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2024-08-20

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共13篇)

1.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篇一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称职代会)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凡我公司正式职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代表受原选举部门职工的监督,必要时由原选举部门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

二、首届职代会的正式代表定为人左右。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老中青的比例要适当,女同志也要有一定的代表。筹备组根据测算结果向各选举部门下达代表分配名额。

三、根据工作的需要,公司领导将推选适当的代表做为大会正式代表参加大会。

四、代表的选举以一级部门(公司行政以办公室为部门)进行选举,并组成代表团,代表人数较少的部门联合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选举正、副团长各一人,负责本团的有关事宜。

五、根据职代会的任务和代表的职责,代表的条件是: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有强烈的事业心,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关心公司的建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办事。

5.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有一定的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胜任职代会的工作。

六、代表的选举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进行。各部门组成选举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选举工作。

七、代表选举的方法步骤

首先,以 店铺为部门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分配名额。领导小组集中各部门的意见,提出复议名单交全体职工讨论。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部门候选人名单。然后,由全体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部门正式代表。

选举时可以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当选人按得票多少计算。

八、各部门要在日前把选举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时要填写统一印制的登记表。当选代表要立即在群众中广泛征集提案。

注:代表名额分配以2010年12月底各部门在册职工总数为依据;

2.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篇二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全国38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2217名出席党的十七大的代表。

此次,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获得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胡锦涛同志对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会议专门进行研究,确定了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政策规定,特别是充分借鉴近几次全国党代会尤其是十六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经验,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代表结构、改进代表产生程序、严格代表条件、提高代表质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对做好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经中央批准,中组部专门召开会议,对代表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选举单位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高度负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热情关注、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程序稳步开展,顺利推进。

而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总体上符合中央规定的十七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程度高,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并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此外,在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十分注重广泛的代表性,当选代表的结构比较合理,各项构成比例均符合中央规定的要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的比例提高。当选代表中,一线党员占28.4%,其中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都超过了30%,比十六大时有所提高。这对于更好地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作用。

二、分布比较合理,各方面代表都有。当选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涵盖了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有工人、农民、军人、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干部,还有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代表。

三、女代表增加,比例提高。当选代表中,女代表445名,比十六大增加了63名,占20.1%,比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高0.4个百分点。

四、少数民族代表增加,比例提高。少数民族代表242名,比十六大增加了12名,占10.9%,比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高4.5个百分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42个少数民族有代表。

五、中青年代表增加。当选代表中,55岁以下的1561名,占70.4%,比十六大提高了7.2个百分点;45岁以下的416名,占18.8%,比十六大提高了0.8个百分点。

六、文化程度提高。大专以上学历的2068名,占93.3%,比十六大提高了1.6个百分点;高中(含中专)及以下的149名,占6.7%,比十六大降低了1.6个百分点。

3.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篇三

产生办法

余乐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一、代表结构:

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具有合理的年龄、性别、职称、专业、岗位职务结构,以保障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教代会代表总数占全校教职工总数的30%。其中:(1)教师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2)女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

二、代表条件:

1、代表必须是本校在编在职的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教职工。

2、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改革意识、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教书(管理,服务)育人。

4、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三、选举办法:

1、以各备课组为单位进行,由备课组长组织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得低于本组人数的80%。

2、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代表的得票数应高于参选人数的50%。

3、在无记名投票选举时,各组应指定监票人、唱票人、记票人,当场记票。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以上的侯选人

中,按投票数由多到少的原则确定代表。

4、选票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下达代表名额或代表不能确定时,可再补选或加选二次,若补选二次仍不能确定则不再补选。

5、选举完毕应及时将结果于12月12日报大会筹备组(校长室3)审查并公布。

四、选举名额分配:

1、语文备课组,高

一、高

二、高三代表名额分别为2人、2人、3人。

2、数学备课组:高

一、高

二、高三代表名额分别为2人、2人、3人。

3、英语备课组:高

一、高

二、高三代表名额分别为2人、2人、3人。

4、物理备课组:高

一、高

二、高三代表名额分别为1人、1人、1人。

5、化学备课组:高

一、高

二、高三代表名额分别为1人、1人、1人。

6、生物备课组:高

一、高

二、高三代表名额分别为1人、1人、1人。

7、政治备课组:高

一、高

二、高

三代表名额分别为1人、1人、1人。

8、历史地理组:高

一、高

二、高三代表名额分别为1人、1人、1人。

9、地理备课组:高

一、高

二、高三代表名额分别为1人、1人、1人。

10、信息组:1人,体艺组:2人,后勤组:1人

11、行政组(校级领导除外):代表名额为3人。

12、校级领导为当然代表。

4.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篇四

各党支部、科室、分会:

现将我校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指引意见通知如下:

一、由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召集人与分会主席、科室负责人充分酝酿、民主商议,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差额率不低于10%。

二、由各分会组织大会在职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参会职工人数须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选举前,首先向职工宣读职工代表选举办法,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第二,向参会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第三,向每名参会职工发放选票,人手一票。第四,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职工选举自己心目中的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第五,各分会计票、唱票、监票人员负责选票的统计,候选人获得分会参选职工半数以上的票数时,方可当选。管理人员分配到各分会,以普通职工身份参加选举。第六,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获得同意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以得票数多的当选。第七,各分会填写代表花名册,上报。

三、各分会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提交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后张榜公布。审查的主要内容: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选举过程是否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时是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是否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

四、依据学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分配名额方案选出正式代表。第一,正式代表范围:工会工作者(兼)和先进代表、校领导、党支部书记、分会主席、科室主要负责人、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正式代表人数:机关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6名,候选人7名,差额1名;教研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13名,候选人15名,差额2名;教管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9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后勤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7名,候选人8名,差额1名;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5名,候选人6名,差额1名。总计40名。第三,选举分二次或三次进行,第一次选出候选人,第二次从候选人中选出正式代表。如候选人票数相同,则在票数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再选,直至选出正式代表。

五、候选代表工作须在2012年4月9日17:30分之前完成。

5.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篇五

有限公司 职工大会会议纪要

(仅供参考)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

二、出席会议的职工情况:

出席会议的人员是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三、职工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经全体职工表决,一致通过,选举作为职工代表出任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的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6.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篇六

3月8日,备受关注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该草案明确规定,要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1。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实现同票同权,意味着中国选举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和完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告诉本刊记者,人大代表最终实现同票同权,是中国选举制度的一大进步,体现了平等原则,意味着每位代表所代表人口数是平等的。

各省代表数量微调

多位宪政学者向本刊记者表示,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代表后,首先影响到的是全国人大代表数在各省市区的分配。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指出,这次选举法修改后,全国人大代表在分配比例上,各地都有相同的基数,在该基数基础上再按人口多少进行分配。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告诉本刊记者,首先设定代表的名额基数,可以确保人口较少的地区也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名额,至于基数具体如何确定,还得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对于这个基数,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希望能小一些,“如果所确定基数过大,会带来地区间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差距过大,导致地区间选举权事实上的不平等,与修改选举法的初衷相违背。”

因为在确定了基数后,还要按照各地人口总数(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具有相等投票权)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可以预测的是,北京、上海等城市化程度较高的直辖市,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中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将减少;而河南、四川等人口大省,其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将会增加。

至于变化幅度,陈忠林认为只会是微调。即使四川、山东、河南等农业人口大省,预计代表增加数不超10人。理由是,现行是每96万农村人口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城市则是每24万人口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实行“城乡同比”后则变为统一基数,就存在现行城乡比例标准一升一降,相互冲抵后,一个省(区)代表团的人数变化是不大的。只是农业人口大省代表人数增加的幅度明显一点。

对于基层代表比例是否会因此次修法而显著增加,不少学者表示还有待具体细则出台,现在尚不能准确预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本刊记者,中国选举制度比较复杂,城乡同票同权,不代表以后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比例就能占到一半,“农民代表比例不会因此显著增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也表示,农业大省代表人数增多,并不意味农民代表就多了,比例的调整与实际农民代表的人数并无直接关系。

