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2024-07-09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调查报告(共8篇)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篇一

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1月底,农村工作委员会组织市农业局等单位先后深入到汝阳、宜阳、偃师等县(市),实地察看了1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访了部分农户,并听取了市、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现把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农业六大产业,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引导和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37家,其中2007年新发展109家,已经注册和正在注册为合作社的有135家,部、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6家,总资产9800万元,社员总数3.8万户,辐射带动农户8.7万户,年经销各类农产品100余万吨,经销额4.5亿元,占全市农产品销售总额的11%。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能人牵办型。即由当地农村能人(如农村经纪人、生产大户、致富能手)牵头,利用他们的专业技术或销售渠道优势,联合农户成立的专业社。目前全市有96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属于这种模式,占总数的29%。

2、政府领办型。即依托基层乡(镇)的人才、技术、场地、信息和设施,围绕当地的优势产业,组建成立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目前全市有4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属于这种模式,占总数的12%。

3、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农业产业化企业为龙头,组织基地农户共同参与,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而组建的一种模式。目前全市有4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属于这种模式,占总数的12%。

4、村委兼管型。即由村两委干部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目前全市有6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属于这种模式,占总数的20%。

5、基层供销社转办型。即依托供销基层社的资源优势,由基层供销人员领办,联合相关农户参与而成立的一种模式。目前全市有92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属于这种模式,占总数的27%。

(二)主要做法

一是广泛宣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对宣传贯彻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农业局长参加全国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视频会议,并连续2次召开各县(市、区)农业局长、主管局长、农经股(站)长专题会议,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据统计,全市召开各类会议86次,制作广播、电视节目12期,张贴标语5000条,悬挂模幅3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8万份,制作宣传版面200幅,有力地推动了该法的宣传贯彻。同时广泛开

展培训,按照“市培训到县、县培训到乡、到社”的办法,组织举办了“洛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辅导员培训班”,激请专家辅导授课,培训县(市、区)农业主管局长、农经站长和县级辅导员及重点合作社负责人300多人;又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对县、乡业务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就法律法规、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和市场信息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据统计,全市共培训1500余人,使《合作社法》知识扎根基层,深入千家万户。

二是制度优惠政策。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提出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原则和目标,并从财政、信贷、税收、用地登记、培训、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意见,给予扶持、鼓励。今年初,市政府又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作为农业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要新发展100家、全面规范50家的目标任务,并为此专门安排了专项资金。偃师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要求2007年每个乡镇都要围绕特色产业新发展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年底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并全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三是积极规范引导。今年,我市重点选择了50家合作社进行完善、规范,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并由市、县农业局长、主管领导每人联系2家进行规范指导。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工作中坚持“支持不干预,引导不包办,监督不越权”,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开展业务;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要求,帮助合作社制定完善章程、理事会、监事会、岗位等制度;引导合作社成员入股,完善内部利益互补、利润返还机制,逐步建立“二次返利”制度,保障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合作社召开设立大会,完善股金和社员名单登记造册,做好工商登记注册工作,同时印制了社员证和股金证,发放给社员;指导有条件的合作社建立培训室,积极开展对社员的技术、管理、市场等知识的日常培训。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各级政府除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外,还拨出专项资金进行支持。市政府拿出60万元,对12家较好的合作社进行扶持。偃师市对今年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发挥较好作用、年终经考核验收合格的,每个奖励3000元,对引办单位奖励5000元;对被评为洛阳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奖励5000元;被评为省级或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奖励1万元。

(三)取得效果

1、加快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生产,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与广大社员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通过示范引导带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偃师缑氏葡萄专业合作社,为葡萄种植户提供技术指导、小额贷款、物资供应、市场交易等一条龙服务,带动当地发展葡萄种植

1.2万亩,年外销葡萄1000万元。

2、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汝阳陶营农资专业合作社发展农资服务网点15个,吸收入股社员280户,统一品牌、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返利,开展农资配送及用肥指导服务,年供应质优价廉农资900万元,年终为入社农户返利近20万元。

3、培育了龙头企业。一些地方以当地支柱产业和拳手产品为突破口,把生产经营

规模大、市场潜力好、辐射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培育成龙头企业。如偃师缑氏葡萄专业合作社被市政府确定为我市重点龙头企业,宜阳县绿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全国供销总社确定为重点龙头企业。这些专业合作社在当地都发挥着龙头带动作用。

4、实行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各级政府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标准化生产,以促进产业化来推动农户的生产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偃师府店养猪专业合作社建成的立体养猪标准化示范基地,使本地区养猪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初步实现了区域化、产业化、社会化,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格局。基地被纳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

二、存在问题

1、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社会认同面较小。这次调查发现,由于宣传没有到位,社会各个层面特别是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任务、作用不了解、不认识,甚至不知道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什么样的组织、干什么的,很多农户处在观望的态度上。

2、发展数量少,带动能力弱。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337家,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的还不到一半,无论在发展数量、经济效益,还是固定资产规模、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3、运作不规范,合作不紧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有一些没有进行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民主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功能发挥不充分,造成部分社员关心组织发展不够,合作意识不强;还有的没有成员股份,与农户利益联系不紧密。

4、个别行政干预多,市场意识差。我市有少数地方政府指导过细,存在急燥冒进,没有正确坚持“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的办社原则,造成了合作社对政府的依赖性,影响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

5、扶持政策力度有限,资金运作困难。我市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但财政扶持资金少,加上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晚、底子薄,不同程度存在着资金缺乏现象,金融机构贷款也面临诸多困难,抗风险能力较差,影响了大家办社的积极性和合作社的正常运行。

三、建议

1、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专业社工作的浓厚氛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问题,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必须广泛宣传,使他们了解、掌握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组织形式、办社原则、作用和方法,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关心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局面。

2、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已经显示出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此,市政府应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作为全市农村重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业务部门要经常抓,形成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加大资金扶持,积极提供支持。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支持农业,就是支持农民。各级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培训经费及示范合作社的奖励资金。农信社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力度,不断扩大贷款规模,促使其迅速发展壮大。农业、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应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申报的主体,争取对合作社更多的资金支持,多策并举,培育壮大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4、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颁布实施,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培训方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的发展。

