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2024-07-30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精选7篇)

1.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篇一

省审改办、省政府督查处: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于近期对省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紧围绕简政放权的总体思路,积极应对,迅速动员,全面部署

十八大以来,工商机关作为政府从事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承担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非常繁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反复研究,成立领导小组,由郭局长亲自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由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和协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将改革任务进行细分,限时完成。同时召开会议,对全省工商系统进行动员和部署,确保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识到位、行动积极。各地迅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把握简政放权的工作指向,健全制度,优化流程、确保落实

(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展顺利。20XX年2月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甘审改发电[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省政府公布保留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备案制管理事项共23个项目广泛征求了相关业务处室意见,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形成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报告》,再次取消了两项备案制管理事项:外商投资者要求延期出资备案和外商投资企业缴付出资备案。以上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已上报省政府,已经审定公布。至此,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1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2项(含省级政府部门受国务院部门委托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9项。对下放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户外广告登记等事项,我们先后制定了登记材料规范和登记文书规范,统一了登记标准和程序,确保了下放的项目严格依法办理,不越权、不走样。自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对全省工商系统执行的101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通过取消、合并、转移、下放等措施,共减少了80项,仅保留了21项,减幅达79%。

(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我局依据国务院和工商总局有关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2月28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会议研究通过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议还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开发建设和负责运行维护甘肃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施方案》中突出甘肃特色的一些措施主要有: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经营场所“一址多照”制度;简化名称登记手续、全省企业名称实行网上远程核准,名称通知书由企业向拟登记机关就近属地领取,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等;明确监管职责,将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行业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等。《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的创业热情,释放民间投资的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将产生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积极影响。

(三)配套制度措施已基本完善。经过多年的清理和规范,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没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没有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没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也没有自行设立的登记、审核、收费等项目。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现统一标准和统一受理。同时着手对以来省局下发的6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省政府《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就近属地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属地申领;制定下发《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经营场地资源已全面释放;经过近三个月的反复论证修改完善,经20XX年5月27日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办法(试行)》,对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实施抽查,减少监管随意性,创新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效率,保障监管公平。我们正在积极做好“先照后证”改革的调研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全省工商系统积极探索适合甘肃特色的“先照后证”制度,为全省推行“先照后证”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严格落实简政放权的各项要求,强化服务,多措并举,成效明显

(一)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甘肃省企业登记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政务大厅和办公场所通过电子屏公示受理流程,印制了宣传册、办事指南等资料,为办事群众尽可能提供方便。配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外50余家报纸、电视、网络新闻单位,由我们郭局长专题介绍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印制《图解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宣传海报大、小各5000份并在全省各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张贴,编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百问百答》册,在全省各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免费向市场主体发放,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登记须知、企业年报须知等其它各类宣传资料1万多份,重点宣讲“改革方案”,全面、准确、细致开展政策解读,对群众的误读、误解及时进行正面引导,通过宣传,切实让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激发全民创业活力。

(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要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在当天办结设立登记;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内容对登记流程进行优化,全省严格落实一审一核制,减少审批环节;开通“企业名称自助查询系统”,于今年3月1日上线运行了自主开发的“企业名称自助查询系统”。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在甘肃企业登记网上先行查询,按照名称查询的相关规则经过初步判断后,直接到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实现企业名称的高效、快捷、便利登记。省局筹资100多万元,为全省各注册登记大厅配备了激光打印机,提升了硬件建设水平;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大厅于3月1日至2日对软件系统进行测试,对登记注册应急预案进行完善。省局抓紧印制新版营业执照,于3月1日前为全省各级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免费提供了第一批新版营业执照,确保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第一天的工作在全省开展。

(三)创业活力深度激发。登记制度的创新和准入门槛的降低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了全省投资人的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等新兴企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甘肃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助推作用。截止4月30日,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2813户,注册资本金6527353.14万元,户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54.81%,其中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登记数量占较大比重,公司注册资本基本上能做到理性认缴,尚未出现“一元”公司或异常高额注册资本的公司。改革实施以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有一定的增加,截止4月30日全省新核准各类市场主体名称63803个,到各级政府政务大厅咨询开办公司的人员呈现倍增态势。