这也为此前人代会的数据所证实。1995年,我国修改《选举法》后,省区和全国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统一修改为4:1。但实际中并未做到。当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至少应有农民代表815名,但实际上只有252名。

也是考虑到这个问题,此次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指出,这次修改选举法,从制度上保证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其目的是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基础,强化人大的监督权,扩大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途径,是对人大制度发展的新探索。

从“可以”到“应当”

在更多的学者看来,如何从程序上确保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正性,选举出有代表性的代表,比单纯关注代表数量增加与否更有意义。

不久前的一次修法研讨会上,中央编译局研究员高新军表示,据他了解,一些农民代表从未提出过议案,也从未举手表示过反对,“(这样的代表)无法代表农民利益”。

他认为,代表要有自己的见解,要把自己看作地方的政治家,要代表老百姓的利益,表达老百姓的心声。

针对这些问题,草案明确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而现行法律只是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莫纪宏认为,这是一大进步,“从‘可以’到‘应当’,意味着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而不再可有可无,这有利于选民深入了解候选人,鉴别候选人参政议政的能力。”

此外,此次修订的不少条款,明显意在解决实际问题。2008年,“亿万富翁”梁广镇同时担任广东云浮市和广西百色市两地人大代表,引发广泛关注。

草案因此明确,“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还规定,“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

莫纪宏指出,如此规定,是要防止有人身兼两地人大代表。他认为,身兼两地人大代表违背了选举法的平等精神,最直接的问题是,两地同时召开会议,代表如何能保证参加,并行使表决权?

姜明安告诉记者,此次选举法修改,在程序性规定方面有了明显进步。他表示,期待更多的竞争性选举规则会在随后的细则中出台。

不过,也有学者表示担忧。在一次会议上,高新军指出:“如果说在现行人大中基层代表比例低的话,实现竞争性选举后,农民代表能够选上的机会或许会更低。”

流动人口选举待解

本刊记者了解到,民间呼声极高的流动人口选举权保障问题,在这次《选举法》修改中被暂时搁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指出,暂不做规定是因为这一问题牵扯面广,比较复杂,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正在推进中,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

此前,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員胡康生表示,各地可以按照中央有关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近2.3亿,具有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口可能也有数千万。由于现有《选举法》依然按户籍人口为主进行登记、选举,这部分流动人口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受到很大影响。

蔡定剑在东莞市虎门镇调研时发现,按照选举法规定,流动人口可以回原居住地选举,也可以开户籍地证明,在当地参加选举,“但开证明的操作性很差。”

他表示,现在当地人多是老板、主管、会计,而外地人多是打工者,“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时,当地政府可能就不会严格监督工厂。如果当地有农民工代表,他们的权利或许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蔡定剑认为,户籍改革还需很长时间,他建议,可以先让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行使选举权。

姜明安指出,按户籍以外的标准行使选举权并非不可行。“就像居住证政策,要取得居住证,需要居住两三年,人家都住了这么久,当然要给他选举权。”

莫纪宏说,该标准难以施行的原因在于,农民工流出地和流人地在票源问题上有分歧,地方人大怕票源不足,导致投票结果无效,会强行要求选民回户籍地投票,“但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他表示,保证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即可,“今后,选民在哪儿登记,你就让他在哪儿选举,要给选民选择的权利。”

7.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篇七

公 示

根据

精神要求,结合我司具体情况,公司于是

****年**月**日召开工会会员(职工)大会,应参加会议人员为

人,因公请假

人,实到

人,符合选举规定。大会按照“

方案”程序进行,职工代表比例名额(一线员工不低于员工总人数的50%、女职工占一定的比例),就首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选举,候选人36名,差额4名,最后确定产生32名代表。通过选举36位候选人得票情况为: *** 票、,按照无计名得票多少及差额选举方法,确定***、***、同志当选首届职工代表,现于公示。

