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4-09-22

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选7篇)

1.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一

万宝镇中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万宝镇中学政教主任及各位班主任同志:

学生暑假放假前各班级已经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同时学校向家长发放了学生暑假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鉴于中学生思想教育需要反复抓,时常提醒的特点,特此在汛期来临之际,要求各班主任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强调防溺水安全教育。

目前,“双台风”已在我国东南沿海登陆,已经造成辽宁、河北等省出现严重水灾,海上新的台风已经形成,极有可能在我国陆上形成“三台风”现象。由于大量水汽登陆我国,安图县境内于8月3日至4日间出现高强度降水,野外水域水量猛涨,水情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万宝镇中学要求各班主任通过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家长和学生进一步宣传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杜绝到野外水域从事任何活动。请各位班主任认真落实,为了学生的安全负责,为自己的本职工作负责,积极行动起来,于一个工作日内(8月7日18点前)确保本班学生100%通知到位。如有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能履行本通知要求的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学校将于8月7日18时后电话调查通知情况(每班抽查2至3名)。

为了班主任通知方便,学校将家校联系通讯录上传于学校邮箱和教师QQ群当中,如有电话号码变动,请自己想办法解决,一定要确保通知到位(九年级虽然已经毕业,但是学生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还请相关班主任认真对待,积极落实)。请各位班主任辛苦一下,假期还要给您安排工作深表歉意,谢谢配合工作。

学校政教处负责与政府联系,通过各村屯的广播进一步巩固教育效果,同时负责各班级通知情况的抽查工作,对于工作落实情况于8月9日前如实向校长和教育局法制科汇报。

附:相关负责人一览表:

七年一班 王艳军

七年二班 冯雪

七年三班 杨雪

七年四班 臧金海

八年一班 常凤玉

八年二班 孟兆英

八年三班 孟凡广

八年四班 赵洪艳

九年一班 王军英

九年二班 王水琴

安图县万宝镇中学校委会

2012年8月6日

2.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二

很显然, 城市内涝防灾工作已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那么, 《通知》出台后, 各地政府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有效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 最大限度减少内涝灾害损失呢?

(一)

多数城市逢雨必涝

近几年, 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 极端暴雨天气导致的城市内涝灾害频发, 不仅使得城市“血管阻塞”, 还造成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在北京, 去年7月的一场大暴雨就造成了人员伤亡。出现这样的不幸, 既应归咎于天灾, 也有救灾、自救知识宣传、教育不足的问题, 更有排水系统不科学、应急预案不完善或预案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据统计, 我国绝大多数城市 (约占70%) 逢雨必涝, 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不够重视城市地下管网设施建设, 导致原本就较薄弱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雨”上加霜。因此, 对中央政府来说, 就各级政府的排水防涝工作提出具体的任务目标, 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 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早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此背景下, 《通知》应时而生。

(二)

规划编制要有的放矢

《通知》明确要求, 各地要对本地区的地表径流、排水管网设施、受纳水体情况进行全面普查, 摸清底数;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 (立交桥、地下构筑物、棚户区、易涝点) 要有准确统计;同时要建立已有排水管网设施地理信息系统, 将管网设施分布情况了解清楚, 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城市内涝预判力, 另一方面可以让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而且, 各地在制定排水设施规划时要加强与城市防洪规划的协调, 特别是要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这样可以保证泵站建设落地, 同时可以和河道、水系有序衔接, 保障排水出路通畅, 避免设施形同虚设。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处长章林伟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制定技术导则, 指导各地建立“城市排水和内涝防治数字化管控平台”, 依据这个平台的建立, 可以有效指导各地城市排水防涝的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对不同程度的城市内涝损失作出风险评估。

设施建设宜分步实施

《通知》指出, 为了合理确定排水设施建设标准, 各地区应根据本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 确定一个合理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标准。人口密集、灾害易发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 应采用国家标准的上限, 并可适当超前提高有关建设标准。章林伟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近年来我国气候变化情况, 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 在2011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以指导各地区合理确定建设标准, 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通知》要求, 各地要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 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 要尽快建设截流干管, 适当加大截流倍数, 提高雨水排放能力, 加强初期雨水的污染防治。

