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2024-06-19

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精选9篇)

1.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篇一

关于对基层检察队伍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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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区检察院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落实中央、省、地、区委工作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高标准法治需要为目标,结合我区检察工作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2名,实有20名,缺额2名,缺额率占9%。

2、结构与学历情况。年龄结构:年龄在56-60岁有2人,50-55岁有5人,40岁-49岁有3人,35-39岁有2人,30-34岁有4人,30岁以下有4人;学历结构:具有本科学历的为20人,其中第一学历为本科的有7人,占院内总数的35%;

3、近5年公务员队伍进出情况。进入9人,考录9人;退出9人,其中辞职1人,转隶3人,退休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存在公务员队伍来源不足、入口不畅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区地处艰苦边远地区,高寒且交通不便,工资待遇缺乏竞争力、基层发展天花板较低等许多原因导致一部分有司法证人员不愿报、无证人员不愿了的现象。这种现象将直接影响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检察队伍自我优化的所要面对的短板。

2、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才年龄梯队结构。我院人员结构老龄化客观存在,40岁以上人员占现有人员总数的一半,新招录的公务员在工作经验和检察业务能力上与现有的工作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

3、干警数量严重不足,制约检察工作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前,我院有政法编制30名,司改转隶一次性划转了8个编制,占我院当时编制的26.6%。目前,有些干警身兼数职,甚至带病坚持工作,工学矛盾突出,干警培训学习机会少,知识更新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4、个别干警缺乏干事创业的精神,工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也有个别年轻干警工作心浮气躁,不能脚踏实地的工作,工作效率低下。

三、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班子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是带领干警干事创业的领头雁,起着标杆典范的作用,领导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通过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以领导班子成员的规范言行和突出成绩影响和激发干警活力;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建设一个“让党委和上级放心,让干警信赖”的好班子,营造一种团结向上,干事谋事,识大体、顾大局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以及消化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始终能够把握大纲、善谋大局、会抓大事、处事大气、确保大节,只有建设成为团结、务实的好班子,才能带出一支好队伍;三是积极构建平台让想干事、会干事的同志干成事、干好事,树立扶正压邪,健康向上,积极有为,勇于创先的良好风气。同时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干警,落实从优待检的各项措施,充分调动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他们热爱检察工作,安心检察工作,从而更好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政治素质是检察干警的必备素质,是执行的政治保障。一是要努力在全面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基本要求上下功夫,真正吃透精神,把握实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实际,努力提高现有检察人员素质,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强化对干警岗位技能训练,着力培养一批优秀业务能手;二是要坚持实施素质兴检。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人才发展规划,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努力改善检察干警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着力培养一大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强化素质教育,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检察干警素质,坚持向素质要警力,向素质要战斗力,向素质要效益;三是要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破除旧的传统的学习观念,自觉崇尚良好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是未来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的理念,把学习当作是对自己未来的投资,是为自己的生存而学,为自己的发展而学。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要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终身进行学习,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把学习引入工作,整合工作、学习与知识的关系,使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树立创造性学习理念,重新塑造自我,不断完善自我,自觉主动学习,扩展创造性能量,使学习成为创新发展,开创各项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动力。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培养制度。检察队伍专业化离不开科学、规范的培养制度。一是要不断增强法学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加强检察人员的岗前培养,为履职奠定基础。岗前培训,检察机关一直都在坚持,岗前培训应在培训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完善,力争取得成效。三是强化在职培养,提高专业化检察技能。扩大培训面,将培训主体扩大至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人员,逐步提升其专业水平;建立分类培训制度,避免培训泛化,增强实效性;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检察干警业务技能。

(四)增强人才强检意识。检察队伍的职业保障是检察队伍专业化的重要基础。检察人员社会地位低于党政干部,经济待遇、福利待遇在公职人员中居于中间低位,远低于垄断行业。许多优秀法律人才不愿到检察机关工作,特别是到基层检察院,更不愿到人居条件差的基层检察院工作。在基层检察院,即便招录到了少数优秀大学生也留不住,职业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是要合理配置人才,根据干警的性格能力和专长提供相应的岗位,充分发挥干警的个人优势,真正做到扬长避短,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是择优选拔、使用人才。建立具有激励性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优秀人才提供展示能力的机会。三是力所能及的为干警解决实际问题,减少干警的后顾之忧,通过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干警的动态信息,让干警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帮助,进而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篇二