5、搞好协调,稳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的产物,需要正确引导,避免一哄而上。要在农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结合当地资源、产业等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要落实责任,相关部门要同心协力,相互支持,搞好发展。

6、按照法律,规范运作。为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地发展,发挥其推动农业产业化的作用,确保规范运作,一定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详尽的管理规章制度,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篇二

1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的发展现状

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是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为获取更大效益、所需服务和保护自身利益, 在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 从事资金、技术、购买、生产、服务等方面的联合与合作, 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协会组织。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就是本地区比较典型的协会组织, 现成立于2003年, 最早的形式是为了解决江北乡畜牧业产业规模小、经营分散、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低等问题。随着农民增收、畜牧业规模兴起壮大和地区经济不断发展。2009年,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成为以畜牧业生产、畜产品深加工、牧业技术服务、牧业资金信贷等产经销加培训服务为一体的合作组织, 并以规模养殖小区建设、龙头企业生产、经纪人联系、地方政府等多种渠道为突破口, 积极打造特色优势畜牧业品牌。该组织下设5个专业协会, 即奶牛协会、养鸡协会、养鹿协会、肉牛协会和养猪协会, 涉及鲜奶储配、鹿产品深加工、肉牛养殖、仔猪、肉鸡销售等10大产业的几十个品种。现全乡10个村, 130多个养殖大户加入了合作经济组织, 拥有会员200多人, 已成为去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协会组织。

2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的特点和优势

近年,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以把握国家政策和惠民措施这一主线, 采取多种特点引导农民走上致富之路。

2.1 专业性较强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以专业化生产为基础, 以某一类产品或特色产业为载体, 将从事生产、运输、销售等某一环节中的农民组织起来, 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联合体。

2.2 以政府渠道为优势服务农户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与地方有关部门建立依托, 最大程度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职能。通过政府渠道, 协同有关部门, 有针对性地提供产、供、销过程中的服务, 组织会员在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进行合作, 帮助农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2.3 以增设协会优势扩大经济发展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了农民的集体行动, 整合了原有的养殖专业协会服务资源, 并以特色产业为基础, 增设了新的协会, 为有效发展建立了广阔的平台。

2.4 推行订单牧业发展制度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的长远利益, 找准市场, 积极通过与大型企业洽谈、政府联系等渠道, 签订畜产品订单, 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 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除上述特点外,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在运行中还表现出与一般经济组织不同的特点:一是在合作方式上, 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 坚持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不影响自主经营的权利, 不变更家庭财产关系;二是在组织管理上, 实行自愿结合、民主办社, 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对内以服务为宗旨, 对外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标;三是在利益分配上, 让利与社员, 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产品投售量享受二次分利的利益分配办法。

3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在畜牧业发展中的作用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作为市场、农民、政府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降低了经营风险程度, 调整了产业结构, 加快产业化进程, 从根本上实现畜牧产品与市场的对接, 在增加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3.1 强化引导提升产业调控功能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立足当前, 谋求长远, 科学制定全乡畜牧业发展规划, 提出了以发展牧业园区为重点。目前, 全乡已经建成牧业园区2个, 其中八家子牧业园区占地15万m2, 入驻养殖户12户, 棋盘牧业园区占地9万m2, 入驻养殖户7户。此外, 还有三个牧业园区按照总体规划正在建设当中。牧业园区的建立, 提高了全乡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以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从而调动了农户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 加快了畜牧业的发展和调整步伐。全乡畜牧业占全乡生产总值的比例, 从养殖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之初的不到10%, 上升并稳定到45%。

3.2 强化服务提升技术指导功能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以畜牧兽医部门为依托, 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 先后成立了三个技术服务中心。一是培训指导中心, 负责组织专家服务团和技术人员, 每年春季对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 解决养殖户缺少技术和技术不精的问题。二是品种改良中心, 负责畜禽新品的改良研究、引导和配种工作, 引导扩大养殖户走科学繁育之路。三是畜禽防疫中心, 该组织筹集资金7万多元, 购置了化验、检验设备, 使防疫中心在硬件设施上达到本地区同行业一流水平。并为养殖小区和经营户提供防疫支持和技术保障, 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防疫体系建设工作, 设立业务防疫服务员, 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防控体系, 增设24 h疫情监控电话, 一旦发现疫情, 可以有效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疫情突发事件, 每年为全乡养殖户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左右, 使全乡动物免疫率达到100%。

3.3 强化市场与培育龙头企业相结合发展合作经济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在大力发展畜牧业的过程中, 依托本地奶牛养殖散户多, 渠道少, 销售规模和市场风险大的情况, 积极与长春广泽乳业集团联系, 成立鲜奶储备站, 推行“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一头奶牛年收盈7 000元为例, 一户养殖5头, 年收入就在42 000元, 对于农民是个不小的收入。不仅提供了场地, 解决了奶农保存鲜奶的问题, 而且极大的方便了奶农的销路问题, 也为以后建立示范区, 保证地区经济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为降低养殖户的养殖成本, 从厂家购置饲料, 通过与品牌规模饲料生产企业联系, 签订订购合同, 比市场价格每吨便宜300元购置饲料, 使农户最大程度得到实惠。同时,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还与兽药生产品牌企业联系, 从厂家直接购置低于市场价的兽药, 来降低养殖户的防疫成本, 提供防疫技术、信息宣传等方面的服务, 保证养殖户的向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

3.4 注重畜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

去年在养鹿业发展势头好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的供求,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全乡养鹿业发展规划。在保护好农民利益的同时及时对全乡产业进行结构调整, 协同政府部门给予政策倾斜, 通过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向金融部门的担保, 并由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社、养殖大户等多方牵头, 经过努力, 全乡现发展养鹿46户, 每户年经济收入在上万元。

3.5 强化组织程度成为连结农户与市场的纽带和桥梁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以主导产业为基础, 把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民组织起来, 改变了以前那种销售市场混乱、销售价格低、销不出去等现象, 使农民在发展规模经营方面走上了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集约化、社会化之路。在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的带动下, 2008年, 全乡农业总产值达到7 129万元, 其中畜牧业产值达到3 422万元, 占总产值的48%;全乡畜牧业纯收入1 700多万元, 养殖农户人均增收2.6万多元。全乡建设百头鹿场2个, 百头牛场4个, 千头猪场5个, 万只鸡场5个。在全乡的畜牧业发展过程中, 江北乡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社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得到全面加强, 会员的创富带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 对策及建议

