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2024-08-11

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共10篇)

1.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一

2008年大鹏街道计生宣教工作要点

2008年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总要求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确立“以人为本、贴近生活、纵横结合、重心下移、分类指导、实现跨越”的工作新思路,认真落实省市区宣教工作精神,创建人口计生公益性宣传机制。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执政为民为主旋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社区宣教队伍能力建设为基础,为实现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大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及时、全面、立体化的深度报道,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机制。同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以下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

(一)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发展,促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取得成效。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的社会危害,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要大力宣传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争取在三月、九月组织二次打击“两非”的专项行动。

(二)继续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品进居入户工作,形 1

成经常性宣传工作机制,在提高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婚育学校、视频婚校、流动婚校在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方面的作用。每半年在街道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或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集中宣传活动,并将有关图像、文字资料存档。

(三)切实搞好信息反馈。发挥好街道计生专题栏目的作用。街道、社区要积极向国家和省级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网站等投稿,及时反映我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做法和经验。争取全年在上级媒体上发表街道信息20篇以上,与上同期比增15%。

(四)继续抓好人口理论的学习。要求党政领导每年集中学习和研究计划生育工作达到2次以上。

(五)加强流动婚校的创建工作,争取在三月份前启动流动婚校,进一步扩大教育面。

(六)积极开展青春健康项目活动。争取今年培训3000名以上外来青工。

(七)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争取今年对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三级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两次以上。

(八)针对大鹏沿海气候的特殊性,属妇科病高发区,定期举办生殖健康讲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自我防治的能力。

(九)继续推进社区大鹏生育文化中心的建设。今年要

对鹏城、布新、岭澳三个社区进行建设,建设成为可以提供集上网、看书、读报、影视、茶水、咨询等多位一体、受广大群众育龄群众喜欢的生育文化中心。

(十)对社区户籍人口进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培训。

(十一)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规定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培训和会议,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二、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新年春节期间的集中活动、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重要纪念日的社会宣传工作,会同医院、服务中心、团委、妇联等单位部门开展集中服务活动,组织免费宣传品的设计、编辑、印制、出版和发放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生活、纵横结合、重心下移、分类指导、实现跨越”的工作新思路,逐步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大突破,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思路,不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部门必须抓住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加快自身发展。围绕我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开展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狠抓三个突破(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水平上突破、关爱女孩行动、宣传上突破,关爱计生女儿户、关注计生贫困母亲上突破)、着力五个创新(宣传的观念创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做到两个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值,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巩固一个局面(发展“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格局)、实现一个目标(实现育龄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不断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

四、加强宣传队伍建设

(一)加强队伍、优化结构。争取今年内每个社区要有1名专(兼)职计生宣传员,且文化程度在中专或高中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计划生育宣传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将一部分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开拓进取精神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宣传工作岗位上来。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对社区计生专干和计生信息员的培训,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存档。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宣传员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街道组织召开宣传员例会,通报宣传工作有关情况,安排部署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的将给予在计生系统内通报批评。

(二)进行不定期通报。街道将根据工作需要将街道、社区宣传工作情况,包括信息反馈情况、参加例会情况、宣

传集中活动情况和单项宣传工作进展情况、“三栏”的上报等进行不定期通报,通报表扬的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批评的给予扣分。

(三)实行奖优罚劣。在年终评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社区1个,先进个人1名;后进社区1个、后进个人1名。对先进社区和个人发放奖匾和荣誉证书,对后进社区和个人在街道计生系统大会通报批评。

大鹏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日

2.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二

为认清工作形势,把握工作重点和难点,进一步提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县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对制约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采取有效措施,多方协调,着力解决:一是因修建玉元公路而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转非人员待遇未落实,导致计划生育管理难度较大的问题,通过人大、政协委员提案,在玉溪日报专题栏目上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市人口计生委汇报,多渠道争取政策待遇落实。二是积极向市人口计生委争取资金5万元,向企业老板协调资金4万元,解决了塔甸煤矿改制后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无着落的问题,保障了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秘书一局原创http://blog.sina.com.cn/u/

加强机关效率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加强机关建设的有效举措。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2008年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四

项制度”工作相结合,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力求机关工作作风有明显提高;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机关整体建设明显进步。进一步优化了行政服务环境,提升了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成立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任组员,负责效能建设工作的部署、督查和考核。并明确局长为行政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日常工作坚持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把效率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08年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意见》,明确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即:以“优化机关作风、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实现加快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强化思想教育,突出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考核奖惩,突出解决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达到增强干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为“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计生”做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思想教育,严格考核奖惩

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四项制度”工作的贯彻落实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新高潮,并利用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培训会,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

