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管理系统

2024-08-10

外籍人员管理系统(通用7篇)

1.外籍人员管理系统 篇一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

第一条 我校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主要应由所聘系部负责,外事办和校内其它职能部门给予协助。所聘系部为外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外教一旦接受聘请并签署合同后即与所聘系部产生聘用关系,双方相互承担应尽的责任。

第三条 外籍教师不得擅自承担校外的兼职工作。

第四条 外籍语言教学人员的教学,以培养外语专业及合作项目办学项目和提高全院的外语水平为主,提高我校的整体外语水平。

第五条 外籍教师的教学时数,一般安排每周14-16节课左右,最多不超过16节课。未经同意,外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课时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和教务处的同意。外教如有超工作量,可按学校规定或合同规定给予超课时费。

第六条 外籍教师教学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由所在系部提供,教务处负责审定。外籍教师应根据选定的教材上课。外籍教师所推荐教材和教学资料,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而有利于教学的,应尽量采用。

第七条 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由相应的教学院系及对外交流与合作部统一管理,外籍教师教学遵守我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以免造成教学事故。

第八条 外籍教师应按时授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调课缺课。如有特殊情况调课或停课,须提前一周向外事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因病不能上课,应事先通知所在系部领导,委托教学秘书填写调课申请单;病愈后应及时补课。

第九条 外籍教师应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课,因故不能上课,应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情况,如不能及时提交请假单,应先电话告知外事办;病愈后再凭病历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事假情况,需向外事办提交请假申请表,外事办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一般来讲,外籍教师不应在学期当中请假,除非有充足的理

由,例如家庭事故、用人单位要求的公差等。如果在学期中外籍教师被其它的大学邀请去进行讲座,外籍教师需向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出示官方邀请函,一般在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后才能准许请假。

第十条 外籍教师可以参加我校有关的教学方面的会议。所在系部应向外籍教师介绍学校和系部的教学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一条 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但教学上允许外籍教师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凡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采纳,并付诸实施;对不合理或暂时做不到的,要及时耐心给予解释。

第十二条 外籍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教学评价。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可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表现不良者,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促其改进;对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予以解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外教每学期末应有教学工作小结。每学年末应有教学工作总结,呈报所在系部,转呈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并留外事办备份。

第十四条 学校或聘外系部如有大型活动,应邀请外教参加,并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外籍教师。

第十五条 学校内任何部门或教师如因工作或教学需要与外教见面,应事先与外教约定。

第十六条 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但不准他们进行宗教宣传活动。在教学中一般性的涉及宗教背景和有关部门知识的介绍,不应简单地视为宣传宗教。在教学中,如遇有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应正面阐明我观点,予以解释,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对故意攻击、挑衅性的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学校外事办和学校领导汇报。

第十七条 我校师生与外籍教师要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教学工作。学生要勤奋学习,尊重外籍教师,积极配合他们的教学工作,完成他们布置的作业。对外籍教师中的意见,应通过主管部门转达,商讨解决办法。参加学习的教师和学生要遵守外事纪律,内外有别,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第十八条 学校和外籍专家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受聘教学人员合同期满,方可离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应首先完成教学任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所聘系部和外事办的同意,方可成行,但提前离校的时间不得超出一个星期。

二、教学评估办法

第一条 外事办责制定外籍教师的教学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进行相关解释。外籍教师的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学期末总评价两部分。

第二条 日常评价组成员以外事办职员为主,并吸纳负责外籍教师事务的教务秘书,公共英语教学部秘书以及国际交流学院教师。

日常评价人听取外籍教师的课程,并认真填写外籍教师听课记录表,完成后交回外事办(记录表请见外教日常听课记录表)。

针对每个外籍教师的日常评价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每次不少于一个课时。日常评价组成员还应尽量参与外籍教师的每次课外活动,如英语角、讲座等,并作出相应的评价(评估表请见河北金融学院外籍教师课外活动评估表)。

第三条 期末总评价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期末总评价是建立在总结分析该学期日常评价数据的基础上,分为教学特点和方法、教学态度和效果、课外活动参与情况、教学事故四个方面,最高分为8分,最低分为0分。

期末总评价还将参考教务部所提供的学生对外籍教师进行的测评数据(测评表请见河北金融学院教学评估学生测评表)。

作为期末总评价的结果,对每一位外籍教师的期末教学总评价表将会以中英文两个版本的形式给出。英文给外籍教师,中文供学院内部使用和备查。

第四条 综合评估分未达到2分者将视为不合格。在一学年两次评估中,一次不合格者,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将给予警告;两次均不合格者,我院将考虑不再续聘。

第五条 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将授予每学期评估得分前三名的外籍教师“优秀外籍教师”称号,并推荐参与学院优秀教师的评比,获得“学院优秀教师”称号者,即可与中国籍优秀教师一起接受表彰及物质奖励。

三、住宿管理

第一条 外教住在学院公寓内。外事办负责提供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配备。

第二条 外教必须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房间内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解决。

第三条 保持公寓楼内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酗酒闹事、斗殴打架,不得大声喧哗或高声播放音响妨碍其他人的休息。

第四条 不得在公寓楼内组织任何大型聚会,公寓内如需进行小范围娱乐活动必须在十点之前结束。

第五条 学生不能随意进出外教公寓,来访者须交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护照等)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内。第六条 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存入银行或妥善保存。

