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及答案

2024-08-20

民法案例及答案(精选5篇)

1.民法案例及答案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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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模拟试题:民法学模拟题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广义的民法是指()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

C.私法

D.民法通则

2、甲擅自处分乙之财产给丙,嗣后,甲概括继承乙之财产则甲与丙之处分行为有效。这是根据对《合同法》51条进行的()

A.扩张解释

B.目的性扩张

C.文义解释

D.类推适用

3、股东权是()

A.财产权

B.支配权

C.身份权

D.社员权

4、自助行为()

A.只有权利人可为之

B.第三人亦得为之

C.不限于保护请求权

D.一切权利皆可以之求助

5、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华图网校论坛

A.国有经济组成部分

B.个体经济单位

C.必须以承包合同为基础

D.须依法核准登记

6、高等学校招收自费学生有偿提供教学服务,故学校是()

A.营利法人

B.社团法人

C.企业法人

D.公益法人

7、甲受诈欺与乙订立买卖合同,该合同原则上()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可追认

8、甲对乙为要约,下列哪种情况该要约可以撤销?()

A.要约到达乙之前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乙对甲发出承诺之前

D.乙善意地信赖甲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作好了准备

9、甲与乙订立空调购销预约,甲支付5万元并约定,甲若半年内不与乙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甲即丧失5万元。反之,若乙半年内不与甲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则应向甲双倍返还5万元。此时,甲所支付的5万元是()

A.证约定金

B.预付款

C.违约定金

D.解的定金 华图网校论坛

10、甲与乙约定,由丙为乙刻制一枚藏书章。后乙与平交恶,未为乙刻制印章。那么甲对乙()

A.承担赔偿责任

B.承担履行责任

C.不承担责任

D.与丙承担连带责任

11、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而受甲之委托为甲提供抵押物担保债权的清偿。若丁与乙协议,由了承担甲的债务,此时乙丙所设定的抵押权()

A.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B.不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C.除非丙有承认的表示以外,不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D.不因丁承担甲之债务而消灭

12、甲与花店约定,于其友6月1日生日时,由花店将99、朵玫瑰送至乙处。花店由于雇员的疏忽,于6月3日才履行合同,甲乙拒收并且拒付价款。此际()

A.甲因没有催告,不得拒收

B.花店迟延履行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甲可以拒收

C.花店本身无过错,故花店未违约,甲不得拒收

D.甲未给花店合理期限,放不得解除合同 华图网校论坛

13、下列物品中,不属于不动产的是()

A.土地

B.伐倒的树本

C.田中的禾苗

D.房屋的地板

14、甲为乙之金钱债务人,债务履行期为6月1日。甲为丙之票据债权人,债权清偿期为5月25日,甲以票据债权与乙设定权利质押,则于5月27日时()

A.乙不得将票据兑现

B.乙可以将票据兑现,并且以之提前清偿对甲的债权

C.乙可以将票据兑现,并须与甲协议以之提前清偿对甲的债权

D.乙须以甲协议方得将票据兑现

15、下列属于抵押权成立要件之一的是()

A.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B.债权的发生须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

C.债权已届清偿期

D.债权人须与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

16、债务人向债权人给付定金作为金钱债权的担保,除双方有特约的外()

A.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用定金扶抵价款,也可以将其返还债务人 华图网校论坛

B.债务人回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定金返还债务人

C.债务人回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其析报价款

D.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只能要求返还定金

17、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A.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B.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C.保证人出于赠与而作保证的,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D.保证人出于赠与而作保证的,原债权人的债权不得移转于保证人

18、下列哪种情况下,必须在依法缴纳与土地出让金相当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A.拍卖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B.变卖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C.变卖乡、村企业的厂房及其所占有的集体土地所得的价款

D.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19、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华图网校论坛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四年

20、可以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个体工商户

21、下列哪种情况下构成侵害肖像权?()

A.为追求真实的艺术效果,未经公民同意,导演以记实手法将路人的特写镜头作为电影场景的一部分

B.为发泄心中不满,离婚的前夫将前妻的照片置于马桶下面

C.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他人的肖像装饰商店的橱窗

D.新闻记者将有影星参加的场面拍摄后,刊登于报刊

22、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将其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转归自己。此种请求权在性质上是()

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B.准合同上的请求权

C.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D.缔约过失责任

23、下列不得授予专利的是()

A.发明

B.实用新型

C.科学发现

D.外观设计

24、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的时候()华图网校论坛

A.因著作权之取得无需登记,放设定质权亦无须登记

B.著作权虽无须登记,但其质权的设定却须登记

C.书面质押合同于订立时生效登记仅为对抗要件

D.只要有口头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即可

25、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清形是()

A.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以后却有悔改表现的

B.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予以宽恕的

C.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被继承人在其生前又表示宽恕的

D.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以后又有悔改表现的

26、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从()

A.法院判决之日开始

B.不论判决书有无确定的日起均以法院宣判之日开始

C.以法院判决所确定的日期没有确定日期的要以宣判之日开始

D.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期间届满之日开始 华图网校论坛

27、下列哪一个不是死因行为?()

A.遗嘱

B.遗赠抚养协议

C.遗赠

D.相互继承协议 28、1990年,李英与刘宏结婚,育有一子刘晓,1995年刘宏因病去世,此后李英一直在侍奉公婆。1996年李英与王强结婚,仍赡养公婆。1999年刘宏的父亲去世,留下其个人所有的私房一幢,该房屋应由()

A.李英与刘晓各得一半

B.刘晓与刘宏之母各得二分之一

C.李英、刘晓及刘宏母各三分之一

D.李英、工强与刘晓各三分之一

29、甲企业与乙经纪公司签约,取得丙影星的肖像所有权。甲企业随之将同的肖像用在了自已产品的外包装上,实际上乙经纪公司并未得到丙影星的授权。此时,丙若要求甲企业停止侵害()

A.丙须证明甲有故意

B.丙领证明甲有过失

C.丙须证明自己有损失

D.丙须证明甲无权使用

30、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

A.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C.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D.共同侵权行为人,应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华图网校论坛

二、判断题:把答案填在题后的括弧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31、合伙人投人的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32、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各类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3、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在性质上无效。第三人取得该财产的,应当返还给所有权人。()

34、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从其实际交付时起转移。()

35、违约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7、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8、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无论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只能约束受托人。()

39、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一律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0、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个小题。

41、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华图网校论坛

42、简述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

43、简述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四、论述题。

44、试论民事责任。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

45、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199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来将此情势通知己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IH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拥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拥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出民房,洗衣粉灭失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

(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台同?为什么?

(4)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 华图网校论坛

46、某体育报社记者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在电话中透露说:足球裁判于某在A队与B队的比赛过程中,偏向B队,吹“黑哨”。记者将该事实请示报社领导后,经与张某核实并经领导过目,在该报上刊登了“于某吹黑哨”的消息。于某见报后,将该报社告上了法庭,诉诸法律,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明,报社的报道严重失实但报社声称:报社对涓息已尽了形式审查的注意义务,此次报道失实完全是

张某故意提供虚假事实所致,报社并无过错,故报社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应向张某请求赔偿。

问:

(1)某体育报社的报道是否构成了对于某的名誉损害?于某可否要求该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

(2)若于某起诉张某,张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报社与张某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为什么?

2.民法案例及答案 篇二

1 案例教学法的内涵和作用

1.1 案例教学法的内涵

案例教学法就是在课堂教学时教师将案例讲授给学生同时要求学生分析这个案例完成教学目的的教学方法。由于国家性质等方面的差异, 全球就存在两大法系国家, 即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英法法系国家中案例教学法也称作“判例教学法”, 因为英美法系国家注重法院判例, 所以教师以法院判例讲授为主, 学生分析的案例就主要是法院中的判例。相反, 大陆法系国家在进行判决时依据现行的法律条文, 故而, 教师利用案例教学法中的法例大多是现实或虚构的案件, 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主要的教学方式为演讲式。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 法学教学时采用的教学方式就是演讲式, 其讲授依据是教学大纲。因法律条文具有不可违背性, 学生只有在教师讲授的基础上记忆然后理解讲授内容。虽然80年代之后法学教学中逐渐重视案例教学法, 但由于传统教学环境的影响, 案例教学法亟待改善。

1.2 案例教学法在民法教学中应用的作用

民法教学是法学教学中与学生平时生活关联性最多的法学学科, 民法中许多内容反应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故而, 在民法的教学中, 教师适当地采用案例教学对学生的学历有着诸多方面的提升。其中, 案例教学法中教师的角色类似于“导演”, 对于学生的讨论是引导作用而不是主导, 所以, 学生分析案例的过程和方向就有一定的自主性。无论是资料的查阅, 还是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些都是通过学生自己去完成, 在很大程度上都促进着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从而提高了学生学习过程的主动性。其次, 案例教学法下, 学生在分析案例时, 教师需要用角色扮演的教学方式, 让学生充当“法官”或“诉讼代理人”等角色。学生不仅需要具备基础的民法知识之外, 还务必从实际情况和多角度出发。最终便能够对学生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有着很好地帮助。

不同于传统教学课堂中的关系, 案例教学之下, 学生与教师属于平等关系, 两者可以就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平等的辩论。同时, 教师在提出案例之后, 通常会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 小组成员交流之后得出最后的解决方案, 然后小组代表阐述己方观点, 教师再做最后的总结, 在这个教学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增加学生之间的沟通, 从而提高其沟通能力, 也可以发表不同的观点, 增强学生的批判能力。

2 案例教学在民法教学中的实际应用

2.1 前期的案例选择

前期案例选择主要就是注重案例的代表性、趣味性和难易的合适性。其中, 针对代表性的案例, 首先需要学生选择熟悉程度较高、参与性强, 而且说明需要分析的问题也应当具有典型性。这样教师就可以从微观层面讲授理论知识, 同时也可以反映出相关的知识体系。因此, 案例的选择应与实际问题结合, 有讨论价值, 而且是当堂课中知识点的典型案例。换言之代表性的案例需要在讲授知识点中具有典型性, 同时也要具有争论性。例如在讲授民法基本原则章节时, 就可以列举“切糕事件”来分析该事件中反应了民法怎样的基本原则。这一案例的选择就是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中公平交易的问题, 在社会中曾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热论, 让学生分析这个案例就可以很好地调动学生讨论的积极性。

此外, 案例的趣味性指的是与生活的内在联系。从生活中的小事来分析民法中问题, 可以有效地培养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同时, 也要结合时事热点。一般热点问题都会涉及到许多法律层面的关系, 也是学生学习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例如让座问题、明星侵权问题等。趣味性的案例涉及到生活与时事, 是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上来培养学生用法律思维分析社会中的问题。另一方面, 教师在选择案例的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难易所有差异的案例。比如, 针对本科生的案例讲授, 难度系数就可以稍微提高, 但是理论知识点不易太抽象。针对研究生, 就可以合理的增加难度, 在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问题中就不只是利用读法条, 而是选择的案例中涉及的问题并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 但是有许多专家提出不同意见, 这样就可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2 课程教学的准备

课堂教学的前期准备就是案例的收集和选择。案例的主要来源是教师, 但学生也可以作为案例提供者。例如, 教师在民法讲授继承法之前, 就可以让学生课下自主选择案例, 既可以是网上已有的案例, 也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在这一过程中, 同样可以对学生的能力进行一定的培养。换言之, 案例的收集不只是老师单向的选择, 学生同样可以参与到这个过程中, 这样就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 从而明确收集案例的目标和标准。同时, 在案例的选择的过程中, 学生对民法的知识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也将民法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例子中, 这样可以培养学生搜集整理资料的能力的同时, 也能增强学生在日常生活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进而实现民法教学与生活相结合的效果。

2.3 案例教学和其他方法的融合

单纯的分析案例并不能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因此可以结合其他教学方法来优化案例教学。例如小组讨论法便可以分析民法案例时进行应用。这就要求教师可以根据学号或班级等标准分成不同小组, 并推选出小组代表。教师可以将每个小组代表的观点罗列在黑板上, 然后再按观点的不同的进行分组合并, 接着再推选小组代表进行一次辩论, 并将小组中的陈述理由记录在黑板上, 最终经过多轮辩论, 具体结果就显而易见。又例如角色扮演法。学生审判时扮演相关的角色, 法官、当事人、代理人以及公诉方等。通过这些角色的扮演, 可以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案例的中问题, 并从中寻求出案件的真正答案。书面分析法亦可以与民法实际教学进行融合。暂且不论文学功底的如何, 一些学生甚至在法学相关的一些基本写作格式、专业语言的阐述和论文的格式上有着严重问题。特别是措辞缺乏严谨性和错别字满篇的更是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 在案例分析法中培养学生书写能力极为重要。通过其他教学方法的融入, 不仅丰富了案例教学的内容, 同时也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规范性。

2.4 教师地位的转换

在传统的教学中, 教师一直处于是教学的主导者, 主要采用演讲式的教学。长此以往, 学生也习惯了这种教学模式, 长期属于被动接受教育的角色。但是, 在案例教学中, 学生应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教学过程中, 不是教师讲什么学生就听什么, 教师与学生是平等关系。这也是现阶段我国课程教学改革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重要内容。

因此, 为了保证案例教学能够有序地开展, 师生的地位就需要一定的转变, 学生要在课堂教学中变被动为主动, 教师要从主导者变为引导者。作为引导者, 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就需要制定相应的计划, 确保课堂讨论可以有序地进行。避免出现偏题、“一边倒”和恶意争论等情况出现。同时, 教师也要充分调动课堂的气氛,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话题的讨论中, 面对学生提出的观点教师也应采取包容和平等的心态, 必要情况之下可以与学生进行平等地讨论。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成为问题讨论的主导者, 以免出现“一言堂”的情况。

最为重要的一点, 教师的评论或者总结不能具备导向性, 以免学生从主动思考变为猜测教师的判断。同时, 学生讨论的过程中, 教师应尽可能地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防止一些定式思维, 激励学生通过自身的分析来形成独有的观点, 在最后总结的时候教师也不要就观点的正确性作出判断。

3 结束语

案例教学就是教学利用案例的例举并让学生进行分析的教学方法, 在学习效果上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和增强学生的批判和交流沟通的能力。为了保证民法教学中可以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效果, 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教学目的, 教师就需要选择合适地案例, 做好前期准备, 并结合其他的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张琳.案例教学法与民法教学[J].当代法学, 2002 (10) .