(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成效明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落实“宽进严管”最为重要的技术措施和保障手段,对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以至于整个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来说至关重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业标准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格式规范》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数据规范》为标准,依托企业法人甘肃信息资源库,已初步建成甘肃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我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良好,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系统向全社会公示,起到了对市场主体披露信息的监督作用。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系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省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国务院前置审批目录尚未清理完毕;部分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对注册资本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在享受认缴权力的同时不清楚自身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改革后监管面临的问题较多,监管理念转变不够,国务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尚未颁布,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限制措施尚不明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尚未与其他部门实现互联互通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工商系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深入人心,在更广更深的层面激发社会投资热情;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解决登记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2.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篇二

1 公布《科室临床风险自查报告工作运行流程》

2012年2月15日在全院公布了《科室临床风险自查报告工作运行流程》,具体如下:(1)每月第5个工作日之前,各临床科室从医务处公共邮箱下载打印《临床科室风险月度自查报表》,将填好信息的自查报表送交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2)由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将各科上报的科室风险类型、风险来源及风险防范意见等内容进行汇总,并根据风险防范意见分类,向各相关职能科室发放《科室风险反馈通知》;(3)职能科室接到通知后1周之内将《科室风险自查反馈回执》交回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并与相关临床科室协调沟通,落实防范措施;(4)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整合回执信息后,迅速反馈相关临床科室,并汇总落实情况,定期在院刊《医事快讯》进行公示。

(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300192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2 职能科室《临床风险反馈意见》在自查中作用突出

接到《临床科室风险反馈通知书》的职能科室,应立即与报告风险的临床科室协调沟通,限期在1周内回复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发出“职能科室临床风险自查意见反馈”回执(见表1)。职能科室落实的速度和力度,直接影响预防和减少临床风险的效率和效果。

3 在院刊进行“科室临床风险自查落实情况”公示

为将临床风险管理制度透明化,更好地监督相关职能科室对提出临床风险苗头的落实情况,避免临床科室不必要风险因素的发生。2012年3月1日起,我院开始在院刊《医事快讯》每月进行“科室临床风险自查落实情况”公示(见表2)。

4 进行“临床风险自查时段”的调整

经过2011年9月—2012年4月底近8个月的临床风险自查,发现1个月的周期不符合临床风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客观规律,为此我们及时对临床风险自查的时段进行调整。

2012年5月1日由原先的粗放型管理转换成精细化管理,我们将原来每月“科室月度风险管理自查”内容,采取临床科室日报、周报的形式,发送到“风险管理日报箱”。改善后的临床科室风险三时段自查报告工作运行流程如图1所示:

运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临床科室“临床风险监督员”每日下午五点之前,将临床风险管理自查情况上报到“风险管理日报箱”,确保临床风险第一时间上报;

(2)主管院领导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每日监察和抽查“风险管理日报箱”的临床风险发布信息;

(3)相关职能科室看到风险信息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将落实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

(4)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设专人每日监控临床科室发布的信息,如遇重大临床风险信息,临床科室第一时间反馈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迅速反馈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接到临床科室上报的临床风险,即刻查找原因,限其1周内予以答复,如暂时不能解决也应注明原因;

(5)临床科室每周五定为“安全日”,周五下午5点将1周风险信息进行汇总,发到“风险管理日报箱”,建立“临床风险三时段自查报告”长效机制,为日后“临床风险月报”收集数据;

(6)“临床风险月报”以月作为时间节点进行归纳总结,定期在院刊《医事快讯》进行公示;

(7)为防止重大医疗纠纷隐患的拒报、瞒报,凡在我院信息随访中心反馈意见中有重大医疗纠纷隐患的科室,经确认没有及时在院内“临床风险三时段自查”制度中报告的,医务处将在绩效考核中根据科室责任程度扣除一定分值。

至此,我院将建立一道“日报、周报、月报”日日防范,周周汇总,月月公示,层层递进,处处防范的临床风险管理“防护墙”。实现我院临床风险监督管理效果最大化,有效遏制医疗风险的持续发生,为临床医疗安全和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驾护航。

5 举办“临床风险监督员”岗位培训

2012年12月5日,我院首次对“临床风险监督员”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培训的目的:(1)把临床风险管理工作前移到临床,与临床医务人员共同管理,扩充管理队伍;(2)迅速监测、掌握临床风险信息,与“临床风险监督员”形成良性互动;(3)创新临床风险管理模式,有效地控制临床风险的发展,达到减少医疗纠纷的目的。培训涉及“临床风险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临床风险的概念、容易发生临床风险的情景、临床风险引发的后果、临床风险促发因素、临床风险事项报告等内容。

