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2024-08-31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精选12篇)

1.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篇一

张 村 完 小

安全台帐管理制度

1.实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人员“三包”(包查到底、包督促整改到底、包落实到底)和责任双向追究制度。

2.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人员在每次的安全隐患排查结束后,将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公布上交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3.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人员及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须将安全隐患责任主体、包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采取措施等进行安排。

4.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人员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督促整改意识,对自己所负责检查的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并让每次安全隐患检查不走过场,让所有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保管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2.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篇二

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是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一些管理要求层层衰减,安全管理较为粗放,管理流程走过场、摆样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

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地市公司所辖各县供电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发现(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为此,地市公司要坚持围绕“三个一”的中心工作,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关键时间节点,将基于“一规范、一平台、一细则”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模式引入日常的管控工作当中,形成正面通过安监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工作,侧面加强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的宣传教育培训,将各县公司对隐患数据信息填报质量、隐患整改及时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督促各县公司积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全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1)专业管理范围

县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要横向覆盖运检、调度、发建、营销等各专业职能部室,纵向覆盖到基层供电所或生产班组。专业覆盖输电、变电、电网运行及二次系统、配电、电网规划、电力建设、信息通信、环境保护、交通、消防、安全保卫、后勤等各个专业,涉及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生产环境、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

2)专业管理目标

坚持“市公司领导,安质部牵头,各单位负责”的原则,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录入规范要求》宣传培训教育为基础,以制定县公司《隐患管理工作量化细则》为查评依据,以开展各县公司自查自改自报、市安质部指导监督考核为核心,突出重点部门、重点专业和重点区域,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网络,自上而下建立健全“三级”网络组织,纵向延伸到各个基层供电所或班组、横向覆盖各个专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专业覆盖横向到边,工作触角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保证体系的主体作用,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与实时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填写标准、评估定性、报送流程,强化制度建设、真查真改、培训教育、系统运用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和动态监控,建立会查会改会报、真查真改真报、重预防抓治本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开展。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事前准备阶段

在《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例》的基础上,省电力公司组织各地市公司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录入规范要求》,严格规范隐患排查上报标准,推动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开展。地市公司在各县公司范围内大力推广录入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各专业隐患排查上报标准和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宣传。

1)分级培训。市公司安质部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县公司安质部隐患专责、基层单位隐患排查人员和安检一体化系统隐患录入员等不同的应用对象,组织开展大规模、分层次、分类型的专业培训,重点讲解隐患评估定性、隐患简题描述、安监一体化系统隐患管理应用等方面要求,使县公司基层监管人员和实施人员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学会方法,确保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各县供电公司安质部在网站开设“隐患排查治理”新闻专栏或“微信安全隐患曝光台”,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2、事中控制阶段

安全监督管理一体化平台强化了隐患统计、报送和全过程监督管控,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信息化技术支撑。另外,隐患典型案例库、隐患报表、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各基层单位隐患管理提供了高效的辅助手段。县公司结合现场实际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数据录入系统。

1)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各县供电公司专业部室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制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排查内容、排查时间和频次,以及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等要求。

2)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县供电公司安质部对各专业部室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进行检查,详细核对时间、人员、隐患明细和整改销号情况,对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一并纳入台账管理。

3)真查真改真报隐患。各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报标准要求,组织实施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每月18日前及时汇总上报日常排查隐患数据、定期评估材料到市公司安质部。

4)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各县供电公司基层班组或者供电所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预评估,上报专业部室审核并制定整改方案,如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县公司安质部,并报市公司备案。

5)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分级督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拟定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公示制度,对重大隐患进行分级跟踪督亦和动态监管。

6)加强隐患动态监管。是公司安质部督促各县供电公司主动排查治理隐患,在日常监管中,重点检查上报隐患数量较少的单位、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单位,检查各单位是否按隐患排查制度和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及时登录隐患信息系统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以及报送的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

3、事后评估阶段

强化隐患排查绩效管理。制定《隐患管理工作量化细则》,该细则由21项检查条款构成,重点对隐患数据质量、定期评估材料质量、隐患治理完成情况、专项排查开展情况、重大、典型安全隐患上报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细化工作标准,量化工作内容,并每月在县公司安全监督例会上通报得分前三名和后三名,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工作起到激励促进作用。

三、评估与改进

1)需要有完善组织保障。县供电公司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

2)需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县供电公司现场检查,强化属地管理,督促其依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篇三

1 集装箱码头安全隐患排查系统设计

1.1 设计理念

集装箱码头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是融合集装箱码头生产特点和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化过程,其主要设计理念如下:

(1)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隐患排查是安全管理的“牛鼻子”;

(2)要使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成为码头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科技载体;

(3)要实现安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监督的功能;

