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2024-09-17

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精选9篇)

1.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医改政策,不断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23种扩大到27种,现将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印发<省农村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是今年医改提出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也是我县新农合为进一步缓解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的又一重要举措。各乡镇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告知参合农民重大疾病范围、定点救治医院、管理及补偿政策,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重特大疾病的病种、诊治医院、报销流程等主要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对患有此类疾病的参合农民及时提醒办理转诊手续,引导患病农民合理就医。积极引导重大疾病患者到定点救治医院就诊,做到应保尽保。

二、明确医院,严格报销。

我县重特大疾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所有省卫生厅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在省级定点没有实行及时结报之前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卡)、参合发票、诊断证明、住院发票、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证、转院审批表(或县外住院通知单)等在出院后30天内到县合管办报销。实行及时结报后报销按省卫生厅文件要求执行。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解放军二十五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行及时结报制度,结报程序按省卫生厅文件要求执行,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时,需附《省农村中特大疾病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三、加强监管,规范服务。

县合管办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查与确认患者参合身份、实际年龄以及是否符合重大疾病范围。对不符合重大疾病范围的患者应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承诺并严格临床路径诊疗规范收治患者,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与收费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主动接受监管;不得拒收、推诿危重重大疾病患者;不得将重大疾病范围之外的病种(或治疗方法)升级或串换为重大疾病范围内病种(或治疗方法),增加新农合基金支出;不得减少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方案中包含的诊疗项目与服务内容,损害患者的利益;不得将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方案包含的医药费用通过外购处方、门诊处方、门诊检查、外院检查、分解住院、分解费用等各种方式排除在当次住院医药费用之外,让患者自付,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癌症手术治疗和放、化疗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维持治疗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的,除追回损失基金外,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或取消重大疾病定点资格、取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等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2.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篇二

一、日本国民皆保险体系的

影响因素及中日比较

日本稳居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地位长达半个多世纪, 其福利制度也伴随经济发展日臻完善, 形成了独特的亚洲型福利模式。在不足百年的时间里, 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服务内容广泛多样、平等公平、总体成本相对较低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作为世界上第四个实现全民医保的发达国家, 其构建国民皆保险体系时的经济、社会、政治乃至历史文化等诸多条件与今日的中国极其相似, 这增加了对中国全民医保构建的借鉴价值 (见表) 。

1. 经济因素及中日比较

日本经济从1955年开始持续高速增长了20年, 20年中GNP的年增长率达10%以上, 经济规模扩大到原来的4.4倍。经济的高速增长增加了国库和个人的收入, 为全民医保的构建和进一步充实、完善提供了充裕的物质基础。1955年以后医疗保障制度加速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于经济的高速增长。

自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在1950年提出“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报告”, 到厚生省提出“全国普及国民健康保险4年规划”, 再到1961年4月“国民皆保险”的最终实现。这一时期是日本全民医保构建的最关键时期, 而此时的日本经济背景与当代中国颇有几分相似。如表所示, 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 国民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产业结构加快转型, 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而且, 当前中国的一些经济指标显著好于日本1950年开始构建全民医保之时的情况, 甚至要好于日本国民皆保险体系构建完成的1960年。中国构建全民医保制度的经济条件已经具备。

2. 政治因素及中日比较

医疗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制度, 必然受制于政党政治及其政纲、政策。一个政府是否重视医疗保障, 怎样实施医疗保障, 对于一个国家医疗保障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

战后执政时间51年、保持议会最大党地位54年的日本自民党, 十分重视日本医疗保障的建立和完善。执政党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是日本成为全民医保国家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而且, 自民党的一党长期执政也为医疗保障政策的持续推进和稳定运行提供了可能。

注:1949~1971年日元对美元汇率为360:1数据来源:根据日本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 目前正努力解决全体国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把加快推进医改作为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的主要目标, 为全民医保的加快构建提供了政治保证。

3. 历史文化传统、国民价值观念因素及中日比较

深受儒家思想文化熏陶的日本在构建国民皆保险体系中不可避免地植入了“家”及家庭保障等传统文化的元素。在1977年日本经济企划厅编写的《寻求综合社会政策——通向福利社会的理论》一书中就曾指出“我们必须在发挥家庭、共同体等中间集团功能的同时, 摸索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最佳组合”。直至今日, 日本医疗保障各保险制度中保费或税的征收依然是以家庭为单位, 一些保险给付项目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给付。