第七条 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和线路。不得在墙面粘贴任何物品,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

第八条 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严禁乱动配电箱、消防器材等,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 外教外出或在外留宿时,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外事办说明去向、事由和拟定返回时间。返回后需在12小时内向外事办登记外出住宿地点并出示车票凭证。如过超过拟定时间返校,需提前电话通知。如发现外出未报住宿登记公安机关将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由外教自付。

第十条 每学期结束后,外教需提交本学期内外出活动报告包括(出行时间、出行事由、在外居住具体地点)。

第十一条 寒暑假放假前需办理离宿手续,打扫公寓卫生,整理好个人物品。不得在公寓存放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外教如需出境需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外事办,并说明预离境时间、事由。

2.外籍人员管理系统 篇二

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日益提高,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着中国的变化, 来华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统计, 我国境外来华专家, 从改革之初的不足千人次到2007年当年达48万人次, 其中外国专家32.6万人次、港澳台地区专家15.4万人次。[1]随着改革开放政策在教育领域的不断深入, 高等学校作为反映一个国家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明与进步的窗口, 作为中国与世界接轨的先前领域, 与世界开展合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聘请外籍教师任教工作已成为衡量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质量高低、是否同世界同步的一项重要标准。

高校聘请外籍教师的主要目的, 是为了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 加强学科建设, 促进对外交流与发展;同时提高外语学习氛围, 帮助学生和青年教师尽快提高口语表达能力。事实证明, 外籍教师的引入无论是在高等学校学科建设, 还是在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尤其是在高等学校外语教学中的作用不言而喻。首先, 外籍教师的引入让学生们感受到原汁原味的外国语和外国人的形象、思维方法、生活习惯、工作风格, 并且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文化。外籍教师的参与不仅可以将活生生的语言和文化带给学生, 让他们直观地感受真正的外语。其次, 在与外籍教师的交往过程中, 学生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中西方文化的差异, 使他们身临其境地体会到外来文化的细微之处。外籍教师的引入使得外语教学鲜活起来, 让学生们感受到了真正的外语情景环境, 拉近了学生、书本知识与真实生活语言的距离, 让学生切实理解外语词义和意味, 大力发展了国内学校外语教学工作。再次, 通过外籍教师的聘请, 国内各高等学校建立了与国外高校联系与合作的通道, 使我们了解到国外大学的教学状况、工作方式和国际间的通用做法。最后, 外籍教师聘请加速了国内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和教育国际化的进程。 由此可以看出, 聘请外籍教师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外籍教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

聘请外籍教师既然十分重要, 但是怎样聘请外籍教师;如何聘请到合格的外籍教师;如何对他们进行管理、开展合作, 这就对高等学校外籍教师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提出了严格要求。

1.过硬的政治素质

钱其琛同志曾经指出, 只讲业务, 不讲政治, 不是一个合格的外事工作者。[2]外籍教师管理人员的服务对象是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说不同语言的外国人。外籍教师管理人员的一言一行不仅是代表着个人的形象, 而且代表着一所大学乃至国家的形象, 体现着国家的尊严和荣誉。因此, 外籍教师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 要随时随地学习和掌握我国政府对当前国际形势的看法和立场, 随时了解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 按照党中央精神和国家外交方针办事。在外籍教师面前应做到既文明礼貌、又不卑不亢、平等礼待、一视同仁。在平时的工作中, 要严格执行和严守外事政策和纪律, 不谋私利;要始终牢记“外事无小事”, 做到及时请示汇报。在形势复杂的情况下, 更要保持头脑冷静, 警惕资本主义糖衣炮弹的侵袭。要牢记“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 对祖国和人民赤胆忠心”的职业道德准则。[3]加强政治思想学习, 增加涉外知识的积累, 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当前高校请聘的外籍教师, 大部分人的素质是好的, 受到过良好的业务培训、高等教育, 具有较高的生活修养。他们对我们都很友好, 能够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不干预我国的内部事务;遵守学校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能够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 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同时尊重我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虽然他们来华工作的目的不同、身份不同、专长不同, 但都是被中国五千年的古老文化深深吸引而来的。不过, 他们中有不少人对中国的了解仅仅局限在简单的阅读, 观看过时的文学作品和片面的影视作品, 也有人是通过对中国存有偏见的媒体道听途说的。有些外籍教师来华前心情复杂、忐忑不安, 不知道在前往的国家会遇到什么问题, 生活是否习惯, 生活设施是否健全、方便等等。针对各种情况, 我们应设计多套应急方案, 做好各种准备。管理人员在接待这些外籍教师的时候, 要将中国人民的热情友好传达给对方, 使外籍教师真正感受到中国人民“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乐乎”的好客情怀, 同时, 也要让外籍教师了解到中国人民特有的生活习俗和传统文化, 从而弱化由于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文化休克”现象, 帮助外籍教师尽快地融入到新的生活环境中去, 使他们亲身体验到中国人民的生活, 体验到原汁原味的中国文化, 成为中外友谊和交往的使者和桥梁。然而由于价值观、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差异, 有一些外籍教师对我方制定的有关规定表示怀疑, 甚至置之不理;也有极少的人在课堂上发表诋毁中国人民的言论, 或者进行传教活动。对这些人在说服、劝告后如果仍不改过, 应予坚决辞退。

