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

2024-07-07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通用8篇)

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 篇一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精品课程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1、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努力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简称“教改课题”)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多出优秀研究生教育研究成果,推进研究成果的应用,特制定本办法。我校承担的省级教改课题的建设和管理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2、教改课题是在研究生教育领域中,为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而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课题。教改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3、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立题根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着眼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于教育思想创新、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法的创新、管理理念的创新。课题要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今后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

4、研究生院负责教改课题的规划、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5、研究生院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6、教改项目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我校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或各级管理人员。

(2)申请人为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有较丰富的研究生指导经验和教学经验。

申请人为研究生管理人员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管理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申请人每年只允许申请一个负责主持的项目,在课题结题之前一般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7、项目实行学院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8、申报程序

(1)由研究生课题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课题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改课题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向学校报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课题申请书》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课题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9、学校对立项资助的教改课题项目提供建设经费。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分阶段拨付使用,立项时支付经费的50%,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合格后支付项目经费的50%。

10、建设经费开支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报的经费开支资助经费,任何学院、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并接受学校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从资助经费中提取酬金、奖金和管理费用,也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教改课题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

(2)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须举办的会议费。(3)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需的调研差旅费。(4)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5)成果鉴定费。

11、中期检查:在项目立项建设一年时,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将终止其教改课题建设资格,并停止经费的拨付。

12、结题验收:建设周期(2年)结束后,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根据项目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和成果进行评审验收。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可以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附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资助经费使用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项目研究成绩突出的,可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教学成果鉴定,参加有关教学成果的评奖。结题验收时,课题组需要发表至少两篇课题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单独署名的教育研究论文,论文署名单位为长沙理工大学。

二、研究生精品课程管理暂行办法

1、为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手段,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决定启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精品课程)。为做好精品课程的资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此办法。

2、设立精品课程的目标是: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加强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整合提升教学资源的质量,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力度,构建研究生自主型、创造性学习的模式,按照“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 ”的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力争建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示范性课程,全面提升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3、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条件建设、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效果评价。

4、研究生院负责精品课程的规划、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5、研究生院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6、精品课程的建设要求为:

(1)精品课程建设主要以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和学位基础课为主,重点建设一级学科核心课程。申报课程应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原则上应为研究生开设三年以上,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2)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学院要积极实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各学科特点合理规划,同时提供先进的教学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和条件的支撑。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提高学科整体教学水平,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3)切实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精品课程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主持,每门课程须成立课程组,课程组包括一名负责人和2-4名成员,人员配置合理。各学院要把精品课程建设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个知识、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4)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教学内容要先进,适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

(5)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应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

(6)重视教材建设。加强自编教材建设,积极引进和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原版教材,开展双语教学,保证精品课程的教学质量。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7)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考评体系应以强化对研究生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考核为目标,全面地反映研究生学习情况,创建研究生的自主型学习模式,提高其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8)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7、项目实行学院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8、申报程序

(1)由研究生课程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精品课程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向学校报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请书》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9、学校对立项资助的精品课程项目提供建设经费。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分阶段拨付使用,立项时支付经费的50%,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合格后支付项目经费的50%。

10、建设经费开支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报的经费开支资助经费,任何学院、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并接受学校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从资助经费中提取酬金、奖金和管理费用,也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精品课程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课程建设所需的书籍购置费、图书资料查询费等。(2)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学术交流会议费及差旅费。(3)课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印刷、复印费。(4)课程建设中产生的耗材等费用。

11、中期检查:在项目立项建设一年时,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课程建设负责人应提交阶段性总结,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程,将终止其精品课程建设资格,并停止经费的拨付。

12、结题验收:建设周期(2年)结束后,由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根据项目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和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对通过验收的达标课程,将作为校精品课程予以公示,并推荐评选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以及参加有关教学成果的评奖。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可以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结题验收达标的基本条件为:

(1)精品课程负责人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教学网页”中实行教学资料上网共享,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电子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源,向全校师生免费开放,并保证上网内容的及时更新等。

(2)验收时,课程组需要完成至少两篇课程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单独署名的教学研究论文,论文署名单位为长沙理工大学。

三、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

1、创新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创新实践基地是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障,也是“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形式。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健康发展、有效运行,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涉及的创新实践基地是指为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活动所提供的具有一定承载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场所(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必须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事业单位),可由合作单位及其所在区域或所在系统内相关的若干机构构成。

3、实践基地由学校或学院与有关单位协商共同建立。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按需设立,切实可行;责权明确,合作共赢;分级管理,规范有序;相对稳定,讲求效益。

4、实践基地建设的目标是探索一种以研究生实践为纽带,促进合作双方共同开展科学研究,以弥补合作单位科学研究薄弱而实践能力很强,高等院校人力资源丰富、科学研究扎实而实践基地缺乏等方面的不足,以共同探索校企、校所等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最佳模式。

5、各学院以应用学科或专业领域为主,根据需要建立1-3个实践基地,一个实践基地原则上只针对一个应用学科或专业领域,如具备条件,也可接受多个学科或专业领域。

6、实践基地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研发队伍和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有比较充足的高水平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主要业务能满足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和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在区域内具有行业代表性;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关专业技术或业务人员;合作单位有必要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和拓展合作范围的经验或潜力;

(4)具备研究生生活、学习、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具有劳动保护、卫生安全保障,场所与设施能基本满足需要;

(5)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各学院实践基地的基本承载能力自应满足本学院研究生的培养需要。

7、实践基地按以下程序设立:

(1)规划论证。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和现有合作基础制定实践基地建设规划,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应的规划报告。规划报告的内容包括研究生分学科、分领域的规模预测、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行业性质、适用专业领域、基地级别与数量、建设时间进度等。

(2)初步协商。由主要负责实践基地建设的二级培养学院与合作单位进行初步协商与沟通,以《长沙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模板》草拟意向协议。向研究生院填报《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校级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3)实地考察。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到拟设实践基地的学院进行必要的考察和进一步磋商。

(4)签订协议。研究生院根据实地考察和磋商结果拟定正式协议及其相关附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研究生院、负责学院与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签定合作协议书。

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方式、权利和义务、条件建设方案、联合培养工作方案等;协议期一般为3年;合作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研究生院、实践基地合作单位、培养学院各执一份;

(5)挂牌设立。学校与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后,向合作单位授予“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铜牌,铜牌规格一般长600mm,宽400mm。

8、对于合作学院的合作领域涵盖多个学院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由涉及的主要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学院牵头,组织相关学院申报,程序见第7条。

9、对协议到期的实践基地,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和合作成效,可续签协议;未续签者自动终止合作和取消相应基地资格。

10、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实践基地的统筹规划和监管工作,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实践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各二级学院与合作单位应联合成立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机构,成员由合作双方派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包括:制订基地研究生培养方案,确立实践教学内容、实施方案及考核方法,编写专业实践教材,开发实训项目。

(2)制订实践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3)制订基地日常管理制度及教学组织运行机制,构建实践基地质量监控体系。

(4)聘任合作单位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学者作为兼职导师,负责制定基地导师考核与管理办法,明确基地导师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

(5)建立优质资源共享平台,与基地共建单位开展教学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及科研合作活动。

(6)协调处理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12、实践基地的主要职能

(1)培养和培训符合现代企业或科研院所需求的研究生层次高级科技或管理人才。

(2)根据企业或科研院所发展需要,协助高校进行培养与过程管理等。(3)根据企业或科研院所的需要,学校选派研究生进入基地参加项目攻关,并完成学位论文。

(4)定期举行学术交流活动。

(5)根据企业或科研院所需求,开展科研合作,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

(6)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对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期间所生活、学习、工作必须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善和添置。

13、主要负责的二级培养学院与合作单位间应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探索创新工作。

14、学校从创新工程基本建设基金中列支投入实践基地建设,根据基地建设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基地成立时,学校拨付建设经费的50%,建设期间,学校对协议书中建设方案所明确的建设进度进行检查后,将经费分批划拨给实践基地合作单位;合作方管理费以实际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人数计算,划拨给实践基地合作单位。