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机关效能建设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按照科学、量化、易操作的要求,制定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行政效能建设目标考评方案》(峨人口计生发〔2008〕26号)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采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的方式,对各科室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从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即:1.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情况。3.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情况。4.加强自身建设情况。5.平时考核情况。6.民主测评情况。把行政效能建设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事业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11月24日,召开了县人口计生局行政效能工作考评会议,对各科室2008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和综合打分,通过考评,六个科室都圆满完成了年初布置的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评等次均为优秀。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规范《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动态管理制度,按时清公布和上报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建立健全从行政许可公示、告知承诺和说明理由、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坚持依法行政抓好当前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行政执法主体与执法程序合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行为事实清楚、证据材料真实有效、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规范完备。

(三)继续实行和不断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监督检查机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时清理公布本部门的执法依据程序,分解职权,明确责任,与各科室和个人签定执法责任书,并开展定期执法检查和评议考核。

(四)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法律法规、动态信息以及服务承诺书等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粘贴公示板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完善内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

(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落到实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精神,根据县委 的安排部署,自4月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宣传发动工作中,采取集体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发言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读本》、《科学发展观读本》,进一步强化了政治理论学习。同时,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对当前人口

计生工作中四个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县、乡服务站所一体化改革的可行性,二是如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三是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四是对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二)集思广益,认真整改,促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有效开展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安排,县人口计生系统被列为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对象,为切实做好评议工作,促进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的转变,在评议组的精心指导下,立足县人口计生系统的工作职能,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网,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走访乡镇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开展“双评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对我县人口计生系统在队伍建设、行业作风、工作作风、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等方面内容通过面对面座谈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三个意见建议(1.对一非一农及失地农民特别是玉元公路征地转户农民的计划生育管理有待加强。2.对流动人口主要是流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有待加强。3.应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走访乡镇领导干部和计生干部后,对如何加强县、乡服务站所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了认真分析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篇,为县委、政府工作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1.通过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县政府于2008年10月8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罚款缴纳工作的通知》(峨政发〔2008〕48号),要求各乡镇成立社会抚养费及罚款征收工作组,每年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2次清理清查和征收工作;3.加大了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工作的力度;4.利用各种纪念日和活动日,以“婚育学校”和计划生育协会宣传阵地为载体,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主动性。通过评议,干部群众对我县的人口计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干部群众对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99.4%,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完善机制,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的贯彻落实

结合人口计生部门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好四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一是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在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订了《**县人口计生局服务承诺制》、《**县人口计生局首问负责制》等7项制度,完善了《机关工作规则》、《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

理规定》、《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工作差错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待信访工作制度》等16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作风和领导班子决策等方面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同时,把修定后的各种制度印发到每一位职工,做到人手一册,并加大制度落实和督查力度。

二是加大公示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工作措施、动态和服务承诺书在信息公开网进行全面公示;在机关政务公开栏设置四项制度宣传栏,将“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事项”、“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方式”和局机关机构设置布局图及各科室业务受理范围等相关信息和业务办理引导标识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和张贴。同时,还将机关人员的身份、职务进行公示,并统一制作身份牌,实行挂牌上岗,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办事人员身份,接受监督。

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目标责任

(一)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08年9月30日,全县总人口为153058人,出生835人,出生率为5.46‰,自然增长率为1.41‰,计划内出生824人,计划生育率为98.68%,违法生育11人(其中:早育2人,二孩间隔不到生育4人,一非一农违法生育5人),长效避孕及时率达81.5%,综合节育率达87.47%,长效节育率达84.12%。圆满完成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口计生委年初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进一步贯彻落实“奖优免补”政策

继续大力宣传农业人口“奖优免补”政策,坚持“三公开、四公示、一见面、二抽查”的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制度。2008年4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对养老生活补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信息不清、情况特殊的对象入户见面进行核实,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兑现。同时,建立健全了信息化痕迹管理和档案管理,进一步促进“奖优免补”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2008年11月,县人大教工委对我县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在深入到塔甸镇、富良棚乡、小街镇等乡镇农户家中了解“奖优免补”政策的实际落实情况,并听取工作汇报后,对我县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自2004年6月1日实施“奖优免补”政策以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为有效促进人口生育水平的降低奠定了基础。

2.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继续以“六登门、八服务”为主要工作方式和内容,坚持“全面推进,深度发展”的整体推进思路,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和深化全县优质服务工作。一是开展“关爱妇女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动。3月11日起至月中旬,联合县妇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关爱妇女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动,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体检服务,体检人数达3715人,查出患有目标疾病的达2734人,有效治疗2024人,为提高全县广大育龄妇女的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县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投入工作经费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目标人群进行孕前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免费给予叶酸增补,截止2008年11月,共有341对夫妇接受了出生缺陷防治,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育龄群众的广泛好评。

