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278200

2024-08-0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278200(共8篇)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278200 篇一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1)1 总 则

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铁工程施工前以及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地铁工程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工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对地铁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组织管理水平、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施工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监控预警管理的水平检查和评价。

1.0.3 在进行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术 语

2.0.1 地铁

列车沿全封闭线路运行的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通常设在地下隧道内,也包括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从地下转到地面或高架桥上的部分。2.0.2 安全评价

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3 安全组织管理评价

针对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安全组织的规范性、安全职责的合法性、以及各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状况进行评价,判断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的安全组织管理水平。2.0.4 安全技术管理评价

针对地铁工程施工阶段采用的各种施工工法,如明(盖)挖法施工、暗挖法施工、盾构法施工以及高架车站及区间施工、安装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判断地铁各部分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2.0.5 环境安全管理评价

针对地铁工程施工周边环境和现场环境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判断其环境安全维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状况的安全水平。2.0.6 监控预警 地铁工程施工中对围岩、地表、围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状况进行动态的经常性观察和量测工作,根据其风险程度发出不同级别的警示,并预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0.7 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

针对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和监控预警的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判断其安全监控的全面性和预警措施的及时有效性。基本规定

3.1 评价对象

3.1.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的对象应为一个车站或一个区间。3.2 评价体系

3.2.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体系应由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环境安全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4部分组成。

3.2.2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应基于“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重点评价项目部履行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状况和水平。

3.2.3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针对地铁区间和车站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安装工程中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价,评价地铁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3.2.4 地铁工程施工环境安全管理评价包括地铁工程施工周边环境和现场环境两个方面的内容,评价其环境安全维护措施的有效性和环境状况的安全水平。

3.2.5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应体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评价其安全监控的全面性和预警措施的有效性。

3.2.6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总体评价应在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施工环境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基础上,进行安全评分汇总和安全管理水平定级,进而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报告。3.3 评价程序

3.3.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3.3.2 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a)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

b)准备有关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c)评价组织方应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所需资料(包括图纸、文件、资料、档案、数据)的清单、拟开展现场检查的计划,及其他需要各单位配合的事项。

d)被评价方应提前准备好评价组织方需要的资料。3.3.3 实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地铁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b)按事先拟定的现场检查计划,查看地铁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施工技术的安全实施、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以及监控预警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c)进行安全评价总分计算和安全水平划分。

d)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组织方提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3.3.4 编制评价报告应符合以下规定:

a)评价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b)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对策意见和建议,施工现场问题照片以及明确整改时限。c)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报告宜采用纸质载体,辅助采用电子载体。3.4 评分方法

3.4.1 各评价项目满分分值为100分。各评价项目的实得分应为相应评价分项实得分之和。

3.4.2 各评价分项的打分采用扣分法,应得分减去扣分即为该项实得分,实得分不得为负,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价分项应得分值。3.4.3 各评价分项评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a)评价内容符合要求时,不扣分。

b)评价内容部分符合要求或评价内容不符合要求,但有补救措施时,酌情扣分。c)扣分标准见附录-评分表。

3.4.4 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有缺项评价项目的实得分应按公式(3.4.4)换算。

(3.4.4)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

4.1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

4.1.1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个评价分项。

4.1.2 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可按附录A中表A的格式确定评价内容及其分值。4.1.3 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方法:

a)查阅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及安全管理机构档案。b)查阅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及其考核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c)查阅合格分包单位、供应单位名录,及企业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管理记录。

d)查阅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及责任追究制度的档案和记录。e)查阅财务提供的被评价项目安全投入、工伤保险、劳保用品、安全培训等的资金保障证明、安全施工措施费投入账。

f)查阅安全检查制度文件和检查记录。g)查阅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排除的相关记录。h)现场检查,逐项打分。(Ⅰ)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

4.1.4 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评价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人员3个分项。

4.1.5 安全管理机构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b)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应明确、合理。

4.1.6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上岗前考核,接受施工安全技能与知识的培训。考核和培训均应有相关证明或记录,做到持证上岗。4.1.7 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上岗前考核,接受施工安全技能与知识的培训。考核和培训均应有相关证明或记录,做到持证上岗。(Ⅱ)安全管理制度

4.1.9 安全生产制度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制度、环保制度、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检查制度、临电管理制度、应急响应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报告处理制度等。

b)项目部与架子队、劳务分包单位,架子队与班组应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

c)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使用台账,应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d)项目部应制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待岗、转岗、换岗职工,新进项目部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有相应记录。

e)项目部应及时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后要进行复查,检查、整改、复查的情况应有记录,格式原则上满足股份公司统一要求,实现闭环管理。

f)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必须做到合法使用(包括劳务队伍自带设备),劳务队伍自带设备必须纳入项目部的设备管理中;制定临电管理办法,完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g)项目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必要时进行演练并作记录。(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10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价应包括危险源标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机电及特种设备管理,民爆和化学危险品管理以及防雷管理7个分项。4.1.11 危险源标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在施工前分析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跟踪管理,并有相应记录。b)应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4.1.12 安全技术交底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规定。

b)开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还应进行专门交底,并有相应记录。

4.1.13 安全隐患排查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事故隐患应分类建立统计表,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b)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整改意见和整改结果均应有记录并附相关整改照片。4.1.14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b)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4.1.15 机电及特种设备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产品合格证。

b)特种设备应有行政许可的制造许可证。

c)属于《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16-2008附件A《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中的起重机械设备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并满足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

d)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对应的操作人员,悬挂对应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参见《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e)《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获取《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或备案资料、合格证。

f)组织进场设备验收和验收记录,需要报监理的按监理表格要求提报。

依据说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第二十一条要求: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第三十二条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g)机电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拆卸、报废按国家部门、业主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一旦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项目部(或产权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4.1.16 民爆和化学危险品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

b)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1.17 临时用电和防雷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贯彻《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中的6条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业主要求,履行“编制、审核、批准、验收”程序,并做好相关记录。

b)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防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所在地的气象条件,特别是雷电的规律,制定防雷措施。c)按月进行临时用电和防雷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记录。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

5.1 施工准备工作评价

5.1.1 施工准备工作评价应包括施工组织保障措施、施工管理保障措施、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和施工经济保障措施4个评价项目。