相关二级学院应为实践基地建设及日常运行筹措配套经费,以保证实践基地长期稳定、有效运行;同时相关二级学院应主动对接相关行业或所在区域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积极争取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对实践基地的经费支持。

15、派出研究生从学校到实践基地的往返交通费、专业实践导师的指导费等其他费用由研究生所在二级培养学院负责,专业实践导师的指导费标准应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16、实践基地建设期为3年。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竞争机制,建设周期内建设单位每年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建设周期期满由学校组织开展评估验收,经检查和评估达到要求的可进入下一或下一个周期建设,未能通过检查或评估的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实践基地称号。

(1)自查自评。各基地于每年规定时间向研究生院报送周年建设情况自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合作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2)中期评估。研究生院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查、评估,并给出检查评估意见。建设项目启动二年后,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在项目自评、研究生院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专家意见。通过中期评估达到要求的可进入后半周期建设,学校下拨其余的50%建设资金;未能通过检查评估的将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资格。

(3)项目验收

自评报告。项目建设期满时,建设单位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合作双方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效及标志性成果;经费使用的结算;档案建设与管理等。

专家验收。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项目总结。实践基地建设验收结束后,学校召开专门研讨会,总结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而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四、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为规范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管理,保证创新项目的良性运行,促进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高效发挥项目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实施创新项目的目标是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进行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3、项目按博士、硕士层次分开申报,研究年限为1-2年。

4、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院应负责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 本办法同时对省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申报、经费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等工作做出相应的规定。

5、校研究生院负责创新项目的规划、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6、校研究生院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7、项目实行学院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8、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报学院汇总。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向学校报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3)申报时间与省级项目保持一致,学校同时受理校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

(4)学校从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中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获得省级立项资助的项目,学校不再资助。

9、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的非带薪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2)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3)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研究生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每位导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立项一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含省级和校级),在结题后可再进行申报。建议每位导师指导的研究生组成科研团队通过认真选题、科学论证,申报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科学研究。

10、创新项目立项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

11、创新项目由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分类汇总,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经形式审查认定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可采取会议或者通讯的方式进行。

12、项目经费(含省级和校级)实行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分阶段拨付使用。创新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支付,立项时支付经费的60%,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合格后支付项目经费的40%。

13、创新项目的经费开支须经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报的经费开支资助经费,任何学院、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并接受学校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从资助经费中提取酬金、奖金和管理费用,也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创新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范围:(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出版经费补助。

(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检疫、包装运输费。

(3)仪器设备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4)相关经费:除以上费用外,确因项目需要支出的经费。

(5)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出国、出境合作交流、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等所需费用。

14、项目研究期过半需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内容:(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投入项目研究的工作量及研究进度。

(2)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提供项目实施的科研条件。(3)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项目经费开支情况。(4)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5)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5、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学院、研究生院组织进行。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审查并签署意见,连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对没有按期开展中期检查的创新项目,学校将暂停该项目的所有经费支出;对没有按期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校将扣减该学院次年的项目申报限额。

16、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如确需进行调整,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批准。

17、学校可对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做出撤销决定:(1)项目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3)项目负责人因出国、转学、转专业(所转专业与项目不相关)或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的。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课题的。(5)其他原因导致项目研究已无法进行的。

18、项目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后应及时结题。

19、各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结题要求为:(1)省级项目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CSSCI、CSCD等(含扩展版)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以上(不含会议论文)。(2)校级项目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校科技处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以上。

(3)项目结题前应至少在学院或更高级别举行一次科研项目研究汇报会(答辩会)。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预告》,提前一周将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进行公示,学术活动举办情况作为附件材料与结题报告一起装订。

20、申请结题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二份),连同最终成果打印稿、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定证书、专著、论文等进行装订,由学院汇总并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鉴定,对符合结题条件的准予结题。

21、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创新项目可以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但须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完成项目结题。

对于没有按时结题的,学校将停止项目经费开支,对未用完的经费予以追回,相关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三年内不得申报创新项目;对项目完成质量优秀的项目负责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22、项目完成取得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项目所属学校所有,学院应积极做好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研究生院。

五、其他

1、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 篇二

1 城市规划专业实习类课程改革背景

1.1 我校城市规划专业的转变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素养, 能在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 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 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根据城市规划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城市规划专业的课程体系也体现了综合性与实践性的特点, 而传统的四年制的课程体系由于学时的限制, 特别在一些实习类的课程设置上难免出现学时压缩的现象。

目前全国工科类下的127所高校城市规划专业中已有超过70%的院校采用的是五年制的教学模式。我校根据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科特点, 以及顺应城市规划专业五年制本科教育的趋势, 已于2009年开始五年制本科专业招生。增加的一年学习时间主要体现在高年级的专业课程设置更充分, 以及实践实习类课程的学时增加。

1.2 城乡规划思想的变革

1.2.1 社会因素层面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的长足进展, 城市化率从1978年的17.92%发展到1990年的26.41%, 以及2000年的36.22%, 至2010年的47.5%。中国城市化已步入中期阶段, 步伐明显加快。

由于我国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之间隔离发展, 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各种经济社会矛盾, 城乡一体化思想逐渐受到重视。社会发展需要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促使生产力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合理分布, 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 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之间的基本差别, 从而使城市和乡村融为一体。

同时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 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1.2.2 法律因素层面

在总结十几年来《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的基础上, 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并颁布了《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 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在城乡经济发展与建设中, 加强对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坚持社会的平衡发展, 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城乡规划法》的施行, 还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及所属各有关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 城市规划专业实习类课程体系改革措施

2.1 扎实理论知识

2.1.1 调整实习类课程的前置课程

五年制城规专业第一学期《美术素描》与第二学期《设计素描A》课程的设置, 为《美术实习 (一) 》打下良好理论基础;《建筑学概论B》和《城市规划导引》课程的学习, 也是《城市认知实习》的基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规划师业务知识》等专业课程的前置, 也为《生产实习》的顺利进行做好知识储备。

2.1.2 调整实习大纲内容

为了突出我校城市规划专业特色, 理顺城市规划专业培养目标, 对城规专业的实习大纲进行修订。主要体现在部分原有实习重点变化, 强化生产实习部分, 提高生产实习的学分与学时, 体现城市规划专业工程实践性特点。

2.2 价值观的培养

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 一个城乡规划编制的通过, 除了需要经过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及上级政府审批外, 还需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因此规划师在编制城乡规划时需要通过专业知识来平衡政府、社会、公众等各方权益。而公平公正应该是规划师具有的最基本的价值观, 也应该是规划师这个职业关注的重点。要求学生树立公平公正的价值观是做好实习的重要保障。

2.2.1 专业课程培养

目前在专业课程方面, 通过《城市规划原理A》、《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等课程的学习, 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 在课堂里潜移默化地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2.2.2 其他课程补充

除了在专业课程方面, 还结合《公务员基础知识》的选修课, 以及《毕业教育》等必修课程的学习等多方面教育, 在毕业实习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3 方法的提高

为了达到实习效果, 在实习前通过兴趣培养、方法实践等手段, 从实习的操作层面上确保实习能够顺利进行。

城规专业有多门课程兼有实践训练部分, 可结合这类非实习类课程的实践部分, 选取与生活相关部分作为课题, 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如《建筑设计基础 (二) 》课程中建筑测绘与综合表现教学内容, 可以选取学生熟悉的学校大门、食堂、或景观庭院作为其测绘内容, 既能激发学习兴趣, 也锻炼其动手能力。《居住区规划与住宅设计》课程中, 调研收集资源过程中, 通过居住区类型及其特点的介绍进行启发性教学, 同时可建议学生选取自己平时中意的居住区类型, 借以现场调研, 通过兴趣培养其实践能力。

