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登记报告和企事业单位登记制度201(共10篇)
1.房东登记报告和企事业单位登记制度201 篇一
城西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房东登记报告制度
一、房东指有属于自己的空闲房屋提供给户籍地不在本人所属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暂时或长期居住的个人和单位。
二、房屋所有人为单位的,应该明确有专人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三、房东在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时,必须查看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登记,并及时向社区(居委)报告,对无证者一律不得向其出租房屋。
四、流动人口在租房居住期间怀孕、生育者,房主必须查看其有关婚育和生育证件,做好登记,并及时向社区(居委)或街道办事处报告登记,否则视为包庇、容纳政策外生育。
五、房东要积极配合社区(居委)和街道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有义务协助社区(居委)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及节育措施落实、“三查”服务等。
六、房东向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在租住期间有怀孕、生育行为而房东未查看其相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由市人口计生局责令改正,并按照《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2.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本县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年检,均应当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备案。
第二条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对所属事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设立、变更、注销或年检所填报的项目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第三条事业单位在正式申报设立、变更、注销或年检材料前进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绑定。在规定时间内运行光盘,将举办单位审查后的材料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填入相应表格进行网上申报,完成材料申报后适时上网查看回复信息。
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事业单位在网上申报的设立、变更、注销或年检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修改,对于审核通过的通知事业单位携带相关纸制材料在5个工作日前来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复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事业单位根据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的信息提示,将已通过的申请书下载打印报举办单位。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纸质材料审查后盖章,并由事业单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后,与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相应的设立、变更、注销或年检手续,并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第七条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遵守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有关制度,牢记本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用户名,并严防外泄。如忘记用户名,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可将其告知。
第八条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事业单位须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待登记管理机关将该单位光盘删除后,事业单位再另行购买光盘。
第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认真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务求严谨细致,确保工作质量。
3.房东登记报告和企事业单位登记制度201 篇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其他科室相关证件都要悬挂在单位或相关科室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的个别科室及个别证件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鉴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被盗、或被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却存监管上的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同等对待等。
4.房东登记报告和企事业单位登记制度201 篇四
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事业单位独立性差是长期困扰法人登记的瓶颈。有的单位财务不独立,还是由其主管部门管理,或者财政部门为了工作的需要只认可部门统一预算管理;有的工作难自主;有的有职无权或责权脱钩;有的从业人员少,其法人资格值得考量,难免使法人登记难规范。正是如此部分单位认为登记实质作用不大,“登记”和“不登记”对事业单位运行的影响不大,尤其是公益性强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更是如此。
第二、执法监督管理职能弱是滞阻登记管理的关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职能太弱,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监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职能部门的协作和制约,缺乏监督管理的自主性、强制性和决定性作用。
第三、管理机制不完善是当前登记管理乏力的根本。登记管理法律依据不够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一直在“暂行”中,监督手段操作性不强。而且目前年检的法定时间相对较短,法定代表人的管理滞后,单位资产(开办资金)变更频繁等都值得探讨和研究。
针对目前工作现状,面对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怎样克服和解决,怎样使从事的工作有味、有为且有位,需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除了抓好登记管理宣传教育和工作队伍建设以外,更要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规范化。因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突出三个重点,创新工作方法
1、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坚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登记管理执法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实施“行政执法通知”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手段,对违反有关法规要求的行为进行及时通知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2、进一步加强证书监管。对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走访和联络,同时对上级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共商监管举措。确定《证书》监管联络员,以编委名义聘任,坚持一年召开一次会议,一年进行一次检查,更好地落实证书使用制度。同时,制定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的印章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3、进一步加强法人代表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监督管理办法,抓好法人代表教育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法人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人代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综合素养。建立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异动变更的,及时由管理机关和审计部门联合审计,对未进行审计的不予受理年检。通过抓“一把手”工程,增强工作执行力。
二、增强四种意识,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努力提高登记管理和年检年审的工作质量,致力“四求”,即程序上求规范、监督上求依法、材料求充实、管理上求实效,达到“四统一”,即统一专用印章、统一执法公文、统一材料要求、统一质量标准。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在工作上强化以主管部门、乡镇为主进行督促落实。
三是增强统筹意识。从工作部署上力避上年忙下年闲、一年为年检的工作格局,坚决避免把登记管理作为阶段性的工作去抓,按轻重缓急,以年检年审、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档案内务管理四条主线进行,全年统筹规划,力争出效果、出特色。从工作管理上把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事业机构的设立、撤并、职能调整以及主要负责人的调配等都必须与事业单位登记挂钩,相互协作,齐抓共管。
四是增强法律意识。登记管理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要使全社会都树立法人意识、法律意识,要以行政执法手段推进法人登记管理,真正变“要我登记”为“我要登记”。有意识地抓好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落脚点放在证书使用、牌章规范、法人运行、社会信用、实际效用上。
三、围绕六个目标,推进规范管理