5.1.2 施工准备工作评价可按附录B中表B-1的格式确定评价内容及其分值。5.1.3 施工准备工作评价应包括以下方法:

a)查阅项目部管理制度文件、部门职能档案及人员职责分工记录。b)查阅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力、物力和专项资金的投入计划。

c)查阅各类人员资格或上岗证书,各种设备、设施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d)查阅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与安全交底记录。e)查阅企业为作业人员办理保险的相关记录。f)查阅项目部安全目标与安全控制措施的文件。g)查阅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

h)现场检查风险源清单、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各类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准备情况。i)现场检查,逐项打分。(Ⅰ)施工组织保障措施

5.1.4 施工组织保障措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部机构、人员配备应满足合同履约需要,符合本地铁工程施工项目的特点;应建立全面、可行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b)项目部应建立监督、检查、评比与奖罚制度,并制定工作流程。c)项目部应制定合理的安全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d)项目部应建立现场消防责任制,并确定消防责任人。

e)项目部应制定全面、可行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职责、响应机制、应急物资的储备,并经论证和审批。

f)项目部应建立完善事故报告处理制度。(Ⅱ)施工管理保障措施

5.1.5 施工管理保障措施评价应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和物力资源管理2个分项。5.1.6 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安全生产与管理知识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

b)地铁工程施工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持证上岗。

c)项目部应有合理的人力投入计划,施工队伍资质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定,施工队伍安排应满足施工作业的要求。

d)劳动力计划中,应禁止安排女工、未成年人从事井下及隧道内作业。e)应做好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的计划。开工前应对井下、隧道内、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有相应记录,严禁检查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f)应对作业人员、新岗位人员以及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实施新结构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g)应制定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的安全防护制度。5.1.7 物力资源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部应有结合地铁工程施工进度的物力资源投入计划。

b)应有投入地铁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证,重要设备还应有生产或制造许可证。

c)应有各种机械、设施设备的检修与保养计划,并有专人负责。d)应在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及危险物资存放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e)应有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的专项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f)应有施工中所用各种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

g)应配备好施工现场消防物资与器材、应急抢险物资,特别是隧道内、深基坑抢险应急物资准备,并有专库存放以及专人负责。(Ⅲ)施工技术保障措施

5.1.8 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部应结合项目特点及调查资料,编制有针对性、方案合理、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方案,并经审批。

b)应针对项目特点,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并有论证报告。

c)应辨识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形成安全危险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防范与处理措施。d)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制定施工平面规划,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e)开工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详细记录。f)开工前应有经过论证与审批的施工安全监控量测方案。(Ⅳ)施工经济保障措施

5.1.9 施工经济保障措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台帐,且实际投入情况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b)应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在开工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2 明挖法施工评价

5.2.1 明挖法施工评价应包括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治理、基坑土方工程、交通过渡防护、工程结构施工和盖挖法特殊要求6个评价项目。

5.2.2 明挖法施工评价可按附录B中表B-2的格式确定评价内容及其分值。5.2.3 明挖法施工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查阅施工组织方案。

b)查阅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基坑便桥等专项施工方案。c)查阅现场施工技术与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志。

d)查阅施工监测记录、特殊部位或结构施工检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e)查阅施工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f)查阅原材料或构配件合格证、检测或检验资料,以及混凝土配合比等记录。g)现场检查,逐项打分。(I)围护结构施工

5.2.4 围护结构施工评价应包括支护桩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水泥土墙支护施工、锚杆及土钉墙支护施工、支撑系统施工及其他围护结构系统施工6个分项。5.2.5 支护桩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支护桩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应有支护桩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c)支护桩的桩基完整性检测频率应符合相关规定且全部合格。d)支护桩作业时噪声、振动、泥浆排放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起重安全的相关规定。

e)成孔平面误差和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桩的深度、尺寸、强度、承载力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5.2.6 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地下连续墙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应有地下连续墙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c)地下连续墙的墙身完整性检测频率应符合相关规定且全部合格。

d)施工时泥浆性能指标和液面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控制施工槽段周边的堆载和振动。接近建筑物或构筑物施工时应有槽壁预加固和相应的监测措施。

e)导墙的位置、尺寸、墙体接头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对于超大、超深、超长等复杂地质条件的地下连续墙,地层加固措施应得力。

5.2.7 水泥土墙支护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水泥土墙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应有水泥土墙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c)水泥土墙在设计开挖龄期应采用钻芯法检测墙身完整性和强度,其检测频率应符合相关规定且全部合格。

d)水泥土墙的桩身切割搭接宽度应符合规定;当设置插筋时桩身插筋材料、插入长度和出露长度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高压喷射桩水泥土墙施工时,应定期检查机具和高压管路,人和喷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接头断开、软管破裂导致的浆液飞散、软管甩出伤害作业人员等事件发生。5.2.8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锚杆及土钉墙支护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应有锚杆及土钉墙支护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c)锚杆及土钉墙在设计开挖龄期,应按规定检测频率进行验收试验并全部合格。d)喷锚支护施工中,基坑开挖应按要求分段分层进行,应紧跟开挖工作面,且应连续作业,应严格控制每一施工段的作业时间。e)土钉墙施工中,应做好成孔、土钉制作、注浆、张拉作业等施工过程的控制;应采取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确保边坡结构变形控制在设计要求的合理范围内。

f)土层锚杆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事先进行成锚杆工艺及极限抗拔力试验、蠕变试验等;应确保施工工艺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成锚后应严格按规定进行验收试验及使用期的监测。5.2.9 钢筋混凝土支撑系统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钢筋混凝土支撑系统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应有钢筋混凝土支撑系统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钢筋混凝土支撑系统施工中,应对支撑内力进行监控。

d)钢筋混凝土支撑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的相关规定;钢支撑的构件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 81的相关规定。e)拆撑或换撑作业时结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拆撑或换撑的顺序和预加力的卸载程序应合理,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f)支撑、围檩及立柱支撑托架等连接结点应满足连接构造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支撑体系与支护间密贴,保证支撑力的均匀传递。

5.2.10 其他围护结构系统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其他围护结构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应有其他围护结构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c)其他基坑围护结构,如水泥土搅拌桩、自稳边坡等的施工应分别执行相应的施工规范。(II)地下水治理

