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2024-10-23

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共11篇)

1.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篇一

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总的目标是核实家底,查清问题,明确责任,促进管理。通过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审计,核实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遵守财经法纪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界定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审计发现问题应负的经济责任,为党委、政府和干部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更好地履行经济管理职责,促进乡镇经济的健康顺利发展。

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取决于审计的目标和要求。乡镇党政领导每届任期三年,从审计的时间范围上讲,是任期内审计,如果任期超过三年的,以最近三年为重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截止日一般应以职务正式任免时间为审计截止日,但任免时间往往与离任人和接任人交接日不同,离任人可能在离任公布几天内突击花钱或转移财产,所以,应以双方权力交接日为审计截止日。从审计单位范围上讲,不同于对一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按照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环节和方式以及所担负的直接经济责任和间接经济责任的相关程度划分为必审、抽审和延伸审计调查三个层次。乡镇财政所、乡镇党政办和直接分管单位为必审单位,镇属行政事业单位、镇办企业和村则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抽审或延伸审计调查。从审计的内容范围上讲,包括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重点审查预算内外的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收虚支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乡镇资产、负债情况。

主要审查固定资产是否建账管理,有无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私分资产以及管理不善造成国有和集体资产损失浪费问题。要对政府债务进行重点审计。全面摸清政府债务总量,审查任职期间形成的账内、账外债务和提供的担保金额等。

(三)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情况。

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核算、集中支付制度,有无违规收费等问题。农民负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乱加价、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四)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审计核实的基本指标是财政收支,其他指标如农民人均纯收入、教育卫生农业投入、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和农户用电量、镇村公路里程等级、规模企业和种植大户等,能通过审计手段核实的,则加以核实;若不具备核实指标数据真实性的条件,要注明数字来源。在核实数字的基础上,将各指标与上年数、责任目标数、历史最高水平、相同条件的其他乡镇数等进行比较,考核其增减变化情况。

(五)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延伸审计,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收入、利税等指标的真实性,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六)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审查投资决策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盲目投资,管理混乱,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七)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主要是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的执行党纪、政纪、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由于审计对象不同,对乡镇长和党委书记的审计内容应有所区别。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从党政分开来讲,对乡镇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重点是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财政收支、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负担等重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和变化情况。政府是行政执行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也对上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乡镇长的审计应当侧重于经济决策,侧重于审计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乡镇是我国的基层政权,同县以上政府的.工作不同,主要体现在党政之间的职责和权力不好划分,党委书记是真正的主要负责人,对乡镇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乡镇的重要工作一般是书记靠上抓,直接分管。乡镇长配合党委书记工作,抓好党委或党委书记决策事项的落实工作,行使职责的权限较小。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审计工作也要根据各地的实际确定审计对象,凡是乡镇长与党委书记权责划分明确,由乡镇长行使财政财务管理权的,可以把乡镇长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凡是把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县,可以把书记作为审计对象。在乡镇换届时,乡镇长和党委书记都要变动的,也可同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分别划清经济责任。

2.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篇二

一、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概述

(一)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界定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是指审计机关接受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对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主管的或负有直接责任的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评价的活动 (马丽莹, 2006)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针对乡镇领导干部这一主要“责任人”, 既是一种人格化的审计, 也是一项“审计法人, 评价自然人”的审计模式。审计中先确定被审计对象, 根据责任人 (乡镇领导干部) 任期内负责了哪些具体经济业务, 然后评价责任人对于这些经济业务的履行情况及由此而产生的对业务结果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评价是审计结论, 是审计人员基于审计和调查情况所做出的职业判断。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乡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按其职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所做出的评价意见。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问题。能否对审计对象 (乡镇领导干部) , 做出科学、合理、公允的审计评价, 是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更是整个审计工作的焦点、重点、难点。因而, 构建一套结构科学、规范、合理、客观、公允, 并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对于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尤为重要。

(二)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审计范围就是评价的范围, 其评价内容应有以下五方面:一是经济发展状况, 如乡镇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投资决策与效益情况;二是财政财务收支状况, 包括财政收支、乡镇负债、乡镇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三是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 如农民负担情况、救济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四是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如乡镇领导干部遵守廉政纪律规定情况;五是前瞻情况, 如民生和谐、生态环境情况。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审计工作也要根据各地的实际确定审计对象, 由于审计对象不同, 对乡镇长和党委书记的审计内容有所区别, 因而,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的评价内容也会有所差异。

二、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 我国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处于探索阶段,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理论研究滞后于审计实践的发展, 仍存在评价体系未统一、评价方法未规范和可操作性差等诸多问题。

(一) 缺少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系统性研究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 多数是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研究, 专门针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偏少, 没有深入细致地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体系进行系统性的探索, 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相关研究就更少。理论界和实务界中, 部分学者和审计实践工作者运用调查问卷法、层次分析法 (AHP法) 等尝试建立起一些评价体系, 如李诗银 (2003) 针对乡镇经济工作实际, 将审计评价指标划分为财政收入状况等六大类30项指标来评价乡镇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各地审计部门也纷纷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评价办法, 如云南省《乡 (镇) 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 (试行) 》、沈阳市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南》等等, 但这些都需在实践中加以检验, 并不断修正研究。

(二) 未形成公认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

由于我国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各地做法不一, 使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陷入窘境, 主要原因就是评价指标体系缺乏相应的统一标准, 评价方法的不规范、不科学。周云平、陈通 (2006) 提出要搞好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应当运用适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审计方法和技巧。在审计实践上, 各地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与做法都不统一, 能够反映经济责任的综合性指标又较多, 进而造成在指标的选取上产生很大的差异, 而且评价体系的设计又不够科学与合理, 缺乏统一标准, 综合评价方法也欠缺科学性, 以致影响整体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工作效果, 并且无形中又增加了审计风险。