天津全市检察机关“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以来,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认真传达市委政法委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教育活动工作部署会精神, 结合对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突出教育主题, 立足东丽检察工作实际, 强化问题导向, 坚持搞好结合, 注重融入经常性教育, 确保专题教育在我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统一思想, 充分认识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检察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 开展教育活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 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靠什么管, 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是成文的规矩, 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 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 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检察机关肩负的全面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任务越繁重, 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我们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开展教育活动是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 我们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化执法司法公开, 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不规范的问题。开展教育活动, 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 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开展教育活动是建设过硬队伍的必然要求。武长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影响十分恶劣, 给天津政法机关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全院干警要深刻吸取武长顺案件教训, 大力加强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高度重视, 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按照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和东丽区委政法委的要求, 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 我院制定了《东丽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对专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规定, 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在指导思想上, 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 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 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 以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为反面教材, 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执法作风建设为载体, 以正风肃纪、持续整改为抓手, 推动我院检察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在目标任务上, 这次教育活动主要是聚焦守纪律讲规矩和公正廉洁执法, 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六个见成效”, 即:坚持思想建检, 着力在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见成效;坚持正面教育, 着力在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氛围上见成效;坚持突出重点, 着力在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见成效;坚持正风肃纪, 着力在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坚持制度建设, 着力在完善执法司法权监督制约机制上见成效;坚持学思践悟, 着力在专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上见成效。在思想观念上, 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厌倦和畏难情绪, 既要杜绝“活动就是搞形式、放空炮、走过场”等错误观念, 又要深入领会原则精神和目标要求, 敢于担当, 负起责任, 动真格、真实抓, 当好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示范者。广大干警要坚决克服“问题主要在领导, 教育活动与我无关”的思想, 这次教育活动就是要让每一名干警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 在纪律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 起到出出汗、排排毒的作用。

相互贯通, 统筹各项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虽然今年有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践行核心价值、公正文明司法”四项主题教育活动, 但各项活动也是相通的, 形式相同, 基本都是部署学习、查摆分析、整改提高、建章立制4个环节, 上面多根线, 下面一根针, 所以我们要做到4个相互贯通:

一是要把理论学习相互贯通。把各项活动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机归类、合理安排, 内容都离不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规定书目, 以及党政干部纪律条例、廉政准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不同的阶段, 要突出不同的重点, 形成常态化的学习机制, 采取党组理论学习、读书周、研讨班、专题讨论等形式多样的办法, 组织广大党员干警深入学, 引导党员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把查摆问题相互贯通。在查摆问题阶段, 要从执法理念, 执法行为, 纪律作风, 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入手, 将问题查深、查实、查透, 边学边查, 加大查摆的内容, 把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增强党性与正风肃纪结合起来, 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刻认识天津政法机关面临的彻底肃清武长顺案件恶劣影响的严峻形势, 引导党员干警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 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三是要把深化整改相互贯通。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 抓住关键、找准要害, 把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对照检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深刻剖析原因, 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 凡是能够自身解决的就不要上交问题, 即使是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对整改项目, 要实行台账管理, 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立足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立改立行, 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实际效果。要及时总结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做法, 结合检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对我院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进行梳理、传承和发扬, 对现行的纪律和规矩进行完善、细化和创新, 制定新的制度, 完善已有的制度, 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 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警的硬约束。

四要把载体构建相互贯通。主题活动虽然内容不完全相同, 但是组织载体相互借鉴联系, 不能单打一, 可以采取读书班、党员评议、走访群众等形式, 要开门搞活动, 要在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同时, 注重强化外力推动, 让群众参与, 让群众监督, 诚恳请群众评判。始终坚持深入一线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工作的需求, 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明确服务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摸清本单位在守纪律讲规矩和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中心, 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

教育活动是为检察业务工作服务的, 要做到两促进, 两不误、两提高, 不能搞两张皮, 要巧用力, 推动检察业务工作, 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促进业务建设, 推进全面上水平。下一步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定要认真的围绕检察中心工作, 服务中心工作, 不能够为了搞教育而搞教育, 每一项工作都要有针对性, 有的放矢, 进一步推动工作上水平。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 确保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真正负起责任, 科学谋划、统筹安排, 周密部署、同步推进。各科室要积极配合, 认真开展落实。两个活动办公室要多沟通, 各小组要紧密配合, 信息简报和各项学习材料能够统一的要统一, 要学会一稿多用, 活学活用。目前业务工作正处于紧张时期, 我们要以教育活动促进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氛围。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 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要求, 决不允许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犯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要坚决维护组织、人事、财经纪律, 坚决执行办案纪律, 杜绝吃拿卡要、收受钱物、接受吃请等行为。广泛宣传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事迹, 向社会传递维护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我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院专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推动, 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 强化过程管理, 定期对各部门活动组织推动情况进行检查, 确保教育活动不虚不空、不走过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解台账》已经下发到每个科室, 内容很详细, 时间节点也很明确, 各位分管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按照分解台账内容认真开展工作, 要保证落实要求有记录、有痕迹, 并及时完善台账内容。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3.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篇三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净化政治生态问题”专题自查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集中时间精力,通过召开座谈会、对照检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了此次专题自查工作。公司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议,对照学习贯彻执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同时,通过个别谈话,掌握公司政治生态状况、寻找突出问题;通过发放

份问卷调查,更准确的掌握当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了统计汇总,为后期净化政治生态发挥了有效作用。