(4)要符合国际安全管理理念;

(5)推进码头企业安全管理向杜邦Bradley曲线的高级阶段前行;

(6)推进码头企业安全管理从制度化向标准化、信息化发展;

(7)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

(8)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安全管理的扁平化和全员化。

在紧紧围绕上述设计理念的基础上,集装箱码头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在设计上要体现领导职责与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生产管理部门职责的对立统一,实现安全管理系统闭环常态运行。

1.2 引导员工进行安全自我管理

引导员工进行安全自我管理和团队互助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杜邦Bradley曲线(见图1)就很好地说明了引导员工进行安全自我管理和团队互助管理的重要性。目前,绝大多数集装箱码头企业安全管理已进入监督管理阶段,实现了管理层承诺、培训、督导控制、制度管理等基本管理模式,但实现员工自觉管理和团队互助管理模式的码头企业相对较少。为此,实现安全管理互帮互助模式是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建设的重要目标。

1.3 实现安全制度的标准化分解

集装箱码头的安全制度繁多。以天津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例,其有83项安全制度,安全管理部门如何有效监管制度的落实是该公司在安全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传统安全隐患排查大多靠经验,没有标准的检查清单,检查人员到现场后难以逐项排查安全隐患,且排查频次也因具有随意性而缺乏科学性;因此,检查人员的变更波动会直接影响码头企业的安全管理质量。

鉴于此,有必要将安全制度按照作业场景和危险要素进行拆解并形成标准,这需要应用工作危险分析方法。该分析方法强调事故往往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良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等引起。首先,将生产要素分为5个一级要素和162个二级要素,其中,一级要素主要包括人(即各工种)、设备和工属具、设施(包括码头、库房、办公楼、道路等)、环境(包括天气、船舶、水域等)、管理(涉及教育、会议、资金、制度等);然后,将生产作业流程拆分为11个工作场景(包括靠泊、系解缆、集港、装船、拆打加固、揭盖舱、船前准备、辅助生产、提箱、离泊、卸船等),工作场景与生产要素交叉后,便可以将相关制度拆分为具体的安全标准。安全标准建立后,便可以通过安全风险分析矩阵来评估危险度和设定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频次。

1.4 促进安全隐患排查的落实和监督

移动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信息与人的二元关系,使人成为信息的一部分,由此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和结构。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和及时,正是信息技术的这种特性令其适用于安全隐患排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的定位服务技术实现安全隐患定位,也可利用移动设备的摄像头对安全隐患状态进行监控和取样,甚至可以通过大数据处理技术实现安全隐患关联分析。

2 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结构及功能

基于上述设计理念建立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见图2)。该系统是以隐患分级和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依据,以类似“安全卫士”杀毒软件的清单式隐患排查系统为平台,以各部门自查自改自治及安全监管部门巡查、实时监控和全面评估为核心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平台。

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分为三大模块:一是手机端,其是安全隐患群防群治和数据采集的工具;二是个人计算机端,其是各部门落实自身主体责任的工具,同时也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的工具;三是系统后台,其是企业级隐患评估和安全管理的工具。

手机端主要以全球定位系统、语音和图像处理技术为依托,将企业的安全信息和管理规定输送给员工,同时将员工采集的安全信息回传至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手机端的主要功能有:(1)隐患随手拍,即任何员工发现隐患都可以通过拍照的方式将隐患报送给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对应安全标准发起后续安全隐患整治流程;(2)场景式排查,其是提供给管理人员到某一场景进行隐患排查的工具,管理人员可以选择作业流程和作业要素,相应的安全标准以清单加标准图片甚至视频的方式呈现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只须对照清单点选合格与否即可;(3)安全学习及考试,即根据部门安全教育重点,由部门管理者通过个人计算机端将学习和考试清单推送给员工,考试方式为对照文字选择正确的图像,学习方式为文字标准加正确图像和视频的方式,学习和考试的结果均返回到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供后续评估使用;(4)安全团队提醒,即系统将人员划分为不同的小组,小组中任何发现潜在作业风险的人员都可以通过平台贡献分发,从而起到实时开班组安全会的目的;(5)位置提醒,即利用手机端的全球定位系统实现相关人员进入指定作业区域的安全提示功能;(6)安全形势概览及快速评估,其是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观察公司安全形势的窗口。手机端部分功能系统界面如图3所示。

个人计算机端是落实基层部门自身相关安全标准的“扫描器”,也是安全监管部门的“温度计”:其可以根据部门自身配置的安全标准来触发隐患排查系统,评估自身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同时,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其将监管要求标准(如安全会议召开周期标准、法律法规复核标准等)维护到系统中。此外,个人计算机端可以根据排查的结果分析出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然后通过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方式来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个人计算机端部分功能系统界面如图4所示。

