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2024-09-29

学习型组织的概念与特征(共8篇)

1.学习型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篇一

由于强调角度不同,学者们对学习型组织的界定有所差异,但他们都认为构建学习型组织就是培养组织的竞争优势,都把学习作为一种组织行为来研究。综合各种说法,我们可以发现,学习型组织至少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共同愿景下的学习。共同愿景是组织中所有成员的共同理想,它将个体成员凝聚在一起,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在学习型组织中,学习是一种具有鲜明价值导向的活动,其目标、内容、方式、成效检验都要服从共同愿景的需要。共同愿景为学习指明了方向,学习是达成共同愿景的重要手段。在共同愿景的引导下,学习不仅仅是为了获取信息或知识,而是为了解决问题。每一次学习都是从个体和组织面临的问题出发,到解决问题结束。

(2)科学管理的团队学习。在组织层面建立起知识存储、传播、组合、共享和创造机制。一是将学习速度和能力上升为组织的战略性目标,强调学习必须贯彻于组织系统运行的整个过程之中。二是强调“团队学习”,不但重视个人学习和个人智力开发,更强调组织成员的合作学习和群体智力开发,组织的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都要全心投入学习。

(3)不断优化的组织结构。学习型组织强调,要通过优化组织结构,为学习营造良好的条件、氛围,活化成员的知识,激发成员脑力碰撞,把个体的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传统直线式、科层制的组织结构,其上下层级之间的决策输送和信息反馈都是单向逐层传递的,缺乏横向交流机制,容易导致信息损耗大、传递成本高、传递速度慢等不良后果。学习型组织强调组织结构扁平化、网络化,信息纵横互动,灵活、快速、无障碍。组织成员之间是互相理解、互相学习、整体互动、民主合作的关系。

(4)使成员与组织的能力同步提升。在学习过程中,个体借助团队不断改变固执己见、本位主义等思维定势,不断突破能力上限。组织为了有效管理学习过程,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不断对自身进行调整或再设计,使整体反应速度和适应能力大大提高。所以,每个学习过程都促使个体和组织突破自身局限以及外部限制,实现两个层面的同步超越。

2.学习型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篇二

在聚焦采集技术研究领域, 已经出现了许多关于如何描述主题和如何判断网页与主题是否相关的研究, 例如, Soumen Chakrabarti采用样例文本来表示主题, 用超文本分类技术来判定网页是否和预定主题相关。我们注意到, 在某些应用场景, 待采集的源网站集合是已知的, 要采集的特定主题网页在外观结构上也具有一定规律, 比如在一个网页上同一主题的链接总是处于同一区域并且字体样式等外观总是一致。在这种情况下, 可利用HTML文档结构特征来描述待采集链接属性, 利用用户的简单反馈来生成特征描述。基于这一事实, 我们设计并实现了一个智能化的网页采集工具WebInfoS-couter, 该工具可以指定采集网站的所有网页、指定采集某一页面上的部分区域内链接或指定采集某一区域内的表格内容。WebInfoScouter的特色功能是可以在图形化的操作界面中通过鼠标选中、取消等简单操作完成采集站点的配置。

1 系统结构

WebInfoScouter是一个具有图形化配置界面的智能采集工具。它具有的特色

功能是可以在图形化操作界面中指定网页中需要采集的链接或表格。系统的主要结构见图1。

a.图形化用户界面:包括任务配置界面和管理界面, 在任务配置界面用户可以直接指定采集的网站或URL过滤规则, 也可以由某一网页开始, 通过选中、排除链接的方式指定要采集的链接, 在任务管理界面用户可以完成启停任务、设置任务自动运行周期等操作。b.特征学习器:通过图形化用户界面传入的参数来生成当前配置站点的待采集链接的特征。c.特征文件:采用XML文件来存储要采集的链接的HTML结构特征。d.采集调度器:负责定时启动任务的运行, 并负责抓取器与分析器的调度。e.抓取器:真正负责采集网页的模块。从采集队列中获取要抓取的URL, 并将采集到的中间文件送到分析器进行分析。f.分析器:根据任务特征文件解析中间文件, 将符合特征的URL提取出来添加到采集队列。特征学习器和分析器是WebInfoScouter的核心, 下面详细介绍其实现原理。

2 特征学习器

WebInfoScouter的任务特征采用网页文件本身蕴涵的丰富的结构特征来描述, 包括如HTML树的路径, 临近HTML文本序列等。通过用户选择的采集链接, 在HTML文件中获取其结构特征, 如果该结构特征不够精确, 将同时突出显示该特征命中的其他非目标链接, 进一步通过用户反馈, 求精结构特征。

特征描述。WebInfoScouter采用了目标链接的临近HTML文本序列和其在HTML文本串中的位置来描述目标链接的特征。如下片段:

<tr><td width="3%">&nbsp;</td><td class="a13200"><font color="#bb0000">·</font><a href='news/news_detaillist.asp?id=9218&aclass=3'class=black>天然气等商品6月中旬起从严进口</a></td></tr>

其中, 临近HTML文本序列是"·</font>{目标链接}</td>", {目标链接}前后的文本是通过概念学习步骤得到的刚好能覆盖学习样例的文本.对于待采集区域内的URL具有明显特征的任务 (即具有区别于别的区域不同的字体或颜色等显示效果) , 通过临近HTML文本序列一般足以区分目标URL, 但对于某些任务, 待采集区域内的URL在字体和颜色方面并没有明显的特征, 对这类任务, 我们提供了区域开始标志和区域结束标志两个特征。区域开始和结束标志在页面上体现为一个版块的标题。在系统内, 开始标志和结束标志特征由开始标志所在的HTML标记在HTML树中的路径来描述。

特征学习步骤。对于区域开始标志和结束标志, 可以通过HTML DOM树直接获得。而目标URL的临近HTML序列则是通过概念学习步骤生成。

概念学习是指从有关某个布尔函数的输入输出训练样例中推断出该布尔函数, 它解决的问题是给定某一类别的若干正例和反例, 从中获得该类别的一般定义。在我们的系统中, 训练样例由用户选中和取消的链接组成, 类别的一般定义即为覆盖所有正例和排除所有反例的临近HTML文本序列。特征生成步骤如下:a.由用户选中的一条需要采集的链接, 生成含有一个HTML token长度的临近HTML文本序列。所谓HTML token是指以HTML标记、空白、标点符号自然分割开的HTML文本符号, 分割符本身也是一个HTML token。系统根据一个HTML token长度的特征命中所有符合的链接并在页面中突出显示;b.用户可以将不需要采集的命中链接排除, 系统将用户排除的链接作为反例, 继续探测长度为当前长度+1的HTML文本序列特征, 直到特征覆盖了尽可能多正例并且未覆盖任何反例。c.经过步骤a、b生成一个能正确命中正例的规则, 在此基础上, 用户重复a、b, 直到生成了所有能正确命中正例的特征。

对于需要经过多个链接才能达到的URL, 中间步骤的URL特征也采取上述步骤实现。

出现上述界面的用户操作步骤是:用户通过鼠标右键选中“新闻中心”的第一条URL, 系统选中了“新闻中心”区域的全部链接, 但同时也选中了其他一些不相关的URL, 用户通过右键菜单排除了不需要的URL后, 系统刷新界面, 出现了上述结果。这时系统生成了正确的特征, 用户可以确认保存。