3.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

在巩固双江、小街镇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选取化念镇、塔甸镇为试点,因地制宜的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两个试点乡镇结合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县级各配备了3000元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流动人口监察大队协助两个试点乡镇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清底数,健全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帐,将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全部录入信息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与流动人口集中的村委会、村民小组、用工企业法人代表及流入人口本人签订了责任书和承诺书,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4.巩固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今年我县在指导14个尚未验收村委会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已开展村委会的巩固和完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规范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制度、奖励制度、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各村委会制定的章程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同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将村委会和群众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协议书中,有效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重视抓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协会“会员之家”和协会队伍建设,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协会换届工作。4月1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县计划生育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认真总结了第三届协会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届协会工作,选举产生了**县第四届理事、常务理事成员。各级协会充分发挥会员特长,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奖优免补”政策,开展村民自治、“六登门八服务”和会员小组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了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继续在大龙潭、塔甸、富良棚、甸中、化念五个乡镇实施“少生快富”帮扶项目,帮助有一定经济条件、有扶持潜力的群众致富。

五、立足部门实际,切实为民办事

(一)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为新农村建设和扶贫联系点帮扶工作出谋划策

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计划、组织、实施、管理和督查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派驻村大龙潭乡班德村委会了解驻村指导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同时,经常性深入扶贫联系点进行帮扶调研,充分结合村情民意,帮规划、帮找致富发展路子,切实从思路上、行动上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为扶贫联系点富良棚乡婀娜村委会帮扶户捐款,帮助其进行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二是深入到23户“一对一”帮扶户家中,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并为其提供科技、致富信息。三是积极与县卫生局、铸造厂等机关、企业进行协调,筹措资金3万元,解决了婀娜村委会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看病难问题,对村卫生室进行了重新修缮,目前已能正常开展卫生诊查工作。年内共投入资金2.3万元帮助两个村委会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协调水泥30吨解决了婀娜村委建设物资不足的问题。

(二)深入调研,多方协调,着力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为认清工作形势,把握工作重点和难点,进一步提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县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对制约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采取有效措施,多方协调,着力解决:一是因修建玉元公路而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转非人员待遇未落实,导致计划生育管理难度较大的问题,通过人大、政协委员提案,在玉溪日报专题栏目上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市人口计生委汇报,多渠道争取政策待遇落实。二是积极向市人口计生委争取资金5万元,向企业老板协调资金4万元,解决了塔甸煤矿改制后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无着落的问题,保障了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十一五”国债资金进行县计生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争取到中央计划投资100万元(中央8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用于立项对县计生服务站进行改扩建,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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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三

【发布文号】闽人口发〔2008〕58号 【发布日期】2008-05-04 【生效日期】2008-05-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事项听证办法

(闽人口发〔2008〕5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保障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四日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事项听证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保障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信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信访事项的听证,是指依法有权处理该信访事项的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听证会的形式,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解决、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活动。

第三条第三条 信访事项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听证由人口计生部门组织,信访人不承担听证费用。

第四条第四条 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

听证主持人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政策法规机构或者本部门其他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负责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的延期和终止,依法主持听证程序,维持听证秩序,组织评议和合议。

听证员由人口计生部门指定一至五名本部门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听证员在听证过程中,可以询问听证参加人,参加评议和合议。

书记员由人口计生部门指定一名本部门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负责听证、评议和合议笔录的制作及其他事务。

听证人员合计人数应当为奇数。

第五条第五条 听证参加人包括信访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本办法所称信访人,是指依照《信访条例》提出信访事项且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第三人是指与信访事项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件调查人员是指信访案件承办人员、或者承担信访案件调查取证并参加听证的工作人员。

第六条第六条 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申请听证人员回避;

(二)申请证人参加听证;

(三)进行陈述、申辩、举证和质证;

(四)查阅听证笔录,进行修改并签字确认。

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回答提问。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访事项,可以组织听证:

(一)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当事人依法请求听证的;

(二)本级人口计生部门认为应当举行听证的;

(三)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建议举行听证的;

(四)其他应当听证的。

第八条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访事项,不组织听证:

(一)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

(二)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三)信访人自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

(四)已经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依法作出听证意见,信访人不能提出新的事实或者理由的;

(五)其他不符合听证条件的。

第九条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

(一)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人身伤害的;

(三)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二十人以上集体上访且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第十条 人口计生部门拟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作出处理(复查、复核)意见前,应当书面告知信访人有请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加盖人口计生部门印章:

(一)信访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信访事项、拟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意见;

(三)告知信访人有请求听证的权利;