5.2.11 地下水治理评价应包括集水明排、基坑降水、截水帷幕3个分项。5.2.12 集水明排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集水明排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应有集水明排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排水沟、集水井应根据基坑平面形式、结构型式合理布置,与主体结构、基坑侧壁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基坑外应有截水、封堵、导流等防止地表水对基坑侧壁产生冲刷的措施。d)降水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抽水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5.2.13 基坑降水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基坑降水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大型复杂的基坑降水应进行降水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调整降水方案。

b)应有基坑降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c)降水期间,应对各降水井和观测井的水位、水量进行同步监测,确保符合降水工程设计要求,并应有水位监测记录;应对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地下管线,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JGJ8-2007的相关规定开展监测。

d)降水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抽水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5.2.14 截水帷幕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截水帷幕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应有截水帷幕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c)截水帷幕的厚度和渗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

d)灌浆施工时,应定期检查机具和高压管路,人和喷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接头断开、软管破裂导致的浆液飞散、软管甩出伤害作业人员等事件发生。(III)基坑土方工程

5.2.15 基坑土方工程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基坑开挖和土方回填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

b)应严格遵循“先撑后挖,分层分段,严禁超挖,随挖随撑”的原则,符合开挖的“时空效应”,并有施工及验收记录。

c)应制定合理的基坑监测方案,确保基坑开挖监测的数据可靠,能有效指导施工。d)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地下水治理状况,避免基坑涌水、涌砂事故发生。e)基坑内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应编制爆破作业专项安全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危险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进行安全防护。f)基坑开挖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护围护结构、降水运行系统、测量标志和监测元件以及止水帷幕和工程桩等;应有可靠的临边防护措施、地面排水措施和上下通道,并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基坑边堆载应符合支护设计的规定。

g)基坑回填土料、填筑工艺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回填过程中应按规定检测且应全部合格。基坑回填时,应有具体措施保证机械或机具不碰撞隧道结构及防水保护层。(IV)交通过渡防护

5.2.16 交通过渡防护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有交通过渡防护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

b)应根据基坑形式和通行要求,选用合适的便桥结构形式,其载重及通过能力必须根据施工机械、车辆荷载或城市交通车辆的要求经计算确定,计算书应有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c)应有交通过渡防护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d)基坑便桥设置交通标志应合理到位。应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人行便桥应设置禁止机动车或机械通行标志,并应设置护栏。

e)在使用期应对便桥进行充分的维护和检查,经常检查主要受力杆件和基坑围护结构及边坡稳定情况,并及时维修路面和排除积水。必要时应开展桥梁运行监测。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278200 篇二

一、水利工程施工中主要的安全隐患形式

(一) 施工单位缺乏配合

水利工程是一项兼具复杂性、系统性的建设项目, 设计众多的施工单位。然而, 一般来说, 施工地点非常的分散, 导致各个施工单位间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 从而加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 复杂的施工对象

水利工程的建设规模相对来说比较大, 所面对的施工对象更是非常复杂, 需要采取多样化的管理形式。比如:首先, 对于陆地施工来说, 常常需要进行土石爆破, 这就需要采取炸药以及雷管等方式;其次, 对于水下环境的施工来说, 当处于洪水或者汛期时, 这就需要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以避免遭到洪水侵袭;再次,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使用运输车辆以及大型的机械设施等, 这就需要施工人员保证机运输车辆与机械设施架设的安全性;最后, 对于需要开挖基坑的陆地工程来说, 则有必要为基坑边坡支撑的安全提供重要保证。

(三) 开放式施工环境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采用敞开式的施工现场, 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的处理, 相对来说则无法全面落实管理车辆与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工作, 加大人员、施工对象以及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难度。

(四) 恶劣的施工条件

通常情况下, 需要在野外进行水利工程的施工, 一旦未能够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则难以抵御来自于自然灾害的威胁, 特别是野外的地形非常的复杂, 加上受到工作人员的自救能力限制, 倘若出现任何的施工安全问题, 则会给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

二、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标准化评价体系

(一) 基本构成

1. 机构的设置

该体系下的机构设置需要以相关的施工合同为依据, 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处, 采用总监负责制度, 内部设立以专家室、安全部以及工程部为主的多个部门。

2. 控制目标

施工单位需要全方位的监控水利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 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处理好安全事故隐患, 为建设物资、设备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3. 安全管理的措施

首先,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构建完善的水利工程的管理体系;其次, 全方位的审核施工组织方案, 及时的发现与修正存在的问题;再次, 定期的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安全, 及时的督促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最后, 加强对施工安全的培训与宣传, 促使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能力得到提升。

4. 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按照承包单位所上报的各项文件, 与建设部门、设计部门等积极的配合认真仔细的进行审查。只有经过检查符合要求, 并经由建设管理的同意后, 方可以进行开工。首先, 应当进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其次, 制定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再次, 编制安全生产的实施方案;最后,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 与此同时, 检查并且督促落实相应的情况。

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贯彻落实各项管控制度, 为安全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行提供重要保障。应当选派专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亲身检查、巡视施工现场, 及时地向各个参建单位通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除此之外, 针对于违章作业以及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上报安全监督与建设主管部门, 督促承包单位尽快的进行整改。

6. 控制的重点部位

针对于监理工作控制的重点部位, 相应的制定出安全控制措施, 具体而言, 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分别是:首先, 加强对土方开挖作业的安全控制;其次, 加强对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控制;再次, 加强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控制;最后,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的控制, 以及加强对用电安全的作业控制, 如图1所示:

三、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评价

(一) 增强安全管理的系统性

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充分的体现安全管理的系统性的理念, 通过实现安全生产向系统工程的转化, 更加明确各部门与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目标以及责任, 有效的防止出现如安全管理盲目与缺位的状况, 增强安全管理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改变以往的盲目性与片面性的安全管理, 对项目部整个的管理过程予以规范。

(二) 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

通过实施标准化的安全管理, 有利于将全公司的检查评价与安全管理标准统一, 促使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尽快的融入至项目部的管理活动中, 使其能够自主的参与至标准的管理中, 有效的防止人员的流动, 从而降低管理活动随意性, 有利于简化管理磨合期, 增强管理的规范性, 进一步的提高管理的效益。