多项保障措施“护航”

《通知》从多方面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维护进行有力保障。

在资金保障方面, 明确提出, 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结合相关资金渠道, 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比例。

要求各地区要尽快建立暴雨内涝监测预警体系。住建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交通、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要在2013年汛期前制订、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应急预案, 明确预警等级、内涵及相应的措施和处置程序, 健全应急处置的技防、物防、人防措施。

针对城市交通干道、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 《通知》提出, 要切实加强防范, 并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要加强应急能力教育和预警信息宣传, 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为落实地方责任, 《通知》要求, 要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负责制, 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城市排水、交通、气象、消防、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防洪等有关部门的职责, 形成工作合力。

(三)

需要持续大力投入

“5年完成所有城市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有难度。因为工程量太大。”中国水科院减灾所向立云副所长说, 相较目标而言, 目前国内这项工作做得还很不够, 在中小城市以及很多大城市, 雨污都还是混流的, 完全分开的城市不多。

“如果只是完成核心区域重要管线的雨污分流, 5年是可以的。”向立云认为, 要全面分开, 可能性不大。因为各地的财力情况都不一样, 有实力的地方可能能做到, 但是财政比较紧张的地方, 难度很大。

“前期规划很重要, 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向立云认为, 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用十年时间建成的可能性很高。但是应该做好前期的研究论证和规划工作, 之后再用七八年时间进行具体工程建设, 这项工作同样需要政府保证持续大力地投入。

既要排水也要蓄水

单纯排水难以有效治理城市内涝。向立云认为, 即使北京排水能力最强的天安门广场, 最高也只能应对十年一遇的暴雨, 住建部提出的上限, 也只不过是三五年一遇的降雨。

此外, 城市的排水能力也不可能无限提高, 因为城市排水还受到排水河道泄流能力的制约。

向立云认为, 在合理提高城市排涝能力的同时, 充分利用渗、蓄措施, 就地消化降雨, 是治理城市内涝最有效的方式。就地消化降雨其利有三:一是可以缓解内涝问题, 二是可以减少排涝系统建设工程量和河道的排水压力, 三是能补充地下水, 这对于北方缺水地区尤为重要。

增加城市透水性能

章林伟指出, 各地区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即顺应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雨水径流量的削减, 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削峰调蓄设施;人行道、停车场和广场等宜采用可渗透路面, 绿地标高宜低于周边路面标高, 形成下凹式绿地。

“这种措施在国外已十分普遍, 国内也有一些城市作了类似规定。”向立云说, 兼顾保护生态环境、内涝治理的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是一个科学发展的理念, 也是建设美丽、舒适城市的具体体现。这种模式对于新开发地区尤其适合。对于内涝治理而言, 要求新区开发建设前后同等降雨产生的径流量不增加, 即不能减少该区域的蓄水功能, 就是一种低影响开发建设方式。

“增加城市透水性能, 是缓解城市内涝的有效措施之一, 对于已建城区大有可为。”向立云说, 其实, 绿地、道路、公共休闲场所、运动场所和停车场都可以进行改造, 使之成为临时蓄水、增加下渗能力的好场所。一方面是把其中一些场所的硬化地面进行透水性改造, 另一方面要把这些场所地面适当降低, 蓄渗兼施。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 《通知》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多方保障还是较全面的, 关键还是在于各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行政主体责任, 真正做到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的紧迫任务”, 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另外, 市民对内涝灾害的认识与自救知识还有待提高。各地应广泛开展内涝灾害宣传, 城市的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除了技防、物防, 还要加强人防教育。