3 网页分析器

网页分析器模块的功能是从采集到的网页中提取出所有超链接, 用任务对应的URL特征过滤页面中包含的URL, 只将符合特征的URL加入到采集队列, 实现聚焦采集的目的。获得符合特征URL的步骤是:

如果目标URL特征有区域开始位置和区域结束位置, 根据开始区域标记的HTML路径, 找到开始标记, 并记录其在页面HTML文本串中的位置start, 再通过同样的方式找到结束标记, 并记录其在页面HTML文本串中的位置end。

如果目标URL特征有区域开始位置和区域结束位置, 获取start和end之间的所有URL, 否则获取被分析页面的所有URL, 并记录其在HTML文本串中的位置;对每一个候选URL, 根据目标URL特征的HTML文本序列的长度, 在其前后选取相同长度的HTML token, 如果这些HTML token和目标URL特征中的HTML token相同, 则其是候选URL。

小结

以往的网络信息采集采集一般需要复杂的配置操作才能完成, 往往导致用户不能精确配置和修改采集内容, 并最终导致采集系统系统故障频出。WebInfoScoute基于特征学习器和分析器, 采用交互式策略和机器学习算法, 极大简化了配置操作, 可以完整、准确地采集各种静态页面、动态页面、文件和数据库。对于采集到的数据, 也可以通过该系统提供的关系数据库、文件、RSS等多种数据提供接口, 方便地实现与其他系统的集成应用。

摘要:网页采集技术是近年来Web相关领域研究的热点, 大到通用搜索引擎 (谷歌、百度等) , 小到特定主题的专用网页采集系统 (如企业竞争情报系统) , 都离不开网页采集。本文介绍了HTML结构特征及与概念学习的聚焦网页采集系统的结构和主要算法。

关键词:聚焦网页采集,HTML结构特征,概念学习

参考文献

[1]S.Chakrabarti, M.van den Berg, and B.Dom.Focused crawling:A new approach to topic-spe-cific web resource discovery.Computer Networks, 31:1623{1640, 1999.

[2]Tom M.Mitchell著, 曾华军, 张银奎等译.机器学习.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年.

3.“学习型组织”的特征及意义 篇三

⊙ “学习型”组织简述

学习型组织是从文化角度来定义的,它是一种“以信息和知识为基础、实行目标管理的,成员能够自我学习、自我发展和自我控制”的组织,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善于不断学习。这是学习型组织的本质特征,它包含四个“强调”:强调“终身学习”、强调“全员学习”、强调“全过程学习”和强调“团体学习”。学习型组织通过保持学习的能力,及时铲除发展中的障碍,不断突破组织成长的极限,从而保持持续发展的态势。

2、以共同愿望团结组织成员。这种共同愿望来源于员工个人,而又高于个人的愿望,它是组织中所有员工的共同理想。它能使不同个性的人凝聚在一起,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

3、整个组织由多个创造性个体组成。学习型组织是以团体作为最基本的学习单位,组织的所有目标都是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团体的努力来达到的。

4、实施自主管理。“自主管理”是使组织成员把工作和学习紧密结合的方法。通过自主管理,组织成员可以自己完成“发现问题——选择伙伴——选定目标——调查现状——分析原因——制订对策——组织实施——检查效果——评定总结”等。组织成员可以以开放求实的心态互相交流切磋,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进行创新,从而提高组织快速应变、创造未来的能力。

除了上述之外,学习型组织在组织结构上一般是以“地方为主”的扁平式结构,它的边界界定一般是在组织要素与外部环境要素互动关系的基础上划分的;它还努力促进员工家庭生活与工作达到平衡。

⊙ 培养“学习型”组织的意义

1、 培养“学习型”组织是企业参与竞争的必然选择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员工素质的竞争。只有具备高素质的员工,才能有高素质的企业,而员工的高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学习能力。从这一意义上说,在新的时代,企业竞争的实质是学习能力的竞争,惟一的优势是比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更扎实、更深刻的能力。因此,培养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智力,是企业参与知识经济时代竞争的必然选择。

2、 培养“学习型”组织有利于提高企业能力

作为一个动态的、复杂的系统,企业能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企业竞争能力及地位因企业能力而得以不断重新确立和巩固。企业能力是建立在企业素质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基础之上的。企业素质是一个企业的根本优势之所在,而持续的学习、修炼有利于企业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也就是说,把企业培养成为一个学习型组织,将有利于企业顺应形势的不断变化,不断提高应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企业能主动地从外部获取准确而及时的信息和知识,迅速调整自己的内部结构以适应环境的变化。

⊙ 培养学习型组织的几点建议

1、 高度重视员工的培训

国内外很多成功的企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十分重视员工的学习,在员工培训上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努力使企业成为学习型企业。

据统计,IBM每年投入多达20亿美元以上,通过创建各种培训机构、网上大学和“自助餐式培训”等方式为内部员工进行培训:摩托罗拉公司每年用于员工的教育培训费用超过10亿美元,其著名的大学已有14个,分布于世界各地;西门子公司把培训看作是竞争的要素之一,它在国内外共拥有600多个培训中心,开设了50余种专业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定期和不定期培训的员工多达15万人。高度重视员工的培训,正是这些企业成功的关键所在。

2、 重新定位领导的角色

培养学习型组织,必须把领导者的角色进行重新定位。领导者不再是单纯的企业管理决策人员,而是整个组织的设计师、“仆人”和教师。

设计师,是指领导者必须对组织要素进行整合,而不再仅仅是设计组织结构、政策和策略,更重要的是设计组织发展的基本理念;“仆人”,是指领导者必须具有实现企业共同愿望的使命感,要自觉地接受共同愿望的召唤;教师,是指领导者要把界定真实情况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要协助员工对真实情况进行正确、深刻的把握,提高员工对组织系统的了解能力,促进每个人的学习。

3、 把学习作为一种可持续的行为

知识型社会由于其知识密集性,知识的积累和更新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这就要求企业不仅重视短期培训,更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可持续的行为,渗透于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可持续的学习”应该包括几个方面:一是系统地从研究项目和产品开发中学习;二是真正把客户当作企业中共生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成为获取信息的外源;三是加强组织成员之间的联系,实现资源有效共享。“可持续的学习”把员工接受培训的空间释放到组织的每个角落,使员工实现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4、 树立企业共性与员工个性统一的企业文化氛围

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是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重要条件,它可以使企业上下树立起共同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做到企业共性与员工个性的统一。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企业共性与员工个性的统一是在尊重员工个性的前提下,使员工的个性融入到企业共性当中,为企业发展服务。

企业共性与员工个性统一的实现过程,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只有重视学习,才有可能统一企业员工的思想,建立共同的愿望,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树立员工共同认可的目标,发挥每一个人的力量,把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相融合,使企业员工与企业做到生死与共,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把握学习型党组织的内涵特征 篇四

2010-06-22 06:36:00 来源: 解放军报(北京)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一个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热潮正在军内外蓬勃兴起。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将“学习型组织”理论运用于自身建设的又一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科学把握“学习型党组织”的时代内涵和基本特征,对于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从“学习型组织”到“学习型党组织”

