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2024-08-27

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通用9篇)

1.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篇一

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基层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生活多样化的到来,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乘机传播,社会风气遭到污染,导致党的思想政治的难度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受到削弱,监督难以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现象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体现也比较明显。因此,为了应对“多样化”,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思想基础。

要大力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思想道德建设的素质。着力引导工作人员在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和廉洁司法上狠下功夫;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深入理解“四条禁令”、“八不准”等各种禁止性规定,努力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时刻紧绷“廉政弦”。大力强化廉政典型教育,用正面典型引导工作人员,用反面典型警示工作人员,促使政治思想教育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避免步入“空洞说教”的误区。要通过长期的、不间断的教育,触及灵魂,触及思想。特别是要突出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突出热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教育、突出各项廉政纪律教育,就是要用大道理管住小道理,管住歪道理,让大家深刻认识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本质要求,弄清不廉洁的严重后果,对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产生敬畏之感,从而自觉地在思想上划出警戒线,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守法度,不逾矩。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基层法院干警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要针对基层法院干警的思想状况,把握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

1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要加强审判、执行纪律及各项禁令教育,使广大干警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触犯“高压线” ;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广大干警知法守法,依法办案,廉洁办案;要抓住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以及本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干警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加强廉政建设的认识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态度问题,而是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问题,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起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到长期抓,抓长期,不厌倦,经常搞,坚定不移地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党员干部和全体干警,从思想上和感情上认同权力源于人民的观点和廉者光荣,不廉者可耻的道理。

二、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是关键。

要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在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有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等机制上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拿出符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的具体办法、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和行政管理运行监督管理等制度,提高办案和行政管理水平。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派驻工作,强化基层法院权力运行的监督。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法院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完善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经费支出审批办法,由“一支笔”审批改为“多支笔”会签,纪检监察部门审核,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大宗物品集中三名以上由群众选举产生的购物员参加的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私分财物问题的发生,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的机制。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敢于较真、敢于严管,从小事抓起,从点滴抓起,一抓到底,切实把廉政建设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是重点。

一是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意识,发挥廉政建设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法院内部监督加强对审判流程各个环节的司法活动监督,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使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干部任职考察、评优选先、基建项目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二是注重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大要案的审理和参与重大案件的执行,增加案件审理执行透明度。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征求意见函,公布廉政监督电话,设立廉政举报箱,诚心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抓好家庭监督,开展给全院干警家属发出一封廉政公开信和组织干警家属到劳改农场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促其帮助干警算好廉政帐,借助家庭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五是干警要不断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人置身于监督之外。通过建立法院、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预防网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2.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篇二

网络购物在当今中国已然成为一种十分流行的购物方式, 这种购物方式是指消费者通过互联网, 获知相关的货物或服务信息, 然后通过在线交流的方式发出预定货物的请求, 之后通过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方式向卖家付款, 而卖家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邮寄给消费者的一系列过程。自1998年网络这种便捷的购物方式第一次在中国完成之后, 中国的网络购物交易即成为世界零售贸易领域的一匹黑马, 呈现出无人可挡的的势头, 截至2014年6月, 中国大陆地区的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已经达到3.32亿, 相较2013年底增加2962万人, 半年度增长率为9.8%。与2013年12月相比, 我国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提升至52.5%。与此同时, 手机购物在移动商务市场发展迅速, 用户规模达到2.05亿, 半年度增长率为42%, 是网络购物市场整体用户规模增长速度的4.3倍。

然而繁荣的网络购物市场之下, 却潜藏着各类危机, 在网络购物的虚拟环境下,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屡见不鲜。本文选取某基层人民法院的3个典型案例为例, 对其进行分析、整理, 从中梳理出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现状。

二、从典型案例看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现状

(一) 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限制

2014年9月某市某区的施某通过一网站买了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网站店主保证是正版阿迪鞋, 每双只要79元, 且保证假一赔十。施某立即下单, 订购了一双该鞋。几天后施某收到货物, 发现鞋子的问题很多, 有明显被穿过的痕迹, 而且鞋子的号码竟然不一致, 一只是35码, 另一只却是39码。施某立即致电网站, 卖家此时才承认该鞋不是“阿迪达斯”的正品, 而是广东某厂家的仿制品。后施某数次要求网站退货, 但均没有得到回应。无计可施的施某将该网站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购物网站在销售过程中谎称“仿制品”为“正品”, 构成销售欺诈;给消费者邮寄了无法实现其性能的号码不一致的鞋子, 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今年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判决该网站赔付施某原购买商品价格的4倍, 共316元, 因为该数额低于新消法所规定的最低500元的限额, 施某最终可以拿到500元的赔偿。

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中最为根本的一项, 消费者做出的所有关于购买或不购买的决定和选择都以知情权为基础。但由于网络购物的复杂性和远程性, 消费者无法实际地接触到商品的质地、性能等特性, 而只能根据网络卖家对对商品的描述以及发布的图片等做出自己的判断, 商家往往利用网络购物的这种特性, 在购物网站上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商品的性能、恶意仿造名牌产品, 误导、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的知情权在网络购物中基本无法得到保障。加之, 有些耐用商品, 只有在消费者使用一段时间之后, 才能辨别真假, 商品的性能才能显现, 这给消费者维权之路又增加了一道屏障。

