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

2024-10-07

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12篇)

1.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 篇一

晴晴

公司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護管理制度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の方針,結合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現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危害員工健康の因素,促進文明生產,為員工創造良好の勞動環境。

1.3公司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加強對職業病防治の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1.4公司必須根據國家和上級關於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經費提取使用の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下達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の專項經費,公司財務部應保證該經費到位。

1.5公司工會組織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實行群眾監督。

2.管理與監督

2.1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配備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其職責是:

2.1.1貫徹執行國家和主管部門頒發の有關職業衛生、晴晴

晴晴

職業病防治の各項法律、法規和標准,做好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2.1.2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員工健康進行監護,組織員工體檢工作。

2.1.3負責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統計和報表工作。2.1.4參加對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

2.1.5負責對員工進行職防知識、現場自救互救知識の宣傳教育和考核。

2.1.6負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接觸有害因素員工の健康檔案並加強對檔案の管理。

2.1.7制定公司職業衛生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2.1.8負責配合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公司員工職業病の診斷、治療。

2.1.9負責對公司生產性有毒有害崗位進行職業衛生監督。

3.防護措施

3.1新建、改建、擴建生產性工程項目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執行“三同時”の規定,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使作業場所有毒有害因素の濃度(強度)符合國家衛生標准。

3.2生產場所應具有良好の通風、采光和照明設施。職晴晴

晴晴

業衛生防護設施應有指定機構或人員進行維修保養,確保有效運轉。

3.3公司應當優先采用有利於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員工身體健康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急性有毒、有害の技術、工藝、材料。並在醒目の位置設置公告牌,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3.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の設備或者材料。

3.5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の有毒、有害工作場所,公司應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の泄險區。

3.6對職業病防治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の職業病防護用品,公司應進行經常性地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3.7各單位應將有害有毒作業場所與無毒無害場所嚴格分開,不得將嚴重有害人體健康和汙染環境の作業轉嫁給其它單位和個人。

3.8研制、開發、應用有利於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員工健康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加強對職業病の機理和發生規律の基礎研究,提高職業病防治科學技術水平。

晴晴

晴晴

3.9各單位不得安排孕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有危害の作業。

3.10對從事職業病危害の作業の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の職業健康檢查。

3.11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の員工必須事先進行職業衛生防護教育,安排在新員工入廠教育時進行。

3.12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從事有害作業の員工配備有效の個人防護用具,並確保防護用具の質量和有效作用。

4.監測與監護

4.1職業衛生監測與監護の內容:

4.1.1作業場所中各種粉塵、毒物、物理因素及其它職業性有害因素の測定。

4.1.2職業衛生防護設施の衛生效果鑒定與定期評價。4.1.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定期健康檢查和可疑職業病人の複查。

4.2監測與監護周期:

4.2.1粉塵和毒物等職業危害作業場所每年測定兩次,其監測合格率不低於80%。

4.2.2噪聲、其它物理危害因素等職業危害の作業場所每年測定一次。

4.2.3凡新入廠の員工,人力資源部應通知其進行就業前健康檢查,發現患有職業禁忌症者,不准從事與該禁忌症晴晴

晴晴

相關の有毒有害作業。

4.2.4有毒有害作業員工應每年體檢一次,其他崗位作業人員每兩年檢查一次。

5.職業病管理

5.1職業病由公司所在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の醫療衛生機構進行。

5.2患有職業病の員工以及在公司組織の健康檢查中發現の疾病,應通知本人,並及時進行治療。

5.3患有職業病の員工在其《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有效期內,以及醫療終結確定喪失勞動能力或醫治無效死亡者,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為因公處理。

5.4職業病經治療痊愈,不能再享受職業病待遇,如治療後又複發の職業病,仍可享受職業病待遇。

5.5安全監察部按有關規定組織の有毒有害作業員工の定期健康檢查,凡無特殊原因者,都必須接受檢查。

5.6由公司或上級有關部門安排の健康檢查,所占用の時間,所在單位應按正常出勤處理。如因病情需要住院檢查治療時,不論其是否診斷為職業病,在此期間享受職業病待遇。

5.7對一時不能確診の職業病或在職業病檢查中發現の可疑疾病,在住院觀察,休息治療期間,享受職業病待遇,直至確診或否定職業病即分別處理。

晴晴

晴晴

5.8確診患有職業性疾病の員工,所在單位應根據公司提出の意見,安排進行醫治或療養。在治療或療養後確認不宜從事原工種の,所在單位應盡早安排脫離原崗位,或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安排工作。在健康檢查中,發現員工患有職業禁忌症者,也應及早安排脫離原工種。

5.9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の職業病待遇。5.10被診斷人員對職業病診斷不服,可以向作出診斷の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5.11參與診斷の工作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進行診斷鑒定,並承擔相應の責任。

6.附則

6.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6.2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晴晴

2.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 篇二

1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1.1 监测制度

我院实行消毒剂浓度监测, 重点工作向空气细菌监测、物体表面监测、工作人员手表面监测、无菌物品质量监测。

1.2 消毒管理制度

严格管理黏附有脓血迹的器械, 要求科室用后的器械及时用流动自来水冲洗干净, 用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 集中回收统一严格浸泡、清洁、消毒及灭菌。严禁污染物品流入清洁区, 严格执行供应室管理操作规程、制度、供应室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切断传播途径, 消灭传染源。