4.1 加强职能部门服务优势优化组织快速发展

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对组织畜牧业、富裕农民、发展农村的重要作用。注重对乡土能人和协会带头人的培养, 及时将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 鼓励干好事业、干成事业, 切实把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好。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 扶持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制定优惠政策, 保证政策的全面落实, 并从财政、税收、信贷等多方面给予扶持, 在项目立项、技术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也要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金融部门要积极向养殖经济合作组织提供信贷支持, 使其发展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2 加强经纪人在组织中的作用广开门路多元化发展

农村经纪人是畜产品流通的重要联络员, 是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可靠保证。首先, 养殖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经纪人网络渠道, 使经纪人成为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的会员和沟通外界的纽带, 把养殖合作经济组织变成市场价格供求的调节器, 做到畜产品供大于求时, 不恶性压价, 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在供不应求时主动协调各方利益, 确保当地畜产品可以争取到更大、更稳定的市场。同时利用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的平台, 引导经纪人逐步由个体营销走上联合、合作之路, 帮助更多的农民解决畜产品销售中存在的各种难题。

4.3 加强组织制度化和证章化管理规范经营稳步推进

养殖合作经济组织从建章立制入手, 加强农村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管理, 促进规范发展。一是建立契约机制。约束机制和协会的自律公约, 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提高行业信用度。二是建立利益分配机制, 确保风险共担, 利益均沾, 共荣共损。三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 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 实行民主科学管理, 维护会员利益, 确保入社会员的主体地位, 确保养殖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

4.4 加强地区组织间培训与交流提高协会组织管理水平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篇三

关键词: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类型;取得成效;解决对策

肥城市位于山东中部,泰山西麓,是资源豐富的鲁中宝地,闻名中外的肥桃之乡。全市总面积12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办事处),607个村委会,总人口96万,其中非农业人口是22万,肥城市是全国明星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和山东省经济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肥城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新农村建设明星城市,山东省建筑业十强市,并被确定为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市和全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示范市。截至2010年6月底,全市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9家,其中农民专业协会87家,合作社302家,发展社员9.6万人,带动农户8.1万户。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8730万元,合作社实现年销售收入3.2亿元,社员纯收入平均比一般农户高19.5%。王庄镇魏家坊益农有机蔬菜开发专业合作社被确定为2009年度全国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类型

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按照依托单位和产生方式划分主要有专业大户带动型、龙头企业依托型、产业辐射带动型。专业大户带动型主要是鼓励有经营头脑、组织能力强、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热心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人来挑头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典型有罗窑村生猪产销合作社、西里村肥桃运销合作社。龙头企业依托型典型有孙伯镇的有机蔬菜股份合作社。孙伯镇孙东村与龙大集团绿龙公司合作,成立有机蔬菜股份合作社,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土地入股,集约经营,小段定额,收益分红”的有机农场经营模式,农民以地入股,每股年底可得800元的“股钱”,年终根据盈余分得“红利”,进场务工的还可以拿到“工钱”,入社股份农户每亩收入最高达3500元以上。产业辐射带动型,安庄镇前寨子村,地处纯山区,以种植大樱桃为主,以前交通不发达限制了樱桃的销售,2007年在村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了大樱桃协会,已发展会员421人,面积发展到1000多亩。在协会的领导下,拥有固定资产20多万元,流动资金5万元,果树技术员113人,存放果品的场地达到210平方米。协会注重对会员进行技术培训,为果品注册了“安驾庄”牌商标,申办了无公害认证,2005年安庄大樱桃标准化示范园被列为国家标准化示范区,生产的大樱桃由购销服务队统一销售。

第二,按照从事产业可以划分为蔬菜加工型,果品加工型以及畜禽加工型。截至目前,肥城市已发展有机蔬菜17.8万亩,年产量50万吨,规模以上有机蔬菜加工企业达到9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先后有北京汇源、龙大集团、山东美佳、台湾弘海等知名企业落户肥城,年加工能力13万吨,相应也扶持建立了280多家有机蔬菜协会及专业合作社。果品加工型主要有西里村肥桃运销专业合作社,安庄镇前寨子村的大樱桃协会;禽畜加工型主要有老城镇罗窑村生猪产销合作社、王瓜店镇武邦勇养鸡合作社和奶牛协会。

二、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成效

肥城市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自成立以来,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产业化以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第一,降低了农户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首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架起了农民通向市场的桥梁。老城镇罗窑养猪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分散进货、销售的模式,转为统一采购和集中销售,由于批量大,每头猪平均节约生产成本50元,销售价格提高40元,平均每头猪为农户增收90元。其次,合作社特别是股份经营的合作社,通过内部利益分配,社员可以以其股份获得股本受益,年终还可以按照交易量获得二次返利,实现多次分配。孙伯镇孙东村与龙大集团绿龙公司合作,成立有机蔬菜股份合作社,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土地入股,集约经营,小段定额,收益分红”的有机农场经营模式,农民以地入股,每股年底可得800元的“股钱”,年终根据盈余分得“红利”,进场务工的还可以拿到“工钱”,这样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入社农户亩收入最高达3500元以上。

第二,加速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利用,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现代化。肥城市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把科技推广、品种改良渗透到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从而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不起来、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干不成的问题。肥城市王瓜店镇兽医站联合肥城八戒食品公司和108名养殖大户成立的生猪产销合作社,广泛开展科技入户活动,为社员统一提供良种、统一进行技术培训、统一进行饲养管理和防疫,饲养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八戒集团被国家列为生猪生产储备基地。

第三,有利于化解农村社会各种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肥城市的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实现经济利益,增加农民收入,还有利于农民开展自我培训、自我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让群众安居乐业。针对农村社会治安面广难度大的问题,以肥城市各级乡镇派出所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了治安联防协会,每村大约有95%的农户参加,会员昼夜值班巡逻,不仅起到防盗的作用,还随时制止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如果邻里有纠纷也可以随时调解。

