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2024-08-10

陕西省2014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精选6篇)

1.陕西省2014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篇一

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高校名单以教育部确定的名单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以下特殊情况不在受理范围:

1.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

2.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自主招生类;

3.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符合规定的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浦北县);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5.必须在村委会(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申请资格;

6.符合贫困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的基本费用。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⑶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入学费用→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⑷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⑼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的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注:根据桂教资助〔2014〕8号文件精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为: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申请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年龄原则上在25-60岁之间(办理贷款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和固定住所在本县(浦北县);

5.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若未还清!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注:回执金额为0,概不放贷(即已缴清学费的学生,不能贷款)!

四、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为1000元-6000元,必须以百为单位增减。

五、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参见下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

七、偿还贷款方式:

(一)正常还款:正常学制年限毕业后第一、二年只还利息,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自付利息,结息日为12月20日,节假日不得顺延;毕业第三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本息每年12月正常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二)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日~10日通过系统提出申请,11-15日之间将钱存入支付宝账户,20日银行自动扣收。

(三)逾期还款:无需在系统提出申请,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除11月外,每月20日进行逾期还款,利息记至20日。

八、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一)在校生参军:

1.方法一:办理提前还款。

2.方法二:可以不做提前还款,按原还款计划到期还本付息;如果学生在毕业前返回高校继续就读,可以在毕业前携带相关复学证明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同样按原还款计划到期还本付息。

(二)当借款学生出现失踪、死亡、移民等情况时

1.由县区资助中心留档相关证明。

2.要求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

(三)当借款学生必须出国才能完成学业:

1.高校及时与县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反馈情况,出具相关证明。

2.由高校督促学生还清贷款本息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国手续。

(四)学籍异动:

1.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

2.休学的学生,首先要求其办理提前还款,未办理提前还款的,在复学后带上相关复学证明前往资助中心,才能够为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同时签订变更单;休学后复学未主动与县中心办理手续或未及时办理手续的,按原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

九、贷款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1.登陆系统: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录入申请信息。(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浦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填写就读高中,复读过的学生填写原毕业高中;职校生填写就读职校)(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入学年份、学制、学历。

注意: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均要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内容填写;如不清楚院系名称、专业科类别的,可在网上查询或打电话到高校询问清楚再填(录取通知书上有联系电话);2.新录取学生学号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必须填写且要完整详细,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1.家庭地址、户籍地址的镇、村委会、门牌号部分信息系统里没设置有选项,由学生本人根据身份证、户口簿信息补录完整;

2.联系电话填写一定要正确(固定电话要加区号,如07778313629);各种地址不能简写,要完整详细,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长岭村委会茅坪岭村1号)。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1000至6000且为100的整数,贷款年限最长14年,最短6年)。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不填,打印出表格后让盖章单位手写)(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且共同借款人年龄要在25-60岁之间)。(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广西)”(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的发放与本金、利息回收均通过该支付宝帐户完成)。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申请表中所有信息均要填写完整),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用A4纸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捺印确认。

3.加盖公章。学生持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村(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注:请各位学生要求盖章经办人用手写完整其单位名称,如XXX社区居委会、XXX村委会等)

(二)再次贷款(续贷):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如无更换则在不能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可以相互委托办理,即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相关

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捺印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如果是共同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办理,则应及时将受理证明转交给借款人,以免延误回执录入工作。

注:续贷学生的贷款申请表不用盖资格审查单位的公章。

(三)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首贷学生

(1)贷款申请表(原件两份),申请表需盖有村委(居委)或镇民政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填写联系电话、填写盖章时间。(盖章单位必须为:村委会(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其中一个单位盖章即可,公章字迹要清晰)。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的)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4)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大学新生,出示原件核对);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在校大学生,出示原件核对);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表(首次贷款家庭贫困在校大学生和高三非建档贫困生,需经村委(居委)或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2.续贷学生

(1)贷款申请表(原件两份,不需盖章);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的)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3)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温馨提示:

1.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第一代、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齐全,否则将不能办理贷款;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3.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导出的申请表直接打印(不得重新排版,不得修改,如有错需重返回系统中修改提交信息后再导出打印);

4.资格审查单位公章要清晰、齐全,联系人签名字迹能容易辩认,盖章填写日期不能早于申请学生签字日期。

说明:以上材料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规格,其中两人的身份证(须双面复印)、两人的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要分别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贷款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

