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代理合同(共9篇)
1.电视广告代理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发布甲方广告,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1、 广告带采用甲方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带。甲方应于5月 13 日前提供广告播出所需样带,若有延误顺延播出。甲方所提供的广告资料需注明广告名称,产品名称,播出版本,应于 年5月15日前提供电视台所需要的一切有效文件复印件,供乙方审批。
2、 乙方审查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广告法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3、 广告播出时间在约定的位置±15分钟变化属正常情况,若因节目临时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以致广告未能正常播出,将于同时段内补播同等数量的广告,但不变更合同,亦不退款。
4、 违约责任:媒体播出以双方确认的定单为准,任何原因造成媒体播出调整乙方必须提前以电话或者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调整。不得漏播、错播。如出现漏播、错播,按“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甲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逾期付款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5、 付款期限:播前(即205月开始每月 日支付当月广告费 元)
6、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应在受损方所在法院起诉。
7、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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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视广告代理合同 篇二
广告在我国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建国前夕,但由于建国前经济落后,广告业在我国并不发达,广告的发展历经曲折且进程相对缓慢。新中国成立后,我党领导人从我国国情出发,首先选择试点,摸索经验,循序渐进,然后由点到面,全方位铺开,促进广告业的发展。
二、中国广告代理制发展的现状
目前,广告代理制的主流模式欧美模式。基本可以概括为: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三个主体,进行明确的分工,广告主委托广告公司制定和实施广告传播计划,广告媒介通过广告公司寻求广告客户的一种运行机制,运行的基础是固定的代理费。然而由于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广告代理制在我国的发展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运行机制不规范,存在多重代理、零代理和低代理等问题。
三、实现广告代理制的意义
一是广告代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广告行业的科学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广告业的整体水平,减少不正当竞争。
二是广告代理制强调了专业广告公司在广告经营活动中的主导作用,而不是依靠企业自己设立相关的机构就可以起到的作用。
三是广告代理制的实行使得代理商通过长期代理制的关系,能够更深刻了解公司现状,了解产品,了解相关市场,使一家企业或一个产品的品牌形象保持了整体风格的统一。
四是广告代理制可以优化我国广告体系,帮助企业科学合理的使用有限的广告费,达到预期效果。
五是广告代理制可以帮助广告监管机关缩小监管范围,加大监管力度。
四、中国广告代理制发展存在的问题
广告活动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广告媒介,三者的共同构成了整个广告活动,因此,要分析中国广告代理制存在的问题就必须从这三者出发。
(一)广告主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广告主主要利用媒介自办的广告公司与广告媒体接触,从而减少了广告代理费。这种做法使专业的广告公司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广告公司大部分的利润应来自于代理费,但广告主与广告媒体直接联系,这就迫使一些广告公司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节省经营成本,形成恶性循环。这不但影响了广告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而且会最终会导致整个广告行业的发展举步维艰。
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发布广告需要的资金不断攀升。这就使得企业为减少成本,在公司内部另设分支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自己代理自己的广告业务。但是由于业务不精,使得公司内部的广告分支机构缺乏整体策划的意识,缺乏与多种媒体的协调和配合能力,浪费了公司大量资源,也增加了协调管理的难度。
(二)广告公司存在的问题
广告公司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它是市场经济中的中介组织,它能在客观、公正、合法的立场上为广告主提供更好的策划设计服务,为广告主制定有针对性的广告计划,后期也能帮助广告主修订广告策略和广告计划,使广告宣传更有实效。
虽然广告公司在企业进行宣传过程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在中国的广告公司中,很少有“独家代理”的公司,这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由于在一定区域内存在数家广告代理,因此存在业务划分与利润分配问题,同时也会涉及到广告主的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而“独家代理”因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所中国市场对于广告公司“独家代理”的需求也必然日益增加。
(三)广告媒介存在的问题
1. 我国广告媒体价格体系混乱。
媒体在广告价格设定方面缺乏行业统一的标准。这就导致了各利益方协调的困难,最终将导致广告代理公司整体利润率低、代理制度发展不稳定。
2. 媒介代理没有取代强势媒体。
国际广告业的发展的最终趋势是媒介代理逐渐取代强势媒体。但是在中国,强势媒体在广告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广告公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打压代理价格,迫使专业广告代理公司不断降低代理价格,在发展中处于不利地位。
五、广告代理制的发展前景
虽然我国广告代理制度的起步较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较多,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中西方由于文化以及市场成熟度的差异导致了广告主和广告代理公司的关系的差异,因此在此基础上的广告政策和制度也应该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在西方运行和发展很好的代理制不一定适合转型中的中国市场。我们应该探索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公司应该立足于对现阶段的业务范围和组织结构的改革,将精力集中于提高广告服务质量上,尽量授权广告代理商实行“独家代理”;广告代理商也应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管理,降低自己的成本,竭诚服务客户;广告主应立足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自己的广告分支机构,但是这种将外部市场内部化的前提条件是外部的交易成本大大高于内部化之后的成本,并且使公司不至于机构冗杂,如果在本公司设立广告部之后,由于业务不精,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则是得不偿失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要认真贯彻执行并且努力完善我国现行的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广告代理制度才能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王勇.对推行“广告代理制”问题的探讨[J].新疆农垦经济, 1994.2.