(三) 现行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审计工作中, 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存在可操作性不强, 难以在审计实践工作中运用的现象。具体表现在:评价指标的设置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 不符合乡镇的实际;通过审计手段难以实现的, 不便于审计人员搜集、核实基础数据和分析计算, 未能满足纪检、组织、监察、人事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监督和管理的需要;审计评价实践与理论发展之间存在隔阂, 缺乏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的深入研究, 经济责任的边界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承担者难以确定、承担经济责任的程度难以界定等。

总之,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高、风险性较大的工作, 构建一套科学并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尤为重要。

三、构建科学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原则及方法

(一)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置原则

1. 客观性原则。

审计人员应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 以审计事实为依据,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客观公正地分析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影响, 做到不脱离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评价业绩和责任。

2. 准确性原则。

做到事实表述准确, 问题定性准确, 责任界定准确。

3. 重要性原则。

审计评价要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 找准审计重点, 对与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必须评价, 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无重大影响的事项, 可较少评价或不予评价。

4. 谨慎性原则。

评价要稳健、谨慎, 要与审计事实相一致。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或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评价, 对审计难以定性的事项应客观、如实的描述。

5. 相关性原则。

设置的指标必须与领导干部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密切相关。如乡镇经济发展情况指标、农民负担情况指标等, 都应与其履行的经济责任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6. 可比性原则。

从纵向看, 要便于将离任时的情况与任职初的情况进行比较;从横向看, 要便于将本乡镇与其他基本情况相近的乡镇进行比较分析。

7. 可操作性原则。

所设置的评价指标必须是通过审计手段能够实现的, 否则, 既会带来审计风险, 也会由于无法审深审透造成不必要的评价失误。

8. 权责对等原则。即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不能是有权无责, 从而造成评价的缺位;也不能是有责无权, 导致评价越位。

(二) 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

1. 定量评价。

以审计查证和取得的可靠数据与经济责任目标 (计划) 、审计评价指标等进行对比分析, 客观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2. 定性评价。

由审计人员根据历年的审计经验结合数据, 通过分析、判断得出的评价结论。

3. 综合评价。

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尽可能进行量化评价。第一, 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 以定量指标为主。对于定性指标, 通过指标量化的方法尽可能地将其转化为定量指标, 增强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第二, 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评价方法。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收支、重大经济决策、环境保护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所在单位财务收支、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及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综合反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四、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思考

综上所述, 实施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 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体现出审事评人的原因。因此, 要科学地构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体系, 尤其是构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行为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体系,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做出恰当的评价, 是理论界与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一) 评价指标的科学化

用指标数字量化业绩、反映政绩的前提是指标科学合理, 数字真实可靠。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标构成。指标化使对领导干部定量化管理成为可能。指标体系的设定应以权责对等原则为要, 同时兼顾可操作性与相关性原则, 指标的设置应与客观实际相适应。不同类型的单位应有不同类型的评价体系, 就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而言, 指标的设计一定要符合乡镇的实际。

(二) 评价指标的量化

评价指标的量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要做到科学性、合理性确实不易。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两种常见方法:经验法和定量分析法。前者做法比较简便易行, 不需要复杂的数学和统计理论, 易于理解和接受。后者定量分析法科学性大大提高, 构建过程比较专业和复杂, 非普通审计人员能够胜任, 因而在审计评价工作中评价指标的量化应充分体现经验法和定量分析法两种方法的综合效应。

(三) 评价结果的运用

针对目前实践中采纳运用审计评价结果不理想的现象, 要求把审计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培训、升降留转、奖惩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并落实到实处,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于审计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 要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参考文献

[1]蔡春, 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 (J) .审计研究, 2007 (1) .

[2]李树廷.经济责任审计的回顾与思考 (J) .中国审计, 2009 (10) .

[3]徐宇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J) .中国审计, 2009 (19) .

[4]张勇.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述评——基于国内1987至2007年研究的分析 (J) .审计研究, 2009 (3) .

[5]李诗银.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J) .中国审计, 2003 (07) .

[6]代文娟.构建以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J) .审计月刊, 2008 (6) .

3.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篇三

一、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情况。包括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政策的贯彻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政策的贯彻情况,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政策措施及效果等。

第二,乡级财政管理情况。重点审查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入账是否完整;支出是否合法、合规,如果超支,分析其资金来源,是否占用专项资金和征地款;关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第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是否集体研究决定,内控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等。

第四,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及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审计情况为基础,设立举报信箱、电话,向有关人员及部门了解情况,看个人在经济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步骤

第一,审计机关会同干部任免机关,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审计对象,并报政府批准。

第二,成立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据此编制审计方案,下达审計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会。

第三,审计人员现场实施审计,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经审计组长复核。重点核实乡镇财政收支以及乡镇自有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摸清资产、负债。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工作业绩。

第四,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由法规部门、总审计师审核,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向委托审计部门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三、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第一,不廉政。如贪污公款、请客送礼、挥霍公款、公款旅游、公款出国。同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亲戚支付有关费用,谋取利益。

第二,收入不规范。无证收费、无标准收费和无理由摊派,有过期的票据、不合规票据等;未实行收支两条线,任意改变收入性质,拦截上级收入。

第三,支出不合规、不真实、不合法。有的支出是政策不允许的,有的是超标准范围的;有的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有的支出与事实不符;有的报支发票不规范,以“办公用品”“招商引资”名义报支不合规费用;有的支出直接充抵收入。

第四,财务收支审批手续不全、原始凭证不合规。如审批内控制度不健全,支出凭证未有相关人员签字或签字不齐全;支出凭证无发票或相关附件;发给农户的各项补助款无相关农户签字。