3.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三

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 安装部署和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在跨省转学、招生入学和经费监管等方面已初步取得良好综合效益。为充分发挥全国学籍系统作用,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就做好全国学籍系统全面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学籍信息质量。全面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审核工作,减少问题学籍,确保数据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区、市)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各省(区、市)完成省内审核工作后,我部将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上传的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并向各省(区、市)反馈问题学籍清单。各省(区、市)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我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二、全面应用系统功能。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明确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转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为招生入学提供支撑,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遏制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认真将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积极推进实名制学籍系统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健全经费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准确性。逐步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开发完善特色需求。我部已开放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并初步建立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制度,支持各省(区、市)以全国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满足地方管理需求的特色功能。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早着手,结合以往应用基础,拟定业务需求,做好顶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尽早发挥效益。自建系统对接省份要尽快过渡到以全国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完善特色需求的模式上来。我部将对各地特色需求功能开发工作及时跟进,总结肯定探索力度较大、功能成熟完善、应用效果明显省份的经验,并进行全国推广。还将对工作积极、有需求但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省份给予技术支持。

四、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国学籍系统是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探索点,各地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工作体制。健全协作机制。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财务、教育信息化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保障全国学籍系统全面应用。健全考评制度。构建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网络,明确岗位职责,将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纳入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健全培训制度。我部已以面授方式直接培训至地市级;各地要强化培训,实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覆盖,培训结束要通过考核,持证上岗;学籍管理员调整后要及时安排培训。健全工作交流制度,完善问题协调机制,快速推广成熟经验,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健全奖惩制度,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查处、严肃追究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健全举报、通报制度,通过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提高全国学籍系统应用管理工作水平。

五、构建运维长效机制。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建立保障全国学籍系统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尽快落实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和人员,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系统运行、维护、应急响应、数据保密等制度,细化要求,责任到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全国学籍系统运行情况。健全系统运行问题研判机制,完善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畅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快速反映和解决全国学籍系统问题的渠道,确保全国学籍系统运行稳定。

现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部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略)

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略)

教育部

4.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四

关于做好2013年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室)、子(分)公司:

为了加强各分公司2013年国庆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假期期间的安全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现将假期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安排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安全检查

1、各分公司在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关闭门窗和电源,节前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仔细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提前防范和杜绝。

2、组织全面安全卫生大检查。放假前一天,由各分公司组织一次由管理领导班子等参加的公司安全卫生大检查,做好公司的用电安全和防盗措施的落实。

二、安全保卫

1、各分公司管理人员:国庆节各部门值班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的管理,对工作区域及宿舍区域的加强巡视,做好员工教思想教育工作,切实保证假期期间安全工作。

2、做好安全监控录像查看,及时发现异常。必须确保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对各地点进行正常的安全监测。

3、宿舍区做好用电安全和出入安全。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用水、用电做到安全使用,出入宿舍前做好人离灯灭,关闭所有电源,上好门锁检查锁牢方可外出。

4、加强巡视保卫工作,加强巡逻。假期期间保安队留守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保卫工作,加强巡逻,特别对要害场所要重点看护,确保设备、生产物资和个人财产的安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公司值班领导和有关部门。

5、节假日期间是各类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的高发时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分公司保安部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的巡逻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值班安排

1、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经理/主管在节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联系通畅,以及时掌握公司的安全动态。

2、各分公司做好假期期间人员值班安排工作,并将值班表于2013年9月25日前报至集团公司办公室备份。同时加强对当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在国庆放假值班期间为公司运行及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

请各分公司负责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及假期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知。

主题词:国庆安全值班通知 抄报:董事长

5.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五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2011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我市校园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把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县(区)、学校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抓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国庆节假期长,学生出游情况较多。放假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广播站、展板、新生军训、安全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 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特别教育学生出游时要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危险水域、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要前往。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控制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大型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于不经审批、私自组织师生外出或大型集体活动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各县(区)、学校要结合开学初安全工作自查情况,在节日放假前,针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改,要把安全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作为检查的重点。1.要严格落实门卫准入登记、值班巡逻、视频监控、学生交接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和漏洞,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伺机破坏,危害师生安全。2.要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图书馆、微机室、建筑工地等人员集中场所和易发安全事故的要害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3.要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食堂、小卖部设施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对饮食用品各环节和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严防食物中毒、流行性疫病事故发生。4.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配合交警部门,严查不合格车辆接送、超载、超速等违章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好学生乘车安全问题。