[2]郑映红.对中国广告业的思考[J].引进与咨询, 2003.10.
[3]苗文棣.广告代理制的发展及其适应分析[J].新闻采编, 2000.5.
[4]张辉, 杨洪文.关于完善广告代理制度的思考[J].理论观察, 2001.2.
3.电视广告代理合同 篇三
江阴丽尔雅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下称丽尔雅公司)为履行其与韩国然宇公司的信用证结算的FOB合同,于2007年1月24日以传真形式向上海风航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风航公司)发出订舱通知。该通知单载明:出运货物为棉制针织女式运动套装;托运人为丽尔雅公司;收货人凭韩国工业银行指示;通知人为韩国然宇公司;目的港韩国釜山;运费到付。1月27日,货物装箱后,风航公司安排车辆将三票集装箱服装接运至上港十四区堆场。1月29日,风航公司代丽尔雅公司进行报关,报关单载明货物价值259084.80美元。
1月30日,风航公司给丽尔雅公司签发了抬头为H.O.S.T CO.,LTD 的三票货物提单,均载明托运人为丽尔雅公司;收货人凭韩国工业银行指示;通知人为韩国然宇公司;承运船舶为“天顺”轮;装货港中国上海;目的港韩国釜山;运费到付;WOOIN公司为承运人以及货物唛头等内容。同日,风航公司以自己为托运人将涉案货物交由“天顺”轮运输,并取得了上海振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代东进运输有限公司签发的三票货物正本提单。三票货物提单载明托运人为风航公司;收货人为WOOIN公司;承运船舶为“天顺”轮;装货港中国上海;目的港韩国釜山;付费到付以及货物唛头等内容。
1月31日,风航公司向丽尔雅收取了订舱费、装船费(THC)、码头操作费、报关费、运输费等共计8495元,并出具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2月5日,丽尔雅公司将上述费用电汇给迈得公司。
因信用证结算失败,三票货物提单被银行退回丽尔雅公司。4月23日,丽尔雅公司向风航公司发函查询货物去向,要求风航公司保全货物,将货物返运。后确认货物被风航公司韩国代理即WOOIN公司电放至美国,风航公司未履行保全货物的承诺,丽尔雅公司没有取得风航公司返运的涉案货物,也未收到然宇公司支付的贸易货款。
丽尔雅公司涉案货物的信用证第47A条中运输条款记载,货物运输由韩国WOOIN公司负责。事后查证,WOOIN公司在我国交通部门没有办理无船承运人登记和提单登记,没有缴纳保证金,属非法经营。为此,丽尔雅公司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风航公司赔偿货款损失259084.80美元,退税损失28787.20美元,折合人民币2250288元(按起诉时汇率折算),并承担诉讼费用。武汉海事法院审判认定:没有证据证明WOOIN公司系风航公司所选定,风航公司在提单流转过程中也没有存在失误,但风航公司与丽尔雅公司毕竟存在有偿代理法律关系,风航公司未尽善意管理人之义务就有关重要事项对丽尔雅公司进行必要提醒和报告,存在一定过错。因此酌情判令风航公司承担40万元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480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9800元,由丽尔雅公司负担24503元,风航公司负担5297元。
二、原因分析
此案中,WOOIN公司卷走了货物,然宇公司也有合谋的嫌疑。丽尔雅公司收款未成、货物失控,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其接受FOB合同、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及“影子”承运人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所造成的风险结果。
1.丽尔雅公司对FOB合同风险认识不够。在FOB术语下,买方办理租船或订舱手续,并支付有关运费或租金。在杂货班轮运输中,在装运港办理此类手续,卖方比买方更为方便。因此,在买方的请求下,卖方可以协助办理此类事项。但即使是卖方协办订舱手续,通常承运人还是买方指定的,因为买方支付运费。承运人对货主而言非常重要,因为他在货物装船后就对货物有直接占有权,即使货主手中握有物权凭证——海运提单,但毕竟货在船上,已经离开了货主的直接控制,货主在拥有货物所有权的同时,却对货物只能拥有间接占有权。因此,当买方指定信誉不好,没实力的承运人,如果出现该承运人自己卷走货物或与买方串通无单放货,则货主就会遭受损失。这种情况下打跨国官司结果往往执行难,对方可能本就是没实力的皮包公司或即使有些财产也早就财产转移甚至申请破产保护了。本案中丽尔雅公司对买方指定的承运人WOOIN公司既不了解也没有调查核实,轻易接受FOB合同,导致货物失控。
2.丽尔雅公司忽视了“软条款”的审查。丽尔雅公司在没有对WOOIN公司作为承运人提出异议的前提下,如果能严格审证,发现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并要求对方改证的话,即使对方拒绝改证,至少货物还在手中。可惜的是,丽尔雅公司没有做到,“软条款”的设置让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化为乌有,导致了收款落空。
3.丽尔雅公司没有对运输代理行提单的风险足够重视。此案中WOOIN公司作为承运人向丽尔雅公司签发了提单,但由于WOOIN公司并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它只能通过与拥有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由他人实际完成运输。因此,WOOIN公司这个承运人只是个契约承运人,或称无船承运人。它以承运人的身份向货主(丽尔雅公司)揽货,接受货主的委托,签发运输代理行提单,简称货代单(House B/L,简称H B/L),实务中称为分单;另一方面,WOOIN公司委托它在装运港的代理——上海分航公司在分单的基础上,以托运人名义向实际承运人(东进运输有限公司)订舱,得到的船东提单(M B/L)在实务中也叫主单。按货代单的操作流程,本案的主单应由装运港货代(风航公司)寄给它在目的港的代理(WOOIN公司),分单则由货主(丽尔雅公司)背书后流转给买方(然宇公司)。正常情况下,然宇公司在支付对价取得分单后,凭分单向WOOIN公司换取主单,然后凭主单在实际承运人(东进运输有限公司)或其代理处换取提货单(D/O)报关提货。由此可见,实际承运人不向货代单的持有人交货,而向持有主单(M B/L)的货代公司交货,所以无船承运人的信誉对货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像信誉差的实际承运人一样,自己卷走货物或和买方串通无单放货。情况更糟的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货物运输欺诈,追究签发货代单的货运公司责任的时候,它显然不像实力雄厚的船东那样有能力负责。为了保障接受货代单的货主的权益,我国规定只有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在交通部进行注册和提单登记并缴纳80万保证金后,货代才能在我国合法开展无船承运人业务,签发H B/L。本案中WOOIN公司在我国属非法经营,提单无效,托运人丽尔雅公司的权益自然得不到法律保障。