第五,采取收入不入账或虚假支出造成资金体外循环出现小金库、账外账。避开财政的管理,给一些干部提供方便,其中不少隐藏着腐败的现象,有的乱挥霍、请客送礼;有的挪用、贪污和私分公款等更严重的问题。

第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通过同一项目多次申报,虚报、冒领及以其他名义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用于乡镇政府经费支出。截留专项资金,罚款未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未上交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用于招待、车辆运行、办公经费和发放乡镇干部津贴等。

第七,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或通过空转方式虚假配套。有的直接未配套;有的通过先下拨,后回收项目配套资金。

第八,资产购建和处置不规范,不合规。如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少数领导拍板定价,暗箱操作;项目竣工后未及时报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甚至出现多付工程款现象;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普遍缺少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备查簿,账外固定资产时有发生。

四、乡镇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

第一,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意识,对财务报表理解不透,对单位存在的成本不实、不良资产等影响会计资料真实性的问题认识不清,影响了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水平。

第二,有的单位领导干部不重视财务工作,单位内部管理薄弱,未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约机制,使领导干部与内部各部门之间缺少相互的制约,无法保证本单位的各项经济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之下。

第三,有些领导干部经济行为不够规范。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政绩”,任意扩大投资规模,不遵循经济运行规律运作,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有的工程项目由于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决算控制不严,从而导致工程决算不实。

第四,有些财政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专款记账路径不清晰,各种专项资金混合记账,有的甚至与办公经费混合记账,没法区分。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提供了方便;一些单位通过隐瞒少计收入、多列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第五,部分财经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有关管理部门监督不到位。如预算缺乏科学性及可操作性,预算约束作用不强。财政部门对资金的跟踪管理不到位,留下挤占挪用专款的可能性。民主法治建设尚未健全,社会对政府财政经济活动的监督较弱。

五、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第一,加强法规政策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通过了解财经法纪、财务核算等方面的知识,规范业务、强化责任和管理意识;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

第二,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取缔;对以改头换面形式乱收费的,对通过下属单位收费或以其他形式、其他票据乱收费的,坚决查处。

第三,各单位应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特别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根据自身财力量入为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严禁经费超支挤占专款。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支出审核审批制度,防止损失浪费。

第四,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以维护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专款会计核算,防止违规乱收费和挤占专款发生。

第五,对于资产的购建、使用和处理、处置,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社会对政府财政经济活动的监督,逐步提高政府预算、决算收支活动的公开透明度,推进民主法治政府建设。

4.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篇四

县审计局: 我叫***,现年30岁,党员,2007年9月起任**乡党委书记。2007-2009年是全乡经济社会快速推进、健康发展的两年。两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县委推进“四个加快”的战略目标,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干群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乡经济那一世小说网 http://建设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开创了全乡工作新局面。现将个人几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队伍为目标,狠抓了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终身学习观念。我于2006年9月任**乡党委书记。自主持乡党委工作以来,我进一步明确了终身学习是作为乡党委第一责任人岗位的迫切要求,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月末总结学习例会制度等有关制度,确保每月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召开例会和培训,特别是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学习培训。在学习过程中,本人进一步确立了终身学习观念,将学习上升到净化精神境界和决定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认识,通过狠抓学习,强化“终身学习、谋划大局、争创一流”三种观念,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理性思维能力显著增强。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有关原著和党的十七大报告原文进行反复学习,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认真参加系列培训,使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显著增强,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深入钻研业务知识,提升管理水平。自觉养成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湖南省及县内外新闻的良好习惯,认真研读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解决“三农”问题等理论知识和有关重要文件;积极参加市、县组织开展的各种学习活动、专题讲座,进一步增长了管理知识,提高了管理能力,有效避免了“用昨天的逻辑思考今天的问题”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养、使用和考核。严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了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章制度,不定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机关干部作风和作风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的公仆意识、为民意识。以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村支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配备;积极推荐、支持4名优秀村干部参加招录参加大专学历教育。先后对2个存在问题的村级班子进行诫免谈话4人次,对群众威信不高,能力不强的班子及时进行了调整。注重党员队伍建设,坚持“五好村”建设为载体,注重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以科技学习为主要形式,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为致富能手;以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净化党员思想、纯洁党员队伍;发展新党员40名。认真开展“百千万”活动,实现支部共建“一对一”党组织共建12个,机关党员和村党组织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210户;落实帮扶项目11个,帮助贫困户6户园了新房梦。扎实推进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完成了駄子口村等2村的村级服务中心阵地建设。

二、以建立和谐共事、团结民主的决策机制为准则,狠抓了重大事项决策实施

以“加强团结增活力,凝聚民心创业绩”为指导思想,致力营造团结和谐、民主集中的集体。坚持做到胸怀大局,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事业上,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树立班子形象。作为乡党委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我始终坚持既总揽工作大局,但又不包揽一切,放手更放心地让各位主管领导抓好本职工作,放手让大家去干,让他们感觉到位子是实的,权力是真的,功劳是大家的,责任是自己的,以此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在班子内形成了关系融洽、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共事的和谐局面。坚持班子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重大经济发展、干部任免等问题均坚持会前征求意见,个别酝酿,最后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搞“家长作风”和“一言堂”,不以一人之功利影响班子整体效能发挥,并注意对每位同志扬长避短,充分调动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使班子成员、全体工作人员既当主角,又当配角,相互补台,同唱一台戏。五年多来,提交乡党委班子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42项,采纳班子成员合理建议145条,有力促进了全乡各项工作。

三、以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为己任,狠抓了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坚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工作,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开展各项工作,对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都能做到雷厉风行、行动迅速,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并严格兑现奖惩,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