学习型组织概念的提出,是西方管理学者,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破解“很多大企业的寿命很少超过人类寿命的一半”这一难题而提出来的,其代表性人物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者彼得·圣吉,代表性著作是其1992年出版的《第五项修炼》。圣吉认为“21世纪各类组织的竞争是学习的竞争”,强调“学习的速度小于变化就等于死亡”。因此提出,未来最成功的企业将是“学习型组织”——一种灵活、有弹性、不断以学习创造持久竞争优势的组织。圣吉还对“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提出了具体方案,并亲自指导企业进行实践,通过实践又对“学习型组织”的理论进行进一步完善。一般来说,“学习型组织”主要具有以下内涵和特征: 是一种基于学习的创新型组织。圣吉说:“如果让我用两个字来表述学习型组织,是创新;如果用四个字,是持续创新”。由此可见,创新是学习型组织的核心特征。它能够有效地将组织及其成员的学习行为转化为组织的创新能力,从而促进组织成员的全面发展与组织自身的不断变革与持续发展。

是一种能够自我诊断、自我升级的有机体。学习型组织能够通过组织的学习对自身进行不断的审视、反思和诊断,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寻找出对策,努力加以改进,从而实现自身的不断变革、不断完善、不断升级,使自己永葆生机与活力。

是一种能够敏锐感知环境、主动适应环境变化进行自我进化的生命体。“学习型组织”能够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进行准确的把握、有效的应对,不断铲除组织成长道路上的障碍、拓展组织成长的空间、突破组织发展的极限,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是一种永不自满,永不懈怠,永葆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团体。“学习型组织”的建设过程是永无止境的,它在不断地自我反思、自我纠错中实现自我完善;在不断地学习别人的长处、避免别人的不足中实现不断超越;在不断地应对挑战、化解危机中实现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从“学习型组织”的生成演变来看,其实质是人类自身生存发展观念的一次深刻变革。概括地说,所谓“学习型”,就是指学习要成为人类的生活、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类型、一种状态、一种模式。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党组织正是这种转型观念在政党及其组织建设中的体现。

把“学习型”与“党组织”有机结合起来

按照“学习型组织”理论创始人彼得·圣吉的评价,“中国共产党建设学习型政党,推动学习型运动,……对中国和世界的组织学习运动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把握“学习型”与“党组织”内在联系,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

当今时代是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大开放的时代,是一个变革与重构交织、机遇与挑战交融的时代。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速,发展机遇稍纵即逝。面对复杂多变、充满挑战的严峻形势,党必须把自己建设成为一个对形势感知敏锐、对挑战敢于应对、对难题善于破解的坚强堡垒。而学习型组织正是具备这种不断适应环境变化功能的组织,如果我们能够把各级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那我们就将会在任何考验和挑战面前都应对裕如。

党的先进性是党带领群众、引领社会的资格所在,但党的先进性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更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正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要保持“永远先进”,就需要使党的肌体具备新陈代谢的功能,就需要使组织能够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进行不断的诊断、修复和升级,而“学习型组织”正是具备这一功能的组织。

学习型党组织虽然是以“学习”为基本特征,但绝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学习”和“重视学习”。“学习型组织”更加强调“集体的学习”、“组织的学习”、“全员的学习”,将个人的学习与组织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更加强调学习的研究性、学习的创新性、学习的实用性,使“组织”本身具有通过“学习”获取自我升级的能力。学习型党组织不是“学习型”与“党组织”的机械叠加,而是二者有机融合形成的一种质的飞跃。

我们党一向高度重视学习,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党组织,不仅是对党的重视学习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更重要的是一次“学习的革命”,标志我们党对学习问题的认识达到一个新境界。

学习型党组织是通过汲取学习型组织理念而形成的一种党组织发展模式,是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本构成。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兼顾学习型组织和党组织两方面的属性,既能反映学习型组织的特点,又能体现党组织的本质特征;既要遵循学习型组织的基本要求,又要发挥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我们应当发挥党在长期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强大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把抓学习上升到组织原则高度来认识,依靠坚强的组织和组织制度抓学习,使之成为自觉的组织化行为,从而推动党内学习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准确把握学习型党组织的主要特征

准确把握学习型党组织的鲜明特征和主要环节,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一是共同愿景的政治性。政党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本质区别,就是党的根本宗旨在于夺取并保持政权。由此,政党的共同愿景必然是其奋斗的以政权为核心的政治目标,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政党所属组织也无例外。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其政治奋斗目标是通过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党及其各级组织就是以这一政治奋斗目标作为共同愿景。

二是理论武装的首要性。学习型组织无一例外地都重视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及其组织不仅重视学习,而且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之所以如此,因为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生命力的第一要素,如同列宁所说,党没有科学理论“就会失去生存的权利,而且不可避免地迟早注定要在政治上遭到破产”。而保持党的先进性首先要以科学理论来武装,现阶段就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武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与此同时,要努力学习掌握军队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和本领。

三是创新精神的突出性。彼得·圣吉曾用“创新”两字来概括学习型组织的要旨,创新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则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更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如果不能创新,党的生机也就终止了。正因为如此,富有创新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及其组织更为突出的特征,它更加注重以有效的学习提升党的创新能力。对军队来说,就是要把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军队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一个重要目标。军事变革的持续创新性,必然引发军营里学习的革命。创新型军队必定是学习型军队。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军队,必须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牵引。

四是制度规范的严格性。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具有严密组织性的政党,这决定它必然更加重视制度建设,使严格的制度规范成为学习型政党及其组织的鲜明特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特别是提出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这是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及其组织的要求而建立的更加严格的约束机制。学习型党组织通过这些严格的学习制度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增强学习效果,夯实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引领和推动创建学习型军营活动的广泛开展。

5.公司治理的概念与特征 篇五

公司治理的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的公司治理包括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外部治理市场体系和以《公司法》、公司章程为核心的法律规则体系三个层次的内容。狭义的公司治理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明确划分相互制衡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1.公司治理是一种经济关系;

公司治理中的出资人、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均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体现。2.权责明确、各司其职;

公司各个机构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制衡、相互协调。

3.委托代理、纵向授权;

公司的首要性质是契约型。公司各层级之间的关系,皆是以一种契约——委托代理的形式来实现的。股东(大)会作为纵向授权的起点,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财产交董事会代理,并委托监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作为第二层次的代理者,又将公司财产委托给经理层代理。这样层层委托,权力自上而下分配。4.激励与制衡并存。

由于代理人可能存在发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无法对代理人行为进行现场和事后监督,致使委托人利益蒙受损失。为了尽可能避免损失,委托人有必要建立激励和制衡机制。

二、公司治理的不同模式

1.公司机构由股东会和董事会构成,即所谓的单轨制。如:美国、英国。2.公司机构由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构成,即所谓的双轨制。如:德国。

3.法律对公司机构的设置要求较为灵活:既可以采取单轨制,也可以采取双轨制;采取何种模式,由公司自己选择。如:法国。

提示: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应当由三个机构构成:表意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典型的表现为公司机构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我国采取的正是这种模式。

三、公司治理的意义

1.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只有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保证最适合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人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促使董事、监事、其他高管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公司目标的实现。2.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利于减少公司代理成本,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减少因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引起的委托代理成本。