2 加强职业防护教育和防护知识技能培训

供应室护理人员要有明确的防护意识, 因身体的好坏并不单纯是个人的事, 直接关系其家庭和社会。工作中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操作, 护士长要建立一套回收、清洗器械过程中穿戴防护用品纳入制度, 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理;定期开展防护知识培训和防护技能操作练习赛, 有效减少职业危险因素损害, 保障职业安全。

3 重视洗手, 有效防止交叉感染

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 用肥皂液和水充分洗手, 可达到从手表面去除细菌的目的。洗手按照6步洗手法:洗手时间每次应>15s。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脱手套后应用肥皂液流动水洗手, 供应室水龙头换成脚踏式、肘开式或电子感应式, 以防止洗手后再次污染。

4 锐器刺伤的防护措施

加强锐器刺伤的知识培训, 提高对锐器刺伤职业危害的认识, 牢固树立自我防护意识,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 合理收集锐器、刀片 (使用持针钳取下放入锐器盒内) 。处理器械时, 一旦发生手被锐器刺伤, 立即从伤口周围挤出受伤部位的血液, 小伤口用流动水冲洗5min, 大伤口用生理盐水多次反复冲洗干净, 然后用0.2%消毒伤口包扎。一般的锐器刺伤, 报告护士长, 并由护士长向护理部和医院院感科报告, 请相关专家评估刺伤程度, 必要的进行药物治疗, 注射乙型肝炎高效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疫苗。确定为HIV阳性者使用过的锐器, 经局部处理后, 用75%乙醇或含氯消毒剂消毒伤口 (不用0.2%的安尔碘消毒伤口, 因其对HIV病毒不敏感) , 填写损伤报告卡, 全过程观察潜伏期内症状体征的出现, 定期追踪1~6个月, 检查HBSAg、HCV、HIV跟踪治疗。

3.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劳动防护;职业健康;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使用的防护装备。安全生产是关系煤炭企业生存的天字号大事,煤矿企业的特殊性决定煤矿企业的工作环境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地质条件的影响,粉尘、瓦斯、顶板、水、火、有毒有害气体仍是对职工造成身体伤害和发生职业病的主要因素。劳动防护用品能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兖矿集团兴隆庄煤矿已经实现安全生产十四周年,成绩的取得与该矿高度重视劳动防护管理体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该矿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了劳动防护管理体系,促进了矿井的长治久安。

1 加强宣传引导,正确认识劳动防护的重要意义

该矿历来重视劳动防护工作,把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管理体系,建立劳动防护管理长效机制作为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重要途径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举措。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劳动防护的重要意义,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职工对劳动防护的认识。实践证明劳动防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在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维护矿区和谐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运用系统理论,有机结合劳动防护管理各环节

系统理论的主要思想是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变化会对整个系统产生影响。劳动防护的计划、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涉及不同的单位部门,各个单位部门的工作都会对劳动防护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产生影响,该矿一直将劳动防护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看待,从系统的角度来考虑劳动防护管理工作,矿属各单位部门都能各尽其责、分工协作,确保劳动防护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3 完善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管理工作

为加强劳动防护管理,该矿严格制度、严格发放标准,并根据上级劳动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办法》,对劳动防护的计划上报、配备标准、发放、使用、报废、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详细规定了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和权利,为劳动防护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人员配备上,该矿安排专职劳动防护管理员负责全矿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信息反馈台账和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劳动防护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强化过程控制,规范劳动防护管理流程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普通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普通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实行生产条件资格认可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头面部护具类、呼吸护具类、眼部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肤用品。

3.1 劳动护品计划

专职劳动防护管理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运用《劳动防护管理信息系统》计算出从业人员即将到期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型号,统计汇总后形成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上报给采购部门按计划采购。

3.2 劳动护品采购

为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采购部门在采购时认真审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相关证件,如《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资格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国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凡证件不全者,采购部门严禁采购,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

3.3 劳动护品验收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入库前,矿组织安全部门、采购部门、工会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验收不合格立即退货。各使用单位在领取劳动护品时若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应拒绝领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本单位负责人和专职劳动防护管理员。各单位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零容忍”,绝不允许不合格产品流入使用者手中。

3.4 劳动护品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上批防护用品有效期满前发到使用者手中,发放时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擅自缩小或扩大发放范围,不擅自提高发放标准。实行综合作业,岗位兼并代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的护品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重复发放。

3.5 劳动护品使用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该矿采取组织专门人员在各基层单位班前班后会和副井口现场演示,制作张贴“如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宣传画报,在矿电视台制作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专题节目等方式教育引导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人人会用、人人安全。

3.6 劳动护品报废

为防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流入使用者手中,该矿制定了报废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如《安全帽回收管理制度》,建立报废台账,严格交旧领新制度,由使用单位集中回收旧安全帽,交到指定单位,按规定统一处理。报废公管工作服由服务队统一回收管理,拆除编号、标签,打包后贴上报废标签,交到指定单位,按规定统一处理。

4 实行微机管理,开发劳动防护管理信息系统

4.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四

5.2.1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卫生防治主体责任,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所有劳动者享有依法维护自身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4、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并接受监督。