1.初次贷款: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

2.再次贷款(1):签订过2013年贷款合同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以代签和捺印。共同借款人不为2013年合同约定共同借款人的,不能代签。

再次贷款(2):除上述(1)点以外的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

3.签订合同前,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认真核对合同的每一项内容,看是否与原件相符;如其中任何一项与实际不相符,国开行就会把材料退回,不予受理贷款。

4.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要认真阅读合同的每一项条款,明白自己要履行的职责。

5.核对好合同信息后,才可以签订合同。

6.签订好合同后,学生持县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电子回执,如县资助中心在10月10日前未收到高校回执信息,视为学生自行撤销借款申请,合同失效(贷款失败)。

(五)贷款发放与支付

约在2014年11月20日前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根据合同及电子回执,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打印合同时自动生成),再通过“支付宝”账户将学生所欠学费汇划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银行账户。学生可在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将剩余贷款资金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十、违约责任

(一)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开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二)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并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三)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开行将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国家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借款学生对开发银行的债务连续逾期90天以上视为违约。

(四)学生毕业后,学生、高校和就业单位三方就业协议中将列明学生借款信用信息,并明确就业单位具有督促还款的责任。如借款学生具有还款能力但恶意拖欠时,就业单位可实行强制扣款,直至还清贷款本息。

十一、浦北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地点

(一)申请受理开始时间:2014年7月21日(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8月21日,新生申请办理时间:2014年8月1日至9月26日)

(二)申请受理结束时间:2014年9月26日

(三)办理地点:浦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浦北县教育局一楼)

联系电话:8313629/8217883/8212632/8313769;贷款学生QQ群:241251625/250100889(验证信息:浦北2014年贷款学生)

十二、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及证件一览表

插入:

2.陕西省2014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篇二

六、外省市生源地贷款问题:

现有湖北省、甘肃省、重庆市、陕西省、河北省、山东省、四川省、安徽省、湖南省、青海省、广西、宁夏、福建省、海南省、贵州省、内蒙古、北京市、上海市、云南省、山西省、江西省、黑龙江、吉林省等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所需贷款条件、必备材料贷款程序等)请到相关省市网站查询。具体由各学院通知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的学生。如需学校开据贷款证明的,以各省(市)的样表为准,如无样表的可按附件样式开据,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于6月上旬到助学中心盖章。

附件:外省市贷款证明的样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04.29

吉林 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编号:

同学为我校(院)机械(院)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业)(11)级学生(学号20111200;身份证号码),学制(4)年,生源地详细地址为(吉林省桦甸市西台子村)。

该同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努力,学业成绩合格。经审查,符合 吉林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我校(院)学费收缴账户(学校名称:淮海工学院,学校代码:11641,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账号:,账户名称:,行号:14034)。

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4600)元,住宿费为(1000)元。

我校(院)大学生助学指导中心(部门)具体负责 吉林 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人: 梁瑞康,联系电话: 0518-85895134,传真:0518-85895134

特此证明。

淮海工学院

大学生助学指导中心

2014年06月30日

3.陕西省2014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篇三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

定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基本信息 学生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 341125************ 民族* 汉族

毕业中学* ***三中

入学前户籍* 安徽省**************

联系电话 0551-4450*** 电子邮箱 ***********

手机 1595688**** 即时通讯 **********

通讯地址 未知(邮编: 233***

共同借款人

姓名* 万** 电话* 身份证号* 341125************

手机 152********

出生

19**日期

-**-**

户口性质*

农业户

0551******与学生

* 关系*

母亲健康状况* 患病

家庭地址* 就学信息

院系名称* 入学年份* 学历* 专业科类别* 申贷信息

申贷原因* 代理结算机构 代理结算网点 签字

资格审查情况

安徽省*******************

*(邮编: 233***

高校名称*

********

*学院

*************学院

专业名称

*

金融分析

2010年 学制 4年制 毕业年份*

2014年

本科

学号 ************

金融学

申请学年*

2011-2012年

年限*

贷款金5000 额* 元

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父亲年近半百,劳动

第几次贷

款*

3次

不便,身体消瘦。母亲身体不好,常年多病。支付宝(安徽

账户名 万**

支付宝 账号

*************.cdb@sina.cn

借款人签字确认: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属

实。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单位 审查意

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加盖公章)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加盖公章)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