第四,促进了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肥城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注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积极推进农村节约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带来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罗窑村村党委经过反复考察论证,决定利用猪粪发展沼气,通过“一池三改”、“猪—沼—菜”、“猪—沼—果”等模式,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现在,全村各种模式的沼气池发展到420个,温室大棚24个。沼气池建多了,2009年5月20日,罗窑村又成立了全市第一家沼气合作社,有沼气池的群众全都入股加入了合作社。

三、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产生,经过90年代的平稳发展,在21世纪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但由于发展时间短,受宏观环境和农户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在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第一,内部管理有待于规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己进行管理,受专业、技术、资金、信息等影响,许多管理工作不到位,内部缺乏严密、合理、完善的管理。个别协会牵头人只充当了外地商贩的代收人,而没有更多地把广大农民的生产和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信息不畅,缺乏市场竞争力。由于农民大多数是分散经营,没有管理和经营经验,缺乏基本的应变能力,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广大农村信息网络极不完善,信息进村入户渠道不畅,信息内容不稳定、不完整。由于获取市场信息的手段落后,不能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来制定方针,因此产品优质率不高,名牌产品不多,销售上存在很大的风险和随机性,这些都影响了社员的经济收入。

第三,科技推广慢,标准化程度低。农民大都处于分散经营阶段,不利于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更难以组织标准化生产,不能从源头上把住、把好农产品质量关,造成农产品质量差、档次低,无法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再加上农产品保鲜、储存、包装、运输等环节水平不高,农产品农药残留等指标往往超标,影响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人才资源匮乏。由于农村青年大都外出打工,只留下老弱妇孺从事农业生产,导致农村接受新技术能力不强,同时,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因此一些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和经营方式难以得到及时的应用和推广,限制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总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

四、针对肥城市新农合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处于起步阶段,必然存在很多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即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业产业化。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引导。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政府部门要积极规范行为。通过电视台、电台做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意见》向广大农户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由企业注册局牵头,深入到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特色农业进行摸底调查,对农业产业化基础好、畜牧养殖及产品种植形成规模的村,上门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实行政策促、靠上抓的形式,引导农民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优惠政策,大力扶持。肥城市政府应尽快制定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积极给予扶持,特别是在资金、信贷、税收、经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金融部门积极安排资金、简化程序,提供信贷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搞好服务,真正形成合力,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第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要以联办、联心、联利的联结机构为核心,正确处理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利益分配关系,通过产销订单,最低保护价,随行就市,合同、契约等形式实行初次分配。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账目,定期向社员公开收支情况,做到账目清楚,收支有序,监督有力。在抓好发展、引导、服务的同时,注重抓好监管、关注市场经营环节,继续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执法力度,清理农资农机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等坑农害农的行为,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

第四,典型示范,提高素质。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活动开展正常、农民参与热情高的合作经济组织应重点给予支持和扶助,并帮助合作社和协会完善运行机制,培植示范样板,总结推介经验,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要建立人才培训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培训,要求他们不仅会管理,还要有较强的市场运作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人才培训机制,加强对全员的培训,提高农业知识化、产业化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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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泰安市发展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的调研报告[R].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M].法律出版社,2006.

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篇四

今年9月份召开的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提出了“以经济组织创新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省现场会精神,最近,我们深入到全区5个乡(镇),采取听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

一、发展现状

我区现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3个(种养两业),都是近几年来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成立起来的农村产业协会。其中种植业协会8个,包括果树、葡萄、水稻、花卉、蔬菜、食用菌等;养殖业协会5个,包括牛、鹿、猪、鸡、獭兔等。13个经济合作组织中由党组织和党员领办创办的有5个,其中由村党支部领办3个,党员领办的2个。全区共有治理发愣功个农户加入了合作经济组织,其中党员61人,占10%;乡、村干部29人,占4.8%,党积极分子33人,占5.4%。从总体上看,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较为规范型的。主要特点是:以党员干部为核心,由党组织和党员牵头组建;以致富能人为主体,具有一定发展规模;以产业发展为依托,有龙头产品,有自己注册的品牌,有较高技术的产品深加工环节;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协会有比较完善的章程,有逐步发展壮大的目标。目前我区属这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只有1个,该协会去年成立,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和发展,现在已经初具规模,并且已经成为本村和邻近村民增收致富的一个可靠依托。协会现有正式会员280人,其中党员17人,村干部5人。通过协会的带动,全村解决了水稻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日常管理等实际问题,使全村的水稻产业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生产经营等活动有了统一的领导,达到了相互扶持、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有利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协会还打造了自己的品牌,在工商局注册了“马相”品牌,同步完善了售后服务网络,保证了产品可持续发展的信誉,在“2002年中国长白山农业博览会”评比中获得金奖,近期还在努力申请我区的第一个绿色食品标识,这些成绩对协会集体力量的扩张和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第二类是初级型,有2个,这类合作经济组织也是由村党支部倡导组建的,村干部和党员带头领办、创办了专业技术协会。协会在发展规模、建章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第三类是自发型,由从事相同产业的群众根据发展需要自发组织形成。特点是组织松散,粗放联合,协会对成员的约束力不强。属于这一类的共有10个,占我区合作经济组织的绝大部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诞生和发展,顺应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愿望,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规律,具有一定的生机与活力,目前看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

一是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建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作用;可以把党员群众按所从事的产业重新分类组合,同一产业的党员之间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活动内容,使党内活动更有生机和活力;能够集合党员个体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的党员又重新找回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感觉。因为在协会成立以后,他们明显感觉到和以前不一样了,过去参加支部活动总觉得很枯燥,现在他们整天在一起,同生产、共劳动,干的是一个事,有说不完的话,唠不完的嗑,有事没事就凑到一起,研究自己的发展,研究如何带动群众发展,感觉身上有了担子,有了任务,有了压力,过得充实、有劲儿。

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随着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完善,产品的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给农民带来了切实的利益。大米协会的健康运营,改良了品种,扩大了规模,在去年粮食市场行情不好的条件下仍比前一年多卖了12.5万元,平均每亩地增收260元,使会员得到了实惠和效益。养鹿协会通过统一供应、统一销售的方法,减少了原鹿购进和鹿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并推行了科学的使用农村残余废料喂养的方法,降低了成本,实现了增收。