(三) 提高经济效益

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的基础是排查治理隐患,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要求施工人员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大幅度的减少安全隐患, 极大的降低安全的风险, 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由此节约更多治理安全事故与隐患的支出。

四、落实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具体措施

(一)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理, 不仅赋予其口头停工权利, 而且由其负责协调各个部门进行有关安全评价。与此同时, 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地构建安全生产规范, 科学化、规范化地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除此之外, 应当健全管理工作制度以及完善考核培训制度, 向施工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户。同时, 施工单位在进行重大项目的施工过程中, 只有在经过工程师的审核批准后, 才能够实施各项安全措施与施工技术手段。

(二) 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

在加强控制的过程中, 最为关键的是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有利于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为此, 相关人员应重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为施工安全提供重要保证。首先, 健全健全如安全用电、防火以及抽查制度等, 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措施, 尽早排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严厉查处与整改各项违规操作;

其次, 施工现场严禁非专业人士进入, 防止出现无证上岗的现象, 电器电路的安装务必由专业电气人员进行。高空作业的场所闲杂人员严禁入内, 针对于装有易燃易爆的存储仓库, 务必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将其设置在远离人员密集区的位置;

最后, 工作人员在长时间的工作下, 容易产生身体疲惫的问题, 甚至会诱发各种安全事故。为此, 尽量防止工作人员深夜赶工作业, 即使在必须赶工作业的特殊情况下, 应当保持人员的良好的工作状态, 加强进行加强监督与巡视, 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三) 应用先进的施工技术

部分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 一直沿用传统的机械设备, 采取滞后的施工技术, 无形中增加工作人员的失误, 埋下大量的安全隐患。为此,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 水利工程单位应与时俱进应用先进的施工技术, 采取最新的工艺方式, 尽量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作业, 为水利工程施工各个环节的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有利于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安全的施工提供重要保证。

(四) 加强安全监管

水利工程项目是一项兼具复杂性、系统性的长期建设, 不仅涉及宽广的施工线面, 而且跨度也比较的大。为此, 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的控制, 具体而言, 包括以下两点内容, 分别是:首先, 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控制。第一步是施工工序, 应当以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状况为出发点, 对各个施工工序间的协调关系加以综合性考虑, 科学合理的安排好施工工序;第二步是加强对施工对象的安全控制。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保障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的运行;

其次, 强化标准化的管理。标准化水利工程的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施工人员务必按照操作规范严格地执行各项施工作业, 为生产的安全性提供重要保障。工程技术人员在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中, 应当明确施工对象、地点以及工期等内容, 加强对施工安全的重视, 防止由于盲目作业而导致出现不必要的安全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 水利工程建设一项兼具复杂性与系统性的项目, 覆盖广泛的专业与工种, 采用复杂的施工技术, 相对来说作业面也非常长, 无形中增加水工程施工不可预见性的因素, 加大安全管理的难度, 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在进行质量监督的同时, 应当提高对施工安全的重视, 避免水利工程施工出现安全事故, 为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进步与发展, 进一步的推动各行各业的发展, 尤其是水利工程施工行业取得显著的进步, 其中, 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中, 施工安全属于重要内容。近些年, 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水利工程应重视改革与创新, 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然而, 施工单位采取盲目增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方式, 无法保障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 为此, 应当加快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体系, 科学合理的安排好施工工序, 优化配置人力、物力等资源, 为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材料等安全性的提供重要保证。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评价

参考文献

[1]陈述, 郑霞忠, 余迪.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评价[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4, 02:167-172.

[2]冷述华.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评价[J].质量探索, 2016, 01:66-67.

[3]谢琼花.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思考[J].农民致富之友, 2016, 08:293.

[4]黄晓伟.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评价[J].江西建材, 2016, 13:132.

[5]刘浩.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评价[J].江西建材, 2015, 05:97.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278200 篇三

关键词:现代企业;内部控制;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8-0181-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18.091

1 概述

从内部控制理论诞生开始,世界各个国家都越来越重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问题,很多企业管理研究人员也参与到构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讨论中。很多现代企业的实践证明,在企业内部开展控制审计工作,并逐步构建一套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对于改进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力和提升企业的内部管理实效是大有裨益的,并且从当前现代企业经营的普遍情况来看,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已经成为了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的必然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尤其是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

企业内部的控制审计评价工作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涉及内部控制和实施效果的全面检验、测试以及考证工作。企业内部的控制评价工作不是一个简单的流程通过叠加就可以完成的,而是多个流程有机结合才能完成的。因此,为了通过构建标准体系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工作的实施效率和科学性,就必须强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在此,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总结如下:

2.1 明确目的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应当有着明确的目的,即通过标准体系的构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本质特征、逻辑结构、构成内容等进行综合反映,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工作的实施质量。在构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明确目的,使标准体系的内容和构建目的有机联系起来,避免做无用功,提升标准体系的规范性和指导性,使标准体系为评价结果提供重要依据。

2.2 坚持客观性

在构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时,客观性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則。具体来说,客观性指的是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客观可信、公平公正,这样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方式,才能真正反映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并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此外,客观性还表现在同一层次的多项指标相互之间是独立的,即线性无关的。

2.3 强调系统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应当强调系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指的是标准体系的各项指标及内容应当是相互配合、有机结合的,通过各项指标的综合可以实现对评价目标的综合、科学评价,并体现出整体优化评价目标的目的。构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时坚持系统性原则,可以实现标准体系的科学构建,增强标准体系的评价能力和优化效果。

2.4 可操作性

构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过程中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即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具体来说,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应当完善地考虑到企业的现实可能性,标准体系中各项指标的构建应当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力求实现指标简易可行而效果准确客观的效果。并且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应当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信息等方面的耗费上得到多数人的认可。

2.5 重视效果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可以正确反映企业内的重要岗位、风险岗位和内部控制之间的利害关系,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必须重视效果,使标准体系反映出来的企业内部岗位与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具有准确性和科学性。并且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也应当重视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的反映效果,使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可以及时被发现,并通过适当的改进方式实现企业管理和经营效果的提升。

3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重点

在构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时,应当重视以下一些重要的内容,以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效果。