(四)告知信访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五)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信访人请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人口计生部门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以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申请日期;信访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经人口计生部门同意,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信访事项法定办理期限内。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人口计生部门应当自收到信访人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举行听证;经审核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人听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十五日前,将信访事项听证通知书送达信访人;决定不予听证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人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信访人。

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加盖人口计生部门印章:

(一)信访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举行听证的事项、时间、地点和方式;

(三)听证人员的姓名、职务;

(四)告知信访人有权申请回避;

(五)告知信访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

(六)告知信访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七)告知信访人可以申请不公开举行听证;

(八)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听证事项涉及第三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第三人;第三人拒绝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举行。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信访人、第三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信访人、第三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三日前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享有与委托人同等的权利,并履行同等的义务。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公开举行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三日前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举行听证三日前,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交申辩状、证据等材料;案件调查人员应当提交调查报告、证据、拟作出的处理(复查、复核)意见和法律依据等材料;申请证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证人的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在举行听证前撤回听证申请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一日前书面告知人口计生部门,并且获得批准。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听证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听证员和书记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决定;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认为听证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提问;陈述、申辩和质证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录音、录像、摄影或者使用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采访或者有鼓掌、喧闹等其他扰乱听证秩序的行为。

人口计生部门可以对听证过程进行拍照,或者进行全程录音、摄像。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听证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听证:

(一)举行听证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后,应当宣布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人员名单,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询问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三)案件调查人员陈述调查的事实、出示证据、提出拟作出的处理(复查、复核)意见和法律依据;

(四)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举证、申辩,提出意见或者主张;

(五)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进行提问;

(六)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相互质证、辩论;

(七)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作最后陈述;

(八)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案件调查人员对调查认定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信访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听证后将听证笔录当场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参加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书记员在听证笔录上说明情况;听证人员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及时组织听证人员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经评议、合议后形成听证结论,连同听证笔录、案件材料提交本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人口计生部门应当自听证会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对听证结论进行审核,依法作出听证意见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信访人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信访人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做好解释工作;

(三)信访人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举行听证:

(一)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按期参加听证的;

(二)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成立,需要重新确定听证人员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或者有新的事实和证据需要重新调查鉴定的;

(四)其他需要延期的。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一)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撤回听证申请的;

(二)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参加听证的;

(三)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在听证举行过程中放弃申辩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场的;

(四)其他应当终止听证的。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听证事项;

(二)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姓名、职务;

(四)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

(五)案件调查人员陈述的调查事实、提出的证据、拟作出的处理(复查、复核)意见和法律依据;

(六)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举证、申辩,提出意见或者主张的内容;

(七)信访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相互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的内容;

(八)听证人员、听证参加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人口计生部门按照下列规定送达听证通知书:

(一)听证通知书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的方式邮寄送达,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也可以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或者机构代为送达;

(二)直接送达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交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其他组织负责收件人员签收;

(三)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人员到场并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听证通知书留置信访人处,即视为送达;

(四)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依据本程序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4.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表彰 篇四

中共毛云乡委员会 毛云乡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年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各村、各部门及广大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了省、市、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和验收。为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11年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再创佳绩,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奖 一等奖(1个)鲁底村 二等奖(3个)

毛栗庄村 黄孔村 簸箕村

二、先进集体(1个)毛云乡计生办(站)

三、先进个人(24个)

刘 军 吴国良 张江权 黄 义 王正刚 袁菘华 陈家慧 袁仕件 罗登文 刘有余 胡加权 叶江兵 王绍军 董英华 邹凤权 冯仕君 袁小会 王 宏 吴吉国 陶芝学 张学伦 李 静 胡云兴 赵 珊

毛云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表彰决定 抄送:县计生局

各村、乡属各部门 毛云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12日印发

5.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五

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在确保完成2010年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以外,紧紧围绕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及《责任书》,各项事业稳步推进。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第一位

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后,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时的召开了全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我区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会上党工委、管理会与两乡,五个管理处签订了《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公安、卫生、教育、宣传等7个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签订了《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保证了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

二、2010年预算情况

2010年区级财政预算投入1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万元,公用经费6万元,计生专项经费60万元,其中:独生子女奖励经费30万元,农村计生经费5万元,农村基础服务费15万元,免费服务1万元,救助公益金3万元,其他6万元,现已全部到位。人均投入达到了43.57元。

三、人口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全区总人口22951人,出生人口179人,其中男孩90人,女孩89人。

四、奖励政策的落实情况

1、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全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686人(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61人,城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486人),其中子女在18周岁以下的839人(农村的317人,城镇的589人),落实金额7.45万元(农村的3.746万元,城镇的7.051万元),落实率100%。

三千元一次性奖励落实情况:

到2010年9月底全区退休干部、职工233人,所需资金69.9万元,因数额较大,经研究决定分三年兑现。在2009年已经兑现了77人(2005年以前),兑现金额23.1万元。2010年兑现96人(2008年底)兑现金额28.8万元,余下的明年完成。

2、救助情况:

今年救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及父母死亡伤残家庭12户,救助金额2.4万元。

3、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009年高考加分13人,中考加分22人。

五、依法行政情况

1、乱收费治理

全区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没有发现侵犯群众人身权、财产权行为,没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及其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2、生育审批情况计划生育审查情况

全区考核年度共审批二胎34对;

在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卡、第二个子女生育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工作中没有发生过刁难推诿等现象。简化办证程序,便民利民,群众在办理有关证件时该减免的程序都已减免,按照

文件规定的简化证件及留存资料;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全区实现立案在区,不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存在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不存在白条收费或使用不规范票据等现象。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卡、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等证件没有收费或乘机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现象;对各项收费的依据、标准都进行了公示,没有乱收费、乱摊派,巧立名目收费等违法违纪情况;没有强制或“软”强制收取优生检测费、办理计生保险等现象;没有收取生育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费用等已明令取消的费用等现象。

3、亮点工程

沙沟乡的“一站式”服务大厅七个服务窗口同时开通,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2010年又对该大厅进行了升级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能力。

六、综合服务开展情况

1、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为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利用下乡、走访和开展各种活动如春节慰问、5.29、7.11、母亲节和

9.25公开信发展30周年等一些大型的活动和广大育龄妇女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共发放各种宣传品6000多份,张贴标语200多条。在关爱女孩方面我区出台了关爱女孩优先特优惠政策,今年为五名贫困女准大学生发放了助学金10000元,还联合各部门救助了其它女孩,救助金额2000元。区还出台了性别比专项治理文件且明确了“治理靠县,责在政府”成立了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治理性别比办公室,在今年的专项治理行动中没有发现一例违法案件。

2、民心工程情况

为做好我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我们结合季普查、综合服务日和“民心工程”为全区育龄妇女做到了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全面,受到了广大育龄妇女的一致好评。今年我区“民心工程”进行了又一次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医院联合,于六月份开始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为全区3908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免费检查,免费服务率达到107.5%,查出各种疾病284 例,比去年减少了12.9%,并且给予治疗或提出医学建议。在检查时,除了进行B超、妇科、乳腺等常规检查外,还为一些育龄妇女做了肝胆B超。期间,区主管计生的王主任、计生局长、副局长等相关工作人员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的精神,我区成立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活动领导小组,骆驼房和洋西洼两村通过申请,经过验收,确定为我区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并把骆驼房村推荐为省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按照示范村标准进行了自查和验收,为我区基层群众自治起了个良好的开端。现两村还在不断完善中,争取在三年内探索建立好我区基层群众组织长效工作机制。

七、药具管理与供应

1.药具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

2010年3月全省药具信息平台正式使用,为做好这项系统工程,我区领导在人员配备、设备投入、教育培训、责任落实等多

方面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克服了各项困难使药具工作走上了正轨,现在发药、登记、随访、统计、上报等信息平台应用各环节处于正常运行。我区录入随访信息的乡级单位有7个,按乡级单位计算的随访率100%。信息平台上报使用药具人员309人,全部录入了随访信息,按人数计算的随访率也是100%,育龄妇女信息完整率100%。

6.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六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xxx)

x年x月x日

同志们:

早上好!今天,在这里召开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第一次,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评价过去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认清当前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找准存在是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上新台阶,真正实现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努力提高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对x年计生工作的基本评价

(一)贯彻国策,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我镇辖xx个村委员会xx个小组,现有总人口xx万余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xx人,占总数的xx%,截止xx年xx月底,全镇共采取各种避孕措施xx例,综合避孕率达xx%。共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xx户,其中:农业人口xx户。xx年全镇新出生xx人,其中:计划内出生xx人,计划外出生xx人

(二)服务到位,常规检查取得实效。x年,全镇共放环x例,服避孕药x人,用避孕套x人,取环x例,开展“二查”x人次,“四查”x人次,其中利用B超检查x人次,试纸-1-

检测x人次,随访x人次。

(三)广泛宣传,倡导优生少生。为有效推进出生缺

陷一级预防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我镇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x年落实目标人群x对,体检x人,出血送检x人,发现xx人HIV阳性,xx人梅毒感染,xx人乙肝病毒携带,这xx人均送上一级鉴定,并经做思想工作终止了妊娠,有效杜绝了我镇残疾儿出生,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与x家宾馆、旅店、娱乐场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免费发放安全套x余只,并督促业主按要求摆放。积极配合镇政府及各站所利用街天设点进行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避孕药x合,避孕套x合,咨询人数x余人次。