“家”文化的影响还体现在日本的国家主义上。日本医疗保障制度正是在国家主义盛行的背景下形成的, 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的过程中拥有绝对的权威, 并充当医疗保障的第一保险人, 国民自负部分很低, 国民以及民间都十分依赖国家, 这种传统一直被沿袭下来直至今天。

此外, 欧美国家民主思想和战后美国占领当局“无差别和平等原则”等思想也深刻的影响着日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发展方向, 这些思想对促进日本医疗保障向公平、正义、共享的方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伴随经济增长带来的日本国民价值观念的变化, 也深刻影响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自1960年代以来, 日本国民收入大幅提高, 消费支出也大幅提高, 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国民不再满足于此前医疗保障单一的疾病救治功能, 进而要求更高层次的健康保健、护理服务、精神慰藉等。日本政府也不得不跟进国民的需求, 扩展医疗保障给付范围, 如于2000年开始实施护理保险制度。

作为儒家思想发源地的中国, 伴随改革开放30年和建国60年以来经济、社会、文化的高速发展, 国民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 也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社会服务和精神慰藉。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观更是深入人心, 全民医保制度在中国加速构建的人文因素已经日臻成熟。

二、日本国民皆保险体系的特征

1. 起步虽晚, 起点较高, 保障层次广泛

相对于欧美国家, 日本医疗保障制度起步要晚的多, 也正因为如此, 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日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起点较高。1950年10月《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报告》中所描绘的社会保障蓝图就包括了社会保险、国家公助、社会福利、公共卫生及医疗4个部分, , 其不仅包括了收入保障, 还包括了医疗和社会福利等社会服务。

2. 政府在经济发展机遇期的理性选择

1955~1973年日本经济高速增长, 从根本上夯实了战后日本的经济基础。日本政府审时度势, 充分利用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尤以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体系的构建为最大成就。这一时期日本医疗保障制度向多层次、多领域、综合性方向发展, 在实现国民皆保险的同时, 不断提高医疗保障质量, 实行70岁以上老人免费医疗制度, 儿童补贴制度化, 提高被保险者抚养者医疗保险给付比例等。

3. 立法先行, 权由法定

现行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 绝大部分是在战后经济恢复和高速增长期制定的, 也是伴随国民皆保险体系的实现和发展而不断修订和调整的。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日本在较短时间内构建国民皆保险体系发挥了巨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除立法外, 日本还依据相应法律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 如厚生劳动省和医疗保险制度审议会等。被保险人、保险人、医药机构等医疗保障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均由相应法律规定, 权由法定为医疗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管理提供了严密的法律依据和权利保证。

4. 顺势而动, 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

自从国民皆保险体系实现的那一刻起, 就在不断调整、改革之中。医疗保障相关法律几乎在每个国会会期都会被修改、调整, 这正是日本不断完善适应本国国情的医疗保障制度的真实体现。至于老人免费医疗制度的实施、废止到护理保险制度的创设, 再到高龄者医疗制度的实施, 更是日本政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文化等条件的新发展而对国民皆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之举。

5. 充分发挥家庭保障的作用

受家族主义的儒家思想影响, 日本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过程中, 积极倡导家庭保障, 家庭保障在国民皆保险体系中一直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1979年, 日本自民党所撰写的《日本型福利社会》一书中, 就强调要充分发挥企业和家庭的作用, 鼓励人们自助、自立, 减轻国家负担。

6. 公助、互助、自助, 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产物

通过国家公助为雇员、农民、灵活就业者提供国库、保险负担的社会医疗保险;通过社区、企业互助为社区居民、企业员工提供医疗保健、护理 (设施) 和生活照顾服务;通过家庭个人自助实现国民的健康管理和健康生活。公助、互助、自助的国民皆保险体系是在东西方文化不断冲撞、交融的过程中实现的。

7. 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日本医疗保障的发展, 经历了以民间为主、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的阶段, 随后又过渡到政府大包大揽并直接经营医疗福利服务的福利国家模式, 目前采取的则是中央、地方分权, 民间参与的政策。社会力量在国民皆保险体系中的活动范围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非政府组织通过对正式或非正式的社区资源进行协调和整合, 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个人以及家庭提供包括医疗保健、护理乃至健康文化生活在内的社会性福利服务, 使他们在家里和社区就能获得自己需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从而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自立、自主的生活环境。

三、日本国民皆保险体系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1. 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之举

日本自1961年实现的国民皆保险制度为其半世纪以来社会、政治的稳定创造了必要条件, 更为经济高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此外, 医疗保险只有全覆盖才能实现“大数法则”, 从根本上解决基金的赤字问题。