5、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按规定应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和在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

6、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7、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8、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组织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

10、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1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5.2.2防护用品发放和防护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为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2、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

4、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并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维修时,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并安排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6、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5.2.3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每月组织车间、班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大排查,建立排查治理台帐。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对作业岗位职业危害的日常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排查情况记录存档。

4、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岗前、岗后职业危害排查,建立排查记录。

5、对排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及时治理,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6、对排查发现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查清危害因素的来源,制定正确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和治理时间,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2.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3、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4、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监测记录应当准确、完整并归档保存。

5、按照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6、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

5.2.5职业卫生培训管理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2、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3、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4、作业人员要认真遵守职业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5、未经职业卫生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6、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每次不得少于8学时。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和范围

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施缺陷,保证检修质量,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装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2.职责和权限

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防护设施的购置和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2.2设备部门应会同生产技术部门根据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制定季度或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车间计划实施。

2.3车间负责按计划布置设备检修人员实施检修。

2.4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将安全巡视或检查发现的设备设施隐患反馈有关部门或车间,并负责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3.工作内容

3.1设备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每月检查一次,了解运行状况和使用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3.2根据其性能和使用效果制定季度或保养检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车间实施。计划检修应由设备主管人员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材料、配件等,设备检修人员应认真按检修方案实施并记录。计划检修以设备维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或保管人员协助实施。

3.3设备主管人员负责检修质量的验证。

3.4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车间、班组应督促并检查保养情况。

3.5操作者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损坏后,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操作人员即不修理又不报告的,车间对责任人应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发生故障时,车间或维修人员暂时处理不了时,应报告设备部门采取临时措施,无临时措施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6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定设备保养检修计划必须同时列入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证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3.7计划检修或故障检修后的设施必须由操作者、车间或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参加试车,试运转正常在设备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交付操作者投入生产运行;未经签字确认的检修设备不得投入运行使用。

4.记录

6.职业暴露及员工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篇六

一、全院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和按照血液、体液隔离要求加强防护,防止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

二、工作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按职业暴露防护措施进行防护。

三、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采取处理措施,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尽快安排职工接受紧急处理。

四、发生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并签名,科主任或护士长进行确认,并在登记表上确认签名,随后上报护理部。

五、护理部接到报告后上报院感小组,进行血清学评价和预防,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或加强培训,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意外还是违规操作。

六、院感小组对暴露人员及时实施血清学检查和预防性用药指导,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并提供咨询,给予随访和保密。

七、上报登记资料统一由护理部保存。

八、院感小组每年将本院发生艾滋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

7.氯气职业病危害及防护对策 篇七

1 Cl2职业病及其危害

1.1 Cl2职业病的主要症状

Cl2会对人体的呼吸道粘膜和眼睛产生刺激作用。呼吸道吸入Cl2之后, 人体会出现胸闷、咳痰、咳嗽、流泪的症状。以临床表现程度为依据, 将Cl2中毒分为重度中毒、中度中毒、轻度中毒、刺激反应4个阶段。刺激反应的症状是肺部偶有干性啰音, 无阳性体征, 经胸部X射线检查无异常, 仅为一般性呼吸粘膜和眼结膜的刺激症状。如果短时间接触低浓度Cl2, 可能会出现轻度中毒反应, 表现为肺部有散在干罗性声音、哮鸣音或湿罗音, 咳嗽和胸闷, 经X射线检查, 符合支气管周围炎或支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可能会出现双肺弥漫性哮鸣音或干湿啰音, 胸闷、气短、胸痛、咳嗽、轻度紫绀, 经X胸片检查, 表现为局限性肺泡性肺水肿、间质性肺水肿、支气管炎。重度中毒会出现呼吸困难、明显紫绀、胸部紧束感, 咳出大量粉红色或白色泡沫痰, 双肺出现弥漫性湿啰音。经X胸片检查, 呈现出中央性肺泡性肺水肿或弥漫性肺泡性肺水肿现象, 出现严重气胸或窒息, 符合急性呼吸窘迫症[1]。

一般情况下轻度中毒可进行休息治疗, 能在数日之内痊愈。中度中毒需要经过3-5d的治疗, 痊愈时间为10d左右。重度中毒可能引起其他严重并发症, 可能导致猝死。

1.2 Cl2职业病的控制

以《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为依据, 作业环境中Cl2的浓度不得超过1 mg/m3。操作的过程中, 工作人员也必须佩戴防毒口罩、防护面具、O2呼吸机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如果发生泄漏事故, 要进行紧急抢救, 抢救人员也必须身穿防化服、面罩式胶布防毒衣, 佩戴橡胶手套[2]。值班室不仅要安装洗眼器、淋浴器, 保障作业场所的通风, 严禁饮食和吸烟,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化工企业要制定严格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定期抽查, 避免设备或工艺异常而出现氯气泄漏。

2 Cl2职业病的防护对策

为了避免Cl2职业病对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甚至生命造成危害, 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将Cl2职业病的危害降到最低。