2.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

跨文化交际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一个突出特征。如果对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群体的文化差异不了解, 在跨文化交际时难免会产生误解, 导致交际失败。作为高等学校外籍教师管理人员, 每天要跟各种各样的外籍教师打交道, 这就要求其必须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外语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交流、沟通的成败。

以前有人认为, 只要我们管理人员会说一门外语, 就可以从事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这是片面的, 不完全的。掌握一门外语是做好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 包含生活、教学、后勤保障各个方面。既是管理工作, 也是业务工作;既涉及到国内, 又涉及到国外, 需要具备各方面知识。语言固然是人们进行各项活动和感情交流的工具,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文化差异这一因素。因为世界各民族世代延续的过程, 也是积累独特文化的过程, 各民族的文化形态丰富多彩, 文化差别更是巨大。说不同语言的人在交谈时, 即使所说的语言准确无误, 常常因为文化上的不同, 也会产生误会。所以外籍教师管理人员除具备扎实的外语基本功外, 还应该扩大知识面和外语词汇量, 识别所学文化特有的言语和非言语行为;熟悉在紧急情况以及日常生活情景中习惯的言语和行为方式;了解外语词汇的内涵和外延所包括的文化含义。这就需要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加强学习, 学习各种专业知识, 了解外籍教师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及所处国家的政治制度, 还有外籍教师本人的生活经历、出身和地位等因素, 使语言学习同文化自觉地结合到一起。正如前俄罗斯联邦驻华大使罗高寿认为,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外交官, 外语能力和专业素质都是次要的, 最重要的是应深入了解所在国家的历史、传统习惯、国情状况, 以及这个国家经历过怎样的改革发展, 然后再客观地评价这个国家, 并客观地看待这个国家的内外政策。

3.拥有出色的业务能力

近年来, 各高校对外籍教师的需求逐渐加大, 聘请人数不断增加。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形势下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聘请任务, 是衡量外籍教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首先, 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应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积极思考, 大胆创新, 努力拓宽聘请渠道。如建立官方渠道, 通过我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推荐人选, 通过我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和省、市专家局与国外政府部门或组织签订协议, 聘请由他们推荐的符合条件的外籍教师。此外, 还要努力建立非官方渠道, 通过国外友好学校推荐合适人选, 从留学海外的校友推荐人选中物色外籍教师;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 通过互联网向世界发送招聘启事, 扩大选聘范围, 多渠道选聘优秀人才。还可以同中介组织联系, 走市场化道路, 从而多方面拓宽聘请渠道。[4]畅通的聘请渠道是完成聘请任务的保障。

其次, 聘请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在聘请之初, 提前制定聘请计划, 做好经费预算;同时还要超前预测国际形势, 制定应变预案和措施。

最后, 在聘请过程中, 应仔细审阅应聘者的简历和资历, 及时、耐心地解答对方提出的所有问题, 显示出自己的诚意。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在同应聘教师的沟通过程中, 一定要实事求是, 如实地将本校的招聘职位信息、聘请合同内容告知对方, 以免外籍教师到职后发现与招聘职位信息不符, 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此外, 在作出聘请决定时, 外籍教师管理人员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因为已经发现有些外籍教师玩文字游戏, 钻我方合同的空子。现在我们虽都采用了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制定的工作合同, 但是合同附件由于每所学校的情况不同而不尽相同。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在制定合同附件时, 一定要参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合同附件样本,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 如实地、清楚地列出合同附件内容;对于英文版本中用词把握不准的地方, 有必要请专业人士进行校对。在处理合同纠纷时, 要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 做出不伤害双方感情的正确的裁定。

4.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高校的外籍教师管理分为教学管理和生活管理两方面。在教学管理中, 外籍教师管理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 能做好同各教学单位的调节沟通工作。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就是“调节器”, 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这一点很重要。有时一个善意的眼神、不经意间的帮助都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 外籍教师管理人员要及时将课程表发到外籍教师手中, 亲自带他们到指定的分院、系、部熟悉教室。对于临时的课程变化、节假日安排等信息, 能迅速、及时、准确地通知外籍教师。同时随时了解外籍教师的教学情况, 使他们能充分发挥优势, 不断促进和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此外, 为了提高聘请效益, 还需要对外籍教师开展教学评估、建立奖励机制, 以调动外籍教师的积极性, 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潜能。

在生活管理中, 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在把握原则的基础上, 要讲究灵活性和情感投入。外教们大多数都是第一次来中国, 由于国度不同, 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异, 他们对中国的认识还是非常浮浅的, 感到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 中国与他们的国家存在很大不同, 初来乍到, 心理上存在巨大的不适;而由于语言不通, 更为他们适应一个新的国度的新工作带来了不便。另外, 他们与家人远隔万里, 思乡之情也难免油然而生。为此, 在管理过程中, 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应注重从感情方面入手, 关心外籍教师心理和生理上的需求, 做到“热心、耐心、诚心”, 帮助他们尽快地从生活上、思想上更快融入新的环境。在外籍教师任教之初, 要详细、具体地向他们介绍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热情、诚恳地向他们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校园周围环境, 帮助他们尽快调整心态, 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尽量满足外籍教师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合理要求, 为他们解疑释惑, 排忧解难。逢年过节时应主动问候, 送去我们的关爱, 在外籍教师生病的时候, 要陪同他们去医院就诊;外籍教师过生日, 应悉心准备生日蛋糕和水果等礼物, 以表祝贺。此外, 为了使外籍教师工作有合法的保障, 能够安心工作, 外籍教师管理人员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 为外籍教师办理来华工作许可、专家证和居留许可手续。