3 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应用效果

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初步建立起拥有四大责任体系的管理网络,这四大责任体系分别是全面安全自主管理体系、专业安全监管体系、安全教育体系、安全检查和考核体系。目前,该系统囊括人机配合、流机作业、高空坠物、重点危险源等多个排查维度,经过4个月的试运行,初步实现安全管理方式改革创新的多重效应,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以安全部门为主向群防群治转变,形成码头安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机制。

为增强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的可靠性,开发10个用于系统后台的度量指标,即检查标准覆盖率、自查隐患比率、逾期整改率、较大隐患控制率、标准排查超期比率、隐患标准重复率、学习人员覆盖率、标准学习覆盖率、考试人员覆盖率、考试标准覆盖率等,实现了“隐患不排查,系统能觉察;排查不上报,系统能知道;上报不整改,系统有记;整改不及时,系统有警示”。

4 结束语

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实现集装箱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数字化。该系统覆盖安全管理各领域,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作业安全、职业健康、劳保管理、应急救援等,是实现岗位责任具体化、可操作化和可考核化的重要途径。

(编辑:曹莉琼 收稿日期:2016-06-13)

4.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篇四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为两类: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各科室责任:

(1)安全科对全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门卫对全厂的周边环境、门卫、厂内治安、车辆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排查,保障厂内有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环境。

4、事故隐患排查

(1)事故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安全科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性隐患排查。机电仪主管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危险化学品、特种防护用品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隐患进行排查。

(3)厂二级危险源部位的隐患排查。除厂级检查外,各单位对二级危险源部位每周必须检查一次。

5、事故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1)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成立隐患整改小组,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同时上报主管厂长和安环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的内容包括: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三)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四)负责整改的单位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2)安全环保部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提出批评;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整改而造成安

全事故的,厂部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篇五

为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及时报告。并形成制度,列入年终考核之中。

2、各负责人每天向值班领导汇报一次本责任区安全情况,没事报平安。

3、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校舍、用电、用水、用火、管制刀具、设备设施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存档,写出隐患排查报告。

4、任何师生都有举报学校隐患的义务,包括校舍隐患、学生矛盾等,对于举报属实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给予奖励。学校设安全隐患举报箱。

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6、对各责任人查而不报、不查不报的渎职行为,学校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教师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未有人员伤亡的,对该授课教师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并报教育局核准;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县局报司法机关给予处理,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2、班主任不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室隐患不排查,不报告,造成相关事故的,追究该班主任和检查人员责任,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3、检查小组检查出隐患并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相关落实人不落实,麻痹大意,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办理人直接责任和班主任连带责任,主管责任人、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由上级处理。

4、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5、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相关人不听从学校指挥,撤离职守,不顾学生安全的,由教育局做出相应处理。

6、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治安、防火、交通、卫生防疫等法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督导、有总结。

2、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责成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3、主持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各处室贯彻落实。

4、经常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卫生防疫、自我防范教育。深入调查了解学校安全形势,及时解决防范涉及学校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组织安全检查,对公安机关及上级机关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上

报。

5、组织排查学校校舍及围墙、线路等处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组织领导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主管安全副校长工作职责

分管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领导者,负有分管领导责任,应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制度、措施、具体领导教职工做好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领导教职工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方案。

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5、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并负责向校长汇报,熟悉组织学校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6、协调安全工作,将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参加上级要求参加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5、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并就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给予指示。

6、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7、协调安全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做好安全工作。

6.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篇六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本矿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检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

1、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矿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检查;

2、不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1—2次抽查活动;

3、巡回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周对矿内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

4、日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生产系统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5、班(组)自查: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6、特殊时期检查:雨季三防期、春节期间和其它节假日期间及特殊情况,要随时对矿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8、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反劳动纪律)要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9、对在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作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10、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班(组)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排查改善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对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改善;

4、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岗位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发放和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要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行业标准;

7、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指挥人员不要违章指挥,不要强令从业人员冒险操作;

7.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篇七

南疆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整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南疆事业部范围内各分子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3职责权限

3.1南疆事业部负责监督、督促对各分子公司、车间及班组四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3.2南疆事业部以及各分子公司负责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制度。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抽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4.1.1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

4.1.1.1南疆事业部以及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上岗作业前及作业中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4.1.1.2各公司班组长应在作业前对本班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本班作业后再次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时将安全生产隐患和处理情况交给下一班。

4.1.1.3各公司车间当班专(兼)职安全员应对安全生产情况每天至少两次进行安全巡查。

4.1.1.4各公司车间领导每班至少一次对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处理事故隐患。4.1.2安全生产定期检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南疆事业部 4.1.2.1各作业班组之间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4.1.2.2车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周期性检查。