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且必须为整数。

6、资格审查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就读中学,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7、本表一式两份,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或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篇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自己的诚信作为担保的信用贷款,是国家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一种资助。为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帮助同学顺利成功贷款,请仔细阅读以下六条内容:

一、助学贷款利息

1、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部承担;

2、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借款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负担。

二、助学贷款还款

1、正常还款

按照合同规定借款学生毕业当年偿还4个月利息(9、10、11、12月份),第二年偿还全年利息,第三年偿还全年利息,从第四年起偿还全年利息和部分本金,第五年起偿还剩余本金利息和部分本金,直到还清本息。

正常还款时间:每年11月20日前。

正常还款方式:将本年应还本息足额充值到支付宝中或到县资助中心通过POS机还款。

2、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至少还清一笔贷款,借款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还款。毕业当年8月15日前还清贷款,没有任何利息。

提前还款时间:每天均可申请提前还款,根据申请日期确定相应 的结息日。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10月—11月: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

提前还款方式:网上申请后将应还本息足额充值到支付宝中或到县资助中心通过POS机还款。

各位借款学生毕业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正常还款。自己选择是否提前还款。

三、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违约:是指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正常还款。

1.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0%。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对学生个人今后的工作、生活将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如:办理银行卡、工作升迁中的诚信审核、申请房贷、车贷等等导致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申请信用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

5.陕西省2014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篇五

1、参考网站:我们每年都在此发布贷款相关信息,学生一定要先去查看,实在不明白的才可打电话咨询。由于工作较忙,可能电话无法接听,希望学生更多的在参考网站上查看帮助信息。垫江县教育委员会网http:///2455885922(空间日志中有相关资料)

2、助学贷款为什么要还?借款学生的履约行为已纳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施管理。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会影响到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公租房,以及在金融机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就业时对其的诚信审核,对学生寻找工作及以后的职务升迁、工资晋升、出国等都会产生影响。

3、助学贷款有没有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支付(学生自己不承担),从大学毕业当年9 月1 日开始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利息按年计收,每年按借款合同约定收取一次(从大学毕业当年起每年11月开始收取,若是贷款期限最后一年则在8月开始收取,每年还本付息结束日期见合同规定)。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结有关手续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4、毕业后助学贷款本金是不是必须马上偿还?学生毕业当年开始两年内为宽限期,学生可以只付利息,暂不还本金;毕业两年后,学生不仅要还利息还要按借款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5、什么叫正常还款?已经毕业且有贷款未还清的学生必须按借款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按每年一次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这叫正常还款,正常还款时间是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此时不能提前还清本金。

6、什么叫提前还款?学生可以在每年1-10月每月1-10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清贷款,这叫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每次至少要还清一笔贷款。

7、最后一次办理贷款时间为2010年之前的学生如何还款? 这种情况的学生贷款账号为农行账户

①提前还款步骤如下:-10月的每月1-10日(需工作日)学生(可委托他人,需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最好带合同来,没带合同、凭身份证号码也可办理还款)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询应还款金额→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到农行垫江桂溪支行填写现金缴款单、将应还款存入资助中心在农行的账户 →回资助中心交银行缴款单据。

②正常还款步骤如下:

11月1日-12月20日(工作日)学生(可委托他人,需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最好带合同来,没带合同、凭身份证号码也可办理还款)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询应还款金额→到农行桂溪支行填写现金缴款单、将应还款存入资助中心在农行的账户 →回资助中心交银行缴款单据。

8、最后一次办理贷款时间为2010年及之后的学生如何还款? 2010年及之后的学生贷款账号为支付宝账户;以前有农行贷款账户的只要在2010年及之后办理过贷款,其贷款账户自动

变更为支付宝账户,账户名可在合同第二条及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贷款及应还款查询”中看到。学生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或者正常还款。操作步骤如下:

①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必须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先在网上申请提前还款: 1-10月每月1-10日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贷款及应还款查询”看应还金额及还款支付宝账号→点击提前还款申请→选择新增→选择合同(每次只能选择一份合同)→提交(如需还几份合同,则重复以上步骤操作)

接着给贷款支付宝充值:学生准备一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向银行卡中存入应还款金额(还款本金+利息)→在当月20日前登录支付宝网站→输入自己还款支付宝账号、密码→我的支付宝→立即充值→给本账户充值

