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轮作情况表

2024-07-24

耕地轮作情况表(共7篇)

1.耕地轮作情况表 篇一

陕西省耕地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全省土地总面积20579.5千公顷(30869.2万亩),其中:

1、农用地18481.7千公顷(27722.5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9.81%,其中:

耕地4088.9千公顷(6133.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9.9%。灌溉水田172.9千公顷(259.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2%;望天田23千公顷(34.4万亩),占耕地面积0.5%;水浇地870千公顷(1305.1万亩),占耕地面积21.3%;旱地3005.3千公顷(4507.9万亩),占耕地面积73.5%;菜地17.8千公顷(26.7万亩)占耕地面积0.4%。

园地686.9千公顷(1030.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3%。果园577.3千公顷(866.0万亩),占园地面积84.0%;桑园35.3千公顷(53.3万亩),占园地面积5.2%;茶园21.9千公顷(32.8万亩),占园地面积3.2%;其它园地52.2千公顷(78.3万亩),占园地面积7.6%。

林地10285.3千公顷(1542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50.0%。有林地6656.4千公顷(9984.6万亩),占林地面积64.7%;灌木林2355.3千公顷(3533.0万亩),占林地面积22.9%;疏林地324.5千公顷(486.7万亩),占林地面积3.2%;未成林造林地940.1千公顷(1410.2万亩),占林地面积9.1%;迹地1.7千公顷(2.5万亩);苗圃7.3千公顷(10.9万亩),迹地、苗圃面积占林地面积0.1%。

牧草地3117.3千公顷(4676.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5.2%。天然草地2880.3千公顷(4320.4万亩),占牧草地面积92.4%;改良草地7.8千公顷(11.7万亩),占牧草地面积0.3%;人工草地229.3千公顷(343.9万亩),占牧草地面积7.3%。

其它农用地303.2千公顷(454.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5%。畜禽饲养地和设施农业用地0.93千公顷(1.4万亩),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0.3%;农村道路93.1千公顷(139.6万亩),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30.7%;坑塘水面和养殖水面15.2千公顷(22.8万亩),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5.0%;农田水利用地65.1千公顷(97.7万亩),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21.5%;田坎125.1千公顷(187.6万亩),占其它农用地面积41.2%;晒谷场等用地2.5千公顷(3.8万亩),占其它农用地面积0.8%,养殖水面1.1千公顷(1.7万亩),设施农用地0.3公顷(0.4万亩),养殖水面、设施农用地共占共它农用地0.4%。

2、建设用地798.9千公顷(1198.4万亩),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3.88%,其中: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696.7千公顷(104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4%。城市37.2千公顷(55.8万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5.3%;建制镇37.2千公顷(55.8万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5.3%;农村居民点523.93千公顷(785.9万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75.2%;独立工矿及盐田用地61.4千公顷(92.0万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8.8%;特殊用地37.0千公顷(55.5万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5.3%。

交通用地62.0千公顷(93.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3%。其中铁路用地11.7千公顷(17.6万亩),占交通用地18.9%;公路用地49.3千公顷(74.0万亩),占交通用地79.6%;民用机场9.5千公顷(1.4万亩),占交通用地1.5%;港口码头及管道运输用地0.03千公顷(0.04万亩),占交通用地0.04%。

水利设施用地40.2千公顷(60.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2%,水库水面33.2千公顷(49.8万亩),占水利设施用地82.6%;水工建筑用地7.0千公顷(10.5万亩),占水利设施用地17.4%。

3、未利用地1298.8千公顷(1948.2万亩),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6.31%,其中:

未利用土地1007.9千公顷(151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9%,荒草地726.1千公顷(1089.2万亩),占未利用土地72.0%;盐碱地29.5千公顷(44.3万亩),占未利用土地2.9%;沙地114.0千公顷(171.0万亩),占未利用土地11.3%;沼泽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及其它未利用土地138.2千公顷(207.3万亩),占未利用土地13.7%。