(四)排除困难,信息统计录入工作提前完成。按上级要求,x年将全面实行人口统计信息化管理工作,我镇积极行动,提早安排,及早落实,于x月底完成了全镇人口信息化个人信息、家庭信息采集上表工作及x年以来出生人口家庭的信息录入工作,于x月底完成了建立新台帐及电脑录入上报工作,在x月初完成了全镇人口信息化查缺补漏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县人口计生局的验收,提前一个月完成了此项工作。

(五)立足本职,各项政策法规执行到位。x年,共办理一孩生育证xx本,二孩生育证x本。认真清理历年违法

生育x户,上报计生局x户,收取违法生育费xx元,已上缴县计生局xx元,对违法生育户的处罚做到了台帐清楚、有据可查,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做好奖优免补、少生快富、特别扶助农户资金的兑现,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确认,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共办理农村独生子女光荣证xx户,xx年兑现少生快富资金xx万元,其中:双女户xx户xx万元,独生子女户xx户xx万元。

(六)民主管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顺利推进。x年,我镇在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余下的x个村委会全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及实施生育文化大院工程,让老百姓自己管理、自己监督、自己服务,全镇xx个村委会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目前软件资料已全部制作齐全,硬件配置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同时,不断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各村成立了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计生协会,于去年x月份,在全镇x个村委会公开招聘计划生育宣传员x名,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成功聘用了x名计划生育宣传员,为村名自治提供了政策保障。

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的困难和问题: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紧张,工作热点难点多,宣传力度有待加大,计生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等,影响了计生工作特别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进,导致

违法生育和抢生抢怀现象时有发生,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下步工作意见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

1、如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7.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七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口基本国策,坚持人口计划生育大方向,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发挥政治优势为基本前提,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要保障,着力抓好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基层基础、管理服务等经常性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人口责任目标,努力推进“两个统筹”,为加快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任务目标是:全市总人口控制在000.0万人以内,出生人口控制在0.0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自增率分别控制在00.00‰和0.00‰以内;合法生育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统计质量合格率保持在00%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000以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突出宣传教育的先导地位,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新型生育文化,加快群众婚育观念转变。按照“五位一体”宣传教育运行机制的要求,在宣传广度、深度和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形成经常性、公益性、社会化的宣传格局。深入搞好基本国策、现行政策和人口形势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各级人口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资源和重要节日、1

纪念日,广泛开展人口计生主题宣传、移风易俗和倡树婚育文明活动。加强主流媒体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人口计生工作社会氛围。

二、大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千方百计遏制违法生育,坚定不移地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指导各级严格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强行提供有偿服务及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县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各级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和生殖保健工作,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新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指导各级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深化区域双边、多边合作,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着力抓好计划生育薄弱单位帮促转化工作,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

三、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导县乡出台利益导向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覆盖面,健全完善和落实普惠性政策和计生优惠政策相衔接的利益导向长效机制。更加关注贫困计生家庭,不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加大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在人口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利益导向政策真正落实到计划生育家庭。坚持不懈地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征收到位率不低于80%。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提供重要保障。大力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计生协会领导班子建设,尤其是选好配强“一把手”。切实抓好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计生协会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年内,组织开展市计生协换届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好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探索建立基层人口计生干部责任落实和工资报酬保障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人口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8.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八

工作总结

2012年,刘洞镇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全镇计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今年,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把做好计生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各项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努力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负责,其他成员支持配合,共同负责的领导格局,同时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优质服务

我镇继续推进综合改革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新机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握创建优质服务先进镇的六条标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创建甲级服务站及文明社区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并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积极做好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并开展了以“关爱母亲健康”为主题的“三查一治”活动,参加人员达368(次)。同时发放宣传资料,并及时为患妇科病的育龄妇女进行治疗。为加强对计生服务站服务质量、态度、环境、衣着等进行监督。

三、建立起优质服务新机制

一是利用行业优势以专题、专栏形式,对人口计生理论、政策和工作进行新闻宣传;普及婚前教育,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党委牵头、部门协调、群众参与,与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融入、渗透,消除死角和盲点,进一步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推向深入,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二是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设施严格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配置,能有效承担起“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同时采用多渠道采集群众计生需求信息,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已取得执业资格,并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同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法规,建立健全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四是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经常及时地为育龄群众开展咨询、随访、环情孕情监测等技术服务。坚持完善生殖健康检查制度,提高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率、避孕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和健康检查质量。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达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保持90%以上,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

五是通过提供优生咨询、婚前教育、孕产期保健、病残儿鉴定等服务,进一步降低死亡率、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育龄群众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定期对已婚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普查,男性参与人数也大大增加。