当月20日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支付宝公司从支付宝账户扣取还款金额,学生可以在还款申请的下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查看还款是否成功、成功还款余额为零。

② 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不用做任何申请,按照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执行即可

先在网上查看本应还款金额:11月1日-12月20日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贷款及应还款查询”看应还金额及还款支付宝账号

接着给贷款支付宝充值:学生准备一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向银行卡中存入应还款金额(还款本金+利息)→12月20日前登录支付宝网站→输入自己还款支付宝账号、密码→我的支付宝→立即充值→给本账户充值。

12月20日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支付宝公司从支付宝账户扣取还款金额

注意:已经毕业且有贷款未还清的学生每年都必须在这个时间段做正常还款、否则就会违约。如果学生网上还款做不来的,可以联系资助中心还款。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可以点击右下角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码方式登录,其默认密为生日的年月日8位数例如19880818

若自己修改了密码又忘记的可联系资助中心重置密码为默认密码)。

支付宝充值流程演示网址:http://home.alipay.com/individual/inpourBank.htm

支付宝密码忘记及其他支付宝问题:请联系支付宝公司(支付宝24小时服务热线:0571-88156688)或者查看支付宝帮助平台http://batch.alipay.com/loan/cdbhelp/index.htm)

9、特别提醒: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电话、QQ、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后一定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修订。本年毕业的学生须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核对所有信息无误后、再点击左下角的“毕业确认申请”方可领取毕业证书。由于学生联系方式改变而无法联系、造成违约的,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10、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垫江县桂溪镇 迎春桥书院街1号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进门右边大楼四楼 垫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6.陕西省2014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篇六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

21简介:生源地信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2007年,国家首次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五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并在08年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范围。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

一、办理地点: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人: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贷款性质:信用贷款,无需担保。

四、贷款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按学制需要一年一贷(2007年一贷多年的贷款合同依旧)。

五、贷款期限:在校年限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

六、贷款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自付利息(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利息按天计算,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七、还款方式:贷款人须在毕业当年对还款计划进行确认,每年的12月21日和8月31日为固定的还款日;为了消除产生的息差,如遇节假日原则上不能顺延;贷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八、贷款用途:向高校交纳学生应缴费用,剩余资金可用于生活费。

九、申请材料:

1、本新录取的学生提供:

(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往届在校生提供:

(1)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十、借款程序

1、申请:申贷学生前往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也可在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预先办理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手续,以减少往返次数。

2、借款审查: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自学考试、成人短期培训机构学生不能申请)。

3、学生开户、签订借款合同和系统录入:

1)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在省农村信用社指定网点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账户,并授权网点从该账户办理资金划汇、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学生他一定在农信社办理划汇、扣收手续,否则贷款资金将无法划拨到高校)

2)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借款申请信息、合同信息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合同号。

3)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审查通过的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年一签),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学生资助中心、开发银行和借款学生各执正本一份,共同借款人执副本一份。学生资助中心并向学生提供合同回执,借款合同在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审批并确认后生效。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4、学生报到回执、资助中心录入回执信息并完成系统申报流程:

1)合同回执主要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道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便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经入学。

借款学生应在入校报道后,及时到我校学生工作处(行政楼一楼)办理高校确认手续,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资助中心录入回执信息,并完成系统的审批、汇总、上报程序。

5、贷款发放:

1)县资助中心向省资助中心提交系统审批工作流程,省资助中心审批后将系统流程提交分行;

2)县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声农信社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3)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4)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5)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6)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7)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8)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9)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由学生将发票复印件邮寄或转交给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

十一:还款方式:

1、学生自行还本付息流程:

(1)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代理结算行根据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转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再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转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开立的专户。

2、提前还款流程:

(1)借款人于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前还款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代理结算行发出扣款通知单。

特别说明:

1、贷款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同时到现场办理。再次申请时,原则上贷款学生和学生家长需同时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确有困难的,在不变更共同贷款人的情况下,一方可持对方委托授权书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变更共同贷款人时,需要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

2、我校学生资助中心积极配合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需要办理的同学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要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学工处王科长81652029。

3、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制定划款缴费账户:

户名:

账号:

行号:

开户行:

上一篇:硬件软件教学案下一篇:高考题定语从句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