其它土地290.9千公顷(436.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4%。河流水面189.7千公顷(284.6万亩),占其它土地65.2%;湖泊水面6.4千公顷(9.6万亩),占其它土地2.2%;苇地6.1千公顷(9.2万亩),占其它土地2.1%;滩涂88.7千公顷(133.0万亩),占其它土地30.5%。

(二)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1、土地资源自然类型多样,开发利用区域差异明显。陕西省由于自然条件复杂,形成了多样的土地自然类型。也构成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方向和途径的多样性。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植被稀少,耕地多为旱地、坡地、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区内煤炭、盐矿、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蕴藏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关中平原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水平较高,城镇分布集中,工业、交通、商贸比较发达,旅游资源丰富,科技力量雄厚,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高,是全省重要的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和工业生产基地。陕南秦巴山区林地面积比重大,森林覆盖率高,区内水热条件优越,生物资源丰富,农业、林业、药材生产优势明显。

2、土地利用粗放产出率低。部分土地利用质量不高,粗放、产出率低,耕地中旱地占25%,而且坡度大,瘠簿地多,中低产田占80%左右;园地中低产果园占挂果果园的1/3以上;林地中有林地占64.7%,抚育管理差,重种轻管;牧草地,草质量退化,产草量低,载畜量较小,人工草地、改良草地比例极小;城乡建设用地中,大量的存量土地有待盘活,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低,工业化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破坏污染严重。

3、土地资源与水资源分布不协调。秦岭以北的黄河流域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0%,但地表水径流则只占全省径流量的25%。秦岭以南的长江流域耕地面积只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0%,但地表水径流量占全省地表水径流量的75%。

4、耕地大量减少、人地矛盾日趋突出。我省耕地面积已从2000年末的4800.5千公顷(7200.7万亩)减少到2005年末的4088.9千公顷(6133.3万亩),5年来净减少耕地711.6千公顷(1067.4万亩),年均减少142.3千公顷(213.5万亩)。2000年末全省总人口为3644万人,到2005年末总人口已为3724万人,2000年末人均耕地0.13公顷(1.95亩),2005年末人均耕地降到0.11公顷(1.65亩)。

(三)1、“十五”时期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

耕地保护目标:规划确定,“十五”期间全省耕地面积将减少610.0千公顷(915.0万亩),计划耕地保有量4381.0千公顷(6571.1万亩);

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目标:预计“十五”期间全省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为30.0千公顷(45.0万亩);

土地整理复垦目标:“十五”期间全省可整理开发复垦土地面积167.0千公顷(250.0万亩),其中增加耕地33.0千公顷(50.0万亩);

生态退耕及灾毁耕地控制目标:“十五”期间全省生态退耕及灾毁耕地613.0千公顷(920.0万亩)。

2、“十五”时期利用规划主要目标的实施情况

全省2000年末—2005年末共减少耕地711.6千公顷(1067.4万亩),平均每年减少142.3千公顷(213.5万亩),比规划年均指标量122.0千公顷(183.0万亩)多减少20.0千公顷(30.0万亩);5年间非农业建设实际占用耕地25.0千公顷(37.5万亩),平均每年5.0千公顷(7.5万亩),与规划年均量6.0千公顷(9.0万亩)的目标相比还减少了1.0千公顷(1.5万亩);同期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27.9千公顷(41.8万亩),平均每年5.6千公顷(8.4万亩),与规划年均指标量6.6千公顷(10.0万亩)目标相比少1000公顷(15000亩),同时完全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要求;五年间生态退耕594.1千公顷(891.1万亩),平均每年118.8千公顷(178.2万亩);五年间灾毁耕地31.5千公顷(47.2万亩),平均每年6.3千公顷(9.4万亩)。

(四)“十五”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成效

2000年以来,全省通过实施土地利用规划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

1、增强了按规划管地、用地的意识。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广泛宣传,使土地利用规划“龙头”地位得到确立,土地利用规划在领导和群众中的影响更加广泛和深入,按规划管地、用地已逐步达成共识。表现在:一是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部门增强了按规划依法管地的意识,提高了按规划用途审批土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显著增强;二是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规划的功能、目标、任务等内容被干部和群众普遍接受,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对乱占滥用耕地、浪费土地的现象起到了明显的遏制作用。