2.1 预防Cl2泄漏

为了预防氯Cl2泄漏, 化工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要求所有员工对这些规程进行落实, 尽可能的避免Cl2泄漏而带来的职业病。每日要对Cl2负压吸收系统进行4次轮流检查, 保障生产设备液氯贮槽的密闭, 定期保养、检测、维修和清洗液氯贮槽。对于进出液氯充装站的所有液氯钢瓶都要进行记录, 并对钢瓶进行安全附件进行检查, 确定无误后才能实行充装。化工企业要在氯气处理车间安装氯气负压吸收系统, 一旦发生Cl2泄漏事故可以尽快对其进行中和和回收, 降低事故的危害性。在Cl2充装站应该配备密封用带、橡胶垫、铁丝、铅塞、木塞、竹签、钳子、手锤、扳手、六角螺帽、易熔塞等应急救援器材[3]。

2.2 配备完备的防护用品

当前的工程技术措施还无法对Cl2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进行完全的消除, 因此应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来对操作人员进行保护。化工企业应该以《特种劳动用品管理制度》为依据, 为所有操作人员配备防护靴、防护手套、防护服、隔离式氧气面具、送风隔离室面具、正压式呼吸器、防护口罩、防毒面具等。要求操作人员再进行相关操作时必须严格穿戴劳保用品, 避免操作人员的皮肤、眼睛接触Cl2, 或者吸入氯气。

2.3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Cl2接触人员属于Cl2职业病的高发人群, 化工企业必须对其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通过健康检查, 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防止病情程度的加深。Cl2接触人员体检包括、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和岗前体检。体检的检查项目包括, 功能测定、B超、肝功能、胸部X射线摄片、心电图、尿常规、血常规、内科常规检查等。预计接触人员的职业禁忌证是明显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慢性疾病, 每年至少组织在岗人员体检一次。

2.4 事故急救

如果发现有员工吸入Cl2, 要立即将其转移到空旷处, 使其呼吸新鲜空气, 解开衣领, 保持呼吸通畅, 服用止咳糖浆或解毒药水, 或者进行吸氧急救。如果中毒较深, 出现呼吸停止, 要不断对其进行人工呼吸, 并紧急就医。如果员工操作过程中有液氯冲入眼中, 要立即使用3%H3BO3水或者现场洗眼器进行冲洗, 冲洗之后立即就医。如果员工被液氯冻伤, 要用大量水冲洗被冻伤部位, 冲洗15min之后立即就医。

3 结语

Cl2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 严重的可能引起猝死。化工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 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自救能力, 并做好相关安全培训工作, 尽量减少Cl2对员工的身体伤害。

参考文献

[1]杨树利.氯气泄漏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J].氯碱工业, 2011, (01) :35-38.

[2]郑晓钧, 杨梅, 刘移民.印刷行业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控制[J].职业与健康, 2011, (09) :1046-1049.

8.医务人员职业防护 篇八

【关键词】 医务人员;防护用品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11.04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6171-01

医务人员每天的诊疗和护理操作中可能接触到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或者不小心被针头等锐器刺伤,这样很容易被感染疾病,医务人员易受到职业伤害。那我们怎么去做好这些防护呢?带着这个问题,在此浅谈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1 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工作安全,减少不规范的医疗操作造成的医源性感染,在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时,医务人员应该坚持采取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措施有:

1.1 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戴手套。

1.2 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1.3 一旦接触了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1.4 医护人员的工作服、脸部有可能被血液、体液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者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1.5 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安全,防止刺伤。

1.6 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2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加强医务人员隔离和防护知识的培训,为其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2.1 各种防护用品的具体使用情况

2.1.1 口罩的使用 一般诊疗活动,可佩戴纱布口罩或外科口罩;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2.1.2 护目镜、防护面罩的使用 下列情况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2.1.2.1 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發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

2.1.2.2 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

2.1.2.3 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2.1.3 手套的使用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清洁手套。进行手术等无菌操作、接触患者破损皮肤、粘膜时,应戴无菌手套。

2.1.4 隔离衣与防护服的使用 应根据诊疗工作的需要,选用隔离衣或防护服。下列情况应穿隔离衣:

2.1.4.1 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时。

2.1.4.2 对患者实行保护性隔离时,如大面积烧伤患者、骨髓移植患者等患者的诊疗、护理时。

2.1.4.3 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下列情况应穿防护服: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接触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2.1.5 鞋套的使用 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时和从缓冲间进入负压病室时应穿鞋套。应在规定区域内穿鞋套,离开该区域时应及时脱掉。

2.1.6 防水围裙的使用 可能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及其他污染物质喷溅、进行复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时,应穿防水围裙。重复使用的围裙,每班使用后应及时清洗与消毒。遇有破损或渗透时,应及时更换。

2.1.7 帽子的使用 进入污染区和洁净环境前、进行无菌操作等时应戴帽子。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立即更换。布制帽子应保持清洁,每次或每天更换与清洁。

3 职业暴露的处理

3.1 局部处理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实施局部

3.1.1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3.1.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1.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3.2 报告 医护人员个人在作好暴露部位处理后,立即、主动向院感科报告,以便尽早征求专家对该次职业暴露的处理意见。

3.3 评估与预防 处理职业暴露的专业人员通过上述信息,明确了暴露的种类、体液类型和暴露的体液量、暴露源的现状、暴露者的易感性,评估该次暴露造成暴露者发生传播危险性的大小,作出暴露者是否有必要采取预防性用药的决定。