3.1 组织体系的科学构建

在建立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时,在组织体系的构建方面应当使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要求。具体来说,要对企业组织结构设置、职务分工方式等进行科学控制,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科学控制,使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一般来说,企业组织体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法人治理结构、管理部门设置及相关关系结构,控制好这两个方面的结构内容,即可实现组织结构的科学构建。

3.2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

在企业的管理和所有的经济活动中,一些需要批准的事项不可能全部由企业高层管理者来批准,为了提升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率,就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授权批准制度,将审批权限分割、下放。授权批准制度包括一般授权控制和特别授权控制,一般授权控制针对的是通常情况下的授权工作,特别授权控制规定的是处理特别经济业务的权力等级和批准限制。在实际建立过程中,企业应当强调一般授权控制,尽可能少建立特别授权。

3.3 完善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的控制应当以国家法律制度为最基本的依据,并以会计系统的具体内容为基础,实现反映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和监督经济活动的职责,可见完善会计系统控制在企业内部控制中是非常重要的。会计系统控制一般包括四方面内容,即建立内部会计管理规范、统一内部会计政策、规范会计凭证报告、统一内部会计科目,保证这四方面内容的科学性、时效性、可行性,即可实现会计系统的高质量构建。

3.4 采取全面预算控制

全面预算控制是保证企业预算控制有效性和科学性的重要保证,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中采取全面预算控制,完善预算管理控制体系,用实事求是的态度规范预算工作,摒弃形式主义,才能实现对企业预算控制的高质量把握。此外,在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控制体系时,要尽量依靠制度的作用对预算行为进行控制和约束,严格避免人为决策为主导的决策方式。

4 结语

在企业中,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有力的保障。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的内部控制理论,结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按照科学的方式方法,吸收先进的构建经验来进行。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可以客观公正地对企业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帮助企业找出内部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企业的健康、高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孔晓伟.浅议如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体系[J].经营管理者,2012,(11).

[2] 戴娇娇.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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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卿文洁,邱高松.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1).

[4] 杜锐.建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的思考[J].审计月刊,2010,(1).

[5] 王全祝.浅谈如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J].山西建筑,2008,(31).

作者简介:林锦峰(1981-),男,广东廉江人,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管理工程师,经济师,研究方向:企业标准化管理、安全管理。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278200 篇四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建设(建筑)安全协会及其安全专业委员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及其安全专业委员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协会建筑安全分会,直属会员单位:

为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我会决定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工作。现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 诚信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行业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诚信评价)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各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的一项行业诚信评价。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安全诚信评价的单位。

第三条安全诚信评价的依据是: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见附件1);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建筑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条款。第四条安全诚信评价分为AAA、AA、A、B、C五级。评价为AAA、AA、A级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

(二)没有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规定的一般及其以上安全事故的;

(三)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评价的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其中75分~79分为A级,80分~89分为AA级,90分及以上为AAA级。

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使企业受到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或者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评价的总分达不到75分的,应当评为B级。

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使企业受到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的,应当评为C级。

第五条地方建筑业企业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所在地的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申请安全诚信评价。有关行业、解放军或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向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申请安全诚信评价。

市(县、区)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可作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可作A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可作A、A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AA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承办。

B、C级安全诚信评价及评价结果的发布,由与作出该行政处罚的政府主管部门相应的行业协会负责。

第六条

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程序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推荐,推荐时应当已被评为AA级,并应有当地或有关行业、解放军、有关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意见。

(二)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通过专家抽查、互查等方式,对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送建设部有关司征求意见,并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提交AAA级安全诚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AAA级安全诚信评价工作委员会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聘请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

(三)中国建筑业协会对通过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授予“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筑业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其主体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70%以上,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二)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三)市政、园林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筑业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AAA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申请表》(见附件3);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建设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文件和材料,以及荣获文明工地、安全标准化工地等文件复印件等;

(四)推荐协会或有关单位的评价结果,当地或有关行业、解放军、有关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意见;

(五)反映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DVD光盘(不少于5分钟)。第九条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该企业2年内不得申报施工工地安全诚信评价,并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上公布其行为。第十条

AAA级安全诚信评价每年组织一次。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5月31日前受理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申请。评价期为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自开工之日起至上年12月31日止。第十一条对于取得“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的,如果发现不符合AAA级安全诚信评价标准要求的,经组织核查确认后,中国建筑业协会将撤销其称号,并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上公布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开展安全诚信评价的地方、有关行业、解放军建筑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从事安全诚信评价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于有影响安全诚信评价公平、公正行为的人员,有关协会或单位应当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取消其参加安全诚信评价资格等处理。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及诚信评价评分表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序号

不良行为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依据

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

《建筑法》第七十一条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法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施工前末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14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或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接受转让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 评审时间:

年月日 序号

评价内容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75分—79分得50分;80分—84分得55分;85分—89分得60分;90分—94分得65分;95分以上得70分。

70分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切身利益

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确定的扣5分;没有对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扣3分;在招用劳动者时,没有如实告知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的扣2分

10分

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

《劳动合同》中没有签订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扣5分;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扣5分

10分

有无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扣5分;将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扣5分。10分

总计

5.安全评价常用法规标准目录汇总 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六十五号,2008年)法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年)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003年)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46号,1995年修订)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1988年)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2007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国务院令第445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国务院令第466号)

《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修正,国务院令第326号)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国务院令第190号)《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373号)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令第393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国务院令第405号)

《道路运输条例》(2004国务院令第406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国务院令430号)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国务院令第77号)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国务院令第355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4)

《河南省消防条例》(1999年)规章、文件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3]1346号)

《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3]92号)

《关于做好2004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字[2004]23号)

《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二字[2005]34号)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号,2003年)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令第11号,2006年)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2005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2006年)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等计价格〔1999〕2255号文)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 第11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2005年)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

《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76号)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0号)

《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9号)

《钨、锡、锑三个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94号公告)

《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3号公告)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13号)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国家民改委2007年第52号公告)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改能源[2007]141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4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4国家安监局令第11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安监总局令第7号)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安监总局令第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年安监总局令第8号,2006年)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5 号,2002年)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2002年)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监局公告2003年第1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监局等八部局公告2003年第2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公安部令第6号)

《化工部安全生产禁令》(1994化学工业部令第10号)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1991)化劳字第247号)

《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化督发(1995)904号)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4公安部令第18号)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2004年)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2002年)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9公安部令第39号)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161号)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道部铁运[1995]104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交通部令第1号)

