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4-06-21

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精选12篇)

1.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篇一

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会计监督工作要求,结合本州实际,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以“六措施”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部署及时,有序推进。及时下发了《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财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计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将检查措施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了检查的时间、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名称等内容,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每月均按省厅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的动态信息。

二是把握重点,统筹兼顾。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资金检查、国有资产清查、工会经费审计等内容,统筹安排,整合内、外部各部门的检查力量,实现检查资源共享,从而提高检查的效率。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技能。结合会计监督检查的重点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州财政监督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财政监督干部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这一主题,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审计的方式方法、财政部门决算报表核查等财政业务知识。全州二县一市、三区财政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共计38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统筹协调,扩大范围。针对景洪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会计监督力量薄弱、未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采取景洪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牵头,州局监督检查科协助的方式,选取了1家农场管委会、1户企业开展了度会计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勐腊县财政局协助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管委会同步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实现全州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五是积极参与,有序推进。按照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在圆满完成本级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勐海县财政局对2户行政事业单位、2户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通过直接参与的方式不仅能够及时纠正县级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同时也能够将勐海县财政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好的工作方式方法推广到其他县级财政部门。

六是创新探索,实现转变。在总结以前年度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基础上,结合今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新特点、新要求,实现检查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集中检查”向“突出重点、全面兼顾”转变、由“单项检查”向“复合监管”转变,由“侧重财务会计检查”向“侧重管理提升内控”转变。

简报二: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成立由分管财监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财法股及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时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明确检查方案。印发《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罗江县20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会计监督检查的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及检查要求等方面做出规定。对检查内容及检查单位依法进行公示。

三是按程序开展检查。遵循《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被查单位的预决算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农业企业会计核算,信息披露,会计造假,严格执行财税政策等内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支出编制决算报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账目调整,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将应纳入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及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大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对新从业会计人员的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工作质量。

简报三: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从7月下旬开始,金溪县财政局开展了对全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为做好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金溪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制定《金溪县财政局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会计监督工作简报、报纸等,宣传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检查成果;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查前公示和检查公告应用正式文书格式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三、完善监督程序,明确检查重点。按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处理原则、检查时间、工作纪律及要求等事项。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重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财务会审、捐赠(接收捐赠)、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等检查工作,形成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局面,提高检查效率,扩大检查成果。

四、依法实施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作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重视整改落实,确保检查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调整账目、完善内控制度等,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及检查处理情况向其主管部门、财政业务股室进行反馈,同时对被查单位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跟踪回访,发现整改不力和屡查屡犯的被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检查成效。

2.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篇二

一、现行财政监督机制存在问题, 呼吁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出台

(一) 当前监督内容和方式仍以直接检查为主, 针对事后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处理, 缺乏事前、事中监督。由于缺乏事前监督, 单位只考虑对自身利益, 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真正针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督开展的很少, 比如某项资金投入后, 发案率下降没有, 破案率提高没有, 群众安全感增强没有等等没有涉及过。

(二)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2004年, 财政部根据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2004﹞9号文, 明确开展绩效监督是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政监督的迫切需要;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变得日益紧迫, 是财政支出管理的深化与延伸, 也是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发展方向。

财政绩效监督是财政部门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为目的, 在有效开展财政支出合规性监督的基础上, 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 借助科学的绩效标准和分析方法, 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尤其是其结果进行的客观、公正的制约和反馈, 从而不断优化绩效标准, 落实绩效责任, 实现绩效目标。

二、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意义

为了解决财政监督管理领域中的实际问题, 当前迫切需要开展绩效监督工作。积极研究如何加强财政绩效监督、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 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变得越来越紧迫。“审计风暴”揭露的问题大部分都涉及到财政资金, 凸现的大量财政资金效益问题, 让我们认识到加强绩效监督的紧迫性。当前各级财政正在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三大改革, 同时积极实施财政绩效监督, 将使我们更多的关注其效果如何, 从而使财政三大改革从形式上进一步推向实质, 能有效提升和检验财政管理水平与财政改革成效。

长期以来, 财政监督侧重财务合规性检查, 忽视对绩效的监督, 对资金的分配效果、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产出结果缺乏监督和考核, 存在预算约束软化、项目投资失控、资金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 造成大量低效和无效投资。我们急于引入绩效监督思想, 更加敏锐地去监督我们的财政支出状况。

三、绩效监督试点工作现状 (以北京市A区为例)

(一) 2005年以来, A区立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努力探索绩效监督”的宗旨, 借鉴国内先行省市尤其是北京市近年来试点绩效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基础上, 就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展开了积极的尝试。开始时从全区选择二个项目试点, 到绩效户数逐年递增;并以此进一步推进下一年度财政绩效工作。

2005年选择区文化委员会、北京某学校2个单位开展了绩效监督工作,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于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不但清楚地反映出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而且为来年的预算编制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尝试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监督评价体系。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着手绩效监督方面的理论学习, 对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概念界定、重点、难点展开全方位的研究探索。

(二) A区的财政支出评价还只是停留在具体项目上, 解决项目投资的失控问题。

1、全面的绩效评估应该还包括人员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

2、在对政府行政成本进行具体绩效监督时, 主要是对政府部门和单位实现及落实年初主要目标与相关经济目标的结果进行绩效监督, 并在此基础上对年度行政成本水平不正常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

3、对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时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对整个财政项目的审查, 主要看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了高效率的使用。二是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检查有无监管不力、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三是对各财政项目的成本是否合理进行绩效监督, 是否遵循了节约的原则, 以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4、开展政府采购绩效监督。即是否实现货币价值最大化, 财产物资利用是否充分、有效, 以及是否促进了政府政策目标的实现和宏观效益的发挥。

5、日常财政工作要把绩效预算制度、绩效监督评价制度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统一协调起来, A区的公共支出制度的框架才能构建起来。

(三) 当前绩效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在项目选择上, 应重点考虑财政投入比例高、效益便于指标化的项目。如果项目资金中财政投入比例偏低, 则不足以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投产的一些在建项目, 无法展开资金效益分析;或者指标不明确的项目等, 暂时都不宜作为绩效监督的试点项目。

