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2024-08-27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通用8篇)

1.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篇一

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更多江苏教师招聘信息,关注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定于2013年3月4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限报三所高职校19个专业课教师岗位和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专业教师岗位(见《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带△和▲岗位)。

4.2个紧缺专业(见《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带▲岗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5.取得“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6.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职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3月4日后出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或苏州市区户籍。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2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2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3月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1年3月4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8:30——15:30。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3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和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和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⑤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档案关系托管在苏各个人才市场的人员,可凭身份证件直接上网下载打印),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④档案关系托管证明、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和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外,另须出示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7.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8.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根据各科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3年4月5日(周五)9:00-16:00到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为4月6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20%,由人社局命题)和根据招聘岗位测试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80%)。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4月11日(周四)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3年4月15日(周一)到苏州市教育局212会议室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

(五)面试报名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4月16日(周二),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和本人条件,凭面试资格证到所选择的相关招聘学校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招聘学校审核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后,可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六)面试

面试于4月25日-28日间进行,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面试以试讲为主,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15分钟的微型课(或说课)。

三所高职校19个专业课教师岗位、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专业教师岗位以及相关学校的体育教师岗位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60%和40%。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分别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负责组织面试的学校收取。

六、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应聘人员在被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10095、65230640。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24787。附:《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2013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2.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篇二

20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招聘(/zhaopin)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广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zhaopin)人员实施意见》(扬广委发[]53号)规定和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zhaopin)小学教师35人。现将招聘(/zhaopin)简章公布如下:一、招聘(/zhaopin)名额

类别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计应往届生、 代课人员 11 8 3 2 4 2 30 骨干教师 1 1 1 3 特殊教育教师 2 2

二、招聘(/zhaopin)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篇三

一、学校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位于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毗邻美丽的金鸡湖,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的公立学校。学校占地约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1万平方米。设计规模为10轨60班,现有52个教学班级,师生2700余名。自2月从母体星海学校独立分设至今,虽然只有短短两年时间,学校取得了卓越的办学成绩,成为响亮的教育品牌,赢得了较好的美誉度。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实验小学、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江苏省工人先锋号、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苏州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苏州市会学习、休息、会健体活动先进学校、苏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先进集体、苏州工业园区综合发展评估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

为适应学校发展,储备优秀的教师后备人才,我校欢迎广大优秀教师及有志于从事教育行业的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加盟星海小学,共创辉煌的明天!

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二)岗位职责:

1.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履行《教育法》、《教师法》关于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2.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素质教育,针对学生情况,因材施教,提供专业、高质量个性化教学服务;

3. 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研交流,教学研究,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4. 完成校方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乐于奉献。

(三)应聘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高尚、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爱心,观念领先、乐于奉献、善于沟通、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2.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成绩显著(凡省名教师、省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称号获得者,将享受月特殊岗位津贴1500元,一次性奖励20万元;教授级中学高级教 师、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将享受月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一次性奖励15万元;苏州大市级名教师 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将享受月特殊岗位津贴600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可享受学校每月的`名师津贴)。

3. 在职教师:仅限招获得区、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4年 1月1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 应届优秀毕业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园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全日制本二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流程

1.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请下载我校的应聘教师简历模版)、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以及近期二寸、一寸彩色照片各1张寄至学校。信封反面请注明:姓名学校专业 应聘学科(例:张三 东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 应聘语文教师)。

(材料保密,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退还)

2.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简历投递截止时间后七个工作日内,我校将完成简历筛选工作,电话通知面试的教师。

四、联系我们

星海小学应聘教师登记表.doc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茜路68号星海小学 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638685 汪老师

网址:www.szxhxx.com/

电子邮箱:szxhxxzp@163.com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

4.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篇四

发布:雪中之梅 来源:未知 发表日期:2013-01-1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一)以下人员可报考语文教师岗位:①江苏省生源或户籍的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②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①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人员;②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2012、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三)以下人员可报考数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四)以下人员可报考英语、政治、历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2012、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五)以下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①211工程高校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②本科为师范类对口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研究生;③985工程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研究生。(六)以下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语文、数学、音乐、体育、幼儿教师(获得上述学科大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七)特别说明

1、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2、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日。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 2月2日(星期六)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并留存一份。

3.图像信息采集、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及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信息采集处”,并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拍照)。《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同)下载。(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3.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3月1日(周五)9:00——11:00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3年3月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面试报名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3月7日(周四)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3年3月14日(周四)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报名现场将公布招聘学校名单和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不超1:2的比例进行面试报名,现场如有人员放弃将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进行相应替补。(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说课。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五)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中学、小学学段录用人员经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或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享受正式事业人员待遇;幼儿园学段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待遇参照单位事业人员标准执行,按城镇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85182252。

5.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篇五

2014江苏教师招聘:泰州市姜堰区招聘102名教师公告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0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

1.201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01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非在职)。

3.201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职校专业课教师岗位。

4.具有从事幼儿教育5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4年9月30日),现仍在姜堰区注册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

