车辆,必须具备机动车辆运输的必备条件。施工承包商对本单位为工程施工配套的机动车辆的车况、运输负责。租赁运输机动车辆的单位对租赁机动车辆的车况、运输负责。

第五十二条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中租赁的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双方的义务和安全责任。

第五十三条

在施工区域道路上,汽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在弯道及载运特殊物件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第五十四条

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在施工区域内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违章车辆进行制止。

第七章 应急预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 公司根据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潜在危险因素(如高空坠落、起重机故障等),组织参建单位进行风险评价并编制应急预案。

第五十六条 施工承包商组织对作业人员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第五十七条 施工承包商在主要施工点、主要交通道路设置事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和救援联络电话。

第八章 安全奖惩

第五十八条

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并及时制止“三违”等影响安全行为或偷窃、斗殴等不良行为,发现并消除或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人员或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提出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

第五十九条

对在工程施工期间,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其它专项作业如主设备吊装、调试、升压站倒送电等安全管理按《中电投华北分公司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规范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深入学习实践 篇二

中电投青铜峡迈科铝业有限公司是青铜峡铝业集团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西安迈科金属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的铝业有限公司,是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托管的企业。2008年12月26日,由中电投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青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设立的宁夏能源铝业,全面负责中电投集团在宁夏项目的投资、建设、发展与生产经营管理。实施战略重组是中电投集团打造宁东产业集群的重要举措,是支撑中电投集团宁东产业集群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中青迈铝业有限公司是宁夏能源铝业借助宁夏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在一定时期内“煤为基础、电为支撑、铝为核心,产业一体化协同发展”科学制定战略规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完整的煤-电-铝,煤-电,煤-电-化三条产业链为主的特色产业集群,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早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新观念。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奠定了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也为铝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安全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决定了铝业公司必须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安全管理问题。

一、中电投青铜峡迈科铝业有限公司加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安全管理是企业生存的重要保障

一个企业从诞生的那天起,“安全”工程也随之启动,而“安全”这个系统工程又可分为三大块,即人身安全,质量安全和设备安全。每个企业对“安全”工作都是高度重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会小会的安全宣贯,安全图标及标语随处可见。这一切工作无不说明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二)安全管理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在企业中,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人们常说:“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这个道理。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反对只见

局部、不见整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把安全与生产完全割裂开来的片面的孤立的观点。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从而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三)安全管理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

就企业整体工作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事实上,一个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如何,必然会影响单位的效益。企业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还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处理,这本身就是直接经济效益上的损失。此外,由于工亡事故的影响,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工作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由此可见,安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但是也应看到,安全毕竟不等于效益,安全上去了并不等于经济效益就能提高。事实证明效益与安全是单位的两项根本性任务。单位领导必须坚持两手抓,要以安全保效益,以效益促安全,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厚此薄彼。摆不正两者之间的关系,效益一时上去了,安全方面出了问题,也会前功尽弃;只抓安全,不抓效益提高,企业没有经济实力,安全也不会搞好。

二、中电投青铜峡迈科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 中青迈公司自2009年4月28日投产以来,安全生产得到了能源公司的高度重视,公司不仅要积极适应股份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先后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等,从企业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来看,虽然投产至今企业所发生的事故总量及伤害程度呈现下降趋势,监管排查力度也有所加强,安全员素质有所提高。但从事故率的侧面也反映出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部分人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仍然不足,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培训及安全投入不到位;同样事故屡次发生;“三标一体” 体系管理推进缓慢等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清楚,没有紧紧围绕企业实际,推进安全建设,这也是安全问题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公司在安全管理中主要存

在以下问题。

(一)对安全管理认识不够,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

一些单位和干部在安全与进度、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安全放在第二位,让位于其他工作。现场违章作业较为普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本质安全思想还未灌输到岗位个人,从2009年下半年发生的事故来看,违章作业占80%以上。一些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从业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不严格,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部分单位领导及员工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采取应付、避让的态度,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质量不高

(二)安全管理缺乏统一计划,在安排和检查、实施上存在随意性 由于中青迈公司是新建单位,新进员工较多,以外委公司劳务工为主,劳务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差、安全意识薄弱,管理难度加大。2009年,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事故伤害占事故总数的90%以上。由于企业中生产与建设仍然并存,在成本控制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个别单位在安排作业项目及相关工作时,对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没有严格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安排和落实,新增和临时性的工作不能及时分析安全方面面临的具体风险,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予以控制。在监督过程中未抓住关键流程和薄弱环节,对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等监督重点把握不足,监督不到位。少数作业人员不注重安全措施的执行细节,有个别工程建设以减少必要的安全投入以求经济效益,导致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生活区的设置、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投入不到位的现象存在。个别单位的班组人员未充分认识各项例行工作(如:班前会安全交底和喊话、岗位危险源辨识)开展的真正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例行工作未按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和活动记录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并流于形式;在对通报的各类事故案例、法律法规等警示材料开展的学习、总结、反思活动中,没有达到举一反