2、在监督方法上, 从目前的报告来看, 存在着两多两少的现象, “文字说明多、情况介绍多, 数据少、图表少”, 大多数停留在纯文字的说明和叙述, 缺乏指标描述及数据分析。

3、在评价角度上, 目前反映得不够全面, 要么注重社会效益忽视了经济效益, 要么只顾经济利益而未兼顾其他。我们开展绩效监督, 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始终注意坚持“五个统筹”, 保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当前绩效监督工作的难点分析

(一) 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财政监督活动的法律法规, 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只是捎带地做了原则性的要求。

(二) 理论研究刚起步。

我国开展绩效监督刚起步, 财政支出绩效监督与绩效预算、绩效评价、绩效审计等的关系尚未完全理清。学术界对绩效监督的标准、评价、原则以及实施主体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 市财政系统2004年调研报告第492页:“严格讲, 能够指导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三) 绩效标准难以建立。

绩效标准是管理部门或检查人员对实际效果进行衡量或评价的鉴定要点, 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被监督单位或项目绩效高低的尺度。

我国在绩效监督指标体系的建立方面, 相关部门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尝试性地建立并运用了一些绩效指标, 但都不够系统和规范, 也不十分成熟, 对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支出绩效量化指标、测算模型更是稀缺。

(四) 绩效预算未能实施。

近年来, 我国预算管理改革取得重大成绩, 实现了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预算细化水平也明显提高。但目前仍是粗放管理, 如A区一些项目预算仅有金额和方向, 未附具体项目明细、支出明细和工作目标, 导致项目执行单位用款随意性较大, 给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带来诸多障碍。这使得财政资金在分配和使用中的无绩效和损失浪费很难避免。

(一) 绩效监督取证困难。实施绩效监督和其他检查工作一样, 必须收集能证实被监督单位经济效益状况的载体, 绩效监督的具体分析评价工作建立在所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才具有说服力。

(二) 监督队伍有待加强。绩效监督工作涉及面广, 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既熟悉财政支出相关法规, 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又要有非常深入地掌握一定的经济管理等相关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我国公务员特有的分类管理制度, 实质上也导致了专业人员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不够, 缺乏有针对性的培训。

五、我国绩效监督工作的试行概况

(一) 广东省在2006年内成立国内首个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构, 而首批数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也于年内展开。2003年非典过后, 广东省政府拨款建立卫生预警机制, 而这一机制的建立, 就是政府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发生巨大优势作用的集中体现。广东省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构, 围绕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开展工作, 确保财政投入产出不再是“糊涂账”。

(二) 2005年, 河北省财政厅选择部分部门和典型项目进行试点, 预计2010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开。在2004年省级发展性资金预算安排开始引入绩效目标概念;2010年在全省全面推开。

(三) 北京市财政局2004年4月研究制定《北京市财政局开展财政绩效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并在部分单位中试行了绩效监督。2006年, 北京市财政局加大了绩效考评工作力度, 先后成立绩效评价处和绩效考评中心, 负责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自从2007年, 绩效考评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起来。

六、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是中国财政管理改革的一个长远目标

处于财政绩效监督刚刚起步阶段的我国, 要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绩效监督, 必须解决不少难度很大的深层次问题, 包括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缺乏相应的绩效预算环境、缺乏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储备等问题。

在我国, 随着绩效评价体系的推行, 一些屡屡拿了钱办不好事的人或部门, 不但“要钱”越来越困难, 甚至连官位或整个部门都保不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于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把纳税人的钱用出效益;以及转变政府机关的作风很重要。总之, 开展绩效监督是财政监督的新发展, 是深化财政监督的重要举措, 对财政监督而言, 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 没有成熟的做法可照搬, 必须不断探索, 惟有不断探索, 才能确保成效。

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在我国仍处于摸索阶段, 理论体系尚不健全, 实践也只是小草刚露尖尖角。现在全面推行财政绩效监督的时机尚不成熟, 如果草率行事只能是拔苗助长。正确理解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含义才能在财政绩效监督改革中少走弯路。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是中国财政管理改革的一个长远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农;中德两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比较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0年02期

[2]、刘艺容;曾嘉;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必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消费经济;2010年01期

3.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思考 篇三

[关键词]财政监督;问题;对策

[DOI] 10.13939/j.cnki.zgsc.2015.08. 127

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综合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将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不再充当资源配置的主体,而全面进入为弥补市场失效的非盈利性的以及为市场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活动,这是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改革目标模式的基本思路。我国财政经过编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改革,目前已初步建立了重在规范支出的公共财政框架,与其相应的保障措施财政监督如何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更好地发挥作用,已成为财政部门亟须研究的重要课题。文章就公共财政框架下做好财政监督工作谈若干思考。

1 财政体制与财政监督的关系问题

第一,财政监督作为财政职能的组成形式,它依附于财政体制。财政监督是财政职能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它依附于财政体制,寓于财政管理之中;财政体制越完善,财政监督的重要性就越突出。科学完善的财政体制的要素之一,就是高效率、高质量的财政监督。成熟的财政体制为财政监督提供充分的监督环境和依据,它是财政监督的力量之源,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科学完善的财政体制,需要高效率的财政监督为其保驾护航。财政监督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治理整顿经济秩序,实现宏观调控保驾护航。从监督的内容来看,财政监督作为约束机制,主要对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是财政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但从监督的范围看,它又不仅仅局限于财政内容,它是国家通过财政部门运用财政手段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身资金活动实行的一种广泛而深入的管理行为,是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实施的宏观监控,所以财政监督又是政府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的有效工具。

2 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定位问题

第一,加强财政监督是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是当前财政工作主要任务。改革的内容很明确:一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界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减少财政对应由市场调节的项目和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的投资,优化支出结构;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并统一由国库直接支付;三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并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