2. 立法先行是全民医保制度构建的基础

日本“国民皆保险”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先行出台相应的法律, 随后再依据法律构建制度。经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充分辩论与论证后颁布的医疗保障法律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 并充分反映了国民中各群体的利益诉求, 再加上国家立法的强制性, 决定了制度法案一经颁布, 就可以在全国迅速实施。

3. 多种制度安排实现无缝隙覆盖

日本国民皆保险制度由两大体系七个类别的医疗保险制度构成, 各制度虽然板块分割, 却又互相补充, 最终形成了无缝隙覆盖全体国民的医疗保障网络。全民医保并不代表仅仅依靠一种制度安排覆盖全体国民, 这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4. 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分担

在日本除了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政府掌管健康保险”和“国家公务员统筹保险”以外, 其他各医疗保险制度, 特别是覆盖范围最广的国民健康保险, 均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级承担医疗保障的财权和事权。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分担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降低了中央财政的压力, 并在国民中有效树立了地方政府的威信, 强化了国民对地方和中央政府的信任。

5. 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等咨询机构的作用

在战后国民健康保险的重建中, 政府充分发挥了由专家学者所组成的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及医疗保障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经过专家学者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后, 政府在此基础上所做出的决策才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 在法律的制定、论证和推行的过程中才会更贴合实际, 得以顺利实施。

6. 全民医保的最终实现需要相关制度的配合、协调, 甚至一时的倒退和牺牲

在推进过程中, 为了鼓励国民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日本政府通过修改法律缩小了健康保险与国民健康保险的待遇差距, 实际上是将健康保险的待遇降低、将国民健康保险的待遇提高以平衡两种制度之间的差距。虽然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刚性发展的特征, 但是在反复论证、科学决策的情况下, 又以法律修改的形式推动制度的改革, 尽管还是会遇到阻力, 却为制度一时的“倒退”提供了可能, 为福利的进一步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 注重发挥社区保健所等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

如果说全民医保制度能否成功迅速构建在于立法和中央政府的意愿, 那么全民医保的可持续发展则有赖于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与发展理念。日本的全民医保从构建之初就强调以基本医疗保健为主, 大力发展可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社区保健所, 不但有效保障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杜绝了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 还为国家积累了更多的资金以便为全体国民逐步提供更多和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并最终实现医疗保障制度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8. 避免主体多元、多头管理引致的弊端

日本在国民皆保险的构建中, 由于没有同时理顺健康保险制度, 而将全民医保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国民健康保险上, 毕其功于一役。结果在国民皆保险实现的同时, 也形成了主体多元、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格局, 医疗保障体系庞大, 管理及调整工作复杂, 分别施行的各种医疗保险给付, 造成了被保险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然不能期望一种制度安排就实现全民医保, 各制度的协同推进才能保证全民医保的良性运行。

9. 避免各年龄段群体经济负担失衡及制度畸轻畸重

日本国民皆保险体系中, 常常有偏重老年群体, 偏重福利等倾向, 导致了体系内部结构发展的失衡, 带来了老中青代际负担和收益不平衡的社会问题。如何公平地解决不同年龄段群体之间的代际负担问题, 有效合理地搭配医疗、福利、救助等制度之间的比例, 也是在构建全民医保的过程中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1 0. 适当选择老人医疗保障政策

伴随少子老龄化大潮的到来, 老年人在基本的经济生活得到保障之后, 随之而来的需求是获得具有专业水准的医疗、护理照顾服务。老年群体最需要的医疗福利服务是由具备医疗、护理等专业技能的社区医师、家庭护理员等所提供的上门服务。医疗服务的需求也从一般的诊治转向专业化程度更高的家庭医疗、护理等服务。在各国医疗保障发展的过程中, 最大、最难的问题都是老人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 这一政策也始终左右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日本在1970年代过早地推行了老人免费医疗制度, 其结果以失败告终, 而且对此后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制约和影响。2008年开始实施的高龄者医疗制度也正是对前期不当的老年医疗保障政策的再调整。正确把握老人医疗保障需求, 科学、合理地选择老人医疗保障政策是决定医疗保障制度持续发展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1 1. 广泛推广健康保健、养生文化

为此, 日本还单独颁布了《健康促进法》。防患于未然, 才是治本之术。培养国民积极向上、健康的养生生活文化, 必然会全面提升国民整体素养, 减轻医险基金的给付压力。