三、教训与预防措施
1.争取由我方指定承运人并办理订舱手续。这在C组术语合同中没有问题,CFR、CIF、CPT、CIP合同就应由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2.如果出于各种因素考虑选择FOB、FCA价格条件,可采取以下措施自我保护。先要尽量据理力争承运人由我方指定,F组术语买方的义务之一是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但没有规定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承运人必须由买方指定。如果争取不到,承运人还是买方指定了,则必须调查核实承运人的信誉和实力情况,不能因为所谓的运费便宜而答应买方选择自己不了解的承运人。调查的渠道有:
(1)对世界知名的船公司应作为常识知晓。如MSK马斯基海陆、MSC地中海、EMC常荣、CMA达飞、APL美国总统、HANJIN韩国韩进、NYK日本邮船、OOCL东方海外、KLN川崎汽船、ZIM以星、MOL商船三井、HLD赫伯罗特、CSAV北欧亚、YML阳明、HAMBURG SUD汉堡南方、HMM现代商船这些船公司实力雄厚可以放心。(2)中国国际海运网 锦程物流网、班轮公会这些专业网站上有关于海运公司的评价,可供调查用。(3)如果是无船承运人,则必须向交通部核实其是否注册登记。如果无船承运人是菲亚塔(FIATA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成员,则表明它实力雄厚,与国外的代理也有很多合作,可以放心。至于如何辨别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还是无船承运人,首先可以向买方询问,要求其提供该承运人的资料或网站。如果该承运人的业务包括兼办货物报关、货物交接、短程拖运,货物转运和分拨、订舱及各种不同运输方式代理,则它就是无船承运人。其次,看提单右上角抬头。船公司提单多是船公司(***shipping line),而货代提单是货代名(**logistic corp, ***forwarder ),如果是菲亚塔成员,则多数会在提单上标注。最后,货代单上往往有for delivery ,pls contact的字样,以便买方联系目的港货代换单。
4.广告代理合同 篇四
来源: 作者:
甲方:达优食品
乙方:成都康美凯信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老万县杂酱面”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老万县杂酱面”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
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 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必须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七、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
首个服务月: XXX000.00RMB 其他服务月:每月 XXX000.00RMB 结算方式与时间: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部分服务费(即XX0000.00RMB),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余额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 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付请。
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5、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十、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三、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5.广告独家代理合同 篇五
2、乙方所接业务,按照
五、如遇不可抗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变化,导致甲方媒体市场收缩或停止运营。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可免除责任。
六、若甲方未能及时处理LED视频发生的相关问题,造成乙方客户损失则由甲方负责对乙方客户进行补救。
七、乙方开具给广告主的发票(广告主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广告金额)由甲方办理。
八、在代理广告业务中,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之前将上月广告收入(扣除乙方应得部分)与甲方结清,并将其款项汇进甲方账户。与此同时,甲方应将广告收据(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广告金额)开具给乙方。
九、甲、乙方应派专人联络和协调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 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及其所代理广告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 查。