第二,财政监督必须服从于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就本质而言就是一个重要的监督过程。财政监督机构的各项具体监督检查活动,本身也是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财政监督的这种属性,客观上要求财政监督工作必须彻底改变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堵漏,监督检查和管理相脱离的片面做法,必须善于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财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逐步从监督检查型转变为监督管理型。在当前,财务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形式,仍需大力强化。

3 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财政监督偏重微观监督,忽视宏观监督,已与现行的财政职能转变不相适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和完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主要通过税收来调整,财政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对企业财务收支管得过死的状况应该改变,对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核要逐步交给中介机构来完成,今后财政监督工作应主要强化对预算执行、国民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宏观监督。这就要求我们的财政监督的思路、方式、手段也要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以行政事业单位违纪类型为例,真正属于财务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属于少数,而违纪的实质在于部门、单位领导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违纪,如:擅自立项收取资金,挪用专项资金等,而对这种行政违纪,再采用经济处罚手段,就难以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第二,财政监督绩效的考核指标弊端严重。长期以来,对财政监督机构的考核指标是以组织收入为主,也就是以入库额多少为评价指标,这样造成了现行财政监督存在着重检查,轻整改,重罚缴,轻堵漏,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相脱离。一方面监督机构认为处罚数额越大,监督成效就越突出,从而把查处违纪行为作为财政监督唯一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被查单位感到监督检查只是罚款了事,这就促使被查单位在违纪风险与成本和违纪“收益”之间权衡得失,认为查着了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这也是出现边查边犯,屡查屡犯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三,财政监督立法严重滞后。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立法取得了显著成绩,相继颁布了《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使财政运行中一些重大领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财政立法严重滞后,迄今尚无一部完整的、具有权威性的对财政监督职能、内容和手段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的法律。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时,至今还是依照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和财政部于1998年制发的《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由于没有将财政监督提到足够的立法高度,因而财政监督地位得不到法律保障,在执法上存在着尺度偏松、手段偏软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成效。

4 公共财政框架下,完善财政监督的对策思考

第一,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研究制定《财政监督法》以及完善各项财政、预算、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财税法律框架和财政监督法律体系,把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财政监督需要覆盖国家财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因此这各方面和各环节都需要进行财政监督立法。鉴于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完善预算监督和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等方面的立法。

第二,监督方式要有所创新。一是事前预警。对项目立项的合理性进行论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项目工程概预算与实际资金需要差别很大,资金缺口无从解决;有些地方反映拿到资金感到措手不及,来了钱不知道是干什么,来了钱不知道是给谁的。因此,财政监督机构要参与项目立项工作,对项目的论证过程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事中监管。财政工作要一手抓好分钱,一手抓好管钱,两手都不能软。财政部门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督职责,必须睁大监督的眼睛,监督跟着资金走,财政资金分配到什么地方,财政就必须监督到什么地方,建立跟踪监督机制,随时掌握预算单位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三是事后评价。建立资金使用效果或效益评价制度,以利于调整政策,改进工作。

第三,建立灵敏的财政监督信息反馈系统。从财政监督角度,至少应该形成三类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一是基础资料信息系统,用以系统完整地汇集各单位、各部门与财政分配活动相关的各种基础资料,为监督部门预算编制和其他财政监督活动提供基础信息。二是财政预算执行和资金分配使用监测系统,通过与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及财政专户、各预算执行单位、资金使用单位及相关银行建立起有效的稽核关系,对财政预算执行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对异常情况提出监督预警,为进一步决策提供线索依据。三是财政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软件开发,计算机联网手段,收集并储存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实行财务数据信息共享,便于财政监督部门运用预测和分析的方法,排列监督重点,查找存在问题,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有关法律政策,保证国民经济在法制的规范下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叶青,黎柠.近代财政监督制度与思想[J].财政监督,2012(3).

[2]李霁.国外财政监督一瞥(上)[J].中国监察,2013(14).

[3] 刘新运,苗志昊.论当前新形势下财政监督的与时俱进问题[J].中国市场,2014(11).

4.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四

回顾近两年的财政监督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各级领导的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首要前提;加强制度创新,改革监督方法是搞好财监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是搞好财监工作内在要求;健全财监机构,强化队伍素质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监督与管理紧密融合,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是实现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的发展方向。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几年来,我县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滞后,检查人员较少,检查力量薄弱;财政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工作中缺乏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主动性;财政监督的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大监督”格局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重点对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

二是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把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大举措,努力打造诚信社会。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5.财政局财政监督股的工作总结 篇五

1、成立检查小组,进行查前公示。一是以监督股牵头,与被查单位有关的支出股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支出股室股长参加的任检查组长,支出股室股长未参加的由监督股长任组长。二是制定《XX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在财政局一楼大厅公开栏进行公示。

2、做好查前准备,强调人员分工。一是查前3天下发检查通知书,了解被查单位基本情况、资产负债及财务收支情况,查找与被查单位有关制度和法律规定。二是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强调人员分工,根据检查组成员特长分工具体检查内容,需要完成的具体时间。

3、交叉检查复核,组长汇总报告。一是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成员之间的`检查工作记录相互交叉复核,并形成汇总材料报检查组长。二是检查组长根据汇总材料撰写检查工作情况报告,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向被检查单位征求意见,最后将征求的意见、检查报告报局领导审定作出处理决定。

二、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闽财监(20xx)35号]通知要求,今年会计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教育行业。重点关注学校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收费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剖析教育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招生和就学情况。

2、医疗行业。重点检查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剖析药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成本和利润构成,揭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反映医药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3、公共交通行业。重点检查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并在关注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职工薪酬分配、票价形成机制、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的同时,关注财政的投入、使用情况。

4、科技、环保专项资金。重点关注科技、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检查发现违规问题

6.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篇六

搭建“三个平台”。根据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层次,在使用扶贫资金的村组、安排扶贫资金的部门和监督扶贫资金的纪检机构同步建立公开、公示、监督平台。在村组公示平台,将所有在村级开展的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在村内以公示栏、村“两委”班子会等形式进行公示和说明,接受村民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扶贫部门网站平台,全面公开扶贫资金项目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在纪检和检察机关平台,扶贫工作部门按时将项目资金计划同步送达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接受纪检和检察机关专项监督。