1 2. 博采众长, 为我所用

3.关于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研究 篇三

农村合作医疗;建议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8-0043-02

一、新农合深入调查

通过在村长处了解的情况,和在村民家走访时村民的谈论中,我发现农村的医疗保障现状依旧不容乐观。

1.好的公共卫生设施是村民身体健康的基础

饮水,厕所,生活垃圾是公共卫生设施的一些重要方面,但是村里公共卫生设施的落后。村民饮水的主要类型是初级形式(井台加高、加井盖)和自来水,初级形式中打井一般都是村民自己来完成,并没有一个科学的对位置的选择,也没有一个专业的对井水的检测。农村厕所设计落后容易滋生病菌。而对于医疗废品,没有专门处理方式形成极大危害。

2.村卫生室的不正规也影响到了村民的就医

在被调查的村庄里总共有三家诊所,都是私人承办的,其中只有一家是由乡卫生院监管的(以下被称作是村卫生室)。在卫生部推荐的33中医疗器械中,村卫生室却只有12种。在村卫生室的义务人员总共只有两人,其中只有一人有医学类中专学历,有医师资格。最近一年内,参加卫生系统的业务培训次数仅有两次。村卫生室并没有对村民的看病情况全部登记,也不开具收据,提供的服务仅仅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常见病诊治三种。

在对村民的调查中,村民认为村卫生室的诊治水平一般,药品种类只能够基本满足需求,药品安全性差,但是由于镇县医院路程较远诊费昂贵,而且由于大部分村民对于医疗健康没有正确的认识,遇到疾病抱有侥幸心理,很少看病就医,村民们还是会将就选择村卫生室。数据显示,农民两周患病未就诊率为45.8%,未就诊人次中属经济原因的占38.6%;患病应住院而未住院率为30.3%,未住院人次中属经济原因的占75.4%。患病人次中有31.4%的采取自我医疗方式。

因此,除了大病和意外事故等(这些发生的几率本来就比较低),基本上都是在村卫生室就诊。然而,村卫生室目前的状况难为村民提供高质量的就医环境。

3.新农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农户的调查发现虽然政策得到改善,新农合给农民看病就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是在其实践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1)政策执行者对新农合了解不够。调查中发现,不管是村中领导还是卫生室工作人员,对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都基本没什么了解。记不清楚其中具体医疗保障措施也不知道医疗保障所能提供的便利。

(2)新农合的宣传不到位。现在的宣传工作大多做在表面,宣传时只介绍了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大病统筹的重点。由于宣传时候的不细致,无法说服村民购买。再者农村理赔时步骤手续繁多,难以到位。有些宣传人员在宣传时把往年没有参保的农户忽略,所调查的10户中的两户今年没有参保的农户都有参保的意愿,只是由于去年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没有参保而得到宣传。这种形式上的宣传不能够让农民真正受惠。

(3)保障水平低。由于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障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

(4)报销医疗费用手续麻烦。在咸宜村,新农合的报销形式采用的是先自付后报销的形式。而很多农民一般都没钱先付谈何报销。而且报销手续复杂,农村交通不便很难一次解决。

二、新农合政策的建议

新农合制度作为一项制度创新,目前还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开展新农合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通过此次调查总结出一下几点意见:

(1)加大政府投入,对贫困户进行区分于生活救助的医疗救助,以保障贫。户进入新农合行列,以避免因病更贫的状况。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的卫生环境,尤其是对水源、厕所、生活垃圾处理三块重要领域进行整改升级。增加对村卫生室等农民身边的医疗机构的补助,完善医疗器械和药品种类,增加对医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医术水平,保障农民的就医需要与安全。

(2)加强对新农合执行者的培训,提高村里行政者和村卫生工作人员对新。农合的认识,尤其是对与农民面对面的宣传工作者的培训。

(3)提高保障水平,逐渐把起付线再降低,报销的药品范围再进一步扩大,以满足农民的切实需要。多在村卫生室设置新农合医疗机构点,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扶持。

(4)缩减申请和理赔手续。多设置报账中心和信用社,以减少路费带来的压力。可以把报销形式改为预付制,这样就会解决借不到钱看不了病的尴尬场面,同时也大大缩减了理赔手续。

虽然从目前看来,新农合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新农合制度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在实践中根据实际逐步调整和完善。它将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

[1]刘可.新农合政策概述,2007.