二、党内政治生态总体情况

今年来,集团公司党委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的安排和要求,不断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多种形式,从正反两个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党委专题会议和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牵头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把上级的部署要求领会透彻、贯彻全面;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和《巡视利剑》等违法违纪廉政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市纪委审查案件通报,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不断进行学习交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目前,集团公司党内政治生活总体状况是好的。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集团公司党委内部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常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在选人用人方面能够坚持正确的导向,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在民主会上能够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能够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加强对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通过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风险;党委班子成员按要求向组织汇报个人事项,报告各自的廉政情况。

按照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与市委的新要求衡量,集团公司党委突出问题导向,通过认真自查,也找出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贯彻执行党章方面

对《党章》学习不够深入,贯彻执行与具体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一些党员干部学习意识淡薄,自觉学习意识差,对《党章》内容知之甚少、理解得机械、教条,不能深刻领会其内涵和实质,导致党员干部理论素质不高,认识上出现片面性,工作上产生盲目性,思路上存在局限性

;同时,在贯彻执行《党章》过程中,不能学以致用,不能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能与现代企业发展同步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方面

学习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在工作中,虽然在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多次学习,但部分党员干部学习标准不够高,学习不够深入,学习缺乏主动,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同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解不深刻、把握不全面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方面

#.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方面:一是由于公司项目建设任务重、日常事务较多,党员领导干部有重业务学习、轻理论学习的倾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抓得不够紧、理解不够深,在运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洗涤灵魂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导致世界观这个“总开关”出现松动。二是虽然能够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委重要精神,但在把握精神精髓和实质上还有一定的差距,致使对理论上、政策上的一些问题不能快速有效解决。

#.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方面:一是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深入开展,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但任有部分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四个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集团公司党委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服从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领导核心的指示要求,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方向一致、号令一致、步调一致,始终与市委的决策部署一致。但部门企业在执行集团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时不自觉、不主动、打折扣,影响了公司整体发展大局。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环境方面: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讲政治、顾大局,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上没有发挥好应有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监管还比较乏力,致使一些党员干部思想松懈、行为失态。二是政治敏锐性上还有一些差距,有的同志对上级精神理解不够透彻,对上级决策部署领会不够深刻,在精神还没完全吃透、措施还没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就开会安排,表面上是讲政治、落实快,实际上是政治纪律性不强的表现。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方面:部分企业选人用人不符合规定,有未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审定,选拔招聘干部职工的情况。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缺乏宣传。由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范围比较窄、深度比较浅,致使干部群众对党的选人用人制度、程序、规定和方法的知晓度、知情度不高,导致部分职工一方面对选人用人的机制和方法持怀疑态度,认为是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对选人用人的过程和结果持怀疑态度,认为是走过场、虚假、不真实的。

#.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与员工心贴心、面对面交流少,在感情上和员工仍存在距离,不善于做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呈现个性化、复杂化特征,平衡各种利益诉求难度增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缺乏实践锻炼,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相对较弱。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虽然知道干群关系的重要性,但对基层情况了解不深,解决复杂性问题缺乏招法。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一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还不完善。虽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建立了一些有利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相关制度,但制定的制度过于原则,在执行中缺乏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组织生活形式主义现象较严重,质量不高。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只满足于时间、次数要求,形式主义现象突出,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贯彻落实的不够好。三是虽然党的民主生活是健康向上的,能够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不高、分量不够的问题依旧不同程度的存在,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有“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人主义思想。

#.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方面:近年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国企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思想、市场环境以及监督方式方法等因素的影响,党员干部对权力进行监督的意识较为淡薄。

#.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方面: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树立了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但有的同志在生活中勤俭节约意识不足,在企业面临困难的情况下,带头过“苦日子”、“紧日子”的意识不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纪问责,加大对遵守党的纪律、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

一是以提高政治站位为首要度,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定的##个方面,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真正让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纪检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实际,对新形势下加强财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认真调研,切实增强财政机关纪检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突出财政业务工作,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预防和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推进市级预算单位财务核算集中监管和财政机关内部风险控制,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增强财政管理约束力的长效机制。

4.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我近期对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县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等个部门,行政编制个,在岗干警名,50岁以上人,40-50岁人,30-40岁人,30岁以下人,其中副处名,正科名,副科名,科员名。全部干警中党员人,占比%,检察官人,占比%,大专学历人,占比%,本科学历人,占比%,女干警人,占比%。

二、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学历层次较低

由于县是山区小县,经济相对滞后,福利待遇偏低,人才吸引力不强,因此该院检察干警学历层次较低,本科学历只占全院检察干警的%,且部分本科学历是通过继续教育所得,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极少,大多为大专学历及以下学历。(二)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缺乏

该院检察干警学历层次不高,因而缺乏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较强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即精通法律、在其他专业领域有造诣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欠缺。(三)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

2002年国家统一组织司法考试以来,该院检察干警参加司法考试者不多,参加者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因而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与检察官队伍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存在检察官断档现象。

(四)检察院的编制与所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

该院人少案多压力大的问题较为突出,不能满足实际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五)检察干警待遇偏低