上述对象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户籍不限;其他人员报考应具有姜堰区户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7月26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7月26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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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通过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简章。(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6~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4层大会议室(姜堰区迎宾西路146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除外);④大专学历人员和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属夫妻两地分居,须提供结婚证以及在姜堰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如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须提供父母在姜堰的户籍证明,并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由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材料);⑤报考职校财会专业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⑥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一)的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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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以及任教满五年的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任教满五年的证明、与单位签订的五年劳动合同、能证明缴纳养老保险满五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缴费记录等)。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填写《姜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姜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6:00。

(3)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姜堰区教育局、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聘部门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由姜堰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改报名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6)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3日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姜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姜堰区上海路88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4日,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成绩低于笔试设定总成绩的5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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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基础知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基础知识,以及语文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其余岗位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语文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和教师应知应会的常识。

笔试成绩在姜堰教育网公布。(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采用说课答辩、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建筑、财会采取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岗位采用说课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于2014年8月10日下午3∶00~5∶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姜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地点在区教育局内),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姜堰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体检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姜堰教育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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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姜堰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

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幼儿教师岗位二除外)进行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姜堰教育网公布。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相同分数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上岗,所缺岗位不递补。

幼儿教师岗位(二)拟聘用考生不参加选岗,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工作,其中,原在公办学校幼儿园的直接安排在该校幼儿园。不接受统一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公示

公开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程序后,不递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姜堰区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职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前一律不安排教师岗位,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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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8088503(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区纪委)姜堰教育网()原标题:泰州市姜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附件:

2014年泰州市姜堰区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泰州市姜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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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篇六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共计6人,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招聘岗位教育教学所必须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为省级优秀学生;

5、作风正派,品貌端正,未受过校纪、党纪、刑事处分;

6、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7月5日下午5时前 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发至邮箱:wt8836@163.com。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试讲的具体人员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威海一中高中物理教师A岗位不须笔试只组织试讲)。

(二)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利装订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在职其间取得的各种优秀证书等,威海市在职教师应聘须出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教学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教研中心物理教研员岗位须加考大学物理专业知识)。应聘者持身份证进入考室,时间1个小时,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规定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按1:6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以及参加试讲人员名单于当天在“威海教育网公告栏”公布。

(四)试讲。各招聘岗位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每位报考人员30分钟独立备课时间,模拟讲课10分钟,试讲时应板书课程内容,使用普通话,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具体试讲课题在考生封闭后当场抽签确定。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教研中心物理教研员岗位在试讲后还须进行物理专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答辩。

(五)确定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20%、试讲80%的比例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相关事宜。在招录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提供的信息资料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由威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1-5819520、15006318182、15006318180。

附件1:20威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7.毕节双山新区运管所招聘简章 篇七

年贵阳卫生和计生委笔试课程: http://kc.offcn.com/general/179/15800/

由于双山新区运管所工作人员不足,为确保能更好的开展运管所相关的工作和业务,进一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需面向社会招聘3名男生、1名女生,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双山新区运管所协管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男3名、女1名。

三、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积极性高;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思想端正,仪态大方;

3、男年满23至30周岁人员,女年满25至30周岁;

4、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5、男生具有一年以上驾龄并且对车辆有一定维护经验的;

6、高中以上文凭;

满足以上条件的退伍军人及有一定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2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应聘简历一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五、待遇

按双山新区相关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双山新区管委会(归化大桥旁)联系电话:0857-5478011(双山新区运管所)***(韩普)、***(杨涓明)

8.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篇八

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是笔试,二是面试。笔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有所差异,一般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测、或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具体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为了帮大家把握好每个事业单位考试招考资讯,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持续为大家发布最新招聘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密切本网站。

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文件要求,经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自愿从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苏州市区户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14年3月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3月9日前,以此类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四)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为吸引各方面人才,实行加分政策。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持有准驾代号为A1或A2的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政审〉有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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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职责: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劝阻和制止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协助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配合开展信息收集、受理、派遣、汇总、统计、信息研判等数字城管工作;从事图像监控、档案整理和信息编报等工作;协助执法人员负责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招聘人数:男性35名,女性5名。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9日(星期日)9:00-15: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干将西路298号)现场报名。(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应当提前通过苏州人才网下载《2014年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A4纸标准打印,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2.现场报名时,报名者需持《登记表》,到指定区域测量身高和视力,测量完毕后交验资料。

3.资格审核。报名者向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工作人员当场收取《登记表》、相关资料复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工作经历可凭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证明。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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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日至15日自行从苏州人才网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一张试卷)。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在苏州人才网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五、体能测评

(一)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分别在男性组、女性组中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能测评通知书发放: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20日至21日自行从苏州人才网下载打印本人《体能测评准考证》。2014年3月22日(星期六)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生按照《体能测评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评。并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四)体能测评项目:男子400米跑步,女子200米跑步。

(五)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男子合格成绩为85秒(含)以内,女子合格成绩为40秒(含)以内。

六、面试

(一)面试通知书发放。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分别在男性组、女性组中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进入面试的人员在体能测评结束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星期日)进行面试。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候考室。

(三)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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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30%折算,如符合加分政策,笔试成绩与加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分别在男性组、女性组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一)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二)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并接受上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或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的管理意见》执行,由政府财政保障,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错时工作,需值夜班,被录用人员统一配发市容管理员工作服饰。

十、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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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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