[2]张建文.叙事民法学的构想与任务——当前民法案例教学的现状与改进[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1 (04) .

[3]杜丽娟.论案例教学法在民法教学中的应用[J].法制博览 (中旬刊) , 2012 (08) :291.

3.《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篇三

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8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某工厂向附近的一条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缴纳了排污费。一次,由于技术员张某的误操作,导致排出废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工厂在河边装上围栏并贴出告示。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附近某村民甲看管不严,其自家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水而死,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接近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而患病,致使丧失耕作能力,该厂要承担赔偿责任

C.被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附近某村民丙的农田,造成庄稼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厂和张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使附近丁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赔偿责任

2、A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甲接打电话,未能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和王某发生争执,李某将王某打伤,对王某的人身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B.A小学应当与李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C.李某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D.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A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下列是某律师在解答某公民有关继承的问题时的回答,其中说法错误的是()。

A.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B.应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C.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遗嘱无效

D.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甲将乙所画的自画像中的署名刮去,盖上自己的印章,并将画悬挂于自己的厅堂。则甲侵害了乙的()。

A.名誉权

B.署名权

C.财产权

D.隐私权

5、甲、乙为夫妻,甲经常赌博,但赢的钱用于夫妻共同消费,后甲因赌博欠下巨额外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如果乙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甲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甲的个人债务,妻子乙不负偿还义务

C.乙在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D.即便是夫妻关于共同偿还赌债的协议,那么妻子乙也可以对该债务不予偿还

6、民安置地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进行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安置地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民安置地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民安置地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民安置地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7、某省水利厅为鼓励下属水利工程企业多创税利,厅长与该企业的负责人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税收600万元的指标,年底该企业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l万元。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8、6月1日,方某的书店向刘某发出一份新书价目表;6月2日,刘某发出一封订购信,订购其中1000套《格林童话》,要求6月10日前寄到;6月3日,刘某发信取消订购。6月5日订购信到达方某处;6月6日,取消订购的信到方某处,方某未予理睬,于6月7日将该书寄出。此书本应于6月10日前到达,但由于邮局的原因,于6月13日才到;刘某见已超出自己所定期限,就未予理睬。方某久未见书款,遂向法院起诉。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方某发出新书价目表是要约邀请

B.刘某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但是可以撤回

C.由于书到达时超过了刘某指定的期限,因此,承诺无效

D.刘某应当支付书款

9、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A.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B.对于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D.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绝对不能提出离婚

10、送奶人误将胖虎订的牛奶投入其邻居王二家的奶箱中,王二不明所以,取而弃之。王二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11、白某的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白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A某的丈夫视为死亡,白某可以直接改嫁

B.白某的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白某均可以改嫁

C.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白某可以改嫁

D.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

1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B.甲要求乙归还1500元借款,乙声称根本没有借钱予以拒绝,乙在行使抗辩权

C.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

D.甲通知乙,声称双方的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该合同,甲在行使形成权

13、王某与杜某通过相亲恋爱,后杜某提出分手遭到王某威胁,杜某无奈遂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杜某得知,王某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杜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对该法院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14、甲、乙为兄妹,1982年二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三间平房和十棵树。双方未分割遗产,平房一直由甲居住。1988年,甲将平房推倒,树木砍伐后,在原地建起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乙未提出异议。1990年,甲取得上述房产宅基地使用权证。1998年经甲同意,乙使用北房一间,后因乙认为该房产系父母遗产,而甲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出资所建,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的纠纷为遗产分割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B.新建北房四问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所有

C.新建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乙共有

D.乙请求甲侵害其继承权的权利尚未经过诉讼时效

15、甲与乙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乙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乙的下列哪些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甲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甲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甲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甲给予损害赔偿

16、前白村村民董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25亩的耕地,但未进行登记,如果董某死亡,董某的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董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A.可以继承

B.不能继承

C.只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董某死亡时,才能继承

D.根据合同内容而定

17、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B.为尊重患者自主决定权,无论何种情况下,医院在对患者实施医疗措施前都要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的同意

C.因输入血液不合格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院请求赔偿

D.患者拒不配合医院的治疗,因此而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也应该承担适当责任

18、甲于2000年与乙结婚,2001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妹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0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妹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19、债务人岳某向债权人段某表示同意履行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开始

20、白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葡萄,并垒起围墙。甲(12岁)和乙(10岁)爬上围墙攀摘葡萄,在争抢中甲将乙挤下围墙,围墙上松动的石头将乙砸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白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甲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乙自己有过失,应当减轻赔偿人的赔偿责任

D.本案应适用特殊侵权规则

21、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A.自动执行

B.独立执行

C.强制执行

D.协助执行

22、以下事例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

B.承揽人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C.乙跳入河中救起落水儿童

D.医生抢救病人

23、甲丢失一部手机,被乙拾到,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手机,卖给了二手手机店。丁以合理的价格在二手手机店买到。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不能请求丁返还

B.丙对手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手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二手手机店存在恶意

24、甲某日获得舞蹈比赛冠军,其叔乙高兴异常,表示要赠与其侄女甲10万元,甲欣然表示接受。但因故并未实际给付。不久申与丙结婚。婚后甲接到其叔乙赠与的10万元。该项钱款应如何确定?()

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属于婚前取得,但归甲和丙共有

C.由法院确定其归属

D.属于甲与丙夫妻共同财产

25、甲l990年从部队转业,一年后与乙结婚,结婚前乙自己购置了一套家具。1996年甲创作长篇小说《成长》。2001年乙得知l988年甲的叔叔去世遗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甲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属于甲、乙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甲的转业费

B.乙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成长》所得的稿费

D.甲叔叔遗留的房屋

26、小军因病需要换肾,其弟弟小刚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小军的父母和小刚均同意由小刚捐肾。因小刚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小刚意外死亡,小刚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小刚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B.小刚生前,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C.小刚死后,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有效

D.小刚死后,其父母决定将小刚的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无效

27、下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A.甲婚前带来的嫁妆

B.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工伤获得的赔偿

C.钱某的叔叔赠与钱某一人1000美金,供钱某的儿子读书 D.李某夫妇婚后购买的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

28、小属于代位继承适用的条件是()。

A.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B.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C.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D.被代位继承人须有继承权

29、下列选项我国婚姻法不禁止的是()。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索取财物

D.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大量彩礼

30、小王,13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只能是小王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小王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31、甲生命垂危,欲立一份遗嘱,下列不能作为甲的遗嘱继承人的是(A.甲的父母

B.甲的妻子

C.甲的子女

D.甲的侄子

32、下列不属于人格权范围的是()。))。

A.荣誉权

B.肖像权

C.亲属权

D.姓名权

33、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A.甲应允乙同看话剧,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一栋别墅,后二人果然因甲出轨而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考上大学,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考上大学,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34、赵鑫(男46岁)、王丽(女41岁)夫妇,有一个10岁的孩子,他们身体和经济条件都很好,热心公益事业,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现在他们希望收养一名地震后失去父母的孤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他们可以收养一名孤儿

B.因为他们已经有子女,所以不能再收养孤儿

C.因为他们的孩子已经10岁,所以不能再收养孤儿

D.他们只能收养一名孤儿

35、甲在离婚诉讼进行中,继承了母亲的遗产,不久,法院判决甲与妻子乙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个遗产应如何处理?()

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由双方协商确定所有权归属

C.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D.属于乙个人财产

36、张某所立的下列遗嘱中,有效的是()。

A.张某临终前对两个子女口述的由两个子女继承遗产的遗嘱

B.张某死前两个月亲笔写下的一份遗嘱

C.张某秘密委托邻居贾某代书的一份遗嘱

D.张某独自用录音机录下的口头遗嘱 37、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甲女因为自己不能照常娱乐而大骂汶川灾民的视频被曝光在网上。众多网民决心挖出这名甲女,看看她是何许人也。不到一天的时间,有关该女子的真实姓名、年龄、家庭情况、个人成长经历等信息便在网上被晒出来,导致了甲女精神出现恍惚,甚至有自杀的倾向。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姓名权

B.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C.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隐私权

D.甲女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8、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中,非必然引起原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人死亡

D.被代理人死亡

39、康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8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个唐代香炉。康某在函件发出后两天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康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40、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女儿乙继承。在一次事故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女儿丙,根据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位法定继承

D.第二顺位法定继承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

42、简述遗产的特征。

43、简述抵押物。

三、论述题:16分。

44、论述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45、论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6、钱某、陆某、赵某合伙经营一花店,取名为“浪漫满屋”,负责人为钱某。钱某、陆某、赵某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红比例均为4:3:3。2009年情人节的前几天,因赵某外出,钱某与陆某商议后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签订了一批玫瑰购买合同。因花店流动资金不够,钱某决定向银行贷款9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钱某以花店所有的一辆解放牌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花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钱某、陆某、赵某三人一致同意;(2)水果店除欠银行9万元以外,尚欠王某、孙某各2万元债务;(3)花店的财产价值仅值9万元。

问题:

(1)该合伙组织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所签合同效力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该合伙组织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若花店的债权人银行、王某、孙某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赵某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47、宁某是一家水泥厂的负责人,其于2009年8月与建材经销商安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安某由宁某的工厂购入水泥5000吨,分5次交付,每次交付1000吨,每吨800元,总价款400万元,并约定于宁某交付最后一批货物之前安某付清余款。合同订立后,安某向宁某预付了2万元。宁某在向安某交付了4000吨水泥时,发现安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停止向其运送货物。并提出安某或者先交付剩余货款,或者安某提供担保,否则就解除合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以其公司的一批木材(价值80万元)作为抵押。宁某将剩余的1000吨水泥运送至安某处。后经宁某多次催要货款,安某均以宁某交付货物中的500吨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下的货款。后宁某得知安某的一个客户方某至今仍拖欠安某80万元货款,遂要求方某代为还款。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宁某交付的水泥中有500吨存在质量问题,则宁某、安某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安某是否可以此作为其拒付货款的理由?为什么?

(2)如果李某为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担保行为效力及后果如何?为什么?

(3)宁某可否以安某的名义要求方某支付80万元货款?为什么?