参加培训的“临床风险监督员”针对目前临床各种风险的表现形式以及工作中的困难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主要焦点集中在:(1)医疗指标对临床医务人员造成很大工作压力,医务人员为完成医疗指标铤而走险,违反操作规范,导致工作与制度冲突,产生临床风险;(2)住院患者增加,引发床位供需矛盾,科室不得不超标加床,造成患者交叉感染的临床风险;(3)医患沟通出现障碍,患者家属不理解及医务人员缺乏沟通技巧,埋下临床风险和纠纷隐患;(4)各种小型移动式医疗器械配备不合理,耽误患者治疗和抢救时间。培训中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学员收获颇多,为今后临床风险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6“临床科室风险三时段自查报告制度”成效分析

6.1 从理论的角度厘清了临床医疗风险预警相关概念的基本含义及相互关系

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和医疗风险是环环相扣的,提高医疗质量是手段,规避医疗风险是桥梁,追求医疗安全是目标。监测是预测和预警的基础,预警不仅包含着预测,同时更注重对预警信息的处理,是更高层次的预测。

6.2 明确临床医疗风险预警基本特征、基本功能以及构建临床医疗风险预警系统的原则

本研究中的临床医疗风险报告系统主要由4个部分组成:临床科室自查、临床科室报告、职能科室意见反馈以及临床风险落实情况公示。该系统主要对临床医疗风险发生频度和临床医疗风险危害后果两大维度进行预警,不同维度的预警等级以及其所代表的预警程度也不同。

6.3 为确保临床医疗风险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制定了“自查报告工作运行流程”

3.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篇三

一、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基本情况

(一)编制使用情况

贺州市下辖5个县(区、管理区),核定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233名,事业编制26名。现在职干部职工225人,其中,公务雇员2人,公益性岗位56人,自行聘请人员1人,辅警员83人。核定领导职数市本级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现实有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现实有4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现实有12名。各县(区、管理区)司法局机关共有科级领导职数19名,现实配24名。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

贺州市有61个基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250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114人,地方行政编制4人,工人编制2人,公益性岗位56人,辅警员83人。在职在编人员占总人数48%,公益性岗位占总人数22.4%,辅警员占总人数29.6%。共有科级领导职数36名,现实配53名。在职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17人,占14.2%;30-40岁26人,占21.2%;40-50岁51人,占42.5%;50岁以上26人,占21.2%。

(三)文化、年龄、结构情况

225名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6人,占3%;大学本科学历96人,占43%;大学专科学历93人,占41%;中专及以下学历30人,占13%。具有法律专业的105人,占47%;其他专业120人,占53%。30岁以下的32人,占14%;31-40岁47人,占21%;41-50岁99人,占44%;51岁以上47人,占23%。

二、贺州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做法

(一)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近年来,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思想教育活动,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针对不同岗位的业务需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2011年以来,举办各类培训班617期,培训人数146059人次;选送124人参加上级部门举行的培训;2013年,市本级开展了“科长讲堂”活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二)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

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来抓,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通过建立《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政行为,使人员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以教育整顿为契机,铸造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认真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到市检察院、钟山监狱等进行警示教育,在教育活动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铸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以目标管理为载体,营造司法行政队伍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科学设置工作目标,统一格式标准,架构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的浓厚氛围。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全国表彰奖励的集体4个、个人10名,其中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名,获全区表彰奖励的集体18个、个人49名。

三、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机关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高学历层次人才比例较低,学习意识不强、知识更新速度较慢等问题比较明显。二是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法律专业人员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总数比例增长缓慢, 53%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知识与从事的法律工作脱钩,学非所用。三是司法行政系统待遇偏低。部分干警认为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尤其是一些公务雇员和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大安心工作。四是司法行政队伍流动不畅。近10年来,市本级公开招录公务员9人,从系统内科级提拔为处级干部的3人,极少从司法干部中选调人员到其他行政机关工作,“进出口”渠道不畅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层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基层司法所编制人员少。目前,平均每个司法所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到2名。如昭平县黄姚镇有6万多人口,但黄姚司法所只有2名司法行政干警和2名辅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与全镇总人口比例约为1 ∶ 12500。二是基层司法所工作条件差。部分基层司法所没有配备交通工具,有的甚至连摩托车都没有配备,平时办案干警只能“私车公用”。三是基层行政干警上升平台有限,有部分司法所长年龄已超过50岁,提拔机会已很少,工作没有激情。四是工作压力大。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不断增加,部分乡镇司法行政干警还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时多项工作同时要处理,工作时有冲突,“干东抓不了西,跑南找不着北”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法律服务队伍方面