2、甲方根据有关的广告法规和政策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资料,对不符合有关广告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广告资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不予播出。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代理委托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甲方应最低确保一天播放14小时,并有义务保证LED视频质量,以支撑乙方承担的经营额和相应的广告效果。
十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播放广告;
2、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 专人负责检查维修;
② 承担电费;
③ 监督广告播出情况。
3、乙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
4、乙方提供的广告,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的相关客户文件。
5、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播出计划的,乙方 须在广告时间到期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
其他:
十一、甲、乙双方应遵守职业规范,非经对方许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资料及信息。
十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不执行、变更,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事项,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住所: 法定住所:
邮编: 邮编: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独家代理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电影院影院广告独家代理商,乙方享有橙天国际汤原影院映前广告独家招商代理权,合同期内,甲方不可与其他媒体或个人签署广告招商、代理等业务。如违约,甲方应将所得广告全部金额赔偿乙方,并处以三倍违约罚金。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其所属影院广告的运作。涉足行业不包括电信,移动,联通,以及各大银行。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影院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由乙方继续接洽。
一、合作事宜: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 电影映前 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涉足行业不包括电信,移动,联通,以及各大银行。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能再增设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体,独自运营。乙方在不破坏影院整体布局及美观的前提下,可以对部分广告媒体进行调整或增设。
三、代理期限为: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年整,合同期满前10天,甲乙双方商议续约问题,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广告代理价格(包含一号厅,二号厅,三号厅)金额为¥ (大写: ),广告最低投放时间期限为:1个月,每部广告片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广告播放时间为每日、每场次电影前广告5分钟。
付款方式:审核广告通过,试播一天后结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是加入正规院线放映同步片源的法人企业,签约范围为整个影院广告媒体。
2、甲方承诺随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投放广告业务所需要的各种授权及证明。
3、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按时按序播放广告,不得发生错播、漏播、任意删减等违规的现象。
4、甲方完全按照乙方要求安排映前广告,或其他广告后有权要求及时结算广告费用。
5、甲方承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
6、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保证放映设备及其他广告媒体都能够正常运作。
7、乙方与个企业洽谈广告合同必须由甲方质量审核盖章后方可投放生效。
(1)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并及时更新真实有效的包括但不限于厅数、座位数、设备情况、影片排期、场次、人次、会员情况以便于进行广告推广销售,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照片等形式提供上述信息。
2、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运输等相关费用,甲方负责转换视频格式。
3、乙方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己方所投放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依照国家法律及行业管理规定设置、安排广告时段。且甲方有权对投放广告进行二次质量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投放。
4、乙方负责将具体执行计划提前3天交予甲方,以便于甲方安排放映,如遇特殊加急情况,甲方应积极及时配合乙方实施并事先确认后执行。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享有影院映前广告独家代理经营权,且在续约上,拥有优先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及素材涉及违法或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期把广告素材提供给甲方)而导致未能按时放映,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因甲方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影院装修、停映、政府占地、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广告监播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播出证明。