(二) 诉讼管辖法院难以确定

案例:2014年3月, 某市某区李某在淘宝网上一家注册地址为上海某区的手机销售商店购买了一款价值5066元的苹果5s手机, 收货地为某市某区。收货后李某发现手机外壳上有划痕, 边角有被碰撞的痕迹, 信箱中还存储了曾经收到的短信, 各种迹象发现手机并不是全新的。李某随即联系了卖家要求退货, 均遭到拒绝。李某只好向淘宝网投诉, 但淘宝网的答复依然不尽如人意。因为手机价格较高,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已是一笔数额较大的损失, 李某无奈于2014年4月一纸诉状将卖家告到某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但上海的该卖家并未直接应诉, 而是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其称有关合同纠纷诉讼, 若未在合同有受诉法院的书面约定, 则应该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在本案中应按照电子商务行业的惯例, 以卖家所在地或发货地即上海某区为管辖法院。法院依据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了审理, 判决如下:原、被告之间经网信息交换的方式订立了合同,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支付了货款, 通过物流快递的方式交付了货物, 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 由买卖双方默认选择使用支付宝支付货款, 则《支付宝处理规则》对双方同时具有约束力。该规则中有所规定:对于合同的履行地, 买卖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以买家在网站注册的信息中预留的收货地址为准。因此, 本案中的合同履行地应为买家在网站注册时注明的收货地址。故该基层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的对本案的管辖异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对合同纠纷管辖作了如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是由于网络购物的虚构性, 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常常难以确认。加之, 网络购物中存在邮寄、运输等环节, 网络购物中的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更是难上加难。而且在线交易中卖方和买方多签订格式合同, 并未另行签订有针对性的合同, 所以并不会另行约定履行地, 这使得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又增加了一道的障碍。

(三) 小额诉讼存在障碍

案例:2014年6月, 某市某区的张某在淘宝网上购买了500多元的玉石项链、翡翠玉镯等首饰。到货后, 张某发现淘宝卖家发错了货, 将价值338的玉镯发成了价值218的玉镯, 另一款价值267的玉石项链有多处裂痕。张某立即联系卖家, 双方多次协商, 未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张某将买家告上了法庭, 由于涉案金额较小, 在某区人民法院组织的调解下, 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以原告退还货物, 被告返还500多元货款的方式结案。

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所涉的标的额一般较小, 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如果走普通程序, 则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起诉、立案、审理, 造成诉讼时间、诉讼资源等的浪费, 也给当事人及时维权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 标的额较小的网络侵权案件往往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消费者经常需要“委曲求全”才能获得赔偿, 这样的结案方式对于发挥保护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极为不利。如果该类纠纷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则对纠纷的解决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虽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我国基本确立了小额诉讼制度, 该制度对有效化解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减少诉讼时间、减轻经济负担、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 就小额诉讼所规定的各地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大多不一, 且该数据常处于变动之中, 再加上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 使得小额诉讼制度在实践中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 其在化简网络纠纷中小额诉讼的作用更是让无法期待。

三、完善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整体而言, 我国现行有关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 内容多有缺失且散乱无章, 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差, 无法达到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目的。结合相关司法实践, 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 要建立完善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 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

我国现行的有关网络交易纠纷中所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 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散见于这些法律、法规中, 立法层级不高, 且无法形成统一的体系。而且,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现实交易, 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适用网络交易。介于网络交易规模逐年猛增, 网络购物人数不断上升, 其中涉及的消费者群体利益不容忽视, 我国有必要根据网络购物的特点, 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该法应当明确网络购物中的责任主体、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救济途径、虚假宣传的后果、退换货制度等详细内容。

(二) 建立网络购物纠纷解决的在线法庭

如前所述, 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初步建立了小额诉讼制度, 但该制度并未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出其该有的作用, 针对网络购物与传统购物的不同特征, 我国应尝试建立有针对性的解决网络购物中小额纠纷的在线法庭。通过建立在线法庭这一快捷、便利的方式对于解决网络购物中小额纠纷大有裨益。在网络购物中产生的纠纷, 其证据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互联网数字交换而产生的, 在线法庭恰恰可以借助话联网的特性, 在线审理案件。在线法庭的形式可以极大地降低诉讼的金钱、时间成本, 大大降低解决消费者合法权益纠纷的门槛, 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高效地解决网络购物纠纷。

(三) 完善网络商家的信用体系

虽然我国的网络购物业的发展呈现出令人惊讶的速度, 但在网络行业本身的信用体系建设上却严重滞后, 这主要是由于网络店铺相对于实体店铺的准入门槛较低造成的, 从而使得网络购物市场上的违规操作十分普遍。毋庸置疑, 在网络购物的虚拟环境中, 如果网络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网络购物市场上的经营活动将无法得到规制, 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将成为一纸空文。在完善网络商家信用体系的过程中, 网络商家的真实信息注册是重中之重, 其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人代表等信息应像实体经营者一样得到核实或者到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合理、系统的信用体系不仅对防范市场风险、肃清网络购物市场有着积极的意义, 而且对于诉讼中的明确被告的确定、受诉法院的确定也极有帮助。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及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快速发展,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形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 这种购物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便利了我们的生活, 但由于网络购物的虚拟性和复杂性, 消费者购物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屡屡发生。本文通过对某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有关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3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从司法实践中厘清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类型、特点、成因等。最后提出有益于建立健全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以使消费者权益的得到有效保护, 促进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侵权

参考文献

[1]张君州.网络交易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分析与法律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2012 (9) .