3.4 实施职业暴露后预防性治疗 预防性治疗原则上越早开始预防越好,在暴露后24小时之内开始。

3.5 随访和咨询

3.5.1 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血清学检查,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血清学随访。

3.5.2 在处理过程中,主管部门应为职业暴露者提供咨询。

9.手术室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篇九

一、标准预防

认定急诊手术或检查报告未出结果需进行手术的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患者上述物质的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护措施。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患者传到手术室工作人员,又防止疾病从手术室工作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手术患者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如:接触隔离、空气隔离等)。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l.手术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如有梅毒、HIV阳性、HBV、HEV阳性病人手术操作过程中,手术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防护用具存放在隔离手术间内)。

3.手术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手术人员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以防刺伤。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手术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播疾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10.手术室职业安全与防护制度 篇十

(1)全院医务人员每二年定期体检一次,重点检查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疾病相关指标。

(2)医务人员工作中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自我防护。

(3)医务人员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

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应洗手。

②戴手套:外科刷手后;接触任何病人的血液和体液、粘膜、破损的皮肤、处理和清洁带血液或体液的物品和平面时应戴手套;手套被撕裂或刺破时要立即更换;接触了每个病人的血液或体液后,或者接触了被血液污染的物品或平面后要更换新手套;在离开手术间或其他工作区域前脱去手套。护理不同的病人之间要脱手套,更换新手套。

③接触病人的血液和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带护目镜,注意保护口鼻部,必要时戴面罩,并穿防护服,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在病人使用前进行清洁和消毒。

⑤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⑥医务人员进行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⑦被污染的环境或特殊感染的病人应在指定隔离手术间进行操作。

11.护理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 篇十一

【关键词】职业暴露;防护对策;护理

【中图分类号】R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9-0513-02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由于医院工作环境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医护人员常常暴露于各种职业危害中,护士面临的危险因素众多,同时也意味着护士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的机会显著增加。护士是最多经皮肤、粘膜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人群,也是发生医疗锐器伤,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高危人群[1]。有报道称,由针刺或接触污染的血液和体液而感染HIV的几率为0.3%;眼、鼻、口腔、皮肤暴露于污染血液和体液而感染HIV的几率为0.1%;暴露于含乙型肝炎病毒(HBV)的血液或体液,其感染率为6%~30%;医务人员被丙型肝炎病毒(HCV)污染的锐器刺伤而感染的几率为1.8%[2]。因此,加强护士职业安全防护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已成为当前各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1职业暴露的影响因素

1.1物理性因素

1.1.1锐器伤:针刺伤和安瓿划伤是目前急诊护士操作中最常见的职业危害。锐器伤多发生在手部,如手掰玻璃安瓿、输液结束拔针、用毕的注射器毁形、安装针头时、配合他人操作时等,其危害性不仅限于损伤本身,更在于病原体通过伤口进入机体引起局部或全身感染和血源性疾病[3]。

1.1.2各类环境进行紫外线、臭氧空气消毒、蓝光照射治疗等可造成眼灼伤、白内障、皮肤急性红斑反应。

1.2化学性因素

化学性因素主要与暴露接触种类、频率、时间长短、暴露方式、侵入途径有关。化学物质主要有消毒剂、麻醉剂、化疗药品。化疗药物职业暴露方式,一是直接接触化疗药: 配制化疗药、执行化疗、化疗药溢出、处理化疗药污染物和处理患者排泄物等。二是间接接触抗癌药。化学药物职业暴露危害程度与暴露时间长短、频率和量成正比,化疗藥物接触时间长、频率多、量多则造成的危害重[4,5]。侵入途径,(1)直接侵入,主要有呼吸道、皮肤及消化道。(2)间接侵入,用药患者排出的粪便、呕吐物、唾液等处理不当,可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6]。

1.3 生物性因素

主要为致病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及传染性媒介物如患儿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3]。

1.4 医护人员自身因素

第一,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明确自己在护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和范围,不了解这一特殊的职业特性,不看清具体内容盲目签名。第二,业务素质差,对疾病的护理常规不熟,观察病情不细致,有的基本技能操作不熟练,给患者造成痛苦[7]。有的应急抢救配合能力差,延误抢救时机。第三,由于目前普遍存在护士严重缺编的情况,加之心理和生理的原因,因此,他们常在严重的疲惫状态下工作,导致服务态度不好,容易引发医院与患者纠纷,护理记录不认真,失去了它的准确性、真实性。

2 职业暴露防护对策

2.1强化职业暴露损伤的安全教育,增强职业防范意识

除了认真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组织全院护士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的医疗规章制度,进一步掌握职业防范知识,加强防护知识教育,制定防范措施。加强职业暴露的自我防护的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预防职业暴露的知识水平及自我防护能力,端正态度,既不能过度恐惧,也不能无所谓。