在课程教学方法上, 专业课的学习是通过指导教师一对一的辅导, 结合分组训练等学习模式, 在课堂上也体现了实习过程中的导师制与团队合作精神。

2.4 实习课程的时序调整

在实践教学环节部分, 减少了4门集中实践性质必修课程, 其中2门课程删减, 另2门集中实践必修课程改革为选修性质课程, 增加1门集中实践选修课程。同时体现在实习课程中重大变化的部分集中在《生产实习 (城市规划) 》这门课程中, 时间跨度由原来的4周增加到16周, 因此实习重点由原来的只能见习或部分参与, 发展到要求对城市规划专业工作性质、范围和特点的深度认识与全程参与 (表1) 。

3 教学改革实施效果

实习类课程体系的构建在传统的教学环节中加入了具有时代精神的训练内容, 使整个教学过程充满活力, 学生在后来的实习过程中展现出了极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也锻炼了他们的组织能力和多方面协调能力, 表现在城市规划认识实习中, 对实际的规划项目能够快速理解, 融汇贯通;在生产实习中良好的动手能力与表现能力受到实习单位好评;以及毕业实习中, 学生均能够通过实习展现能力找到满意的工作单位。

另外, 通过课外调研使学生建立了对城市和社会更深层次的认知, 从而激发了专业阅读活动, 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答案, 这又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修养, 扩大了知识面, 表现在学生在近几年中, 连续获得校及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支持, 这也体现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锻炼。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为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平台, 但是城市规划本身的社会性与实践性, 就要求我们的规划教育必须结合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 深入实践, 才能真正发展保证规划的科学性。五年制城市规划专业的实习类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建构在我校还是处于探索阶段, 特别是针对一些校内指导老师非现场教学的实习类课程, 如生产实习等, 如何监控学生在完成实习单位任务的情况下, 结合实习目的完成实习计划, 达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与实习课程的教学目标, 都是需要继续关心和解决的问题。

摘要:本文从五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教育的改革背景和城市规划实习类课程的教学实际出发, 从实习类课程的理论基础、价值观、实习方法以及实习类课程的时序等四个方面进行探讨。提出实习类课程的前置理论课程必须扎实、建立公平公正的价值观、通过其他课程的课堂教学提前熟悉实习方法、强化实习课程重点, 以上述方法为改革重点, 并取得一定实习效果。

关键词:实习类课程体系,理论知识,价值观,实习方法,时序

参考文献

[1]张洪波, 姜云, 王连元.新时期城市规划专业教育改革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 2005 (2) .

[2]城市规划专业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及主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R].

3.催生和保卫人文精神的长沙大学城 篇三

“岳麓山下,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3座大学,没有围墙,全部是敞开式的,很了不起啊。这里有很多历史积淀,多好的地方。我看比剑桥、哈佛都不差。”

说到校园设计和规划,业内普遍的共识是,我国大学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可谓五花八门,却常常透着一种无趣和相似。

而就在湖南,岳麓山下的大学城,提供了一个正面的样板。

建筑群

一部活色生香的中国近代建筑史

1925年初夏的长沙,已经炎热。一位青年身着长袍,手提行李,从刚靠岸的渡船上跳下来。他抬头看了一眼前方,是一座娟秀而郁郁苍苍的山,山脚下隐约露出一两角墨色的飞檐——就是那儿吧,他此行的目的地:岳麓书院。

他叫刘敦桢,1897年出生于湖南新宁县的望族。16岁时,他选择科学救国,考取了官费留学日本。3年后,他又考入东京高等工业学校(今东京工业大学)机械科,后改学建筑。

刘敦桢在岳麓书院的门口略作停留,便抬脚跨了进去。他这一跨,几乎奠定了这所大学未来的面貌。

1926年,湖南高等学堂再次更名为省立湖南大学(1937年改为国立),而此时,属于它的第一栋现代建筑也在刘敦桢的设计图稿中初现雏形。因岳麓书院同为教学所用,所以刘敦桢设计的建筑被称为“二院”。与此同时,刘敦桢也在任教的湖南大学土木系中创建了建筑组,这是湖南大学建筑学科的起始。

1930年,刘敦桢在人生道路上翻开了新的一页,他带着新婚妻子离开了湖南大学。刘敦桢向湖南大学推荐了另一位人物——柳士英,来接替自己的教师职位。

在此后漫长的40年中,柳士英对湖大校区进行了多处修葺、扩建和规划,对教学区、风景名胜、宿舍、实习工厂统筹安排,使“山灵虽奇,得人文而显”,始奠定了湖大校园之良好雏形。其中,工程馆、学生七舍、学生一舍、学生九舍和图书馆、大礼堂都是柳士英的经典之作。

直到2013年,湖南大学早期建筑群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自上世纪20年代始耸立起来的建筑,或古典,或折衷,或现代,或民族,几乎囊括了中国近代建筑史上堪称经典的各种建筑风格。行走在湖南大学,像是在阅读一部活色生香的中国近代建筑史。

街巷

构造着大学生复杂多元的品质与性情

柳士英的校园规划极力摆脱了岳麓书院古典主义的影响,力图以理性、开放的思路建构理想主义的新校园,没有完全修建高墙来延续学院的修建,结合旧的文脉与形式,他通过学校自身的发展,以街道道路来组织与发展建筑群,体现了功能分区、布局分散的大学城镇化的特点。与湖南大学相邻的湖南师范大学的规划布局也是依照湖南大学来建的。

自1990年高等教育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以来,岳麓山学校人口与日俱增,校园不断扩张。农田不断被吞噬,大学和城市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大学及其周边地区被激活成新的都市状态,最后,校园和城市的尺度愈大,两者就愈融合,“学生街”与周边居民聚集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商业空间。

这期间,绝对不能绕过的是“商业文明一条街”。当然,它有一个更世俗化的名字——“堕落街”。

师大、湖大两校都是依岳麓山脚而建,在师大往湘江走,会有一条基本和湘江平行的小街,本地人称“堕落街”。街两侧主要是小旅馆、破旧但租价很低的民居。这里还有无数的发型屋、音像店、精品店、杂货小店、网吧、KTV等学生喜欢的场所,价格都很便宜。这里永远有很多租房子的学生,这条街也永远比校园里更热闹。

不少人认为堕落街所象征的世俗文化也是构成大学精神的一个要素。在当时的讨论里,不少毕业生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认为堕落街文化所具有的游戏精神、反讽意识、世俗情怀、叛逆气息等,在某种意义上表征着青年人不可或缺的波西米亚精神,这种发源于捷克斯洛伐克的精神,所强调的正是一种与主流文化的意志疏离。

2008年,“堕落街”面临拆迁,诸多毕业生开始回忆这一条街的前世今生。

唐小兵在《南风窗》刊文:岳麓山和湘江所表征的自然文化,与岳麓书院代表的传统儒家文化、东方红广场所勾连的革命文化以及堕落街隐喻的世俗文化和波西米亚文化,恰恰是大学城下四种彼此依存在同一空间的精神元素,构造着大学生复杂多元的品质与性情。他们在日常生活里,在这四种文化空间里自由流转,往返沉潜。

反思

所谓大学者,有大师之谓也

从刘敦桢、柳士英规划下的大学建筑群,到自发形成的“商业文明一条街”,再到其拆迁后升格的大学现代商业群,岳麓山下湖南大学城给了今天中国大学城建设很大的启迪。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国大学城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恰恰是盲目规划背后的空壳危机。