[2]王京歌.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初探[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2 (6) .

[3]徐喜波.基于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研究[J].中国商贸, 2014 (6) .

3.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篇三

1.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重业务,轻廉政,思想认识不深

新形势下,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业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对来说较为突出。少数部门及干警包括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导致执行落实不力。有的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中层干部和干警认为,自己只是普通的党员干部,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干好自己的业务工作就行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还有的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仅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

1.2形式多,落实少,责任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为工作停留于开会、发文、签责任状,缺乏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有的领导干部只强调重业务工作成绩,对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不当回事,没有真正履行“一岗双责”。有的纪检组长履职不全面,宣传教育安排紧,监督检查抓得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留有空白。还有少数纪检组长没有找准角色定位,精力不够集中,分管工作太多,有的负责本院执法质量检查工作,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把本职工作当“副业”,一些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以致流于形式。

1.3风气浮,纪律散,工作作风不实

主要表现为工作作风飘浮,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个别机关干警组织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少数干警因经济收入、政治待遇、成长进步等问题产生消极情绪。有的对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失去信心;有的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漠然处之。有的干警不爱学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市场经济在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其趋利性特点也让少数部门和干部受到侵蚀,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

1.4查处难,追责少,依法执纪不严

从目前的情况看,一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总认为本院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对纪检干部查案采取消极态度,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有抵触情绪;二是有的检察院领导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怕问题暴露了会影响自己院里的形象,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存在着追究责任不彻底的现象;三是由于基层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单位流动性不大,长期与本院干警打交道,遇到党员、干警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硬碰,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

2.深化廉政建设的对策

2.1深化公正司法价值,从严规范执法

公正是司法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司法机关永恒的主题,司法作为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社会公正与正义的窗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司法机关失去公正,社会将失去判断是非的标准。诉讼活动中的司法不公现象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检察机关应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检察干警要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天职,牢记一个“公”字,始终做到心平如水、客观公正;坚定秉公执法的理念,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一视同仁;养成公道正派的品行,做到谨言慎独、善思明鉴,洁身自好、清廉司法,让手中的权力真正成为维护公正、匡扶正义的公器。因此,只有坚持以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案件操作规程,确保案件质量,才能促进司法公正。

2.2弘扬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廉洁从检

坚持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提高全体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运用执法权力时自觉接受道德的约束和控制,在工作、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要任何时候都经得住权力、金钱、人情、美色的考驗和诱惑。同时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检的机制,如在业务部门设立兼职纪检员,定期分析各部门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情况,向党组汇报,及时补充漏洞;完善和落实一案三卡制度,相关部门收到三卡的时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送到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纪检监察开展回访调查,如果发现情况,就可以进行警示谈话、提出批评等措施,将回访结果录入干警的执法档案。

2.3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夯实廉政基础

有效解决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夯实廉政建设基础。围绕领导作风、执法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重点问题,着力转变检察干警不符合检察职业道德要求的思想观念,特别是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检察干警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摒弃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纠正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重点解决开“特权车”、“霸王车”、警车私用等问题。严格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一些违反公共秩序、违规驾驶警车等耍特权的,进行严格教育,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严肃查处。同时,要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以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标准,杜绝上访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冷、硬、横、推”的现象。如严格执行文明接待制度,检察长接待制度,落实便民法律咨洵服务,不断创新接访、处访的方式方法,落实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理顺社情民绪,增强执法效果,扎实树立为人民群众解危难、办实事的工作作风。

2.4培植检察廉政文化,打造优质平台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 建设活动,不断营造浓厚的检察廉政文化氛围,使干警在健康向上的环境中接受廉洁熏陶,激发干警廉洁从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如在院内建设廉政文化墙,办公楼楼道内悬挂廉政警示牌匾和警示名言,在办公桌上摆放勤勉自强桌牌,促使干警自觉做廉洁自律的检察干警;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每年向干警推荐一本好书,定期开展读书心得交流会;建立电子阅览室和廉政文化活动室,方便干警学习和查阅资料,利用反腐倡廉电教片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干警集体观看有关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等。

2.5创新廉政建设形式,增强廉政效果

4.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四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而全国超过80%的案件消化在基层法院,着力提高基层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成了重中之重。