《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90)轻生字65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2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卫监发〔1997〕第60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3号,2000年)《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40号)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13号)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质检锅[2003]34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6年质检总局令第92号)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2-2005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河南省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豫安监管技装[2005]136号)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国际公约,2001年全国人大批准)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1990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1994年全国人大批准)

《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第155号公约,198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1990年第177号建议书)安全评价专项规章、导则、标准、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9号)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13号,2004年)

《关于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139号)

《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65号)

《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安监管规划字[2005]4号)

《安全评价人员考试要点(试行)》(安监管规划字[2005]4号)

《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安监总办字[2005]98号)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08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安监总规划字[2005]177号)

《关于开展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6]76号)

《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108号)

《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工作监管的若干意见》(安监总规划〔2007〕59号)

《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115号)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国防科委委爆字[2004]31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71号)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2号)《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价通则》GB 13548-92

《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细则》等三个分类评价细则的通知》(豫安监管危化[2006]237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6 常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文件

6.1 综合

GB/T 15236-1994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 13861-199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2-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GB/T 672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T 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5499-1995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T 14002-1992 劳动定额术语

GB/T 14163-1993 工时消耗分类、代号和标准时间构成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0187-19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T7694-1987 危险货物命名原则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T 15098-199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GB 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6483-20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 17916-1999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1999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8265-2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T 3723-1999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 3869-1997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6.2 生产环境安全卫生条件

GB 2893-2001 安全色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7231-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 1251.1-1989 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 险情听觉信号 GB 18217-2000 激光安全标志

GB 13392-2005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4778-1993 安全色光通用规则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50033-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J 22-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 6389-1997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GB 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T 3608-1993 高处作业分级

GB 4053.1-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19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19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5725-1997 安全网

GB 16909-1997 密目式安全立网

GB/T 4200-1997 高温作业分级

GB/T 14439-1993 冷水作业分级

GB/T 14440-1993 低温作业分级

GB 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6.3 生产系统、装置设备安全

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9-200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16912-1997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50177-2005 氢气站设计规范

GB 4962-1985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10892-2005 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

GB 50195-1994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 6222-200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11984-1989 氯气安全规程

GB 14544-1993 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

GB 12710-1991 焦化安全规程

GB 19041-2003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

GB 50072-2001 冷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06年版)

GB 19288-2003 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

GB 15606-1995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 15081-1994 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

GB 50295-1999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 13746-1992 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

GB/T 14442-1993 毛皮生产安全卫生规程

GB 15600-1995 炭素生产安全卫生规程

GB 6514-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 7691-200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

GB 7692-199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通风净化

GB 12367-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GB 12942-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GB/T 14441-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术语

GB 14443-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洪干室安全技术规定(2007即将实施)

GB 14444-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4773-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2007即将实施)

GB 15607-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GB 17750-199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浸涂工艺安全

GB 20101-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 50320-2001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

GB 50322-2001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 50050-1995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 9237-2001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

GB 10080-2001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6.4 防火防爆安全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

GB 50160-19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版)

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

GB 50098-19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

GB 50351-2005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T 15604-1995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5-199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6543-2008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

GB 17269-2003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199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8245-2000 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 19081-2003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9881-2005 亚麻纤维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7919-199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

GB 5908-2005 石油储罐阻火器

GB567-1999 爆破片与爆破片装置 GB 12955-1991 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14101-199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 14907-2002 钢结构防火涂料

6.5 消防灭火

GB/T 4968-1985 火灾分类

GB/T 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 第1部分

GB/T 14107-1993 消防基本术语 第2部分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4327-1993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GB 3445-2005 室内消火栓

GB 3446-1993 消防水泵接合器

GB 4452-1996 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

GB 4453-1984 消火栓连接器

GB 17945-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4351.2-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 8109-2005 推车式灭火器

GB 4396-2005 二氧化碳灭火剂

GB 15308-2006 泡沫灭火剂

GB 18614-2002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GB 6051-1985 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1301灭火剂)

GB 17835-1999 水系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GB 50219-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

GB 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19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196-199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2年版)

GB 50281-19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93-19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999年版)

GB 19572-2004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

GB 16669-1996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16670-2006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GB 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3-1992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110-87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47-2004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16668-1996 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19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7681-1999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6.6 工业防尘防毒 GB 7230-1987 气体检测管装置

GB/T 17061-1997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 12358-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 13733-1992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GB/T 12331-1990 有毒作业分级

GB 5044-19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T 5748-1985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 5817-19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T 6719-1986 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

GB/T 12138-1989 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GB 8959-1988 铸造防尘技术规程(2007即将实施)

GB 12434-1990 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

GB 13691-1992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T 13910-1992 滑石粉加工防尘技术规范

GB/T 16911-1997 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T 17270-1998 石英砂(粉)厂防尘技术规程

GB 12475-2006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GB/T 17397-1998 铝电解生产防尘防毒技术规程

6.物流企业评价标准(定稿) 篇六

物流企业评价指标 1.1 等级评价原则 以能够全面、系统反映企业综合能力为原则,对于具备一定综合水平的三种不同类型的物流企 业,按照不同评价指标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级最高,依次降低。物流企业评价工作可由全国性物流行业组织设立评价机构具体实施。1.2 评价指标 1.2.1 运输型物流企业的评价
表1 级别 评价指标 年总营业收入(元)* 经 营 年货运业务收入(元)* 企业开业时间* 资 产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及 服 务 业务辐射面* 客户投诉率 全球范围 小于 0.05% 80%以上具有 人 员 素 质 业务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 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60%以上具有 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网站功能 信 息 化 水平客户查询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跟踪* 实现电子商务 交易 90%以上 90%以上 联网图形 实时数据 自动语音 全国范围 跨省区 省内范围 小于 0.5% 40%以上具有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 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运营网点(个)50 以上 30 以上 15 以上 10 以上 5 以上 企业资产总额(元)* 资产负债率* 自有运输车辆(辆)* 500 以上 300 以上 运输型物流企业评价指标 AAAA 级 2 亿以上 1.2 亿以上 AAA 级 4000 万以上 2400 万以上 AA 级 800 万以上 480 万以上 A级 300 万以上 180 万以上

