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材料

2024-09-14

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材料(精选10篇)

1.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材料 篇一

双XX安监局

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应急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教育功能,提高全社会对公共安全风险的高度关注。

二、方法步骤

时间安排:5月1日至5月30日

以“防灾减灾日”为载体,结合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组织一次培训。重点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二是组织一次演练。区安监局在活动期间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指挥、协 1

同作战、应急保障和应急通信功能,提高各单位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组织一次广场宣传日。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利用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开展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避险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自我避险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正确面对2012年我区现实。结合 “安全文化年”的贯彻实施,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切实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公众预防避险和自救能力。

(二)精心组织。围绕“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好法律法规和科普宣教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整合资源,精心策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普及工作的范围,增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走过场,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〇一二年x月十六日

2.应急知识宣传周宣传标语 篇二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面提高社区居民应急事件防范意识。

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加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应急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应急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应急管理,构建和谐大连。

加强应急管理,构建和谐黄陂。

加强应急管理,构建和谐瓦房店。

加强应急管理,减少灾害损失。

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和谐社会。

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加强应急管理,预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加强应急管理,预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加强应急管理,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应急知识宣传主题班会总结 篇三

主题班会: 安全应急知识宣传 班会目的:

为了增强同学们的安全应急意识和自防、自救、自我逃生 的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最大限度地生命财产事故的发生,有效 地预防,提高同学们在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警惕性和应对的能力,让 同学们更好地认识安全知识,共同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我们特地举办了这次的消安全应急知识宣传的主题班会,最大限度的 减少事故的危害,坚决杜绝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班会开展的背景: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安全问题,在全校开展这个院级 班会,同学们也积极响应。

消防应急知识:

1.发现着火要迅速打火警电话“119”,并讲清楚地点,部位; 一旦火已从阴燃到火苗阶段,要迅速用家中毛毯,被子等物罩住火焰 再浇水扑打; 2.用脸盆,水桶不断浇水灭火;3.较轻较小物品着火,尽快将它搬到室外灭火; 4.炒菜时油锅起火,直接盖上锅盖端离炉灶即可; 5.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设法用水打湿毛毯,棉被覆盖窒息 灭火; 6.洗衣机失火为家用电器火灾之最,洗衣机不仅要放置在通风散热良 好处,更要细查常查电源引线磨损老化程度; 7.电视机着火,人要站在电视机侧后面,以防显像管爆裂伤人;

9、煤气,液化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再就近用衣物浸水后盖住,然后浇水扑打; 8.救火时门窗要慢开,以防风助火势; 9.救火时若有可能要将液化气罐及时疏散到安全地点; 10.发生火灾自行扑灭的也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以便查明原因,吸取教训。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 :

1、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做到停车不越线;

2、人车各行其道,在没有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驶;行人须在人 行横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靠路边右侧行走;

3、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与同学结伴行走时,不在公路上追逐玩 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4、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 辆,不乱停、乱放;

5、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行人横穿马路时须走人 行横道;不斜穿、猛跑,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 墩。

6、乘坐公交车时,请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

传销安全应急措施:

1.主要是加强自身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拒绝不良诱惑,树 立正确的金钱价值观 2.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和当地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报告情况,在上级工商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稳妥处 置传销突发事件。3.积极争取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有效控制现场局势,及时控制处理暴力抗法苗头,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4.妥善把握政策,对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带头闹事者要会同公安 机关坚决依法严惩,对一般参加人员要以训诫、教育为主,避免矛盾 激化,防止事态扩大。并向我们提出来了以下几点建议:

1、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2、每个同学都要养成随时关门的习惯。

3、不要留宿外人。

4、对形 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

5、‘发生窃案时,要及时报案。等等。

在其他的安全知识讲述都结合了故事,事例结合!最后由左兴华对班 会做了简短的总结!班会进行了将近一个小时!在一片笑声中结束了 这次班会!通过这次交流与学习,我们加深了对安全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也 有助于大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加强自我防范措施,同时也让我们知 道生活中好多的危险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你保持警觉,有防备,安 全就会得到保障。同时让我们能更爱自己的生命。我们知道,一切源 于生命,生命如此宝贵,我们应该牢记安全,珍爱生命——让安全与 我们同行,与生命同在!让安全系着你,我,他。愿我们的生活每天 都充满着阳光和鲜花,愿平安永远伴随着我们大家!