实施“四类监督”。建立州、县、乡、村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四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行业内部监管。州对县、县对乡、乡对村每年层层专项督查不少于4次,坚持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分析汇总、定期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年度审计监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督促整改。通过反复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对国家审计署驻兰特派办指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贫困户有购车情况及出资办企业、非贫困户精准贷款等1593条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专项整治监管。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整治月”“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两查两保”、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多个专项行动,形成震慑违纪违规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党委巡视监管。州委分点派出扶贫系统专项巡察组,开通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对扶贫系统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资金监督使用、项目监管责任等进行巡察。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处理各类投诉10件,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健全“五项制度”。建立执行县级报账、公示公告、激励约束、责任追究、专项审计五项制度,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去年以来,州县扶贫资金一律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进行拨付,避免多余环节,确保扶贫资金绝对安全。直接到户的财政扶贫资金,一律通过贫困户“一折统”账户支付。基建或采购类项目资金,预拨部分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其余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验收情况报账核算,目前,全州扶贫资金账务规范,责任清晰,无问题类账目。

7.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篇七

近年来,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对财政管理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 )财政监督职责不明确 ,监督检查不深入

一是由于受传统监督思维和工作方式影响,财政部门内部对财政监督的认识过去一直存在误区,一些业务科室片面地认为监督工作是专职监督部门的事,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才是业务科室的事。这种认识上的偏差造成财政监督与管理相脱节,业务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不重视,往往还有抵触情绪。二是财政部门只注重预算分配和资金拨付等业务工作,弱化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公共财政“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三是没有树立财政监督是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和财政业务科室共同职责的理念,财政业务股室和乡镇财政所没有与财政监督机构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没有形成相互协调、紧密衔接的“大监督”格局,造成职责不清,任务不明, 工作方法简单,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 )财政监督体系不完整 ,财政监督机制不科学

目前,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主要是针对财经领域某一突出问题,采用突击或专项治理方式进行,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在监督检查方式上存在突击性、专项检查多,日常监督管理少; 事后检查多,事前审查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少;项目资金检查的多,项目绩效监督的少等问题。在监督目的上,只注重违规事项的“纠错”,不注重财政管理的“预防”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对促进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的作用缺乏足够重视。同时,对财政监督检查结果没有形成一套追踪问效、分析反馈、分权制约、信息沟通的运行体系,加强财政规范管理与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相脱节,弱化了财政监督的工作效力。

(三 )财政监督机构建设滞后 ,财政监督队伍力量薄弱

近年来,由于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惠农资金逐年增加, 乡镇财政所业务逐年增多,但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多年没有增加,造成监督专职人员少,指派兼职人员多,乡镇财政所基本没有配备财政监督专职人员,与乡镇财政监督职能任务相比,机构、队伍建设仍然处于滞后状况,根本无法担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日常监督业务,只能简单应付了事。同时,部分财政监督人员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 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复合型人才缺乏等问题。

二、新形势下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构想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的推进,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多次强调要重视加强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系”等一系列论述,既为财政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基层财政部门要从以下六方面加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

(一 )加强财政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健全的财政监督制度体系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前提。一是财政部门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同时, 依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结合各县实际,适时修改和完善现有的监督工作制度,制定《县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明确县级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责, 监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等等具体监督规定。二是要通过建立制约、考核措施保证财政监督工作各个环节遵守法规、制度和 程序,严格做到依法检查、依法评价、依法处理。三要健全工作制度,注重工作细节,实现财政监督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全面实施财政监督“一把手”工程,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一要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要彻底改变过去财政部门内部一些业务科室片面地认为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的工作,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才是业务科室事的错误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科室之间紧密配合,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二要排除顾虑,增强工作信心。在财政监督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阻力,局主要领导和局班子成员要出面协调解决,全力支持财政监督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查出的问题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结果。三要明确责任,建立分工机制。财政部门各业务科长既是业务工作的责任人, 也是监督工作的责任人,要由原来的“一岗一责”变为“一岗双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目标的责任分工机制。

(三 )构建财政 “大监督 ”格局 ,建立财政监督长效机制

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是实现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近年来,随着对基层民生资金和惠农资金投入的加大,财政风险随之加大,财政管理水平要求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愈显重要。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构建财政“大监督”格 局,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让财政资金每时每刻,每个环节都处于财政监督当中。因此,基层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财政监督是财政监督机构专职机构和财政业务股室的共同职责的理念。既要明确财政业务股室与财政监督机构之间监督职责分 工,理清财政业务股室的管理工作与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的监督工作是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关系,又要建立高效顺畅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把监督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全面的财政监督检查计划。业务科室要从管理角度搞好财政监督, 主要侧重于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执行的日常管理监督; 专职监督机构要侧重于研究制定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 组织协调专项监督,违规违纪的处理、处罚,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常态化的监督,彻底改变重拨款、轻监督,形成共同监督、各负其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长效机制。

(四 )改进财政监督方式 ,构建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 机制

创新的财政监督方式是搞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关键。一要围绕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处理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体系,综合运用检查、调查、审核、督促、反馈等多种形式与手段开展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构建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及资金使用结果绩效考核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流程,做到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二要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和财政资金管理各个业务流程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起到规范管理和预警防范作用,提高财政管理整体水平。

(五 )注重财政绩效监督 ,提升财政监督成效

绩效监督是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发展方向。按照“先易后难、 重点突破、规范操作、 循序渐进”的原则 , 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和条件,率先选择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资金、农业生产资金等为突破口,稳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在实际中,不仅要考评项目的资金落实、资金的使用及财务管理状况等,更要考评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及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 注重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六 )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提升财政监督工作水平

8.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研究 篇八

关键词:公共财政 财政监督 有效策略

财政监督作为我国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家财政分配活动运行正常的基础工作。为实现财政监督工作效率的促进,本文对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工作现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分析,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推进措施。