三是闯出了一条适应市场经济的好路子。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如何面对现代化大生产的竞争,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如何实现与国际化大市场的对接。而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提高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适时消除了分散经营的弊端,化解了单打独斗的风险,提高了农民素质,发展了产业,实现了增收致富。

二、问题分析

总的看来,我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呈不断发展势头,但是,按照省现场会的要求,同德惠市的发展成就对比,以及与当前农民群众的企盼,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经济合作组织的运作不规范。调查中我们感到,我区合作经济组织中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松散型组织多,紧密型组织少;从事传统产业的组织多,从事新特产业的组织少;产出的产品大路货多,知名品牌少。因此,产生许多影响农民收入和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计划、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服务、统一的包装和统一的销售渠道,没有稳定的市场,所以成本降不下来,收入也不理想。有时外地客商前来采购时,还会出现各家各户之间价格倾轧现象;有的农户为了眼前利益,萝卜快了不洗泥,产品以次充好,损害了整体的信誉;有的组织因为信息不灵,把握不住市场脉搏,又不注意抓订单,摸着石头过河,碰上了就赚一笔,碰不上就白干,甚至赔了本,严重降低了协会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有的农户或协会还是没有解放思想,观念陈旧,对市场研究得不透,拿不出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新、特产品。

(二)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不明显。调查中显示的合作经济组织中党员人数只占10%的比例说明,在农村经济社会日益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虽然,我们前几年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了“双学双带”活动,但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没有真正成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带头人和引路人。党内开展的活动与经济活动结合得不紧密,相脱节;同时,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强烈的致富愿望,一些先富起来的农民党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也缺乏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据我们调查,党员带头致富的占60%,带领致富的不到20%。现在全区52个行政村中,绝大部分村还没有形成明确的主导产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某些干部、党员在思想认识上还存有偏差,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群众发家致富要靠自己”;有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想带头、带领致富,但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有些党组织也试探性地搞了一些项目,但是由于思路不宽,方法不当,导致成功的少,赚钱的少,在群众中失去信誉;有的基层组织一年到头只忙着应付上级工作任务,没有拿出更多的精力考虑发展经济。

(三)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拉动力不强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发展新阶段以后,促进“三农裂变”、实现“双增”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但从我们的调查来看,由于现有合作经济组织在市场中还没有形成站得住脚的规模,没能成为支持本村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还没有打造出占领市场的拳头产品,因此,对乡(镇)村的财政收入所做的贡献比率还很低;对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还没有形成绝对的合力,还有很大的潜力需要进一步挖掘。

(四)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的扶持、服务不到位。我们在调查中感觉到,现在的合作经济组织对我们的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有“五盼”:即“盼资金扶持、盼信息扶持、盼技术扶持、盼市场扶持、盼政策扶持”,这就给我们的涉农部门和各乡镇站所提出了新的要求,说明我们的工作距离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求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对他们的扶持、服务还不充分、不到位。

三、对策建议

(一)顺应发展规律,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以党员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党组织倡导,党员、干部领办、创办,按照自愿联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精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把一定区域内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致富技术的党员和骨干群众组织起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统一领导,相互扶持,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农村日益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经济和党建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是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在农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三农裂变”、实现“双增”目标的必由之路,各级党组织和农村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应当清醒地认识和把握住这一发展规律。首先,要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积极探索尝试,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乡村产业的发展基础、党员干部素质和群众愿望,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其次,要强化措施,研究制定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那些有经营管理组织协调能力的农民党员、机关干部带头领办、创办,并注意利用现有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进行嫁接改造,做到高起点、高发展。再次,实行“双向培养”,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锻炼干部,培养人才,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解决好村级干部素质不高,后继乏人的问题。

(二)适应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的职能转变。一方面要明确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在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特别是涉农部门和站办所要与基层和群众一道共同创业,牵头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中体现职能,在扶持、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中搞好示范,多做贡献,重点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与农村的其他各项创建评比活动结合起来,重点考察区直部门和乡镇站所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合作经济组织中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把合作经济组织是否满意作为被考评部门的主要衡量标尺,与干部奖惩挂钩,增强部门和站办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进其职能转变,促进经济发展。

(三)提高发展层次,积极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向规范化发展。引导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发展,要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要务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反对“拉、包、派”,不能只图形式,照搬照抄。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发展一个,适合采取什么联合方式就采取什么联合方式,不追求数量,不拔苗助长,不搞一刀切。二要坚持依托科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大方向是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产品的科技含量是决定其发展的前提,因此在组织和发展理念上一定要注意提高科技含量,努力实现产品的附加值和高效益。三是要坚持面向市场。要遵循市场规律,根据市场需求,把握供求趋势,立足于本地产业优势,走贸工农一体化、“公司加农户”发展模式的新路子。四是要坚持民主管理。合作经济组织宗旨上体现服务农民,本质上是群众性自治经济组织,因此发展中必须坚持合作运营的基本规律,实行民主管理,包括各项章程的制定、组织机构的设置、各项

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及重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全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保证他们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发生到发展始终保持透明状态,良性发展。

5.合作农村经济组织成长发展情况 篇五

内容摘要:本文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从组织成长理论的研究视角,分析了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未来的成长方向,对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问题进行了理论剖析,并提出了促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长的具体路径。关键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成长性 规模化经营 股份制改造

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为了适应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提高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程度和新技术应用水平,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加工、储藏、销售等问题而组成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实状况,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客观需要之间不相适应,其滞后性已经严重制约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农业市场体系的建立。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与发展是当前乃至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需要关注的问题。

有关合作经济组织成长的文献回顾

(一)企业成长模式的研究

企业成长模式是基于企业结构(经营结构、组织结构、空间结构、技术结构)发展变化的企业成长方向及方式。综合国内外企业成长理论,在实践中形成了具有典型意义的或理想的企业成长模式分类,主要包括基于经营结构发展的成长模式、基于组织结构发展的成长模式、基于空间结构发展的成长模式及基于技术结构发展的成长模式。