始于2000年的中国大学城热,几乎在全国各省遍地开花。在经历16年的发展之后,正走到十字街头。

一个学校分三四个地方,校区和教工居住地分离,教师疲于奔波,学生孤零零住在荒郊野外……这是很多大学面临的困惑,亦是中国大学城被普遍诟病的问题。

“目前大学城出现的问题,跟当时许多大学城上马仓促、规划滞后、缺乏科学的论证有关。”浙江大学规划系教授周复多说。

多位学者指出,在国外,大学城应该是由大学密集而发展为“城”。但在中国,大学城大多由政府主导被动发展,大学城都是先有“城”,然后再“请”大学往里面进驻。

“为了带动某一个地区的开发,搬个大学过去,这样的政府决策并不少见。”周复多说,对许多地方政府而言,建个大学城吸引大学入驻,和建个工业园区吸引企业入驻没什么区别。

现代大学始于欧洲中世纪末期,其实中世纪的大学并没有校园,只是散落在城市中的一些建筑。因为没有固定场所反而使大学与教会和君权谈判时更主动、灵活:如果权力不能包容、支持大学,大学就可能迁移到别的城市。现在大学不但被社会完全认同而且备受推崇,所以大学固定下来,有了美丽的校园。但不能忘记的是,大学的校园应该是催生和保卫人文精神的空间。大学校园的设计凸显的应该是人性,而不是权贵霸气。

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 篇四

7月7日,长沙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7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团出征仪式在工科三楼隆重举行,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朱志平、研究生辅导员刘文成及实践团队全体队员参加了本次出征仪式。

出征之前,朱志平为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作动员讲话。他着重强调在调研期间队员们的安全、纪律问题;随后,刘文成提出队员们要积极投入、明确分工,落实实践项目相关任务,并与实践团队员们对于调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进行了深入地交流与探讨,队员们集思广益、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并取得了最后共识。最后,刘老师要求实践成员要及时做好实践过程中的记录、总结工作,以备交流、评选所用。

5.长沙理工大学人才引进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打造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切实提高学校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各教学院(部)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教师引进和培养的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应加强教师的稳定和引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引进和培养质量。

第三条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统筹人才引进和培养,坚持“控制编制,突出重点,按需引进,调整结构,加强培养”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以及新兴交叉学科等的人才需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第二章 教师引进

第四条 重点引进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校各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学校将依据全校教师编制总数、学科建设的需要、各教学院(学科)完成学校任务的工作量(当量学生数、科研进校经费数、教师业绩绩点数)适时动态核定各教学院部(学科、实验室)的教师编制数。

-1- 第五条 每年的师资引进计划由教学院(部)申报,师资处制订,报学校审批。各教学院(部)在学校批准的师资引进指标的基础上,按教学院(部)辞退、调离、转岗或退休1~2位教师,引进1位新教师的比例,增补该院(部)当年进人指标。

第六条 引进的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二)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具有履行高等教育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能力,且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三)除艺术、外语、体育等专业应原则上引进博士外,其他专业均须引进博士。引进人员的第一学历应为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且第一学历专业、最后学历专业与引进学科具有相关性。

(四)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要求50岁以下,教授年龄要求45岁以下,博士后年龄要求在38岁以下,博士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第七条 引进教师的有关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的引进条件、待遇等均由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二)海(境)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后)

海(境)外知名高校(QS排名体系,引进前一年的世界综合排名前100强)博士(博士后),且第一学历属国内211高校或者

-2- 教育部承认并予以认证的国(境)外大学及其以上层次的,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15万元;提供安家费30万元,分 5年支付。

(三)211或985高校及高水平科研院(所)的博士 211或985高校及高水平科研院(所)博士,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其他学科4万;安家费15万元,分5年支付。

第八条 如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引进的博士教师,分别享受有关待遇。

第九条 拟引进教师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明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的体检报告。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十条 辅导员教师的引进办法另行制订,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的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

第十一条 引进教师服务期至少10年。在10年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离学校,如因个人原因确需在10年服务期内调离或辞职,则须按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学历培养

第十二条 鼓励、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申请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报考单位应是“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或高水平的科研院(所),报考专业要与现岗位或今后岗位的专业一致或基本相近。

-3-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性质及其需要,鼓励非教师岗位人员(含学生辅导员)在工作实践中学习和提高,不支持在任职工作期间攻读学位,获得学位者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培养费、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政策支持。如取得学位且调入学院(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者,则按新教师引进审批,按在职攻读学位教师提供待遇。本条适用于本办法颁布之日尚未录取入校的博士生。

第十四条 学历培养审批程序:

教师报考研究生应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审批程序: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并提交《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审批表》)→所在院(部)推荐→师资处审核。

第十五条 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待遇:

(一)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师待遇

1.2009年7月1日前录取,2014年4月1日前获得文科类博士学位者或者2015年4月1日前获得理工科类博士学位者,学校承担3万元培养费(文科按学制4年、理工科按学制5年,每推迟1年毕业,学校减少承担培养费0.5万元);并参照引进博士教师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含培养费)。2009年7月1日前录取,文科类在2014年4月1日前,理工科类2015年4月1日前未获得博士学位者,学校不提供安家费。

2.2009年7月1日后录取,且在规定期限内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文科4年,理工科5年),学校承担3万元培养费,提

-4- 供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其他学科4万。每推迟1年毕业,学校相应减少承担培养费0.5万元。

(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师,学校不再为其提供相关待遇。第十六条 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其他待遇:

(一)我校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期间(在国家规定的学制内),其基本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按我校在职教师同等对待,绩效工资根据其完成的工作量由院(部)酌情发放。

(二)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以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三)在省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学制期间内可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火车票(高铁一等座、高铁商务座、软卧除外)。

第十七条 被录取为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教师,须在报到入学前到师资处签订相应培养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毕业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师资处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在职培养的教师,其人事关系等仍在原院(部),并按要求参加考核。各院(部)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同时应加强对他们的考核与管理。

第十九条 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并保证毕业后回校工作5年以上。毕业后不及时回学校报到工作,须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的工资,并另行支付其1.5倍的违约金);毕业后回校工作未满5年者调离学校、辞职或出国(公派除外),须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以服务不

-5- 足年限与服务期的比例退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的工资、培养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并另行支付其1.5倍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办理档案调离和工资关系转移手续攻读博士学位或者人事代理人员攻读博士学位,又希望毕业后回校工作的教师,须在报到入学前到所在院(部)和师资处签订回校工作协议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6万元);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仍在校工作享受学校工资待遇者,取得学位后按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供待遇(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2项),并按新教师引进程序或回校工作协议书办理审批手续;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脱离学校工作,未享受学校工资待遇者,则按引进教师享受待遇(见第七条第三款),并按新教师引进程序或回校工作协议书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学校审批报考博士的人事代理教师,须与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和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 博士教师享受博士津贴200元/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从取得博士学位的下月起开始享受。

第四章 非学历培养

第二十二条 鼓励、支持中青年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参加非学历培养,提高工作能力,学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师非学历培养,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非学历培养包括博士后研究、新教师岗前培训、国内访问研修、国外(境)访问研修等。

-6- 第二十四条 非学历培养审批程序: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并提交《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国内外培训、访问、留学申请表》,博士后入站需填写并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博士后入站申请表》)→所在院(部)或处(室)推荐→师资处审核(处级领导干部报组织部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

博士后研究是指教师进入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分为在本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在校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不鼓励教师在职从事校外博士后研究工作。各院(部)在校外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部)专任教师的3%。教师取得博士学位后一般应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2年后方可申请做校外博士后研究。

(二)经学校批准同意从事校外博士后研究的教师,须凭《长沙理工大学博士后入站申请表》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并交纳服务期保证金6万元,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博士后研究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不超过3年。从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回校工作,学校退还服务期保证金;如出站后超过1个月或在站时间超过3年不回校工作,学校作除名处理,不退还服务期保证金。办理调离手续者则执行第十一条的规定,且博士后研究的在站时间不计入第十一条、第二十条所特指的服务期。

-7-

(三)教师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不受以上条款约束,并且从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出站的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减免2/3的教学工作量。

第二十六条 新教师岗前培训

(一)新引进教师及在高校任教且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在岗教师,应按计划参加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学校办学理念等)和全省统一考试。

(二)岗前培训的教师培训费、考务费、证书工本费由学校承担,教材费由教师本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国内访问研修

(一)国内访问研修是指选派到国内(不含港、澳、台)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为期半年至1年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申请国内访问研修教师(以下简称国内访问学者)应具备两个条件:

1.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原则上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过教学科研课题。