该院检察干警待遇相比公安、法院较低,且职级晋升较慢,工作生活条件差,致使部分检察干警不安心工作,选择调离检察机关,向发达地区或收入高、提拔快的单位流动。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检察院缺乏进人的自主权

长期以来,由于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编制管理机制不配套,检察院进人都是由当地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检察机关作为用人单位没有多大自主权。从这些年情况看,检察院进人渠道比较杂乱,主要是来自军队转业干部和当地领导以及检察院内部检察干警的子女,导致现有检察干警水平参差不齐。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部分干警由于司法考试难以过关,虽在长期执法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造成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比例失调,制约和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二)检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竞争力

由于县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高等院校的毕业学生不愿留在原籍工作。同时检察院干警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部分检察干警家属下岗或没有工作,部分干警子女就业有困难,不得不为生计奔波而影响工作。还由于检察机关上下、内外交流机会少,导致干警职级偏低,挫伤了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影响了检察干警队伍的稳定,不仅不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还导致检察院内部优秀人才的流失。(三)检察院缺乏建设人才队伍的机制

检察院由于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检察干警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少数干警没有择业压力,业务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法律素质相对滞后,执法能力整体较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检察院一方面缺乏相应的人员淘汰机制,出口不畅,对于一些素质低、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干警,难以通过一种有效机制将其淘汰出检察院。另一方面受编制的制约,符合条件的高素质人才不能顺畅地进入,出现了想录用的人进不来,要清退的人辞不去的尴尬局面,造成难以建设好检察人才队伍。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落实用人自主权,拓宽培养渠道,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

检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权,要改进招录方式方法,广开门路选人才,有计划地吸收引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壮大检察院干警人才队伍,解决检察院专业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要拓宽培养渠道,选派优秀检察干警到高校深造,到上级院挂职,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要推行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两个重要部门,干警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通过岗位资格准入考试和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提高准入门槛,真正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干警选人反贪、反渎部门,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侦查队伍的战斗力。要把检察人才培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检察干警,多渠道、多平台打造人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人才资源开发

要狠抓学历教育,继续提高检察干警的学历学识水平。要针对检察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偏低的状况,加强检校合作,开办法律本科远程网络教育,组织不达本科学历的检察干警参加学习。对参加学历教育的检察干警,除保障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外,给予取得学历证书的要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高检察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为高素质人才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对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领导素能和一线执法办案骨干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开展“岗位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此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要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培训工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检察干警提供一定的便利,鼓励他们认真努力,积极应考,争取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检察官,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

(三)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检察人才成长

要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够充分施展才能。要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征求全体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办法,明确选拔任用和晋升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条件,鼓励年轻检察干警有更高的目标追求,敢于担当重任,让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踏实肯干的老检察干警感到有前途、有奔头,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要坚持“阳光作业”,确保选用过程和结果公正。及时将竞争的岗位、条件、方法、程序、人员报名、民主推荐、能力测试、党组决定等情况予以公开,扩大群众对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程度地争取干警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群众服气。让年轻有为、富有朝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四)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 良好的文化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建立和谐融洽、团结奋进的工作环境,增强队伍凝聚力。要通过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使检察人才甘于在艰苦环境中工作作贡献。建设检察文化一是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加强政治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各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激发检察干警投身检察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

5.检察院作风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五

吴金山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有力保障,我们通过在本院及社会发放《全市基层政法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状况进行调研,掌握当前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难点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的对策措施。

我院干警分类数量为53人,科级以上干部32人,内设机构数量为11个,派出机构1个,2015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

根据收回的102份调查问卷统计,82%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工作作风整体较好,83%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工作纪律很好,工作效率高,干警服务态度热情,服务质量高,86%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在廉洁从检方面做得较好,85%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办案水平高。总之,近年来,通过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和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等活动,我院的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机关工作更加正规,干部爱岗敬业,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明显增强,干部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全厅上下呈现出风正、气顺、人和的氛围。

但在问卷调查中,也有15%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作风建设存在僵化执法、对干部队伍管理教育不到位,缺少奖惩激励机制,工作好坏一个样等突出问题;12%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机关干部作风存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不高,纪律松散、形象不佳,廉洁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

我院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

1、在工作作风上:一是监督检查、决策落实不到位现象还需改进。当前,政务公开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不够透明,有的办事原则、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没有公开,给当事人办事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二是办事效率低,存在“四难”现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

2、在干部作风上:一是学风不够端正。有的干部学习不刻苦,心浮气躁,静不下心来,钻不进去,满足于一知半解,凭经验办事,跟着感觉走,知识更新跟不上,业务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需要;二是政治和大局意识淡薄。有的干部政治意识不够强,大局意识差;三是自由主义现象存在。有的干部组织原则性差,搞“一团和气”,讲原则讲程序讲团结注意得不够好;四是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有的干部缺乏工作激情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五是纪律观念淡漠。有的干部执行制度不严格,保密意识不强;六是个人主义严重。()有的干部考虑自己的进退去留较多,想权力多,想责任少,有好处的就上,有难处的就让,不能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