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短缺,发展后劲不足。一是具有执业公证员资格的人员缺乏,目前全市执业公证员仅10名,有的县区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员仅为1-2名,难以满足社会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二是律师队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偏离,向钱看、为钱办案;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社会责任、奉献意识不强;有的律师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此外,律师队伍中人才流失严重,“北上南下”的现象仍难以有效制止,具有高学历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引进来。

nlc202309021541

(四)社区矫正队伍方面

截至2013年3月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在编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共有73人(含兼职),在全市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90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比例约为1 ∶ 10。在社会矛盾日趋突出的社会转型期,社区矫正专业力量远远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同时,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人数也严重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且履职时限无明确规定,造成志愿者队伍体制机制混乱,管理困难,作用不大。

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以深入开展为民清廉务实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抓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全体司法干警的头脑,力争在政治理论素质与修养方面有较大提升。二是突出作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检查司法行政干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等现象。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四风”“六病”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突出诚信执业、服务为民教育。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树立诚信守法、维护正义、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法律服务信用管理平台。积极鼓励优秀律师、公证员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四是突出服务基层、促进和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全区统一招考、定向培养的方式,为基层司法所储备人才。同时不断总结探索基层司法队伍建设的管理方法、模式,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教育司法干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深入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不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立功创模、创先争优等活动,总结推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警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司法行政改革,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实际,以强化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为动力,以严肃惩治为手段,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障,基本建立起司法行政系统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和比较完备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着力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领导科学水平。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四是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将司法行政工作重心转到基层,转到群众需要的第一线,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干警队伍。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层司法所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5年内轮训一遍。争取到2015年,全系统干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科级干部达到95%以上,基层司法机关干部大学本科以上比例明显提高,新招录人员全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法律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明显增加。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建立管理严格、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干部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公务员法》要求,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的原则,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作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想方设法破解人员编制少、机制体制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对空缺的专项编制,及时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机关在职干部调整交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选调生补充等多种途径补充解决;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等途径缓解社区矫正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在职能、机构、编制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向工作一线倾斜。

(作者单位:广西贺州市司法局)

4.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篇四

一、对涉及卫生系统内的行政审批、许可目录进行自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对所设定的“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依据、实施单位和部门”等内容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超出规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本单位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不存在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继续设置的情况,不存在行政许可经办人员利用许可审批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我局设置的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有:(1)中医医疗广告审批;(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4)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审批;(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及新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7)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资格审批;(8)医师变更注册或重新注册。我们保证卫生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局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完成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审核、公告。行政许可工作贯彻执行情况良好。

二、对遵守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进行自查。我局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过程中,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期限”等规定执行。

三、对行政收费进行自查。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收费均依据县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篇五

一、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有关精神,我区严格对照《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5〕5号)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27号)下达的行政审批事项项目目录,由区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对照清理上报,区审改办、政务办、法制办进行审核。经统计,目前右江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有40个单位,全区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共计40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 20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01项;今年右江区承接自治区、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含部分权限)34项,取消(不再办理或减少)14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我区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已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严控制新设和规范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对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及服务工作进行监管。经清理,右江区无自行设立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情况。

二、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情况。我区无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事项。

三、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变相审批情况。为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我区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核准或认定,规范管理措施,不得在区政府公开的项目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及时废止或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清理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备案、核准等形式变相继续实施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等问题。

四、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地方各级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情况。我区认真做好国务院、自治区、市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及时做好取消我区级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实施行政许可的,地方政府应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由于我区是县(区)级无权新设行政许可程序。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务院、自治区下放审批事项的有机衔接情况。近年来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相继下发关于承接、调整行政审批目录的通知,为此,我区采取措施精心部署,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区编办、区政务中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分析所涉及的取消、下放、调整事项,对涉及到我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理汇总,避免错项、漏项,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区直各单位的沟通交流,对于国务院、自治区下发的审批事项,要求涉及部门对应做好衔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拟承接的事项,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审批目录,严格落实承接事项备案制度,对于各部门提出的落实意见及时进行审查研究,明确各部门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市编办审核,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有序开展,防止管理脱节。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5月上旬,为了做好我区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区编办组成两个工作小组到相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检查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审批的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审批之后少监管甚至不监管情况。经过此次督查,了解到我区涉及行政审批相关单位承接、取消和调整的各项行政审批项目都已落实到位。