首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

8.团代表选举办法 篇八

根据《中国共青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团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共青团第*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1、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团支部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2、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工作业绩突出,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能够如实反映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3、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各团支部负责组织进行。团关系在团支部的团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代表的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的原则,代表产生的比例为团支部团员总数的9%,其中女代表人数不少于25%,由团委向各团支部分配应选代表的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和代表人员结构,团委可适当调配部分代表名额。

5、选举出席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程序:(1)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各团支部首先要按照本选举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本支部的团员酝酿推荐本支部的 代表候选人。

(2)各团支部根据多数团员的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差额确定本支部代表候选人。

(3)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组织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本支部的代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团员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为代表。

9.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篇九

会议要求,在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中,要严格履行党章,按照中央和省委规定的程序推选产生代表。要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代表选举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推荐提名工作都达到100%。要堅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坚持把德的考察放在首位,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确保代表候选人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

会议强调,做好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是开好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重要基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正确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把发扬党内民主与贯彻党的主张统一起来,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纪律,坚决禁止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确保代表推荐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齐心协力完成这一重大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省农委机关党委 供稿)

10.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大部分资料 篇十

(草案)

(2005年4月17日通过)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的若干规定》,制订本办法。

二、第三届工会设工会委员会委员九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设经审委员会委员三名,其中主任一名。

三、工会委员、经审委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交大会通过后,由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审主任由公司党支部与上级工会协商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本届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工会主席、副主席投票选举产生。

四、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工会正、副主席、实行差额选举。

五、选举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会员,也可以弃权。

七、候选人名单在选票中按姓氏笔划排列,代表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不同意划“×”,若要选举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填上该人姓名,并再在上方划“O”。选票填写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对无法辨认部分作无效处理。

八、委员、正、副主席和经审委员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人数一半以上方得当选,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按照得票多少取一定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其缺额也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九、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

十、大会设总监票、总计票各一人,监、计票工作人员四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选举的监计票工作。总监票、总计票、监票、计票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代表大会通过。

十一、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名单。

十二、选举中,遇本办法未规定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三、本办法经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公司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公司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案)

(2005年4月日通过)

**公司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批准***同志代表**公司工会第二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公司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公司工会在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贯彻实施《工会法》、《劳动法》,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和方法,积极创造具有**公司特色的 工会工作新路子,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推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和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的工会工作得到了健康的发展。大会认为,《报告》对过去三年工作的回顾总结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对今后三年提出 的主要任务,符合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要求,体现了《工会法》和新时期工会工作指导方针的基本精神,反映了企业发展和职工群众的实际需要,是切实可行的,经过努力也是完全可以达到的。

大会号召,广大职工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公司实现五年的改革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发挥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和主力军作用;要爱岗敬业、锐意进取,进一步发扬“求精创新、团结奉献”的**精神,为**公司二次创业贡献智慧、才华和力量,为把**公司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企业,为再创**公司工会工作的新辉煌而努力奋斗。

在**公司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

(2005年4月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公司广大职工殷切盼望的**公司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党支部和新矸街道工委的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在公司行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一段时间筹备,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公司广大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公司党支部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奋斗在公司各部门的广大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参加大会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衷心的感谢!

**公司二届工会委员会在**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公司行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工会高举邓小平理论理论伟大旗帜,涂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带领广大职工,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好评,2003年**公司工会被区总工会评为优秀“职工之家”。

**2002公司年转制为民营企业,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因此**公司工会组织现隶属于新矸街道工会,则新矸街道工会领导和管理。由于**公司近几年发展迅速,现有职工近500名,在职工队伍中原工会会员213人,不到职工总数的二分之一,去年八月份公司工会组织在职工中发展了新会员204人,现有工会会员417人。根据现在企业的规模和工会会员人数,为了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经公司党支部研究,报请新矸街道工委同意,决定换届选举,为此今天召开**公司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将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公司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知识经济浪潮涌现,经济全球化态势持续增强;我国加入WTO后,国内体制环境、市场环境和对外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给我们公司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今年是**公司“二次创业”的第二年,也是**公司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落实公司五年发展目标的关健之年。因此,公司工会换届后要进一步发挥工会自身的组织优势,带领广大职工立足之本,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为再创**公司的辉煌作出贡献。为此,我代表**公司党支部对工会会员提几点希望:

一、希望工会会员明确任务积极发挥作用,为开创 工 会 工作新局面而努

力。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上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 会 员 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广大工会会员要明确公司工会组织的任务,一是 宣 传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职工的工人阶级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履行工会维护职工佥权益的职能,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三是提高职工素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活跃文化生活;四是团结和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搞好生产经营,支持和促进企事业发展。

要充分发挥公司工会组织的作用,一上团结教育广大职工的工作中起核心作用;二是在公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凝聚力作用;三是对企业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起维护作用。公司工会组织要按照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根据企业的冠盖如云,积极探索工会工作新路子,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希望工会会员弘扬“求精创新、团结奉献”的**精神,为实现公司五年发展目

标而努力。

发展是硬道理。**公司已制订了五年(2004年-2008年)改革和发展规划,明确了战略方向、生产经营目标和任务,各项有效的措施正在落实;当前企业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发展处于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广大职工进一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的希望在创新、只有创新都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广大员工要解放思想。求精创新、锐意进取、勇攀高峰,肩负起实现公司五年发展目标的重任;要脚踏实地、爱岗敬业、迎难而上,在各自的工作、生产岗位上创造优异的成绩;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要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把**作为自己的命运共同体,同呼吸、共命运;要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在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基础上努力营造“**大家庭”,共同塑现代化**人的良好形象,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联盟才智,为实现公司的五年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希望工会会员锤炼品德,弘扬文明新风,为创造文明单位而努力。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世界范围各种文化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公司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发扬**的企业精神,解决好广大职工新闻自由做人的问题,把学习科学文化、提高业务技术与加强思想修养统一起来,把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统一起来,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了企业快速的发展。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情操,完善价格品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好职工。要坚决同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希望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公司创建文明文明单位活动,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认识,明确文明单位的标准,增强创建文明单位的意识,积极投入公司开展的“争创先进班组、科室和星级员工”活动,通过大家的努力,使**公司在创建区文明单位的基础上通过几年的努力,争取成为宁波市文明单位。

四、希望工会会员发奋努力,提高知识技能,为培养现代化的职工队伍而努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中,竞争越来越激烈,但归根到底是人才的单键。**公司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要发展,迫切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各类人才,公司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占职工比例较高,绝大部分职工都是中专或高中毕业生,且较年轻,公司还为广大职工施展才华找寻了平台,因此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管理等知识和技能,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生产技术,在职工队伍中要开展“传、帮、带”活动,要弘扬理论联系冠盖如云的觉,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学习中要刻苦钻研、知难而进、善于探索、永不满足,努力成为高素质的各类人才,为公司的发展奉献智慧、奉献才华。

工会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党支部将把工会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领导而不包揽,支持而不代替,参与而不干扰,积极支持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各位代表、同志们:公司工会三届委员会任期三年将是**公司突飞猛进的三年,也是我偝受考验、实现公司五年发展目标的关键三年,我们要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工作热情,创造出无愧于时代、专心致志公司的新业绩,为推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认真负责、齐心协力,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人团结紧张、朝气蓬勃、开拓进取、催人奋进的大会。

1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篇十一

【颁布时间】 2001-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第 1 条

工会会员代表之选举,依本办法之规定,本办法未规定者,依其他法令之规定。

第 2 条

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在三百人以上者,得于章程中规定,依附表比例选出会员代表,行使会员大会职权。但工会法规定专属会员大会之职权者,不在此限。

第 3 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之代表选举(以下简称代表选举),由各该工会自行办理,上级工会派员监选,主管机关得派员指导。其无上级工会者,得由主管机关派员监选并指导。