2.2严格遵循操作前、中、后的防护措施

(1)操作前,严格遵循防护原则做好防护准备工作[8]。对各类仪器及物件严格消毒,严禁消毒时进入区域,进行空气检测时戴好防护镜,消毒完毕开窗通风。

(2) 操作中,①护士必须高度警惕防止针头、安瓿等锐器刺伤,禁止将使用过的针头重新套入针帽,禁止将使用过的针头从针栓上分离,禁止用手去弄弯或弄直针头.针头使用后立即丢到专门存放锐器的盒子里。使用安瓿制剂要借助砂轮,可垫纱布或砂轮保护套,可戴手套以防损伤皮肤。②护士在配置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要戴口罩、帽子、手套、防护眼镜,及时处理破损的体温计、血压计,导管及时清洗晾干,使用一次性压舌板和面罩,避免和减少对皮肤、眼睛、呼吸道的损伤。

(3)操作后,加强对使用过的针器等锐器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及丢弃过程的管理,避免将用过的针头再回套上针帽,严禁双手回套针帽,以免损伤自己的手指,应将用过的针器放进硬质耐刺、加盖的专用容器中,集中送往指定地点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为不合作患者注射时,如果有发生针刺伤的可能,应取得他人的协助。妥善处理用过的物品:凡与治疗药物接触过物品应用标签清楚、密封严密的带盖容器收集,不能与普通垃圾等同处理。由受过防护培训的专业人员统一处理。污染物:化疗患者其污染的被服应放人有特殊标记的厚塑料袋中单独处理[8]。护士在给患者作治疗或护理时,如可能接触其血液、体液、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要戴口罩、手套,治疗护理结束后要用消毒液洗手。

2.3加强护士自身素质的培养

护士要不断更新拓展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掌握各种技术操作,灌输“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排除干扰专心投入的工作态度。提高语言表达能力,要重视学习与病人沟通的技巧,从而在工作中寻找成功的乐趣[3]。医护管理人员应引导护士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乐观心态,减轻心理疲劳,摆脱心理困扰。护理人员的态度淡漠有很大的危害性,这使本来就不融合的护患关系更加对立。因此,护理人员要及时更新观念,适应医疗市场的发展。我们护理人员一定要理解患者、适应患者,主动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并要掌握语言的艺术性和沟通的技巧性,认真履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前的告知制度,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讲解各项医疗护理操作的目的、必要性及可能出现的风险,使其主动配合护理操作。通过有效地沟通,密切了护患关系,取得了患者对护理人员的信任和理解,减少了医疗纠纷的发生[9]。

2.4 加强医院管理[3]

2.4.1 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控制体系,充分发挥三级监督组织的作用院领导高度重视,护士长负责奉科室医院感染的检测和管理工作。

2.4.2 合理配置人员的编制。减轻护士的心理压力,减少护士职业暴露的次数与病人接触的频率,以降低职业暴露的危险。

2.4.3 重视护士的身心健康。业余时间经常组织一些集体活动,消除护士的心身疲惫。培养良好稳定积极向上的情绪。促使护士提高对紧张刺激的承受能力,定期体检及预防接种,保持健康的身体。

2.4.4加强护士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能力,分层次对护士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的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9]。

3 暴露后的处理原则

3.1 皮肤接触性污染处理

皮肤意外接触到污染的血液、体液时,要立即用肥皂清洗,随后用清水冲净。眼睛、口腔意外接触到污染的血液、体液时,要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必要时在伤后48h内上报医院感染监控部门,并在伤后72h内酌情做病原的血清检测[10]。

3.2 针刺伤、锐器伤的处置

受到污染的针头或锐器意外伤害后应镇静,随后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并用消毒液(70%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酊或碘伏液)消毒,再用创可贴包裹伤口。意外伤害后应尽快(<48h>)上报医院感染监控部门,如实填写伤情报表,随后由医院感染科医师进行指导处理[10]。

3.3 对暴露者的处理

暴露者应暂时脱离工作岗位。专家对暴露级别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进行药物预防,如有必要,应于24小时内开始服药并坚持完成整个过程。原则上,用药越早越好,并采用联合疗法(二种或三种药物)。对所有受到暴露损伤者均应进行跟踪,定期(伤后6周、12周、6个月、12个月)复查。护理人员的职业防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教育到管理均给予足够的重视。由于护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职业感染的危险,所以每位护理人员应将其作为工作职责之一,树立职业安全意识。通过继续教育,不断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并建议医院感染监控部门制定有效的职业危害处置预案,以尽量减少医院消毒供应室护理人员的职业危害[10][11]。

3.4 事故的报告和记录

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查找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过程和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损伤的程度、接触物的种类和感染病原的情况、处理方法和处理经过(包括现场专家和领导的活动)、详细记录用药情况及首次用药时间、药物的毒副作用情况及用药的依从性。此外,无论重大事故还是小型事故,对事故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做好保密工作,每一个得到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均应严守秘密[11]。

参考文献:

[1] Puro V,Calri GD.Petrosilo N,et a1.Riskof exposure to bloodborneinfection for Italian Health care workers,by job category and workareaJ.Infect Control Hos p pidemic,2001,22(4):206—210.

[2] 李映兰.美国护士预防经血液传播疾病的意识和措施[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8):633—634.

[3] 赵志军.儿科门急诊护士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J]. 中国美容医学,2010,19(3)75.

[4] 賈晓燕,李荣香,许蕴琳,等.化疗药物对护理人员职业性危害因素调查[J].护理研究,2OOl,15(2):74.

[5] 谢金辉,王建瓴,李海燕.职业接触抗癌药对护士生殖结局流行病学研究[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OOl,19(2):87.