康崇杰(1990.07—)男,湖南长沙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焦晨贝(1990.03—)女,河南内黄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4.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篇四

2012年高考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高考工作

会议精神,切实加强2012年我县高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结合我县实际,攸县卫生局特制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高考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医疗保健、急救预防和防暑降温准备,特别要做好突发性疾病的救治工作。

(二)负责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对考点学校的食堂及周边的餐饮业、服务业开展食品卫生大检查。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对集中接待参加考试学生的酒店等餐饮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对不符合餐饮卫生管理条件的餐饮店进行严肃查处,直至停业整顿,严防考生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三)负责高考期间疾病控制工作。重点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局成立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汤大兴任组长,副局长丁志龙任副组长,吴林华、吴署明、樊荣、蔡文德、李志军、欧阳四新、李森健为成员,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由吴林华任主任,负责协调、指导高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联系电话:24313606或***)。

(二)实行包保责任制

1、医疗救治。实行包点责任制。人民医院负责攸县一中考点;中医院负责攸县明阳中学考点的医疗保障工作,各责任医院需派救护车1辆驻各考点现场,同时配备医护人员各一名及相关急救药品,各120急救医院需畅通院内急救绿色通道,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2、卫生监督。在高考期间,卫生监督所实行定单位、定职责、定人、定岗,安排卫生监督员,对考点学校周边的食堂及餐饮业进行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攸县一中、明阳中学考点的保障工作,确保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3、疾病控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对本季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控和预防工作。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是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责任人。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高考顺利进行,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好高考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是高考安全的重点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保证医疗卫生保障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

(二)各司其职,制定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精心准备,认真落实,确保高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三)精挑细选,确定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业务素质精,政治素质好,团队意识强,组织纪律性高的标准,挑选身体健康、听从指挥、乐于奉献的医务人员,从事高考医疗卫生保障的具体工作。

(四)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强化责任,重点做好高考餐饮食品卫生、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履行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使每项工作任务按规范按程序落实到位。

5.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篇五

为确保2010年高考的顺利进行,保障参加高考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餐饮、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高考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制定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各驻点卫生监督组(见**市2010年高考期间驻点工作人员联系表)和流动巡回检查组,并做好人员培训及相关准备工作,卫生监督所负责各高考食宿点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做到手段有力、措施有效、工作到位。

二、工作目标

对各高考食宿点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等开展综合性卫生安全执法检查。采取专项执法检查,定点跟踪,全程监控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卫生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有效阻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知识。

三、工作程序

(一)高考前的监督(6月4日—6月6日)

高考前,市卫生监督所对各高考食宿点的加工经营场所,根据《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和责任制度、明确接待单位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约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书,各岗位班组要有明确的卫生管理人和责任人。

2、制定食谱时,应避免使用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

3、对食品原料供应商的许可进行审查,证照齐全有效并严格按照许可的项目进行食品原料供应,必须与供应企业签订供货协议,食品原料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所购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应新鲜卫生,无毒、无害,不得采购、使用散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采购时索取相应产品的同批次检测报告、卫生检疫证明,原料入库和初加工前后由专人负责验收,做好台帐记录。

4、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按规定对双手进行清洗消毒;

5、对食品加工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扫,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垃圾容器不得散放并使垃圾不得外溢;完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6、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加工设备、工具做到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做到定位存放。

7、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坚持生品、半成品、熟制品分开,做到生熟食品制售人员、制售场所、存放场所(包括冰箱、冷库)、盛装容器、使用的工具用具“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8、加工场所将蔬菜、荤菜、水产品水池分开使用,蔬菜拣摘后应流水浸泡30分钟以上,经反复清洗后使用,切配、烹调前必须检查是否洗净、有无杂质、泥沙及虫等。

9、烹调要求烧熟煮透,特别是大块食品油炸应无外熟内生现象,酱油等调料必须新鲜卫生。

11、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12、所有食品应日进、日产、日销,剩余食品不得隔日使用。

13、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具摆台时间距开餐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14、设置每日每餐菜谱,坚持48小时留样制度。

15、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所用纯净水必须有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

(二)高考期间的监督(6月7日—6月9日)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实行专人定点负责。由驻点卫生监督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对各高考食宿点的食品加工过程、饮用水消毒等实施全程卫生监督。重点监督内容:

1、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不得供应《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登记台帐规范,证票齐全有效,加工用的原辅材料新鲜并在保质期内。

3、各高考食宿点的温控系统、卫生设施、消毒设施运行良好。

4、食品加工过程应生熟分开;所有食品必须自行加工,烧熟煮透;

食品用餐具(工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范。

5、所有食品成品(200克)应用专用冰箱冷藏48小时留样。

6、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个人卫生,有呼吸道、肠道疾患等有碍食品卫生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工作。