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我院作风的主流,有些只是发生在个别部门和少数人中间,但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造成机关不良作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思想意识等主观因素,也有社会政治环境等客观因素。

1、工作效率低下。机关虽然经过了多次机构改革,人员进行了调整,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但是依然存在职责交叉,职责不明,关系不顺,必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有的一味抓业务,思想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政治思想工作针对性不强,不能解决当前复杂的思想问题,不能做到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凝聚人心。致使一些干部惰性思想、个人主义严重,宗旨观念淡薄。

3、管理考核疲软。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激励考核制度,没有一套“奖勤罚懒”的奖惩考核体系,机关工作忙闲不均,苦乐不平,工作上没有紧迫感危机感,没有目标追求,没有精神寄托。

4、主观思想被动。有些人长期在机关工作,过惯了按部就班的、老调重弹的稳定日子,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养成了拖拉散懒的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松懈,我行我素,过多地考虑计较个人得失。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切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向上,树立起机关的良好形象。

1、改进学风,创建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一是突出学习重点。要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领会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科技、文化和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学好学精环保业务知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创新学习方法。坚持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向书本学与向实践学相结合,提升学历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在学习中思考,把学与思、知与行结合起来,做到学用相长,融会贯通,以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选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目标,建立机关干部终身学习体系。机关干部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天抽出一定时间自学,改变当前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玩风浓、学风淡现状,促使干部职工爱岗敬业。

2、服务大局,创建群众满意的执法机关。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服务于依法治国的大局。严肃整顿工作懒散、消极怠工、相互推诿的不良作风,转变工作态度。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真正机关建设成为党政干部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完善考核目标、评价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把干警的工作、学习、作风等情况纳入考核范畴。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畅通监督渠道,把检察权力置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切实转变服务态度,杜绝“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良现象。

6.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篇六

一、队伍基本情况

隆昌县检察院现有编制83人,实有人员76人。其中干部编制76人,实有干部67人;工勤编制7人,实有工人9人。性别结构情况:男61人,占80%,女15人,占20%。法律职务情况: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检委会委员7人,检察员27人,助理检察员1人,书记员15人,司法警察9人,无法律职务4人。具检察官资格人员39人,占58%。行政职务情况: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纪检组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反贪局长1人,部门正职12人,部门副职11人。行政职级情况:副县级2人,正科级28人,副科级19人,科员级16人,未定级2人。副科级以上占73%。检察官等级情况:四级高级检察官11人,一级检察官20人,二级检察官3人,三级检察官1人,四级检察官1人,五级检察官2人。学历结构情况:本科54人,占71%,专科22人,占29%。年龄结构情况:30岁以下7人,占9.2%,30-40岁18人,占23.7%,40-50岁33人,占43.4%,50以上18人,占23.7%。队伍平均年龄43.2岁。政治面貌:党员66人,占87%,非党员10人,占13%。民族结构:汉族73人,苗族2人,回族1人。

2008年-2010年,司法考试通过6人,占参加考试人数9人的66.7%。2008-2010年,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培训128人次。编制使用情况按照省市检察院要求,历年在空编人数内上报招录计划,1

无超编情况。2007年7月落实了检察官津贴。我院暂无“双语”法律人才。无提前离岗、离职的情况。

二、业务建设情况

2008年至2010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13件662人,经审查后批捕和决定批捕485件623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11件 875人,经审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71 件1021 人。与三年同期相比(2005-2007年),受理的批捕案件基本持平,受理的公诉案件上升6.7%,案件审结率均为100%。自侦部门立案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件58人,三年同比上升11%,所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控申检察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47件,其中控告申诉101件,举报46件,受理数量三年同比下降22.5%,均已按规定全部妥善处理完毕。民事行政检察共息诉12件、促成民事和解案件4件。

三、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兴废结合、拾遗补缺,清理、补充和完善了一系列项规章制度。2008年至2010年共增订、修改制度50项,废除11项。如围绕领导决策和班子自身建设,制定完善了党组会议、检委会议事等制度;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及执法行为规范;围绕日常行政管理,建立了考勤、卫生以及车辆、通讯工具、文印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相关制度,把管人、管案、管事、管物有机统一起来。

二是强化执行责任。从班子成员抓起,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队伍管理、业务工作、制度落实、职责权限和奖惩措施,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规定,专门成立了由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巡视督查小组,形成逐级逐层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考核体系。制定《部门综合目标管理办法》,实行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百分动态考核,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考评。考核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以工作计划为主线、以各科室的职责任务为依据,以工作目标责任为保障,综合评价检察工作业绩,将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的任务量化、责任细化,年终由院考评组根据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兑现奖惩。

此外,制定了内部管理考核制度、信息调研写作奖励制度,调动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我院把加快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平台,强化领导,合理规划,优先保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压缩非业务性开支,保证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三年来,直接投入信息化建设的经费达80万余元。在完成三级网建设的基础上,接入了党政网、互联网,建起自己的网站。从增强基础配臵入手,新购臵台式电脑46台,笔记本电脑18台,使全院电脑总数达到了83台,人均1.1台。安装了侦查监控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购