(一)确定了全乡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即:以建设“x县经济强乡”为发展定位,紧抓机遇,大力实施建设一个李子湾民营经济园、盘强

5.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篇五

时间:2009-06-01 14:40:06 来源: 作者:

来源 贺兰县审计局(08 09 26)

乡镇审计是我国现阶段最基层的审计,其审计目标不仅包括维护财经法纪,还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问题。而乡镇长、书记捆绑式经济责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近两年来探索的新模式。为此,我局结合自治区审计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党(工)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指导方法及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根据长期以来我们在对乡镇财政预决算、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以及支农专项资金审计中的经验总结,对我县乡镇长、书记进行了捆绑式的经济责任审计。我们认为要搞好乡镇审计,提升捆绑式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益,应把握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范围应覆盖乡镇长、书记权力运行的主要轨迹。审计机关要在有限的时间、靠有限的人力,对乡镇长、书记进行全面审计是十分困难的。必须既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又要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找准权力运行的主要轨迹。在审计方法上,要注重对党委、政府的会议纪要、相关文件,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总结等与经济密切相关的文字性记录进行审阅,特别是重大的经济决策。应切实把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与乡镇的财政决算审计结合起来,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在确定审计范围时,要沿着财政性资金的走向,把掌握资金额较大的财政、计划生育、土管、教育等部门作为重点。

二、在认定和评价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时,要把与乡镇长、书记责任关联度大的问题作为重点,站在全面的高度,历史的角度,辩证地分析、比较,注重从深层次剖析原因。在经济责任的认定上,应注意把握好审计依据不充分的不认定;对一些乡镇部门的违规行为,不归结为乡镇长(书记)的责任的不认定;对部门乱收费或明显违反国家财经政策的行为,要认定其经济责任。在对乡镇长、书记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认定的情况下,特别是针对某些重大经济决策行为是由书记制定,由镇长负责执行的问题,审计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才能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区分其所负的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确保经济责任认定的准确性。

三、捆绑式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领导任期内的业绩考核。从审计的内容看,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既是乡镇财政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又是对乡镇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完成任务和目标的效益、投资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的全面审计,审计的着力点是如何改进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初步显现了乡镇政府绩效审计的雏形。因此,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应注重对乡镇长、书记任职期内的主要业绩进行考核,将乡镇长、书记的主要业绩作为一个部分进行单独列示,从反映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廉政建设等方面着手,通过检查、分析被审计乡镇政府的经济活动以及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实事,对乡镇长、书记任期内所取得的主要业绩进行充分的肯定

6.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篇六

1.组长对材料要把好“三关”:一是“责任界定关”。对调查、审查报告中明确反映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贷款,应负主管责任;对虽然调查审查报告没有反映,但明显不符合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贷款条件或审批程序(即贷审会组成不合规、未达到半数),而审批发放的贷款,应负主管责任;对信用社调查、发放、贷后管理过程中的违规,由于组织监督检查不到位,至审计日没有发现整改,应负领导责任。

二是“引用文件配套关”。引用的文件条款要与定性的违规紧密对应。如果是很明显的财务违规(没有对应的省联社文件条款),如:挪用、逆程序,则必须将违规的情况描述清楚,使人一目了然。

三是“定性关”。定性在准确、符合事实,既不夸大,也不人为缩小。定性要对照文件规定定性,要对照违规定性讲座中的违规类型定性,定性要坚持集体商量。

2.现场审计要做到“二个围绕”。一是紧紧围绕被审计人分管的部门、分管的工作开展审计。二是紧紧围绕重大风险、重大违规开展审计。

突出几个重点。一是贷款重点。二是财务重点。工资薪金、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截留侵点挪用、小金库及虚列费用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案防措施落实情况。对账、四项制度、违规违纪处理落实情况等。

3.审计材料写作应注意的问题。不要死套模板,模板只作参考,要结合具体人、具体事写作。

(1)撰写被审计人的履责情况部分。一是注意案防方面,不要写任职期间没有发生案件的语句,因为有可能存在案件隐瞒未报的情况,我们只是写案防工作得到了加强。

二是不要前后矛盾。不要前面一件事写成绩,后面同一件事反映问题。如:履责部分写案防取得了成绩,没有发生案件,而后面的个案部分,写任职期间发生案件的问题,发生案件的联社,履责部分就不要总结案防工作措施、成效,避免自相矛盾。又比如:前面履责部分的控新降旧工作写“逾期率较低”,后面的总体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写“到期收回率有待提高”,自相矛盾。

(2)审计建议部分的写作应注意的问题。不要死套模板,审计建议要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如有的组在审计建议中写“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审计报告个案部分,并没有反映此类问题,使人看了莫名其妙。

(3)要认真撰写银监版的简要报告中审计发现的问题。该问题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综合概括,审计结论中反映的信贷、财务、案防、人事、监审保方面的问题,如果审计结论中存在该方面的问题,均要作简要概述。

(4)审计结论中。信贷方面问题的排序,首先是重大风险(第一、第二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排列在前面,后面排列重大违规和一般性违规。

当前审计材料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

一是死套模板,不结合实际写作审计材料、前后矛盾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定性不准,表述不清晰的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责任界定不准,表述不清晰的情况较为突出。

四是引用文件条款与定性不配套的情况较为突出。

(5)组织落实案防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项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账制度执行不到位、重点人排查不到位等案防的几项重点工作,作为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写,如被审计人是理事长,理事长作为案防第一责任人,应负领导责任。

违规违纪问题处理落实不到位,理事长单独写,应负主管责任。

对于四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分管人事条线领导应负主管责任,应单独写。

7.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篇七

1.