[6] 黄信有,刘松影.职业性接触抗癌药对护工的急性影响[J].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4,22(1):52.

[7] 高国贞,刘桂卿,倪娟萍.护理人员职业暴露及防护情况调查[J]. 论著,2006,12(18):1672-1674.

[8] 李丽娟.化学因素护理职业暴露危险与防范[J]. 中国误诊学杂志,2007,7(23):5471-5473.

[9] 李建英.护理职业风险因素分析与防范对策[J] . 齐鲁护理杂志,2009,15(9):117-118.

[10] 杨芳.供应室护理人员职业暴露损伤防范措施探讨[J]. 中国护理管理,2006,6(8):54-55.

12.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 篇十二

1.1 对象

于2014 年12 月随机抽取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实习的210名中专护理学生, 已实习10 个月。

1.2 调查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注射和抽血时的防护;经血液传播疾病的职业防护;对标准预防和普遍预防概念的理解程度;对七步洗手法的掌握程度;对抗肿瘤药物毒性的掌握以及抽化疗药物时的防护方法。在正式调查前, 先随机抽取12 名护生进行预调查, 测试问卷的可读性和信度, 重测信度为0.80。发放问卷前, 先向被调查者如实、详尽地讲解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告知填表的内容, 采用现场匿名填表的方式, 当场发放问卷并收回。回收问卷时, 调查者逐项检查, 对一些漏填的项目或被调查者不理解的项目要求被调查者立即补填。发放问卷212 份, 回收有效问卷210 份, 问卷有效回收率99.1%。

2 结果

2.1 中职护生单项职业防护知识掌握状况 (见表1)

2.2 护生职业防护行为 (见表2)

2.3 护生职业防护知识来源和防护行为的形成

对于掌握、了解职业防护知识的护生, 其知识来源:74.3%来源于临床实习;21.1%来源于学校;4.6%来源于其他。由此可见, 绝大多数护生的职业防护行为是在临床带教教师的指导下形成的。

2.4 护生对职业危害的心理反应

72.4%的护生表示对职业危害非常害怕或害怕;24.6%的护生表示不害怕;3.0%的护生未回答。

3 讨论

3.1 培养护生职业防护意识的重要性

护理职业危害重在防护, 而防护的关键在于防护意识的培养。由表1 可见, 只有少数护生掌握和了解职业防护知识及技能, 并且大部分的职业防护知识和防护行为是在临床实习中获得和形成的, 这表明中职护生严重缺乏职业防护知识及技能。熊建球等[1]调查结果显示, 接触抗肿瘤药物对护士身体有较大的损伤, 接触时间越长损伤越大, 接触两年以上与1 年以内者在白细胞计数、有明显脱发及月经异常3 个方面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因此护生应提高对抗肿瘤药物潜在危险的认识, 充分认识和了解护理安全的重要性, 严格遵守有效的防范措施。护生在校期间, 其专业意识、专业行为、专业习惯会随着专业知识的增长而逐渐形成和巩固,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将职业防护知识及技能渗透到教学中, 如加强各种血源性传染性疾病及抗肿瘤药物毒性等知识的教育, 并为在校护生提供课余时间进入护理操作室进行技能练习的机会, 让护生在学会为病人提供良好护理服务的同时, 逐渐认识到今后护理活动中面临的主要职业危害以及更熟练地掌握操作技能, 减少今后护理操作中的损伤, 增强防范意识, 学会自我保护。

3.2 医院加大职业防护的管理, 增强护生的防护技能

表2 表明, 仅6.2%的护生在注射后单手回套针帽。Guo等[2]报道, 由回套针帽引发的针刺伤高达50.0%。因此应该加强对护生职业暴露的风险管理。毛秀英等[3]的调查结果显示, 发生锐器损伤的护生占93.3%, 可见锐器损伤在护生中发生率很高。由于护生工作经验不足, 操作生疏, 医院管理者应制订切实有效的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长要加强监督管理, 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或请临床年资较长的护士长、护士或医院权威的感染管理人员对护生进行职业危害相关防护知识的培训, 尤其是一些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 增强护生的职业防护知识和防护意识, 促使护生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实施标准预防, 以降低职业损伤的发生率, 从而提高职业防护教育的质量。

3.3 加强临床带教教师对护生的职业防护教育

临床实习是课堂教学的延续, 是护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途径。通过实习, 可以让护生亲身体验护士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业危害, 从而使护生真正理解自我防护的内容。但是相关调查结果显示, 绝大多数的护生在实习期间由于带教教师工作比较忙, 在带教的同时还需要完成自身的临床护理工作, 导致对护生的临床指导时间较少, 尤其对护生职业防护方面的教育较少, 大多数带教教师仅仅关注护生会不会操作, 忽略了指出操作中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4], 而绝大多数职业防护知识和防护行为是在临床实习中获得和形成的。因此实习期间带教教师应根据每位护生不同的防护知识水平, 随时予以耐心辅导及各种技能演示, 反复提示, 不断巩固与完善, 以达到减少刺伤与感染的目的。临床带教教师应在临床操作过程中进行具体的安全防护指导, 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这是预防实习护生锐器伤的有效措施。