臵了摄像机2台和数码照相机5台,加快了信息化建设进程。

五、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我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有综合办公楼1栋,建于1997年,面积6000平方米,人均79平方米。2003年投资100万进行了简装修,2010年投资100万对几个会议室做了装修,包括党组会议室、中干会议室、视频会议室。更新了办公桌椅,为每个办公室安装了空调。对办案区、警务区进行了合理布局和修缮,建起专门的接访室、律师接见室、询问室、审讯室。保证讯问室和询问室能全程录音录像,优化了各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了交通设施。投资100万元,购臵各种办公、办案车辆8台,淘汰旧车4台,使车辆总数达到14台,基本满足了办公、办案需要。

影响和制约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规范化管理的层次还不够高,尤其是由于信息化的应用水平不够高,直接影响了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二是在基层检察院进人渠道上,检察机关处于协管地位,当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人事安排意见不一致时,检察机关的意见很难坚持,特别是最高检察院要求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要配备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需要地方组织部门给予最大的理解和支持,也需要市院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三是基层检察工作离不开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

导、监督和支持。在解决办公、办案经费、干部职级待遇、检务

保障等等方面,检察机关自身难以解决,必须紧紧依靠、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隆昌县人民检察院

7.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篇七

县委:

20**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市“**检会”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收到了明显成效,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落实责任制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具体

根据年初县委和市院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责任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明确了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1 分管检察长按分工具体负责抓落实。并由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坚持“一岗双责”,认真细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个负其责,严格推行了逐级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在全院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的推动了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每周一、五集体学习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等各项规定。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发挥了表率作用,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和防范检察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首先院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其次,院党组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领导水平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第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了《 预防** 》实施方案和五年发展规划,制定了《****教育制度》和考核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落实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持 2 领导干部上廉政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执行廉政与年终考评挂钩,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第四,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检查和考核,近年来,院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任何违反规定的人和事。

(2)狠抓队伍建设,坚决防范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在队伍建设上,首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对全院干警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其次,通过运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和运用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提高了干警公正执法和文明办案的自觉性。第三,通过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诫勉制度、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建立检察干警廉政档案等措施,促使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第五,通过充分发挥党小组、女检察小组、***的团结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干警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了干警八小时以外家庭监督制度,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执法工作实践,在强化职业道德上下功夫,在强化纪律作风上下功夫,筑牢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意识,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意牢刻在每位干警心中,自觉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强化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首先,严格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并坚持每半年公布一次 3 财务收支情况,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其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实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检委会)四级分工把关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第三,严格办案程序,加强内设部门间的监督制约,继续采取“一案三卡”制度,流程监督等监督措施,有效防止了执法不公正、不严格问题。第四,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扩大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把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自觉置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第五,认真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理、妥善处理群众纠纷,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经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自查,发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等方面,有不良思想倾向,缺乏服务意识。二是部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新形势的发展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学习提高。三是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息上报工作抓得不够,总结经验较少。四是廉政建设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五是纪检监察干部教 4 育培训较弱,水平不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组织干警进一步认真学习《 》、《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

(二)继续巩固提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深入整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队伍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干警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坚决防范和杜绝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制定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8.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篇八

摘 要:本文从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的角度出发,以基层检察院民行部门的视角,发现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建议运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障碍,通过结合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以及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做法,针对性地提出对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检察建议

新《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实施,对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职能范围、工作重心、监督方式、监督效果等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基层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新时期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特点

(一)案件数量总体上升,但具有实际监督价值的比例有所下降

案件受理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从监督结果看,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大幅度上升。因此受案数量虽然上升,但是超过半数案件因申诉理由不成立、实体或程序无实质性瑕疵而不符合监督条件,只能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导致具有实际监督价值的案件数量比例下降,这意味着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大量精力消耗于不具有实际监督价值的案件。

(二)监督范围扩大,但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及工作重心发生转移

依据新民诉法第209条和监督规则第32条规定以及第83条至85条,对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受理和作出决定增加了更多更严格的限制,通过数据发现,在办理的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符合受案条件的数量和比重也在下滑。而新民诉法增加了检察机关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对执行活动监督的职能,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检察机关监督范围,由过去单纯的生效裁判结果监督转向对民事诉讼过程的全面监督。由此可以看出,基层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工作重心由原来的生效裁判结果监督逐渐转向审判活动监督和执行监督。

(三)监督方式灵活多元,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效率变相降低

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法院的违法情形程度不同,综合、灵活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多种监督方式,开展跟踪监督,构建灵活多元的监督格局。但是,当前一种监督方式不被采纳或者无效,再采用另一种监督方式,不仅耗时耗力,而且必须在3个月的期限内办结,使得检察机关的监督效率大打折扣。