1、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现状

公共财政指的是国家通过集中部分的社会资源形式,将其应用到市场中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行为,是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的财政管理模式。我国公共财政职能框架的完整表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分配与稳定经济三大职能的表述,而另一种则是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经济、财政监督四种智能的表述,早期西方财政理论中并未将财政监督职能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强调三职能理论[1]。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财政预算、收支、投资分配等监督,主要范围包括国家财政部门与国有企业财务。

现阶段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着诸多限制性因素,如财政监督工作的观念滞后,无法实现公共财政框架下积极有效的财政监督;财政监督制度不够齐全,监督方式不能良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财政监督法制性不强,影响公共财政下财政监督的工作效率。以上问题使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工作不能达到有效的监督效果,在当前国家财政政策不断改革创新,市场经济体制与结构不断变化的经济发展背景下,财政监督工作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变化,严重影响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效率。

2、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推进措施

2.1、财政监督市场经济基础地位加强

财政监督活动在我国公共财政的框架中,起着关键的保障作用,广义的财政监督是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监督,狭义的财政监督则主要指的是财政部门的监督。处于多层次性的市场经济监督管理中的基础地位[2]。但现阶段财政监督工作的主要工作为对政府财政部门决策、预算监督,审计监督工作多为政府公共财政的外部或独立财政手段,失去了基础性、必要性地位。针对财政监督在国家市场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动摇问题,细化工作环节,加强财政监督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具体财政监督工作中应当充分尊重群众监督的力量,更新财政监督观念,将财政监督的监督工作范围扩大化,让群众参与到对国家财政的监督工作中,实现财政监督的透明化,实际性。财政监督工作在市场经济基础地位的主要表现,是其在财政监督基层建设中的有效促进作用,实际工作中需要针对市场经济基层建设,加强监督工作力度,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转变财政监督工作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单纯调控国家财政决策与预算等方面的宏观监督工作角度,将财政工作落到实处,实现财政监督工作队市场作用改革进步的推进作用、价值,从而达到财政监督市场经济基础地位的加强目的。

2.2、财政监督队伍工作质量水平提高

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工作团队是监督工作的核心,是实现有效财政监督工作的基本保障。现阶段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力度较小,影响财政监督工作整体效果,若想实现财政监督在政府部门间的有效监督工作,需要加强财政监督队伍素质建设,并在实际监督管理工作中应用新型管理方式,提高财政监督队伍工作的质量与水平[3]。

财政监督工作应当将工作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对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性知识进行集中培训,使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积极汲取国内外财政专家的学术精华,学习先进的财政监督、管理手段,还应当着重对财政监督工作队伍整体思想政治素质的建设,保持团队整体的高度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从而实现更加有效的财政监督工作效率。另外,在实际财政监督工作中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对财政监督数据信息进行信息化管理和分析,实现统计结果的精确化,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学习信息化管理技术,使其达到在财政监督工作中更加有效的应用效果。通过财政监督谈对建设与技术应用,可以有效促进财政监督团队工作的整体工作质量、水平,促进财政监督工作效率。

2.3、财政监督法制性监督制度推进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经济市场中第三产业的发展愈发迅速,企业种类也愈发多样化,与此同时,出现了利用财政手段偷税漏税、逃避国家制裁的情况。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社会下的经济,国家的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还应加强法制化建设,在法制化市场经济中保持高效监督能力[4]。财政监督法制性监督制度在建设中需要积极为公共财政的法制化建设贡献力量,保证监督工作效率的同时提供积极有效的法律保障。

法制性财政监督实际监督工作中,需要注意与财政监督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并根据相关财政法规加紧建设财政监督法制体系,出台财政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财政监督工作中能够以专业法律法规治理违法行为。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结合财政法规加强法制力度,将常规财政监督与着重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加强对违反财政法规企业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快财政监督法制化的监督制度建设进度。另外,还需要在法制化财政监督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与实际工作情况结合完善科学合理的日常法制化监督制度,规范企业、单位财政行为,加强企业、单位对自身财政行为的约束与管理,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3、结语

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工作,需要积极提高财政监督团队素质的培养,应用创新的监督管理工作技术,建立科学性、完善性、法制性的监督制度,巩固与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从而实现财政监督工作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有效的监督效率,推进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进度。

参考文献:

[1]梁瑞平.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监督[J].中国外资,2013,13(08):68-69.

[2]张红荣.我国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问题的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25(03):125-126.

9.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者述职报告 篇九

一、注重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作为一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者,我十分注重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正确的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上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兢兢业业、踏踏实实,认真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决策,识大体、顾大局,坚持原则,具有很强的集体观念,能正确驾驭和应对财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二、潜心钻研业务,具有虚心、创新、求实协作的优良学风。能够注意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当代政治思想理论、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并有机的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财政普法和监督检查培训班学习,比较熟练的掌握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法律法规、财政检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技能以及计算机及网络的知识,并在全县抗震救灾资金管理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相关培训班授课,为基层干部和广大财会人员的学习起到积极作用。将科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机制,调研和制定的《xx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受到了上级财政监督部门的好评和推广。制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抗震救灾资金等管理办法和《财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促进了财政管理的规范化。