2. 若甲方有漏播的现象发生,须按漏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若甲方有错播的现象发生,须按错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漏播,错播场次补偿后,甲方无须再作出其他补偿。
3. 若甲方在进行补播的过程中仍有错播、漏播的现象发生,则此条广告的广告费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4. 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外界人为因素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广告停播或终止,甲方应自上述原因出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相关书面证明通知乙方,并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若甲方延时出具书面证明且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则此条广告的费用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五、合作的终止和变更
1. 任何一方解散、破产或丧失主体资格。
2. 除合同已有明确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中的责任、义务,经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不改正的,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且在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出具由权威机构提供的关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4. 除以上3点外,此合作协议在合同期内为不可撤销协议。
5.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约的优先权。
六、保密义务
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使本协议及基于此协议基础上签署合作的子协议的内容(对方资料、信息、报价等)应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将由此引发的违约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该格守协议条款,若双方就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的事宜发生争执,包括有关违约、终止和有效性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则该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全部仲裁程序将依据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住所: 法定住所: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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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告发布代理合同 篇六
甲方:XX影剧院
乙方:XX广告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
代理XX影剧院映前广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
守:
一、广告投放位置和时间:
甲方全权授权乙方代理在甲方(XX影剧院)所有影厅投放片头广告。广告形式及代理权期限:
1、广告投放形式(名称): 电影片头视频广告
2、自2012年 元 月 1 日至2017年 12月31 日止。
二、乙方所投放广告具体时段播出时间安排:
广告投放时间为:电影放映前5分钟。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投放广告代理费金额:
每年4万元,五年广告代理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
(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付款方式:按季支付,每季末支付。一年支付4次。
四、广告代理方式:甲方授权乙方(排他)式代理XX影剧院片
头广告。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播放任何其他广告片。
五、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发布的广告拥有监督、审查权,对不符合《广告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广告内容,可要求乙方修改,在未达到
甲方要求前,甲方有权不予广告投放。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收取广告费的权利,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向甲方交纳广告费,甲方将有权停播乙方广告,并终止或解除合同,但甲方应予30前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以及政府指令性行为等因素,导致乙方广告临时调整而造成乙方广告未能播出的,甲方将负责按时间一比二的比例给予补偿;超过一个月未能播出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本年已收取乙方的广告费应予返还乙方。
4、如发生甲方人为或机器设备等因素造成乙方的广告停播、漏播、错播的情况,甲方须给予乙方漏一补