三、认真总结和反思的目的,甚至有个别还存在着教育传达、学习、讨论、发言、记录专人承包的极度不负责任现象。

(三)对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不够透彻

企业在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时,只注重员工素质的提高,而缺少对员工价值观这一影响因素的分析。特别是在奖罚体制上做的不够好,存在猫腻。当得到奖励时,奖金很少能到达优秀员工手里,即使有,也很少;当受到处罚时,对当事人的处罚很严重,而上级领导不会受到牵连。这对员工造成不好的影响,缺少动力,工作不上进,这也是安全文化工作不能向前推进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司领导和员工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当发现问题时,员工不会立即告知领导,这就存在安全隐患,是安全管理的疏忽。

三、强化中电投青铜峡迈科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的途径

安全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安全管理自身的内涵要求正在不断丰富和延伸,外部环境和条件也在深刻变化。打造安全环境、实现安全发展,推动社会和谐不仅是党中央的殷切期望,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需求。在当前全国上下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安全工作如何顺应历史发展、坚持与时俱进、显得十分重要。作为一名企业安全管理者,结合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等方面有以下几点认识: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就是千方百计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为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中青迈公司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28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1)加大安全投入,保障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公司自主设计研发开通ERP网络安全(环保)管理模块程序,便于逐级时时刻刻的进行预警监控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事故预防重点;事故隐患举报项能够有效揭发一些客观隐藏的安全隐患,一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将给与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有效的激发了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层次又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同时对劳保品计划、供需、发放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切实维护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权益。每年用于劳动防护用品投入2000余万元;高温季节,公司安排资金约100万元为一线员工发放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并为员工配发雪糕、西瓜、绿豆汤,预防中暑.(2)一般来说,公司员工安全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了电解生产过程是否安全。虽然安全技术知识的内容包罗万象,但必须精益求精。为此,公司分别对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文化活动,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经常举办各类专业知识讲座,进行现场岗位练兵,技术大比武,现场反事故演习,事故预防、反违章等活动。从根本上提高了员工安全技术素质水平,不断增强了员工自我保护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努力培养员工安全意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就是要及时进行现场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是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效果的关键,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彻底治理,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隐患治理工作中,我们做到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一是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我们对排查发现的每一条隐患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不仅包括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还明确了隐患所在辖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他们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帮助各单位搞好隐患整改。二是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就是车间对排查出的每一条隐患都要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难度较大、整改过程涉及多个单位的重大隐患,我们组织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专家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治理和防范事故的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是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公司根据隐患治理的需要,为

隐患治理设立专项资金。对整改难度大、资金要求高的隐患,上报公司安委会通过,保证治理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为隐患整改提供保障。四是落实隐患治理时间。对所有隐患,都要求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并将隐患治理情况逐级上报公司安环部。安环部人员对上报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发现未按时治理的,予以严厉处罚。五是落实隐患治理预案。对治理周期较长或者一时难以完全治理的隐患,我们坚持以防为先,督促各部门制定严密的预案,落实各项人防、技防、物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有效地遏制“三违”和习惯性违章现象的发生,预防生产操作、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3)强化工伤事故管理工作,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对人是件性命悠关的事,大的安全事故可能会使一个企业一蹶不振,甚至破产。安全,对我们来说责无旁贷。虽然安全生产需要诸多工作的协调才能实现,但在诸多的工作因素中,人是决定性因素,人的意识、行为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随时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人有了强烈的安全意识,可以主动避险和自防,主动排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就能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纵观安全事故的发生,绝大部分都是人为的,近年来公司严格工伤事故管理,严格执行“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例如:有的人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害事故、有的在特定的工作场所,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防护器具,久而久之,导致职业病或其它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些都是伤害自己的行为;有些人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的行为,对他人直接造成伤害。有的人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不仅伤害了自己,而且还殃及他人,发生在辽宁阜新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直接原因就是因为一名工人的违章操作,不仅害了自己,还葬送了其他200多人的无辜生命。还有,在生产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人存在不安全行为时,没有及时汇报、处理或提醒、制止,致使他人受到伤害。这些都是伤害他人的行为;在多人作业的场所,由于协调不当或没有注意周围安全状况等原因,被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伤害。在许多生产安全事故中,不乏是因为发现别人在违章作业时,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及时制止,发生事故后,被殃及池鱼,这些都是被他人伤害和没有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表现。象这样的事故案例在实际生产中有很多,这些血的教训进一步说明“四不伤害”是强调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法宝。安环部多次通过会议强调,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如实、及时地汇报,严禁瞒报、迟报、拖延不报,严格审核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坚决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公司对07年-09年的工伤事故进行归类总结,组织各单位进行学习,并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作好“三标一体”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1)在“三标一体”贯标认证工作过程中,首先必须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对于安全生产上的核心内容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管理,这与安全性评价、危险点预控在理念和方法上是基本一致的。

(2)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在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时,我们仅着重于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危险点分析和控制,而贯标中,全公司8个直属工区和生产单位、17个职能部室全面开展,危险源的辨识不但覆盖面广,而且工作深入、细致,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建立大安全的安全观念。