贝茨、帕金森和萨缪尔森分析了基于企业经营结构发展的企业成长原因,并揭示了三种具体的成长模式分类,即以某一产品产量为特征的规模型成长、以在新的产业从事新的业务为特征的多角化成长,以及购买上游或下游企业扩展生产链为特征的纵向成长。

基于组织结构发展的成长模式主要是由于企业市场份额增长、雇员人数增加等原因引起的,分为以企业分散和裂解为特征的分散化成长模式和集团化成长模式。企业分散化是指企业的分散和裂解,即企业不是变得越来越大,而是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分化为若干小企业。企业集团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一种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企业集团从其联合方式上看又分三种:基于纵向成长的企业集团;基于横向联合形成的企业集团和基于多角化成长的企业集团。

基于空间结构发展的成长模式是因为企业成长涉及地域变动以及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从而形成区域性企业和国际型企业。

企业成长模式的形成往往基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因素,同样,特定企业对成长模式的选择也因具体影响因素而异,这些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规模、企业所在产业的特征、企业竞争力和增长率等。但是企业成长理论的研究范围多是营利性组织,对于合作经济组织这样的非营利组织的成长模式很少涉及。

(二)合作经济组织成长模式的研究

国内外对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多集中在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背景、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及影响因素,以及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变迁。而基于企业成长理论的视角,运用企业成长的相关理论来系统动态的分析评价我国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模式(即成长方向与路径)的研究尚属少见。

与此相关的研究只有少数学者涉及,阿尔弗雷德•哈内尔论证了合作社规模化和纵向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应瑞瑶进一步指出合作社成长就是合作社的成长是指合作社依靠现有的资源和能力,通过整合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用自身的业务活动来增加社员的收人,从而开发新的资源和能力的过程。并且把合作社成长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规模型成长阶段和纵向阶段。傅晨系统介绍了“新一代合作社”并认为,“新一代合作社”在宗旨和制度安排上不同于传统合作社的这些特点,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趋势和客观经济规律,因而可以认为是合作社制度发展和变化的一个基本趋势。黄祖辉指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结构的变革态势为:合作联合会的作用正在减弱;持续的合并浪潮;收购其它企业;愈来愈重视纵向一体化及新的企业模式。

综合国内外有关合作经济及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成果,系统研究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性特别是专门研究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方向及其路径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紧迫的现实意义。而本文拟从一个新的视角—组织成长性方面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有助于推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成长。

新时期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方向

(一)向多样化方向发展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性,各地应该因地制宜的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组织功能角度看,应该围绕当地已形成主导产业建立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比如:农产品销售型;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型;加工型;技术服务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型。从组织方式角度看,既可以是由农民自己组织兴办;也可以依托政府有关经济技术部门,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及供销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民兴

办或者联合兴办;也可以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引导农民兴办。根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办者或控制者的身份来看,可以有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服部门兴办型、政府发起型等多种类型。

从组织的性质及培育途径的角度来看,由政府及有关涉农的技术经济部门选派少量骨干,与农民一起共同组织“农业服务协会”;根据农业生产发展及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的需要,组织农民建立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以一种农产品为纽带,成立股份合作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联合起来办专业合作社,再由若干合作社联合起来办龙头加工企业,形成“农户+合作社+公司”的格局。

(二)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的市场环境已经改变,竞争的国际化特别是农业竞争的国际化使我国的农业面临严峻的考验。因此,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如何提高农业经营的规模化程度,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将显得尤为迫切。因此,发展和创新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意义重大。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化是指运用现代企业理论与企业制度,对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公司(企业制)改造,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单体规模的壮大或组织与组织间的兼并联合,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化程度,产生规模经济效益,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竞争力。

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化作为合作经济的一种发展趋势,其经济效益的提高对于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维护组织成员的生产经营利益,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立与完善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向股份制方向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向股份合作制转变。对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按照股份合作制的要求,建立符合市场竞争的企业机制,形成相应的产权制度、融资机制、分配机制、技术进步机制等,建立包括职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体现高效、民主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定一套适合合作经济组织实际情况的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实行依法治理的体制。由于股份合作制以股份的形式明晰产权,并通过股权的设置和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解决政企不分的弊端,使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为组织成员服务的市场主体,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道路。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后,由于组织成员以入股的形式出资购买组织原有的资产,因而他们在享有劳动分红和资本分红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风险和义务,这有利于提高组织全体股东的工作积极性。另外,股份合作制还能够极大地增强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者的责任心,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促进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长的对策

(一)鼓励发展多种类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长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形式多样、循序渐进的原则,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建和发展不能采用统一的模式,要因地、因时制宜,尊重农民创造,坚持多种形式发展。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相应的形式,不贪先进,不冒进,只要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能够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改善农民的绩效,就允许其自由发展。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健全方面也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合作组织和农户之间的连接方式是紧密还是松散,利益分配是否健全不能要求一步到位,要给合作经济组织一个成长的空间,允许其有一个成长的过渡阶段,在成长中逐步引导其走向规范和成熟。

(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化与重组

企业重组(Restructuring)是指企业为提高自身运行的效率和竞争能力而对企业间或单个企业内部各种要素进行整合和分析的大规模、一次性优化组合的过程。这一过程既包括企业间的重新组合和分析,如兼并和收购(M&A),也包括对企业内部资源的重新组合,如企业流程再造(Reengineering)。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化发展同样需要对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优化重组,扩大单个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把分属于不同小范围内的合作经济组织集合起来,从一个较大区域角度进行优化重组,对于相同或相似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应积极进行联合和兼并,以实现组织之间的资源共享,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运行效率,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模式就是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扩大各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形成大规模的综合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整体规模化的发展,获得更好的规模经济效益。

(三)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股份制改造

对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来说,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过程中,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是改造的重点。对合作经济组织资产的处置可采取多种方式:一是将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二是将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出售给个人;三是将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设置为集体股。在转为个人产权时,又可采取无偿量化和出售两种方式。在合作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的量化问题上,集体财产的投资和所有权主体与组织成员是一致的,即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就是组织财产的投资者和所有者。