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对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基础知识培训,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院将《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做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努力拓宽宣传教育的思路和领域,面向不同人群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教育实效,切实将《条例》的宣传教育渗透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抓好群众宣传,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大型社会宣传活动与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为主要形式,大力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进步、健康的婚育观和法制意识;二是抓好公众宣传,利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品9000余份;三是利用人口学校、会员之家开展培训活动,培训人员达到800余人次;四是在镇政府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五、加强综合治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

按照“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之中。充分发挥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单位负责、系统配合、社区管理”的属地化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把流动人

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为他们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上门。

刘洞镇卫生院

9.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九

道真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意 见

为完成县委政府提出的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一创双降,保类进位”的目标,宣教工作要唱响主旋律,鼓好劲、提好气、传好音、给好力,全面助推“一创双降,保类进位”目标实现,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一创双降,保类进位”目标为核心,以以宣传贯彻黔党发[2011)]17号文件、遵党发[2011]18号文件及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座谈会和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精神为重点,按照《2012年全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倡导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流意识和在社会公众中倡导形成依法生育的主流意识。

二、主要任务

(一)建好一批公路宣传示范带。县、乡、村三级要分别至少选择一条干线公路,以公益广告和墙体标语为主要形式,建设一批公路宣传示范带。各类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要注重时代性,符合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时代特征;注重合法性,不使用违背政策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的语言;注重逻辑性,使用语言要慎密严谨,自然流畅,不易产生歧义;注重适宜性,要与使用场地和主要宣传对象相适应。在抓示范带建设的同时,各地要按《关于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的通知》(遵市人口通[2011]14号)要求,进一步对不规范、不合时宜、不合法规的宣传标语进行清理,确保做到通俗易懂、温馨宜人、美观大方,无不良标语。

(二)巩固拓展一批宣传阵地。巩固各类学校阵地,依托 党校加强对各级领导于部的人口理论教育;在中学以上学校广泛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青春期生理生殖健康教育,各类学校“青春期知识精品一课”开课率要达80%以上。建设巩固乡村阵地,乡、村要有固定宣传栏、读报栏,服务站要建好国策院,每镇要新建3个或以上农村人口文化大院,每村要有10条以上标语和3条以上长期性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画)。乡镇计生服务站、村计生服务室要有足够的人口计生宣传品陈列,方便群众适时取阅。拓展利用媒体阵地,年内策划制作1至3个公益广告在道真电视台滚动播出。在县文艺刊物《银杉文艺》上办两期人口计生宣传彩页,继续在《道真报》开办好人口计生专栏,注重策划有深度的报道。

(三)制作投放一批进村入户宣传品。抓好人口计生报刊 杂志的分发,提高使用率,力避堆存废弃。根据工作重点和群众需求,制作发放进村入户宣传品。提高群众对现行生育政策和“四项制度”的知晓率。人口计生宣传读报栏要适时更新内容,乡、村计生服务站、室要有足够的宣传品陈列,方便群众适时取阅。

(四)组织开好一次群众会。各地要注重基层各项工作的 结合融入,以村组群众会、院坝会、电影放映会等形式,以组或村寨为单位,分别开好一次群众会,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省市出台的“四项制度”、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面对面地开展宣传教育。

(五)创作一批文娱作品节目。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 织社会贤达和乡土人才,做好黔北文化、民俗风情与人口文化的嫁接,创作一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文娱节目。每个乡镇至少要创作一个宣传人口计生的文艺节目。开展“送戏到乡村”、“婚育新风文艺巡演”等活动,寓教于乐,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六)组织开展一批大型宣传活动。围绕“婚育新风进万 家“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人口文化进农村、进城镇、进校园,送生殖健康、送婚育文明、送人文关怀的“三送三进”活动。在各种重大节日、重要民俗活动期间,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各种竞赛、召开“四项制度”公开兑现大会、依法强制执行群众会等多种形式,掀起阶段性的宣传热潮和声势,积极推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组织举办倡导婚育新风的文学、美术、摄影等作品的创作展出,做好第十四届人口文化奖(文学美术摄影类)的参选工作。

(七)打造一批宣传示范品牌。各乡镇要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集中打造和推出一个独具特色的宣传品牌,并写出专题申报材料,在7月底报县局后再由县局向市申报。着力提高“民族民歌唱计生”、“诗乡诗人唱计生”、“计生知识群众抢答赛”等宣传品牌的内在品质,加大推广力度,扩大示范效应。

(八)组建好一支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好群众性文娱宣传队伍,以群众性文艺团体和民间组织为依托,每村组建一支计划生育文娱宣传队,有自编自演关于计划生育的节目,经常在群众中开展宣传。