3.4 加强实习生上岗前的职业防护培训

本次调查显示, 掌握、了解职业防护知识的护生只有21.1%来源于学校, 因此学校的护理教师在介绍护理安全与防护内容时, 最关键的是让护生形成职业防护意识, 比如如何做、怎么样有效执行, 在介绍各项护理技术操作的同时, 还要强调重点, 巩固教学效果。比如在学习各种注射法和输液输血技术时, 应将锐器伤的应急处理流程列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 这部分内容我们在学习“护理安全与防护”时已经介绍过, 可开展情景化教学, 充分调动护生的积极性。如设置临床案例“为一位丙肝病人进行静脉输液”, 护生采用讲授、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和讨论的方式来演绎和分析:如何给予静脉输液?给该病人用过的医疗垃圾应如何处理?一旦发生锐器伤, 怎样紧急处理等, 使护生深刻体会到不注意职业防护及存在侥幸心理的严重后果, 从而在主观上积极主动并且扎实掌握职业防护知识。袁征等[5]的调查结果表明, 在护生进入临床岗位进行护理实习前, 67.0%的学校没有组织学生进行卫生职业防护相关的岗前培训和教育, 这也是引起护生职业防护意识相对薄弱的原因之一。高尔基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要从观念上树立爱护生、保护护生的意识, 高度重视护理职业防护的教学工作, 在教学方法上独具匠心, 力求课堂教学设计新颖, 用课外互动增强护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在传授医护知识和技术的同时, 要强调护理工作环境面临多种职业危害, 如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物理性危害、心理社会危害。“没有健康的护士就没有健康的病人”, 只有加强自身的职业防护, 才能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从而提升生命质量。同时孙丹红等[6]的调查显示, 在上岗前, 医院进行职业防护岗前培训并提出防护对策, 对减少职业伤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因此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应制订实习生上岗前相关防护知识的培训制度, 如传染病疫情培训制度、抗肿瘤药物培训制度等, 使护生充分认识到职业暴露的危害和职业防护的重要性, 从思想上重视, 加强学习, 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以增强自我职业防护意识。

3.5 护生应充分认识职业防护的重要性, 主动使用防护用具

中职护生往往思维活跃, 心理承受能力和独立性较差, 做事被动, 缺乏主动思考的能力, 对事物的发展没有很好的判断力, 学习的主动性和接受能力也较弱, 且不能积极学习和自我总结, 属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群体。同时, 他们没有接触过真实的临床工作, 对护理行业的认识是空白或片面的, 对于护理职业有职业危害没有基本认识, 对待病人和相关疾病都是好奇大于警惕, 自我防护意识极度缺乏。而医护人员最重要的职业危害是经血液传播的疾病, 特别是艾滋病、乙肝、丙肝的感染。调查结果显示, 只有36.2%的护生在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时戴手套, 绝大多数护生抱有侥幸心理不戴手套;只有38.1%的护生掰安瓿时包纱布。护士是医务人员中最容易接触血液、体液的人群, 且多为高危接触 (经皮肤接触) , 如果护生在未参加工作之前就感染了血液传播性疾病, 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虽然戴手套不能防止针刺伤, 但可以减少血液进入人体的量而减少感染的机会。聂艳芳等[7]调查结果表明, 被血液感染的钢针刺破一层聚乙烯手套, 护理人员接触的血液量比未戴手套接触的血液量减少50.0%。因此, 必须加强护生的自身防护意识, 使护生深刻认识到职业防护的重要性, 主动学习职业防护知识, 并在意识上和行为上自然接受。

4 结语

由于医院工作环境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护士职业危害因素广泛存在于日常临床工作中, 从而导致护士职业伤害频发。护生若在护理病人和操作过程中不注意个人防护, 很容易造成职业伤害。护生的职业防护知识水平及技能是影响其职业伤害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护生的在校教育中, 要培养护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防护意识, 养成良好的职业防护习惯和行为;在临床实习中, 带教教师应加强对护生职业防护知识的巩固及技能的训练, 提高护生的职业防范意识, 降低职业伤害的发生率。总之, 护理职业防护是一个双向工程, 从教育到管理均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旨在加强护生职业安全意识的培养与职业防护技能的训练, 从而确保护生的职业安全。

参考文献

[1]熊建球, 何虹, 付荣华, 等.抗肿瘤药物对护士的职业危害及防护[J].江西医学院学报, 2006 (3) :56-58.

[2]Guo Y L, Shao J, Chuang Y C, et al.Needle stick and sharp sinjuries among health care works in Taiwan[J].Ep idemiol Infect, 1999 (122) :259-265.

[3]毛秀英, 金得燕, 于荔梅, 等.实习护士发生医疗锐器伤的调查[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3, 13 (2) :110-112.

[4]汝爱萍.浅谈加强中职在校护生职业防护教育[J].课程教育研究, 2014 (20) :273.

[5]袁征, 刘书莲, 牛素霞, 等.中职卫校开展卫生职业防护教育现状的调查及对策[J].教育教学论坛, 2015 (17) :227-228.

[6]孙丹红, 张素香.加强学员护士职业防护的岗前培训[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12 (16) :3591.

上一篇:申请去爱德华王子岛大学留学双录取的条件下一篇:小学6年级英语作文my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