(三)国内访问学者分为学校选派和院(部)选派两种形式。校派国内访问学者是指学校每年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资助

-8- 计划而进行推荐选派的访问学者;院(部)派国内访问学者是指各院(部)根据发展需要而进行推荐选派的访问学者。

(四)校派国内访问学者除教育部或湖南省教育厅提供的资助经费外,学校对其不足的进修费用(学费、住宿费)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4000元,另可资助一次往返火车票(高铁一等座、高铁商务座、软卧除外)费用。两者凭发票一次性报销。

(五)院(部)派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名教师,且本院(部)同时在外校的访问学者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学院(部)专任教师总人数的5%;院(部)派国内访问学者费用由院(部)或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国(境)外访问研修

国(境)外访问研修本办法特指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访问研究。

(一)申请条件

1.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近3年考核为合格以上,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3.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经学校同意推荐,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研修资格的教师,在出国前须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从出国之日起暂停发放工资,-9- 待按期回校工作后一次性补发其暂停发放的工资。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的公派出国研修教师可报销部分出国前外语培训费(含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但不超过8000元,国外研修的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

(四)出国研修人员研修期间,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如有违反,学校可立刻终止其研修项目,责令其回校,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访学和出国研修距上一次访学和研修时间原则上应在5年以上,且访学和出国研修期间不计入第十一条、第二十条所特指的服务期。

第五章 管 理

第三十条 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对我校教师引进和培养进行宏观指导。

第三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要求调离我校的教师,需提前一个学期提交调离申请报告,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其中博士或正高人员申请调离须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经学校批准调离的人员必须按人事调动相关政策办理。

第三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要求在校内各二级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需提交校内调动申请报告,经调出、调入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学校审批,由人事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凡教师岗位和

-10- 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校内调动须经师资处同意)。

第三十三条 非超编院(部)的中初级职称教师任现职时间达到或超过8年者,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转至其他非教师岗位任职。学校鼓励超编院(部)的中初级职称教师(非博士)转至其他非教师岗位工作(须经学校批准),以进一步优化学校人才队伍结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各院(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院(部)的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凡与本办法不一致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师资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6.长沙理工大学怎么样 篇六

长沙理工大学(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CSUST”,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属于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中国电力高校联盟、绿色交通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之一,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长沙理工大学由原长沙交通学院、长沙电力学院于合并组建。原长沙交通学院的前身是交通部1956年创办的长沙航务工程学校,原长沙电力学院的前身是电力工业部1956年创办的长沙水力发电学校。创办于1956年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和创办于1958年的湖南省轻工业学校(后更名为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相继于和并入原长沙电力学院。

长沙理工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名单

排名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等级 入选年份
1 长沙理工大学 金融学 国家级  
2 长沙理工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 2019
3 长沙理工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国家级 2019
4 长沙理工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 2019
5 长沙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国家级 2019
6 长沙理工大学 土木工程 国家级 2019
7 长沙理工大学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国家级 2019
8 长沙理工大学 测绘工程 国家级 2019
9 长沙理工大学 交通运输 国家级 2019
10 长沙理工大学 工程管理 国家级 2019
11 长沙理工大学 会计学 国家级 2019
12 长沙理工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 国家级 2019
13 长沙理工大学 英语 国家级  
14 长沙理工大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国家级 2020
15 长沙理工大学 车辆工程 国家级 2020
16 长沙理工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级 2020
17 长沙理工大学 水利水电工程 国家级 2020
18 长沙理工大学 建筑学 国家级 2020
19 长沙理工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家级 2020
20 长沙理工大学 法学 国家级 2020
21 长沙理工大学 物理学 国家级 2020
22 长沙理工大学 应用化学 国家级 2020
23 长沙理工大学 工程力学 国家级 2020
24 长沙理工大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国家级 2020
25 长沙理工大学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国家级 2020
26 长沙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 国家级 2020
27 长沙理工大学 软件工程 国家级 2020
28 长沙理工大学 交通工程 国家级 2020
29 长沙理工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国家级 2020
30 长沙理工大学 市场营销 国家级 2020
31 长沙理工大学 物流工程 国家级 2020
32 长沙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国家级 2020
33 长沙理工大学 汉语言文学 省级 2019
34 长沙理工大学 翻译 省级 2020
35 长沙理工大学 新闻学 省级 2020
36 长沙理工大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省级 2020
37 长沙理工大学 应用统计学 省级 2020
38 长沙理工大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省级 2020
39 长沙理工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省级 2020
40 长沙理工大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省级 2020
41 长沙理工大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省级 2020

7.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 篇七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于创业的行列,备受社会关注。一方面,大学生作为高级知识人群,身上背负着较高的社会期望;另一方面,随着大学生创业的逐年升温,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部分大学生基于个人兴趣爱好、市场需求等一些主客观因素,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姚梅芳等(姚梅芳、任惠萍、姚俊红,2006) 通过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方面分析我国创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从金融制度的创新以及创业融资金融工具的创新着手解决创业融资难题。李华晶等(李华晶、张锐、康克、陈陈,2010)在北京市海淀区部分高校的调查中发现,大学生自主创业面临的诸多困难中最突出的是创业融资的瓶颈,这需要政府、社会、高校等协调配合。尽管政府及相关机构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许多扶持政策,但大学生创业仍然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投融资问题就是直接影响大学生自主创业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

一、数据来源

通过实地走访的调查方式,到目前为止,我们结合设计好的调查问卷调查完了湖南农业大学、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这六所高校的大学生创业情况。我们共收集了153 份有效问卷,其中湖南农业大学和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87 份,河西大学城及涉外经济学院有66 份。收集到的153 份有效问卷中,有27 份是来自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以此作为对照。同时我们还通过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的当面交流,更深入地了解了创业过程中的其他实际情况。

二、长沙市大学生创业现状

我们在对长沙市已创业的大学生的走访调查中发现,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行业技术成分不高,主要集中在个人服务和销售行业;创业者的主修专业不尽相同,但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类学科;在对于创业未来的期望上,48.5%的大学生认为前景较好,认为前景一般的有42.4%。在问及创业意愿来源时,83.3%的大学生表示是个人意愿,这说明多数大学生创业是积极主动的。而在被问到大学生创业最必要的条件时,40.9%的大学生选择了较好的市场需求,其余的大学生选择了广阔的人脉和充足的资金,分别占比24.2%,22.7%。

据调查,为了帮助大学生正确处理创业的相关问题,长沙各级政府及各高校都采取了相应的扶持措施。例如,中南大学专门为创业大学生设立了创业园;湖南师范大学成立了创业实践中心,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指导;湖南农业大学设立了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了大学生创业极大的优惠与便利;而湖南大学、涉外经济学院等一些高校也都先后成立了自己的创业协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科学、正确的引导。与此同时,政府也出台了针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如根据创业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提供由上级下拨及长沙市募集,专项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专项资金。

长沙市大学生创业的投融资渠道主要有政策基金、天使基金、银行贷款、租赁融资、股权融资、典当融资和自筹资金等。虽然融资渠道有多种,但我们发现创业大学生实际能接受的相当有限,主要选择的方式有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目前的创业大学生中,有九成以上是经营零售、服务等低成本、低收益的小店铺,需要的启动资金较少,主要来自自己的积累和亲戚朋友的借款。

结合上述调查出的现状,我们发现,创业大学生普遍把创业作为自己的谋生方式而非事业来发展,未结合自身专业、技术等优势,制定详细的商业模式,吸引投融资来扩大创业的规模。此外,虽然院校及政府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帮助,但其扶持力度和宣传力度有限,未能高效地实现价值;由于可采用的融资渠道较少,部分大学生只能改变其创业项目的规划,转而实行简单易行的创业项目。总之,长沙市大学生创业的投融资存在的问题亟需解决。

三、长沙市大学生创业面临的投融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在大学生创业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当中,有关投融资的问题对创业大学生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次调查表明,长沙市大学生创业期间面临的投融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社会支持力度不够,政府引导职能未充分发挥