4.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总结 篇四

根据隆政办函[2014]45号文件《关于印发隆回县2014年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应急知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印发《荷香桥镇2014年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12日至18日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整个应急宣传周活动开展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学习应急知识和提高生存技能为目的,深入开展此次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

根据上级相关应急活动宣传精神,我镇迅速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剑任组长,镇人大副主席申美华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政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5月5日镇组织各部门、各村支部书记召开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动员会议,下发《荷香桥镇2014年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及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宣传资料,就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周密的全面部署。

二、宣传形式多样,确保宣传落实

一是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层面。根据《荷香桥镇2014年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各村迅速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宣传相关应急管理知识,同时为避免宣传内容单一,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增加对口的宣传知识,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进行全面的宣传活动。二是丰富宣传形式,确保宣传范围。应急宣传活动深入到村(居)、企业、学校、医院,采取现场察看、座谈交流、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使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家喻户晓,应急知识人人都知。三是狠抓活动落实,注重宣传效果。镇应急知识宣传领导小组通过深入走访群众,现场查看宣传资料发放情况,要求各单位上交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等形式对活动进行了督查切实了解活动宣传效果。

三、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内容

此次宣传活动,我镇上下联动,各部门、各村(居)创新宣传载体,在应急知识宣传活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效果显著的宣传活动。

1、集中宣传。此次宣传活动中,5月15日,是我镇传统赶场日,我镇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立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共悬挂横幅12条,张贴宣传标语25条,发放宣传单5000份,应急知识手册300份。镇村(居)和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在集贸市场、镇汽车站、镇小学、各村卫生室等人员密集的地方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2、流动宣传车。此次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我镇共出动3辆宣传车于5月12、13日两天,在镇区、各村主要道路进行流动宣传,扩大了宣传范围,巩固此次宣传效果。

3、进行风险排查。应急宣传小组联合我镇安监站,对我镇各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责令相关单位、企业在整改并设立警示牌,起到了很好的直观宣传作用。

四、影响广泛,效果明显。

这次应急知识宣传活动,经全镇上下共同努力,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各部门、各村(居)对应急工作的认识明显增强。经过这次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对应急管理有了新的认识:一是对应急管理工作支持重视多了;二是各部门负责人亲自参与多了。

2、此次应急知识活动进村(居)、进企业,深受群众的好评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掌握了更多的应急知识,树立了应急管理理念,认识到学习掌握应急知识的重要性。这次宣传活动基本达到了正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学习、掌握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的宣传目的。

虽然此次应急管理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应急管理宣传进村(居)、企业、学校不够深入,范围还不够广等;应急知识宣传内容不系统,形式单一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从建立应急工作管理长效机制上着手改进。

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5.新民学校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篇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我校师生中广泛宣传和普及了应急知识,增强了师生的公共安全意识,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1、学习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5月25日制定新民学校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3、5月26日周会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开展动员会。4、5月26日—6月1日,学校利用课间操时间,午间广播时间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常识和应对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重点对我省常见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汛抗洪救灾、森林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知识进行宣传介绍。5、5月28日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6、5月30日下午第二节课之后对教师进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分别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进行宣传介绍。

新民完小

6.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材料 篇六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应急宣传周活动,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亲自审定活动方案,髙靖生副秘书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应急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市应急办人员深入到XX区、XX区、XX县等区县现场督查、指导宣传周活动。XX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主要负责人亲自观摩“5.12”火灾疏散演练。各区县和市直牵头部门分别成立了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整个宣传活动由市、县(区)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位。4月22日,市政府出台了《XX市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张政办明电〔2014〕19号),下发到各区县,各市直及驻张单位。为了组织开展好宣传周活动,明确要求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牵头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各新闻媒体要做好公益宣传报道工作。整个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和部门分工协作,高度认真负责,确保了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开展全面