四、落实责任,严格值班制度

各县(区)、学校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明确责任分工。1.要落实好值班人员、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做好值班记录,遵循报告程序,发现安全问题,要妥善处理,及时报告。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实行假期行政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负责同志手机务必保持24小时畅通。3.学校门卫要严格管理,按章办事,禁止闲杂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向保卫处和值班领导报告。4.学校保安和值班教师要加大夜间巡逻力度,重点部位重点巡查,切实保障校园财产安全。5.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对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发现、纠正,决不姑息迁就。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国庆节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安全教育科。

6.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六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国庆长假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我市节日期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节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动员和部署。要在节前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节前及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动员,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开展自查整改,全力消除隐患。国庆长假前,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对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理顺消防安全部门与工程部门的衔接,使单位对消防设施的监控更为有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带领各部门负责人对各区域尤其是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防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自查、自防、自救的能力;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尤其是义务消防队员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组织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

三、广泛深入宣传,营造平安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内部-1-

刊物、网络、广播、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宣传栏等宣传媒介作用,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切实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等场所还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集中开展“四个能力”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节日值班,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每天要有1名值班领导、1名消防安全员,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的要求。值班人员对本单位按规定进行消防巡查,其中,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的巡查应每2小时一次,医院、学校应加强夜间的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

节前及节日期间,我局将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状况及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督促整改并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苏州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

7.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七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育人观,坚决摒弃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要结合全省教育创新年活动,积极开展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督导评估与分析总结相结合,使评估过程成为实践、研究与经验积累和总结的过程,确保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市、县(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有关部门组成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建立以局长、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将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奖励学校、考评校长的重要依据。要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精、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督导评估队伍,保证工作开展的正常需要。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道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创建示范学校的工作动态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

二、科学规划,全面开展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开展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省指导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周期、数量和进程进行科学规划与整体部署,安排好年度中小学自评和市、县督导评估工作计划。2009年是我省启动首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第一年,要本着全面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做好学校自评和评估认定工作,要顺利完成对辖区内中小学总数30%的评估认定目标,确保2011年前全面完成首轮督导评估。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小学、初中,也要有高中;既要有城镇学校也要有农村学校。

三、突出评估重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各地要以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为抓手,督促学校进一步规范管理,创新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主发展形成办学特色。要突出督导评估重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解决好学校存在的问题:一是督促学校开齐开足非考试类课程;二是督促学校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21个学科教学指南和质量标准;三是督促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艺术2+1项目”,强化健康艺术国防教育;四是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育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五是督促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和违规补课的行为;六是积极组织和参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

四、规范程序,确保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质量

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行学校自评、分级评估认定、分级公布评估结果、分级授予称号和授牌程序:

1.学校自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自评工作制度,准确掌握评估标准,做好年度常规性自评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评价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过程。要特别注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自评相关资料建设,各种资料和表册应分类归档,清晰准确。自评报告(包括素质教育特色、办学成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与效果等)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自评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按县级评估认定与管理有关规定,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认定申请。

2.县级评估。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评估认定,确定为示范学校、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三个层次。经评估认定的示范学校、合格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本级示范学校、合格学校称号并颁牌,再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不合格学校要督促整改,尽快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对申报市级示范学校的,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市级评估认定与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认定申请。县级推荐为市级示范学校的评估时间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

3.市级评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率先做好市属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评估专家组,开展市级示范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经评估认定的示范学校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本级示范学校称号并颁牌,再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市级推荐为省级示范学校的评估时间应在每年10月20日前完成。

设区市每年12月10日前,要向省教育厅报送开展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总结(另附所属的一个县(市、区)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开展督导评估工作进展情况,评估认定学校的数量等次、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对省指导方案及指标体系的意见与建议等。

4.省级评估。申报省级示范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在每年10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推荐,并报送以下材料:

①设区市要求进行省级示范学校督导评估的申请报告(请示);②学校自评报告及《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示范学校申报表》;③设区市对推荐为省级示范学校的督导评估意见及《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示范学校申报自评(评价)表》;④申报学校推进素质教育、规范管理创新发展、课程改革等典型经验材料。

上述材料各一式五份。

省级评估时间安排在每年11月份进行,经评估认定的省级示范学校,由省教育厅授予“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颁牌,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管理监督,建立督导评估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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