(4)宁某要求安某提前支付货款或提供担保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5)如果李某公司的木材因天气潮湿部分霉变,经估价只值40万元,宁某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

1、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B中的情形都应当由工厂承担责任,故选项B正确。选项C中张某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责任。选项D中环境污染行为后果严重,会产生刑事责任,故不正确。

2、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班主任甲没有尽到照顾本班学生的义务,导致第三人李某将王某打伤,因李某属于未成年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A小学由于未尽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关于王某人身损害责任的说法,只有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3、C[解析]本题C选项表述的错误之处在于: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有行为能力的,即使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该遗嘱仍然有效。其他三个选项表述正确。

4、B[解析]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标记姓名的权利。本题中非著作权人在别人的作品上署名,则侵犯了权利人的署名权,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范畴。

5、C[解析]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A项表述正确。对于因酗酒、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不论因该行为获得的金钱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B项袁述正确。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C项表述错误。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妻子自然不负清偿义务。故D项表述正确。当然,对于已经清偿的债务,当事人不得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

6、B[解析]《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民安置地公司进行了房屋的建设,其因事实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本题正确答案是B。

7、D[解析]《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本题中,厅长与水利工程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税收指标,年底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该发奖金的约定并不发生民法上的后果,且是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特征。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8、C [解析]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合同法》第l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新书价目表是要约邀请,A项正确;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该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刘某发出的要约附了期限,因此不可撤销,但是如果后一通知先于或者和前一通知同时到达,则可以撤回,B项正确;方某的承诺超出了刘某定的期限,但不是因为承诺人的原因,故原则上有效,除非要约人表示不接受,故本题中承诺有效,刘某应当支付书款,故C项错误,D项正确。

9、D [解析]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虽然对于宣告失踪的案件,一方当事人提出与失踪人离婚的,法院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判决离婚。但这个特例并不影响该论断的正确性。故A项正确。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B项和C项的表述正确。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里的“确有必要”,是指女方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的情形。可见,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是绝对不能提出离婚。D项当选。

10、D[解析]本题中王二不明所以将牛奶抛弃的行为没有过错,也无侵害他人的故意,不构成侵权行为。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王二的行为亦不构成不当得利。

11、D [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白某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白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12、C[解析]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但也存在对应义务,义务人是所有人,即所有人负有不得妨碍身份权的权利人依法行使身份权,不得侵犯权利人的身份权的义务。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中乙声称根本没有向甲借钱予以拒绝,属一种否认权,不属抗辩权,抗辩权是以承认对方享有权利为前提的,只是由于某些原因的存在,可以永久或暂时对抗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一种权利。所以B选项错误。债权请求权属相对权,一般认为它不具有排他效力,只约束双方当事人,所以C选项正确。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而根据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的合同,但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以诉讼方式向法院提出,仅通知对方要求撤销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不属于形成权,所以D选项错误。

13、B[解析]《婚姻法》第l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由本题题干可知,王某与杜某的婚姻在结婚之初本来属于可撤销婚姻,但又具有无效事由,按其效力等阶应该属于无效婚姻。离婚的前提是婚姻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故B项当选,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一)》)第9 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效婚姻之诉不存在先行调解的问题,也不得提起上诉。C、D项错误。

14、B[解析]本题涉及法定继承以及继承人分割遗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甲、乙父母相继去世后,甲作为法定继承人对尚未分割的遗产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均有随时提出分割遗产。在1988年甲将平房推到,树木砍伐后,其行为构成对乙遗产份额的侵害,乙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但乙迟至1998年才提出请求,其权利已经因时效经过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故本题并非分割遗产纠纷,而是侵害继承权纠纷,A、D选项错误。新建北房四间及东西厢房各两间是在推倒原平房和砍伐树木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建不同于修缮,而是重新建设,故该房与乙没有关系,应归甲所有,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15、B[解析]《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第2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B项错误。《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A项正确。《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C项正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D项正确。

16、B[解析]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死亡,只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其他的不可以继承。董某承包的土地是耕地,所以董某死亡后,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董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7、C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医疗损害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应由患者来证明,A选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5条是对医生告知义务的规定,而第56条规定了例外情形:“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因此患者可以向医院索赔,C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D选项关于医院免责的表述错误。

18、C[解析]《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甲、乙夫妻借款购买商品房用于共同居住,则借款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所以C项说法正确,A、B项不正确。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当按照协议清偿,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不是由甲承担主要偿还责任,所以D项错误。

19、B [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q-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故本题正确选项是B。

20、A [解析]A项建筑物责任属于物件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白某对石头坠落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B项监护人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故甲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C项受害人过错可以减轻对方责任,正确;物件侵权和监护人责任都属于特殊侵权规则,D项正确。

21、D [解析]《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2、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A项中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虽然有为他人服务的意思,但行为相对人是不确定的,而无因管理必须有特定的受益人。B、D项是行为人履行义务的体现,而不是无因管理。所以应该选C。

23、C [解析]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对物的控制,而不问权源如何,所有人常常直接占有所有物;而在不少情况下,所有人并不直接占有,但所有人的所有权未变,依法或依约仍可请求返还,这种占有称为间接占有。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据为己有的意思)的占有;他主占有与“自主占有”相对应,即占有人以非所有之意思而对他人财产进行的占有。本题中,乙无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丙盗窃想取得所有权,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属于自主占有。丁不知情购买,目的是自己占有该手机,属自主占有。从题目中,不能看出手机店存在恶意。B、D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国家所有或归还失主,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如果所有人因为被盗、遗失等原因而丧失对其财产的占有以后,不管财产几经转手,所有人都有权请求最后占有人返还。A 项错误。

24、A[解析]《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甲接到的乙的赠与,虽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收到,但是其叔叔曾明确表示赠与甲个人,应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25、C [解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A项为婚前财产,D项亦为婚前财产,且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所以A、D项均错误。C项为《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项结婚前李某购置家具,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延续而转别而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选择C。

26、D [解析]本题中,小刚是精神病人,因此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8条第1款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本题中,小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身体上的器官不能被捐献。因此,无论是其自己的决定还是其监护人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小军的行为均无效。

27、D[解析]《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偿、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A项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B项属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C项属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A、B、C项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D项中房屋为李某夫妇婚后共同购买,共同使用,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28、A[解析]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A项错误。

29、D[解析]我国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内容是凡是具有婚姻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非法干涉。贯彻这一原则,还应当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大量彩礼并非干涉婚姻自由,且为我国很多地区的一种习俗,婚姻法并不禁止。D项当选。

30、B [解析]《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A、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l6条(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故D项错误。该意见第14 条第2款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故B项正确。

31、D[解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能作为遗嘱继承人的只能是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题中选项D甲的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而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32、C [解析]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的民事权利,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合称。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荣誉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等。

33、C [解析]《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据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选项A、D错误,“应允同看话剧,与”承诺陪同旅游“都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选项B错误,甲只是向乙转述一下听闻,乙应该自己判断该信息的真伪,自己承担依。照该信息行事而产生的风险,乙不享有对甲法律意义上的请求权。选项C正确,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协议,符合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有效,乙依照协议约定主张的请求权应得到支持。

34、A[解析]《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由此可知,A项正确。

35、C [解析]《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 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题中,由于甲母并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只能由甲一人继承,因此继承的甲母的遗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C项正确。

36、B[解析]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性,《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C选项中张某秘密委托贾某代书遗嘱,可见见证人只有贾某一人,所立的遗嘱无效。D选项中,张某独自用录音机录一份口头遗嘱,可见没有见证人,故所立的遗嘱无效。该法第18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A选项中,由于张某的两个子女是遗嘱继承人,故不能成为见证人,张某所立的遗嘱无效。自书遗嘱不要求有见证人,故B项正确。

37、C[解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在于毁坏名誉往往是虚构某些事件,而侵犯隐私往往揭露真实的事项。本案中。甲女的姓名、年龄等情况,属于真实事项,故侵犯的是隐私权。至于姓名权,由于侵犯姓名权的手段往往是”冒名顶替“。在本案中并没有冒名顶替等行为出现,单纯的揭示姓名不构成侵犯姓名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甲女出现精神恍惚和自杀倾向,属于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8、D[解析]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被代理人死亡的,代理也应终止,但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被代理人死亡如若出现上述例外,则委托代理关系就不能终止。故选D。

39、D[解析]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董事会。因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法人,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表示的效力。本题中,康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的行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该要约的法律效力直接归于甲公司,虽然康某去世,但该要约依然有效。后乙公司针对该要约作出了有效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40、B[解析]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由于甲立有遗嘱,且先于乙死亡,因此甲死后,乙基于遗嘱继承了甲的遗产。而乙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因而其应继承的甲的遗产转由乙的合法继承人丙继承。因而丙继承甲的遗产属于转继承。B项正确。

41、[解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2)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但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属于个人特有财产的除外。这里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而非对财产必须实际占有。以上三个特征同时具备,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该方所有;(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2、[解析]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具有以下特征:

(1)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具有范围限定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尚存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

(3)遗产是死亡自然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具有合法性。

(4)IP必须是死亡自然人遗留下来能够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财产,具有可移转性。不能转移给他人承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43、[解析]抵押物即抵押合同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既然抵押物是债务人保证其完全履行债务所提供担保的财产,那么该财产应该具有交换价值和可让与性,并且债务人将其抵押以后交付之前在其继续使用期间不会毁坏其价值,毁坏其形态。

对于何种财产能够成为抵押物,我国《担保法》第34条有明确规定:(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上述六种情形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同时《担保法》亦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34 条第5项、第36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4、[解析]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基础问题。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1)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过错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两种情形。(2)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的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3)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过错的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作用。

2.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方法上,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适用方法,一是一般适用方法,即谁主张谁举证,通常是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而加害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二是特殊适用方法,即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法律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有:公务侵权、职务侵权、产品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环境污染侵权、地面施工侵权和动物侵权等。

无过错责任的适用应注意三个方面。(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由法官或当事人随意扩大适用;(2)适用无过错责任,受害人不需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人亦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但原告应证明损害事实及其因果关系;(3)我国实行的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出现某些法定免责事由时,有关当事人也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45、[解析]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虽然同属定限物权(他物权),但存在明显差别:

(1)对标的物进行支配的方面有所不同。用益物权是占有和利用标的物的实体的权利,它支配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因此又称为实体物权;担保物权则不以利用物的实体为目的,而是支配物所蕴含的交换价值,是一种价值权。

(2)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担保物权为从属物权。用益物权不以用益物权人对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其存在的前提,不具有担保物权所具有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属性;而担保物权的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

(3)权利实现的时间不同。用益物权人取得用盖物权与实现其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无时间间隔;而担保物权人取得担保物权后,并不能立刻实现其权利,只有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担保物权人才可以行使变价受偿权。

(4)占有在权利行使中的地位不同。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因用益物权人如不占有标的物即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而担保物权则不同,它的内容在于取得物的交换价值,因而可不必对物进行有形的支配。

(5)物上代位性不同。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毁损、灭失,因而获得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即成为担保物权的代替物,从而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该赔偿金行使权利。而对于用益物权来说,无论其标的物灭失的原因如何,用益物权均将确定地、终局性地归于消灭,用益物权人不得请求物的所有人以其他物替补。

46、[解析](1)该合伙组织与花卉市场老板方某及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均为有效的合同。因为根据民法原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本案中方某及银行均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其他合伙人不得以代表权的内部限制来对抗,不得主张合同无效。

(2)抵押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案该合伙组织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并无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该抵押合同已生效。

(3)能够对赵某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合伙企业应先以其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7、[解析](1)如果宁某交付的水泥中有500吨不符合质量,安某仅哥就该500吨拒绝付款。因为宁某、安某之间订立的为分批交货合同,且该合同标的具有可分性,其中只有一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如果该部分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安某只能就该部分解除合同;如果该部分虽然质量不合格但构不成根本违约的,安某可以要求更换或减少价款,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论哪种情况都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2)李某为安某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应具体分析。原则上分支机构无权为他人提供担保,但如果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则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如果李某未经其公司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宁某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务人安中朝阳木材厂准备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尚未超过1年,因此朝阳木材厂有权主张撤销权。

(3)合同因被法院撤销而自始无效,朝阳木材厂应向大华家具厂返还货款,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某、债权人宁某、担保人李某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宁某无过错的,则由担保人李某和债务人安某对宁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宁某不能以安某的名义要求方某偿还80万元。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代位权是债权人享有的对于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可见,债权人宁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对方某的代位权。

(4)正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并通知对方,要求对方先为履行或提供担保,否则可解除合同。

4.民法案例及答案 篇四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财产关系中,由我国民法调整的是(c)A.税收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2.公民下落不明,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的,须下落不明满(b)A.1年 B.2年 C.3年 D.4年

3.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行为(a)A.继续有效 B.效力终止

C.失去效力 D.效力处于停止状态

4.下列请求权中,一般认为适用诉讼时效的是(d)A.排除妨碍请求权 B.停止侵害请求权 C.消除危险请求权 D.损害赔偿请求权

5.下列行为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d)A.权利人的起诉因不符合条件而被驳回

B.权利人起诉后又撤回起诉

C.权利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仲裁申请 D.在对方起诉后提起反诉

6.某商场甲明知其购进的电冰箱质量有问题,但在销售时却未予以说明。顾客乙购买了质

量有问题的电冰箱。甲与乙之间的民事行为属于(a)A.受欺诈的民事行为 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C.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7.下列人身权中,可以转让的是(c)A.姓名权 B.亲权

C.企业名称权 D.荣誉权

8.某夫妇在儿子甲周岁生日时到乙照像馆为儿子拍照留念,乙照像馆保留了该照片底片,随后出卖给个体户丙用以制作挂历,丙随后又将其卖给护肤品生产商丁,用以进行广告宣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乙、丙、丁均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B.乙、丙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丁不构成侵权 C.乙、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丙不构成侵权 D.丙、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乙不构成侵权 9.物权是一种(c)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期待权

10.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a)A.赠与 B.先占 C.添附 D.没收

11.李某以自有房屋抵押向周某借款6万元,双方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李某未经周某同意,私下将房屋出卖与顾某。借款合同期间届满,因李某无力偿还债务,周某要求实现抵押权,但顾某认为自己对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周某只能向李某主张债权 B.周某应优先实现抵押权 C.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借款合同无效 12.下列情形违背一物一权原则的是()A.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存

B.在同一物上设立数个内容相同的担保物权

C.甲以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权以取得贷款 D.甲乙共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13.甲乙二人共同共有一幢房屋,由两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造成对第三人丙的损害,应由()A.甲对丙负赔偿责任

B.甲乙二人对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二人分别对丙负赔偿责任 D.丙自己承担损害

14.下列关于代位权成立条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C.债权人的债权临近清偿期限 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15.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A.其约定无效 B.其约定的效力待定

C.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 D.当事人可以合并适用 16.下列情形中,适用1年诉讼时效的是()A.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 B.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C.买卖合同 D.继承纠纷

17.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18.甲工厂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现在甲工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负债累累,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A.清偿 B.混同 C.抵销 D.免除