3.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对公司大小股东进行一体化保护;

良好的公司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消除公司资本多数表决原则带来的大股东“欺压”小股东的情形,实现大、小股东的一体化保护。

4.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成功吸收境内外资本的重要条件。制定或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时的实务

在多起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起草的实务中,笔者遇到了许多技术性或专业性的难题,笔者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下面作以讨论,供章程制定者参考:

1、关于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目前,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货币、土地出资新设立的公司,这种情况多出现在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或新兴行业里;另一种是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建或多家国有企业组建而来。前一种情况下,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相似的,只要出资可作价评估,可依法转让,法律不禁止,并办理资产的过户,货币的交付手续即可。后一种情况下,由于独资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或多家国有企业组建而来,常常会出现以企业评估后的净资产、商誉、品牌等出资的复杂情况。笔者认为首先以净资产作为出资的表述是不规范的,净资产是指企业总资产减去企业总负债后的剩余资产,是一个虚拟的财务概念,净资产并无具体所指实物或债权。既然没有具体所指也就无法办理转让手续即出资过户手续,但实践中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建普遍存在以净资产出资组建新公司的做法。笔者认为净资产出资本质上是一种股权出资。即国有资产……机构以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或“股权”出资,而“股权”价值确定依据即是企业净资产价格。因此,笔者建议在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时使用所有者权益或股权出资替代净资产出资表述。商誉其实质是一种商业信用,由于信用难以评估,且不能转让,因此作为出资还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品牌包括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品牌等,笔者认为,以注册商标为载体的品牌,由于可评估报价,可转让,是可以出资的,而以企业名称为载体的品牌由于不可转让,是不可以出资的。

在以改建或组建方式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时间如何确定呢。笔者认为由于不存在实物资产过户和货币交付,且这种出资的实质是一种“股权出资”,因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应以组建企业取消法人资格或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组建企业的股东为新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之时为其出资的时间。

2、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性在于,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也可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授权的范围详见本文第一部分。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决策机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至少应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其余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或更换。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值得注意的是新《公司法》尊重股东与董事会之间委托法律关系的本质,取消了原《公司法》关于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董事职务的规定,将任意解除委托关系的权利归还股东,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时应注意此项立法变化。另外,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应当包括至少1/3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其余监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或更换。新《公司法》规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但是,笔者提示:新《公司法》的规定并不具体,没有规定总经理的提名问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全可以通过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总经理人选由出资人提名,以此来控制公司的经理层。

3、关于国有独资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管理

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属企业可能包括独资公司、控股有限公司、参股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情况下可能还有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下属企业均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选聘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和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系统来实现。但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对下属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即对下属企业进行人事、重大资产处置进行管理。

首先,国有独资公司对下属企业的人事管理,主要依据是各级政府组织部、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任职办法的规定。实践中对独资公司、控股有限公司、参股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人事管理是不同的。对独资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是委派和更换,对总经理可以通过提名权来管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可直接任免;对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可以委派并更换(具体程序应当在控股公司章程明确约定),对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则是选派(具体程序应当在参股公司章程明确约定)。国有独资公司对下属企业的人事管理如何表述,以上是笔者在实践中的总结,具体个案应当由章程制定者结合当地政府对国有企业领导人任职的管理规定和企业实际确定。

其次,对资产的管理主要依据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报批程序,实践中国有独资公司下属子企业重大的资产转让,资产核销等处置均应报请出资人批准,但批准事项的具体范围,因各地或各公司的情况不同会有所区别,笔者建议将各地国资委规定资产处置需要批准事项都写进国有独资公司和下属企业的章程,以便在事件发生时有所依据。

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

新《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规定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更加严格的兼职禁止,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与第149条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相比,国有独资公司竞业禁止限制更广,不得在任何经济组织任职。另外,笔者认为第149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遵守,但其中同意权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大会有三种:

法定大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大会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临时大会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主要国家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公司法》第101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法律则采取的是抽象式的立法例,即不具体列举召集条件,而将决定权交由召集权人根据需要确定。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21条第1款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在法律或章程规定的情形下以及在公司的利益需要时召集。”日本《商法典》也规定:“临时全会于必要时随时召集。”而英国公司法在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时,则采取了结合式的办法,即在规定抽象的召集条件之后,对法律认为重要的事项进行列举。其规定为:股东临时会可于必要时随时召集,尤其是涉及到章程变更、公司的转化、限制股份转让的新规则、董事竞业的认可、董事私人交易责任的免除等。

股东大会的性质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购事项。

一、董事会概述

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活动进行管理和指挥的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具有如下特征:

1.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向股东会负责,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3.董事会是集体执行公司事务的机构 4.董事会是公司的必设和常设机构 董事会通常是必须设置的机构。只有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由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

二、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是公司的业务决策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可以归纳为如下五方面: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有关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方案

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管理人员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提示:董事会的职权(注意: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注意: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股东会的职权。)

(4)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意: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三个职务由董事会任免,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注意: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属于经理的职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亦称受信义务,一般分为两种具体义务:一是忠实义务;二是勤勉义务。我国《公司法》也做相应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具体而言,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和相关法条的规定,忠实义务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获益

1.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2.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获取某种秘密利益或所允诺的其他好处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禁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三)不得侵占和擅自处置公司的财产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秘密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董事既不可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各种内幕交易从而获取私利,也不得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以谋取私利。

2.如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擅自泄露公司秘密,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则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

(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不得利用职务篡夺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同公司开展非法竞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经营业务。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义务,又称为注意义务、谨慎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为公司的最佳利益,具有善意管理人的细心,尽一个普通谨慎之人的合理注意。

1.善意

善意是对行为人诚信状态的一种心理或道德评价。这主要是一种主观的标准,主要针对的是行为人对客观事物的认知能力,需要分析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后果的理解、判断、控制和认知等方面的情况。

2.注意

注意是对行为人对其行为及其后果的注意程度的判断。

3.合理的相信其行为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进行商业决策的时候应该合理地相信其行为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形式

1.民事责任

(1)损害赔偿。

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没收所得(归入权)。

6.陶瓷文化的概念与特征论文 篇六

陶瓷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粹,是悠悠五千多年中华文化的重要的表现,经历了不同时代的流变与发展,才形成了我们现在的陶瓷文化。本文所阐释的就是陶瓷文化的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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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警务危机谈判的概念界定与特征 篇七

一、相关理论研究概况

( 一) 危机的基本概念的辨析与界定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 风险意识深入人心, 我们每个人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许多已经成为常态化的危机现象。近几年来, 国内外对于危机的研究也是日趋繁多, 其中也有许多优秀的研究成果, 但是目前国内的研究好像进入了一个瓶颈期, 许多研究都是对既有成果的一种补充或者重新整理。可这绝不是代表我们的危机研究进入了一个高水平的阶段, 可以突破的问题还有很多, 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基础性的问题还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阶段, 这便导致了很多研究存在根基不牢固的现象。当下危机事件层出不穷, 而危机研究陷入了混乱的局面, 这种现象的存在显然是危机研究者都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对于危机, 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定义, 虽然汉语中的危机一词由“危”字和“机”字组成, 但这并不代表着危机中蕴含着机遇。相对于东方而言, 西方语言中的“危机”这个词起源于古希腊, 指的是医生挽救濒临死亡、徘徊在生与死这两种状态之间的病人, 如果成功了, 病人便能重新回到生的状态; 如果失败了, 那么病人就将离开人世。当时不仅仅是医学领域出现了危机概念, 在黑格尔的古典美学中也都有体现, 在他看来危机代表着的是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因此在西方人眼中危机一词代表着的是危险, 恐惧、焦虑、压迫、焦点。同样, 在汉语中“危机”一词也毫无机遇的意思, 事实上指的就是危险。根据可以考证的文献资料来看, 三国后期“危机”一词才出现。魏晋吕安写道: “常恐风波浅骇, 危机密发。”他所指的危机就是危险。