三、把握主线,突破难点,创新机制,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近三年,财政在支出方式和保障重点上进行了重大调整。自己积极适应工作职能转变,把握财政监督工作主线,重点围强农惠农、社会保障、抗震救灾、扩大内需等涉及民生的热点政策,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保障财税政策和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每年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和会计信息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查纠存在的问题,提高会计执业服务质量。二是xx以来,先后12次抽调人员,从会计账务管理、资金分配使用、重建维修政策落实、城乡居民住房重建维修验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执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稽核和检查,确保了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三是20xx年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想了全面检查,责成存在财政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缴存非税收入2xx万元,结清往来款项36.5万元,回收职工欠款5.6万元,指导被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20xx年6月中旬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具体承担县治理办日常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治理措施,组织开展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整改建制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全县160个机关事业单位、14个社会团体和3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面达到100%。对44个机关事业单位、8个社会会团体和2户国有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查纠“小金库”资金115.46万元。制定出台了《xx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形成了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治机制。五是积极探索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的有效途径,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20xx年选择了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城区三期拆迁改造、东西河道治理、工业集中区建设、金徽大道建设等项目进行绩效监督评价。20xx年,对县直12个部门127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和财政绩效进行监督评价,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最大财政绩效起到了一定作用。六是着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了财政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和创先争优等专题教育活动,规范了党员基础管理工作,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注重品德修养,做到廉洁奉公,勤政务实。我围绕局党支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分配给财监办的工作项目、任务和要求,狠抓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从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和完善财政制度上确保了财政部门的廉洁从政。在日常生活中,我能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对人真诚,平时能与同事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我自己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时处处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不谋私利,也没有经商办企业和参与影响工作的兼职事务,维护了财政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同时,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监督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抓好源头治理,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三年来,尽管自己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但还存在着许多存有不足。一是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很不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起点不高,还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二是财经监督检查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偷逃骗税行为、单位私设“小金库”和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可能还存在,财经秩序尚需继续整顿和规范;三是工作中虽然倾注了全部的热情和激情,但由于某些主客观的原因,有时出现急躁情绪,有时因问题考虑不周全,在处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欠妥当,财政源头治理有关制度和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10.财政监督工作思路 篇十

2012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和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工作安排,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财政监督工作将致力服务于公共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的大局,着眼于财政监督工作法制化、网络化、公开化,坚持一个中心,完善两项机制,做到三个加强,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探索财政监督新思路、新领域、新办法。

(一)坚持一个中心

在日常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坚持以服务财政管理和促进财政改革为中心,着力强化有关民生政策执行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选择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项目,重点围绕“三农”、教育、卫生等涉及民生行业、领域的政策执行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推动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两项制度

1、健全和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一是建

立查前公示、查后公告制度。二是建立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制度。采取综合性公告与案例性披露相结合、惩处违规违纪行

为与树立正面典型相结合的方式和多种渠道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宣传,营造全社会认识财政监督、理解财政监督的工作氛围。

2、完善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内外

联合”的监督方法,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局相关处室和县区财政监督机构的配合,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参与财政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监督合力。

(三)做到三个加强

1、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

监督关口前移,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重大支出项目审核,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2、加强会计监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将会

计信息质量监督与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

3、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试点,选取部分政府投

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

四、实现四个转变

(一)实现由单纯的开展监督检查向标本兼治、规范管理转变。改变过去就检查论检查,单纯搞检查的“惯性”思维和做法,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之中。

(二)实现由单纯的合规性检查向合规性检查与绩效检查有机结合转变。从业务、财务和效益三个方面对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使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增强了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的整体功能。

(三)实现由单项监督检查向全方位监督检查转变。突出“综合检查”,开展以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为主线,对专项资金使用、非税收入管理、罚没收入管理、票据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综合检查。有效地避免了同一单位多头、重复检查问题的发生。

(四)实现由事后专项检查向把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处理有机结合的全过程监督转变。实施事前、事中监督,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预警防范、实时纠偏”的作用,与事后监督互相补充、有机结合,更大程度地发挥监督效能,促进监督与管理的进一步融合。

11.我国需加强财政监督制度 篇十一

财政监督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财政范畴,在监督公权运作中是一种相对特殊的客观存在和制度形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与作用。

西方财政监督:分权制衡

由于财政监督的专业性、边缘性、社会性、综合性,财政监督在不同国家制度设计不完全相同。“分权制衡”国家财政监督通常以立法机关外部监督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并重方式设计制度。其中,立法机构的财政监督既是“分权制衡”国家立法制约行政、议会监督政府的核心内容,也是共和制政体的关键所在,还是政府预算制度产生的根源,更是“分权制衡”国家监督政府、监督财政文化氛围的根本。同时,“分权制衡”国家也在财政部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专职财政监督体系,实时、全程监管政府及部门财政资金的收、支、存业务动态。这些国家的专职财政监督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方面:

专职财政监督是高级别的、重要的国家经济监督

即专职财政监督以相对的专业和监管优势,并列于议会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如荷兰、巴西专职财政监督与议会监督相结合;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希腊等专职财政监督与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且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都各自向部门、地方派驻人员,并列执行监管业务。法国专职财政监督则与议会预算审查监督、审计法院事后监督相并列。

专职财政监督是相对独立和高于同级部门的专管或专员监督

如美国联邦财政部设由总统任命的财政总监,直接对总统和国会负责监督财政政策执行和检查中的重大财税违法乱纪;同时联邦政府所有用款部门都配备一名由总统任命的财政总监对总统和财政部负责,部门每项支出必须经财政总监签字才能拨款。法国在财政经济部设直属财政部长管理的财政监察总署,称为财政部长“别动队”,主要负责根据部长指示对涉及国家财政收支及其他有关事项的专项监督。

专职财政监督普遍实行不同程度的派驻或派出制

派驻或派出制和专管或专员制都是垂直监管方式,但派驻或派出制与上级专管或专员制相对应,是向下级政府或单位派驻或派出的机构及人员。

可见,一般的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兼顾融合财政监督的专业性和社会性特征。但囿于信息不对称或社会性、新闻性偏好差异,我国媒体和学界相对关注财政监督中监督政府、监督财政的内容,而相对忽略专职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及其在政府监督、财政监督中开展的业务工作。由此形成一种对国外财政监督重新闻及社会效应,而略具体业务制度的认识偏差。

我国财政监督:各类经济性行政监督作用突出

未实行“分权制衡”体制

我国并未实行“分权制衡”体制,立法监督主要是人大对政府及部门例行的程序性监督,社会监督是媒体、民众和社会机构参与的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的补充性国家监督,由于受实际业务的参与限制,这两类监督的实效并不突出。