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效果,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应急知识宣传。

(一)集中宣传。5月12日,全市联动,上下结合,在街道闹市、学校门口、景区、乡镇社区等人群密集处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由各区县应急办和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单位)积极参与。设立集中宣传点20个,搭建拱门30个,悬挂宣传气球标语42条,张贴横幅标语248条,设立宣传咨询台138个,摆放宣传展板680余块,分发各类公众应急手册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47800余份,现场接受市民咨询1万余人次。

(二)自主宣传。在宣传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级各部门(单位)及社区、学校、企业,通过发送应急知识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应急知识讲座、应急演练、应急知识竞赛等活动,多方式、多层次的向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应急知识宣传。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地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切实增强了公众应急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媒介宣传。宣传周期间,各区县政府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设了应急管理有关知识的宣传专栏。市政府应急办、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在《张家界日报》开设了“让知识守护生命”专栏,每天一期,以问答的形式向市民普及应急知识。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邀请相关专家在张家界广播电视台播出应急知识访谈节目。XX县、XX县等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每天8时、12时、19时、22时四次播放宣传公众应急知识,市气象局利用天气预报平台多次群发应急知识短信,市应急办多次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更新应急宣传活动内容。

(四)开展公共安全课堂教育宣传。在全市各学校实施应急知识进学校“五个一”工程。活动期间,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地震局等职能部门在全市各中、小学进行相关应急知识讲座,各学校也组织学生观看灾难电影共计十余部,给学生发放了应急知识宣传资料上万余份。宣传周期间,部分学校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了学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效果明显,深入人心

(一)应急管理理念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各种宣传,各级领导对应急管理有了新的认识,对应急管理工作更加重视,对应急管理活动更加亲力亲为。通过面对面咨询和交流、亲自参与或体验等多种双向互动的宣传形式,激发了公众积极参与应急管理的热情,广大公众乐于接受,自觉自愿参与,让应急知识真正地走进千家万户,潜移默化地实现了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公众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逐步提升。

(二)有效推进了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宣传周活动不但使公众受到教育,也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以宣传活动为契机,促进各基层单位切实抓好当前防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等重点难点工作。另一方面,以宣传周活动为抓手,助力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成效。

7.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材料 篇七

一、地震应急宣传培训工作小结1、2013年4月18日,华南农业大学应急疏散演练(避险和疏散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华农7个院系的学生干部及辅导员老师

(2)培训时间:1天,每场45分钟。

(3)培训场次:2场(上午、下午各一场)

(4)培训形式:讲座和现场指导

(5)培训效果:从后来实际疏散演练的效果来看,同学们基本掌握了动作要领。

(6)不足和完善措施:

* 培训内容不够完整,只是注重了各场景所采取对应动作避险,忽略了到场之后按照实际情况应该采取的动作,如清点人数、上报、(紧急救治伤员),特别是要补充到演练结束后离场的注意事项(有学校因忽视了演练结束后的离场环节,导致学生踩踏事件)。

*对技术要领理解不到位,不够深入,不够彻底,需要全面学习和了解各种动作要领的实施的环境要求,以及动作要领所带来的好处与局限性。

*在培训前没有自身做好练习,不够自信,有点紧张,导致培训思路有时会断路,且语气不够肯定,语速太快,不够精简,需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达到对所讲,所思都要熟悉到滚瓜烂熟的程度。

2、2013年4月19-20日,华南农业大学应急疏散演练实地指导和拍摄

(1)指导对象:华农公管院系的2个班级学生干部及辅导员老师

(2)指导时间:2天

(3)指导场次:按照场景指导和拍摄:教室、实验室、运动场、校道、物资派发、宣传资料派发、紧急救护(有专业医疗老师指导)、宿舍等。

(4)指导形式:现场动作讲解和演示

(5)指导效果:从后来实际疏散演练的效果来看,同学们基本掌握了动作要领。

(6)不足和完善措施:

* 对技术要领理解不到位,不够深入,不够彻底,需要全面学习和了解各种动作要领的实施的环境要求,以及动作要领所带来的好处与局限性。

*在现场的环境的客观条件下,快速判断和决定采取某种动作的能力欠缺,反应速度不够快,不够肯定。

*与摄影师、现场协调老师沟通欠缺,事前没有确定拍摄细节,表现在现场拍摄时,各自都有对拍摄内容的理解和表现方式,解决办法是要学习拍摄的一些知识和技巧,从摄影师的角度考虑拍摄方案,从而把专业技术用影像凸显出来。

3、5月11日,广州市防灾减灾日暨华南农业大学地震应急演练活动中地震应急装备(设备)展示

(1)科普对象:华农大学1万学生。

(2)科普时间:1小时

(3)科普形式:现场展示和讲解,问答互动

(4)科普效果:问答、讲解效果较好

(5)不足和完善措施:

* 没有可供大学生动手(互动)参与的项目,只局限于学生问,我来回答的科普形式。

* 学生问答问题也会涉及到地震设备,对地震设备的工作原理以及应用情况特别感兴趣,有些甚至问到了太阳能电池板的功率和电流等设备工作参数,有些是我平常没注意到的参数,也会被提到,需要我对地震设备要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和记忆。

感受:大学生特别喜欢问问题,没有一个学生提出要亲自动手试试的要求,一方面是我们没有这方面能够吸引大学生动手参与的项目或活动,另一方面,体现出现在的大学生喜欢思考、喜欢问问题,似乎对动手参与的欲望较低,以后需要开发一些适合大学生参与动手的科普项目或活动。

4、5月13日,广州番禺市桥陈涌小学地震应急演练活动中开展地震应急设备(装备)展示

(1)科普对象:陈涌小学全校学生

(2)科普时间:2点半至4点30

(3)科普形式:现场展示和讲解,问答互动、动手参与

(4)科普效果:地震应急包展示和科普游戏的现场效果最好,学生能排很长的队伍来参与,地震设备展示和问答互动最差

(5)不足和完善措施:

* 现场讲解效果较差,一方面学生流动性太大,很少有学生认真问问题和听问题,大多数只在乎“玩”设备和科普游戏,二是回答问题时不能用术语或初中以上知识系统来回答,只能以打比方的形式回答,但这样讲解似乎收到的效果甚微,(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自己感觉也表达的不准确,今后要确立一些学生感兴趣,也能 理解得了的科普项目和活动。

*地震应急设备展示,虽然很多学生参与,但毕竟小学生好奇心、胆子都很大,爱护公物的意识又淡薄,对容易损坏的设备动手动脚,屡禁不止,“不乖”的孩子大有人在,今后要带一些抗损、防丢的设备去展出,感受:小学生注重的视觉体验、动手试验,以及亲自参与的项目,总结起来就是“玩的开心,看起来有意思”,对地震以及地震设备的原理及运行情况都不太在意,今后我们所做的就是在小学生玩和看到过程中,无意识、无刻意的给他们灌输地震安全知识。

5、5月22日,广州市南国中学应急安全疏散演练活动程后的点评及在应急演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讲话

(1)科普对象:全校初中生

(2)科普时间:10点30分

(3)科普形式:现场点评

(4)科普效果:一般

(5)不足和完善措施:

* 现场点评收效一般,一个原因是本人对该校的场地环境不熟悉,甚至连教室有几扇门、是否在日常和演练过程中处于打开状态都不清楚,二在演练前,没有看到该校的应急预案,只是看到一个粗略的演练活动方案,对具体演练细节知之甚少。导致对演练实施过程的细节把握不够准确。三是在演练过程中,由于所处位置的限制,没有将演练全过程中学生、老师的行为动作看全、看清。四是自己现场点评的经验少,表达语言逻辑性较差、层次感错落不清、语意表达目标感较差。最大的问题就是对怎么样进行现场点评的依据标准、内容要素没有较系统的认识和掌握,更谈不上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应用和评价。