“危机”一词中的“危”字自然不必言说, 代表着的是危险的意思, 而“机”字, 在古代指的是机关的意思, 后来又引申为危险的意思, 当然实际上“机”字中也有机遇的意思, 但是从没出现与“危”字连用的现象。如果翻阅现代汉语词典就会发现, “危机”一词即使是在如今也没有机遇的含义。综上所述, 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 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危机”一词都没有机遇的意思在里面, 它事实上是通过叠加词的方式来突出对危险的强调, 指的也就是极其危险而又关键的时刻。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 日常生活中逐渐习惯将“危险”与“机遇”并列为一个词组, 自然而然的影响了我们对危机的认识, 使得我们将危机看作是危险和机遇的组合, 各自都有一半的概率, 这从表面上看像是丰富了我们对危机的认识, 其实不然, 甚至对于我们正确的认识危机管理是有害的, 这有可能会导致我们将危机视为一种常态的包含机遇的事件。因此及时纠正对“危机”一词的错误认识, 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它的本质, 我们才能坚定地将其视为极度危险的状态, 而不是将其视为一种平常的、自然的状态, 更不会再去尝试在危机事件的处理中寻找机遇, 而是要尽一切力量努力避免危机的发生。

( 二) 谈判的基本概念的辨析与界定

谈判是自人类社会以来一直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 而且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与完善,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 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很多, 可一旦矛盾各方发现仅仅靠自身的能力无法解决而问题又到了必须迅速做出处理的时候, 谈判仍然是他们的首选。

但是即使谈判文化的发展经历了历史长河的洗礼, 仔细考究其准确的概念, 仍然是众说纷纭, 这也给谈判理论的研究留出了发展的空间。当下, 众多学者都参与到这一领域的研究中来, 虽然给谈判所下的定义形式各异, 但是内容却也有共通之处, 主要体现在下面四个方面:

1. 两方以上人或组织是谈判的主体

谈判是由人主导的, 需要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人或组织参与, 只有一方则无法进行谈判活动。与此同时, 只有当参与谈判各方的需求有通过对方的行为而得到满足的期待可能性时, 谈判才会产生。

2. 利益满足的需求是谈判的前提

当各方之间出现矛盾分歧的时候, 为了某种利益的满足, 谈判便随之而生, 这是人们进行谈判的基础, 同时也是谈判产生的内因。当自身的需求需要他人的合作才能得到满足的时候, 就需要通过以谈判的方式来是实现, 这种需求越是强烈, 谈判的需求也越迫切。

3. 谈判是一种平等协商的过程

谈判的出现代表着某个方面的社会关系出现了矛盾冲突, 谈判各方为了追求各自的利益最大化, 往往在考虑问题的角度、思维方式、行为活动上大不相同, 正因为如此, 谈判实际上就是一种相互协调直至找到共同点的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 需要相互之间以平等友好、以诚相待为基础的去相互沟通、反复协商, 否则谈判最终会以失败而告终。当然, 谈判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而是一个反复发现问题, 协调解决问题的过程。

4. 谈判各方取得共识是谈判的最终目的

问题和分歧的出现是谈判的缘由, 因此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让谈判各方取得共识, 同时实现自身利益满足的需求自然成为了谈判的目的, 也是谈判的最圆满的结局。

综上所述, 谈判实际上是一种由矛盾争端引发的, 当事各方在一起平等地相互协商、相互讨论并以此对某一事件在利益需求上达成共识或做出妥协的一种动态的过程。

( 三) 危机谈判的基本概念的辨析与界定

谈判是解决问题最有效也最便捷的方式,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 公民的民主意思也不断提高, 对立冲突事件也是不断涌现, 谈判自然成为了平衡利益冲突, 实现矛盾各方利益平衡的策略。

面对危机事件频发的现状, 危机谈判也日益成为了快速处置紧急状态事件的不二之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掌握危机谈判的内涵, 对危机谈判的内涵进行分析, 以此来把握危机谈判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社会改革的进程中, 危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金融危机、政治危机、经济危机、安全危机等等, 但并非每一种危机事件的解决都可以采用谈判的方式解决, 因为谈判是两方以上的人或组织作为主体相互协商的过程, 这就对危机谈判的范围做出了限定, 只有当危机事件的主体是人或组织时, 危机谈判才能走上舞台, 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 面对每一种危机所需采用的谈判方式也是各不一样的, 要想准确理解定位危机谈判, 首先必须弄清楚对危机具体类型的划分, 这样才可以做到有的放矢, 也保证了通过危机谈判处置危机的可靠性。

根据危机产生的原因可以将危机划分为人为的危机和非人为的危机; 根据危机给组织带来损失的表现形态可以将危机划分为有形危机和无形危机; 从危机同组织的关系程度以及归咎的对象可以将危机划分为内部公关危机和外部危机。笔者认为危机谈判解决的大多是由人为引发的有形的危机事件。

与一般的商业谈判或者政治谈判不同的是危机谈判具有其不同的特征,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危机具有突发性, 引发危机事件的因素有很多, 许多重大的危机事件在很多情况下就是由一些平时人们不在意的因素而引发的。因而, 危机谈判面对着不可预测性, 这就要求必须建立起事前的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危机谈判小组, 明确具体分工, 这样才能做到在短时间内快速处置。

2. 危机具有紧迫性, 当一起危机事件发生之后, 处于危机事件中的各方面都面对着巨大的压力, 而且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危机会快速蔓延, 同时在目前信息全球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 危机事件信息传播的速度要比危机本身要更快, 造成的影响也不可估量。鉴于此, 笔者认为危机谈判区别于一般的事务性谈判重要一点就是承担危机谈判任务的人员所承受的压力要比普通的谈判高出许多倍。为此, 针对危机谈判的高压情景, 如何挑选心理素质过硬, 谈判技术娴熟的谈判专家就显得尤为重要。

3. 危机具有破坏性, 正如笔者上文所论述的, 危机的本质就是危险而不夹杂有任何机遇可言。因此, 危机谈判的首要任务便是化解危机, 快速高效的排除有可能会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以及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国家安全等等受到威胁的不利因素, 恢复原有的社会秩序。明确危机谈判的工作目标有利于牢牢把握危机谈判的进程同时也有利于正确判断危机谈判的方向是否正确。