AAAAA 级 10 亿以上 6 亿以上 3 年以上 10 亿以上

2 年以上 2 亿以上 4000 万以上 不高于 60% 100 以上

1 年以上 800 万以上 300 万以上

50 以上

20 以上

小于 0.1% 60%以上具有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5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实现电子商 务交易 实现电子交 互、信息发布

3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实现电子交 互、信息发布

静态页面

70%以上 70%以上 联网图形 实时数据 自动语音 联网数据 实时数据 半自动语音

50%以上 50%以上 录入数据 手工语音 手工语音 查询

1.2.2 仓储型物流企业的评价
表2 级别 评价指标 经 营 状 况 资 产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及 服 务 质量管理* 客户投诉率 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小于 0.05% 80%以上具有 人 员 素 质 业务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 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60%以上具有 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网站功能 信 息 化 水平客户查询*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跟踪 实现电子商务 交易 90%以上 90%以上 联网图形 实时数据 自动语音 小于 0.1% 小于 0.5% 年总营业收入(元)* 年仓储配送业务收入(元)* 企业开业时间* 企业资产总额(元)* 资产负债率* 自有仓储面积(m)* 可控运输车辆(辆)配送供应点(个)管理制度
2


仓储型物流企业评价指标 AAAA 级 1.6 亿以上 9600 万以上 AAA 级 3200 万以上 1920 万以上 AA 级 600 万以上 360 万以上 A级 200 万以上 120 万以上

AAAAA 级 8 亿以上 4.8 亿以上 3 年以上 10 亿以上

2 年以上 2 亿以上 4000 万以上 不高于 60%

1 年以上 800 万以上 200 万以上

10 万以上 200 以上 400 以上

5 万以上 100 以上 300 以上

1 万以上 50 以上 200 以上

3000 以上 30 以上 100 以上

1000 以上 10 以上 50 以上

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60%以上具有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40%以上具有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5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实现电子商 务交易 实现电子交 互、信息发布

3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实现电子交 互、信息发布

静态页面

70%以上 70%以上 联网图形 实时数据 自动语音 联网数据 实时数据 半自动语音

50%以上 50%以上 录入数据 手工语音 手工语音 查询

1.2.3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的评价
表3 级别 评价指标 经 营 状 况 资 产 设 备 设 施 年总营业收入(元)* 年一体化物流业务收入(元)* 企业开业时间* 企业资产总额(元)* 资产负债率* 可控仓储面积(m)可控运输车辆(辆)运营网点(个)* 管理制度 管 理 及 服 务 业务辐射面* 咨询服务* 客户投诉率 全球范围 全国范围 跨省区 省内范围 提供整合物流资源、方案设 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小于 0.5% 60%以上具有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提供物流规划、资源整合、方案设计、业务流 程重组、供应链优化、物流信息化等方面服务。小于 0.05% 80%以上具有 人 员 素 质 业务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 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60%以上具有 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网站功能 信 息 化 水平客户查询* 电子单证管理* 货物跟踪* 实现电子商务 交易 100%以上 90%以上 联网图形 实时数据 自动语音 小于 0.1% 70%以上具有本科或相当于 本科以上学历 质量管理*
2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评价指标 AAAA 级 2 亿以上 6000 万以上 AAA 级 4000 万以上 1600 万以上 AA 级 800 万以上 400 万以上 A级 300 万以上 150 万以上

AAAAA 级 10 亿以上 2 亿以上 3 年以上 5 亿以上

2 年以上 1 亿以上 2000 万以上 不高于 75%

1 年以上 600 万以上 200 万以上

10 万以上 500 以上 100 以上

5 万以上 400 以上 50 以上

1 万以上 300 以上 30 以上

3000 以上 200 以上 10 以上

1000 以上 100 以上 5 以上

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实现电子商 务交易 实现电子交 互、信息发布 80%以上 70%以上 联网图

形 实时数据 自动语音 联网数据 实时数据 半自动语音

4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和专业资格 实现电子交 互、信息发布

静态页面

60%以上 50%以上 录入数据 手工语音 手工语音 查询

注 1:表 1、2、3 中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评价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它为参考指标项目。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278200 篇七

1 听取报告

听取报告是施工质量验收阶段的首要工作。通过听取工程申报单位对工程整体进行全面的总结性报告和工程管理技术人员对各个具体工程环节的报告, 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了解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情况, 对评价验收工作有一个初步的轮廓。其中听取报告的重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业主单位

评价内容是基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并结合其他一些单位对实际施工工作进行评价, 以达到业主要求和受众满意为根本目的。

1.2 施工单位

评价内容主要是工程规模和进度安排、工程特点和难点、先进施工技术的使用情况及其实际效果, 各项建筑指数标准的检测数据。

1.3 建设单位

评价内容是工程项目的基础用途和使用功能。

1.4 设计单位

评价内容是工程设计指导思想和技术内涵、工艺流程, 实际工程质量与设计方案要求是否相吻合。

1.5 监管单位

评价内容是工程各个阶段的施工规范性、检测记录的全面科学性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工程每一处小细节之中。

2 查看工程实际

听取完工程报告之余, 评价部门还要进入施工现场对实际工程情况进行查看, 查看的主要内容是工程的总体结构以及外部面貌。通常情况下, 检查组成员会对建筑物外部进行全面查看, 然后再依次查看建筑物的内部构造、屋顶、墙面, 同时抽取40%左右的标准房间进行查看, 其中裙房和设备房的查看工作是必须的, 最后再对地下室等建筑附属构造进行检查。

2.1 建筑物外围构造

重点查看建筑物外围的形状构造、外窗、门厅、台阶、阳台等等。从整体角度查看的是外部线条是否平直顺畅、色泽是否涂抹均匀、各角度转接是否是直线、造型是否美观大方;从细节部分查看的是是否出现细微的裂缝、平整度是否到位、阳台滴水线的构造是否基本一致、墙面抹灰是否厚度均匀饱满、消防设施是否安装得当、防雷措施是否顾及到建筑每一处。

2.2 建筑物墙面

重点查看各墙面管道是否质量合格, 坡口处的做工是否结实牢固;各个边口处的细节施工是否精密无缝;窗口的设置位置及水平间距、采光的好坏;支架的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通风管道、设备的施工质量。