5.不断学习, 提高自身素质

我国高校聘请外籍教师工作仅有几十年的历史, 还处在不断摸索、充实、完善阶段。现在各高校的硬件设施已有很大改善, 基本上能满足对接待服务外籍教师的需求。但从“软件”上讲, 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等, 我们还有一定差距, 不能完全满足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相对而言, 硬件建设虽然还需努力, 但软件建设更为重要和艰难。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转变和提高服务观念, 服务思想。服务意识改变起来很有难度, 现实的情况是一些部门的负责同志认识不高, 这怎么能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呢?制约提高接待服务水平的另一个因素是满足现状和逆反情绪, 认为接待服务工作差不多就可以了, 不要处处按外籍教师的要求去做, 还美其名曰“不崇洋媚外”。这些都是影响外籍教师聘请和管理工作的因素。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同样对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外籍教师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 深入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动向。只有理论上明确了, 行动上才有方向, 才能正确应对国际、国内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另外在提高接待服务硬件设施上要加大投入力度, 尽可能按照国际标准来做。在软件服务意识方面, 要学习国际间的惯用做法, 制定我们的规章制度, 同时要重视人文关怀。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有法律依据, 注意不要出现中外法律之间的冲突, 以免产生漏洞, 造成不良后果。

三、结束语

高校外籍教师的聘请工作虽然历史不长, 但对于高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都非常重要, 我们已经积累了聘请外籍教师的丰富经验, 制定了较完整的规章制度, 基本上满足了高校的教学需要。但与发达国家的著名高校相比, 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当前, 高校的教育国际化进程日益明显, 跨国界、跨地区、跨文化的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在不断壮大, 引进外国人才是提升高校教育水平的一条重要渠道。这种国际化的趋势势必将高校的外事工作推向教育开放的最前沿, 也势必要求外籍教师管理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增强时代感和使命感, 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为我国高校的发展和建设贡献力量。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不断深入, 高等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开展得也愈来愈广泛, 各高校聘请的外籍教师队伍在不断壮大。这就要求高等学校的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培养过硬的政治素质;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拥有出色的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不断学习, 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

关键词:高等学校,外籍教师管理人员,素质

参考文献

[1]张建国.引进外国智力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J].国际人才交流, 2009 (2) 35-36.

[2]陈丽芳.树立七大意识, 提高高校外事干部的素质与本领[J].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 2006 (4) :43-45.

[3]吕福军, 李家霞.高校涉外管理干部队伍素质探析[J].攀枝花学院学报, 2005 (2) :54-55.

3.外籍人才的引进与管理 篇三

当今世界各国都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说到底综合国力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国际人才竞争呈全球化特点,而世界各国都面临高层次人才短缺的问题,因而当今世界主要国家都为国际人才竞争不遗余力,我国也不例外。

现阶段外国专家的管理

我国对外籍人才引进工作十分重视。新中国成立之初,大批的苏联东欧专家根据国家间协议来中国帮助工作,作为当时的“外籍人才”,“外国专家”这个称谓应运而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所需专家的层次也有所提高,现在外国专家主要指以下人员:(1)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2)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3)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4)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5)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第(2)、(3)类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由上可见外国专家管理的内涵是与时俱进的,但大的原则没有变,仍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现行外国专家管理主要通过“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证”、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年检等手段实施。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在入境前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然后到我国驻外领事馆办理职业签证。只有符合外国专家条件的人员才能得到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入境后15天内,可以到各地方外专局办理外国专家证,再凭外国专家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

目前我国国际人才竞争形势严峻

目前,我国的国际人才竞争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不但在全球人才市场上无力大规模吸引外籍人才,而且自身人才培养也严重滞后于国家发展,同时又是世界上最大的人才外流国。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7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承认:我国流失的顶尖人才数量在世界居于首位。

人才流失严重。中国是美国最大外国人才库,美国35%的科学与工程博士来自外国,而这些外国科学与工程博士中22%来自大陆,4%来自台湾,远高于第二名印度的14%。同时,我国还为德国、日本、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英国输送着这些国家最大比例并且学而不归比例很高的外国留学生,因此,有多个国家表示要把我国留学生当做吸引国际人才的重点对象。

国际人才竞争力弱。我国在全球人才竞争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不具备全面竞争力。截至2007年,我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累计引进外国专家约281万人次,2006年1年为25万人次,由于人才不入籍,因此基本上是短期引进。而美国从1990年到2000年10年间就接纳了受过高等教育的移民415万,2000年1年发出的HIBT作签证数就超过20万,可见我国在全球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与我国国际地位与综合国力相比是非常滞后的。

整体而言,全球人才还是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这也是世界上“穷者更穷,富者更富”两极局面形成的根本原因。不过,这种恶性循环的局面不是不可以打破。那些有移民传统的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早期的美国,因为从人文环境到政策环境都有开放兼容、多元国际化的特点而能够吸引更发达国家的人才,还有一些国家如以色列庞大的海外族裔人才也可能因为非经济因素而流入。