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的深入实施,在建设用地供应上引入了规划调控的理念,土地用途管制、总量调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按规划批地、按规划用地已形成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在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中体会到了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业用地的重要性,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

3、耕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的深入实施,使一系列保护耕地的政策、措施、制度得到进一步的落实,使耕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较好地稳定了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到了实处。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是土地利用规划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各地加大了基本农田划定和管护工作的力度,已将基本农田落实到相应的地块及图、表中,并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

5、土地利用结构趋向合理化。“十五”期随着退耕还林还草的进一步实施,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全省农用地中的园地、林地和建设用地有较大幅度增加,分别增加了16.3%;6.8%;16.6%,全省土地利用结构逐渐合理化,促进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趋向协调发展。

(五)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问题

1、“十五”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未能实现。2005年未耕地面积为4088.9千公顷(6133.3万亩),比“十五”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4381.0千公顷(6571.1万亩)的保有量目标少了292.1千公顷(437.8万亩)。虽然“十五”规划期各项建设占用耕地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尚能实现占补平衡,但由于陕西省是国家重点生态建设省份,生态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剧增,随着耕地保有量目标的突破,规划所制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也难以实现,总而言之“十五”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已不适应目前耕地变化发展趋势。

2、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国家建设重点的逐步西移,加快了我省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各项建设占用土地数量增加较大,全省2001~2005年末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年平均为5.0千公顷(7.5万亩),总体上并未突破“十五”土地利用规划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但,相对而言,经济比较发达的西安、咸阳、宝鸡、榆林等市,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与其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指标的配置与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已成为难以解决的矛盾。

3、部分地区规划确定的建设预留地空间布局不尽合理。规划编制时,国家强调控制大城市发展规模,同时要求必须把交通沿线、城镇周围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受此影响,使当前城镇发展缺乏建设用地空间和指标,因此有些建设用地项目受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在施工空间上与规划要求存在差距,影响了规划实施的权威性。

4、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衔接不够。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出自两个部门,在土地利用方面,各自确定的用地规模相差较大,缺少横向衔接,使之规划目标不尽一致,各行其事,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矛盾较多。

2.耕地轮作情况表 篇二

摘要:在政府开始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背景下,本文从提高耕地地力、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业竞争力三个角度分析了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各地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耕地确权、休耕规模与时间、休耕农民生计等问题对该项制度试点实行提出了重大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耕地制度 轮作休耕 政策建议

一、耕地轮作休耕的背景与意义

7月4日,中农办、发改委等部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目前,我国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也在下降,耕地退化日益严重,基础地力不足,污染问题突出,这些问题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突出的耕地问题以及国家粮食安全问题要求我国必须逐步推广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现阶段,由于我国实行粮食托市收购制度,导致国内外市场粮食粮价倒挂明显。粮价倒挂导致了现阶段我国粮食仓储量过剩,但充足的粮食储备也为我国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提供了契机。从耕地可持续利用的角度来看,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意义重大[1]。一是提升耕地地力和粮食产能。旱作物轮换一般是以禾谷类为主或者是禾谷类作物、经济作物与豆类作物的轮换,或与绿肥作物的轮换,有的水稻田实行水稻与旱作物轮换种植的水旱轮作,轮作可以调节土壤性状,改良土壤生态;休耕可以让耕地休养生息,实现用地和养地相结合,保护和提升地力,为增加粮食产能做准备。二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长期以来,耕地地力消耗过大,农药化肥使用过量,导致土壤养分失衡、土壤肥力和有机质下降,而且某些化肥所含有的重金属还会威胁人体健康。耕地轮作休耕可以减少农药和化肥投入,缓解生态环境压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尤其是品种结构,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有效性。耕地轮作休耕可以提高粮食质量,调整农业结构,同时可以提高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从而满足更加多元化的粮食需求,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3]。