调查数据显示,对长沙市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十分了解的创业大学生仅占总体比的1.5%,比较了解的为21.2%;而表示不太了解及不了解的创业大学生的比例分别为50.0%和27.3%。超过7 成的大学生对政府的扶持政策并不了解,这说明政府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不到位。此外,学校对创业大学生提供的帮助及政策解读也不够。相比于自主创业,多数高校更愿意鼓励学生去考研或考公务员。同时,大学生申请扶持资金的要求较高、办理手续更是复杂烦琐。

另一方面,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有限,未从大学生的实际角度提供真正有效的帮助,从而推动创业的发展及投融资问题的解决。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投资方向、融资途径等没有做出适当的引导,无疑加大了大学生群体进行投融资的难度,阻碍了创业的发展。同时,学校、投融资机构未在政府的有限引导下,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更多有效的指导与优惠措施。

(二)创业资金缺乏,投资领域狭窄

在被调查的大学生创业者中,创业启动资金在1 万元以下、1 万—5 万元、5 万—20 万元的创业者分别占总体比为16.7%、42.4%和31.8%;而启动资金在20 万元以上的大学生仅占到总体比的9.1%。由于资金不足,导致大学生在创业领域的选择中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绝大多数大学生由于受制于资金,许多创业的创意与想法没有实行的可能,只能做一些成本较低的创业项目,例如,饮品店、服装店、饰品店等一些传统行业,投资的领域相对狭窄且对社会的整体发展无较大积极影响。此外,大学生创业方向的集中造成了个别领域内过于激烈的竞争,使得创业环境不利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影响了创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资金来源途径较少,可接受融资方式较为单一

从图1 可以看出,父母供给、自己挣取或朋友借助等传统资金的获取方式仍然是当前大学生资金的主要来源,而近年来发展的融资渠道仍未被多数创业大学生所接受甚至熟知。我们对创业大学生是否愿意接受新的融资渠道的调查显示,47.0%和60.6%表示愿意接受股权融资和银行贷款,而愿意接受典当融资、风险融资(天使基金)和租赁融资的创业大学生占比分别为7.6%、10.6%和19.7%。

虽然各种融资渠道都发展迅速,但是无一例外地在信用、资本抵押等方面有较大的限制。作为资本缺乏的群体,创业大学生对于要求严格、成本高昂的新型融资方式只能是望而却步。

(四)资金规划不够详细,创业收益较低

图2 显示,对创业资金有详细规划的创业大学生仅占总体的6.1%;81.8%的创业大学生对创业资金只有大致的规划;创业资金没有做任何规划的占比达到了12.2%。资金规划不到位,没有做任何的资金预案或是不同季度的营销方案,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收益。

另外,调查数据(具体见图3)还表明了仅有4.5%的创业大学生在创业期间获得了丰厚的盈利;59.1%的创业大学生只获得了少量的盈利;没有盈利甚至亏损的为36.4%。可见,大学生创业群体中大多数尚未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这和资金规划不到位有很大的关联。市场的效益与激烈竞争以及资金周转不到位给创业项目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实际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并且由于大学生有限的理论知识,缺乏实践,大学生创业者对所学到的相关知识技能一知半解,知识的理论价值大于实际价值,进而导致不会规划资金、合理经营,面临投融资问题也无法科学合理地解决。

(五)投融资风险较大,缺乏社会经验及人际关系

调查数据显示,18.2%的创业大学生面临着投融资带来的还款压力的风险;另外18.2%的创业大学生面临着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同时还有53.0%和10.6%的大学生在创业期间面临着市场环境变化和项目控制权分散带来的投融资风险。社会经验的不足导致大学生难以确定正确的投资方向,同时也让大学生很难正确地处理市场的种种变化,从而面临了更多的投融资风险。这些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学生的健康创业,因此社会经验的积累尤其重要,而如何规避风险也是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人际关系的缺乏同样一定程度地阻碍了大学生的投融资活动,没有良好广阔的人脉,大学生即使有好的创业想法也难于付诸实践,投融资活动难以展开。

四、解决长沙市大学生创业的投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是一条艰辛的道路,存在先天的劣势。面对资金的缺乏、融资门槛高等一系列难题,要很好地解决,大学生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为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良好发展,需要政府、相关机构及大学生自身三大主体共同做出努力。对此,我们针对大学生创业投融资问题从政府、相关机构及大学生自身三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方面

1.增加资金支持,降低申请门槛

在扶持大学生创业上,政府应该首当其冲,做出表率。就资金来说,一方面,应该增加扶持资金金额;另一方面,政府要降低资金申请门槛,简化申请手续,帮助大学生创业获得成功,推动市场的发展。

2.出台具体优惠措施,加强落实力度

现行的政策大多表述不够清晰,实际运用中用处不大,易出现管理漏洞。因此,出台更为具体有效的优惠政策,使每一项政策都与大学生创业的实际情况紧密相关,这样才能真正对大学生创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另外,扩大政策宣传,加强落实力度也必不可少。政府有必要从多方面来扩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力。加强政策落实力度,保证政策实行的有效性,为大学生创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3.设置独立部门提供服务

在各地政府的政务大厅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询办理窗口,但没有相关大学生创业的窗口。大学生创业涉及政府工作的很多方面,责任分工的不明确,无形中阻碍了大学生创业的发展。所以,设立独立的社会服务机构,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分类接待,统一办理。政府部门可以提高办事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创业大学生也可以借此节省时间精力,更加专注于项目的发展。

(二)相关机构方面

1.拓宽投融资渠道

银行、投资公司等相关机构应不断发展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改善投融资模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出适当政策倾斜,促进市场闲散资金向大学生创业市场的流动,创造良好的大学生创业环境。

2.组织加强技能培训

学校、培训机构和政府都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培训活动,为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提供相关服务、创业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竞争力。在课程教育中,学校应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课程教育,督促学生积极思考,参与职业生涯规划。一方面,引导学生深刻认识自我,如个人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和家庭社会资源等;另一方面,引导学生密切关注当前社会,做一个社会的观察者与参与者,帮助学生逐渐学会清晰地认知自己,良好规划自己的未来。

3.促进市场发展,稳定市场环境

作为提供投融资资金主体的有关机构,有义务促进市场的有效可持续发展。在日新月异的今天,由于种种原因,市场风向变化极其快速,但剧烈的变化对在起步期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而言,会破坏其发展的稳定,有时甚至是致命的。所以控制市场发展速度,保证稳定的市场环境,是有关机构应努力做到的。

(三)大学生自身方面

1.学习相关知识,积累实践经验

创业大学生应该学习相关知识技能,增强知识储备,学习先进技术。在准备阶段,多参考成功的创业案例,吸取失败案例的教训。此外,积累一定的打工或实习经验,锻炼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自身竞争力,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这样,大学生在实际创业中才能达到更远的目标。

2.发展人际关系,积累社会经验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良好的人际关系意味着更丰富的资源。大学生只有多与人沟通交流,扩大交友圈,发展人脉,才能充分利用其所带来的优势。此外,社会经验的积累也必不可少。创业大学生应加强与社会的联系,通过有限的社会实践,丰富阅历,开阔眼见,为自己创造更多机会。

3.结合自身优势,开拓市场需求

8.长沙市星级饭店空间分布特征研究 篇八

关键词:长沙 星级饭店 空间分布特征

A study on characteristics of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starhotels in Changsha

Wang Kai Wang Yi

Abstract:The hotel’s location at the city become the most critical factors to their development.The study of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hotels,in theory can enrich the distribution theory,in practice can guide the hotels for location selection,has a theoretical valu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In this paper,based on the view of the distribution of hotels,we summed up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feature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starhotels in Changsha,and found that the uneven distribution of the layout of existence,irrational hierarchy structure,overaggregation and so on,thus suggests that strengthen the government’s macro control and enterprises focus on selfimprovement in micro.