不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要求编制和执行预算,决算编制不真实。

2. 税收收入不实。

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考核指标,一些税源不足的乡镇采取买税、拉税、垫税等手段来完成税收任务,税源较好的乡镇在完成税收任务后,故意隐瞒税源,有税不征,为来年做准备。

3.“零户统管”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站所财务管理混乱。

主要表现为:一是预算外资金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二是票据管理混乱;三是仍有部分站所保留着一些收支单据,长期游离于乡镇财政,进行“体外循环”;四是有的账务处理不及时,收支业务长期不结算。

4. 私存私放财政资金。

主要表现为:收入、支出不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比较普遍的是站所收取的部分经营性收入、收费收入和党政办收取村庄的报刊征订费、组织村庄干部外出参观考察费等经济业务不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5.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一是挤占挪用农业、计划生育、土地、水利、植树造林等专项资金,直接在专款科目中列支其他费用;二是通过开出发票套取资金,将款项用于其他支出;三是抚恤、救灾救济款项和物资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发放。

6. 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

一是工程项目无预、决算资料,或者预决算资料不齐全、不完整;二是工程项目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招标;三是建设和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场签证比较混乱,存在施工单位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高估冒算的问题;四是部分乡镇建设资金负债太大,账外欠款比较多。

7. 漏缴税金。

漏缴的税金主要有单位发放工资、补贴、奖金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单位对外承包租赁收入应缴未缴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8. 经济业务结算不及时。

主要表现为:一是库存现金白条抵库现象比较普遍,借款清理不及时,有的甚至多年也未清理;二是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有的成为呆账和死账;三是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表现在部分固定资产毁损和增加没有及时处理账务。

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目标

通过对当前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为我们进一步梳理审计目标,确立审计内容和范围指明了方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规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两种经济责任形式。但客观情况是比较复杂的,领导干部还应负有另一种经济责任形式,即“牵连责任”。由此,我们认为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 明确直接经济责任,即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内因行使直接实施、控制、指使、操纵、决策和干预等具体行为权力,应当负有的责任。

2. 明确主管责任,即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内对所管辖单位或领导的单位所出现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其它经济犯罪行为,以及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经济事项,应当负有的责任。

3. 明确牵连责任,即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的名誉和权力影响力而进行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其他非法经济活动行为,如收受贿赂、承包工程、索取钱物等,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牵连责任。

三、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范围

1. 审计的内容。

总结审计实践,我们认为应当将审计重点放在检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预算执行、经济决策、内部控制诸环节,检查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重点资金的收支、管理,以及国有资产保值情况等方面履行责任上,在预算外资金审计方面侧重涉农收费的审计。

具体内容如下: (1) 乡镇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包括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财政收支平衡情况,隐性负债情况,乡镇财政支出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等。通过对乡镇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主要看乡镇财政预(决)算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违反财经纪律和预(决)算制度。 (2) 预算外资金(含自筹资金)的使用决策情况和资金运行质量。主要审查开支是否合规、真实,重点审查账外账、偷漏税款、违控购置、私分乱发等严重违纪行为, 以便客观公正地为领导干部在遵守财经法规方面作出评价。 (3) 对经费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主要看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约束机制是否健全、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发票管理使用是否完善、对财会人员的管理是否严格。 (4) 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主要看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本人是否长期借用公款或占用集体资产;是否违反规定办经济实体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等。 (5) 重大经济决策的作出及其社会效益、经济效果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等情况。在公益事业的投入方面,不仅要看办了几件实事,做了几项工程,用了多少支出,更重要的是要分析资金来源、财力状况、负债情况,看负债是否超过自身财力可承受的范围,是否有利于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 对所属站所、所办集体企业及村两委存在经济或财务上的问题,如果明显违反国家财经政策的行为,要认定其经济责任。 (7) 乡镇债务情况,主要审计乡镇政府债务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摸清政府债务规模、偿还能力,债务资金使用及结构分布情况,看是否已形成较大的政府债务包袱。

2. 审计的范围。

乡镇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应覆盖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主要轨迹。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找准权力运行的主要轨迹。在确定审计范围时,要沿着财政性资金的走向,把掌握资金额较大的财政、计划生育、土地、教育等站所作为重点。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确保审计范围与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覆盖的范围大致相对等。

8.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 篇八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现代企业制度

1.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1审计重点确定受限于干部联系机制不健全

组织人事部门一般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方,在审计前期调查中,审计人员如果能够获得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管理的详细信息,进而确定审计重点,将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的效率和效果大大提高,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审计风险。但目前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等委托部门与审计部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靠一纸文书表明委托关系,而委托书内容不够具体、详尽和明确,对于需要委托审计部门审什么、评价什么和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等具体问题及要求没有说明,而是交由审计部门去判断、确定和解决,审计信息的获得和审计重点确定受限,风险则转嫁到审计部门。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出于对个人考核评价信息保密考虑,对审计人员需要获取的个人考核评价信息则以保密为由拒绝提供。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调查和准备阶段,审计人员所获得的被审计人员信息非常有限,造成审计准备阶段财务账外信息获得不充分,出现审计重点把握不准或后序审计工作走弯路情况,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1.2跨期交叉问题经济责任难以界定

对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除了客观公正评判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外,还应当划清前后任领导人之间的责任界限,便于公正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也使继任领导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但是,如何划清前任遗留问题和在任时发生问题的界限,如何充分认识和评价前任遗留给企业的负效应及其所带来的连锁反映和“后遗症”,往往是审计需要面对的难点问题。

如离任审计中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界定问题。新旧任领导交接时可能存在大量跨期的问题资产或未解决的跨期事项,在交接时未明确界定,造成离、接任负责人对交接时经济责任划分存在分歧争议,责任划分的公平公正性受到质疑。