二、错一补一的比例的免费补播。
5、甲方在每月广告播出后,次月10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播出证明。
6、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立即准备所有影厅映前广告播出的设备,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保障广告的正常有序播放。
7、甲方须保障全年放映电影场数不低于6000场。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依法经营,所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广告法》及相关规定。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监督甲方按时、足额播出广告。如甲方未能按双方合同要求播出广告内容,乙方有权不支付与此相应的广告款。
3、乙方须按时提供广告播出内容,并负责拷贝到设备中。
4、乙方每季度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广告费用,便于日后工作顺利开展。
5、乙方有权在和甲方协商后,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
签字:(章)签字:(章)
7.终结传统广告代理商 篇七
过去十年来,开放式创新、群众外包和共同创造(co-creation)造成了商业的彻底民主化,这个现象正在改变广告公司的运作方式。例如,本文作者约翰担任执行长的胜利者与战利品公司(Victors and Spoils,下称V&S),当初在哈雷机车公司(Harley Davidson)刚和长期合作的代理商分道扬镳时,想要签下哈雷这家客户。但是V&S团队没有透过典型的提案流程,而是发布了一份创意简报给他们的七千两百位创意人和策略家,这个群体包括自由工作者、在其他广告公司兼差的人员,以及品牌和广告爱好者,这些人都选择在新的开放模式下工作。结果有六百个点子涌入,接着约翰发推文给哈雷的行销长马克汉斯·瑞奇(Mark-Hans Richer),告诉他V&S能为他们做什么,瑞奇回复:“去争取吧。” V&S最终向瑞奇提出了65个点子,签下了哈雷这个客户。他们采用肯塔基州雷星敦市(Lexington, Kentucky)伟士牌摩托车(Vespa)经销商惠特·希勒(Whit Hiller)想出的“无笼”(No Cages)的主题,两年后它仍然是哈雷的品牌歌。
V&S在群众外包方面的做法之一,就是创造了“粉丝机”(Fan Machine),这是个应用程式,能把品牌的社群媒体平台转变成虚拟的创意部门,把粉丝变成广告流程的重心。哈雷召集粉丝发起新的广告活动,借此帮V&S推出粉丝机。这种应用程式一部分的功能是构思引擎(ideation engine),一部分是社群媒体平台,一部分是广告代理商。哈雷使用粉丝机向粉丝解释点子提交流程,说明奖项和截止期限,并发出创意简报。然后,粉丝忙着提交创意点子,投票支持或反对,并与朋友分享自己的作品。同时,V&S追踪创意简报,过滤来稿,收集粉丝资料,并回报给哈雷公司。后来得到222个点子和8193票,最后华盛顿州塔基拉市(Tukwila)哈雷迷哈洛德·蔡斯(Harold Chase)的概念胜出。哈雷的粉丝喜爱它,客户喜欢它,于是V&S把它制作出来。这个由哈雷迷构思、为哈雷迷制作的“刻板哈雷”(Stereotypical Harley)广告活动,藉由推特推出。
在另一个群众外包做法中,V&S透过一个社群媒体应用程式,帮助智慧羊毛(Smartwool)品牌创作了以粉丝为主的广告,邀请该公司粉丝把自己脱到只剩“智慧羊毛衫/袜”的图像,上传到脸书(Facebook)。这个品牌在广告中使用那些粉丝的图像,让他们成为明星。 V&S更进一步,把智慧羊毛的粉丝转变成现场测试人员,他们不但是广告中的明星,也帮助品牌进行产品创新。通常情况下,户外用品公司请来专业运动员做现场测试,协助他们测试产品,并进行创新。借助真正的顾客和粉丝较有意义,因为他们是实际购买并使用产品的人。
虽然广告界的开放式创新平台适合进行创意工作,但这些平台也被用于生产阶段。例如,MoFilm、Poptent和Tongal公司都把重心放在制作视讯,然后在电视和网路上播放。在广告业的每一部分,开放式创新模式正在改变广告经济学,把重大的固定成本转换为可变成本,并从关联性更大且往往成本更低的来源取得创意。
每一个开放式创新代理商,都有自己的营收模式,但也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主张:取得全球自我选择的(self-selected)创意人士、策略人员与粉丝群的智慧,以扩大公司的能力。创新中心网站(InnoCentive)是全球第一个媒合问题和以创意解决问题者的网际网路平台,哈佛商学院教授卡林·拉哈尼(Karim Lakhani)研究这个平台之后指出,某个专业领域的人士,最可能解决那个领域的问题。但很少公司有足够资源,去聘用像开放式创新网络那么多种专业知识领域的人员,因此,代理商如果想要在创意产品上竞争,就必须善用这些网络。
他们也需要这些网络以便在成本上竞争:若采用开放式创新模式,可以节省旧式广告开发周期的时间和费用。 V&S推动一项客户参与活动,邀请客户群协助界定品牌的问题,有时只请该品牌自己的粉丝社群参与。这种“界定”的工作,和传统的代理商所做的相同,但新的流程是在网路上进行,规模较大,而且往往较快速、较容易产生相关的深入见解。在创意发展流程中,粉丝可以在流程的早期、广告制作之前提供意见;相较于旧式广告开发周期的宣传、测试、改进等做法,新方式可节省大量时间与金钱。十个点子之中如果有一个获得激赏,V&S核心的专业人士群(他们也都来自开放式创新人才库),就会使用这些新的建议和见解,制作出最终产品。
广告代理商若要在新的开放系统下求生存,就不应把这种转变看作是创新,而是要视为转型。我们仍然在实验阶段,因此需要心中无惧的客户、经理和组织。广告代理商必须重新思考自己的商业模式,并且要脱胎换骨,不能再是贩卖员工时间、以地点为基础的组织,而要创造能够运用周遭一切创意的新营运系统。
约翰?温莎,胜利者与战利品公司(Victors and Spoils, V&S)执行长。杰瑞?温德,华顿商学院讲座教授暨行销学教授,也是SEI高阶管理研究中心主任(SEI Center for Advanced Studies in Management),以及未来广告计画(the Future of Advertising Program)主任。
8.独家广告代理合同 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独家代理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其所属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运作。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明光路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广告位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