二、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确权问题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意味着要对耕地上种植的粮食或作物品种以及选择哪部分耕地进行耕种、哪部分耕地进行休耕作出统一安排和规划。显然,耕地确权就是完成这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部分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耕地还没有确权,在分配补贴问题上,农民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然而,对于已经确权的地区来说,承包权和经营权已经分开,耕地使用变得更加复杂,耕地统一规划的难度却会增加。因此,如何把握和细化耕地确权问题将是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一大挑战。

(二)轮作休耕时的作物和时间选择问题

在耕地轮作时为了保证农民收益,必须要考虑地区农业环境的特殊性,考虑选用哪些作物进行轮作才能真正实现提高地力和农民经济效益的目标;在耕地休耕时,必须考虑休养多长时间才能使土地地力恢复,若时间太长,农民对这一制度会产生抵触心理,若时间太短,地力恢复不完全,休耕的目的也没有达到。此类具体问题都需要政府作出科学有效的规划才能解决[4]。

(三)休耕面积和补贴价格的确定问题

如何确定当年休耕的耕地面积,同时,又该如何确定国家给予休耕农民的补贴数目,都是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首先是怎样确定休耕耕地面积的问题,由于耕地多少和粮食产量直接挂钩,如果休耕耕地过多,可能就会影响当年的粮食产量,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如何确定合理的休耕耕地面积至关重要;另一个就是补贴问题,由于不同作物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同,政府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确立一个合理的耕地补贴价格,如果补贴过高,可能会导致下一年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降低,如果补贴价格过低,农民就不愿意实施轮作休耕制度。另外,如何保证补贴发放到位、足额发放是重点,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基本问题之一。

(四)轮作休耕和农民生计问题

轮作休耕制度的实施是建立在“人”的基础上,农民种田收益有限,如果休耕时农民离开土地外出务工就很难再回来,同时,耕地荒废也会影响整个农田生态,难以保证这些耕地将来还适宜种粮。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耕地,让一部分农民休耕意味着休耕期间农民的收入将大幅减少,所以要考虑的一点是,如何留住农民,在休耕时怎样鼓励农民从事其他事业获得收入,从而使他们在耕地休耕时也不会大量离开农村;另外需要考虑的一点是,农民的知识和技术水平有限,如何在耕种的土地上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对于农民而言很困难,怎样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是关键。

(五)不同区域的耕地轮作休耕问题

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和农业环境不同,同时,不同地区适合种植的作物也有所不同。总体来说,南方耕地相对于北方耕地更加贫瘠和分散,南方水田较多而北方旱地较多,那么如何在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化的轮作休耕制度十分重要。此外需要考虑的一点是,不同地区农民的收入不同,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除粮食收入外很难从其他来源获得收入,那耕地对于这部分农民来说尤为重要,所以在此类地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是否会存在更大的阻力也是需要思考的[5]。

三、政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对耕地轮作休耕的意识

由于知识和文化水平的局限性,很多农民认为轮作休耕打乱了自己的耕种计划,减少了自己的收入,于是对这一制度的实施产生抵触情绪。国家可以在基层政府建立耕地轮作休耕项目部门,专门负责该制度在农村的推行,加大宣传力度,向农民展示已经实施轮作休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农业经济成果,让农民更加了解这一制度的优势所在。农民看到了耕地轮作休耕的优势和长远收益,会更加愿意配合政府推行这一制度,政府也可以制定出统一的轮作休耕计划。

(二)确立科学的轮作和休耕计划

根据每个地区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轮作作物和不同的休耕时间,同时也要根据每亩土地的预计粮食产量和国家安全粮食产量来合理确定休耕耕地的面积,具体事宜安排都需要政府进行大量调研和数据分析才能得出,政府应该组织专业人员来进行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要将保护自然环境和保障农民经济利益相结合,确定实施轮作休耕制度的耕地的具体面积,选取轮作的作物品种,设计休耕的时限,最终制定出符合国家和农民利益的合理方案。