第 4 条

代表选举票应由各该工会自行印制,并加盖图记及由监事会推派之监事盖章。

第 5 条

基层工会代表选举,由全体会员按附表比例,分若干单位选举之。前项划分单位剩余人数,在附表比例额半数以上,得另成一单位,其不足半数者,归入最后一单位合并选举。

代表选举单位之划分,应视会员分布情形,考虑其公平性及代表性,由工会自定办法提经会员(代表)大会议决后行之。

第 6 条

工会会员得为代表选举人及被选举人。但参加工会未满一年者,不得为上级工会代表之被选举人。

第 7 条

代表选举前十日,工会应将选举日期及每单位人数,公告所属会员周知。

第 8 条

代表选举,其应选名额为一名者,采无记名单记法,其应选名额在二名以上者,采无记名连记法,如以集会方式办理者,得经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采用无记名限制连记法,其限制连记额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二分之一,并得以书面委讬其他会员代为选举,委讬选举人数不得超过亲自选举人数三分之一,并以得票较多者为当选,次多者为候补,其票数相同者,以抽签决定之,候补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代表名额。

第 9 条

代表选举,如选举人不识字或因身心障碍不能圈写时,得依其请求,由理事会事前所推定之代笔人,依选举人之意旨代为圈选。

第 10 条

会员代表选举后,应由该工会发给代表证明书,并于选举完毕十日内,将代表名册函送上级工会。其无上级工会者,函送主管机关。

第 11 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任期应自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日起算,出缺时,由候补代表依序递补,补足原代表之任期。但新加入上级工会之会员工会,中途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其任期以上级工会同届代表之任期为准。

第 12 条

具有两个以上工会会员身分,如同时当选为同一上级工会代表时,应由其本人择一为之。

第 13 条

各级总工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之产生方式及比例,由各该工会明定选举办法产生。

第 14 条

12.党代表选举办法 篇十二

选举办法

(草 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均由某某镇第十四届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市委批准,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由11人组成,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委员候选人14人,其中差额3人;某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委员候选人6人,其中差额1人;某某镇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6人,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候选人8人,其中差额2人。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的产生,均由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均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方式产生。

三、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

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三届委员会根据基层民主推荐结果提出,提交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确定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四、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选举时分三张选票,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各一张选票。三张选票一次性投票,分别计票。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不同意的划“x”,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空格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弃权后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七、候选人得到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当选。如果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半数以上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其候选人中进行再次投票。第二次投票仍不足应选名额或无法确定谁当选,是否进行第三次投票,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代表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八、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对无法辨认的选票,不予计票。选票填好后,要按照总监票人的指挥,有秩序地亲自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到会、未到会的代表,均不可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九、代表如特殊原因填写选票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笔,代笔人必须完全按选举人的意见填写。

十、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通过,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已提名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市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十一、大会宣布正式选举结果,报告所得票数,宣布当选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第十四届党员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进行。大会会场设一个投票箱,投票前由监票人当场验箱加封。选举开始后,首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接着由主席团成员依次投票,最后由全体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开启票箱,当场清点选票数,然后由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在计票处统一计票。选举结果出来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13.职工代表选举的程序与要求 篇十三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职工代表选举程序与要求。

一、职工代表资格要求和产生程序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并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的权利。公司退休人员、提前离岗休养人员已经脱离生产经营岗位,无法履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当选职工代表。季节工原则上不能当选职工代表。

2、职工代表应当具备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如实反映职工的意愿,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职工代表应当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选举应当有本部门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应获得本部门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4、职工代表对本部门的职工负责。本部门的职工有权依法监督、罢免本部门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部门内工作调动,应保留其代表资格;如果调离本部门,其代表资格应自行终止。职工代表不履行职责的,经本部门1/3以上的职工提出,由本部门职工召开全体会议,经职工无记名投票1/2以上赞成的应当予以罢免。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部门应按规定补选。

二、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代表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3、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评议;

4、对公司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5、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能力;

2、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公司反映;

3、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付的工作;

4、定期向本部门职工报告参加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5、保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职工代表的推选工作,代表结构应包括一线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并推选小组长一名,在本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公司工会。工会将各部门名单汇总后报公司党政领导审定。

2、列席代表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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