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对xxxx县法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突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逐年递增,但办案法官的数量并未随之相应增加,法官人均办案数量越来越多,“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xxxx4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2661件,办结2451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2件,个人最高结案161件,工作压力较大。我院现有编内在职公务员88人,距93人的编制有5个空缺。xxxx0年以来,xxxx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招考共新录用人员20人,但同时也有11名干警不同方式的流出。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整体素质与适应新形势发展有差距。一是法官队伍构成复杂,职业化程度不高。当前基层法院的法官有的是从行政机关调入,有的是教师改行调入,有的是转业军人安置,有的是“以工代干”转正。二是大部分法官第一学历低。虽然从表面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法官所占比重达到了80%甚至90%,但这些人大多数是在职参加业大、函授毕业,第一学历是本科毕业的数量很少,法学专业毕业的更是极少数。法官队伍的这种状况很难适应目前审判工作的需要。

(三)服务意识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前,有的干警公仆意识树立不够牢。部分干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不强,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联系群众不密切,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作风不深入,坐堂问案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少。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存在对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司法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审判队伍流动机制僵化。新施行的《法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的硬性规定和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规范化程度及报考条件的提高,再加上国家政法专项编制的严肃性和相对固定性,这在促进法院部门提高队伍素质与工作能力的同时,也给现行的司法体制带来的一定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引进人才门槛高,基层法院补充新鲜血液难,人才更新进程慢。虽然近几年形成了公务员的招考制度,但由于基层法院处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干警待遇较差,法院竞争力较小,人才选择面较窄,难以吸引优秀的人才,有的招考时人数甚至达不到开考比例。

鉴于上述四点问题,xxxx县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今年来,xxxx县法院把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转变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创先争优”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最高院摄制的专题教育片。利用正反典型进行了6次警示教育,组织了一次“xxxx故事·干警讲述”的演讲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和业务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

(二)大力培养审判后备力量,缓解法官断层问题。

坚持合理配置内部资源,有计划地将具有法官资格的干警放到利于锻炼和成长的岗位。坚持人岗适配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岗位以及实行“轮岗交流”方式,形成人岗良性互动的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配置人才资源。通过审判与执行法官间的轮岗交流和审判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之间的交流可以有效地避免或弱化因长期处于同一岗位而产生的“心理性疲劳”,从而实现法官的良性互动和人员的合理配置,促使干部转换思想,增强对不同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密切工作配合和协调,为法院工作的科学化建设提供人才互动的平台。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实现由理论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现政治性要求与专业性要求的统一、目标任务与实现路径的统一、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的统一。尤其注意了认真研究和把握年轻干部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增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了《干警教育培训方案》,编制了培训计划,选派18人参加了最高院、省高院等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法院队伍建设水平。

5.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篇五

一直以来,团党委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需求,采取人们乐于参加、易于接受的方式,实施廉政教育创新,丰富教育形式,努力打造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团场基层连队廉政文化建设之路。

(一)抓制度,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规范化。高度重视抓体制机制、制度保障工作。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会议制度》、《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4个文件,对廉政文化建设及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作了明确。根据总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工作计划,做到总体目标与局部目标、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体系中,分解落实到基层各党支部,并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硬指标。干部机制、协作机制、考核机制的健全完善,提高了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化、社会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有序开展。

(二)抓载体,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多样化。结合实际,本着管用、能做、效果好的原则,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载体,不断创新廉

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和方法。一是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个重点,采取宣讲勤廉兼优先进典型事迹,开展主题教育和《党章》学习系列活动,比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推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座谈会和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对全连党员职工及其家属进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培训等方式,加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法纪意识教育。二是设立廉政图书专柜。在连队职工书屋设立党风廉政图书专柜,进一步扩大廉政教育宣传覆盖面。三是开展“廉政电影观看”活动,农闲时在连队职工活动室,利用投影仪和电脑视频播放廉政教育类的电影,在娱乐的同时也能使广大职工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廉政道德意识。四是播廉政公益广播。利用电教室广播,定期于晚饭后,由通讯员播放廉政公益广播或者廉政公益小故事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的宣传力度。同时,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搭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三)抓结合,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本土化。为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我连非常注重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本土化。一是注重廉政文化素材本土化。充分利用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案件和勤廉兼优的典型人物事迹编排成本土文化作品。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题材,选取具有针对性和震撼力的《昔日局长沦为阶下囚》、《迟来的悔恨》、《“小金库”是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温床》、《一位年轻技术型领导干部的毁灭》等警示教育材料,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上的醒世教育。二是重视表现形式的本土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作

《反腐倡廉好风尚》、《春风化雨》、《廉政文化进家庭》等乡土味浓厚的小品、快板、深受群众喜爱。廉政文化建设的本土化,使内容与形式更贴近职工群众,廉政教育更具有针对性,作品更具亲和力和感染力。

(四)抓参与,使廉政文化建设效益最大化。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时,把先进性与群众性相结合。既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不断提升他们的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道德情操,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引领廉政文化建设,带动廉政文化宣传风气的转变。同时,又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扩大廉政文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不同主题在全连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也吸引了不少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者,以学习贯彻《党章》、《廉政文化准则》等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向党员干部职工征集感想,学习的心得体会7篇。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工作随意性较大,存在见子打子的现象,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性。