7、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无病媒昆虫孳生;场所内临时垃圾存放点要加盖密闭,及时清运,厕所要定人定时进行清扫、消毒。

8、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检查内容。

9、必要时,对重点食品、高危食品以及原料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全体卫生监督员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对所承担范围内的接待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认真检查,严格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博览会期间的卫生保障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格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同时树立服务意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改进,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对严重违法问题要依法处理。

(二)、驻点监督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卫生问题要及时提出卫生监督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到位。

(三)、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做到及时沟通、相互协作。

(四)、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保证通讯畅通,对疑似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故,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并同时按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市卫生局

6.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篇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xx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实施意见》,针对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医疗保障脱贫成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标准,巩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实现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达到xx%适度要求,防止不切实际的过高承诺、过度保障。坚决打击定点医疗机构诱导贫困群众无病住院、小病大治的问题,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同时针对贫困群众小病大治、住院赖床等现象进行反向约束,引导贫困群众建立合理心理预期。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工作。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积极协调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卫健委等部门,进行有效信息对接,再次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全面核查,及时将新识别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做到不漏一人。(责任股室:基金监管股)

(二)全面达到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xx%左右的适度目标。要高度重视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层层加码、保障过度的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核查相关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情况。全面落实“五道保障线”,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责任股室:待遇保障股)

(三)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x万元(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将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平均xxxx元。增加慢性病种到xx种。简化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程序,贫困人口申请享受Ⅰ类、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直接审核确定,如若贫困人口长期异地就医,可随时到县医保业务大厅办理。(责任股室:待遇保障股)

(四)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责任股室:基金监管股)

(五)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管理。推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监管,堵塞基金风险和漏洞,规范贫困人口入出院管理,开展住院指标监控,实行分级诊疗,做到有序转诊。严肃查处和纠正扶贫领域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比较集中的乡镇(场)卫生院、民营医院进行排查,杜绝定点医疗机构降低入院指征,诱导贫困人口住院,同时严格控制贫困人口目录外费用以及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过度使用,切实降低总体医疗费用。建立贫困人口无病住院、住院赖床行为的反向约束。(责任股室:基金监管股)

(六)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引导。针对贫困人口住院人次及费用增长较快的情况,及时研判医疗保障扶贫政策风险,发动乡村干部和扶贫干部对贫困人口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定期安排经办人员到乡镇(场)、村调查研究,确保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防止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责任股室:人秘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医疗保障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加强组织,按照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总体安排,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医疗保障扶贫和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按照总体安排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划定时限,确保医疗保障脱贫工作扎实推进。

7.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篇七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本文使用的资料主要来自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与三项制度相关的政策文件;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年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险情况》,卫生部发布的历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以及卫生部历年积累的新农合运行情况数据。为便于比较分析,数据的时间范围限定在2007年至2010年,即从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开始,截至资料数据相对完整的2010年。

2 结果

2.1 保障范围

2.1.1 保障人群参保(合)情况

在农村地区,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参合率逐年提高。2010年,全国共有8.36亿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5.99%,基本实现了对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在城镇地区,随着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城镇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数也不断增加。2010年,全国共有4.3亿人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占新农合未覆盖人口的92.05%(表1)。

注:“年末总人口”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1》。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缺乏信息共享,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以及在城镇就学的农村居民子女在参加新农合的同时,也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而表1列出的城镇地区参保人数并未剔除重复参保人数,因此,表1计算得出的城镇地区居民参保率要高于实际情况。从目前三项制度的运行情况看,新农合制度已获得农村居民的普遍认可,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而在城镇地区,由于缴费水平较高等原因,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资金难以落实,个体、私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难以负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进一步扩面存在困难;居民医保则尚未形成动员和组织散居居民参保的有效手段,散居居民的参保率较低。以沈阳市为例,2008年该市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总体参保率为73%,其中在校学生的参保率为94.3%,而散居居民的参保率仅为44.7%[1]。

2.1.2 医疗服务保障范围

从覆盖的医疗服务内容看,新农合制度主要保障疾病、分娩、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健康体检、康复项目等,保障范围较宽;居民医保主要保障疾病、分娩、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和康复项目;职工医保的保障范围仅限于疾病和康复项目,保障范围较窄。

从覆盖的医疗服务形式看,新农合制度自建立之初即同时覆盖了住院服务和门诊服务,目前,全国有96.9%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已经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的统筹模式,统筹基金对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均给予补偿。职工医保虽然也同时对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给予补偿,但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而普通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缺乏互助共济。居民医保目前主要对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给予补偿,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补偿仅在少数地区开展试点,尚未全面推开[2]。