感受:打铁还需自身硬。努力完善应急疏散演练的评价标准和要素内容掌握应用。

6、6月9日石牌小学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前技术指导小结

应天河区府应急办和区教育局邀请,市府应急办和市地震局推荐,2013年6月9日,前往石牌小学对该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进行前期准备技术指导。建议有三:

(1)应急演练准备工作:建议学校建立一标、两案、三图;

(2)演练组织实施:建议将演练环节分解为地震避险、紧急疏散、应急处置和应急结束;

(3)演练结束:注意事项。

8.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材料 篇八

应急知识动科普画片宣传发行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应急办(2016)6号文件精神,xxx办事处认真组织开展了公众应急知识动画片宣传发行总结评估系列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将应急工作深入人心

1、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结合开展。

xxx街道应急工作人员和驻街单位在xxx辖区的街路、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集中宣传点,设立咨询台开展现场咨询答疑活动,并发放《自然灾害预防与自救》、《家用电、气、水事故的应急常识》等近百份资料。同时,还将部分将宣传资料放置在办事处和社区办公大厅的工作台上,方便前来办事的社区居民免费自取。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2、有重点的开展播放活动

xxx办事处将应急知识发放到千禧购物广场、回民幼儿园及辖区重点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应急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重点组织人员密集的驻街单位集中开展动画放映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应急知识进行宣传和学习。

二、应该动画宣传工作效果显著

1、通过应急动画片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在具体工作中的实际工作能力,推进了基层应急队伍的建设,使应急管理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2、通过应急动画片宣传的活动,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深入了解了各类应急相关知识,学习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应对措施、以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9.医保知识宣传材料 篇九

(2014医保)

第一部分

一、《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

1、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二、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文件知识

(一)《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4社保服务协议》

5、第七条 【医保服务人员】中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政府规定进行多点执业的服务人员,须于实名信息申报同时上报各执业点的在岗工作时间。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设臵医师排班表、请销假凭证。☆

6、第十一条 【身份识别】:(二)残疾或行动不便而不能亲自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就诊刷卡的参保人员可以指定代理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核实并做好代理人身份登记工作,并留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保人员社保卡复印件,诊疗经过要详细记入病历,所有材料均应存档备查,并于每月10日

前上传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7、第十六条 【检查互认】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市卫计委的相关规定,对参保人员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确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化验检查结果,实行互认,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8第十九条 【异地就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全省联网后,应针对全省医保联网、异地就医实时结算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明确异地就医管理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热情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拒收异地参保人员,不得拒用异地社保卡结算费用;在提供服务时,应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9第二十三条 【医保用药】

医师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遵循中医辩证论治原则和理法方药,对于《药品目录》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要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应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10第二十九条 【诊疗科室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纳入医保管理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村卫生所和卫生服务站,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增设的临床业务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开通医保服务,负责该村卫生所医保服务行为规范的落实,负责其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配臵,并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向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在该村卫生所设立医保刷卡收费窗口,统一收费票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村卫生所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诊疗行为,防止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11、第三十一条 【诊疗项目】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自身业务资质水平开展诊疗业务,保证就诊参保人员医保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的服务需求的满足,不得开展超过自身能力范围的检查、诊疗业务。

☆12第四十六条 【技术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市卫

计委规定执行的最新标准上传疾病诊断(ICD-10)与手术代码(ICD-9),不按规定上传导致延缓结算或无法结算的后果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13第五十三条 【保定点医疗机构违约责任】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约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拒付费用,中断医保连线,暂停结算、限期整改,解除协议。

☆14第五十八条 【医保服务人员违规处理】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对纳入医保服务人员数据库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出现以下行为,根据情节可予扣分、暂停支付其医保服务费用直至取消其医保服务资格。