财政监督在改革中渐进稳步发展

根植于国情的专职财政监督在改革中渐进稳步发展,自1979年国务院要求建立健全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和恢复财政监察工作后,1995年财政部在各省设立财政监察专员办,1998年取消年度全国性“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地方财政监督工作陆续展开。目前,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基本建立健全,各级财政监督机制已深入相应的领导及决策事项,如自2000年起四川省级财政就实行财政监督专员进入厅党组参与相关项目决策及会议的制度等。一个中央地方纵横交织、深入决策与业务的专职财政监督体制,基本形成并正在逐渐趋于健全完善。

各类经济性行政监督作用十分突出

在政府主导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以及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为核心的国家监督体制下,各类经济性行政监督如金融监管、证券监管、工商监管、财政监督等作用十分突出重要。特别是财政监督作为政府及国有经济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制中重要、核心的经济行政监督。近年我国重大反腐事实表明,财政监督在国家监督体制结构中,既是业务密度大,又是监督密度较高、监督需求较大的行政监督;财政监督涉及的事或人通常具有多种轰动效应,是国家监督体制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和监督前沿。

监督环节的关键性和监督内容的核心性

与审计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的外部性、查账式、诉讼式、程序式特征相比,专职财政监督从政府资金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内在于政府行政业务及管理流程,具有资金管理这一关键环节的内生性、参与式、全程式、全覆盖监督特征。

专职财政监督以政府资金分配和再分配为内容,反映、制约、监督全部政府行政活动,紧紧扣住资金这一核心要素,从资金分配直接督促政府行政的法制规范目标实现。这或许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议会监督并列为国家重要经济监督的基本原因。

建议:加强专职财政监督,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参照国际惯例,提升专职财政监督地位,加强专职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国际惯例相比,我国专职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差距十分巨大。我国专职财政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既是财政监督的专业性本质决定的必然选择,也是财政监督社会性本质决定的必要措施。因为我国的高度集权体制转变自1980年代政府权利分化开始,到2000年代已进入政府权利规范约束时期。只有加强财政监督才能适应新公共管理所要求的公开化、透明化和政府绩效评价及管理的发展趋势,以及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要求。

健全完善适应国情的专职财政监督工作制度

建立监管业务融合的专职财政监督方式,在财政业务及管理流程基础上设置或增加专职财政监督业务,如预算编制的预算初审监督,收入的及时性监督,库款安全性监督,支出拨款与支付、支出合规性与绩效性监督,会计核算及账务监督等。建立财政业务及管理流程节点监督,如财政业务受理前的监督审查等。建立参与业务监督,如专职财政监督参与预算编制、执行、变更、追加和相关管理及会议,以及项目立项、论证、实施、招投标及绩效评价等。

健全完善适应国情的专职财政监督派驻派出制度体系

专职财政监督派驻派出制度是财政资金跨级使用的产物。上级财政资金经财政转移支付由下级财政及其他政府部门使用是通常的,实行相应的派驻派出专职财政监督是普遍的。我国地域辽阔,各类资源分布极不均衡,中央对地方各级、地方上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大、种类多、管理难度大,健全完善相应各级专职财政监督派驻派出制度,加强分级财政体制下大规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以及其他种类繁多、结构复杂、规模庞大的跨级财政项目及资金的监管,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提高外部财政监督效率

财政信息公开透明是外部财政监督实施前提,我国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等效率不高,原因正在此。政府行政信息公开透明,我国与国外的差距还很大,许多只能逐渐解决,无法一蹴而就。

(作者单位:西南财政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相关链接:财政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这为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12.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篇十二

一、当前我国人大财政监督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人大财经监督是指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对财政部门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和政府预算编制、执行的情况实施监督的一种国家管理活动, 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 是属于最高层次的、具有权威性的国家监督。完善和强化人大财政监督能促进合理有效地支配财政支出, 维护国家的财政秩序, 严肃财经法纪, 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有利于实现财政预算的民主化、科学化, 防止或减少政府重大经济决策的失误。因此, 完善和强化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对于规范政府行为具有约束功能, 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具有宏观调控功能。

然而近年来“审计风暴”透视出来的是让人触目惊心的巨额资金黑洞。仅2005年就有4000多亿中央补助脱离人大监督, 而2006年的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也指出, 截止2006年底, 有174亿财政资金脱离人大监督。审计结果显示, 多个部委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或上缴中央财政。审计发现, 一些部门单位的项目预算编制不实、结余过大, 甚至虚报多领、高估冒算预算资金, 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这些不仅造成了巨额财政资金流失, 而且损害了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由此可见, 我国当前的人大财政监督还不同程度地停留在流于形式的监督上, 实际效果不如人意, 政府支出随意性大, 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明显不足, 完善和强化人大财政监督已成为当务之急。分析和借鉴发达国家的财政监督成功经验对于完善和强化地方人大财政监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发达国家财政监督的成功经验分析

发达国家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 不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 而且在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 充分行使财政管理以及财政监督等方面都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

(一) 具有较为健全和完备的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发达国家的财政监督都是由法律来保障的, 而且立法层次高, 法律对于财政监督的规定非常详尽具体。许多国家都在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对财政活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日本、瑞士、德国、意大利以及新加坡等国都在《宪法》中对财政活动包括预算、税收、国库、审计等列有专门的条款, 有些国家还制定了诸如《国有资产管理法》、《计划法》、《社会保障法》等专门的财经法规与财政法规相配套。正因为有强有力的法律做保障, 发达国家财政监督的权威性都比较强。

(二) 具有较为严密、健全的财政监督机构。发达国家均设有比较严密和完善的财政监督体系。在德国, 设有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联邦和州审计院, 州审计院下设审计局, 专门负责国家财政支出的监督检查。同时, 议会中设有审查委员会, 该委员会除对国家预算进行审查外, 还对审计院的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进行审查。另外, 负责税务纠纷案件的特别法院———税务法院也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法国则形成了以议会宏观监督、财政部门日常业务监督、审计法院事后监督的分工明确、协调互补的财政监督体系。