1.3发现、核实及评估潜在盈亏存在难点

(1)盈亏事项的发现较难。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涉及离、接任干部考核及任用等敏感问题,被审计单位为防止问题暴露,对审计人员比较戒备或有意隐瞒,以工作忙或未参与等借口对审计要了解的问题进行推脱或消极应对,在潜在盈亏事项本来隐蔽不易被发现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发现、核实的难度。

(2)对潜盈潜亏因素的界定及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等存在难点。比如对存货贬值潜亏,审计人员基本财务出身较多,对相关专业鉴定及变现亏损难以做出自己判断,只能依靠被审计单位生产、品控、研发或市场销售等相关专业人员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被审计单位为了一些目的人为高估或低估损失,造成盈亏因素的界定及可能造成的影响不能客观公允。审计对盈亏评估界定不准或盈、亏事项得不到发现,一方面可能形成审计风险,另一方面,接任领导在接任之初因不熟悉情况,被动接受一些交接时未予明确的遗留问题,在后续管理中漏洞潜亏渐渐浮出水面,接任领导难免存在怨言,则后序期间对前任遗留问题不能积极处理或进行有效接续管理,导致新的损失产生或原有损失进一步扩大。

2.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建立沟通联系渠道,规范授权委托制度

首先,审计部门应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改变目前单纯的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一方面,在企业集团内定期召开审计、组织人事及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中了解和发现的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职工来信来访、举报情况,以及干部考核、任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等。另一方面,建立审计与人事部门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和信息收集报送制度,人事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与审计部定期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及时提供管理、考核信息,反馈审计结果运用;审计部门也及时通报日常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供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准确考核、科学任用和规范管理监督。

其次,建立规范的授权委托制度,明确委托计划的制定,委托书的送达、需要审计核实的委托事项及上级领导、相关部门的要求等主要事项,并规定委托计划与审计部沟通的及时性,做到委托计划制定安排合理,委托事项内容详尽具体,委托及受托责任明确,便于审计实际操作,使审计的时间、人员、业务的搭配更趋于合理,从委托源头上将审计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2.2建立工作交接制度,规范审计结果通报制度

(1)企业集团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离接任领导人的工作交接制度及离任后续兑现制度,明确规定新任领导应当对重要经济事项进行的接续处理,规范对以前遗留事项的处理规定等,并将对前期问题处理结果及重要经济事项接续效果列入接任第一年经济责任指标考核项目中进行单项考核。

(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企业范围内公布被审计对象的好差真相,昭显审计部门自身工作质量优劣,促成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促使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落实,也促使审计部门为避免审计风险而强化提供工作质量,增强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但在具体实行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审计情况通报或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使这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二是既要公告反面典型反映问题,也要宣扬推广好的做法、正面典型,使所属单位对类似问题引以为戒,对先进经验学习效仿。三是体现对后续信息的公告,包括问责过程、结果,被审计单位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等,让企业所有人认识到审计结果公告的效果。四是建立相应的审计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审计不断创新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质量,重视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告的审计结果的意见,避免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

2.3建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随时或多次审计发现潜盈、潜亏事项

首先,在年度承包兑现审计和离任审计基础上,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便于审计能随时掌握被审计单位相关重要事项情况,而不是只到离任审计时才一次核实了解被审企业几年的情况。其次,任中审计形成的审计报告应提交人事管理考核部门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日常考核及日后干部任用调遣的参考依据,并为离任审计客观评价领导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供直接参考,避免了离任审计时效要求高、时间紧张情况下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有效降低离任审计风险。最后,逐渐推行企业绩效专项审计或涵盖范围更广的综合审计。

3.结论

國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为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正确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正确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科]

【参考文献】

[1]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手册,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6.

9.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篇九

1.1审计力量不足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特别是在政府换届期间,各部门的人事变动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不得不应对集中下达的众多审计任务,这就很难保证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能够有效的完成。另外,从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无法达到行业性质的需求。被审对象往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因此从事审计工作要具有很高的要求与政策性,从审人员往往责任重大,需要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其政策水平。我国从审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能够全面掌握经济责任审计要点、准确界定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的专职人员更为紧缺,在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审计评价无法切中要害,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达不到要求,未能提供高水平的审计评价等现象。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的.知识层次、实践经验、理论素养、敬业精神均亟待提升[2]。

1.2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

从审计的目标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为上级部门、监管部门及人事部门考察与任命干部提供科学的评价根据。然而在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从审人员往往能够很容易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微观经济效益,对于宏观经济效益的确定却十分困难;能够准确地认定干部任期的经济效益,对于社会效益地却难以作出准确评价;能够全面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当前经济效益,对于长远经济效益却不易作出客观的评定[3]。无法有效全面地对党政干部工作期间的各类效益进行评估,往往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降低。

1.3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对财政资金使用中的监督大多集中于总量监督和结构监督两个方面,而忽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对这个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应赋予绩效分析和评价的新内容。由于绩效审计的对象往往会有很大差别,对被审对象的效益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所遵循的标准也会有很大差别,难以实现统一标准。首先,现有的审计体系制度不够全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现有审计体系仅仅要求从审人员对经济指标、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廉洁自律等内容监督,局限于经济责任的内容,然而,对具体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制度未作规定。我国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执行力强的审计理论体系。其次,工作绩效信息往往具有多元性、差异性等特点,使得信息的准确获取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需要对其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政治责任、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等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1.4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多地考虑到绩效审计的一些思路和理念,有一些部门和领域开展的也还不错,但两者在结合上还有瑕疵。绩效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任期所处部门经营管理和经济情况的许多领域,牵扯到的事务繁多,涵盖范围广阔。然而,现有审计体系关于绩效审计的内容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例如,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绩效评价范围较小,仅对资金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提出了审计要求,而对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问题缺乏更深层次的查处,审计揭示和探讨的问题缺乏广度,应涉及单位业绩成效的管理,甚至政府的服务宗旨和服务部门任务的定位等更加有深度的问题[4]。从审人员应掌握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应对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克服审计评价标准不一的困难,以实现对审计目标全面、广泛的绩效审计。同时,审计工作组应建立完善的专业人才结构制度,以满足审计项目要求。然而,我国从审人员在绩效审计这一方面存在着很大不足:其一,从审人员缺乏良好的社会科学教育,调查或评价工作经验较少,对被审计政治领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二,虽然我国开展审计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但审计人员长期从事就账查账工作,很少涉及绩效审计工作,缺少绩效审从审经验,这也是影响开展绩效审计工作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5]。