4. 危机具有聚焦性, 危机事件发生之后, 便会吸引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 媒体也会快速参与到危机处置的进程中来, 危机谈判的处置过程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 这会使危机谈判面对强大舆论风险的压力。因此危机谈判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密, 避免因社会舆论而影响危机谈判的正常进行。因此, 危机谈判是指两方以上人或组织因危机事件陷入一种紧迫危险的状态, 采用谈判的方式快速有效化解危机的一种相互沟通、协商的过程。

二、警务危机谈判的概念辨析及界定

近几年来,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 社会大众对公安机关快速、有效处置警务危机事件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置警务危机事件的过程中既要采用国家强制力, 更要运用灵活多变的方式制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同时也要兼顾将警务危机事件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 警务危机谈判便应运而生。

警务危机谈判对于和平解决问题争端是一个切实有效的方法, 同时还是一种可以实现共赢的方式, 不仅可以制止有害社会的行为, 而且能够避免矛盾激化, 使一个有可能会对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的警务危机事件在一种较为缓和的环境中得以解决。但是, 虽然目前针对警务危机谈判的药研究有很多, 可大多侧重于警务危机谈判的处置模式、谈判技巧、价值取向等方面, 关于警务危机谈判的基本概念界定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少, 或是虽有研究但比较笼统。笔者认为, 警务危机谈判在我国尚属一个新生事物, 要想得到快速的完善与发展, 必须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 因而研究、探索其基本内涵就显得很重要也很有必要。

( 一) 警务危机的基本概念的界定与划分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 社会矛盾愈发凸显, 影响社会安定与发展的各种因素不断出现。现阶段, 公安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与日俱增, 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危机事件也在不断增加, 例如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以及一些人质劫持事件, 这种增加在危机事件的数量和种类上都有所体现。正如上文所说, 危机代表着的就是危险, 因而警务危机事件所代表着的就是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那些威胁到社会的稳定秩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类事件。能否快速有效的解决此类危机事件, 保护人民的利益便成为了衡量公安机关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

处理此类事件时要想做到及时、高效, 首先必须准确掌握警务危机事件的概念, 这样才能针对不同类型的警务危机事件采取相应的对策。对于危机事件, 处在不同位置上的人会有不一样的看法。笔者认为目前对危机事件较为正确的定义是指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遭到破坏,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 需要政府或者有关组织迅速采取措施处置的一种紧迫危险的状态。

再看警务危机事件, 其实际上是危机事件的一个具体的种类, 和其他危急事件一样, 具有相似的属性, 但又有其独特的地方, 其独特性主要体现在处置主体上, 当下警务危机事件是由公安机关作为主要职能机关处置的。结合危机事件的基本属性, 对警务危机事件的定义为: 使国家、社会、广大人民群众陷入紧迫危险, 需要以公安机关作为主要职能机关迅速处置, 以保护国家安全、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及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紧急状态。根据对警务危机事件概念的基本界定, 结合具体事件性质的不同, 又可以对警务危机事件的类别作如下划分:

1. 恐怖袭击型警务危机事件

现代的恐怖活动是一种采用恐怖性暴力袭击的方式, 旨在引起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的恐慌以达到其特定目的的袭击事件, 对社会秩序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因此也是公安机关所面临的警务危机事件中最严重的一种。

2. 群体性骚乱警务危机事件

当下, 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社会矛盾也日益显现, 一些无组织或有组织的群体聚集以诉求解决矛盾的事件逐步演变成一些群体性骚乱, 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法治建设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如何快速、高效处理此类事件也应得到重视。

3. 人质劫持型警务危机事件

人质劫持事件是一种严重影响人质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 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也因为考虑到人质的生命安全而有所顾忌, 同时承担着巨大的压力。人质劫持型警务危机事件也是目前公安机关警务危机处置的主要对象。

4. 家庭暴力引发的警务危机事件

普通的家庭纠纷得不到很好的缓和时, 会使一个家庭的稳定性陷入危险, 有时甚至会发生家庭暴力的状况, 一般又以女方这类弱势群体为主要的受害方, 严重的家庭暴力便会出现威胁受害者生命安全的情况, 而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不易发现。目前, 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还不够完善, 这类事件应当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

5. 自杀类型的警务危机事件

自杀类型的事件是危及自杀者自身安全的一类事件, 但也不能排除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可能性, 同时公安机关负有救助的法定职责, 因此自杀类型的事件同样也应该纳入警务危机研究的范畴。

6. 灾害、事故类警务危机事件

每当自然灾害和各种原因引发的事故发生时, 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便处于紧迫危险的状态, 这时就需要警方参与进行快速处置, 以保护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7. 绑架敲诈勒索型警务危机事件

近几年来, 犯罪分子通过绑架人质勒索钱财的事件时有发生。每当该类事件发生的时候, 警方和被绑架者的家属都面对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同时此类事件一般都是犯罪分子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的实施, 给公安机关快速破案解救被绑架者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8. 其他类型的警务危机事件

警务危机事件具有不确定性, 引发其发生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 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例如, 有时看上去很普通的治安纠纷也很可能最终演变为与警对峙的警务危机事件; 精神病人精神病发作期间的恶性伤人事件等等, 因此, 笔者认为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快速处置的都可以纳入此类。

( 二) 明确警务危机谈判的内涵

结合对警务危机概念界定, 可以明确警务危机不同于一般的危机事件, 而是指那些使国家、社会、广大人民群众陷入紧迫危险, 需要以公安机关作为主要职能机关迅速处置, 以保护国家安全、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及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紧急状态。

其次谈判是一种组织或人之间相互协商解决问题的过程, 这就表明了警务危机谈判仅仅是谈判范畴中具有自身特殊性质的一个分支, 必须同时具有争端双方才有谈判存在的可能性。如果说谈判是一门学问, 那么警务危机谈判不仅需要深厚的语言功底, 还需要艺术性的运用。

以上几点同对警务危机谈判的具体适用范围做出了限定, 由此可见, 警务危机谈判是指公安机关在可以采用谈判的方式处置的警务危机事件中通过专门的谈判人员运用一系列谈判策略缓和矛盾, 快速、安全、有效的使国家、社会以及人民群众脱离紧迫危险的状态。

( 三) 警务危机谈判的类型划分

1. 根据警务危机事件的性质, 可以将警务危机谈判划分为一般的治安案件类型的警务危机谈判和刑事案件类型的警务危机谈判。

其实在公安机关的日常警务活动中, 面对最多的是大量的治安案件, 而看似平常的治安案件中也潜藏着危机, 例如自杀以及家庭暴力等案件, 就需要处置民警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 化解危机。

另一种则是刑事案件类型的警务危机谈判, 比如劫持人质、绑架勒索、恐怖活动等事件。通常恶性的刑事案件引发的警务危机相对于治安案件引发的警务危机要少的多, 但是危害性却要比后者大, 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也十分严重。警务危机谈判的目标不仅是要涉案人员停止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防止危害后果发生而且要使涉案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大大提高了该种类型的警务危机谈判的难度, 但这也是警务危机谈判领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2. 根据警务危机谈判对象的精神健康状况, 可以将其分为正常人的警务危机谈判与精神病人的警务危机谈判。对于理智的正常人来说, 经过谈判专家的说理是可以使其放弃自己的过激行为的, 而对于一个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而言, 想通过谈判员的细心劝导使其停止正在实施的非理性行为难度要大的多, 对此点我们一定要重视。