Keywords:Changsha Starhotels Spatial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4-0148-04

1.引言

上世纪末,长沙星级饭店不过十家左右,然而截止到2007年底,星级饭店剧增到93家,其中五星级饭店8家,四星级16家,三星级50家,二星级19家①。在饭店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饭店业的经营效益却不容乐观,总体上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见表1)。传统意义上学者们对饭店的研究大都集中于饭店内部的经营、管理以及经济效益等微观层面,而忽略了空间区位对饭店业发展的影响。希尔顿集团总裁希尔顿先生曾经说过:“一个成功的饭店,首先应归功于它的区位,其次是区位,最后还是区位”。因此,饭店在城市中的区位成为其发展的最关键因素。星级饭店作为城市服务设施和旅游接待设施的统一体,其区位的选择和空间分布的特征对整个城市的设施规划与旅游游憩活动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1]。对长沙市星级饭店的空间分布特征进行研究,指出星级饭店分布的不合理之处,进而优化其空间布局,将有利于长沙市星级饭店业利润的提高与健康、持续发展。

2.长沙市星级饭店空间分布的特征

2.1 布局模式:呈点—轴布局。

点—轴布局模式是点—轴渐进扩散理论在区域规划和实践中的运用。点—轴布局中的“点”是指区域中的各级中心城市,它们都有各自的吸引范围,是一定区域内人口和产业集中的地方,有较强的经济吸引力和凝聚力。“轴”是联结点的线状基础设施束,包括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通讯设施线、供水线路等工程性线路等[2]。在饭店业中,点—轴布局中的“点”指各级中心城市,“轴”则指交通干线。图1显示,长沙市星级饭店包括五个分布“点”,分别为长沙市区、浏阳市、望城县、长沙县和宁乡县。以市区为核心,市区与各县市之间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成为连接它们的轴线,因此,长沙市星级饭店的分布在市区

与各县市之间构成点轴布局模式。

2.2 分布状态:局部区域分布相当集中。

由表2可知,长沙市星级饭店主要分布在市区和浏阳市,两地星级饭店数占全市的92.5%。而市区星级饭店则主要分布在芙蓉区与雨花区,占市区总数的64%。市区的星级饭店在一些区域聚集,比较明显地形成了火车站酒店群、贺龙体育场酒店群、东塘酒店群、金融街酒店群、望城坡酒店群和劳动路酒店带与二环线酒店带(见图2)。

本文采用集中指数对长沙市星级饭店空间分布的集中程度进行度量。集中指数是衡量一种经济活动空间集中程度的指标,用以对比两种地理要素的分布,其意义在于数值越高表明该项要素的地理空间分布越集中,数值越低说明该项要素的地理空间分布越分散。对于任何一种经济活动而言,集中指数都介于50~100之间,当地理要素或一种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达到均匀极限时,其集中指数为50,反之为100。计算公式为:

C=(1-n/N)*100%……(h=h1+h2+……hn)

式中C为集中指数,N为长沙市区县的总数。设H为长沙市星级饭店总数,hi为各区县的星级饭店数,n按下述原则确定:将星级饭店数量在各个区县地域上的分布,按多寡顺序排列,设为h1、h2……hn,当h1+h2+……hn=1/2H时,n即为所求。此时n的意义为占长沙市半数星级饭店时的区县数目。一般来说,集中指数50~60为相对分散,61~69为相对集中,70~80为相当集中,80以上为高度集中[3]。把表2数据代入公式得,2007年长沙市星级饭店分布的集中指数C2007=77.8%。由此可知,长沙市星级饭店的空间分布相当集中。

2.3 分布指向:具有明显的交通指向。

星级饭店的空间分布表现出对交通便捷程度的高度认同。交通条件是影响饭店选址的重要因素,失去交通线路的依托,饭店便不会得到长足的发展。交通方便的地方不仅有利于饭店的推销和经营,而且给顾客带来便利,增加了可达性。在理论上,饭店对交通便利的要求包括对外交通顺畅和城市内部交通快捷两方面的内容[4]。对外交通顺畅对一个城市星级饭店的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而对外交通线路和城市内部交通网络的结合部则是饭店的最佳交通区位,如长沙火车站附近,其周围1000米范围内分布了三九楚云大酒店、富丽华大酒店、海程大酒店、银河大酒店、紫东阁华天大酒店、锦云酒店、太平洋酒店等星级饭店。城市交通干道沿线是城市内部交通快捷的区位,也是饭店选址的有利区位。如表3所示,全市11条主干道沿线分布了56家星级饭店,占总数的60.2%。可见,长沙市星级饭店明显向市内的交通主干线聚集。

2.4 核心区域星级饭店的分布特征。

长沙市市区是星级饭店分布的核心区域,共有75家,占长沙市星级饭店总数的80.6%。市区星级饭店呈现出如下的分布特征:

2.4.1 从城市核心区向外围先增后减。

随着长沙市建成区的不断发展与扩张,市区已逐步形成三条交通环线。一环内是长沙首家星级饭店的发源地,但由于受区域狭小的限制和城市中心功能不断向外转移的影响,其内仅分布了4家星级饭店(见图2)。一环与二环之间是星级饭店分布的主要区域,共55家,占市区总数的73.3%。出了二环,星级饭店迅速减少,仅有 15家(包括望城县的普瑞温泉大酒店)分布在二环与三环之间,占市区总数的20%。三环之外仅有两家星级饭店。可见,市区星级饭店从核心区向外的分布状况是先增加后减少。

2.4.2 不同档次的星级饭店形成各自的分布格局。

按星级的不同,把四、五星级饭店统称为高档饭店,三星级饭店称为中档饭店,二星级饭店称为低档饭店,市区不同档次的星级饭店呈现出各自的分布特征。由图3可知,市区的高档饭店呈小聚集、大分散的局面:在火车站、贺龙体育场和东塘等区域聚集的高档饭店形成三个商务饭店群;其它高档饭店分布相当分散,向郊区发展的趋势比较明显,其中7家分布在二环外,有两家甚至位于三环外。这表明长沙高档饭店正逐渐转变传统的经营方向、朝个性化方向发展,即从商务型饭店逐渐向生态休闲度假饭店发展。

市区有中档饭店41家,由图4可知,中档饭店基本上沿韶山路、芙蓉路、劳动路、城南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分布,各条线相互交织呈网状布局。中档饭店倾向于分布在市场与交通均占优势的中心城区,其分布相当集中,占87.9%的饭店分布于二环内,其它中档饭店分布在二环与三环之间,但也大多位于交通便利的区位,即沿二环分布。

市区低档饭店数量比较少,其分布相当分散,但基本沿交通干线分布,占据着有利的区位。以城市交通环线为界,58.3%的低档饭店分布于二环内,其余分布在二环和三环之间(见图5)。

3.长沙市星级饭店空间分布的总体趋势

3.1 星级饭店逐渐向市区周边县市发展。

1997年长沙市共8家星级饭店,其中1家位于浏阳。2001年长沙市共星级饭店29家,其中市区周边县市3家,占当年长沙市星级饭店总数的10.3%。2004年长沙市星级饭店达60家,周边县市的饭店增加到7家,占总数的11.7%。到2007年底,长沙市共有星级饭店93家,周边县市的星级饭店达18家,占总数的19.5%②。可见,随着望城县、浏阳市、长沙县和宁乡县四县市经济的发展,星级饭店逐渐向这些区域扩散。

3.2 星级饭店逐渐向郊区扩散。

鉴于市区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二环与三环之间的大部分区域正处于城市化的进程,故本文把二环之外的城区界定为郊区。2000年市区共有星级饭店21家,其中2家位于二环外,郊区星级饭店数仅占总数的9.6%。2002年市区星级饭店达38家,郊区星级饭店增加到8家,占总数的21%。截止到2007年底,长沙市郊区的星级饭店数达16家,占总数的21.3%。可见,市区星级饭店逐渐向郊区扩散。