19.下列关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A.代位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适用于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C.转继承只能适用于遗嘱继承 D.转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20.甲于2001年立有一公证遗嘱,2003年立有一自书遗嘱,2004年病危期间又立有一口头遗嘱。三份遗嘱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但内容相抵触。2004年10月甲病故,其遗产应()A.按法定继承处理 B.按自书遗嘱处理 C.按公证遗嘱处理 D.按口头遗嘱处理

21.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时为遗腹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该遗产()A.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B.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C.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D.作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22.典权属于传统民法中的()A.自物权 B.从物权 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

23.甲在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啤酒,开启时发生爆炸导致甲受伤。经查明该爆炸是因丙厂违规使用了旧酒瓶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只能向乙商店索赔 B.甲只能向丙厂索赔

C.甲可以向乙商店或丙厂索赔

D.乙商店赔偿甲损害后不能向丙厂追偿

24.共同危险行为除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之外,还应当具备的特别要件是()A.主体的复合性

B.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C.主观上应有共同过错

D.行为具有共同危险性 25.按民事权利有无移转性,可将其区分为()A.原权和救济权

B.专属权和非专属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请求权和抗辩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6.下列情形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A.甲委托乙购买货物,乙以甲的名义与自己订立一购买该货物的合同 B.代理人甲代理乙出售某货物,代理丙购买该货物

C.代理人甲在为乙采购手机的代理行为时,认为出卖人出售的电子表很不错,于是决定也为乙采购电子表一批

D.代理人甲与第三人丙合谋虚开买卖合同的购买单价

E.代理人甲为被代理人乙的利益在紧急情况下转委托丙实施代理行为 27.下列属于侵害人格权的行为有()A.甲在与乙的争执过程中,用利器刺瞎乙的一只眼睛 B.甲到处散布乙患有性病的事实

C.照像馆未经顾客的同意将顾客的照片摆放在其橱窗里 D.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子女 E.甲由于过失行为致乙死亡

28.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A.须抵押权有效存在并不受限制

B.须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C.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D.须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未履行债务 E.须债权人已依合同占有抵押财产

29.下列关于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C.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D.当事人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E.当事人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人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30.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B.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E.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31.简要回答法人责任的特点。

32.简要回答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33.简要回答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34.简要回答债权的特征。

35.简要回答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的种类。

四、论述题(本大题15分)36.试述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7.甲、乙、丙三人约定共同出资30万元设立了合伙企业,约定三人各出资三分之一,并约定由甲担任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可以单独处理决定15万元以下的事项。在合伙过程中,甲单独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一份24万元金额的购买生产材料的买卖合同,尚欠对方货款24万元,而合伙组织共计仅剩有财产l2万元,无力偿还。为此,对方起诉到法院。请问:

(1)乙和丙是否可以以甲违反合伙协议约定拒绝承担甲与第三人签订的24万元的买卖合同的后果?为什么?(2)如果甲、乙、丙三人需要承担24万元货款的责任,其三人各自应承担多少数额?说明理由。

(3)对于该笔债务,应如何清偿? 38.甲有子女A、B、C三人。其中A因为吸毒而离异,有女儿L。B和C均未成家。2003年甲死亡,留有遗产15万元。C为了多得遗产,将A杀害。问:(1)甲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其继承顺序如何?

(2)C是否可以继承财产?为什么?

(3)甲的15万元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中国自考人()——700门自考课程 永久免费、完整 在线学习快快加入我们吧!

2006年10月份全国自考民法学历年试题答案

一选择 1-5CBADD 6-10ACACA 11-15ABBCC 16-20ADBBC 21-25CDCDB 二多选 1ABD 2ABCE 3ABCD 4CD 5ACDE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 参考答案:

(1)法人的责任是法人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

(2)法人的责任是法人对其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责任;(3)法人的责任是以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的责任;(4)法人的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评分标准】

答对1点得2分,2点得4分,3点得5分,4点得6分。2: 参考答案:

(1)标的物须为动产;

(2)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占有人;

(3)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支付对价;(4)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评分标准】

答对1点得2分,2点得4分,3点得5分,4点得6分。3: 参考答案:

(1)管理他人事务;(2分)

(2)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2分)(3)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2分)4: 参考答案:

(1)债权是请求权;(2)债权是相对权;

(3)债权的设定具有任意性;(4)债权具有期限性。【评分标准】

答对1点得2分,2点得4分,3点得5分,4点得6分。5: 参考答案:

(1)依法执行职务;(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

(4)受害人的同意;(5)不可抗力。【评分标准】

答对1点得2分,2点得3分,3点得4分,4点得5分,5点得6分。

四、论述题(本大题15分)1: 参考答案:

(1)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合法行为。(2分)(2)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别成立要件。(1分)(3)民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为:行为人、意思表示、标的。(3分)

(4)民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是指特别的一些民事行为成立所需要的特有要件,特别成

立要件依民事

行为的性质而有不同,如要式民事行为、实践性民事行为。(2分)(5)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分为一般生效要件与特别生效要件。(2分)(6)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有: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1分)②意思表示真实;

(1分)③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1分)

(7)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是指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具 备 的生效要件,如死后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为行为人的死亡,行为人未死亡则不能生效。(2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 参考答案:(1)不能,(2分)因为合伙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

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 人。(2分)

(2)各自应分别承担8万元,(2分)因为,合伙人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应该按应当出

资比例分配。(2分)

(3)对于合伙债务,应该首先以合伙财产清偿,即首先以合伙企业剩余的12万元来清偿,对于剩下的12万元,以各合伙人合伙之外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且各合伙人之间对外承担连

带的无限责任。(2分)2: 参考答案:

(1)A、B、C、L四人均为甲的法定继承人,(2分)其中A、B、C为第一顺序继承人,L 为第二顺序继承人。(3分)(2)C不能继承遗产,(1分),因为C为了继承遗产而杀害了其他继承人A。(2分)(3)甲的15万元遗产,应该由A和B平均继承。由于A后于甲死亡,其继承的遗产转归

L继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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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乙合伙经营期间,对丙负债3万元。后来,丁加入合伙成为新的合伙人。该债务应该()

A.由甲和乙连带承担 B.由甲、乙和丁连带承担

C.由甲和乙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 D.由甲单独承担

2.下列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是()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B.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超越其代理权

C.行为人自始就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

D.代理人的代理权消灭后仍以代理人身份而为代理行为

3.在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义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是一种()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4.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是()

A.真意保留行为 B.通谋虚伪表示

C.隐藏行为 D.受欺诈的意思表示

5.民事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中的自卫行为是()

A.人身拘束行为 B.扣押行为

C.正当防卫 D.提起诉讼

6.李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彩电,张某与多个客户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后,李某突然死亡,而客户正急待供货。这时张某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是()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A.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社会关系

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思想关系

8.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典权是以支付典价为对价的物权

C.典权可以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没有期限的限制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9.下列有关用益物权的判断,错误的是()

A.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

B.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C.用益物权不具有独立性

D.用益物权主要是就物的使用价值对物进行支配

10.甲作为出租人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作抵押,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则()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经乙同意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有效

D.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11.甲向乙借款15万元,以一仓单质押。双方于2005年3月5日达成口头协议,2005年3月8日订立质押合同书,甲于2005年3月10日将仓单交付给乙。2006年5月30日还款期限届满,甲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A.2005年3月5日 B.2005年3月8日

C.2005年3月10日 D.2006年5月30日

12.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丙可向乙追偿

D.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13.2003年5月4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月1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月2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月4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月1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月2日

D.作为质押物的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割遗产后,发现被继承人有未清偿的个人债务的,首先应由()

A.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B.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C.受遗赠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D.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15.甲于2001年立有一公证遗嘱,2003年立有一自书遗嘱,2004年病危期间又立有一代书遗嘱。三份遗嘱均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但内容相抵触。2004年10月甲病故,其遗产应()

A.按法定继承处理 B.按自书遗嘱处理

C.按公证遗嘱处理 D.按口头遗嘱处理

16.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17.下列对转继承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只适用于遗嘱继承 B.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C.只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 D.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8.甲将摄录有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光盘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9.对于人身伤害,既可以适用财产责任方式,也可以适用非财产责任方式。下列属于财产责任方式的是()

A.恢复名誉 B.消除影响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20.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年 B.2年

C.4年 D.6年

21.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时,受害人无须证明的是()

A.存在损害事实

B.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C.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23.下列有关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撤销权针对的均是双方行为

B.撤销权只能针对无偿行为

C.撤销权的行使一律不以第三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D.撤销权的行使应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为之

24.同一主债有二人以上的保证人时,如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保证人是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时,应()

A.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B.平均承担保证责任

C.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不承担保证责任

25.甲偷看了好友乙的日记后,向其他人透露乙在日记中所记载的一些情感话语。众人虽未以此取笑,但乙得知后仍倍感痛苦而跳楼自杀,导致下肢瘫痪。甲的行为()

A.不构成民事侵权 B.侵害了乙的身体权

C.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26.下列事实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

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20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30万元

C.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

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100元

27.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提存

28.区分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单一之债,而劳务之债是多数人之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29.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A.监护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名称权

30.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划分标准是()

A.债的主体的不同 B.债权内容的不同

C.债务内容的不同 D.债的标的物不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张某有妻刘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张某祖父仍健在。张某与刘乙共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死后,对该财产分割,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3间、张丙、张丁和张某的祖父各l间

B.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按份共有

E.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32.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A.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B.有损害事实

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E.主体仅限于法人

33.下列表述中体现了物权的排他效力的是()

A.物权的权利人只能为一人

B.物权优先于债权

C.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D.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E.在同一物上所有权和债权不能并存

34.下列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有()

A.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代理人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

B.出卖人误将名画真迹当赝品出卖的行为

C.出卖人出售以次充好的商品的民事行为

D.甲误把乙出借物品给自己而认为是赠与给自己而承诺的民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35.债务人将该债的标的物提存以后,则()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E.标的物的保管费用仍由债务人承担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37.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8.简述债的发生依据。

39.简述法人责任的特点。

40.简述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0分)

41.试论述物权的优先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李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乙出嫁后,李某随甲一起生活,但由于李某年老多病,甲十分嫌弃,经常打骂虐待李某,李某多次表示痛不欲生,村民多方劝解无效。甲有两个儿子丙、丁,丙常常照顾李某,在甲车祸身亡后,李某搬到丙家,由丙照料起居。李某病逝后,留有遗产10万元人民币。

问:(1)对于李某的遗产哪些人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

(2)丙是否可以分得遗产?说明理由。

43.甲与乙系邻居,2003年5月18日,甲搭乘乙的摩托车时,由于乙刹车时误踩油门与大树相撞,甲被摔倒在地上,造成颅骨骨折。在医院治疗后,甲花去医疗费14500元。甲出院后,乙经常去探望,甲未向其要求支付医疗费,但乙于2004年4月主动给甲送来了8000元医疗费。2005年3月,甲向乙要求支付住院期间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遭到乙的拒绝。2006年2月2日,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

问:甲提起诉讼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

全国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民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是()A.小明的叔叔送给小明一辆自行车 B.小陈从银行获得利息500元 C.小张继承哥哥的一栋房屋 D.小李通过购买取得电视机一台

2.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给予张某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3.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告知丙抵押情况。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无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C.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已经设置了抵押

4.甲乙按2∶3的比例出资购买一农用收割机,现欲分割该财产。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可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B.由于该收割机为不可分物,所以不能请求分割 C.只能将收割机变卖后分割价款

D.其中一人愿意取得该物的,可采用作价补偿的方式

5.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自债券交付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质押合同不成立

6.甲将手表借给乙使用,乙以市价卖给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原物,丙()A.应将手表返还给乙

B.已合法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C.应将手表返还给乙,再由乙返还给甲 D.应将手表返还给甲

7.甲有子女二人,均在外地工作,甲的侄子乙长期对甲在生活上给予照顾直至甲死亡。对于甲的遗产,乙()A.可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 B.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C.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D.不能分得

8.依《继承法》规定,确定继承份额的原则是()A.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丧失继承权 B.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 C.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D.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9.王某的叔叔于某年4月4日病故。独身的叔叔临死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幼年丧父的侄儿王某。王某于4月5日奔丧时得知了遗嘱内容,但直到6月18日,始终未明确表示是否愿意接受遗产。王某的行为应视为()A.接受继承 B.放弃继承权 C.接受遗赠 D.放弃受遗赠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B.丧偶儿媳或者女婿一旦再婚,即失去对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C.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 D.非婚生子女不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11.下列原则中属于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的是()A.公平责任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全面赔偿原则

12.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若这种损害由受害人故意造成,则()A.由受害人承担

B.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承担

C.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承担次要责任 D.按公平原则处理

13.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的损失,应由()A.王某自己承担 B.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C.发包人承担 D.承包人承担

14.李某从某超市买了一瓶某肉联厂生产的熟食罐头,食后中毒,花去医药费数万元。后经法院查明:该批罐头由超市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运输公司在运输中没有采取冷冻措施,致使罐头变质。李某可请求()A.超市或肉联厂承担赔偿责任 B.超市或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肉联厂或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超市和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5.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砸去,被激怒的狗咬伤行人丙。丙的损失应由()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乙共同承担 l6.甲、乙、丙分别出资40、40、20万元合伙经营小商品批发业务。甲因为购买自住房屋,对A负债15万元。对甲所负债务的偿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只能用甲的个人财产偿还 B.甲可用已投入合伙的财产偿还