(三)确立合理的耕地补贴价格,和农民签署协议,保障农民利益

补助标准则是“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生活有保障”,政府确立的补贴价格要保证农民的基本收入,保证农民在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后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同时,政府要制定详细的补贴标准和补贴发放的具体操作方式,保证农民可以获得合理的休耕补贴。此外,要让农民配合政府实施轮作休耕制度,政府必须和农民签署协议,使补贴正规化,有据可查,确保农民能够及时、足额地拿到补贴。为了保障农民利益,政府应该实行专项拨款,建立补贴资金问责制度;同时也要公示补贴的资金数目和流向,保证补贴信息透明化,以便公众进行监督。

(四)政府要给予农民技术指导,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对于如何轮作和休耕,农民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要保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顺利实施,就需要政府派遣相关技术人员对农民进行指导,增加农民的农业知识,提高农民的专业技术。同时,对于休耕的农民,政府也可以派遣专业人员指导他们从事其他事业,如从事副业、林业、畜牧业等等,既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又可以防止由于农民大量离开农村而荒废耕地的现象发生。

(五)因地制宜,发展差异化的耕地轮作休耕制度

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同,所以政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差异化措施。根据不同地区的农业环境选择不同的轮作作物和休耕时间,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农民以往种植作物的收入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只有因地制宜,才能保障不同地区农民的经济利益,让农民更加容易接受这一制度,提高粮食质量,增加粮食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六)推行农业规模化和机械化,提高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

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前提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那就必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是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国家需要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实施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我国将初步建立耕地轮作休耕组织体系[N].中国农资,2016(26)

[2]婧蓝.耕地轮作休耕是生态环境前进的一大步[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6(7)

[3]邵海鹏.“十三五”轮作休耕背后的战略考量[J].农村·农业·农民,2016(4):8—10

[4]郑红明.抓住时机试点休耕[J].中国粮食经济,2016(3)

[5]冯华.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让疲惫的耕地“喘口气”[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6(7)

3.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总结 篇三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相关单位的精心部署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今年的各类冲击和影响,我镇紧紧围绕上级文件精神,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较好的完成了耕地保护等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落实各项耕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重要指示,重视和支持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镇一把手为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认真组织在辖区内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做到不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全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规定面积。在镇区主要路口、路段等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宣传保护耕地的意义和目的。

二、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我们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我镇耕地。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三、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

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镇村镇办采取经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控制,严格核定用地标准,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同时以建设中心村为契机,积极稳妥地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由分散建房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坚决杜绝中心村以外私批乱建现象的发生。

四、规范新村建设及工业项目用地

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镇村镇办采取经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控制,严格核定用地标准,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同时以建设中心村为契机,积极稳妥地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由分散建房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坚决杜绝中心村以外私批乱建现象的发生。

五、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情况

近年来,镇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建立了土地巡查制度,由镇一把手亲自挂帅,成员有镇主管土地副镇长、各行政村主任等组成,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10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理。对土地违法案件能积极配合市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到位。我们通过巡查并配合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制止违法乱建占用土地行为16起,没有一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乱建现象。

4.耕地轮作情况表 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镇2007年对全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自查结果

对全镇8个行政村的检查验收结果,综合排名从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为: 达贵村 伟列村 卓岗村 仲达村 解协村 拉丁雪村 林古村 堆许村

二、土地现状

目前全镇耕地面积共3396.1亩。全镇土地主要特点呈耕地面积比重较小,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且地块破碎,质量较差,坡耕地面积相对较多的利用现状。