3.3 低星级饭店的发展日益受制于经济型连锁饭店的空间扩张。

近年来,各类经济型饭店以其清洁、卫生、方便、经济实惠的经营策略吸引了大量原来入住中、低星级饭店的客人,在长沙迅速发展起来。经济型饭店本身建设成本的低下和经营成本的节省使得它的经营利润率甚至高于低星级饭店,投资回报比低星级饭店来得更快。相反,当前的低星级饭店在经营上反而不占优势,出现低迷现象,逐渐被经济型饭店替代。7天假日连锁饭店、如家快捷、佳园连锁饭店、莫泰连锁饭店等经济型饭店迅速涌现在长沙市的各大街小巷。经济型连锁饭店的空间扩展,对低星级饭店的布局形成排挤之势,使得低星级饭店的布局发展受到限制。

3.4 国际品牌饭店集团逐渐向市区黄金地段渗透。

2008年长沙运达喜来登酒店和长沙明城国际大酒店相继被评为五星级饭店,标志着国际品牌的商务型高档饭店进驻长沙,接踵而至的国际品牌饭店还将有豪庭、凯莱、香格里拉等。其中运达喜来登酒店雄踞于芙蓉中路的中心商务区及金融区,豪庭选址定于芙蓉路的核心区域,明城国际大酒店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品牌饭店不断进驻长沙中心商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黄金地段,迅速挤占市场,使得国内的星级饭店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在本来就亏损的状态下,内资饭店的经营处境前景堪忧。

4.长沙市星级饭店空间布局问题

长沙星级饭店业对促进当地经济增长以及推动湖南旅游业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星级饭店的空间布局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长沙饭店业的发展。

4.1 地域分布不均衡,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现代饭店业是一个区域、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它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进程紧密相连。然而,长沙市星级饭店分布相当集中,地域分布极不均衡,导致星级饭店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失衡,表现为一些地区饭店发展过快,而某些区域却发展不足。如天心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开福区、岳麓区相差不大(见表2),其星级饭店数量远远超过开福区和岳麓区;宁乡县经济发展水平与开福区、岳麓区基本持平,其星级饭店仅2家,另长沙县的经济发展水平比开福区、岳麓区还高,其星级饭店却只有4家。星级饭店的过快或过慢发展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天心区星级饭店发展过快可能造成饭店资源的闲置与浪费,而宁乡、长沙星级饭店发展的滞后,可能对两县商务接待或旅游接待产生瓶颈效应,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务往来活动和旅游活动的进行。

4.2 等级结构不合理。

国际上认为较合理的饭店等级结构是1∶4∶5[5]。目前长沙市有高档饭店24家,中档饭店50家,低档饭店19家,三者的比值大概是1∶2.1∶0.8,其等级结构与国际水平相差较大。中档饭店的发展一直处于平稳上升的状态,基本与经济发展速度相符,其数量可以说明长沙市饭店业的实际发展水平。因此,可以把目前中档饭店的数量作为参考,按照国际上合理的饭店等级结构,长沙市高档饭店的数量应该是12家左右,而低档饭店应该达60家以上。可见,目前长沙高档饭店发展超前甚至过快,明显超过理论上规定的数量,而低档饭店数的实际值与理论值相差甚远。

4.3 局部区域聚集造成交通隐患和恶性竞争。

长沙星级饭店在一些区域聚集而形成饭店群或饭店带,一方面为饭店带来规模效应和营销优势,有利于区域饭店品牌的塑造,但另一方面,导致这些区域公共资源超负荷运转,形成交通拥堵,这不仅阻碍了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转,而且大大影响星级饭店顾客的可进入性。另外,饭店在局部区域的聚集,尤其是国际品牌酒店的进入,给星级饭店经营带来巨大压力,使长沙饭店业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削价竞争成为饭店争夺客源的主要手段,由此导致饭店业平均利润率下降,不利于星级饭店的健康、持续发展。

4.4 内资星级饭店面临严峻挑战。

国外饭店集团大举进入长沙饭店市场,使得国内星级饭店面临极大的竞争和挑战。这是因为与外资饭店相比,内资星级饭店在管理经验、管理技术等方面远远落后。虽然改革开放后,内资饭店通过与外资饭店合作合资等形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差距仍然不小,整体而言,内资饭店在质量上还没有取得与数量同等幅度的进步。因此长沙市内资星级饭店在提高其品牌知名度、提供符合客源市场需要的产品、加强市场营销等方面面临艰巨的任务。

5.相关建议

合理的空间布局不仅可以减少资源的闲置与浪费,还可以合理调配和分流客源,通过空间结构的优化形成良性循环圈[5]。对于长沙市星级饭店布局所面临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以下几方面去改善:

5.1 宏观层面加强政府调控。

5.1.1 平衡饭店市场供求。

星级饭店的分布是否合理优化直接关系到城市商业用地的规划设计、城市旅游者的活动流向、城市交通的线路组织以及零售业、服务业的分布等诸多因素。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对星级饭店的规模和布局采取有效措施,宏观控制总量,防止地域发展失衡而造成资产闲置或恶性竞争。竞争激烈的地区,如芙蓉区、雨花区等,市建设规划局和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需要协调合作,加强对星级饭店投资和发展的审批及管理,适当采取限制措施,控制星级饭店的盲目进入,防止因过度聚集而引起恶性竞争;而竞争不足的县市,如长沙县、宁乡县等,要适当地加以扶持,促进这些县市星级饭店的增长。最终努力使长沙市星级饭店市场供求达到平衡,逐步实现星级饭店业的合理布局与健康发展。

5.1.2 合理调控饭店等级结构。

长沙市星级饭店的等级结构与国际水平相差较大,表现为高星级饭店发展过快、低星级饭店发展滞后。高星级饭店凭着高房价、高出租率和高收益,出现了“星级越高生意越好做”的现象,保持着良好的经营状况,然而高星级饭店的过快发展无形中限制了低星级饭店的发展,使得长沙饭店业总体上处于亏损的状态。因此,未来长沙饭店业的发展必须适度限制高星级饭店的增长,继续保持中星级饭店的平稳增长,加速低星级饭店的发展,以使星级饭店的等级结构趋于合理。

5.2 微观层面上企业注重自我提升。

5.2.1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经营。

差异化经营战略,就是星级饭店向宾客提供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在行业之中具有特色的、独一无二的饭店产品和服务,以此来吸引宾客,保证饭店客源的稳定。实施差异化战略的关键在于创新,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因而,星级饭店要注重挖掘顾客的新需求,在技术、管理、服务、产品、营销、文化与主题、设计和环境等方面开展有益的创新。这样饭店才能走出“价格战”的阴影,其生命力才会无穷无尽。具体而言,实施差异化经营战略,就是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转。

5.2.2 塑造星级饭店品牌。

品牌,反映了产品和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以及消费者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认知程度。长期以来,我国饭店业形成了“资本本位”的观念,认为只有资本是推动饭店发展的核心因素,而对品牌等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然而在品牌竞争时代,都是由一些知名饭店品牌主导市场,并凭借其遍布各地的营业网络来获取超额利润。从长远来说,只有在品牌上多下功夫,保证星级饭店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全面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加强客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形成独具特色的市场竞争力和耳熟能详的品牌形象,星级饭店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5.3 侧面出击:大力发展旅游业,扩大内资星级饭店客源市场。

要提高星级饭店的出租率,特别是扭转内资星级饭店持续亏损的状态,大力发展旅游业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因为饭店业经营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时效性特点,用独具特色的旅游形象和产品,将游客吸引到长沙市,星级饭店的入住率便会提高,从而解决内资饭店需求不足与消费不足的问题。因此,市政府应以“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为方向来发展旅游业,把旅游业的发展放在重要的位置,大力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市场,进行联合促销,保证星级饭店客源数量的绝对增长[6],以增加内资星级饭店的利润,从而引导长沙饭店业走出亏损的困境,促使竞争日益激烈的饭店业在以后的发展中跟上并适应城市发展的步伐。

注释

①资料来源:根据长沙年鉴(2007)、长沙旅游网等相关资料统计

②资料来源:长沙旅游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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