(四)监督手段更加丰富,但监督措施缺乏刚性

新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查阅、调阅、摘录、复制案卷,询问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勘验、鉴定和调查核实等更丰富的监督手段。但是,实践中检察机关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的采纳率极低。基层检察机关唯一具有间接性的刚性监督措施――提请抗诉,因受理条件和上级院审查而受到严格限制,又呈现出基本无案可办的现状。诸如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建议更换办案人等监督措施因缺乏刚性,而较难产生实际监督效果。因监督措施缺乏刚性,一部分成功化解矛盾的案件大都是检、法院协调的结果,致使检察机关从“监督者”沦为“协调者”的角色,丧失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有的法律地位。

二、新民诉法及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实施后检察建议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再审检察建议,运行不畅,监督效果欠佳

一是制度性障碍。《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对象由普通二审生效裁判转变为被驳回再审申请的生效裁判,这是导致目前再审检察建议运行效果不佳的最主要原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检察机关有权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但对于再审检察建议如何启动再审程序却未作规定,导致部分人民法院以无权自行启动再审程序为由拒绝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二是效力保障机制的缺乏。再审检察建议虽然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监督方式,但建议最终是否采纳取决于人民法院的态度。再审检察建议要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依赖于被监督者对检察机关的信赖程度和对检察建议内容的认可程度。

(二)审判、执行活动督初见成效,但远未达到预期

一是案源渠道狭窄。受以往司法实践的影响,大部分当事人并不了解检察机关对审行程判活动违法和执行程序违法的监督职能。部分代理律师基于多重顾虑,不会主动提醒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而当事人对诉讼过程、执行程序中的违法情形只有穷尽了向人民法院寻求救济的途径后,才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进一步限制了诉讼过程、执行程序监督案件来源渠道。二是相关法律配套制度不健全。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作为检察建议重要配套的调查核实权功效难以发挥,对当事人、案外人以及被调查的审执人员不配合调查的情况,检察机关又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三)人民法院对检察建议的处理程序不规范

一是人民法院对检察建议的回复程序较为混乱,主要表现为回复形式不规范、审查时限不规范、回复内容不规范等。二是人民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程序不规范,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在再审裁定书上载明是依据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由于法院在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方式上的变通处理,从而也了导致上级法院和检察院在相关案件的统计数据上差距巨大。

(四)检察建议的提出程序与人民法院审查机制的严格程度不对等

实践中,比检察建议效力更强的抗诉案件都无需一律经过检委会研究决定,相反效力较弱被誉为“软监督”的检察建议则配置了更严格的检察机关内控程序,其合理性值得商榷。相对于检察机关内部对检察建议的严格控制,人民法院却缺乏对等的审查机制和文书制发程序,由此也间接消弱了检察建议的监督权威。

三、解决当前困境的对策建议

9.法院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篇九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特对我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以推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个,实际在编干警XX人,空编XX个。其中,在职干警XX人,调离但未办理工作关系的XX人,另有工勤编XX人。全院共有审判员XX人,助理审判员XX人,实际一线办案法官XX人。所有在职法官平均年龄在XX岁左右,其中50岁以上的XX人,35岁以下的XX人。研究生学历XX人,大学本科学历XX人。截至目前,我院共招录8批公务员累计XX人,有XX人通过司法考试。XX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目前已到岗但未办理落编手续。此外我院根据工作需要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XX名,临时工作人员XX名。以上数据表明:法院在编人员的年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趋势,中间力量有所欠缺。从学历结构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为97.3%,相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干警学历层次普遍较高。

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作风的好坏从根本上关系法院的发展,决定着法院的命运。为此,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紧密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实际,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确定了“以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采取抓班子、凝聚人心,抓素质、提高本领,抓落实、明确权责,抓创新、服务发展,抓廉政、促进公正,抓绩效、挖掘潜能,抓典型、示范带动等措施,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服务好的法官队伍。

(一)狠抓班子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向心力。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推心置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广大人民群众、干警征求对法院工作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对反馈的问题,通过党组会的形式,认真研究,逐条予以答复、解决;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对于调整岗位、受到批评的同志,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思想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员把握政治方向、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识人用人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二是加强班子的合力建设,注重同级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与下级之间的沟通联系,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发挥领导班子在学习、工作、纪律上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班子成员严格管理,倡树正气,在全体干警中养成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把全体干警紧紧地凝聚在院党组的周围,提高了党组决策的执行力。

(二)狠抓教育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干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好坏。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我院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门采取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做专题报告,坚持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使广大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同时,我院还不断强化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大投入,一是为干警购买书籍,根据干警工作分工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订阅《审判指导与参考》《司法文件选》《中国审判》《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书籍,为干警学习提供了有力物质保障。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坚持专项培训、学历培训、岗位培训相结合,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其他干警共享学习成果。