3. 根据警务危机事件参与人数来看, 可以将警务危机谈判分为单人的警务危机谈判与多人的警务危机谈判。对于警务危机谈判而言, 涉案人员的数量是谈判的一个重点, 因为如果涉案人员较多便会提高谈判的难度, 因为涉案人员之间内部很难达成一致, 这就给谈判的关键一步产生了束缚, 而且往往会发生共同作案人员中的一个或数个被劝服, 而其他几个犯罪心理并未被打消, 反而做出过激行为的现象。

三、警务危机谈判的基本特征

警务危机谈判作为危机谈判的一种既有危机谈判的基本属性, 也具有其区别与一般危机谈判的独特属性, 笔者结合上午对警务危机谈判的概念界定以及对危机谈判特点的总结, 提炼出警务危机谈判的基本特征如下:

( 一) 安全性为原则。就目前而言, 国内外处置警务事件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武力强攻, 还有一种就是本文所述的警务危机谈判。笔者认为在处置一起警务危机事件的过程中, 如果选择了警务危机谈判这种和平的方式, 不管目标是为成功安全处置还是为武力强攻提供时间, 都要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同时通过沟通交流保证人员安全。

( 二) 团队协作为主要方式。在警务危机谈判中, 首先对内要组建谈判小组, 明确各自的谈判职责, 其次在事件发生地外围要根据事态的严重性迅速启动当地公安部门以及政府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 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 尽最大的努力避免事态恶化, 同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 三) 超高的风险性。警务危机谈判不同于一般危机谈判, 警务危机谈判中谈判人员面对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心理处于一种极度焦躁的状态, 随时都有可能造成包括谈判员在内的人员伤亡或其他难以无法弥补的损失。

( 四) 谈判过程的不稳定性。警务危机事件的发展过程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谈判的过程不一定会按照谈判员预先设定的方向发展, 在处理过程中稍有不慎便会造成失控局面, 进而引发难以弥补的损失。

( 五) 极强的紧迫性与聚焦性。警务危机谈判是危机谈判的一种, 当然也具有危机谈判的一般属性, 但是警务危机谈判面对的舆论与承受的压力又绝不是一般的危机谈判可以比拟的。谈判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理性思维, 这样才有可能使谈判得以顺利进行, 最终化解危机。

四、警务危机谈判的概念与特征的研究意义

面对当前公共安全危机事件频发的现状, 而警务危机谈判作为警务危机事件处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它的现实功能和价值意义也愈加得到人们的肯定与重视。首先, 通过警务危机谈判可以为警务危机的现场协调处置赢得宝贵的时间, 其次, 通过警务谈判人员运用专业的谈判技巧和心理战术与对峙者沟通可以获得处置部门所需要的情报, 同时还能迅速缓和现场的紧张氛围, 避免对峙者做出过激行为。最后, 警务危机谈判的最终目标便是通过谈判使违法犯罪人员更加理性的看清形势, 最终劝导其放弃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并接受应有的法律的制裁。

针对国内对警务危机谈判概念界定研究不充分的现状, 在总结与探讨危机、警务危机、谈判、危机谈判等一系列概念的基础上提炼出警务危机谈判的基本概念并指出警务危机谈判的特征, 有其独特的意义。

第一, 丰富了国内现有的对警务危机谈判的研究, 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针对警务危机谈判的定义界定, 把握住什么是警务危机谈判这一主题, 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正确认识警务危机谈判, 让警务危机谈判走进日常生活, 并运用到具体的公安工作中去。

第二, 为学界对警务危机谈判的适用范围、制度模式、价值取向、谈判技巧等等具体的实用理论研究提供支持。虽然当下关于警务危机谈判具体适用的理论研究有很多, 但大多是异曲同工, 警务危机谈判的发展好像陷入了一个瓶颈时期, 大多都是因为对警务危机谈判的本质没有弄清楚, 才导致警务危机谈判与危机谈判等概念杂糅在一起, 本文为警务危机谈判发展的探讨提供基础支撑。

第三, 有助于发展警务危机谈判管理制度。虽然警务危机不同, 所采用的警务危机谈判也各不相同, 但是准确理解警务危机谈判的概念有助于我们对日常发生的各类警务危机谈判事件进行管理与分类, 不断的吸取实践过程的谈判经验, 使警务危机谈判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总之, 警务危机谈判作为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一种特殊现象, 有其自身特定的客观规律, 警务危机谈判研究应建立在对于此类现象研究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总结探索规律与经验, 从而正确指导警务危机谈判的实践。

摘要:针对当前学界对警务危机谈判概念研究模糊不清的现状, 本文在分析与总结危机、警务危机、谈判、危机谈判的概念的基础上, 从警务危机事件处置的角度, 提炼出警务危机谈判的概念, 并指出警务危机谈判具有安全性为第一原则、团队协作为主要方式、超高风险性、极强的紧迫性与舆论聚焦性等特点, 进而对警务危机谈判中的许多基础性问题做出相应结论, 同时以此为警务危机谈判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危机,警务危机,谈判,概念辨析,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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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靳建辉, 刘洪秋.论建立健全应对危机事件警务危机谈判的机制[J].辽宁警专学报, 2009 (1) .

8.专业市场的形成与自组织特征分析 篇八

摘 要 专业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具有自组织性。基于自组织理论,本文首先分析了专业市场的形成机制,即专业市场如何具备了自组织系统的特征。接下来,论文提出了专业市场发展的三个自组织特征: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市场组织的自催化性及市场组织的自适应。最后对论文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

关键词 专业市场 形成机制 自组织特征 自适应

专业市场作为一种有效的交易制度安排,较好地解决了因分工带来的专业化经济与交易费用之间的两难选择,提供了一种特殊的公共交易平台。纵观其成长过程,专业市场大多是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自发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具有一定的自组织性。

自组织是一个自创生、自发展的过程,它不需要外界指令而能自行地从无序结构形成具有有序结构的系统,主要包括三类过程:第一,由非组织到组织的过程演化,即从无序结构到有序结构的演化;第二,由组织程度低到组织程度高的过程演化,即从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的演化;第三,相同组织层次上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演化,即组织结构与功能在水平方面的复杂性增长过程。由此可以看出,自组织理论为我们更好地分析专业市场这一现象的出现,了解其形成与发展的内在机理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

一、专业市场自组织系统的形成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出现了一些小商贩扎堆经营的集市贸易,交易的商品以批发与零售为主,规模较小,专业化程度较低。可以说,初始形态的市场结构处于无序状态,是商户们自发形成的聚集销售。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市场规模开始不断扩大,专业化程度迅速提高,市场内的商户不断与外界企业或环境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方面的交换,使市场始终处于激烈的动态变化之中。当达到某一特定值时,市场系统就有可能从原来的无序状态转变为相对的有序状态,自组织成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专业市场系统。

根据耗散结构理论,形成耗散结构需要具备四个条件:开放性、系统远离平衡态、系统内部的非线性作用与涨落。那么,由小商户扎堆经营的“马路市场”是如何具备这四个条件的呢,即专业市场的形成机制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初始要素禀赋决定了小商贩们扎堆经营这一现象的出现,而扎堆经营为“马路市场”带来涨落,涨落为商贩们带来的经济利益,又会吸引更多商贩加入,促使竞争加剧,市场远离平衡态,在商贩之间相互竞争与协同的非线性作用下,系统就有可能实现层次的跃迁,推动专业市场自组织系统的产生。