(一)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做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二)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发生医保费用的;

(三)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四)借提供医保服务收受利益相关方回扣并经查实处分的;(五)诱导参保人员到院外购买药品、器械的;

(六)内被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两次处以警告的;(七)吊销执业医师资格的;

(八)超执业范围开展手术、治疗、检查的;(九)将医保服务权限转借他人使用的;(十)其它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二)《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2014社保服务协议》

☆15第三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认真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办法和购药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所有保健药品或经卫生、药监管理部门批准的卫妆特(进)字、国妆特(进)字的化妆品一律从自选货架上撤除,划定区域(不超过实际使用面积的20%)专柜陈列销售,并在醒目的位臵标注:“本区域物品禁刷社会保障卡,欢迎监督!举报电话:5110656,5074550”。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店内一律不得存放或销售日用品、食品、普通化妆品和其他非医药物品。

☆16第七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售药服务时,应做到如下几款:

(一)应对购药参保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发现购药者身份与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社保卡”)标注信息不符时,应及时制止并通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存、押社保卡(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人员将参保人社保卡存放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场所内的行为),对残疾或其他原因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确需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驻店药师应根据被委托人所持委托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病历,认真核实并登记,方可配药。登记内容应包括: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卡保险号)、委托人不能前来购药的原因、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等;

(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及一名收费人员在岗。

☆17第十四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执行市人社部门有关健康帐户的管理规定:

(一)参保人员购买频谱(中、低)治疗仪、TDP治疗仪(神灯)、耳背(内)式助听器、颈(腰)椎牵引器、轮椅车、褥疮防治床垫、血糖测试仪、笔式胰岛素注射器、制氧机、吸痰器等医用耗材时,须提供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与疾病治疗、康复相关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同时提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妥善保存上述资料,以备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查。

(二)每月10日前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将出售上述医用耗材的票据、参保人员疾病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报送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以便结算购药费用。

(三)参保人购药时健康账户金额不足需用现金支付时,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向参保人收取并开具正规现金票据。

☆18第十五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药房、药库的管

理,必须按《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有关规定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及消杀类物品的进、销、存账目,并将增值税专用票据或增值税普通票据、药品调拨单等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并就地保存,应做到“票、货同到”(连锁药店应调拨单与货同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对票据、单证的真实性负责。

☆19第二十二条

参加全省联网的定点零售药店应针对全省医保联网、异地购药实时结算特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热情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在异地参保人持异地社保卡购药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对购药者进行身份识别,防范冒用他人异地社保卡购药等欺诈行为的发生,不得无故拒用异地社保卡结算相应的购药费用。因政策差异或信息系统问题造成异地参保人购药时刷卡结算困难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省医保中心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利问题的妥善解决,避免与异地参保人员发生纠纷。

☆20第二十四条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倡导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行业自律,对加入行业自律并有实际措施落实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明查暗访在一个医保内无违规的,其下一个医保考核免现场考核。

(三)其他规章文件 ☆

21、《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管理办法》中健康账户,是指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实际结余资金中划出部分资金设定的,用于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之间健康综合保障的资金账户。

22、《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管理办法》中参保人员健康账户的资金来源,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每月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实际余额中划出的购药、体检资金;

(二)每社会保险结转时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累计超过8000元的部分;

(三)健康账户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收入。☆

23、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下列费用,可由本人健康账户或家庭医疗共济网的资金支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付比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超过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等由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临床救治必需的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及临床治疗必需的、符合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诊疗项目费用;

(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由个人医疗账户支付的、非公共卫生支出的疫苗费用;

(四)体检费用。

参保人员在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上述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参照执行。

24、参保人员健康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方责任负担、公共卫生支出以及在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25、参保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可由本人健康账户的资金支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抢救治疗药品费用;

(二)临床治疗必需的、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字号的医用耗材及消杀类产品费用(产品目录详见附件)。