七、存在问题

(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已在下放,但在百政发[2015]5号文再次下放,目前没有自治区、百色市对应主管部门下文明确职责职权及审批范围等是否有变动,给部门接收带来一定的困难,如:右江区国土局、住建局等单位。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只是下放到市、县级,而没有下放到市管辖内的区级(右江区),县区存在不同权利清单,如右江区安监局等单位。

(三)我区行政审批事项除少数有自治区物价厅或右江区物价局核发收费许可外大部分明确不收费,有时财政又负担不起,造成部门支付经费负担,在工作成本上加大负担,如:右江区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

(四)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行政审批部门将大量精力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和有关批文方面,但对于许可证发放之后,对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却监管不力,违法经营、违法建设、违法施工、侵害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现象时有发生。

(五)行政审批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审批从受理到作出审批决定,仍由“窗口”实施,行政监察部门难以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行政服务中心也只能根据部门提报的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对违法、违纪问题,当事人不举报难以发现,监督作用显得乏力。一些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查、办理、发证等环节还没有完全得到监督,法外增加审批条件、超时审批的问题依然存。

八、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日常监管体系,不定期地对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抽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对承接、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明确监管的重点、关键点和风险点,督促相关部门逐项制定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盲区。首先,强化行政审批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内部监督,确定行政审批单位上下级不同岗位的不同职责,明确各个岗位,让他们相互监督,保证监督的合理有效性。其次,健全行政审批外部监督机制,我国行政审批外部监督包括多个方面,人大、政协、行政监察、司法机关等主要部门,还包括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指定规范、标准和加强监管上来,逐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加强对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保证行政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形成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取消后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三)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管,确保不出现反弹。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制度, 坚决防止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 随意增设行政审批项目或增加审批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制止和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审批行为。

(四)进一步简化规范。进一步简化和压缩,本着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能压缩时限的再压缩,能减少办事环节的再减少,建议明确在文件中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再压缩四分之一办事时限,有些再压缩到50%。

(五)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将相关单位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强化项目入驻管理,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现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6.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篇六

一、抓法治、重规范,依法行政全面加强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执法能力建设思路更加清晰。制定了《关于20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个人执法能力培养方面重点落实执法能力测试,单位执法能力建设方面重点落实执法风险防控和执法评议体系的建设实践工作,外部执法环境培育方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宣讲活动”的思路。二是执法能力建设机制更加完善。深入推进执法能力示范单位建设,完成《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的编写工作并下发各单位,在岳池县局试点推进执法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三是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税宣讲” 、“法律六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美丽广安.税收相伴”主题税收宣传活动暨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维权护企”、“税园.校园.家园行”、“光影屏幕.税收相伴”等税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营改增”、二手房交易、发票管理办法等税收政策,普遍提高了公民税法遵从度。

(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制定了《广安市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从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执法队伍、强化先进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等10个方面推进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系统年税务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评查面100%,优秀率达90.7%,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情况通报,并下发了整改建议书。三是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做好了全系统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两法衔接”案卷评查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以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方面为重点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税收自由裁量权。

(三)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一是积极顺应税制改革要求,通过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严格把关,层层审核,严格把握和区分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做到“营改增”移交行业正确、户数准确。上半年共向国税部门传递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单位纳税人信息资料412 户、个体纳税人信息资料186户。二是做好困难群体税收优惠减免工作。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强化税收优惠审批流程管理,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困难群体。上半年共执行特困群体税收优惠减免420万余元。三是认真落实好西部大开发、高新企业、小微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创业活力。上半年,全市共审核确认、备案49户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8186.95万元,其中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14户,减免税额4276.23万元。

(四)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对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电力等行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认真组织企业自查,上半年全市组织企业自查30户,自查补税612万元。着力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上半年共检查发票使用户17户,其中有问题的9户,涉税发票金额36.34 万元,查补税款74.75万元,滞纳金7.49万元,课处罚款2.7万元,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加大税警协同检查力度,上半年共协同执行税款、罚款及滞纳金1300万余元。