C.A可要求以甲在合伙财产中的15万元的份额清偿 D.甲可以其在合伙中应该取得的收益偿还 17.下列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的是()A.无代理权的行为人以本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本人知道后追认的 B.甲乙买卖一电脑,丙同时为双方的代理人

C.本人将加盖公章的合同书交给行为人,行为人用此合同书与他人订立合同 D.甲未经乙授权而声称是乙的代理人,丙误信而与之订立合同 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权利滥用构成条件的是()A.行为人有权利

B.行为人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他人或社会利益 C.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D.不享有民事权利的人行使他人的权利

19.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是指()A.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B.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平等 C.法人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 D.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平等

20.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正确的做法是()A.口头通知债权人即可 B.书面通知债权人即可 C.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D.必须经债权人书面同意 21.人身权的客体是指()A.人身非财产利益 B.特定的行为

C.与人身有关的财产或利益 D.特定的精神财富 22.甲向乙借款,丙向乙表示:“我保证甲能还钱”,于是乙借给甲一万元。在此情形下()A.丙是保证人

B.应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丙才能为保证人 C.丙不是保证人

D.若丙的表示为书面的,则丙为保证人

23.甲乙二人订立一买卖房屋的合同,因此合同而产生的债是()A.选择之债 B.劳务之债 C.按份之债 D.财物之债

24.甲、乙两人在同一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甲得乙的羊属于()A.拾得失散动物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行为

25.下列法人中可以转让自己名称的是()A.国家机关 B.企业 C.社会团体 D.学校、医院

26.甲、乙两个公司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但在该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甲、乙两个公司合并成立丙公司,债权债务归于消灭。此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称为()A.提存 B.混同 C.抵销 D.清偿

2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有一钢材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依照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0万元后,乙公司未按合同交付钢材。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返还定金()A.200万元 B.150万元 C.100万元 D.50万元

28.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B.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C.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定有民事权利能力

D.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都具有平等性 29.根据民事责任内容的不同,民事责任可分为()A.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B.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 C.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D.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30.根据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合伙可以分为()A.个人合伙与单位合伙 B.普通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 C.合伙企业与其他合伙 D.普通合伙与单位合伙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生效要件的有()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C.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范 D.有意思表示 E.意思表示真实

32.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A.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B.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C.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D.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E.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33.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有()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B.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C.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D.遗弃被继承人的 E.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34.下列有关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表述正确的是()A.地役权是不动产物权 B.动产物权原则上以占有为公示方式

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划分标准是标的物种类的不同 D.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E.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成立和变动的要件不同 35.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A.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C.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E.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第三人请求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36.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37.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38.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39.简述监护人的职责。40.简述债权的特征。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试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问:(1)银行和王某对拍卖房屋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2)王某对拍卖玉器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3)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如何清偿债务? 43.一天下午,某电机厂工人赵某和钱某受本厂指派,到某制氧厂提取10瓶氧气,等到电机厂派车来接时已是晚上10点多钟,由于一车一次只能运9瓶,于是赵、钱二人将剩余的一瓶悄悄藏匿在孙某的木船上,打算明日来运走。半夜2时许,因不放心氧气瓶,二人又到船上来查看,未见异常便离去。走时,钱某未将随手丢在船上的烟头熄灭,恰逢船上的氧气瓶漏气,遇火点燃,木船炸毁。船主孙某闻声赶到现场,发现与自己多次发生争吵的李某正站在30米外的自家船上向这里观看。孙某当即断定是李某炸船,于是将李的船只扣下,并向派出所报案。

问:(1)李某的船被扣,造成营运损失500元,如何承担?为什么?

(2)孙某木船被炸损失5000元,如何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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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卷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14P200)2.B(14P215)3.A(16P258)4.D(14P227)5.B(16P 274)6.B(14P214)7.A(25P 402)8.C(25P 402)9.D(26P 419)10.C(25P392)11.D(3lP473)12.A(32P488)13.D(32P493)14.A(32P 485)15.A(32P499)16.D(5P82)17.C(8P132)18.D(2P37)19.A(1P14)20.C(22P350)21.A(10P147)22.C(21P 339)23.D(18P302)24.C(19P313)25.B(11P313)26.B(23P362)27.C(2lP345)28.C(3P44)29.A(2P39)30.B(5Pso)2. [解析]先占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按照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定,先占的成立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①先占的标的物须为无主物;②先占的无主物须为动产;③先占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是承认先占制度的(如对废弃物可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对可狩猎的动物可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等)。本题中,该电脑因损坏而被王某抛弃,从概念上来说,此时其已成为无主物的形式之一——废弃物。据此,该案中,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王某无权要求返还。答案为B(14P215)。

3. [解析]抵押人就标的物设立抵押权后,并不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可以处分抵押物。关于抵押物法律上的处分,《担保法》第49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据此,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答案为A(16P258)。5. [解析]我国《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据此,排除选项A、C、D。答案为B(16P274)。

10. [解析]因为继子女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决定于其与生父母的关系,所以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对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仍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反之,继承了生父母遗产的继子女,只要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继子女有“双重继承权”。答案为C(25P392)。

14.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是生产者(制造者)和销售者。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对产品的消费者应承担无过失责任。据上,本题中,李某只能请求超市或肉联厂承担赔偿责任。答案为A(32P485)。15.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①受害人的过错;②第三人的过错。其中,第三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和动物占有人 以外的人对动物造成损害有过错。如某人唆使邻居的狗扑咬他人等。如果动物的占有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则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所以,本题中,丙的损失应由“第三人”甲承担。答案为A(32P199)。? 18. [解析]构成权利滥用的条件有:①行为人有权利;②行为人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他人或社会利益;③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答案为D(2P37)。

22.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的成立条件。保证人是以自己的信用、名义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因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是保证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行为人只是向债权人介绍或者提供债务人的支付能力,而没有明确表示对债务人履行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保证成立,行为人便不是保证人。本题中,丙并没有明确表示对甲不还钱时其需承担的保证责任。所以该口头保证在合同法意义上的保证中不成立。答案为C(21P339)。

29.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分类。常见的民事责任分类有以下几种: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民事责任可分为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有无财产性,民事责任可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答案为A(2P39)。

二多项选择题

31.ABCE(7P108)32.BCD(29P454)33.ACDE(24P378)34.ABCDE(13P177)35.ABCD(20P3j2)32. [解析]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受限制的,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在我国法中,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等。另外,我国监护人民事责任的根据采取的是他人行为说,监护人的民事责任属无过错责任的范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答案为BCD(29P454)。

34. [解析]根据物权的标的物种类,物权可分为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是指以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如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农地承包权、地役权等。它们的成立和变动的要件、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物权原则上以占有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答案为ABCDE(13P177)。

35. [解析]本题考查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属领会内容。答案为ABCD(20P332)。

三简答题

36.(14P227)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答:(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37.(1lP154)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1)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所必备的权利。(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一种权利。(3)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4)人格权是由法律确认的。

38.(7P118)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答:(1)二者发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民事行为发生的原因是意思表示有瑕疵,而无效民事行为发生的原因是行为根本不具备法律行为的要件;

(2)二者的效力不同,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有效的,仅在有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而撤销该行为时,该行为的效力才因被撤销而溯及地消灭,自始无效,而无效民事行为自始就不能发生效力;

(3)确认二者无效的条件和程序不同,可撤销民事行为是否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只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有权请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无效民事行为是绝对无效的,行为人及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主张无效,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可依职权确认其无效。

39.(3P51)简述监护人的职责。

答:(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得为自己利益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0.(18P292)简述债权的特征。

答:(1)债权是请求权;(2)债权是相对权;(3)债权的设定具有任意性;(4)债权具有期限性。

四论述题

41.(3P41)试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答: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民事权利能力仅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资格,仅是主体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和可能性,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与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实际享有某种利益的形式,是以利益为内容的;

(2)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决定于主体的意志,而民事权利的享有可由主体的意志决定;

(3)民事权利能力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既不能放弃,也不能转让,而民事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主体可以放弃和转让;

(4)民事权利能力不仅是享受民事权利的资格,也是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即民事权利能力也包含承担民事义务能力,而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相互对立的概念,是不能相互包含和相互替代的。

五案例分析题 42. [答案](1)银行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王某享有优先受偿权。理由:房屋抵押以抵押物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未生效。李某与王某就房屋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16P261)(2)王某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李某与王某就玉器订立的质押合同自玉器交给王某时生效。(16P269)(3)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用于优先偿还王某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的借款。(16P262)43. [答案](1)李某的损失应由孙某赔偿。因为属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孙某应该知道自己扣船的后果,主观有过错。(30P456)(2)孙某的损失应由电机厂和制氧厂共同承担。因为制氧厂产品质量不合格;电机厂职工赵某、钱某在从事法人经营活动中因过错致人损害,应由电机厂承担。电机厂承担责任后可向赵某、钱某进行追偿。(32P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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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试题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外离婚的准据法是()A.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B.婚姻缔结地法 C.当事人主要财产所在地法 D.双方共同选择一方本国法 2.公安机关介入家庭暴力的前提条件是()A.事态严重 B.行为人仗势欺人 C.有人报案 D.受害人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A.驳回诉求 B.及时判决

C.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D.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

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A.由母亲抚养 B.由父亲抚养 C.由文化素质高的一方抚养 D.由收入高的一方抚养 5.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是()A.探望权人不愿意探望 B.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C.子女不愿意其探望 D.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反对探望 6.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A.由丈夫决定 B.由妻子决定 C.须夫妻共同收养 D.由民政部门决定 7.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兄弟姐妹是()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转继承人 C.代位继承人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8.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A.有条件的 B.无条件的 C.以子女有疾病为条件的 D.以法院判决为条件的 9.受亲权保护的子女,在各国民法中仅指()A.身体残疾子女 B.成年子女 C.未成年子女 D.有精神障碍的子女

10.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是()A.一般共同制 B.剩余共同制 C.动产及所得共同制 D.婚后所得共同制 1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不包括()...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 C.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D.夫妻婚姻住所决定权

12.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A.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B.双方同居时起算

C.补办结婚登记之日起算 D.双方定婚之日起算

13.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时间是()A.1994年2月1日 B.2001年4月28日 C.2003年9月1日 D.2003年10月1日 14.恩格斯说:“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这里的野蛮时代是指()

A.原始社会的初级阶段 B.资本主义社会 C.私有制社会 D.原始社会的高级阶段 15.《古代社会》一书的作者是()A.摩尔根 B.恩格斯 C.马克思 D.孟德斯鸠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16.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A.实现人口再生产的功能 B.组织经济生活的功能 C.文化教育功能 D.社会稳定功能

17.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这一概念的含义是

()

A.婚姻须为异性结合

B.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 C.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D.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18.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我国婚姻家庭法学中姻亲的具体种类有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配偶的血亲 19.下列各项属于“六礼”程序的有()A.庙见 B.纳征 C.请期 D.问名

20.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有()A.重婚的 B.受胁迫结婚的 C.未到法定婚龄的 D.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21.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条件是()A.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 B.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C.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D.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无力赡养 22.根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存续与否,收养可类分为()A.完全收养 B.不完全收养 C.生前收养 D.遗嘱收养 23.中国古代离婚方式有()A.出妻 B.义绝 C.和离 D.呈诉离婚 24.婚姻终止的原因有()A.离婚 B.婚姻一方当事人自然死亡 C.男方对女方构成遗弃 D.婚姻一方当事人被宣告死亡 25.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的根据有()A.实施家庭暴力的 B.重婚 C.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6.旁系血亲 27.法定财产制

28.救助措施(狭义)29.登记离婚

30.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31.简述继父母继子女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32.简述弟、妹扶养兄、姐应具备的条件。

五、论述题(14分)

33.论我国现行的约定夫妻财产制。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4题8分,第35题16分,共24分)

34.王大可,男,赵小颖,女,于1995年2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举行隆重的结婚 典礼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一个月后,赵小颖提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被王大可借故推拖。1996年8月,赵小颖生一女孩后再次催促王大可办理结婚登记,王大可又借故推拖,遂引起赵小颖怀疑。赵小颖通过多方了解证实,王大可在家乡已有妻子、儿子,于是,赵小颖于1997年2月向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王大可、赵小颖的婚姻是否有效?(4分)②所生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4分)

35.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①王光夫妇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6分)

②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王光夫妇应否补偿相关费用?(5分)③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李林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5分)

全国2008年10月自考试题民法学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民法规定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A.十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八周岁 D.二十周岁

2.个体工商户对外承担()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连带责任 D.按份责任

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牛合同。甲将牛交付乙,乙宰杀牛后得牛黄100克,卖后获价款8千元。甲、乙就该牛黄款发生争执。依法律规定,牛黄款应归()A.甲所有 B.甲、乙平分 C.乙所有 D.甲、乙共同共有

4.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享有追认权,这种权利属于()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5.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还与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B.代理人承担责任

C.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甲委托乙购买“牡丹”牌电视机一台,乙到商店发现“海信”牌电视机正在举行产品促销活动,其中一款与甲所要求的相比,物美价廉,于是,就买了该款电视机。乙的行为()