三、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为抓好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镇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8个行政村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与自查。一是对照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进行 抽查,重点查看划定的基本农田是否落实到地块;二是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设置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三是检查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是否到村、到组、到农户,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管护制度是否落实。通过检查,各行政村耕地保护的各项工作基本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全镇共有耕地保有量3396.1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44.4亩,保护率达100%。共设置村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8块。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过检查验收,各乡村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问题:一是基本农田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各村为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由于全镇耕地质量总体不高,为了落实自治区政府下达的保护任务,我们不仅把质量高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而且还有相当数量质量一般的耕地也划入基本农田,所以这部分耕地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各村工作任务繁重,少数村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够重视,档案管理不规范。三是对耕地保护工作宣传不够,群众对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四是少数村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不强;五是耕地保护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07着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加大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4.25地球日”、“6.25土地日”、“测绘日”、“科技日”和民族节庆日、“安全生产月”、国土资源相关会议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播放音像资料、展出版面、发放小册子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为耕地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基础工作建设。在完善档案、台帐的同时,对全镇耕地保护标志、标识、标语进行修复刷新;三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为有效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健康发展,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打了坚实的基础。

五、耕地保护启示

一是耕地保护任重道远,必须要常抓不懈;二是耕地总量有限,必须要严把土地利用关;三是乡镇工作任务多,必须要做到随时跟踪、督查;四是要落实乡镇土地保护专职人员。

5.耕地轮作情况表 篇五

根据主题教育安排,近期本人通过查阅资料、与具体工作人员访谈等形式,针对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耕地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地区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中央一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耕地基础设施薄弱,中低产田比重大。

良好的农田基础设施是提高耕地生产力的首要条件。虽然全县不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每年因为洪灾而导致的基础设施破坏仍比较严重,加之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耕地质量建设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农田水利仍然是基础设施中的“短板”。突出表现在:水利设施抗灾能力弱,塘堰水库沟渠等水利设施薄弱,抗旱、排涝设施老化,渠道淤塞,农业抗灾能力弱。同时,由于我县处于大别山地区,坡耕地多,加之耕作管理较差,造成了中低产田面积较大。

(二)耕地养分亏缺失调。

土壤酸化不仅导致肥力水平下降,宜种性变窄,农作物产量降低,更为严重的是土壤中的重金属活性提高,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除了自然环境、缺乏培肥管理等因素外,也存在“重化肥、轻有机肥,重氮肥、轻钾肥”等不科学的施肥方法。虽然开展了测土配方施肥,不合理施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生产上乱施滥施肥料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耕地占补重数轻质,新增耕地质量低。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增多,且占用的耕地多为城郊及平畈地区的优质耕地,而开垦整理的耕地多分布在山区、丘陵或滩涂,肥力低,结构差,致使其在5-10年内难于达到良田熟土的产量水平。究其原因在于耕地后备资源中,面积大、条件好、易于开发利用的地块已基本被开发利用,剩余的大多是开发条件较差的地块,开发整理的地块面积小而分散,补充优质耕地的难度增大,可持续性也受到严重影响。

(四)存在耕地闲置和撂荒情况。

由于农产品价格不乐观,种地效益较低,一些农民放弃务农,离开农村进城打工,从而大量耕地被闲置。虽然免征农业税以来闲置地利用率有所增加,但仍是耕地保护中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二、几点建议: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乡镇主要负责人列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大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在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县政府对乡镇工作考核中的权重,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到位。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活动,落实基本农田管护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

二是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耕地保护意识。

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土地新政策、新法规和依法集约用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用地案件,特别要加大对镇村两级主要领导的宣传,进一步在乡村干部中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全力推进将土地违法行为纳入公民征信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和法制观念。从实际情况看,加强宣传教育固然必不可少,而更重要的则是要在选拔和培养干部时,应把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作为必要条件,尤其是涉及红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遵守情况,作为选人用人的标准。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坚持共同监管、启动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

6.耕地轮作情况表 篇六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自查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我市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工作制度

(一)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截止去年底,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达到45.96万公顷和39.52万公顷,均超过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数。目前,我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辅助系统建设一期项目已基本完成,初步实现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一张图”管理目标。去年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对我市耕地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占一补一制度,遵循既要保护耕地又要保障产业发展的用地原则,狠抓占补平衡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满足建设用地的土地报征。今年,我市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1个,总投资4.7亿元,整理土地面积35.7万亩,新增耕地3.26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74万亩。其中,“金土地”工程完成整理土地3.38万亩,新增耕地0.38万亩,建成高产基本农田1.69万亩。同时,今年已申报土地整理项目32个,入库项目26个。今明两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最大限度满足的满足全市城市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等项目报征占用耕地所需指标,并实现耕地占补持平有余。