(三)狠抓作风改进,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作风建设关乎法官形象、法院形象。我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整顿慵懒散等不良现象,切实改变部分群众对于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错误看法,树立文明新风的同时,更加注重转变司法作风,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关注广大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理念,要求干警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零距离了解群众疾苦,矛盾所在。截至目前,我院已开展“服务三农”活动,还试点启动“无讼乡”打造工程,法官变村官,主动参与矛盾化解,逐步探索出一条入户调解、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到田间地头办案、送法服务等别具特色的便民利民服务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四)狠抓廉政建设,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为提高干警廉洁意识,我院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特别是逢年过节前,一把院长都亲自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为干警时刻敲响警钟,筑牢思想防线。共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6次,另外还通过发放廉政书签、撰写亲情寄语,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意识。

(五)狠抓文化建设,弘扬法院精神,树立良好形象。

我院抓住“法院文化建设”这个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干警在活动中受教育,在参与中受锻炼。一是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围绕党建、团建等主题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庆七一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10余项活动,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二是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行标兵、办案能手、“三零”法官等进行大力表彰,鼓舞干劲,激发了内部生机与活力;三是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楼、审判庭的显要位置,悬挂了印有法律格言警句的牌匾,今年我院将分楼层更新文化长廊内容,并将“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法院精神”作为主要项目,全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报道我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成绩和做法,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官、尊崇法律,有力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

三、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个别干警“待遇”思想重,横攀竖比,强调经济利益,对福利看的较重。

(二)队伍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水平不高,个别同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与社会期望存在一定的距离。二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信访积案没有化解,(三)群众满意率还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公仆意识不够牢。部分干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不强,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联系群众不密切,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二是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力度不够,调解艺术不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欠缺,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有效化解。三是司法便民措施坚持得不够好,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单一,思路不开阔。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抓作风纪律力度不够,个别同志纪律观念不强,迟到早退,懒惰散漫,学习不积极。

(五)干部人事制度缺乏活力

目前法院工作人员职级待遇低。法院工作专业性很强,门槛越来越高,人员不易流动,影响了广大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六)法官压力大

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超负荷工作。加之各种惩戒措施较多,不少法官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怕犯错误的思想包袱比较重,个别法官怕接触矛盾,办案顾虑多,心理压力大,不愿承办矛盾尖锐的案件或群体性纠纷案件,办案积极性不高。

四、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教育培训认识不够

干警完成学历教育后,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主要依靠自学。少数干警学习自觉性不强,错误认为政治理论变化快,务虚的多,对审判工作指导性不强,因而轻视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错误认为办理案件翻翻法律条文就够了,疑难案件有院、庭长把关,用不着平时的知识积累,因而对审判业务学习积极性也不高。在教育培训上,虽然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培训工作还不够科学,尤其是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没有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目前审判人员的培训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课和专题讲座为主,培训形式较为单一,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时间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二)司法理念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片面夸大法院工作的独立性、中立性和被动性。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显现的实际,少数干警未考虑中国的国情,忽视地区差别,不了解本地的发展形势,办案中轻视地方法规、规章的适用,导致裁判结果与党委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不合拍,社会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强调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一些干警不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与人民群众缺乏共同语言,“鱼水”关系淡化,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

(三)职业保障机制不全

一些民事、行政纠纷矛盾尖锐,群体性纠纷呈逐年增多,当事人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借信访为名,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随意污蔑、诽谤法官,甚至当面谩骂、威胁法官,法官受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风险比较高。而对法官职业约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一是法官经济待遇低。目前,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仍然套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没有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制定出新的工资制度。《法官法》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也不能落实。与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和同地区的其他公务员相比也有一定距离。二是政治待遇低。虽然《法官法》对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等同于公务员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职级晋升空间相对狭小,法院内部人员多,职位有限,法官升迁困难,而法院法官交流到其他部门任职的很少,工作负荷重,风险高,压力大,政治前景不明朗。

五、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传达了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建设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抓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首要环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学习与改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加强对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

“五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干警的思想教育上要狠抓“七破七立”:一是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争创一流的意识。二是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意识。三是要破除厌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四是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五是要破除怕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意识。六是要破除司法特权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七是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意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干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培育高尚品德、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形象文明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二)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严格法官准入程序,把好入口关。建立包括法官任职条件、遴选任命程序、法官职务晋升等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

2.建立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组织考察、群众评议、定量考核的考核机制,创造选贤任能、唯贤是举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法院的整体队伍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3.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培养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有计划地从高等政法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中引进后备人才,不断增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后劲。

4.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力度。既要在法院系统内大力推行人才的轮岗交流锻炼,也要大力推行跨部门的挂职锻炼,丰富优秀人才的工作、社会阅历,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其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以增强凝聚力为导向,整合干警工作活力

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注重关心和爱护干警,经常与干警谈心,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帮助他们消除糊涂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切实关心广大干警政治上的成长和进步,为他们岗位成才、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关心干警健康,定期为干警体检,并办理各种社会保障手续;引入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的干警给以学习考察、健康疗养等优待。同时,以精神文化塑造为核心,以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为载体,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系统构建、整体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的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并鼓励干警参加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消除疲劳,陶冶性情,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

(四)以严格考评为抓手,规范队伍管理制度

1.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纯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奖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正气、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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