A.有效,因其符合甲的利益 B.无效,因其违背了甲的意思 C.效力未定,有效与否由甲决定 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甲乙两人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如甲的儿子毕业后回来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A.肯定解除条件 B.否定解除条件 C.肯定延缓条件 D.否定延缓条件

8.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称为()

A.荣誉权 B.名誉权 C.身份权 D.隐私权

9.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A.亲权 B.肖像权 C.监护权 D.配偶权

10.某地一悬挂多年的大型广告牌被大风刮落了一块钢板,砸伤行人甲,花去医药费1600元。对该损害,应由()A.广告公司承担责任 B.甲自己承担责任

C.广告公司和甲分担损失

D.广告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次要责任

11.某一暂停施工的建筑工地因为积水而形成一个较大的水坑。乙12岁的儿子下水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确立该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严格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1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是()A.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 B.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C.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13.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行为主体是()A.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B.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C.非接受国家机关委托的人员 D.非国家机关临时雇佣的人员 l4.下列情形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是

A.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双方当事人都存在损失 C.双方当事人过错相当 D.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

15.对于继承权放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作出 B.放弃继承权不能以不履行法定义务为条件

C.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不予支持 D.放弃继承权只能采取明示的方式

16.甲与乙之间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由乙对甲进行扶养,而甲则将其居住的房屋遗赠给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不认真履行其扶养义务,导致甲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的状态。甲死后,法院可以()A.直接解除甲和乙的遗赠扶养协议 B.确认甲和乙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C.直接剥夺乙的受遗赠权

D.可以酌情对乙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17.关于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全部债务

B.继承人可以只继承遗产而拒绝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C.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D.继承人有权按其意志决定是否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18.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继承可以分为()A.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B.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 C.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D.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19.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按份共有的是()A.夫妻共有财产 B.家庭共有财产

C.甲、乙分别出资3万元和4万元共同购买的财产 D.共同继承的财产

20.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A.自留山 B.某学校的办公楼

C.宅基地使用权 D.某中学的小汽车 21.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A.占有 B.收益 C.使用 D.处分

22.下列选项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A.抵押权 B.质权 C.所有权 D.留置权

23.下列物权属于从物权的是()A.所有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抵押权

24.下列关于抵押合同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是()A.抵押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抵押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均可

D.抵押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形式

25.送奶人误将王某的牛奶放入了郭某的牛奶箱中,郭某取用该牛奶属于()A.不当得利 B.侵权行为 C.无因管理 D.自助行为

26.下列债权中,属于可让与的债权的是()A.甲公司欠劳动者乙2个月的工资

B.李某享有的请求王某进行人身伤害赔偿的权利 C.丙欠丁的借款5000元

D.王某与张某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不得将债权转让

27.甲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则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A.混同 B.免除 C.解除 D.抵销

28.按照债的多数主体之间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可将债区分为()A.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B.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C.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29.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A.一般保证 B.连带责任保证 C.共同保证 D.最高额保证

30.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B.主动为他人看管赃物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l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根据民法原理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A.锁和钥匙 B.汽车与汽车上的轮胎 C.上衣和裤子 D.电视机和遥控器 E.房屋和门窗 32.下列对于遗嘱的变更和撤销表述正确的是()A.遗嘱的变更是对遗嘱的部分修改 B.代书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C.自书遗嘱可以变更公证遗嘱

D.遗嘱人的数份遗嘱相抵触时,均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最后的口头遗嘱只要有两个见证人,即可变更或撤销之前的遗嘱 33.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A.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B.继承人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C.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虐待行为

D.继承人篡改遗嘱,导致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生活困难 E.继承人销毁遗嘱

34.确定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范围的规则是()A.善意不当得利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在利益为限 B.恶意不当得利人应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 C.返还不当得利时应同利息一并返还 D.善意不当得利人无需返还其取得的利益 E.不当得利人均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

35.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A.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陈列其照片 B.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

C.美容院在报纸上做广告宣传时未经甲同意使用甲整容前后的对比照片 D.在通缉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E.电视新闻播放节日盛况时对某甲一家进行特写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36.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37.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38.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39.简述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40.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41.试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2.A合伙企业欠B公司货款86万元。A合伙企业是由自然人甲与独资企业C各出资50%设立的。合伙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仅有资产10万元,导致无力偿还该债务。问:(1)对该86万元债务应该如何承担清偿责任?为什么?(2)如果甲和独资企业C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独资企业C的出资人是否有义务用个人财产清偿?说明理由。

43.某日,肖雄(5岁)与另一小孩玩耍时,见一配电房没有锁门,就进入装有变压器的房内。由于无知和好奇,肖雄用手去触摸变压器,遭到电击,随即被父母送医院抢救,医院对肖雄截去了双上肢。一个月后,肖雄出院,其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诉讼中,电力公司举证证明:事故发生前一日,其工作人员还对该配电房进行了检查,门锁完好无损。电力公司认为自己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拒绝承担责任。问:(1)对肖雄所受伤害的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说明理由。(2)赔偿范围应包括哪些? 中国自考人()——改写昨日遗憾 创造美好明天!用科学方法牢记知识点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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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卷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3P45)2.B(5P87)3.C(14P201)4.D(2P35)5.C(8P131),6.C(8P130)7.A(7P222)8.B(11P161)9.B(1lP154)10.A(32P 495)11.A(32P 492)12.D(32P 487)13.B(32P481)14.A(29P 455)15.A(24P383)16.D(26P423)17.C(27P439)18.B(24P367)19.C(14P228)20.D(16P256)21.D(14P20D)22.C(14P194)23.D(13P277)24.B(16P256)25.A(19P313)26.C(22P348)27.A(23Pj6j)28. C(18P299)29.B(21P34D)30.C(19P306)2.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与户主的个人财产并非严格区分,其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债务,户主并不以其投入工商户的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而是要负无限责任。答案为B(5P87)。

3. [解析]孳息与原物分离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应由原物所有人取得所有权。在本案中,牛已交付于乙,乙对牛享有所有权,甲的所有权消灭。故作为牛的孳息的牛黄应由乙所有。答案为C(14P201)。

6. [解析]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本题中,甲委托乙购买“牡丹”牌电视机一台,而乙却购买了“海信”牌电视机。乙(代理人)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行为,该行为若经本人追认,则为有效代理,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若本人不追认,则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乙购买“海信”电视机的行为属效力未定的行为,有效与否由甲决定。答案为C(8P130)。7,. [解析]肯定条件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而否定条件则以某种事实的不发生为内容。题干中的“甲的儿子毕业后回来工作”即属于肯定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关系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当事人间的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终止;条件不成就时,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可见,“甲的儿子毕业后回来工作”这一条件,就属于解除条件。答案为A(7P111)。

12. [解析]为了促使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组织和个人提高责任心和改进技术安全措施,同时也是出于加强对受害者保护的法律政策,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规,对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答案为D(32P487)。

15. [解析]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因此继承权的放弃只能在继承开始以后实施。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答案为A(24P383)。? 16. [解析]扶养人应当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在受扶养人生前对其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扶助;在受扶养人死亡后应当负责办理受扶养人的丧事。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的公民得请求解除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答案为D(26P423)。

17. [解析]我国《继承法》在继承人清偿遗产债务方面实行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继承法》第33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答案为C(27P439)。

20.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以外,不得抵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不得抵押。D项“某中学的小汽车”不属于公益设施,所以可以抵押。答案为D(16P256)。

二多项选择题

31.BCE(6P92)32.AB(26P4j5)33.AD(24P378)34.ABC(19P317)

35.AC(11Pl65)

31. [解析]从物须具备三个条件,(1)与主物同属一人所有;(2)须独成一物;(3)须与主

物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物的作用。答案为BCE(6P92)。

33.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答案为AD(24P378)。

三简答题

36.(3P55)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答:(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的人。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即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确实不能生存的,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后失踪人仍未出现的,人民法院即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3z(23P357)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

答:(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须双方债务均至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种类相同;

(4)债务依其性质或法律规定属于可抵销的范围。38.(14P227)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答:(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共有物并无份额之分,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应有份额。

(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关系消灭时,共同共有关系也就随之消灭。

(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任何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不得对共有物为使用收益和处分。

39.(13P185)简述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

答:(1)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以公开方式使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即物权的变动必须与一定的标志结合起来,使第三人能够从外部加以识别。

(2)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所表现的物权即使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符,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效果。即物权的公示方法具有公信效力。40.(26P412)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答:(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的内容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四论述题

五 .(10P149)试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答;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一种民事权利。

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主要有:

(1)取得原因不同。自然人的人格权是基于出生的事实而取得,法人、其他组织的人格权是基于依法成立的事实而取得;而身份权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产生。

(2)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纯为一种权利,而身份权虽然在本质上是权利,但大多在

权利中包含义务;人格权纯为一种支配权,而身份权除了荣誉权外必须以相对人存在为前提,往往需要相对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或者可以依照自己的行为享受法律上的效果,所以身份权严格地说有支配权,请求权和形成权的性质。

(3)利益归属不同。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而有些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的利益。

(4)权利期限不同。人格权是无期限的权利;而身份权是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其存续的前提的。

五案例分析题

42. [答案](1)对该86万元债务,应该首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因为合伙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有其独立的财产,对其债务应该首先用其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对于剩余的76万元债务,由甲和C企业连带承担清偿责任。(5P82)(2)独资企业C的出资人负有此义务。因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5Ps6)43. [答案](1)应由电力公司和肖雄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其中电力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理由:

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除受害人故意的以外,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电力公司即使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免责。

②肖雄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适当责任。(32P487)(2)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伤残用具费、伤残后的生活补助费等。(3lP475)中国自考人()——改写昨日遗憾 创造美好明天!用科学方法牢记知识点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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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9年1月自考民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A.不可抗力

B.权利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其权利 C.权利人向义务人明确主张其权利

D.义务人向权利人提供履行债务的保证

2.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称为()

A.民事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事实 C.民事法律行为 D.事件

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A.出生 B.年满十八周岁 C.结婚 D.具有劳动能力

4.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5.下列行为中属于无偿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遗赠扶养协议 B.遗嘱继承 C.遗赠 D.赠与

6.宣告失踪须公民下落不明满()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7.杨某14岁,杨某父亲的好友何某非常喜欢杨某,赠与杨某高档自行车一辆,价值1400元,并同其签了赠与协议。下列关于该赠与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赠与行为无效

B.赠与行为须经杨某的父母追认才能有效 C.赠与行为可由杨某的父母请求撤销 D.赠与行为有效

8.甲偷看了好友乙的日记后,向其他人透露乙在日记中所记载的一些情感话语。众人虽未以此取笑乙,但乙得知后仍倍感痛苦而跳楼自杀,结果身负重伤导致下肢瘫痪。甲的行为()A.不构成民事侵权 B.侵害了乙的身体权 C.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9.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管教和财产管理的权利称为()A.法定代理权 B.监护权 C.亲权 D.亲属权

10.某甲路过乙家门前,用石头砸向卧在门边的狗,狗跳出扑向甲,甲迅速躲开,狗咬伤了行人丙。丙花去医药费500元。丙的损失应该由()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和乙共同承担

1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是()A.受害人的过失 B.第三人的过错 C.受害人的故意 D.致害人无过错

12.甲的空调外机因坠落,致行人乙受伤,关于该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A.如果乙不能证明甲有过错,则甲无需承担责任 B.无论甲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C.由甲乙双方分担责任

D.如甲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下列属于产品责任免责事由的是()

A.受害人有过错 B.第三人有过错

C.产品未投入流通 D.生产者声明了产品的危险 14.下列属于侵权民事责任特征的是()A.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B.当事人可以对侵权责任事先约定免除

C.侵权责任是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D.侵权责任只能是财产责任

15.甲生病住院期间,请人代书了一份遗嘱,并请2位同室病友作为遗嘱见证人。之后甲到死亡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对于该遗嘱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立了遗嘱之后就处于昏迷之中,没有了行为能力,其遗嘱无效

B.甲所立遗嘱是在其生病期间,其行动不便,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无效 C.甲所立遗嘱是在其生病期间,其行动不便,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效力 待定

D.甲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16.在某国家机关退休的甲系孤寡老人,平时在生活上受邻居乙照顾颇多。后甲死亡,该房产()A.由乙继承 B.归国家所有

C.归甲工作过的国家机关所有 D.归甲所在的基层组织所有

17.在法定继承中,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女婿()A.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C.应分得大部分遗产 D.不能分得遗产 18.无需见证人即能成立的遗嘱是()A.录音遗嘱 B.代书遗嘱 C.口头遗嘱 D.自书遗嘱

19.典权属于传统民法中的()A.自物权 B.从物权 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 20.甲借自行车一辆给乙使用,乙将该自行车送给丙。后甲请求丙返还自行车,丙()A.属善意取得,不必还车 B.不构成善意取得,应该还车 C.属无因管理,可索取报酬 D.属于先占,不必还车

21.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乙公司支付50万元定金,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的违约金。后因甲公司违约,乙公司可向甲公司请求返还的数额最多为()A.80万元 B.50万元 C.100万元 D.130万元