(3)LEC法提高危险点预控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在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时,对危险点的分析一般采取现场踏勘法、归纳分析预测法、习惯性违章排摸法、事故致因分析法等,而对于一些不能直接判定为不可容许风险,对其风险程度又把握不准的危险源,采用LEC法(LEC法是用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3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程度的一种方法,公式是D=LEC,其中D:危险性;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进行评价,以确定风险级别和控制的优先顺序,这对于危险点预控工作在科学性、规范性上应是很好的促进和完善。

(4)PDCA循环理论促整改

安全性评价的精髓是“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充分借鉴贯标工作中风险控制所通常采用的运行控制、目标控制、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测量和监测以及人员培训等理念、方法和手段,将安全性评价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分门别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整改措施,严格按PDCA循环理论运作,能够提高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增强整改工作的力度,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结合股份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全面推进中青迈公司“三标一体”的实施与贯标工作,共编写程序文件20个,引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确地辨识危险源,并实施有效控制,评价出危险源500个,重大风险7个。并制定了控制措施,对作业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辨识,共有6类。通过对危险源、职业危害的辨识,让每位员工从思想上提高防范能力,减少和杜绝对员工的伤害。

参考文献

1、曲光武:《浅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新安全》2006,第十期

2、李瑞粦:《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探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05年

3、《青铝志》,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3.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深入学习实践 篇三

简 报

第36期

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

国旅集团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审议《集团暨股份公司整改落实方案》

6月16日上午,国旅集团暨股份公司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集团暨股份公司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整改落实方案),同时一并审议下属国旅总社和中免公司的整改落实方案。会议由集团暨股份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张建华主持,集团暨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集团暨股份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国旅总社、中免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及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中央企业第18指导检查组组长柳学宏、成员康牛虎同志应邀参会并进行了指导。

首先,张建华书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集团暨股份公司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情况,阐述了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责任以及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关键项目和相关措施。针对集团暨股份公司整改落实方案,与会代表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集团暨股份公司的整改落实方案以分析检查报告为基础,结合集团暨股份公司改革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把分析检查报告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地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了整改落实的具体项目、整改落实的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明确了责任领导、执行领导、执行单位和配合单位等,做到了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研究形成的整改落实方案,既体现了对企业发展迫在眉睫问题的解决,又着眼企业长 远发展问题的解决,内容是翔实的,整改落实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同时,与会代表也针对战略规划的制定时限问题、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法律风险防范问题、人才激励机制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整改落实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之后,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国旅总社和中免公司对本公司整改落实方案的汇报,并针对两家公司资源共享、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张建华书记指出,国旅总社的整改方案提纲挈领,涉及企业发展的问题面广,提出了事关总社发展的几大项目,希望抓住重点,继续细化;中免公司的整改方案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和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希望在深度和细致上继续下功夫。张建华书记同时要求两家子公司要根据集团暨股份公司的整改落实方案,对本单位的方案做进一步完善,在相关内容上要与集团保持一致。

柳学宏组长在认真听取了国旅集团暨股份公司以及国旅总社、中免公司的整改落实方案后表示,国旅集团暨股份公司党委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下了真功夫,抓得很认真、很得力。总体来说,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得比较成功、比较理想,指导检查组对此给予基本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国旅集团暨股份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中央和国资委的要求,多次开会研究制定、修改完善整改落实方案,方案溶入了党委领导班子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认识和收获。整改落实方案是三个多月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体现,是一一对应分析检查报告,针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措施的出台是有依据的,方案的形成是有基础的。

二是整改落实方案重点突出,实践性和实用性较强。方案紧紧围绕国旅的发展战略和思路,明确提出了阶段性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实际,提出了分类、分层次整改的原则和不同的要求和措施,既治标又治本,体现了领导班子不满足现状、自我加压的精神,具有鲜明的国旅特色。

三是整改落实方案能够抓住根本,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方案不仅针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发现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立即边学边改,还针对长期形成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抓住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重视。四是国旅集团二级企业的学习实践活动一直比较有特色,真正做到了上下同步,集团和二级公司同步骤、同标准、同要求,国旅总社和中免公司的整改落实方案也符合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总社的整改方案细致充分,每个项目都详细罗列了近期落实事项和中长期落实事项;中免的整改方案还设立了任务表,整改措施有验收,有小结。

五是整改落实方案关注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紧解决,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柳学宏组长还就集团暨股份公司的整改落实方案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一是适当调整关于指导下属企业党建工作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内容;二是明确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具体时间;三是要加强宏观研究,切实把握“四个规律”;四是加强人才激励机制方面的措施,使企业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竞争力。

会议的最后,张建华书记表示,柳学宏组长和中央企业第18指导检查组的其他同志对国旅集团的学习实践活动非常关心和支持,很好地指导了国旅集团的学习实践活动,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柳组长的发言肯定了国旅集团暨股份公司的整改落实方案,体现了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会后,集团暨股份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认真学习研究第18指导检查组以及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落实方案,在向职工群众通报后,立即进行整改落实,让学习实践活动收到实效,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

抄报: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十八指导检查组; 国资委派驻集团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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