2绩效审计的科学性及二者结合的重要意义

绩效审计要求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通过绩效审计,不仅可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制度,解决民生问题,提高社会服务,且有利于精神文明公平公正建设,使得领导干部更加关注医疗、教育、社保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有效的绩效审计,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地遏制“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类不良的社会现象。审计工作主要是对责任主体部的金融活动和效益的评估,对我们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的评价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问题。绩效审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准则,采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监督其财政收支和相关经济行为的效益,通过有效的分析提炼,进一步监督及评估被审单位或项目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给出改进意见,提高效益。另外,绩效审计的开展是制衡领导干部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它是对经济、效率、效果的一个综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绩效审计的目的就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促进资源管理者或经营者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

3绩效审计视角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改善途径

3.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新常态下,新生事物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解决,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十分重要。必须要按部就班有计划,有足够的力量进行及时的领导干部审计,避免出现审计调查解决问题的审计工作组力量不足的情况,一些财政金融的收入和支出都少的部门,或者没有金融资源配置和行政审批机关权力的部门,一些质量问题较少的行业,开展专项审计就可以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相关的范围之内的授权审核,通过现有的审计可以更清晰地验证,具体授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的领导干部和检查、评估、宣传,在任期间可以安排特别审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要的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机构,让熟悉审计政策,有一定级别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为了尽快适应发展需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3.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在拟定和制定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审计部门和纪律检查和监督以及组织和人事部门必须在协作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方案的制定,研究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法规的定义,来保证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和公正性。经济责任的范围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之间的财务责任的领导干部是非常不同的。负责定义和评价应坚持定量和定性的标准,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政府部门的本质差异,企业和机构之间的评估标准来确定领导干部。在实践中,这样做只要根据评价评分量化方法,可以确定本次审计评价更准确,直接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此外,需要设置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使用国有资产和金融资本。

3.3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发挥有效作用

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对领导干部有一个制约,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问题,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让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监督和制约干部的手段,就要加入“绩效”这个东西,有了绩效,才能真正让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否则,经济责任审计只能是走形式,无法发挥它的全部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措施,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形成之后,领导和组织和人事部门审计结果来参考和评估,决定是否对其继续任用,当然这在现行体制内还是一个假设。但是,组织和人事部门要去思考,如果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尚不清楚或不研究不作为,没有约束的行为,一律不认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之前任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干部任命前系统结合。对于在表面背后产生的经济财务收支不平衡和无效率的经济责任问题,应该全面地分析,得出问题的原因“,谁的孩子谁抱走”,属于主管机关部门负责的,属于所属单位单位负责的,负责前任领导应当负责的,都应该有一笔清楚的账,不可以笼统地归咎于当前一任的领导。

3.4尽快将绩效经济责任审计“写入法律”

10.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 篇十

关键词:任期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审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接受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评价活动。从近几年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分析,在这类审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大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本文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对策。

一、当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仍处于不断探索与完善阶段,在审计实践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审计的质量,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存在的问题有:

第一,对效益性目标缺乏合理明确的规定。从审计目标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证实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来认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负的经济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考察、评价与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真实性、合法性目标有财政财务审计作基础,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效益审计一直在探索中,缺乏经验。由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以效益审计为基础,如果普遍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则意味着必须首先开展经济效益审计,但这却面临许多困难。因为在审计过程中,微观经济效益容易确定,宏观经济效益难以把握;经济效益容易确定,社会效益难以判断;当前经济效益容易确定,长远经济效益难以预测。因此,对效益性目标缺乏合理明确的界定,是影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一个关键因素。

第二,审计方式有待改进,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先离后审是目前比较普遍的现象,许多领导干部在离任或升迁后进行审计,因此评价结果往往与领导干部的任免脱节。这使审计人员认为审计工作无关紧要,只不过走过场而已,在这种心理前提下进行的审计只能是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审计作用。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特殊,政策性较强,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标准。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缺乏证据或标准就做出判断;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做出判断;不充分考虑委托人的具体要求而形成意见;审计报告使用语言模糊不清;审计结论表达不够规范;定性不恰当等问题,这样做出的审计结论很难做到客观、公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第三,缺乏具体操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目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暂行规定。虽然这些规定使审计的程序、内容有了法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关审计标准、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的具体执行等内容规定的比较笼统、抽象,这就使审计工作缺乏具体的指导,审计评价随意性较大。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评价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关系到这些领导人员的升、降、去、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领导干部的命运,所以审计人员做出的评价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建立一个科学、健全的业绩评价体系,帮助审计人员客观地判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但目前尚未形成这样一套健全的评价体系。[!--empirenews.page--] 第四,经济责任的鉴定比较困难。领导意味着责任,权利意味着风险。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对于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负有责任,当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发现其职责履行不当,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时,理应受到相应处理。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一般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任职期内的财务收支活动真实、合法、效益及资产的管理情况),决定了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存在一定难度。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为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1.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和一般审计评价相比,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是领导干部,更具有针对性;其评价内容是任期经济责任,更具有特殊性;其评价结果是对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更具有严肃性。为了使审计人员的评价有理有据,应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实用性较强的评价体系,包括评价、考核两个指标体系。要对每个指标的内涵、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对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把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结合起来,使审计评价工作具有可操作性,以统一评价口径和考核标准,对于定性评价标准,应紧紧围绕经济责任来建立,突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效益性目标应明确界定。同时还应对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于定量评价标准,应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科学地从数据角度界定,分析衡量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2.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分析判断问题的实际能力,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采用的法规依据一定要准确。在整个审计事项评价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具备应有的职业素质,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才能将经济责任审计落到实处,恰当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机构应为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地进行专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召开相关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以促进审计人员理论水平的提高。