22.下列有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表述正确的是()A.代位权不一定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 B.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以仲裁方式

D.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可以超过自己债权的范围

23.在提存期间,提存标的物因意外原因灭失的风险由()

A.债务人承担 B.债权人承担

C.提存机关承担 D.债权人与债务人分担

24.甲与乙因买卖某艺术家的一幅艺术作品而发生的债是()A.可选择之债 B.连带之债 C.特定之债 D.种类之债

25.下列财产中不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的是()A.夫妻共有财产

B.甲乙共出资10万元,购买一辆车 C.甲乙共同继承但还未分割的遗产 D.家庭共有财产

26.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A.可以直接转让 B.不得转让

C.经抵押人同意可以转让

D.经抵押人和主合同的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 27.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有()A.机关法人的公益性财产 B.抵押人所有的汽车 C.被查封的房屋 D.违章建筑物

28.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留置权是用益物权 B.留置权是自物权

C.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 D.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29.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30.以下列财产抵押,抵押权须登记才生效的是()A.电视机 B.电话 C.房屋 D.金银珠宝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A.隐私权 B.肖像权 C.配偶权 D.荣誉权 E.姓名权

32.下列关于再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A.再代理又称为复代理

B.再代理中的代理人是由原代理人选任的

C.不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再代理均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D.再代理人的代理权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E.再代理中的代理人是由被代理人选任的

33.下列情形中可以免除侵权责任的有()

A.医生为病人切除病变的身体器官 B.行人打死了扑向自己的恶狗

C.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D.警察击毙持枪挟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 E.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34.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A.主体须为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行为须为执行职务的行为 C.行为须为违法行使职权 D.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E.须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

35.按照债的发生根据的不同,债可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A.侵权行为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 E.缔约过失之债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36.简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37.简述法人责任的特点。

38.简述按份共有的概念和特征。39.简述产品责任的承担。

40.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41.试论表见代理。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2.张三和李四是有多年交情的老朋友。2005年6月10日,张三立下有效遗嘱,将其所有财产做如下处理:其收藏的字画给李四;存款两万元给儿子;对其房产并未涉及。6月17日,张三死亡,对如何分割张三的遗产,亲属间发生争议。张三的近亲属除了弟弟外,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问:

(1)李四能否取得张三的字画,为什么?(2)张三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3.2006年国庆期间,李军一家外出旅游,李军走后,张刚发现李家的院墙如果不及时修缮的话,就有倒塌的危险,张刚遂决定帮其修缮。为了尽早修缮完毕,张刚雇佣了同村的水泥工王平维修,张刚和王平约定修缮完毕后张刚给付劳务费200元,二人用时3天修缮完毕,张刚垫付材料费300元。问:

(1)张刚帮李军修缮院墙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说明理由。

(2)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偿还材料费300元?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履行对王平的给付劳务费的义务?(3)如果张刚在修缮过程中因堆放的建筑材料滑落受伤,为治疗而花了100元,他能否要求李军承担该治疗费?(4)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向自己支付劳动报酬?

全国2009年10月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应归()A.发现人所有 B.国家所有

C.发现人单位所有 D.发现人与国家共有 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法中的()A.自物权 B.从物权

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

3.甲和乙两个造纸厂排放污水的行为,致使丙在鱼塘所养的鱼部分死亡,造成经济损失3200元。确定该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连带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4.抵押权消灭的原因是()A.主债权转让 B.抵押权实现 C.抵押权人死亡 D.抵押人死亡

5.依据是否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占有,占有可以分为()A.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B.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C.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D.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6.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电脑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电脑以合理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对此()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电脑 B.甲可要求丙返还电脑

C.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7.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A.留置权 B.土地承包权

C.国有土地使用权 D.采矿权

8.甲从商场购买某商品,但此商品质量不合格,甲可按商场对商品实行的“三包”制度进行退货、修理或更换。甲与商场存在的债是()A.简单之债 B.选择之债

C.多数人之债 D.非合同之债

9.以下关于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违约金和定金均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B.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债的担保方式

C.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适用

D.定金和违约金的支付都发生在违约之后 10.下列不可以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是()A.货币 B.权利证书 C.票据 D.劳务

11.以下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A.王某错把赵某的事务当成自己的事务而管理

B.孙某的邻居王某家中失火,孙某拿自家的灭火器救火 C.甲将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

D.赵某管理自己事务,客观上使李某受益的行为

12.王某欠张某5000元,5月底到期。5月上旬,王某将自己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和价值6000元的拖拉机赠与林某,经查,王某没有其他的财产,则张某有权()A.请求撤销王某的赠与行为 B.主张王某和林某的赠与合同无效 C.行使代位权 D.行使追偿权

13.以下关于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A.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主债权人和债务人 B.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证人 D.保证的责任范围须与主债权完全一致

1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其债务承担()A.无限责任 B.有限责任 C.按份责任 D.连带责任

15.下列物中,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文物 B.矿藏 C.水流 D.房屋

16.债务人向债权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将引起诉讼时效()A.延长 B.中止 C.中断 D.暂停

17.按民事权利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其区分为()A.原权和救济权 B.相对权和绝对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请求权和抗辩权

18.可变更或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撤销之前()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既非有效也非无效

19.张某是甲公司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甲公司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对该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 B.构成表见代理,有效 C.违背甲公司的真实意思,可撤销 D.内容违法,无效

20.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人行天桥将遮挡自己的房屋,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孙某的行为违反了()

A.诚实信用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公序良俗原则 D.自愿原则

21.关于隐私权的正确表述是()A.凡民事主体均享有隐私权 B.隐私权属于名誉权的一种 C.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D.一切个人信息均为隐私权的客体 22.下列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的是()A.配偶权 B.名称权 C.亲权 D.肖像权

23.下列情形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A.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B.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C.共同危险行为 D.一般侵权行为

24.下列对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A.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免除其责任 B.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

C.父母离异后,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只由与被监护人共同生活一方承担 D.父母离异后,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由离异的双方共同承担 2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A.受害人的过失 B.受害人的故意 C.第三人的过失 D.第三人的故意

26.下列民事责任形式中,仅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的责任形式是()A.停止侵害 B.赔礼道歉 C.恢复原状 D.消除影响

27.甲生前由于子女在外地工作,其侄女乙给予其很多的日常生活照顾。在甲死亡后,留下遗产价值3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不能继承甲的财产,因为乙是甲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B.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因为乙是甲的继承人之一 C.乙可以适当分得甲的遗产

D.乙对甲虽然照顾较多,但因其不是甲的继承人,所以不能要求分得遗产

28.甲死亡时留下房屋一间,价值8000元,欠个人债务6000元。甲死亡后其邻居垫付安葬费3000元。对于上述债务的清偿表述正确的是()A.甲的继承人在继承的8000元范围内偿还上述两笔债务 B.甲的继承人不继承8000元则只偿还3000元债务 C.甲的继承人在继承8000元后才偿还上述两笔债务 D.甲的继承人不继承8000元也应偿还上述两笔债务 29.下列关于继承权放弃的说法正确的是()A.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B.放弃继承权可以是默示方式

C.放弃继承权应该在继承开始前做出 D.放弃继承权应采用明示的方式

30.下列遗嘱形式中,不需要遗嘱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是()A.自书遗嘱 B.口头遗嘱

C.代书遗嘱 D.录音遗嘱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与人格权相比,身份权的特征有()A.基于特定身份而取得 B.客体是身份利益

C.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一种权利 D.始于自然人出生、终于自然人死亡 E.在本质上是权利,但有些权利中包含着义务 32.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正确表述是()A.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B.合伙人只需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外承担责任 C.合伙人内部是一种按份责任 D.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承担责任

E.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3.甲在乙商场购买了由丙企业生产的空调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空调扇设计上的缺陷,导致空调扇自燃,造成甲的财产损失5000元。对甲的损失的赔偿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以要求乙承担无过错责任 B.甲可以要求丙承担无过错责任 C.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过错责任

D.甲可以要求乙和丙连带承担责任 E.甲可以要求丙承担过错责任

34.下列遗产中,可以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A.受遗赠人甲放弃的其受遗赠的一套住房 B.甲立了遗嘱之后取得的一项专利权

C.继承人甲为争夺遗产杀害了被继承人乙,遗嘱中确立的由甲继承的一营业用房 D.继承人甲放弃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中确立的由其继承的金钱8万元 E.遗嘱中确立甲继承遗产10万元,但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5.债的消灭原因有()A.混同 B.免除 C.提存 D.抵销 E.清偿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36.简述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37.简述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

38.简述适用1年诉讼时效的具体情形。39.简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40.简述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41.试述过错责任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2.甲去上海打工,将一台彩电委托乙保管。同时,乙委托甲将自己所有的名贵草药带到上海卖掉。甲将草药带到邻村的朋友丙家。丙是一名中医,他请甲将该草药卖给他,并许诺给甲800元的好处费。甲以低于上海市场价格近20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丙。乙得知后请求甲和丙赔偿未果,一气之下将甲的电视机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丁。

问:(1)甲将草药卖给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如何处理?

(2)乙将电视机卖给丁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确定? 43.2003年5月,张某向赵某借款20万元,以市区一房屋抵押,双方于5月6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3年6月,张某向钱某借款5万元,以上述房屋抵押,双方于6月8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由于钱某认为房屋已抵押,担心因赵某行使抵押权而影响自己的利益,张某又以一摄像机作抵押,于同日与钱某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03年7月,张某再向孙某借款20万元,同样以上述房屋抵押,双方于7月5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7月7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现赵某、钱某、孙某的债权都已到期,张某无力返还借款。房屋拍卖得款35万元,摄像机拍卖得款1万元。

问:(1)分别说明赵某、钱某、孙某对房屋的抵押权是否已经成立?如成立,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说明理由。

(2)钱某对摄像机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3)拍卖房屋价款应如何清偿债务?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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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全国自考民法学试题答案

一选择 1-5BDDBB 6-10AABCD 11-15BABAA 16-20CBCBA 21-25CDABB 26-30CCBDA 二多选 1ABE 2ACE 3ABD 4ABCDE 5ABCDE

三简答

1(1)须债权人占有一定的财产。

(2)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为债务人的动产。(3)须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务间有关联。(4)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2(1)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2)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性的要式法律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法律行为。(4)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

(5)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生前对自己死亡后遗留下的财产的一种处置方式。3(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4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的特征有:

(1)与人身密切联系,具有不可分割性。

(2)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是一种非财产权利。

(3)虽无直接的财产内容,但与财产权又有密切联系。(4)是一种绝对权。

5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3)债务人已陷入迟延。(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四论述题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2)过错责任原则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①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只有在主观方面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②以过错作为决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者说最终决定性的根本要素,无过错即无责任。

③贯彻“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原则。受害人在请求致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时,应对致害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负举证责任。法律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除外。

④过错程度与责任相一致,即过错程度决定着责任的形式、范围、减免等。

43(3)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五案例 1 1)甲将草药卖给丙的行为是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给乙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甲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将电视机卖给丁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甲是否追认或者乙事后是否取得处分权。2 1)赵某、孙某对房屋的抵押权已成立,成立时间分别为5月10日和7月7日。钱某对房屋的抵押权没有成立。理由:房屋抵押采登记生效要件主义,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抵押权成立时间为登记之日。

2)钱某对摄像机享有抵押权。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成立。

3)拍卖房屋价款应先用于清偿赵某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孙某的借款。理由:同一物上有多个抵押权的,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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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0年1月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李某因事需外出一段时间,将自己的一套住房交给朋友魏某照管,后魏某未经李某同意将该套房屋出租给王某居住。当李某知道后很不高兴,但鉴于既成事实,只好表示同意。李某表示同意的行为是行使()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抗辩权

2.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是()A.7周岁 B.16周岁 C.10周岁 D.18周岁

3.下列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可以亲自实施与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B.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无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C.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均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生效 D.所立遗嘱无效

4.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行为()A.不能是违法行为 B.只能是民事法律行为

C.只能是表意行为 D.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5.下列关于人身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可与人身分离 B.具有财产内容 C.与财产权具有密切联系 D.具有相对性 6.宣告失踪须自然人下落不明满()A.1年 B.2年 C.3年 D.4年

7.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行为()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8.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A.无权处分行为 B.无权代理行为

C.重大误解行为 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9.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私生子的事实,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该报社的行为()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10.甲无故拖欠乙86万元货款。乙为了实现其债权,探知甲对丙享有56万元债权到期未主张,乙遂依法主张代位权要求丙清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丙应向甲履行,甲再向乙履行 B.乙无权要求丙清偿 C.丙应向乙履行 D.丙可以向乙履行,也可以向甲履行

11.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双方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丙的保证责任期间为()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12.下列关于主债和担保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债的担保无效,主债也无效 B.主债无效,债的担保也无效 C.债的担保的效力具有独立性 D.担保是由法律规定的 13.下列属于债的保全方式的是()A.留置权 B.抵押权 C.撤销权 D.质权

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向乙公司交货。因丙所交付的货物有质量瑕疵引起的违约责任应由()