二、抓收入、重质量,收入实现质效双增

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地税收入197660万元,为年计划的60.3%,同比增长19.8%,高全省平均增幅3.6个百分点,增收3266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8807万元,为年计划的60.3%,同比增长19.3%,高全省平均增幅2.5个百分点,增收30484万元;基金附加收入完成8853万元,为年计划的59%,同比增长32.7%。省级税收完成43812万元,为年计划的65.2%;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163万元,为市府计划目标的55.4%,省级税收、市本级均呈平稳较快发展态势。省局、市委、市区政府、《天府地税》、《广安日报》头版显要位置均对我局组织税收收入工作进行了报道。省局和市委、市区政府领导均通过不同场合或作出批示予以褒奖。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收入规模与收入质量并重,确保各级次收入平衡发展,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杜绝了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在严格控制新欠的基础上,大力清缴陈欠,坚决防止和制止以各种名义拖欠国家税款,上半年共清理欠税403.93万元,确保了全市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强化税收收入分析。巩固常规分析机制,加强税收微观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2016年广安市地税局税收预测平均误差率仅2.32%,准确率居全省第二名,获优秀等次。所辖四个扩权县岳池、邻水、武胜和华蓥市地税局在全省各扩权县地税局中分别获得前四名,全系统税收预测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宏观分析,开展地方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调研分析,就全市近5年地税收入规模、增幅、占财政收入比重变化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提升地方税收对财政收入贡献的思考》调研报告,被市区政府《调查与研究》和《金广安》刊用。

(三)更加注重收入质效。按照更加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要求,科学确定收入质量评价方法,建立收入质量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收入税收收入质量,确保税收收入科学合理增长。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税源监控,将全市2016年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345个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市级税源监控,及时掌握重大建设项目税源规模及税款缴纳情况,增强了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三、抓服务、重和谐,纳税服务不断优化

(一)夯实纳税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制定办税服务厅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公开日常业务办税流程、企业需提供资料、受理窗口等内容;整合纳税申报窗口和文书窗口,设立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窗口,推行“一站式”办理、“一窗式”办结。加强办税服务厅窗口行政效能建设,大力实施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组织召开纳税服务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征管流程、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税务网站、12366平台进行优化和改造,完成了“12366” 服务热线座席人员的选定、培训等前期工作,确保9月1日起“12366”服务热线开通。大力实施“移动税务平台”发票查询、纳税定额查询、纳税提醒等涉税事项办理。在广安城区探索建立集中征收与管理、同城通办等新型办税模式。

(二)完善纳税服务机制。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定期回访制度、局所长接待日制度、行政大调解制度以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强化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和工作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9%以上。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主动规范服务用语和仪表形象,统一着政务服务工作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纳税人服好务。本系统5名同志荣获“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明星”称号。

(三)优化纳税服务措施。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办税引导”、“领导带班”等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简并办税资料。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开展邮箱送税法、短信送税法活动。印制和免费发放《办税指南》、《税收政策汇编》、《纳税人权益和义务》等资料,积极开展纳税人办税基础知识、新开业户培训、窗口人员文明礼仪培训。深入开展窗口行业“创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市局被评为“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市级部门窗口先进单位”,市局直属一分局和广安区地税办税服务厅成功创建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华蓥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获“省级最佳办税服务厅”称号,邻水县地税办税服务厅被当地评为“红旗窗口”。

四、抓征管、重基础,征管质效显著提升

(一)夯实征管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征管队伍建设。制定了 “税收征管能手”竞赛方案,从6月起在全系统开展“税收征管能手”竞赛活动,拟选拔15名全市“税收征管能手”。积极组织开展税收征管创新活动,共征集征管创新项目8个。二是加强对零申报户、非正常户、外出(来)经营户的管理。制定了五项措施规范《外管证》开具管辖权、开具形式、报验时间、临时税务登记办理和税费征收管理,全市外出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6433万元。三是完善涉税信息网络。建立与28家涉税信息部门定期交换和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全方位涉税信息共享网络,形成信息管理整体合力。四是加强发票管理,进一步加强自开票系统升级相关的宣传、咨询和辅导工作,逐步扩大自开票软件推广面。上半年,全市使用自开票软件的纳税人达到400户,累计开票93048张,开票金额101366万元,同比增长33%,缴纳营业税收入4350万余元。做好取消发票工本费工作,上半年减免发票工本费195.02万元。

(二)推进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一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稳步推进。构建了水泥制造业、煤炭采掘业、房地产业、水电行业等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明确了相关指标;逐步扩大试点单位,整合市、县、基层税务所等各层级、各部门现有税源管理职能,理顺划清税源专业化管理职责和税收基础管理职责,逐步推进完善了税源管理专业化岗责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征管查相分离新模式。探索实施集中征收与管理,将市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作为征收分局,履行和承担征收职能;市局直属第一、三税务分局作为管理分局,履行和承担税收管理职能,规范征收业务流程,明确岗责体系,完成了征管范围调整和数据迁移工作。三是启用“掌上税务平台”。上半年,通过该平台进行纳税申报提醒、税款催报催缴49602次,发票查询8600次,发票奖金短信话费充值537805元。四是继续推进税库银联网工作,全市4401户企业通过税库银联网扣税13359笔,入库金额81173万元。