2.2 保障程度

保障程度包含参保(合)人员受益面和实际补偿水平两个方面,受益面是指获得补偿的人次数与参保(合)人数的比例,衡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宽度;实际补偿水平是指实际补偿额与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衡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深度。由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尚未开展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补偿,此处仅对三项制度的住院补偿情况进行分析。

由于绝大多数住院病例均能获得补偿,三项制度的住院补偿受益面基本等同于参保(合)人员的年住院率,主要受参保(合)人员年龄结构的影响。新农合监测地区的数据显示,老年人的住院率是普通人群的2.6倍[3],因此,老年人口占比越高,年住院率和住院补偿受益面越宽。实际住院补偿比是指医保补偿额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主要受筹资水平和住院费用水平的影响。三项制度中,职工医保和新农合老年人口占比较高,居民医保以未成年人为主;职工医保筹资水平最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相对较低,因此,职工医保住院补偿受益面最宽,实际住院补偿比也明显高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居民医保住院补偿受益面明显低于其他两项制度,实际住院补偿比略高于新农合(表2)。

在对普通疾病住院费用进行补偿的同时,新农合自2010年起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和耐多药肺结核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取得积极进展。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救治白血病患儿7 200余名,实际补偿比65%;共救治先心病患儿22 600余名,实际补偿比78%;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药肺结核等疾病的实际补偿比均接近65%[4]。

2.3 保障效果

2.3.1 对参保(合)人员住院经济负担的影响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直接作用是对参保(合)人员的医疗费用给予部分补偿,但能否切实减轻参保(合)人员的疾病经济负担还需联系历年收入水平和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进行考察。从2007年到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补偿额均呈上升趋势,但次均住院补偿额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收入和住院费用,因此,这一时期,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自付额占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住院经济负担明显减轻(图1)。同一时期,城镇参保职工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补偿额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也持续上升,但次均住院费用和次均住院补偿额的增长速度均低于工资,参保职工次均住院补偿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由17.2%下降到15.2%,次均住院自付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从8.71%下降到7.44%,参保职工住院经济负担的减轻主要得益于工资水平的增长,职工医保的保障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图2)。

2.3.2 对参保(合)人员就医行为的影响

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补偿在减轻参保(合)人员疾病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对参保(合)人员在疾病发生时是否就医具有一定影响。根据第三次、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从2003年到2008年,新农合参合人员两周患病未就诊比例和应住院未住院比例均明显下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两周患病未就诊比例也大幅下降,但应住院未住院比例有所上升,未住院原因中经济困难原因占比达78.6%(表3)。这表明,新农合制度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支付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因经济原因放弃就医的现象,对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而职工医保在缓解参保人员疾病经济负担,尤其是住院大病经济负担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数据来源:第三次、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3 讨论与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目前已经初步为城乡居民编织起了“广覆盖、低水平、保基本”的医疗保障网,在建设全面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由于制度建设时间较短,目前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仍存在保障范围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采取针对措施,完善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3.1 优化制度设计,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参保率

由于扩面困难和重复参保等原因,我国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实际参保率尚需进一步提高。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革职工医保对非正式部门就业人员和自雇人员的参保缴费要求,采取“低缴费、低保障”的方式降低职工医保的进入门槛,或允许这部分人员加入居民医保;二是充分挖掘城镇就业人员和非就业人员之间的家庭和血缘联系,发挥城镇职工就业单位的组织优势,将就业人员未就业供养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医保缴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与职工医保的相关工作进行有机整合,改善散居居民参保效果;三是建立卫生行政部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有效杜绝重复参保行为,并逐步实现跨区域联网即时结报,为流动人员就医补偿提供便利[5]。

3.2 完善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水平,为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奠定基础

目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建立起长效、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较低的筹资水平不足以支持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定额筹资也使得制度的筹资水平没有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保(合)人员的收入状况联系起来,不能及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也缺乏对不同收入人群的调剂作用,筹资公平性较差[6]。建议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中建立起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级财政支付能力、医疗费用增长水平相适应,筹资主体责任明确,筹资标准稳定增长,公平合理的筹资机制,逐步将定额筹资转变为按比例筹资,不断提高各项基本医保制度的筹资水平,为提高保障水平奠定基础。同时,为确保职工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应逐步调整职工医保制度对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政策,明确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责任,以扩大筹资来源,确保制度公平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做好准备[7]。