参保人员在每社会保险内,使用健康账户支付上述费用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其中用于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的累计金额,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26、参保人员购买《健康账户购买医用耗材及消杀产品目录》中备注*的医用耗材时,须提供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与疾病治疗、康复相关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同时提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妥善保存上述资料,以备核查。

27、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咨询电话是:12333。医保政策宣传口号是“规范使用社会保障卡 违规必究,严肃查处违规的行为 举报有奖。”

28、医保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会发布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医保定点机构有关医保事项的信息发布,通常会通过医保接口告知。

第二部分

一、《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

1、《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3、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协议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对有执业资格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建议授予其执业资格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4、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医保相关文件及服务协议相关知识

(一)《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4社保服务协议》

5、第六条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义务】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制定执行医保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及优先使用适宜技术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质量,不得夸大病情,重复或滥用检查、治疗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及住院医疗费的自查、评议制度,并按月做好详细的书面

记录。对自查中发现的异常费用应予冲销剔除并及时通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质量、医疗行为、收费价格等问题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核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第十二条 【出入院】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

(一)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住院,不得办理挂床住院,不得为使用他人社保卡的患者办理住院;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对急诊住院者,可先办理住院手续,并于七日内给予补刷卡;

(三)不得将未达到出院标准病人催赶出院或自费住院。不得为不具备转院条件的病人办理转院。按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疾病治愈标准,参保人员疾病尚未治愈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套取住院定额,为参保人员结算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手续的,将视为分解住院; 在15天内(含15天)为同一参保人员以同一治疗方案(或同一疾病为入院原因)办理重复住院的,经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实后合并为一次住院的定额标准结算,同时按规定纳入考核评分;不得以“超结算标准”为由,要求参保人员现金支付“超结算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或停止为参保人员提供必需的医疗服务。

(四)要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保待遇,按自费病人处理。

7、第二十一条 【药品供应及使用】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主动适应医保要求,调整药品供应结构,确保目录内药品供应。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药品及医用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的文件规定,从政府规定的采购渠道购进药品及医用材料。

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使用我市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房不得销售除药品、消杀产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物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8、第二十二条 【限定使用】

药品的使用要依据现行国家药典及药监部门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原则、用药疗程、使用剂量。使用目录中限定使用范围的药品,应提供相关证据便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查。除有医保政策另行规定的,对超过医保用药目录限制范围及说明书适应症以外用药的,不得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9、第二十六条 【处方管理】

门诊处方按国家卫生部第53号令《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厦卫基妇【2012】439号文规定,患高血压、糖尿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由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开具门诊处方,其处方用药剂量可延长至30天左右。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应暂停其处方权,并向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10、第三十二条 【特殊检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的适应症,不能将特殊检查项目(如彩超、CT、MRI等)列为常规检查。应建立特殊检查项目内部申请审核制度,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11、第五十六条 【通报批评】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可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一)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控制没有达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要求的;

(二)未按规定验证患者身份导致他人冒名就诊,但尚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三)不配合医保工作,不及时、准确、完整提供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检查中要求其提供等相关资料的;

(四)不保障参保人员知情权,不为参保人员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出院病情证明等结算资料的;

(五)敷衍参保人员投诉和社会监督的。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约情形视轻重程度,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2014社保服务协议》

12、第九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保证有药师指导参保人员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对参保人员提出的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购药要求,应予拒绝并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参保人员在同一日、同一零售药店内二次或二次以上刷卡者,视同一次购药。自购药品时,定点零售药店不得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理作用相似的药品,西药或中成药均不超过3个品种,药品的用量,原则上不超过1周,慢性病治疗用量可放宽到4周。

13、第十三条 中药饮片、中成药或西药,均应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相关规定。中药配方销售的用量,按国家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4、第十六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销售药品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建立药品销售调价登记制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坚持规范收费,做到收费项目明码标价,收费清单真实明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哄抬药品价格;销售同一种药品不得同时有两种价格,对参保人不得有价格歧视。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执行国家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不

