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班车运行调整)

2024-06-16

通知(班车运行调整)(精选3篇)

1.通知(班车运行调整) 篇一

关于调整班车运行时间的请示

校领导:

由于市区道路通行车辆猛增,导致早晨上班高峰时段校车在路上的运行时间较以往延长了5-10分钟。由于7:30开至龙山校区的班次还要返回菱湖校区保证8:30的班次准时运行,时间紧,司机普遍存在赶时间的心理,安全隐患较大。本着安全、高效的原则,经研究,拟调整早晨部分班车趟次运行时间。

方案一:现行7:30由菱湖校区开往龙山校区的班车时间提前至7:20发车;

方案二:现行8:30由菱湖校区开往龙山校区的班车时间推迟至8:40发车。

时至冬季,综合考虑到天气因素和司机赶时间心理,集团倾向“方案二”,即早上7:30的班次保持不变,现行8:30的班次推迟到8:40发车。

专此请示。妥否?请领导审批。

后勤服务集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2.班车运行改革方案 篇二

公司总部自1999年底至今,使用一辆大巴车(租赁)及一辆考斯特(自有),作为公司职工上下班班车。班车运行初期,对解决职工上下班的交通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班车租赁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总部职工乘车人数不断增加及用车成本日益增加等情况,班车使用面临巨大挑战,经整理汇报如下:

1.公司总部交通补贴发放

公司总部共有职工250余人,每人每月均享受150元的交通补贴;公司总部乘坐班车职工人数为80余人,该部分职工同样享受150元的交通补贴,未进行任何交通补贴的扣除。

2.公司班车租赁费过高

公司班车中大巴车为租赁车辆,租赁费为1200元/天,按22天工作日计算,每月班车租赁费高达26400元;按12月工作计算,全年班车租赁费高达316800元。

3.用车成本日益增加

公司除租赁大巴车作为班车外,还使用公司自有考斯特,按日常情况估算:考斯特每周使用97#汽油约70升,每升汽油价格约为8.25元,即每周共需577元,每月共需1732.5元,全年共需20790元;考斯特用于班车全年维修及保养费用约为22000元。

4.公司职工乘车人数起伏

由于公司总部每周均有各类培训,二级单位经常乘坐公司班车前往总部学习,培训,因此造成了公司班车乘车人数过多,导致公司班车管理难度加大及公司总部职工无法正常乘车。偶尔的超载情况,也存在较大的交通隐患。

现就以上情况,将公司班车运行改革方案做如下比较: 1.按照公司职工全体发放

公司总部现有职工250余人,按照每年大巴车租赁费316800元计算,每人每月可在原有150元的交通补贴情况下,额外增加100元交通补贴,即每人每月交通补贴250元。

优点:公司总部职工均自行乘车上下班,且提高了交通补贴,即提高了职工福利,则未乘车职工满意。

缺点:公司原有乘车职工因班车停开,则延长了上下班

乘车换乘时间;且额外增加的交通补贴未能达到最远距离上下班所需的车费(按常乐小区计算,常乐小区往返公司上下班需车费6元,每月22天工作日共需车费132元),因此不满情绪一定过大。

2.按照班车乘坐人员发放

按各部门上报情况,公司班车乘坐人员约为80人,实际人数为55人左右,即大巴车和考斯特满员情况。

按照55人乘车为准,每年大巴车租赁费316800元计算,每人每月可在原有150元的交通补贴情况下,额外增加480元交通补贴,即每人每月交通补贴630元。

优点:公司总部乘车职工均提高了交通补贴,且额外增加交通补贴金额客观。

缺点:公司总部未乘车人员无法享受高额的交通补贴,且乘车人员及未乘车人员交通补贴差额过大;

按照部门上报乘车人员情况,部门双流及市区均有住房的职工不在享受此交通补贴范围内,必定不满情绪过大。

3.公司自行购买客车用作职工班车

鉴于公司班车租赁费过高,可考虑自行购买客车已满足职工上下班需求。

购车第一年随需费用约为513700元,现将费用汇报如下:(1).45座厦门宇通客车购车费用41万;

(2).后续保养费约3000元/10000公里,按每天上下班

60公里,每个月22个工作日计算,约6个月保养一次,一年需保养2次.则保养费用约为6000元/年;

(3).维修费约为26000元/年;