一个国家在国际人才竞争当中能否成为赢家,是多方面综合的结果,经济因素以及科研投入等只是“硬实力”,政府的政策与机制、社会人文环境等软实力也同样重要。一般来说,包括如下因素:1政治因素:国家的综合国力、国际地位、公共管理与安全、经济文化发展程度,政府的政治体制、外交战略、教育制度等;2政策因素:政府关于人才评估、引进、使用、激励的机制,留学与侨务的方针,移民、国籍、出入境的政策,以及官员的作风与办事效率等;3经济因素:工作环境、就业选择、发展机遇、薪酬收入等;4人文因素:社会对移民、留学生等群体的认知与评价,人文环境能否多元兼容等;5服务因素:相关的服务平台与人才市场能否提供充足的机会与帮助,相关的协会、社团、机构能否提供“上通下达”的渠道,以及保障他们正当的权益;6生活因素:居住环境、生活条件、服务设施、户籍制度、迁徙自由、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以及配偶与父母的态度等;7学术因素:科研支持、学术基础、创新氛围、经费保障、专利或科研成果的生产转化等。

一个国家人才竞争与使用有两个主体:政府和企业。一个国家的国际人才竞争一般是政府主导、政策保障、市场配置资源。从经济角度来说,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就会决定国际人才竞争的规律必然是:人才总是流向那些能带来更高收入或机遇的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无论形式是人才的流入还是回流,提供高收入的是政府还是企业,高收入是因为该国人均收入高还是因为政府通过重视人才的机制提供了特殊的待遇。因此,一方面发展是硬道理,经济要加快发展,使人才有更多的发展机遇和较好的待遇;另一方面,在政策、服务等方面,政府社会大有可为。

如何有效引进外籍人才

目前中国的国际人才远远供不应求,但是,我国的国情很明显:在全球人才市场上因为人均收入、意识形态差异等问题无力与西方发达国家全面竞争外籍人才,只能有选择有重点地引进。同时,我国又拥有着全世界只有犹太人、印度人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海外人才资源,这些人才比外籍人才更适应中国,与本土人才有国际化的互补优势。

我国目前国际人才竞争战略的重点应该是利用经济高速增长的机遇与开放有力的机制、政策,挽留住自身需要的本土人才不流失,促使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海外的本族裔人才大量回归与环流。当达到一定国际化程度,产业结构升级完成,对外籍人才也具有吸引力时,再把重点转移到通过人才移民、扩大招收外国留学生等方式,在全球人才市场争夺全世界的人才为我所用,成为世界人才大国。

设立境外人才流入归口管理机构。拥有庞大海外人才资源的以色列,甚至专门设立一个移民吸收部,地位与国防部、司法部并列。移民吸收部下设科学吸收中心,甚至可以向本国高科技人才使用单位提供工资补助。其经验可以研究借鉴。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就业和留学生归国创业,关键问题

是评估、吸引、准入,而目前管理、服务机构,涉及外事、统战、侨务、科技、公安、教育、人事、民政、工商、海关、税务、商务、金融等各个部门。这三类人员实质都是境外人才流入的问题,无论管理、服务,还是制定相关政策,无疑有一个部门统筹是最佳的,因此,我国急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管理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的政府机构或部门,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国际人才猎头机构。海外高层次人才分布广泛,通常需要事先掌握情况和联络感情。而且,高层次人才并不是看广告就能招来的,需要做大量细致、深入的交流工作,需要懂得高级人才的运作规律和国际惯例。由于我国政府部门、国资委大型企业和国内各类机构及大学所需国际人才日益增多,需要设立在全球负责搜索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国家猎头部门或特别工作组,专为我国高层次国际人才引进工作服务,这样将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人才匮乏的问题。

借鉴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泰国、以色列等建立国家猎头部门的经验,猎头部门可以建立在体制之外,并由熟悉海外人才分布情况的人来开展工作。

全球国际人才研究中心。市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滞后性,因此在发挥人才资源配置作用时,常常会造成人才引进重复浪费、科学研究人才遭到冷遇等问题。因此,我国还需要加大对国际人才的需求、使用、特点等各方面的研究,才能在引进人才时做到有的放矢。因此,有必要建立及资助以全球国际人才以及中国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全球华裔人才及留学人才为主题的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国际人才市场和相关的竞争规律与发展趋势,我国对境外人才的需求等,发布专业的研究报告以及人才蓝皮书,为国家的高级人才战略和决策提供更好的依据和参考。

海外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如果没有人才数据库,就算政府或企业想聘用人才,也只能刊登广告。这样大张旗鼓地去海外招聘,其实只能进行泛泛的接触与交流,事实证明这样做的效果也不佳。许多国家为了主次分明、目标明确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都会建立各类海外人才信息库。

我国应该加强集信息储存、沟通联络、信息发布为一体并与网络相结合的海外人才数据库建设,要掌握海外人才在国外的科研、工作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情况,甚至掌握哪些技术属于我国急需的领域,本人的意愿以及困难。管理人才则要掌握在国外公司或企业的任职情况、研究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是否掌握关键技术等。资料更新可以通过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各种国际会议、专业学术文章发表、人才与技术交流、驻外机构的推荐等多种渠道获得信息。只有建立留学人才数据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政府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一旦急需,可以立刻锁定目标开展引进工作。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已着手建立这类数据库。

4.外籍人员管理系统 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来皖从事演出活动的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国家税收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从事各类演出活动的外籍演职人员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向外籍演职人员支付演出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或预扣预缴税款。