(二)2011年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竭力守护耕地红线,一直以来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始终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市各级政府成立了以县(市、区)长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我们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耕地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编制耕地保护工作方案,并会同农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对各地的基本农田永久划定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核实,真正把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和农户。目前,全市共制定基本农田图(),乡镇()幅,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册()个村()册,制作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个,填制和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184.27万张,确保了乡(镇)有保护图、村有保护碑、社有保护册、户有保护卡,使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家喻户晓。

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制止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抓住典型案例,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中广泛宣传。全市各级国土系统把清理查处违法占用耕地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通过卫片检查、土地动态巡查、聘请耕地保护义务监督员和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等,对破坏耕地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侵占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全部立案查处,被破坏的耕地全部实现了复垦。

二、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全市土地利用工作成效明显

(一)经营性用地出让情况。始终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100%招、拍、挂出让和商住用地100%拍卖出让。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防止了土地低价出让和粗放利用。坚持规范运作,确保土地利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化操作,杜绝围标、串标行为。今年来,全市供应商住用地2787亩,实现出让总价款40.6亿元,入库财政土地收入26亿元。同时,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全年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408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251公顷。全市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229公顷,占全年任务的91%。

(二)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情况。今年,进一步加大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认真落实征收闲置费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的政策措施。目前,共排查闲

置和低效用地 宗,面积 亩,目前已收回 宗,面积 亩。目前,已经停产或投资强度不足等未按用地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企业共清理出16家。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对土地闲置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规定,依法制定了处置措施,区分情况处置。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收回的,坚决按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满一年不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闲置土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出让价格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土地闲置费;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土地使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建设;征收土地闲置费后仍未动工建设且又满一年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时,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我市集中对规划区内南门坝连片接幢的55万平方米旧城区进行全面改造,打造仿古特色街区、现代城市功能街区和高档商住开发区。按照我市旧城区改造计划,将分3个阶段对规划区内3大“城中村”、“棚户区”进行改造,共计165万平方米。通过内涵挖潜、集约用地,可以使旧城土地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计可节约土地近3平方公里。

(三)产业园区和工业用地情况。严格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加快制定完善各类产业园区投入产出控制指标,制定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相关工作。要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必须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超面积部分要予以核减。

目前,全市共有产业园区11个,占地面积 亩。入驻企业451个,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9.35亿元,2010年实现GDP464.50亿元,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394.62亿元,利润总额26.93亿元,产业园区万元GDP占地面积约 亩。

全市产业园区实际管辖面积5006.32公顷,规划用地规模16260.21公顷,其中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面积15610.21公顷;园区已批准用地面积3500.47公顷,批而未征土地面积189.40公顷。在已征用土地面积3311.07公顷,征而未供面积551.55公顷(主要是南充化学工业园),已供应土地2759.52公顷,在已供应土地中,在建用地面积330.76公顷,园区已建成面积2415.23公顷,尚未使用面积13.53公顷,已投产面积2119.17公顷。

据清查核实,全市11个产业园区闲置土地4.33公顷,仅占已供应土地的0.16%,低效用地30.27亩,仅占已供应

土地1.1%,没有大宗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现象。

三、精心谋划,统筹兼顾,确保“两化”工作稳步推进

(一)建立工作机制情况。2011年7月27日上午,市委召开中心学习组务虚会议,传达了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庚即召开局务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了刘书记、蒋省长关于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化”互动会议精神,把推进“两化”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全局上下达成了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创新思路,为推进“两化”当好参谋的工作意识。我局成立了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领导机制,明确了责任目标,并将重大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责任人。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1、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计划保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龙头”作用,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第一,按照“十二五”战略部署,将土地利用规划与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围绕新型工业化产业布局,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用地需求。第二,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起来,统筹考虑,统一协调。第三,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中心村和聚居点集中、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三集中”原则,以集中布局实现集