(三) 具有科学合理、系统全面、责权明确、运作规范的财政监督机制。在美国, 国会对财政的监督贯穿于对预算形成的决定和监督、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审计和监督的全过程。法国的财政监督遵循对纳税人负责、全方位监督、确保严格实施以及决策与执行者相分离的原则, 重视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并完全寓于财政管理之中, 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同时还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再监督, 法对财政监督职能人员再监督的硬性规定以及具体做法, 形成了相互制约的控制系统, 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德国的财政监督覆盖项目的全过程, 分资金分配阶段的监督、资金使用阶段的监督、资金使用效果监督三个阶段。

(四) 注重加强社会监督。在发达国家, 财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重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是加强财政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长期以来形成的民主传统和高度发达的物质条件, 使新闻媒体对发达国家财政资金运用的监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众不仅能通过各种媒介了解各项财政收支信息, 也能即使表达自己的意见, 从而促进政府预算和财政支出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增加透明度。二是重视中介机构的监督。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其最大特点就是客观、公正, 它们在接受相关单位的审计要求的时候, 也用查问题的眼光去发现其中有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 重视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在法国, 实行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 注重高层次法律专家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同时对人员的需求不仅仅重视学历, 更注重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强调在职学习、岗位培训, 这些高素质人才的配备为法国高效率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德国, 实行严格的审计人员准入制度,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要选入不同素质的人员, 同时非常重视再教育, 所有进入审计机关的人员, 都要定期培训、不断充电、补充知识, 这些有利于审计人员能力水平的提高, 也在客观上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

三、基于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 建立与完善我国人大财政监督的地方性法规

针对我国地方当前存在的财政预算草案审议时间过短、预算草案审议缺乏辩论程序、预算草案报告通过程序及法律效力不明确、人大否决预算、决算案法律后果无规定等问题, 加强人大财政监督, 当务之急是完善人大财政监督和审批程序, 对财政监督的范围、内容与实施程序和操作方法进行规范, 增强其可操作性, 使人大财政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以提高审查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其次, 明确在财政监督实施过程中的预算、决算案遭到否决的法律后果, 增强人大财政监督的刚性。

(二) 加强地方人大监督的组织建设

第一, 增设人大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可以有两种做法:一是成立隶属于人大的专门的监督机构—预算审查委员会, 适当充实人员, 实现委员专职化;二是将审计机构从政府部门分立出来, 并入人大, 实行对人大负责。从长远的发展来看, 后一种方法更有利于人大行使开展财政监督职能。人大通过批准财政预算、决算进行宏观上的监督, 后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实施具体的经济监督, 有利于把人大对政府的财政监督推向专业化、科学化、综合化的轨道, 真正落实人大的财政监督权。

第二, 加大对人大财政监督人员的选拔培训。一是注重人才选拔。财经监督工作所涉层面广, 内容宽泛, 工作量大且繁杂, 这就要求监督者必须有深刻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人大常委会的财经委作为财政预算的专门监督机构, 除了要增加预算审批监督的编制外, 还要重视充实熟悉财政工作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 以建立和完善地方人大财政监督的专业队伍。二是重视在岗学习、后续教育, 无论是对专门监督机构的人员, 还是对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以提高监督主体的业务素质, 切实增强驾驭人大财政监督的能力, 确保提高地方人大财经监督质量。

(三) 构建基于项目生命周期管理的地方人大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第一, 提前介入项目概念阶段。在现有的人大财政监督中, 往往是由职能部门牵头开展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人大的财政监督是在预算的审批开始后才介入, 不利于人大监督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的审议。所以, 人大财经工委应在项目的概念阶段提前介入, 参与项目机会研究, 为常委会的审议提供有力论据。

第二, 在项目规划阶段, 细化项目预算编制, 严格审批程序。一是细化、规范项目预算编制。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预算编制时, 要科学规范, 要向审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为尽可能全面比较和综合分析准备条件, 对特别重大的项目, 还要向社会公布计划和预算草案, 广泛征求意见等;二是严格预算审查程序。项目主管部门要在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前的一个法定时期内向人大财经委及人大代表提交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 防止审查前几天内匆忙提交草案、仓促审查完毕立即表决, 为充分审查提供时间保证。

第三, 在项目实施阶段, 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深化监督实效。实现由人大财政监督从静态到动态、由结果到过程的转变, 逐步建立起对财政资金从申报、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日常有效监控机制, 实现事前监督、事后监督与过程监督相结合。同时, 对项目中的某一重要环节, 还要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以增强人大对财政监督的实效性。

第四, 在项目收尾阶段, 健全人大决算评价及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人大财政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在项目主管部门汇编成工程决算并作出必要说明的基础上, 人大预算审查委员会及审计机构应当依法对预算执行的决算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审计评价, 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与奖惩建议, 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同时, 应完善预算责任追究制度, 保证预算审批监督的权威性。

(四) 改善有利于实施人大财政监督的配套制度建设

第一, 建立应急管理机制。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如防洪抢险、民政救灾、应急扶贫、动植物疫病防治、突发事件等各类不可预测因素, 可能对项目的进展出现不利影响, 建立财政应急管理机制,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 把人大财政监督与政府财政部门监督、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人大财政监督只是国家财政监督体系的一部分, 其效果的发挥有赖于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 才能发挥财政监督的整体功能。首先, 人大财政监督要与政府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人大对预算的监督, 还只是整体的宏观的监督;审计监督对预算执情况的审查比较具体, 能够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所以, 通人大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结合, 可以更有效地发挥人大政监督的作用。其次, 在实践中, 还要结合其他监督方式的各自特点以挥财政监督的整体作用。通过强化人大财政监督事前与事后监督功能, 突出财政监督的内部监督与过程监督的优势, 发挥审计监督的业务优势, 形成有效的财政监督体系。

第三, 增加预算透明度, 建立公开监督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必须保密的以外, 预算、决算应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同时, 应开辟必要的渠道倾听和接受广大群众对预算的建议, 从而更好地促进预算的民主管理。

摘要:本文通过阐明我国人大财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和借鉴发达国家财政监督成功经验, 提出加强我国地方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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