第四条 经国家或者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外籍人员或外国演出团体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主办单位或中介单位应在演出活动获得批准后7日内向演出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报送下列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1、国家级或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演出活动批准文件;

2、单位资金安排计划书和与资金安排计划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3、演出合同;

4、演出计划(演出时间、地点、场次等);

5、报酬分配方案;

6、外籍演员有效身份证明;

7、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演出活动相关事项发生变更,在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报批后,应在上述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重新报送上述有关资料。

第五条 主管地税机关应按要求实行外籍演职人员资料的一人(户)一档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外籍演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个人所得税征收台账。

第六条 外籍演职人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在一地演出多场的,以在一地演出取得的总收入为一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为不含税收入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1、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七条 外籍演职人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为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外籍演职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和附加费用共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为不含税收入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4800-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办法所称外籍演职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根据税收协定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

第八条 凡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申报的报酬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税机关有权核定演出报酬和应纳税所得额。

凡不能提供完整、具体的外籍演职人员收入分配资料的,主管地税机关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所得时以支付总额按20%的核定征收率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税款后一个月内,能够提供完整、具体的收入分配资料的,主管地税机关应当进行税款结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外籍演职人员为执行我国与协定国签订的文化交流计划来我省参加文化演出活动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主办单位或中介单位应在演出活动获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7日内向演出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提供我国政府同对方协定国政府间签订的文化交流计划和有关外籍演职人员的个人居民身份证明,并报送按照上述协定计划签署的演出合同等有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依法扣缴外籍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税款,并在次月7日内到演出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和报送外籍演职人员有关资料。外籍演职人员个人也应同时对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自行向演出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第十一条 根据税收协定和税收管辖权的划分,外籍演职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我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其工资、薪金所得时,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并在次月7日内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和报送外籍演职人员有关资料。外籍演职人员个人也应同时对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自行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第十二条 外籍演职人员取得演出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税机关为演出所在地地税主管分局。

外籍演职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税机关按照税收协定和税收管辖权划分确定。

第十三条 外籍演职人员未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有关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向地税机关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外籍演职人员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地税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地税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地税机关向外籍演职人员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外籍演职人员需要出境的,必须在出境前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的,主管地税机关有权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十七条 对外籍演职人员偷税的,由地税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 不缴或者少缴已扣税款,由地税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与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联系,相互通报来皖演出外籍演职人员的相关信息,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来皖演出外籍演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

第十九条 主管地税机关针对外籍演职人员或其扣缴义务人不申报扣缴税款、申报扣缴税款明显偏低或者有偷逃税嫌疑的,可依据我国与其所在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有关条款,通过税收情报交换的手段,通报外籍演职人员所在国税务机关核查。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5.外籍人员管理系统 篇五

第十三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须达到《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标准》:

一、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状况

1.聘用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协调本单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

2.有固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工作,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也有明确的分工,有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3.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4.为外籍专业人员配备业务素质良好的中方合作人员。

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状况

1.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外籍专业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

2.聘用目标明确。

3.有教学(科研)评估和鉴定制度。

4.有请示报告和统计制度,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和统计报表。

三、工作和生活的条件。

有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基本的外事接待、安全保卫能力(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具体标准)。

四、聘用经费的保障

1.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经费有保证。

2.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人均年经费不低于本地区规定数额。

3.外籍专业人员的工资能保证其基本生活开支。

五、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渠道情况

有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合法渠道并了解其主要业务活动情况。

第四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的外事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的教育管理部门是所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外事办公室是本地区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达到我国对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标准,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取得《资格认可证书》后,方可开展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申请和审批依据以下程序:

一、拟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向其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的教育管理部门提出资格认可的申请。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的外事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各部委的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的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送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资格认可手续。

国务院各部委的教育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代办所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资格认可手续。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标准,对申请单位审核认可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

四、国家外国专家局审定批准申请单位的资格认可,签发《资格认可证书》,必要时与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审定。

第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其办学申请正式注册后,方可按照上述程序申请聘用专业人员。

第五章处罚

第十八条对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单位的处罚有警告和吊销《资格认可证书》两种。警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及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吊销《资格认可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及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同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国家外国专家局也可直接实施各项处罚。

对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单位的处罚主要依据有关法规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标准》,处罚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国家对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单位实行年检注册制度,获当年注册的《资格认可证书》为有效证书。持未获当年注册的证书或无证书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属非法聘用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规执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已获有效《资格认可证书》的单位与外方合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独立设置的教育机构,需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时,不需另行申办资格认可证书;与外方合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设置的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时,须另行申办《资格认可证书》。

第二十一条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开办的招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6.外籍人员证件办理 篇六

Documents for applying for employment license for those who work in a foreign-funded company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opies of the business license and approval of the company to be stamped with the company seal

2.聘用申请报告

Application for the employment of the employee

3.聘用议向书(聘用副总经理以上职位的,还须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及章程)

Letter of intent for the employment of the employee(For those who will be deputy-managers or the higher positions, the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the company should be provided.)