约发展。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不懈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科学安排现有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切实抓好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特别是供地后期管理。

2、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机制保障。着力构建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健全目标责任机制、依法管理机制、监管考核机制和舆论导向机制。首先,建立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围绕土地开发进度评价指标、土地投入与产出评价指标及工业用地效益评价指标3个方面进行设计。其次,要加大对用地者取得土地后用地情况的监管。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建设开工、竣工期限、闲置标准、转让条件、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建立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土地出让后,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对违规违约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达不到集约用地要求的,不予验收,限期整改,切实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

3、切实加强严格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法制保障。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通过土地规划严把“闸门”。同时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

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

4、切实加强地矿地环工作保障。继续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成果,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加强地勘力度,积极为“两化”互动发展提供新能源。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加快实施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科学防灾、治灾能力,全面推进部、省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十有县”工程建设。

7.耕地轮作情况表 篇七

关于全省2008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09〕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2008年初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签订的《青海省2008年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领导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牧厅、省统计局对全省各地区2008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8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考核获得第一名的海南州政府,第二名海北州政府和海西州政府,第三名海东行署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和海西州政府1万元,海东行署2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保持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出色的工作,在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全省各地区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出发,以先进地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要提高的要求,抓紧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任务,落实到各州(地、市)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工作之中,研究分解和确定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保护率等约束性考核指标,把耕地保护工作真正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国家下达的810万亩耕地保有量和65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三日

全省州(地、市)政府2008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受省政府的委托,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牧厅、省统计局于2008年底对全省州(地、市)政府2008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具体考核结果如下:

西宁市政府

西宁市政府在保障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注重宣传,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制定了《西宁市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制度领导考核办法》,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责任体系,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有效遏制了在基本农田内滥采沙石、畜牧养殖、植树等行为;明确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市、县(区)、乡(镇)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加大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力度。严格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没有突破省政府分解下达的计划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重新设立刷新标志牌490个。确保了全市17.85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13.566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评定成绩为90分。

海东行署

海东行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量化到县、乡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从严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实行了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全区各类建设占用耕地120.4公顷,收取开垦费375万元,足额上缴省财政,由省国土资源厅选择与耕地占补平衡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统一实施,保证了全区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积极落实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区实施了4个项目,总规模8483亩;基本农田保护县、乡(镇)、村签订目标责任书2.1万份,设立基本农田标志512块,图、表、册等档案资料齐全,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4分。

海北州政府

海北州政府切实加强全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国土、农牧、水利和林业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全年报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3.8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按规定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73.57万元,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没有突破省政府分解下达的计划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全州共划定基本农田869块。确保了全州6.84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5.78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4%,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5.5分。

海西州政府

海西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督促、抓落实,制定了《海西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州、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了实处;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和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全年报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75.6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按规定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130万元,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确保了全州4.74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4.14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7%,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5.2分。

海南州政府

海南州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州、县政府分别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基本农田工作领导小组。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年初州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广泛宣传,细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六项管理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牌89块;全年报批建设项目用地44.74公顷,占用耕地14.8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按规定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71.8万元,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没有突破省政府分解下达的计划指标;积极实施国家投资的两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1535公顷,可新增耕地面积200公顷。确保了全州10.38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8.95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为86%,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6.4分。

黄南州政府

黄南州政府明确职责,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州政府考核体系,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没有突破省政府分解下达的计划指标;认真落实省国土资源厅选择的与耕地占补平衡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保新增建设用地与当地耕地总量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确保了全州2.45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2.02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2%,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3.5分。

玉树州政府

玉树州政府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年初制定下发了《玉树州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基本农田图、表、册等基础资料基本齐全。确保了全州1.77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1.35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76%,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84.5分。

果洛州政府

果洛州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县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规范基本农田图、表、册等基础资料,确保了全州0.17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0.12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71%,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8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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