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六化”目标内容,推进规范化管理。即:①登记程序化。规范和完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年检年审程序,用示意图形式对外公开,严格按程序办事,接受社会监督。②管理法制化。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用法律手段推动登记管理工作。③监督常态化。把年检年审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确实抓
5.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五
(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门、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疑有可能存在“危急值”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联系方式;在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前,应结合临床情况,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检查环节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要重新复检。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出现“危急值”情况,应及时通知门、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科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结果发出,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做好“危急值”详细登记。
2、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时,应重新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心电图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临床科室应立即派人取回报告,并及时将报告交管床医生或值班医生。管床医生或值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管床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四、质控与考核
(一)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6.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 篇六
一、报告内容
1、《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见附表1)填写项目包括:
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民族、主要职业及工种、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现住址、生前工作单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实足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死亡地点、疾病最高诊断单位及诊断依据、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按照其导致死亡的顺序(直接死因、间接死因)分别填写在第Ⅰ部分,其他重要医学情况填写在第Ⅱ部分。
3)、其他项目:住院号、医师签名、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2、填报要求
《死亡医学证明书》共分四联:第一联由出证单位保存,用于网络报告。第二联由中心保存,使用第二联进行网络代报。第三、四联由死者家属交给户籍管理部门,其中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由户籍管理部门保存。第四联由户籍管理部门加盖印鉴,交死者家属作为殡葬火化凭据,由殡葬管理部门保存。《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单位盖章。
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人核实。
二、信息管理
1、每年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死因报告专管员、临床医生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做好与学习记录。
2、不得将网络直报的用户名、密码、地区编码上墙或放到明显位置。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密码,发现密码泄露,随时修改密码。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入其他子系统或进入其他单位的用户、网络直报上出现问题。随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不私自找电脑高手处理。
4、网络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变动,须有单位提出申请。
5、每月对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文件、卡片,文档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报告数据的安全。
三、资料保存与管理
1.报告单位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3年。
2.报告单位应定期下载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7.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篇七
1、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各县区CDC 免疫规划科专人每月定期到所属的产科接生点收集接生儿资料,并将新生儿信息反馈到新生儿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接种单位,由接种单位与新生儿家长联系建立预防接种证。
2、建立例会制度。接种门诊指定辖区内的乡村医生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例会。联络员负责上报本辖区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接种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3、及时查访。接种门诊收到新生儿出生信息后,及时查访,在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4、登记入册。属于本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立底册并录入信息系统。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预约,及时给家长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督促家长按时间接种有关疫苗。
5、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底册,以备核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流动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并将其纳入当地儿童管理。
6、对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用底册。每月定期收集流动儿童资料。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8.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篇八
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法律及政策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申请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登记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住所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告知方式: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9.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总结 篇九
望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其他管理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事业单位服务。到目前我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对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其总结如下:
一、增强专业性培训。档案管理人员由专人负责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档案员参加档案现代化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质。目前,我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配备了1名事登局干部,具体负责356个事业单位的登记、变更、年检、网上办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注重基础性工作。法人登记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体现档案利用价值的关键所在。档案归档的基础性工作在于各个事业单位,我们登记管理部门需要从基础抓起。设置事业法人登记管理的档案室一个和档案柜四个。通过参加登记档案管理知识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标准和范本等形式,从源头规范了档案,提高了档案标准,便于后期年审、网上办公、集中进行归档等各项工作。
10.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篇十
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2 对差错事故要分析、总结。对差错人员要进行处理,起到教育目的。4 每月建立零差错登记。
信息统计制度 记录血液输注品种、血量,进行工作量统计。及时、准确地向临床及管理部门提供各种有关血液的查询和统计数据。分析处理各种数据信息。按要求定期备份数据,防止数据丢失。
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输血规范,有关资料保存十年。2 血液入库、配血、发血、出库记录完整。3 科室财产、设备文件管理要有登记。4 文件管理专人负责。用电子数据处理存贮的记录应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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