4.体检证明复印件

Copy of the medical-check report of the employee

5.护照复印件

Copy of the passport of the employee

6.学历证书(需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

Diploma of the employee which should be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if it is in a foreign language and should be sealed with the stamp of the translation company

7.个人简历

Resume of the employee

8.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张(单位盖章)

Application Form to be filled in and sealed with the stamp of the employer

9.2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

One 2-inch photo with blue background

10.委托书

An authorization letter to be sealed with the stamp of the employer

三资企业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证所需文件

Documents required for applying for employment permits for those who work in a foreign-funded company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正本);

The original employment license2、体检证明原件

The original medical check report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批准证书复印件

Original and copies of business license and approval of the employer4、《劳动合同》(复印件)

Copy of the Labor Contract;

5、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The original and copy of the passport of the employee6、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加盖公章)

Application Form to be filled in and to be stamped with the seal of the employer7、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2-inch photos of the employee8、简历

Resume of the employee9、委托书原件

An authorization letter to be stamped with the seal of the employer

注意事项:

上述文件如以外文书就,请附中文翻译件

Please note that the above documents should be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if they are in foreign languages.三资企业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所需材料

Documents for applying for residence permit for foreigners who work in a foreign-funded company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

Copies of the business license and approval of the employer

2.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Original employment permit of the employee

3.临时住宿证明原件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the temporary residence to be issued by

the local police station

4.体检报告原件

Original medical check report

5.申请人护照原件

Original passport

6.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加盖公章)

Application Form to be filled in and stamped with the seal of

the employer

7. 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蓝底色)

One 2-inch photo with blue background

工作签证邀请函

Documents for applying for invitations for “Z” visas

一、邀请就业者或者邀请就业者及其家属材料清单

Documents for applying for invitations for “Z” visas for the employee and his family members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一份,盖公章

Application Form to be filled in

and stamped with the seals of the Beijing office or the foreign-funded company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是投资企业,还需批准证书复印件)或者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Copies of business license of the foreign-funded company or the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of the Beijing

office(The foreign-funded company should also provide the copy of its approval.).These copies should be stamped with seals of the Beijing office or the foreign-funded company被邀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盖公章

Copy of the passport of the applicant which should be stamped with the seal of Beijing office or the foreign-funded company被邀请人就业许可复印件或者代表工作证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Copy of the employment license

7.浅议高校外籍教师的程序化管理 篇七

本文将从聘请程序、合同管理、教学管理和生活管理四个方面系统地介绍外籍教师的程序化管理模式。

一、外籍教师的聘请程序

近年来, 由于外教市场混乱, 外教质量参差不齐, 高校外事部门在聘请之时一定要严格把关, 按照程序来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才能保证聘请工作有序进行。

首先, 外事部门应根据学校年度聘请需求和教学计划拟定聘外人数、国别、语种等, 并以此为前提, 通过有效的聘期渠道进行联系。通常, 外教聘请可以通过互联网、中介推荐、外国友人推荐、校际交流关系等渠道。在外籍人士与学校接触后, 外事部门应及时了解他们的基本信息, 如:护照、最高学历、个人简历等, 还应充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工作经验, 如有在国内的相关工作经历应提供前工作单位的推荐信或工作鉴定书, 以便于审核其是否能够胜任教师工作。同时, 为保证高校外语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聘请前最好能对外籍人士进行面试, 根据其语音、教学经验、整体素质等多方面条件, 决定是否符合聘请要求。若外籍人士的基本资料、教学能力等均符合学校聘请要求, 外事部门人员就需进一步向拟聘外教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和任教待遇, 包括:工资待遇和生活待遇。待遇应涉及工作量、工资、国际旅费、水电气费、医疗保险等多方面, 为避免发生纠纷, 所有条款和约定均应以合同或合同附件形式注明并草签, 使其具有法律效应。

其次, 外事部门应及时为拟聘外教办理来华工作许可, 向所属省级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经审定同意后, 由省级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提供《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签证通知书》。外事部门人员需将这两份材料的原件邮寄给外教本人, 由其携带材料和护照前往其所在国的中国使 (领) 馆办理工作 (Z) 签证。

最后, 做好新聘外教的来华安排, 确定其到校时间并预定机票。中小城市的学校还可安排专人前往新聘外教入境城市迎接。外教到校后应及时安排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出入境检疫检验部门进行健康检查。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外教入境15天内应前往所属省级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专家证》;在外教入境30天内应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至此, 外籍教师算是正式聘请到位了。为了便于外教管理, 学校的外事部门需留存所聘外教的护照、签证、《居留许可》的复印件和《专家证》原件, 以备查用。

要做好外籍教师的聘请工作, 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性, 即合法的居留权。外教必须持工作 (Z) 签证方可来华工作, 来华后应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各类居留手续。只有取得正式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教才可以在中国境内居留并从事特定工作。同时, 外教到达聘任学校后应及时在当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登记;2.注重外教的职业或在中国从事教学工作的相关经验。近年来, 前来中国从事外语教学的外籍人士很多, 但素质不一、良莠不齐, 有的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有的是文凭较低的社会人士, 有的甚至是社会闲散人员。这些人从未从事过教学工作, 既没有教学经验, 更谈不上方式方法, 教学效果可想而知。所以聘请前最好通过相关机构对外籍人士的身份予以确认, 优先聘用教师 (有国际TEFL认可或持有本国的教师资格证) 或拥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凭的外籍人士;3.注重所聘外教的口语发音。近年来, 不少来华应聘工作的外籍人士属于移民, 他们虽拥有外语母语国家的国籍, 却不是地道的土著居民, 外语水平较差, 尤其是在语言发音上带有浓重的地方音, 且语言不够标准, 错误也比较多。学校应避免聘请这类人员, 并尽量在聘请前安排面试;4.尽量聘请夫妇同来, 这样既可便于教师互相照顾, 减轻学校的负担, 又可解决很多实际的生活问题, 使教师更能安心工作。