在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中,把一部分财产由共同共有转化为按份共有,无偿量化给个人,既没有违背集体经济的性质,又有利于实现部分财产所有权的明晰化和人格化,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增量扩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合作经济组织在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置一定比例的集体股,特别是在合作经济组织集体财产所占的比重较大,组织成员无力对其进行置换的情况下,应该设置一定比例的集体股。但从长期来看,合作经济组织集体

股应逐渐减少甚至可以取消,从而将合作经济组织集体财产分割量化(包括无偿量化和出售)到组织成员个人身上,使组织成员完全拥有终极所有权。

(四)构建多元化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随着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及农业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农业与产前及产后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农民迫切要求分享二、三产业使初级产品增值所带来的利润。这就要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实现自身的纵向和横向一体化,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从而可以通过组织体系内部交换替代市场交换,大幅度降低交易费用,体现规模经济。构建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总体思路是:由各种不同形式的合作社有机组成的多样性、多功能、多层次、跨地域,全方位开放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在功能上,有提供多种行业服务功能的综合协会,也有提供单一行业服务功能的专业合作社;在层次上,有以专业合作社作为最基本单元的独立的基层合作社,也有按纵向联系建立在各基层合作社基础上的各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还有在横向上各地的专业合作社按合作原则成立的区域性综合协会;在地域上,有地区合作社、全国合作社,也有跨国性合作社。这样区域协会和专业联社交相呼应,初步构建出纵横交织、上下贯通的合作经济体制的雏形;在组织结构上,社员参加各种综合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各种综合协会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组成地区性的综合协会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地区性的综合合作协会或专业合作社联社组成全国性的综合合作协会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组织体制上,以基层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专业性和综合性相交融,行业性和区域性协调并存,形成多形式、多样化共同发展的新体制。

(五)政府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长中的作用

政府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长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外部环境的优化。支持建立一个自立的、强大的合作社工作部门,作为同政府对话的渠道;在合作社与政府之间经常进行对话;根据合作社原则,制定和执行进步的合作社法,并采取步骤,防止合作社官方化;帮助合作社发展和建立各项互助合作基金,培养专业化管理人才;宣传合作社价值和精神,鼓励在合作社内部培养有奉献精神的合作社领导人物,支持合作社的教育和培训;结束退职官员占据应选举产生的合作社职位的现象;在学校、学院和大学等的一般教育课程中,应加入合作社内容等。大力开展有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再造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广大农民开展合作教育,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长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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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篇六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基本县情

巧家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西南部,地处东经102度52分至103度26分,北纬26度32分至27度25分。东北以牛栏江为界,与鲁甸县隔江相望;西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会东、宁南、布拖、金阳四县毗邻;东南与会泽县、东川区接壤,从南到北长98公里,从东到西宽57公里,全县有总土地面积达3245平方公里,山区面积达98.19%。全县辖16个乡镇18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地处牛栏江与金沙江交汇处的三角地带,最低海拔517米,最高海拔4041米。相对高差3524米,具有典型的“立体农业” 特点,光、热、水资源丰富,县内主要产业是粮、烟、桑、冬早疏菜、畜牧业、矿业等。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人口58万(其中农业人口48.65万),农民人均纯收入4531元,人均有粮400公斤。20xx年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21,539万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214,981万元,人均财政收入仅371元。巧家是一个典型的财政穷县、工业小县,农业山区县。由于自然环境及生产生活条件极差,基础设施薄弱,支农及扶贫攻坚的任务艰巨。历届县委、政府对支农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巧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遇,以推进“三农”为平台,以突出农民增收为核心,强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稳步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

据调查统计,到20xx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xx8个(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入社成员达8666人,带动农户16316户。其中:从事种植业的48个,从事林业的6个,从事畜牧业的64个,从事农机服务的2个,从事植保服务的1个,从事其他的7个。在xx8个专业合作社中,证照登记(按农业部要求)齐全、内部管理制度较为规范的有30个,经营活动开展得比较好的有xx个,其中,实现社超(合作组织与超市)对接的1个,有自己注册商标的1个。按组建机构类型分:一是专业户带头领办型。由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带头领办,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主要特点是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合作社与超市合作型。由超市与合作社签订供销协议,目前该类型的有1家,主要特点是在技术、资金、销售、储运等方面具有农户无法比拟的优势,对农户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不但对基层政府、而且对企业和其他农村经济组织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已有9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中央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有5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省级项目资金的扶持。全县共争取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含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扶贫、科技推广等)扶持资金415万元。到20xx年底已获得省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个,市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县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效应。

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据调查统计,凡是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农户的收入,全县xx8个专业组织20xx年实现经营收入达2838万元,实现可分配收益963万元。

二是提高了农民素质。通过参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广大会员在掌握科技、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了实践锻炼,从而提高了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进一步的提高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是加速了农技推广。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了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辐射带动了周边村社掌握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享受新的发展成果。

四是拓宽了销售渠道。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购配,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减少了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受到了农民的真诚欢迎。

五是推进了产业化经营。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通过几年的发展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发展规模有限,服务层次较低。由于全县地处山区,受交通、信息的限制,农民对专业合作社发展认识不足,一提入社,心有余悸,对加入专业合作社没有信心。土地分散,农村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困难重重,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系不够密切,所有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联系均为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二)缺乏领头人才,成员投资困难。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具备一定知识和能力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真正能够在本地组织和带领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专业生产的领头人很难找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是从零开始,要依靠成员入股筹集发展资金,农民投资能力有限,很难筹集到起步资金,使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举步维艰。

(三)缺乏管理经验,运作不规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最紧迫的就是规范化建设问题,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都是模仿外地的建设管理经验进行,有些不切合本地实际,有些在管理上比较凌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和监管体制。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切实加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加强引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总结推广经验。认真总结推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经验,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发展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使组织成员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三)注重相互衔接,搭建发展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紧密连接起来,既为农民和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零星生产分散经营走向规模生产专业经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达到农民与企业“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进一步明确涉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积极争取“红色股份”、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7.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篇七

1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出路

1.1 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紧迫性

广大农民群众为提高组织化程度而创建的一些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 是现阶段农村经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必然产物, 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增加农民收入, 发展农业农村经济, 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 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一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二是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三是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四是促进了农产品市场开拓。五是促进农技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六是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创新。