2、廉政文化建设缺乏有效的激励保障机制,只有任务部署,缺少责任机制,没有检查监督,工作完成好的没有奖励,完成差的没有批评惩罚,使工作落不到实处。

三、对进一步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随着当今时代新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廉

政制度为基础,以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按照“分级创建、逐年深化,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工。

2、要正确处理好典型性与群众性的关系,既要重视突出重点,又要强调整体推进,努力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把先进性与大众性有机统一。

3、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以党务连务公开为主体,以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公道为重点,发挥廉政文化载体的作用,引导职工群众参与共创清廉风尚连队工作。通过廉政文化广角、廉政宣传专栏等大力宣传廉政文化,让廉政文化的氛围推动全连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整体前进。

6.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篇六

深入,“阳光”工资的全面推行,廉政文化建设的紧迫性随即凸显。如何加强基层地税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在地税文化建设中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笔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基层地税部门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不强。长期以来,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更多强调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教育,从而忽视了对一般干部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从税行为的培养。以致出现基层一般干部从思想上认为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出现廉政文化建设“无用论”、“形式主义”等糊涂观念,无形中产生“思想意识腐败”。

(二)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不够。基层地税部门普遍感到税收收入任务压力过大,从而把主要精力投放在组织收入的中心工作上,进而忽视了廉政文化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上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导致少数领导和一般干部对廉政文化建设无所适从。有的单位既无廉政文化建设的长远规划也无计划;只有上级的“规定动作”,没有本单位的“自选动作”;不是主动开展而是被动应付;不是“我要做”,而是“要我做”。

(三)廉政文化建设的氛围不浓。有的基层地税部门廉政文化建设互动不够,宣传不力,参与性不强。除单位领导和职能部门外,一般干部很少主动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来。一些基层地税部门说到廉政文化,想到的就是“上大课、做报告、树典型”等老三篇,在干部职工中容易产生厌烦心理,基层抱怨廉政文化建设是“领导干部生病,一般干部吃药”。

(四)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不多。基层地税部门对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有余,方法不活,创新意识不强。只满足于一般意义上的写文章、发信息,送贺卡等,人性化的方法和载体不多;满足于短期行为和轰动效应,缺乏长远规划和实际效果;满足于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廉政文化活动,本单位有针对性的活动少。

二、加强基层地税部门廉政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基层地税部门是地税工作的基础,各项地税工作千头万绪。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的有关指示要求需要基层去贯彻落实,税收收入任务需要基层去完成,队伍建设需要基层去加强,地税形象需要基层去树立。要保证基层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就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建设规划、计划和活动制度,提出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廉政理念,以确保基层地税廉政文化建设的连续性,防止短期行为和轰动效应的发生。出台的廉政文化的建设规划必须充分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坚持先进合理的原则,即体现超前意识,又力求符合客观实际,考虑其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修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使基层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充满生机活力。

(二)突出廉政文化建设的特色。一是内容上突出特色。要紧贴基层工作实际,把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作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主题,使廉政文化与规范化管理、地税文化建设、干部职工思想建设有机结合,教育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廉洁从税、遵纪守法、情趣健康。二是方式上突出特色。要继承传统、喜闻乐见、贴近实际,坚持开展个人述廉、干职评廉、明责守廉、家庭助廉、勤俭养廉、文艺颂廉、典型倡廉、警示促廉、社会督廉和创廉政分局(股室)、评廉政标兵等活动。三是执法上突出特色。要引导地税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税,自觉把廉政理念运用到征、管、查的各个环节,坚持廉政执法、廉洁收税。四是机制上突出特色。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考评机制。根据年初目标,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年底进行绩效考评和表彰;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激励机制,采取精神和物资奖励措施,激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保障机。拿出一定的经费,保障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序开展。

7.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篇七

一、审判监督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再审案件少,来源主要靠中院的指令,以审理民事案件为主

2009年1~10月,文峰区法院审监庭共受理再审案件17起,其中中院指令审理14起,中院再审后发回重审1起,本院院长提起的再审2起。今年前10个月审判监督庭审理民一庭分流过来的案件83件,加上去年旧存案件75件,共审理民事案件158件。可以看出,再审案件的数量只占审监庭工作量的9%,而民事案件占审监庭审理案件数量的91%。

从再审案件类别分析,只有1件为刑事案件,其他16件均为民事案件,且本院提起的再审案件只有2件。如果没有中院的指定,几乎没有再审案件。再审案件90%是中院指定,失去中院的指定,本院审监庭几乎无再审案件。

(二)审监庭干警年龄较大

文峰区法院审监庭共有三名审判员,年龄最小的39岁,最大的58岁,平均年龄47岁,和全院平均年龄38岁比,要大近10岁。

(三)审监庭各项工作排名靠后,荣誉感差

在全院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在所有业务庭室中排名倒数第一。

二、审监庭现状及问题的成因

一是民诉法修改后,基层法院的再审案件大量减少,而对审监庭新的工作职责定位不明确,许多法院对审监庭没有重新定位,对审监庭的作用认识不清楚。在民事案件几乎成倍增加的情况下,而审监庭又没有充足的再审案件,自然,办理民事案件成了审监庭的主要工作。就文峰区人民法院来说,仅仅今年1至10月,审监庭庭审理的民事案件是再审案件的10倍。