一般条款: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教育、培训类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增开类似乙方代理的广告行业版面。如甲方主办的其他媒体开设教育、培训类广告并以独家代理方式授予广告公司运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三、代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四、广告代理营业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日内将¥(大写:_________元)的广告代理押金支付给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变化,导致教育、培训行业萎缩或/及甲方媒体市场收缩造成乙方不能完成营业额度,乙方可免除责任。
六、押金可折抵合同期内乙方应交广告款。乙方完成全年广告营业额度后,可获得优先续约权。
七、在广告代理业务中,乙方享有的广告代理价为20xx年广告刊例价的4折优惠。甲方保证此折扣为给与独家代理商的最优折扣,乙方享有广告代理最优惠待遇。
八、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约定广告营业额,甲方应返与乙方规格为______的版面,乙方可用来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或自身品牌宣传。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约定广告额,超额部分享受甲方20xx年广告刊例价3.5折的优惠。
十、乙方单一客户在上投放广告额达到人民币_____元,甲方为其无偿提供规格为_____的广告版面或___字的软文支持。
十一、由甲方提供统一的20xx年广告刊例价目表并盖章认可。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媒体资料(包括媒体介绍、发行渠道、发行量等),作为合同附件。
十三、若甲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造成乙方客户损失则由甲方负责对乙方客户进行补救。
十四、乙方开具给广告主的发票(广告主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广告金额)由乙方自理。
十五、在代理广告业务中,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之前将上月广告收入(扣除乙方应得部分)与甲方结清,并将其款项汇进甲方账户。与此同时,甲方应将广告发票(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广告金额)开具给乙方。
十六、甲、乙方应派专人联络和协调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
十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及其所代理广告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甲方根据有关的广告法规和政策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资料,对不符合有关广告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广告资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不予刊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代理委托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甲方应最低确保目前发行量,并有义务尽量提高报纸的发行量和办报质量,以支撑乙方承担的经营额和相应的广告效果。
5、甲方应及时将本合同有效期内当期_____份递交乙方。
十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2、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空位查询;
②广告位安排;
③监督广告刊出情况。
3、乙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
4、乙方提供的广告,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的相关客户文件。
5、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在截稿日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发布计划。
6、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向其客户竭力推荐。
其他:
十九、甲、乙双方应遵守职业规范,非经对方许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资料及信息。
二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不执行、变更,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事项,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定住所: _____ 法定住所:_____
邮编:_____ 邮编: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9.人才广告服务代理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广告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http://_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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