二、外籍教师的合同管理

所聘外教到校后, 学校要及时与其签定正式的《工作合同》。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 以聘请之初草签的合同为依据, 结合外教来校后的实际情况和学校教学部门的课程落实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确定所有条款无误后, 方可正式签订。一份正式的合同应包含中、外文两个版本, 外文合同的用词一定要准确, 不能出现多意或异意, 避免外教在出现争执时抠字眼而引发纠纷。

合同签定后具有法律效力, 是学校和外教合作共事的基础, 即有利于约束当事人双方, 也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 学校和外教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 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发生矛盾或纠纷时, 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 如果发现有不妥之处, 必须与外教协商, 征得外教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或签定补充协议。

完善的合同和有效地管理能够保证外教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效果的提高, 是聘外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基础和依据。

三、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

外籍教师有其自身的语言优势, 能极大地促进高校外语教学的发展, 他们不仅将鲜活的语言带给学生, 让他们直观地感受到纯正的母语发音, 也让学生们深刻地感受到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对高校外语教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 随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 所聘外籍教师人数的增多和素质的不一, 高校外语教学管理也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如何加强外教教学的有效管理并挖掘他们教学上的优势, 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对高等院校来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应该明确的是, 外籍教师的教学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整体外语水平为主, 并同时兼顾学校中青年教师的外语培养和学科水平及科研能力的提升。为达到这一目标, 最大限度地开发外教教学潜能和聘请效益, 学校应该健全并完善外教教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 促使外教重视教学, 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为了帮助外教尽快适应教学环境, 学校应该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这一举措十分重要, 关乎外教能否尽快进入角色, 能有效避免资源和时间的浪费, 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岗前培训应该包括如下内容:1.帮助外教熟悉教学环境、办公和生活环境及周边环境;2.介绍并组织外教学习各种规章制度, 尤其是外教教学管理制度;3.介绍学校外语教学的教学特点、学生的整体英语水平及口语交际能力;4.了解学生所用的现行外语课本, 明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目标;5.学习多媒体的操作技术, 使外教正确、熟练地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并了解学校的网络资源;6.安排前外教或其他有教学经验的外语老师与新聘外教进行交流, 介绍学习经验, 互相学习。

在外教教学过程中, 教学单位应指定并安排专人协助外教教学, 以合作教师身份帮助外教处理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外教考核机制, 每学期对外教教学质量、工作表现、合作意识等方面进行调研;教学部门要加强管理, 定期听课并经常向合作教师、学生征求意见, 了解外教的教学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定期举办外教公开课或文化讲座, 扩大教学覆盖面和影响, 给更多的学生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

四、外籍教师的生活管理

生活管理是外教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 只有细致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给予他们人文关怀, 取得他们的信任, 做他们的朋友, 才能使外教从内心配合教学工作, 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同时, 有章有序的生活管理也能避免发生合同纠纷, 是外教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 至关重要。

做好外教的生活管理, 首先应该采用换位思考, 设身处地为外教着想。本着“外事无小事”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 把外教当作朋友一样, 体会他们远在异国他乡的种种感受, 关心外教生活, 给予适度的帮助和关怀, 这是生活管理的前提。

学校和外事部门人员应该注重外教的节日和生日, 适当给予假期;定期为他们组织活动, 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完善并逐年改善他们的住宿条件, 满足其必要的生活需求;定期组织检修和维修外教公寓设施, 保障水电气及电器的使用安全;尊重外教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 平等对待所有教师;鼓励外教参与学校活动, 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介绍中国的法律、法规, 避免外教违法犯法。

总之, 做好高校外籍教师的程序化管理是一项十分细致而且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既有利于明确职责、提高效率, 也能为高校发展战略管理和人本管理创造条件。但是, 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程序化管理模式的运作是一项繁杂而细致的系统工程, 它不但要求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各负其责、相互协调, 而且要求相关部门密切协作, 只有这样才能将管理贯彻落实到底。同时, 外教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管理模式的异样性, 我们不能简单的用其他的高校教学程序化模式来进行管理, 应该针对特性, 以服务高校外语教学和科研工作为目的, 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 建立并健全高校外籍教师的程序化管理模式。

摘要:外籍教师作为高校教师的组成群体已成长起来, 逐渐成为正规高等院校中重要的师资群体, 是外语教学中不可或缺的生力军。随着校际交流的深入, 教育国际化也已成为高等院校的发展趋势, 如何有效地对外籍教师进行管理, 充分发挥他们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是高等院校外事部门和教学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而外籍教师作为高校教师的特殊群体, 在管理方面是有序可言的, 只要聘请部门遵循程序化管理模式将有效减少他们与学校在工作、生活中的摩擦, 避免矛盾, 最大程度的发挥聘请效益。

关键词:外籍教师,程序化管理

参考文献

[1]胡培杰:《浅谈高校外籍专家与教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年第10期。

[2]闵凡信:《论教学工作的程序化管理》, 《临汾师范学院学报》, 2007年12月。

[3]陈艳:《做好高校外教管理工作必须注意的几个环节》, 《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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