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绩效办
1.都安瑶族自治绩效办 篇一
高岭镇对2017年都安瑶族自治县绩效 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2017年度自治区考评河池市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都绩发〔2018〕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标,把群众提出的问题当成重要议题,把群众诉求当作工作追求,不断提高党委、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落实社会公众对我镇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顺利推进,取得成效,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着眼当前,立足长远,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达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整改内容
从《都安瑶族自治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都绩发〔2018〕2号)所反映的问题来看,在社会公众评议中,对我镇的意见及建议有2条。一是河池市被访者建议都安县高岭镇政府在工作处理方面不要那么繁琐,简化一点,做事不要反反复复的问题(第120***5号)。二是都安县高岭街道不太整洁,乱停车现象太多,应叫人规划道路路口,不乱停车的问题(第120***9号)。
四、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整改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高岭镇2017年度绩效考评反馈民意调查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蓝绍宁 镇党委书记
蓝艳恒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蓝月新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主任(兼)
韦 乐 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 卢森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仁展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妇联主席(兼)唐奇强 镇党委委员、综治统战委员、副镇长 韦 拯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蓝 宏 镇政府副镇长
黄启足 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成员:高岭镇府全体干部、涉及到的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全体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以及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定期向上级和镇党委、政府报送材料和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卢森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景业、莫榕榕同志担任,成员从镇府机关干部、镇直各单位干部抽调担任。
(二)高岭镇对“河池市被访者建议都安县高岭镇政府在工作处理方面不要那么繁琐,简化一点,做事不要反反复复的问题(第120***5号)”的问题整改工作分组及工作安排。
(1)整改目标:按照办事流程来办事,经过全面整改力争让群众满意,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按照相关工作流程一次性告知来访群众办事程序以及所需要带的所有办事材料,避免群众来回跑办事。
(2)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加强自我改造,提高干部办事的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为群众办事,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3)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整改责任单位:高岭镇党委 整改责任人: 组 长:蓝绍宁
副组长:卢森旺、蓝 宏、黄启足、韦 乐
成员:高岭镇府全体干部、涉及到的镇直各单位及所有服务窗口单位的全体成员。
(4)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
(三)高岭镇对“都安县高岭街道不太整洁,乱停车现象太多,应叫人规划道路路口,不乱停车(第120***9号)”问题的整改工作分组及工作安排。
(1)整改目标:坚持“实事求是、便于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做用,进一步治理广告乱贴、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工地乱象、渣土乱撒、“门前三包”不落实、“三车”非法上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辖区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让辖区面貌焕然一新,呈现“美丽高岭”新形象。
(2)整改措施:认真对照“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针对广告乱贴、摊点乱摆、车辆乱停的问题。一是结合镇城化建设,规划实施交通线、车位线等交通标识。联合自治县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一个月开展一次街道综合整治。安排人员值班,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值守,坚决治理广告乱贴、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的行为。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料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高岭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管理、促进城镇文明的意识,营造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氛围,激发人民群众宣传环保、参与环保、自觉环保的理念和积极性,共建环境和谐型社会。
(3)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整改责任单位:高岭镇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人: 组 长:蓝艳恒
副组长:蓝月新、唐奇强、唐仁展、韦 拯
成员:高岭镇全体干部职工、镇直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4)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整改,不仅是要完成上级对我镇绩效考评任务,更是走群众路线、践行“两学一做”、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我镇将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全力抓。要坚决克服厌倦情绪、畏难情绪和松懈情绪,扎扎实实按时按质按量认真抓好整改,按时完成好整改任务。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行,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加以解决。要以整改为契机,提升工作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抓紧对各项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特别是要结合民意调查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整改期间,我镇将严格按整改期间,我镇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照整改清单,狠抓整改落实。积配合市、县绩效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及整改成效
(四)加强引导,注重宣传。各小组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公开栏等媒体媒介向社会公众宣传整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民意调查所提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和理解,不断提高整改工作的公众满意度。
中共高岭镇委员会 高岭镇人民政府 2018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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