2.3 建筑物屋顶

重点查看顶部管道线路的布局是否合理;开关插座安放是否综合考虑到安全保障和空间层次;灯具、喷头等设施与顶部是否保持紧密连接、没有较大缝隙;吊顶的材料及设计质量是否兼具美观性和可靠性;露出部分的管道线路是否按照一定的层次互相叠合安置, 不会彼此影响。

2.4 建筑物地下室

重点查看地下室地面的平整光滑度, 排水口和排水管道的位置布局, 内部梁柱等构造的外观效果。在查看工程实际这一施工质量评价途径中, 主要是以查看人员所看到的内容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因此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误差, 一般需要富有施工经验的老工人来担任这一工作职责, 才能将施工质量评价工作尽可能准确地完成。

3 检验工程资料

检验工程资料应该与听取报告和查看工程实际同时进行, 实际检验过程中, 要跟据不同的施工段来进行, 对每个独立工序中的相关工程资料都要进行详细检验。对工程整体的检验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各项工程资格专业证的真伪、国家权威部门出示的检测报告、质量认证体系报告、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记录数据、施工标准及规章制度、施工设计方案和相关质量管理监督制度。对各分段工程的检验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3.1 工程地基

检验对象是各项地基技术参数的检验记录。

3.2 工程结构

检验对象是混凝土钢筋等工程结构质量报告记录, 屋面浇水排水测试记录, 墙体垂直度检测记录, 钢筋连接处焊接质量检测记录, 混凝土标高的检测记录等等。

3.3 管道设施安装

检验对象是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和给排水管道工程的相关检测记录数据, 包括:防雷设施接地点电阻测试情况数据、绝缘数据记录, 照明设施最大功率工作检测记录, 空调进水试验数据记录, 通风管道严密性测试数据记录, 防排烟系统正常运转测试数据记录, 给排水管道严密性测试数据记录, 给排水管道承压能力测试数据记录等等。

3.4 工程装修

检验对象是建筑物墙体和门窗等部位使用装修材料的污染度和质量性能测试报告, 室内环境综合检测报告, 房间排水性能测试报告, 胶结强度测试报告等等。

4 施工质量评价

在综合使用上述途径对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质量进行详细检查以后, 就可以对工程整体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评价了。评价要注意激励与批评并重, 对其中一些完成出色的工程部分提出肯定并积极推广该项施工技术, 对工程中的遗漏或者缺陷进行批评整改, 充分满足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5 结语

综上所述, 只有实现了以上几种评价方法, 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能够在实际施工中获得了充分的应用, 才能使质量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也就能帮助建筑施工单位使其在做决策时更符合工程实际。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如果有任何遗漏或者不恰当之处还望广大专家同行批评指正, 共同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未来发展。

摘要:在我国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中, 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阶段的相关评价标准, 对实现施工质量评价的统一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实际施工应用中, 质量评价验收标准通常是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技术交流会、查看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和检验工程相关技术资料四项基本途径来实现的, 下面作者就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来简要谈谈这些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标准。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278200 篇八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一)能够保障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水利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不仅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水利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还能够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此同时,在不断完善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水利工程也会得以顺利开展,工程的整体质量也能够得到全面提升。由此可见,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既能够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系数,又有利于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二)有利于提升水利工程的整体效能

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强化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合理控制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危险,并对整个水利工程的施工进行分级别和分层次差异化控制管理,能够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并促使水利工程项目的整体效能得到提升。

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经费投入小

虽然我国很多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为了能够节约更多的成本,在安全生产上的经费投入仍旧不足,这就直接影响了施工安全管理、运行安全管理和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从而进一步阻碍了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进程。

(二)思想认识不深入

现阶段,我国水利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建设上的认识还存在不足。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施工企业保持足够的耐心,并对其具有一定的思想认识,但是我国水利施工企业依然将检查工作、事故调查处理、集中整治等作为重点,严重忽视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水利施工企业单纯地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没有必要性,反而会浪费太多的财力、物力和时间,以至于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没有获得明显的成效,进而对标准化建设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影响。

(三)监管队伍力量薄弱

目前,我国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监督管理机构不完善,专业化水平较低,执法能力不足等现象,这不仅与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一致,还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

(四)修订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现在我国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尚且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专业人才还相对较少,而且还有很多人员和企业在制定相关标准上缺乏经验,这就需要水利施工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策略,全面提升修订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领导的重视力度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是确保水利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制度未来发展的基本要求。而且建设以专业、企业、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但能够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还能够进一步明确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所谓安全生产控制,主要就是为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确保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员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因此,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工作必须引发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并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

(二)分配组织结构与权责

健全的组织构成首先要明确职权划分、部门确立、管理层次划分,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分工,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水利施工项目所涉及到的管理范围十分广泛,所以为了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构建完善的、组织结构全面负责水利施工,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得以有序进行。同时,组织结构的设置还要明确划分部门,确立权责,进而促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水利工程的危险性较高,所涉及的员工较多,各个环节的工作活动危险系数也较高,因此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置专业的管理人员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高科技安全技术在水利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应用备受关注。想要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施工企业必须依赖现代化的高科技安全技术,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危险行为,利用安全管理手段协调事物之间的安全关系。这就要求水利施工企业积极加大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而且,安全生产管理的资金投入,在很大程度上与水利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安全效益是经济效益中的重要内容,所以企业想要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视,并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

(四)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与安全规章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对施工工艺、操作规范、安装检修等进行统一规定,尤其是水利工程施工。健全的法律法规与安全规章制度,不仅是企业管理者需要遵循的准则,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准则。而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不但能够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进一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能够减少安全隐患造成的财产和设备损失。

(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

水利施工企业想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首先就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六)完善管理施工设备,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在水利施工过程中,会运用到各种施工设备,为了减少由施工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系统的施工设备管理方案,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施工设备的管理要切实以科学配置、择优选购为基本原则,施工人员要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养护和更新,以此为水利施工的安全开展提供完善的物质基础。同时,由于水利施工安全涉及范围十分广泛,所以企业还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全程监督整个施工环节,减少安全事故。

四、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仅能够促进水利工程安全建设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发展,还能够有效提升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水平。这就要求水利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促进安全生产标准的建设进程。相信在不断的完善下,我国水利施工企业将会实现快速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洋.谈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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