(4).客车油耗约为百公里22升,即每天所需约15升,0号柴油价格约为7.5(元/升),即每天油耗费为112.5元,每个月22个工作日计算,油耗费为2475元/月;则全年油耗费为29700元;

(5).人工费(班车司机),每月工资3500元/月,即42000元/年;

优点:大型客车属于固定资产,且一次性购车用作班车使用,除去第一年费用较高,以后的投入较租车相比节约很多。

缺点:自行购买客车后,需额外聘请专职司机; 客车正式运行后,无法保证每天职工上下班的乘坐座位问题,毕竟培训等一系列情况造成的职工乘坐班车无座位情况屡见不鲜。

3.通知(班车运行调整) 篇三

发布单位:

索 引 号: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生成时间:2014042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WZ083-0403-2014-0032公开时限:长期公开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温运〔2014〕54 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道路客运班车进站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客运站:

为加强温州市区道路客运源头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运营客车安全例行检查,规范道路客运车辆及客运站的经营行为,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达到“车进站、人归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温州市区汽车客运站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温州市区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车进站证》(下称“进站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在温州市区(包括鹿城、龙湾、瓯海、滨海园区)各客运站始发或进站配客且持有2013年《进站证》的客运班车,均属这次换证的范围。

二、换证时间、地点

换证时间为2014年5月5 日至2014年5 月30日,换证地点为客运站辖区的市运管局各稽查大队(或驻站稽查中队)。

三、换证程序

(一)各客运站填写《温州市道路客运班车进站证汇总表》并盖章,以客运站为单位联系辖区稽查大队(驻站稽查中队),分批换证。

(二)客运站接到换证通知后,携带2013年核发的《进站证》原件及汇总表到各稽查大队(驻站稽查中队)缴销并领取2014年度《进站证》(进站班车的标志牌或线路许可证明更改的,须附复印件)。

(三)换证期间,新增或更新的客运车辆要求办理进站证的,按原程序办理。换证结束后,各稽查大队(驻站稽查中队)将始发和配客班车换证资料分别汇总存档,并抄报市运管局客运处备案。

四、其他车辆

(一)对开班线让开的客运班车,客运企业须先填写《跨省(市)客运班线让(代)开核定表》,经双方企业盖章并附代开协议书,报市局客运处核定后,到辖区稽查大队(驻站稽查中队)换发2014年度临时《进站证》。

(二)处于停班的客运班车,须凭车籍所在地运管部门同意停班手续报市运管局客运处登记备案并签署意见后,方可缓期换证。

五、有关要求

(一)从严控制温州市区始发班线车辆在市区各客运站配客。为避免矛盾,原则上不允许各县(市)始发班车在市区配客。对未经市运管局同意、客运站擅自接纳班车进站的,要清理出站,并依法对客运站予以处罚。

(二)严格执行进站客运班车管理规定。对客运班车未经许可的沿途站点,客运站不得擅自售票,已售票的要立即取缔。本地新增始发班车或外地新增入温班车办理进站手续的,以及已在营运客运班车办理配客手续的,经营者需持市运管局客运处开具的《进站通知书》,与指定站务公司签订进站协议,再办理《进站证》手续。班车更新后办理进站手续的,始发客运站要核对原车辆经营情况,经营正常的由站务公司签署意见后报市运管局客运处办理《进站通知书》。

(三)对经营情况不正常的进站班车先处理,后换证。处于停班状态的客运班车要求换证恢复经营的,须经辖区稽查大队审核同意;停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含三个月),须报市运管局客运处审核同意。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包括经常擅自停班、进站报到不正常或长期未进站等)的客运班车,由辖区稽查大队(驻站稽查中队)按规定处罚后再予以换证。

(四)换发《进站证》是运管部门对客运站和客运班车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客运站须凭《进站证》接纳客运班线车辆进站经营,禁止接纳非法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运管部门、客运站、客运班车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进站证》年度审验换发工作,市运管局客运处、各稽查大队(稽查中队)要确定专人负责《进站证》换发、补发等日常监管工作,并切实加强对客运站和进站班车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2014年《进站证》换发结束后,各稽查大队(稽查中队)要对辖区客运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未办理《进站证》或客运站未经批准擅自接纳以及违规班线客运车辆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上一篇:肯德基满意度调查报告下一篇:人教版数学四年级下册第三单元测试卷B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