得开展与医保药品相关的促销活动、药品广告宣传(含LED电子屏)。

15、第二十七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以下情形的费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不予支付:

(一)发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部分;无购进验收记录、盘点表、规范票据,账目不清、账实不符、或药品刷卡数超出实际进、销数的差额部分及其它存在虚假行为的费用;伪造票据、单证所涉及的相关医保费用;

(二)对违反第四条要求,医保服务实名制管理登记人员权限转借他人使用、或不具有医保服务实名制管理资格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三)违反第六条要求,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编码对应错误引起的基金损失;

(四)违反第七条要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未核验社保卡,出售医药产品给非社保卡持有者本人,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费用;

(五)违反第八条处方与处方药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费用;(六)违反第九条非处方药购药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费用;(七)在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抽样稽查中,经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实为不合理并按抽检比例放大计算的费用;

(八)违反第十四条关于健康帐户的要求,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无法提供参保人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而发生的购买医用耗材的费用;

(九)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要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据信息系统不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规范、存在异常期间所产生的医保刷卡费用;

(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被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当考核保证金。

16、第二十八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出售假药、劣药,以及药店与医疗机构合谋骗取医疗保险金等违规情况,相关费用市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不予支付,并报告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三)其他规章文件

17、自2013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550元,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3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

18、《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管理办法》中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村(居)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指定家庭成员使用健康账户的先后顺序,并按指定的顺序支付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医疗费用。

19、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出售《健康账户购买医用耗材及消杀产品目录》中备注*医用耗材的票据、参保人员疾病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报送市社保中心,以便结算购药费用。20、2014医保起,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社保内,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提高5%,即分别从40%、50%、60%提高到45%、55%、65%;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

21、自2013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原先在门诊起付标准以内,每人每年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5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额度,调整为起付标准以上也可使用,以上额度不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

22、在《厦门市医保定点服务单位医保服务人员信用记分操作细则》中:

“为他人办理挂名住院、造假病历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的”或“虚开检查、治疗或药品,非法套取医保基金”,一次记12分;

“不坚持因病施治,故意开具大金额处方或施行与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和用药”或“故意夸大病情或诱导患者进行过度医疗”,一次记6分;

“不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以及其他违反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收费的”, 一次记3分;

“不按规定核验社会保障卡”或“不坚持因病施治,违反“急三慢七”原则,超量开药或故意限制门诊处方金额”,一次记2分;

23、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确认医保服务人员记分分值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服务的单位,并于通知下达次日起停止支付该违规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相关费用,所停月数与所记分值相等,即记2分者,暂停支付2个月的医保服务相关费用,记3分者,暂停支付3个月的医保服务相关费用,以此类推;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0.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篇十

为认真做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的相关宣传工作,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按照县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建设民本桃江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以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类应急预案为核心,提高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预防与应急准备、检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股室要把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类应急预案作为2011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重要意义、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应急预案编制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体制、机制和法

制(即“一案三制”),以及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宣传,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引导。三是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政府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突发事件并减少其损失,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思路、措施。四是面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做好各类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的宣传学习,加强预案的培训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按照灾前、灾中、灾后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指导。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同时,通过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总结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自救互救的正确做法,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三)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以及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

三、组织实施

(一)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预案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系统关心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做法开展宣传,明确各股室在突发事件

应对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全面、准确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规定,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2、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桃政办发[2010]87号)和《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桃办[2006]46号)等文件和相关应急管理知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利用媒体和信息刊发有关学习文章、应急案例、科普知识、工作动态等。

3、开展典型案例宣传。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于2010 年5月14日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防灾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把《突发事件应对法》列入“五五”普法计划,结合普法和法制宣传等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专题介绍公共安全知识、灾害 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

2、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相关专家,举办多种形式的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等,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力度。

3、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把应急管理进社区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普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办主任黄琼 芳任组长,副主任昌红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管理宣教工作计划,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技能,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保护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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