(九)组建好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通讯员队伍和投稿数量都要“增量提质”,不断增加在县市级特别是省级和国家级人口计生专业新闻媒体的上稿量,提升人口计生新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对优秀通讯员要分级进行表彰奖励。年内举办一次全市人口计生宣教干部培训班,提升各级人口计生宣教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实行宣传信息定期报送和调度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至少报送6条信息,被市级以上采用不少于3条,被市级以上采用不少于1条。局宣教股进行一次调度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宣教工作年终考评。

(十)建一个手机短信宣教平台

利用移动、电信等手机运营商的短信平台建立起我们自己的人口计生宣传平台,每年至少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10条以上人口计生信息。

(十一)装一辆宣传车

在乡镇赶场天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的同时同还可发放宣传品,也可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品题。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措施,高度重视宣教工作。高强度、多形式、广范地开展宣传教育,在短期内尽快营造强势的宣传氛围。要坚持常年宣传不断线,确保达到家喻户晓的宣传效果。

(二)规范和统一平面和音像制品的内容和形象 县局要请平面设计的专业人士,规范和统一全县的平面宣传的内容和形象,要求字体、颜色、图案达到高度统一,并制作相应的资料下发各乡镇。音像制品由县局联系专业部门进行统一制作后下发各乡镇。

(二)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发挥相关部门的资源优势,通过多种平台和载体,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扩张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载体建设,切实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阵地宣传、吸引更多的育龄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新型人口文化的引领、启迪和凝聚作用。

(四)加强人口计生宣传队伍建设,县局要落实宣教机构和工作人员,乡镇计生办要设置宣教岗位,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宣传经费要专列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要拓展宣教工作思路,注重培育典型,不断总结经验,助推面上工作。从今年开始,将宣教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五)加大宣教督察力度

加大阶段性的宣传任务的督察力度,下达的宣传任务各计生办要专人负责,并将其拍成数码照片上传县局宣教股。另外县局各股室也有责任和义务利用下乡的机会对宣传工作进行督察。

道真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0.绥宁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篇十

2008年,统战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为重点,加快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职工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建设步伐,努力提高我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争创优质服务先进系统、生育文明示范单位为目标。

1、坚持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坚持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计生专干,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事项督查制度,逐步形成部领导协调统战系统单位齐抓共管、督促指导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配合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联合开展“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源头管理,积极配合落实乡镇、村社区、企业三级包保责任制,实行怀孕、生育全程监控服务,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流入人群特别是适龄 1

男女青年的跟踪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早婚早育。按照“属地化管理、平民化服务”的原则,加强流入人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坚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凡流入人口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非公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不得办理营业证、暂住证、子女入学等手续,并责令其补办;流出婚育妇女在外地生病住院返乡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费用的,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未按要求寄回“三查”证明以及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不得报销其相关费用。

2、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统战系统各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制定固定标语,办好计生公布栏、宣传栏,抓好人口计生宣传资料入户工作。积极开展生育文明示范单位建设,切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人口与青春期教育,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全社会的人口意识、责任意识。扩大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准确性和渗透力,渗透到建设和谐社会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中。大力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实施“关爱女孩健康”、“关爱女孩成才”、“关爱女孩权益”、“关爱妇女发展”、“关爱家庭养老”五关爱工程,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

3、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配合濉城镇、社区加强和规范“三查”、“四术”服务工作。计生专干主要负责通知本部对象,对未按要求参加的对象督促其参加、督促外出对象寄回“三查”证明和收集在县计生服务站以外的其他医院保健机构施行的节育术证明,并负责管理本校“三查”、“四术”资料。强化孕情跟踪服务。对已领取生育指标的对象实行重点服务,利用各种途径,努力掌握其怀孕情况,并实行按月跟踪管理与服务,实现孕3个月以上的孕情登记上报率达100%,确保检查无差错,无漏报、错报现象。重点“三查”服务对象每年必须开展两次以上孕情、环情监测和常规妇科病检查服务,非重点“三查”服务对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对当年生育对象强力推行“一环二扎”,认真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政策外怀孕的应当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对外出婚育妇女“三查”寄证工作管理力度。县驻点工作队必须高度重视驻点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每年必须组织人员、经费为驻点村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诊疗活动,让已婚龄妇女享受到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做到强根固本,切实夯实计生工作基础

强化驻村干部责任,全面落实“村为主”,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要认真落实驻村干部、村计生专干工作职责,督促按月完成工作任务;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要求,加强推进计划生育职工自治进程,进一步完善计生工作规范化建设。

5、加强制度管理,完善保障体系

进一步搞好制度建设,抓好各项管理、服务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根据考核项目完善其实施内容。考核结果和个人有无违纪违规现象,统战部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坚决落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制度。

中共建宁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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