A.甲公司承担 B.丙公司承担

C.甲和丙共同承担 D.甲和丙按过错大小承担 15.债的要素包括()A.客体和内容 B.主体和客体

C.主体和内容 D.主体、客体和内容

16.甲向乙借款8000元。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甲以冰箱、彩电各一台设定质押,甲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乙有权将冰箱和彩电变价受偿,为不影响甲家的生活,冰箱、彩电仍归甲家使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对冰箱、彩电取得了质权 B.乙对冰箱、彩电未取得质权

C.如果进行了质押登记乙可以取得质权 D.如果未进行质押登记乙不能取得质权

17.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产生 B.客体只能是动产

C.效力独立于所担保的主债权 D.客体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 18.相邻关系的客体是()A.相邻的不动产 B.相邻的动产

C.行使相邻不动产权利时所体现的利益 D.相邻的动产与不动产 19.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共有关系 B.主体具有双重身分性 C.内容具有复合性 D.客体只能是建筑物 20.具有恒久性的权利是()A.合同权利 B.知识产权 C.人身权 D.所有权

21.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物权可以分为()A.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B.完全物权与不完全物权 C.主物权与从物权 D.有期物权与无期物权 22.无过错责任原则()

A.是指在行为人无过错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B.只能在双方均无过错时适用 C.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D.只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

23.某杂志为扩大销量,精心炮制了某著名影星甲的一段绯闻,给甲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甲将该杂志社告到法院,该案不适用的责任方式是()A.赔偿损失 B.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消除危险

24.李某骑自行车经过一路面施工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对于李某的损失,应由()A.李某自己承担 B.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C.发包人承担 D.承包人承担

2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适用推定过错的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26.王某被李某的惊马踏伤,向李某诉请损害赔偿。王某不需要举证证明的是()A.自己所受的损失 B.侵权事实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C.侵权的事实 D.李某的过错 27.甲与妻乙携5岁的女儿丙和70岁的老父丁一起去春游,在乘坐缆车时不幸坠入山谷,四人无一生还,又无法确定他们死亡的先后顺序,如果他们都有继承人,推定最先死亡的人是()A.甲 B.乙 C.丙 D.丁

28.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的继承权是一种()A.形成权 B.期待权 C.绝对权 D.相对权

29.依我国现行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A.不得代位继承 B.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C.仍享有代位继承权 D.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0.下列关于遗产份额确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B.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的人有权分得适当遗产

C.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D.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行为中,成立无因管理的是()

A.小学生将走丢的幼儿园小朋友送回家 B.道路维护人员救助自杀的路人 C.代邻居缴纳税款 D.收留被子女遗弃的老人 E.参与邻居家房屋的救火

32.一般认为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请求权是()A.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 B.因人身权受到侵害的 C.因继承权受到侵害的

D.因债务迟延履行造成损害的 E.因拒绝支付租金而发生纠纷的

33.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张某的照片 B.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徐某的照片 C.在庭审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照片

D.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李某的照片

E.在新闻报道中使用黎某的照片

34.李某因突发脑溢血去世,弥留之际留下录音遗嘱。在场人员有:护士甲、医生乙、李某的儿子丙,李某的邻居丁以及丁的女儿戊(15岁),上述人员中可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35.李某自甲商场购得乙厂生产的高压锅,后因高压锅存在质量瑕疵,导致高压锅爆炸,炸伤李某。李某()A.有权请求甲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有权请求甲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C.有权请求乙厂承担侵权责任

D.有权请求甲商场和乙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只能请求乙厂承担侵权责任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36.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以及中断事由。37.简述物权的概念及特征。

38.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39.简述身分权的概念和特征。40.简述债的发生原因。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41.试述平等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l0分,共20分)42.甲、乙、丙三人按1∶2∶2的比例出资购买一农用小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发生故障,乙将该设备送到丁处维修,丁要求乙支付500元维修费,乙仅愿意支付与自己所占份额相应的部分。在设备闲置期间,丙未经甲、乙同意,将该设备在二手设备市场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了戊。

请问:(1)乙拒绝偿还全部维修费是否合理,该债务应如何承担?

(2)丙是否有权转让该设备?说明理由。

(3)戊是否能够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为什么? 43.某日,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均为未成年人)在楼房的阳台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三人各自拿了一块砖头,同时从阳台上往下扔。其中一块砖头恰好砸中了在户外散步的姚大民怀抱的三岁儿子姚小民,致使其当场死亡。但该致害砖头为谁所扔不能确定。姚大民遂将王小东等三人告上法庭。

问:(1)本案中,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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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李某因事需外出一段时间,将自己的一套住房交给朋友魏某照管,后魏某未经李某同意将该套房屋出租给王某居住。当李某知道后很不高兴,但鉴于既成事实,只好表示同意。李某表示同意的行为是行使(A)A.形成权B.请求权C.支配权D.抗辩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2.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是(D)A.7周岁B.16周岁C.10周岁D.18周岁

3.下列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可以亲自实施与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B.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无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C.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均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生效 D.所立遗嘱无效 4.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行为(D)A.不能是违法行为 B.只能是民事法律行为

C.只能是表意行为 D.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根据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分为: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

1、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5.下列关于人身权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可与人身分离B.具有财产内容C.与财产权具有密切联系D.具有相对性

人身权:又称人身非财产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特征有:

1、人身权与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不可分离性。

2、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是一种非财产权。

3、人身权虽无直接财产内容,但它与财产权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4、人身权为绝对权。6.宣告失踪须自然人下落不明满(B)A.1年B.2年C.3年D.4年

7.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行为(D)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可撤消、可变更民事行为的种类: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形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8.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D)

A.无权处分行为B.无权代理行为C.重大误解行为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9.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私生子的事实,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该报社的行为(B)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10.甲无故拖欠乙86万元货款。乙为了实现其债权,探知甲对丙享有56万元债权到期未主张,乙遂依法主张代位权要求丙清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A.丙应向甲履行,甲再向乙履行 B.乙无权要求丙清偿 C.丙应向乙履行 D.丙可以向乙履行,也可以向甲履行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债务人。债权人可直接受领次债务人的清偿。

11.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双方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丙的保证责任期间为(A)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12.下列关于主债和担保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B)A.债的担保无效,主债也无效 B.主债无效,债的担保也无效 C.债的担保的效力具有独立性 D.担保是由法律规定的约定的

债的担保:指对于已经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所提供的确保债权实现的保障。具有如下特征:

1、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

2、债的担保具有自愿性。

3、债的担保具有明确的目的性。13.下列属于债的保全方式的是(C)A.留置权B.抵押权C.撤销权D.质权

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向乙公司交货。因丙所交付的货物有质量瑕疵引起的违约责任应由(A)合同相对性,A.甲公司承担B.丙公司承担C.甲和丙共同承担D.甲和丙按过错大小承担

15.债的要素包括(D)主体——权利、义务主体。内容——债权(核心)债务;客体——给付。

A.客体和内容B.主体和客体C.主体和内容D.主体、客体和内容

5.科教园民法学模拟题及答案3 篇五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的将答案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B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承包人和集体组织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而获得,故该权利是一种意定物权。

2.按份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转让自己的共有财产。

3.所有的权利主体都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否特定因权利性质有所不同。4.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移转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5.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若干年。6.违约责任的产生必须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

7.在不当得利中,得利人可以是善意的,也可以是恶意的。

8.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也可以为第三人设定义务。9.荣誉权和名誉权都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10.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保证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1.下列权利中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律关系是()。

A.物权关系

B.债权关系

C.继承关系

D.亲属权关系

12.在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任何人均负有不得妨害其权利行使的义务,该项权利被称为(). A.相对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绝对权

13.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

A.全部返还

B.折价返还

C.部分返还

D.适当补偿 14.企业法人应当在()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A.主管机关批准 B.核准登记 C.企业章程规定

D.董事会讨论决定 15.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买卖合同

B.保管合同

C.承揽合同

D.赠与合同 16.下列行为中不能适用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A.行使追偿权

B.签订买卖合同

C.起诉

D.演出 17.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所适用的情况是

A.延期支付货款的 B.遗失财物的C.无效合同争议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18.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地役权

B.抵押权

C.质权

D.留置权 19.相邻关系的主体应当是

A.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

B.不动产经营权人 C.不动产承包人

D.不动产借用人

20.乙知道甲冒充乙的名义与丙订立合同并不反对则()。A.乙对甲的行为不负责任 B.乙应当对甲的行为承担责任 C.甲自己承担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者少选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21.民事责任中,不属于财产责任的是()。

A.恢复原状

B.补救措施

C.赔礼道歉

D.消除影响 22.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财产的性质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合伙人个人所有

B.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C.合伙人按份共有

D.可以是以上任何一种,由合伙人自己约定 23.下列不能成为法人成立条件的是()。

A.有主管机关或挂靠部门

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C.依法成立,并且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4.依我国民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A.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B.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D.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5.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

A.权利受到侵害时

B.权利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C.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时

D.权利人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26.先占须符合下列条件()。

A.须为无主物

B.须为动产

C.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标的物

D.标的物须为定着物 27.债权移转,抵押权必随同移转,这表明抵押权具有()。A.追及力

B.从属性

C.不可分性

D.物上代位性 28.下列财产或权利可以出质的是()。

A.仓单

B.汇票

C.著作权中的人身权

D.提单 29.共同共有的基本法律特征有()。A.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份额的区分

B.各共有人按照各自对共有财产所作的贡献享有权利 C.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D.各共有人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

30.根据我国民法规范,下列属于不当得利的是()。A.养子给生父母的赡养费

B.因赌博而给对方的财物 C.售货员多找的零钱

D.甲将发给乙的货错发给丙

四、比较下列概念(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15分)31.无因管理和无权代理 32.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 33.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

五、辨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34.请用民法学原理分析“拾得财产要归公”的观点。

六.法条分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

35.《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案例分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

36.甲、乙、丙三人是同胞兄弟。其父母于1996年把闲置的一幢私房出租给吴某夫妇居住,租期5年,每年租金2万元,年底支付。1999年前后,其父母相继去世,未立遗嘱。出租的房屋由三人继承。由于甲、乙均有住房,而丙没有,三兄弟商定由丙管理房屋。2000年1月,丙做生意急需资金便把该房作价30万元卖给了丁,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了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丁为了结婚,需要住房,同年3月,丙便告知吴某夫妇房已卖掉,要求其搬出。吴某拒绝搬出,并要求购买该房。甲、乙得知此事,也向丁提出了异议。问:该案中涉及哪些法律关系?如何依法处理?为什么?

答案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的将答案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B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每题1分,共10分)

11.D 12.D 13.D 14.B 15.B 16.D 17.D 18.A 19.A 20.B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者少选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

21.CD 22.B 23.A 24.BD 25.A 26.ABC 27.BC 28.ABD 29.ACD 30.CD

四、比较下列概念(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15分)

31.答案: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法律事实。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与第三人为的民事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要求管理人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权代理是一种民事行为,行为人必须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无因管理不必以本人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而无权代理则是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3)无因管理成立便直接形成无因管理之债,无须经本人的追认,而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发生效力,本人不追认对本人便不生效力。(4)无因管理的后果从根本上说有利于本人的利益,否则不成立无因管理;而无权代理实施的后果可能有利于本人,也可能不利于本人。

32.答案:两者是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是指在某些领域或行业内,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是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补偿,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两者的区别是:(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公平责任原则则把有无过错作为构成要件,有过错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2)无过错责任中,因果关系决定行为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公平责任是根据公平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当事人的受益状况等之后确定责任归属和责任大小。(3)无过错责任的承担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别领域,其适用范围有限,赔偿额也由法律作出特别规定,不以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公平责任的承担是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才予以适用,赔偿的目的是减轻受害人的损失,而不是补足。

33.答案:这是两种共有形式。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各自在共有财产中所占有的份额,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两者的区别:(1)享有的权利义务性质不同,按份共有人是按照一定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具体权利不同,按份共有人有权对自己的份额进行转让,无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出售其份额的,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如处分一般应认定为处分行为无效。在共有财产被分割后,其他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分割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的,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五、辨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34.答案:(1)该观点从民法上讲不完全正确。(2)“拾得财产要归公”从民法上讲,是指拾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拾得财产是否归公要根据该财产的性质以及拾得人的意思进行判断。

(3)如果拾得的财产是他人的遗失物、漂流物以及失散的饲养动物,该财产要归还失主。找不到失主的,交给公安机关的失物招领部门或者有关单位。遗失物经过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公告后仍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4)如果拾得财产是无主动产,拾得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拾得人就可以依据民法中的先占原则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六.法条分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

35.答案:(1)本条是关于违约行为的具体形态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

(2)违约行为形态表现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履行是债务人由于存在一定原因客观上已经不可能再履行债务。对于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要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是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也称为不适当履行。它包括不履行以外的其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的情形。不完全履行包括加害给付和瑕疵给付。

(3)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三种。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约定违约金作为责任方式。继续履行是违约方除了承担赔偿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方式之外,有履行的可能和必要时,强制违约方继续实际履行合同的方式。采取补救措施是为了防止损失的扩大而采取的修理、重做和更换等措施。赔偿损失是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以相应价值的财产补偿。

七、案例分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10分)

36.答案:(1)该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有:一是甲、乙和丙三人的父母与吴某之间的租赁关系;二是三人对所继承的房屋形成的共有关系;三是丙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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