4.1.2.3各分子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会议,并做会议记录。4.1.2.4事业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各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验证。4.1.2.5南疆事业部各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重大危险源检查、矿山安全检查、工程施工专项安全检查等。

4.1.3根据自治区各级管理部门和股份公司安委会的整体布置,南疆事业部应对各分子公司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4.1.4各公司应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检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单位(部门)组织的检查工作,任何公司(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绕股份公司和南疆事业部的安全生产检查。

4.1.5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均应参加本单位安全检查,各主管领导及部门领导应检查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参加各单位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1.6安全检查应严肃认真,不走过场,确保能查出并及时解决问题。4.1.7南疆事业部各公司、车间安全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名称、内容、人员等总体情况、事故隐患采取的措施及整改情况等。4.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4.2.1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4.2.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4.3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自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上级单位(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下列办法处理:

4.3.1一般性事故隐患,限期排除。

4.3.2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可能影响范围立即强制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 2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南疆事业部

业或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时间、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4.3.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强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立即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并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时间、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4.3.4检查单位(部门)应向受检单位(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事故隐患全部消除。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部门)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全面整改并做好记录。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检查单位(部门)要根据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4.3.5各分子公司如无力整改的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应迅速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南疆事业部。

4.4各分子公司应建立本单位所有故隐患建立管理档案。事故隐患档案包括隐患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验收结果等详细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南疆事业部企管部。

4.4.1南疆事业部对各公司上报的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建立管理档案,对档案内的事故隐患均应随时监控,并督促各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工作。4.4.2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定期向本公司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8.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八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五阳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项目部每旬的隐患排查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各分管经理、副队长、班组长、技术员等人参加;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组成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项目部每旬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各部门、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各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井底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监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项目部需要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

7、复查验收:由安监站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请示安监站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字留档备查。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

安监站站长每天对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旬的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六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分管负责人承担。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项目部安全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

9.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方案 篇九

为了进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近日,我校再次对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尽最大努力把不安全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现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安全隐患

1、门卫工作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在校园内来去自由,没有规范登记管理,不利学校日常工作内部管理。

2、学校地处交通要道,学生上放学进出校门面临车多人挤的现状,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亟待加强。

3、校园安全措施不够,防盗系数不高。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政教处人员为主要成员的校园安全工作巡逻队,全面负责学生安全巡逻工作,特别是夜间7点至10点学校安保薄弱时段的巡逻。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①加强门卫值班人员管理,强化门卫工作力度,按时开锁校门。重视校园安全巡查工作,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重点区域责任到人。

②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印发交通安全材料,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③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加强值周教师和校委会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

④加强校园网络监控,加强师生校园安全宣传,增强防盗措施,提高安全系数。

10.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篇十

为贯彻“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的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

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评先资格。

11.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十一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环保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环保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环保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环保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风险。

第四条 安全环保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公司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治理意见,向经理报告相关安全环

保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环保生产隐患日常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环保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四、XX 科负责定期开展公司各部门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环保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领导、安环科和部门负责人报告。

安环科需对接到隐患报告进行核实,发现所报告隐患属实的,应当责成相应部门进行治理,并跟踪隐患治理进度。

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隐患部门向公司申请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 安全环保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 A、B、C 三级。

A 级:难度大,公司内部无法解决,须报请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 级:难度较大,部门解决不了,须报公司解决的隐患。

C 级:所在部门可以自行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 安全环保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部门发现的 A、B 级隐患需报公司安环科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安环科确认隐患后,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A、B 级隐患在治理过程中必须每周向安环科报送整改进度,直至整改完成。

第十条 安全环保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副经理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部门、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环保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环保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

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生产部门、建设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公司安环科及各部门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 生产部门、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12.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管理制度 篇十二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条目的: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生产经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查排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

第三条职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消防、治安、车辆、设备机械等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隐患整改方法:立即整改和停业限期整改。

第五条安全隐患整改程序:

㈠ 各部门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消防、治安、设备等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部报告,安全管理部根据隐患信息向所属部门发出《综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事故、安全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㈡ 对在日检、月检及路检路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须立即向经营车主或驾驶员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事故、安全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㈢ 对于受某种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㈣ 建立隐患整改跟踪制度。由安全部指定专人对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作评定,形成文字记录,其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后方准从事各项活动。凡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坚决停止经营活动。

㈤ 隐患整改的反馈。存在隐患的部门或车辆,必须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凡通过隐患的通知、隐患整改、隐患跟踪整改及评定结果后,由部门、车辆责任人或负责跟踪整改的人员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和结果。

第六条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安全检查员自身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公司及公司领导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整改须加以高度重视,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整改。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建立所有安全隐患跟踪整改的档案台帐,将有关问题逐一统计归类,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反馈隐患跟踪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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