1.3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组织规模偏小, 自身经济实力不强, 会员与协会之间联系不够紧密, 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显不足。二是活动资金短缺, 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制度不够完善, 管理不够规范。四是综合素质不高, 服务手段滞后。五是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 产品知名度低, 市场竞争力不强, 与农户利益联接不够紧密。

2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措施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保护农民利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

二是抓发展, 让农民的合作意愿变成真正的专业合作组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掌握农村发展动态, 善于发现农民的合作意愿, 发现可以作为专业合作基础的产业, 发现有眼光、有奉献精神、有组织管理才能的农村能人, 发现处于萌芽状态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实施分类指导, 加强引导, 使其成为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组织。

三是抓规范, 使合作组织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提高专业合作组织抵御风险的能力。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原则, 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1) 规范政府行为。政府对合作组织的工作应以指导和引导为主, 绝不能随意干预甚至包办。 (2) 规范合作组织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依法成立, 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可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对具备社团法人条件的可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 实行民主选举, 民主管理, 民主决策。 (3) 规范合作组织管理。要严格会员入会条件, 加强会员管理, 增强会员诚信意识, 进一步提高合作经营管理水平。 (4) 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应逐步使合作组织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四是抓创新, 重点是体制创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在体制机创新方面, 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自愿联合起来, 结成一定组织。在管理制度创新方面, 对处在起步阶段尚未规范运作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要分类指导, 加大扶持, 逐步规范。在运作机制创新方面, 要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 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向一体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

五是抓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 采取现场培训、技术讲座等形式, 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协会会员开展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培训, 以促进专业合作组织更快更好发展。

六是抓龙头企业发展。要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资产重组和资本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 增强企业实力和带动力。要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化生产基地, 满足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接关系。要着力打造农业精品名牌, 使一批高质量的农业特色品牌走向市场。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单家独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己越来越不适宜市场经济的要求,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

8.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分析 篇八

一、国内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历程回顾

1.欧洲专业合作社

欧洲专业合作社的特点是覆盖范围广、参与农户多、涉及方面全,据资料显示,在合作社发展最巅峰时期,基本上涵盖了农业的产、收、销、深加工、信贷、投资、保险、社会保障等诸多环节。在实现了这些社会功能后,不仅将最初的农户纳入了专业合作社内,农村边缘的郊区,小型的乡镇也逐步加入合作社。通过条件互补,农村所提供的生产品直接输送到合作社的相关部门,完成一条龙式的经营模式,实现了农户与城镇居民的双赢局面。

2.美国农业合作社

又称为美国农场主合作社。其特点是运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运用机械化的生产设备,尽量用机器代替人工作业,不仅节省了人力,而且提高了生产效率。合作社内民主平等,生产资料由参与合作社的农场主共有,平等协作。合作社内部实行一人一票制,农厂管理者有明确的生产责任和义务。

3.台湾农会组织

该组织具有明显的结构分层,上下级有明确的生产任务。大多数台湾农会组织都以“保障与会农民权益,增加农户知识技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宗旨。农会在建立之初就确立明确的会议制度,确保组织后续发展的民主性。工会只受政府监督,其他省、市、县只具有协调合作能力,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利益进行了保障。

二、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农合经济组织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过程:

1.初期形成、发展阶段

资料分析表明,我国农合经济组织的雏形初现于上世纪30年代。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影响,其发展规模较小,只在民间的少数地方实行,覆盖范围有限,后来由于长期的战争影响,逐渐消失。

2.农业合作社阶段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国家亟需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大量的生产设备投入使用,给农村经济的快速恢复起到了积极作用。政府适时的组织农村广大分散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社,使得农户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构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

3.人民公社阶段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在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随后全国农村普遍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受当时全国政治形势的影响,原本具有积极性的人们公社化运动逐渐走了歪路。农户生产积极性降低,生产资金遭到毁坏,生产活动被迫停止,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得建国以来的农村经济体系遭到完全破坏。

4.重新兴起阶段

以安徽小岗村的包干到户为标志,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重新走上良性发展道路。通过新兴模式的开展,原来的集体作业模式被家庭、个人承包制代替,极大的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我国农村经济得到快速恢复。

三、当前国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1.社区合作经济组织

它继承原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功能,又在此基础了做了与时俱进的改动。以农村和小型乡镇为实行范围,以小规模的生产管理理念为主导,具有明显的社区性。

2.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由参与农民自发决定,通过将相似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进行融合,集中资源利用优势,做到农业生产品的统一调用和分配。

3.专业协会

由于在技术服务、生产条件、销售模式上具有合作性,农户以此为基础自发建立起的合作组织。社员之间不以盈利为目的,只是为了保证个体利益的最大化。

4.经济联合体

类似于现代企业制度。是由两个或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建立、共同承担的组织。其组成成员之间多为亲戚、家庭成员等,能够做到及时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在原料的采购,产品的对外销售和分配制度上有较强的优越性。

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困境及对策

1.发展农合经济组织的现实困境

(1)主体认识问题。通常分为政府因素与农户个人因素。政府特别是基层的政府部门,对农合组织的发展特点与趋势不能做到很好的把握与预测,导致错过了最佳的发展时机,从我国的发展现状来看,与国外的发展水平差距大,对于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以有选择性的吸收。相关部门应当做到对先进管理模式的有效借鉴,服务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于农户个人来说,可能存在思想意识落后,对先进的生产设备不信任,对新的管理制度不认同,导致农村经济长时间滞后。

(2)内部机制问题。产权关系不明是时下农村合作组织的最大弊病。组织混乱,权责不分,组织内部结构设置不合理,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不能顺序进行,都会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受阻。

(3)监督机制无效率。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政策,对组织内部的监督没有做到位。致使有关管理人员以权谋私,将公有的生产资料私有化,严重损害了组织利益,使得内部农户生产积极性下降。

2.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建议

(1)农民自愿原则。农村合作组织是在广大农民的自愿平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果不能对组织内部的农户做到人人平等,那么利益受损用户可以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可以要求退会。

(2)因地制宜原则。我国地域广阔,各地习俗不同,经济发展情况不一,很难将不同的农户强行联合起来。只有因地制宜,以社区或乡镇为单位组织活动,才能便于管理和统一调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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