3.加快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

我国应尽快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规范及相关的操作指南,使其逐步走上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应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领域、对象、重点、程序及方法,使之与现行审计准则相适应。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相互支持和协调,例如,审计中纪检、审计、组织、监察等部门要相互协作,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这样既有利于对干部进行监督、考核,又可以确保审计结果的权威性。

4.选择最佳审计时机

目前,先离后审的审计方式存在发现问题滞后的情况。为了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针对不同的状况,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审计方式,确定最佳审计时机。一是“先审后离”方式。这种方式可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为组织部门提供干部任免的准确依据,如发现存在经济业务连带责任或因经济活动需要暂时不能离任的可继续留任;对于业绩平平者可就地免职或降职。二是“先离任后审计再任职”的方式。此种方式可以提高审计的权威性,但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的重大损失,即使离任审计时发现也难以挽回。三是任中审计、审计和离任审计结合方式。这种方式需要相关部门有效协作,使审计不仅能达到评价监督领导干部的目的,而且可以将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揭露出来,将它们消灭于萌芽状态,使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或少遭受损失。三种方式选择的审计时机不同所起到的作用也存在差异,这就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审计方式。[!--empirenews.page--] 5.正确界定经济责任

审计人员只有在正确界定经济责任的基础上,才能对领导干部做出适当的评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界定以下责任:首先,正确界定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领导干部除负责经济工作外,还要负责人事、行政、党建等方面的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决定审计人员仅需关注领导干部在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责任,或与行使该职权有关的情况下发生的经济责任,这要求审计中要正确区分经济责任与其他责任。其次,正确界定前后任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特定时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而经济活动具有连续性,这就存在前任领导的决策、效果都反映在后任期间。因此,审计时划清前后任责任,前任的功过是非不能计算到后任身上,后任的经济责任也不能推给前任。第三,正确界定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领导干部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均应界定为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若领导干部没有尽其领导或管理责任时,下属部门或单位出现了问题,应界定为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第四,正确界定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经济活动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因领导干部徇私舞弊、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等主观因素导致的国家、集体财产流失属主管责任;而因自然灾害、上级指令、通货膨胀或进行探索性改革等造成客观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失误,应属客观责任。

参考文献:

[1]李成姬。经济责任审计要做到经济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

[2]李自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3]张建国。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界定的难点与对策。

11.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一

1.重大事项执行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由于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够严格,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不够民主、科学。从审计情况看,某些单位大额资金的拨付未见办公会议记录,也未见班子集体讨论记录,有的甚至仅凭行政“一把手”签字后直接支付。对于一些重大的投资,班子的其他成员只略知一二,其实也是“一把子”在具体操作。某些单位对重要资产的处置,也未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致使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操作不够规范。

2.侵害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审计发现,某些单位通过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虚构债权债务,转移国有企业的房屋、股权等;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或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转移国有资产。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造成固有资产的流失。还有以专项资金直接抵冲在建工程,形成大量的账外资产,没有备查账,时间一久,或现任领导一换,资产就流失了。

3.收支不实,损益不实。审计发现,某些单位存在转移收入、虚列支出、收支不入账等现象。更有甚者,有一个单位将下属的房产公司放在账外三、四年,三百多万元的利润有待“以丰抵欠”。

4.固定资产管理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购建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二是部分固定资产因来源渠道混乱,手续不全,未及时评估其真实价值,长期账外存放,不作财务处理。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账实不符情况严重。四是国有资产长期借给其他单位、个人无偿使用,或虽然出租,但长期不收租金。

5.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审计发现,某些单位未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下属单位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无法保证下属单位的重大经济事项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之下,造成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套取现金等问题的发生。

6.对付上级部门的考核,人为改变资产的结构或资产负债率。审计中发现某些单位为完成应收款考核指标,人为将应付性质的往来抵冲应收款,特别是家庭农场职工欠款,由于人数多,蒙混起来更好过关。还有将应收款调到待处理账中,可单位并没有能力处理。公司总部或团场财务科的年终对外报表有许多的调整账项,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经不起检验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应付考核或提高企业在银行的贷款资质。

7.为了任期的政绩,期内领导不愿处理前任领导留下的呆坏账。如关停企业过期的存货不作处理,资产不提折旧等。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笔者认为应及时建立“三项机制”:

一是建立警示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及实行诫勉的重要内容,起到提醒和警示作用;同时,应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中去,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领导干部普遍树立财经法纪观念,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经济管理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经济决策水平。

二是建立公告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鼓励,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规定,损公肥私或者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浪费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此外,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干部任职前公示的内容之一。一方面可以让群众更全面、更具体的了解拟任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效果,使两项制度同时得到完善。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要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联合调研机制、联合督查机制、联合会商机制、联合办案和跟踪督办机制、联合应用成果机制等运作机制,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另一方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和审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审计成果分析、运用上要各尽其职,协调一致。有关部门要作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后续分析研究,对审计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列入领导干部本人的干部考核(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情况反馈给审计机关。建立了这样的联动机制,有助于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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