3.3 扩大保障范围,完善补偿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

目前,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采取“保大不保小”的策略,统筹基金对普通门诊费用不予补偿,这既不利于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门诊服务、防止小病拖成大病,也限制了参保人员的实际受益面,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普通门诊补偿工作虽然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管理经办的工作量,但通过实行供方支付方式改革等管理手段,也可以同时收到规范供方服务行为和使参保人员切实受益的效果。在这方面,新农合制度已经做出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建议借鉴新农合制度的工作经验,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中积极稳妥地推进门诊统筹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吸引力。近年来,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在职工医保中探索推进门诊统筹[8],其具体的工作做法和积累的经验教训,对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工作具有启示作用,值得认真地评估和总结。

参考文献

[1]柴立娜.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公正性运行[J].现代营销,2011,(12):214.

[2]王宗凡.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难题分析[J].中国医疗保险,2010,(10):18-21.

[3]程念,付晓光,汪早立.部分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老年人的住院及受益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2,31(10):36-38.

[4]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新农合工作2011年进展和2012年重点[EB/OL].2012-02-27.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3582/201202/54209.htm.

[5]李一杰.某地农民医疗保障状况及满意度调查分析[J].社区医学杂志,2012,10(12):6-7.

[6]张晓,刘蓉,胡汉辉.建立与经济增长同步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J].中国医疗保险,2011,(1):25-29.

[7]何文炯,杨一心.社会医疗保险筹资若干问题辨析[J].中国医疗保险,2011,(3):34-37.

8.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篇八

基本医保“最基本”

作为带有强制性质的“五险”之一,基本医疗保险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可以说,想要抵御疾病风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正是我们健康医疗险计划中的第一步。

我们可以在各个城市地区的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查询到相关的信息。比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的原则、参保对象、缴费额、保障待遇等等,从而正确认识并参加这项基本社会保险。

主要保障门急诊和住院费用

具体来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通常由职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主要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按照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组成,也包括账户产生的利息等;除了按照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之外,其余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归为统筹基金。

在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相互作用和补充下,基本可以覆盖通常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等等,也包括一些抢救留观、恶性肿瘤等方面的部分费用。这样,就基本做到了“以比较低廉的费用,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另外,在这些基础上,也有关于一些特殊的医保政策措施、特殊疾病、特殊保障规定,诸如北京市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广州市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等等,也需要予以一定的关注和认识。

商业医疗保险可作补充

9.临泉县美食文化节卫生保障方案 篇九

救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临泉县第四届山羊美食文化节期间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谋划,预防为主。确保第四届山羊美食文化节隆重、热烈、成功举办,确保来自四面八方佳宾和广大群众节日期间健康、安全。

二、组织领导

建立临泉县第四届山羊美食文化节医疗救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日期间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韦伟

副组长:石全玺曹亚斌李琴王青伟

成员:吴少颍路林张世荣李景轩刘金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医政股,负责承办医疗救护保障的日常性工作。各有关医疗救护单位相应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节日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三、分级医疗,确立定点医院

为明确职责,确定临泉县人民医院为临泉县第四届山羊美食文化节医疗救护定点医院,承担医疗保健、应急救护任务。临泉

县瓦店镇卫生院承担临时医疗救护保障任务。临泉县迎仙中心卫生院和姜寨中心卫生院作为后备临时救护力量,必要时就近启用。节日活动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服从县卫生局重大活动医疗救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按照《突发公共救护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群体中毒、传染病疫情、意外伤害等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范事态扩大,把危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保障措施

1、定点医院和瓦店镇卫生院要建立预备机制,要有充足的急救药品、物资等准备,要建立全院医疗专家联动机制,充实一线科室值班力量。确保节日活动期间医疗保健和紧急救护工作快速、及时、高效地开展。

2、节日活动期间,定点医院安排1辆救护车24小时待命,保证急诊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届山羊美食文化节开幕式暨文艺演出的当天(7月24日)定点医院至少抽调3名以上有相当急诊和救护经验的医务人员组成临时救护组,到现场开展医疗保障、临时救护服务。

节日活动期间,临泉县瓦店镇卫生院承担临时医疗救护保障任务,全天候现场值守。

3、定点医院和瓦店镇卫生院要认真实施现场抢救,落实院前急救、专科治疗阶段的“分级救治”原则,临时救护组及承担临时任务的救护院负责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工作,定点医院负责专科治疗工作。

五、通讯联络

建立专线值班,加强联络协调。节日活动期间,县卫生局、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专人或电话值班制,保证联络畅通。值班电话为县卫生局:6512446,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护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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