(三)深化税费管理。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全市201户重点企业的跟踪管理,重点企业税收同比增长10.1%,增收3977万元。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税收管理,全面掌握工业园区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确保工业园区税收政策落实和征管到位。上半年,全市工业园区入库地税收入9245万元,同比增长27.8%,增收2016万元。三是加强个体户分类管理,建立纳税人分户管理档案,采取定期定额管理和据实征收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重点抓好了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未到起征点户的认定和起征点临界业户的日常管理。四是加强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将全市345个重大建设项目、435个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严密监控在建项目施工销售进度,集中力量对已竣工房地产项目进行税收清算。全面运用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强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经系统评估调增税额240万元,二手房交易税收实现16458万元。积极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工作,耕地占用税入库12592万元,同比增长13.92%;契税入库21260万元,同比增长41.5%。五是加强所得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对全市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新开工项目全面推行查账征收。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补缴企业所得税9274.31万元。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入库38352万元,同比首次下降1.2%。强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工作,建立“12万”自行申报绿色窗口,开具寄送20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1365份。上半年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14182万元,同比增长28.4%,增收3135万元。六是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继续推进GpS核查应税土地面积试点工作,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专项检查。共组织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3994万元。七是稳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积极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税收征管,土地增值税入库11847万元,同比增长29.43%。八是坚持“税费并举、服务民生”,基金附加收入稳步增长,增幅达到32.7%。

五、抓队伍、重激励,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和“政治信念强、创新能力强、实干精神强、民主观念强、廉洁意识强”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了“四好·五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市局领导班子继续保持“四好·五强”领导班子荣誉称号。优化各级班子结构,调整充实了一批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坚持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班子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推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凡重大事项、大额开支和全局性等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做好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健全巡视检查制度,对2016年省局对我局领导班子开展巡视工作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制定了2016年度巡视检查计划,将对岳池县局和武胜县局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巡视工作。

(二)加大干部管理教育力度。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围绕《四川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扎实搞好本系统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并将干部交流与机构编制调整相结合,进一步调整优化班子配备。目前,全系统已轮岗交流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9名。二是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按照省委编办和省局的部署,新组建了广安市前锋区局筹备小组、广安市地税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市局纳税服务科等单位;完成了7个科室、47个基础税务所的更名工作;协助省局完成了市局稽查局局长(副县级)选拔任命工作,三分局局长(副县级)选拔、1名副调研员晋升和2名享受副县级经济待遇审批工作;通过“两推一述”选拔产生了9名正科级和1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免市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12名。三是加强人才库建设。加快推进税政法规、征管评估、税务稽查、计统财会、信息技术等五类人才库建设,预计到年底市、县两级人才库选拔人才规模将分别达到在职干部总数的8%和15%。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选派3人参加省局组织的人事干部培训班,2人参加南京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人参加井冈山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7人参加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培训。市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和浙江大学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73人,同时选派干部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4人/次。

(三)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并调整了基层工作联系点。深化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进党员先进性建设。大力开展创建“五好四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五争”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通报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支部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小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了“庆七一”演讲比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一线党员等活动。

(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升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水平,抓好“五个一”(即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志愿服务队;一牌——道德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一传播——网络文明志愿传播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和温暖过冬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三联五帮”活动和扶贫帮困工作,帮助岳池县中和镇8个联系村及普安镇龙神庙村、广安区恒升镇果子村修建便民路、蓄水池、村民阅览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贫困村发展后劲。开展“4·20”芦山地震捐款、资助困难学生上学、慰问孤寡老人等活动,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援建的岳池县乔家镇乔家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已正式揭牌启动。市局获评全省“挂包帮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做贡献”主题活动。市局机关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获得各级荣誉称号40余项,总局解学智,省局刘晓华、张建、郑卫东,市府罗增斌、肖友才等领导在广安地税调研时均对我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六、抓廉政、重防控,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一)提升政风行风。一是扎实抓好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评议的主要内容、任务安排、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报刊媒体、信息简报、公告栏、内部信息通报等载体,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继续狠刹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强制税务代理、强行指定税收鉴证、乱摊派、乱收费、报销有关费用等不正之风。三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通过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完善12366热线功能、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广辟监督途径,不断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提高了社会满意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及时明确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备案工作。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对各岗位、各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新增风险点及时提出防范措施。上半年全局已排查出3个新增风险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三是强化对纪检监察“三项建设”活动的推进工作,完成了对该项工作的测试、考评和总结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会员卡清理工作。