二是传统思维影响审监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审监庭人员以“老、弱、病、残”为主,这里的干警积极性不高,荣誉感差,很少想过如何更好地做好审监庭工作,缺乏思考创新的主动性,当然也就很难取得好成绩。

三、解决问题的出路

(一)职能定位转变,从审理再审案件转变为法院工作的全程监督

民诉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认识到基层法院审监庭的案件情况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把基层法院的审监庭变成对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立案、审理、执行三个阶段的全方位的监督。这是形势发展之必然,如果单纯的办理民事案件,审监庭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改变观念,正确认识基层法院审监庭的重要性

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审监庭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审监庭法官的待遇,让审监庭的每个法官认识到自己的作用不可替代。

(三)改变审监庭的人员构成

应当把上进心强,有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审监庭去,形成一支充满活力、理论水平高、审判经验丰富的审监法官队伍。

8.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篇八

近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反腐败三项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加大防治力度,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基本情况

江口镇下辖10个行政村和5个居委会,共有16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4万人。全镇各行政村及居委会普遍没什么村集体收入,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尤其是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更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较多;另一方面,社会变革,经济发展,使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水平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党组织、农村党员良莠不齐,但他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我镇12个村党支部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状况进行调研,较深入的了解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近年来,镇党委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的思路,初步构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村基层惩防体系,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基础工作抓完善、重规范,重点工作抓创新、重提高,整体工作抓和谐、重发展”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创新实践,用项目化管理的办法开展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工作水平。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事业心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同志被选进了村委班子,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大大增强,为基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和政治保证。二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针对农村党员文化程度不高、党员集中学习条件不足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集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为政道德和党的优良传统等方面的教育。通过集中学习教育,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并采取分级培训的方法,如:除镇党委集中培训外,由挂村党员领导参加各村党支部集中指导等,不断加大培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力度,培训中把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做到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又促使廉政教育入脑入心,警钟长鸣。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推行村级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装框和喷绘上墙,促使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按法律法规行政,按规章制度办事,按政务、村务程序操作,按村民意愿决策,按规范要求运行。推行重要村务决策“一事一议”制度,规定“凡各村一次性开支千元以上,用于村公益事业(如修路、维修学校),集体所有的荒山、山塘水库等承包租赁,集体资产拍卖、群众捐资修路等与村民关注的事务必须经过村民“一事一议”决策,在实施通过事项时还必须由参与的群众代表监督执行。四是严格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农村服务中心”和“村财乡管”制度。这些制度实施,规范了村级财务审批程序,提高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实现了财务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全程监督,有效预防了村干部经济违纪问题,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降低了行政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五是积极创新民主监督方式。在基层组织管理上扎实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扩大民主监督范围,实现了群众意愿和村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强了群众对村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落实群众对重大村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和实施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强化干部目标管理,增强了干部转变作风、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六是在抓基层党员队伍素质建设。通过推行党员承诺制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把党员干部贯彻党章、履行义务、廉洁自律情况、承诺办实事进展按月进行公布,接受监督,每月组织党员参加实践活动,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效果。同时实行评优树模党风廉政制,促使先进典型首先在廉政建设上保持和体现先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在调研中,有不少基层干部认为,农村经济基础差,集体经济薄弱,再加上实行了村财镇管、会计集中核算后,基层党员干部没有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没有必要在农村搞党风廉政建设,抓不抓无所谓。即使要抓,也要等到经济上去以后再抓,否则只是走形式,走过场,用形式主义应付形式主义。

二是基层村干部工资待遇低,村里经费不足,直接影响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由于村干部不是国家公务员编制,待遇很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为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如我镇大多数村干部反映,自身家庭条件都不是太好,如果单纯靠每年千余元不等的工资待遇无法维持家庭正常开支,形成了个别村干部外出打工的现象。从而影响村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法纪观念淡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村支书和村主任管钱管物一把抓,自收自批自支,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如我镇袍寨村支书由于法纪观念淡薄,不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在该村参加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征地期间,伙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虚报征地面积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违法了党的纪律。

三、建议与对策:

1、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认识。按照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着重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纪党风及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法制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提高带领农民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本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在教育形式上、方法上要注重灵活性、针对性。通过以会代训、过好民主生活会、形式多样组织活动等形式,针对不同思想反映、行为动向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以廉政文化为平台,发动群众积极投身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营造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

2、要积极推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村“两委”班子和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责任,提出廉政勤政行为规范。镇党委、政府与村两委已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内容,与各项奖励和经济利益挂钩,与其他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制订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和村民代表一起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运用好考核的结果,切实将其作为村干部业绩、奖惩评定的依据。对村“两委”班子在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的,要按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加以追究,确保农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3、要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把政治素质好、懂经济、会管理、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人,选拔到村级干部岗位上来,把村级班子配好,特别是选好村支书,因为村支书是支部的核心,选准一个好的支书,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就能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支书的素质高、作风硬,带出的支部战斗力就强,当地经济发展就快,群众富得也快;支书素质低、责任心差,带出的支部必然是一个软弱涣散的班子,该地方必然问题多、发展慢,群众意见大。对支书的选择应采取“两推一选”或以镇干部在村级党组织挂职等形式,严把入口关。要重视和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提高村级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