初始要素禀赋产生的条件有许多种:环境与资源的优势、传统历史文化与制度、供给与需求条件等,以及其他偶然的因素。所以,当地的资源条件及商业文化等使一些小商贩们自发的形成一批“马路市场”。

涨落是耗散结构出现的触发器,但是只有当涨落出现在体系远离平衡态或者说体系结构演化的临界点时,涨落才起到触发作用,最终使原有系统结构失衡,诱发系统进化到新的有序状态。商贩们的聚集销售带来了市场的涨落,主要体现在: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流通与技术的创新引起生产要素的变化;市场内部制度与文化环境的变化;专业化分工程度的深化。以上三个方面形成专业市场的内涨落,同时外界环境的变化也给市场带来了涨落:流通体制的改革,政府的鼓励政策,相关市场环境的变化等,这些属于外涨落。内、外涨落的形成,为系统的跃迁提供条件的同时,也为商户带来正的经济利益:①人力资源、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流通与共享,使商户节约了成本,同时知识溢出为商户带来利益;②聚集销售降低了购买者的搜寻成本,具有低交易费用的特点,所以更多消费者的购买商品为商户带来利益;③市场专业化分工的深化,通过形成规模经济为商户带来更大利益;④专业市场内部与外部均形成良好的制度和文化环境,使商户者保持活力,从而带动其创新,实现经济利益的增长。

正的经济利益作为一个吸引子,吸引越来越多的商户加入“马路市场”,内部非线性作用更加明显,系统逐渐远离平衡。非线性作用导致了正反馈现象的出现,继而放大了涨落,使市场分工越来越具专业性,交易成本也由于商户之间的协同作用越来越低,从而提升了整个市场的竞争力,直接为商户带来更多的利润。利润的增加催化了市场质与量的发展,商户的专业化经营形式就是在这种循环作用下,实现了创新与提升,最终在涨落的作用下形成专业市场这一稳定的、有序的销售组织形式。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专业市场是一个自组织系统,它是由众多市场主体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自我演化而形成的一种销售组织形式。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使专业市场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存在着,成为一类具有开放性、远离平衡态、非线性等特征的典型复杂系统。

二、专业市场发展的自组织特征分析

专业市场本质上是一个分工网络组织,它是交易系统、管理系统与服务系统的综合统一体。作为一个典型的复杂系统,专业市场的发展与演化具有自身的规律性,是一个不断从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组织层次得到跃迁与复杂性逐渐增长的自我成长过程,具有自创生、自复制和自适应等复杂的演化行为。从自组织性来看,专业市场的形成与演化主要具有三个特征: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市场组织的催化性、市场组织的自适应。

1.市场主体的自主性

自主性,主要体现在市场主体进行交易活动、实现自我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专业市场是自发形成的流通组织,是在众多经营者、管理者与服务者等市场主体的相互作用下,而逐渐演化形成的一种交易组织形式。而自主性是理性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最好体现,可以说它是专业市场实现自组织演化的内在灵魂。在专业市场的发展阶段,市场主体根据消费者的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地丰富商品种类、调整商品价格以适合其需求,与其同时,在自身资本得到不断积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自我创新与发展,从而推动专业市场的演化。例如,在信息化时代,随着网络的普及,虚拟市场与有形市场的有机结合成为经营者希望采取的交易形式,于是在外界影响因素及市场发展新需求的作用下商户们展开了对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努力开拓网络市场,实现了市场交易系统的创新发展,在扩大交易范围、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大大促进了专业市场的进一步演化。另外,市场内部的管理机构与服务机构也具有较高的创新激情,在充分发挥自身能力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加到创新活动中去。所以说,专业市场通过自组织不断实现自我创新与提升,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市场主体的自主性是专业市场自组织演化过程中一个较为显著的特征。

2.市场组织的自催化性

自催化是自组织系统普遍具有的一种自我催化、循环累积能力。实际上,专业市场的演化是一个动态的循环渐进的过程:为了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市场内部逐渐实现了组织创新与功能提升。这些创新为市场交易节省了更多成本,并提高了交易效率,为市场主体带来了较高利益。利益的增加,又为各市场主体从外界获取更多要素和资源提供了可能,加大了与外界的联系,为进一步实现组织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与条件。这是一个循环累积的过程,专业市场就是一个包含以上催化循环的超循环组织,它是以超循环的形式进行着发展与演化,在系统的循环反应过程中存在有较强的自催化机制。

同时,在专业市场内部还存在交叉催化作用,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合作关系。市场经营者之间通过信息传递、资源分享等,互相为对方的发展提供了催化支持,实现了交叉催化循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市场经营户对商品种类、价格信息、客户资源的良好掌握。同样,管理者为市场经营者与服务者提供规范化管理,并收取一定税收;服务者通过为市场内其他主体提供一定的市场服务,而获取服务报酬,从而形成了三者之间的交叉催化,在交叉催化机制的作用下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3.市场组织的自适应

自适应,是指系统在自组织过程中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关系。自适应系统能根据外界环境变化,通过改变自身结构与功能(主要是实现创新)重新适应新的环境。开放的系统只有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实现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才能更好的发展。所以专业市场必须具备适应外界变化的应变能力。专业市场的兴起,得益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交易平台。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所需求商品的要求也开始提高,一部分企业集团开始脱离专业市场创建自己的销售网络,与此同时,大型连锁超市及商场的出现,对专业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挑战。所以,专业市场只有通过提高交易商品质量、转变交易方式等实现市场结构与功能的创新,才不至衰退或消亡。这是专业市场的自适应机制:通过创新满足市场需求,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

专业市场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完成与环境的相适应:渐进式调整与突变式跃迁。当不能适应外界环境或自身发展需求时,专业市场有时只需要做一些小的调整便可恢复适应,这属于量的变化,某种层次上来说是市场的渐进式演化;当不适应达到一定程度时,专业市场只有通过旧组织结构的瓦解并建立新组织结构才能适应环境变化,完成组织层次的跃迁与自身发展。

三、结论

专业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具有自组织特征,这是由它自身具有的开放性、复杂性等特征决定的。从自组织角度认识和把握专业市场的形成与演化过程,对于新形势下完成其组织创新以提升竞争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现将本文的结论归纳如下:

1.专业市场是一类典型的自组织系统,外界环境的变化及初始要素禀赋决定了专业市场在特定地方产生并不是历史的偶然性

所以我们不可能凭主观愿望盲目地建造专业市场,并使其产生且蓬勃发展起来,而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创造条件促使专业市场具备自组织的四个前提条件:开放性、非线性、远离平衡态和涨落,从而促使专业市场自组织系统的形成。

2.自组织演化是一个复杂性不断增长的过程,越来越复杂的内部结构是专业市场演化的趋势

专业市场作为一个开放的自组织复杂系统,其形成与演化是市场主体不断协调适应与不断创新发展的生长、进化过程。所以,提高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及系统的自适应能力,形成优越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市场文化氛围,是推动专业市场不断实现自组织演化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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