(三)强化教育监督。一是开展发票内部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各征收单位开展发票内部管理自查工作,并对下属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二是全面开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行使情况监督。认真落实总局《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继续强化效能监察,重点突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税收征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突出对“两头”和“两权”的监督检查、加强效能监察等四个方面的监察。三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开展了纪检监察及内部审计工作业务培训,并邀请市纪委领导到场作了相关业务辅导。结合全员讲、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重点突出了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四)严肃案件查办。一是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在信访案件查办过程中做到“四个亲自”,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的办件原则,加强了对信访举报案件的初查初核和监督工作,同时耐心做好上访人、举报人的思想工作,确保问题解决于基层,上半年及时处理并回复省局和市纪委交办的信访件3件。二是建立健全“一案一分析一建议”制度。通过分析举报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尽力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坚持定期排查制度。继续推行廉情分析制度,有力推进“一案双查”,积极实施“下查两级”办法。健全案件查办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达到以案促纠、以案促教、以案促防的目的。

七、抓作风、重效能,行政效能持续提高

(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对各单位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3次,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严肃了工作纪律,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大提升。加大政务服务工作问责力度,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调研文章《从税收发展谈税源建设》、《广安房地产税收贡献分析》分别获得广安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优秀奖。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部门协调,精简会议和文件,办好各类会议,改进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充分运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深化政务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作用,切实服务好领导决策和基层实践。加强政务材料管理,不断提高政务材料质量,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以及省局巡视汇报材料等综合文稿的撰写工作。强化政务信息调研,提高信息调研质量。上半年共编发《调查与研究》6期。市局内外网发布政务信息300余条,省的政府采用信息1条,省局采用信息145条,市委采用信息12条,市区政府采用信息25条,政务信息在全省各市州地税局继续位列第一方阵,同时完成了市委办、市府办下达的全年计划任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公开政务信息270余条。深入打造服务型地税门户网站,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大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机制。

7.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篇七

刘赐贵的专题报告共分为努力拓展我国管辖海域以外的海洋权益、切实维护我国管辖海域内的海洋权益、下一步工作任务3个部分。刘赐贵指出, 海洋权益不仅包括管辖海域内的海洋权益, 也包括管辖海域以外的海洋权益。我国是海陆兼备的大国, 在海洋上有着广泛的战略利益, 必须着眼长远、统筹兼顾, 维护和拓展好我国应有的海洋权益。

在谈到关于努力拓展我国管辖海域以外的海洋权益问题时, 刘赐贵简要介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律制度对海洋不同空间区域的划分, 沿海国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海洋对人类社会的资源价值、环境价值以及战略价值。在此基础上, 他重点介绍了我国在极地、大洋、公海以及国际海底的权益及我国取得的显著成就。

在谈到关于切实维护我国管辖海域内的海洋权益问题时, 刘赐贵指出, 我国拥有18000多公里的大陆岸线和14000余公里的岛屿岸线, 主张管辖海域的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我国的海洋资源十分丰富, 海洋生物物种繁多, 海洋石油、天然气、滨海砂矿等资源储量以及海洋可再生能源蕴藏量可观。但是, 我国目前周边海洋权益维护面临严峻形势。刘赐贵围绕着今年以来学员们普遍关心的黄岩岛维权、反制越南海洋法出台、冲之鸟礁法理斗争、钓鱼岛维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刘赐贵还在报告中介绍了国家海洋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着力推进的六项重点工作, 需要大力提升的六种能力, 以及应当不断增强的六个方面的意识。刘赐贵指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工作, 海洋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任务任重道远。下一步, 国家海洋局将按照中央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 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为加快建设创新型海洋强国而努力奋斗。

周文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 刘赐贵局长的报告内容丰富、引人入胜, 不仅丰富了大家的海洋知识, 有效提高了海洋意识, 还进一步增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海洋强国的决心和信心。近年来, 国家海洋局在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方面, 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让大家感到扬眉吐气。今后, 要进一步关注国家海洋事业,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上一篇:保养维修协议书下一篇:朱砂美文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