4、要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在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制度,切实抓好落实。如在财务管理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收支程序,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抓好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监督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要强化民主监管。定期召开村民、村民代表和党支部大会或设立专门信箱,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建立定期轮换的村民自我管理小组参与村委会对村务工作的管理活动等方式,形成村、组、村民、农户四个层次的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管理功能。

5、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大政府财政投入。只有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才能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只有不断增强政府财政投入,才能为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经济保证。

9.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对策 篇九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市能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科学有效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建立监管制度,营造廉政氛围,加大监督检查等手段,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被调查的**个乡镇(办事处、示范区)20**年以来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乡级47次 村级142次,共培训8766人次。乡镇开展廉政谈话78 次,村级廉政谈话147 次,乡级诫勉谈话17次,村级诫勉谈话42次;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乡级168次,村级265次;开展村民评议村干部**41人次;开展了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有4个乡镇, 35个村;建立村务监督机构有92个村,占65%;有30个村建立了便民服务机构;有8个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代理的村数占66.67%;实行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的村数50个;推行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的村数102个;有乡级党务、政务公开栏17个;村务公开栏**3个;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乡级5件,村级7件。2009年至20**年开展村级清产核资工作的村数**0个, 发现解决农村信访问题41件,办结36 件, 办结涉农信访件率为87.80%。近年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表现为:(一)、领导高度重视,注重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体系

为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统一管理,**市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市30个乡(镇、街道)也相继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村级都成立了纪检监督小组。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市委、政府领导包乡包村;市直副科以上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各乡镇书记、常务副乡镇长、纪检书记也根据各自乡镇的实际情况包片包村;各乡镇都与所属村的支部书记签订了“一岗双责”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孙家湾乡根据全市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全镇实际,确定了全镇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制。该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项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年初,分别与各村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到人, 孙家湾乡被评为20****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孙家湾村被评为20**湖南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另外,我市还成立了**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组织机构,下设专门办公室,各涉农部门都指派了联络员。及时掌握和上报有关农村党风廉政的动态,目前我市市、乡、村三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日趋完善,工作运行正常有序。

(二)、强化基层阵地建设,着力提高农村纪检监督小组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了有效开展工作,在全市30个乡(镇、街道)确定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各个示范点都建起了纪检监督小组活动办公室,并实现了六有目标,即有阵地、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档案、有设施。示范点的确立为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在所辖4个村、7个社区党支部都配备纪检委员,将党风廉政建设阵地建立在基层,认真受理各类来信来访,竭力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将不廉洁行为杜绝在基层,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去年以来,该办各基层组织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7件(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6件。去年以来,我们利用市委党校,组织师资力量对全市农村参训干部进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大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使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无论是在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有了保证,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系列活动,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我们注重发挥农村传统优势,以廉政文化“七进”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大宣传、大教育的工作格局,全市上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强力推进,使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在较短的时间里开创了新局面,迈上了新台阶。自20**年起,市委党校组织农村新任村干部进行专门培训,我们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培训内容。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党校进一步履行职责,以干训课堂为主阵地,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干训课堂,持续开展了“教师讲好、学员学好、结业考好,让领导满意、让群众满意”的“三好两满意”专题活动。主办及协助开办大学生村官培训班、村支书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班次,授课50余场,其中党风廉政建设课堂就达10余场,培训干部8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村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依法治村能力。同时,结合农村党建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密切配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一课三会”,全市各村的农村活动场所都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政文化宣传内容。结合农村信息化建设,利用全市342个行政村全部开通远程教育网络的有利条件,及时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和纪检监督小组成员了解全市动态,学习党纪条规,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发展方向,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各项制度,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五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基层民主建设长效机制,修订好村规民约,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勤廉双述双评等制度由乡镇向村一级延伸;三是建立便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延伸便民服务链,市、乡、村三级便民服务机构要上下衔接,三级代办;四是建立村级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各村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处置制度,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努力开展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五是建立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基层干部勤政廉政,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展示新面貌新形象,切实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如大障镇明确党政一把手对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其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层层分解明确,一级抓一级,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建立“五项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制度。为加强村干部管理,开展对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通过双述活动,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了村干部的工作,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得到优化。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与村干部谈话制度,共进行村干部谈话18人次。市纪委常委制定了农村基层党风联系点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现场接待信访,解决群众疑难问题,排除农村不稳定因素。市农业局制定了“**市农业局20**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和“**市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规范”,切实形成了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各级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都能及时解决。

(五)、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去年元月份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级级强责任,层层抓落实,不断完善制度,深入治理,强化监管,在落实减负惠农政策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年初,按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两个类别,市委、市政府分别与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4个市直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减负目标、任务和责任,同时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和个人将不予评先评优,对引发涉农案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对省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和整改。监督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上级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绝大部分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确保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开展春季开学收费专项督查。为突出抓好农民负担的专项治理,严格整治违规收费和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春季开学收费督查。开学初期,市减负办和纪检、物价、教育等部门联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了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六)、贯彻《规定》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21号文件,以及《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株纪办〔20**〕**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纪发【20**】)6号)、《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农廉字〔20**〕3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规定》和《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作了周密布置,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对农村基层干部分乡、村两级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分别对“19个不准”和“22个不准”逐条进行了对照检查。自去年学习贯彻《规定》以来,农村基层干部无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独断专行、奢侈浪费、吃拿卡要等现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得到发展。

二、当前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干部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村干部没有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被动应付,造成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些基层干部长期缺乏遵纪守法教育。二是干部作风问题。主要表现为办事不公,自律意识、宗旨观念不强,宗族观念严重,工作作风散漫,简单粗暴;一些党员干部,与民争利;个别基层干部在农村低保中优亲厚友,搞特殊化。三是廉洁自律问题。主要表现为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相关费用;部分基层干部侵吞集体资产,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四是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力量不强问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由乡镇党委领导,但主要落实在乡镇纪委,乡镇纪委书不少是身兼数职,非本职工作占用了大量时间。加之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基本上也是兼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较多,受此影响,工作力量不强,工作不够深入。五是基层党支部管理不严问题。基层党组织是我们的战斗堡垒,是落实党的政策最前沿的生力军,但基层党支部管理有以下问题。

1、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由于经济原因,不少党员外出务工既没有加入当地临时党组织,也没回来参加支部的活动;

2、党支部的学习及会议不够,一般只是在七一及年终总结开会,会议上对党和政府政策的宣传、学习多是蜻蜓点水式的。

3、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强。一些党员开会就要求发纪念品,要吃要喝,而对党和政府的政策不带头落实。总的来说,一些党支部纪律有点松散,部分党员作风有点不正,党支部管理有点不严,影响了党支部的战斗力,号召力。六是村民民主管理不规范问题。从村一级来看,村民民主管理的机构及制度有待完善。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已有法可依,但村民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如民主决策机制、村务公开机制、财务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及职责、村务监督机制等等。在村民小组来说,问题更加严重。一些组长不是选举产生或者说是多年没有选举,一些组长长期在外务工。组上的财务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组上的集体资金、资产流失;组一级议事不少是根据传统习俗,一些集体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组上决定后,权益受害者很难恢复自己的权益。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教育有失偏颇,缺乏针对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基层党委政府往往是重部署轻落实,重表象轻实效,未能击中要害,没有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一些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使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空对空”现象。二是制度游离实际,缺乏操作性。对相关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大部分乡镇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照搬照抄,食而不化,不能将上级精神和原则要求本地化、具体化,使制度成了迎接上级检查的摆设。三是监督相互脱节,缺乏实效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未能整体谋划和有机结合,不少监督形式徒有虚名,削弱了监督的整体效果。村民自治以后,对非党员的村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纪律约束措施,出现了纪检机关、检查机关监督“盲区”。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活动,启示我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针对当前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一)要突出工作重点

1、继续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

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果,抓好典型经验推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组织开展对《规定》学习贯彻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将学习贯彻《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真正使《规定》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准则。

2、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 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进一步健全乡、村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管理机制,鼓励制作村务“流程图”、实行规范化管理。

3、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已经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地方,着力规范、完善、提高,确保依法行使监督职责;没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地方,加快制订方案,加强指导督查,力争今年实现全市全覆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是集体资产处理(包括土地征用、征用费的分配使用、农民建房、村干部报酬等)、村庄建设规划、上级惠农政策的执行等方面进行监督。在全程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村两委要及时纠正。

4、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

认真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开内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点题公开”、答疑纠错制度,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

5、完善健全以“村账乡代管”为核心的 “三资”管理制度。

根据**农廉字〔20**〕2号关于印发《**市“村账乡代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村账乡代管”。目前,仍有部分乡镇(街道)没有建立“村账乡代管”机制,有的已执行了“村账乡代管”的乡镇(街道)也还存在管理不规范, 制度不健全等方面问题,必需迅速整改到位,。在实施“村账乡代管”基础上,探索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平台,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阳光管理。

6、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 “三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7、落实乡村两级干部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制度。按照《规定》要求, 各乡镇(街道)、村要每年至少组织有机关干部、基层干部、退休(职工)老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测评)大会,乡镇干部、村班子成员,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述职述廉,由评议代表当场测评、并可作出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勤廉双述报告和民主测评结果由乡镇统一存档。(二)要强化工作措施

1、加强统筹部署。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牵头抓总的重要责任,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农村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2、推进部门协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市委农村工作部农廉办要根据工作需要向乡镇纪检组织或有关部门安排、部署、协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3、加强督查指导。正确把握统一部署与因地制宜的关系,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里的部署,又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推进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典型引路,采取领导办点、单位联点办法,培育、树立示范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求突破、提层次、创特色。要强化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与一般检查、全面自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整改,并根据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探索治本办法和措施。

4、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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