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依法执教课件

2024-10-06

爱岗敬业依法执教课件(通用4篇)

1.爱岗敬业依法执教课件 篇一

教师要依法执教 依法从教

耿富梅 为了把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作为教育、管理学生的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做到依法执教、依法从教。

教师依法执教、依法从教,我认为应做到两点:一是教师要懂法,依法教育学生;二是教师要教育学生懂法,使之成为守法的中学生。

一、利用法规,严格规范学生行为,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

1、知法:开学初或新学期开始,利用周会、主题班会学习并领会《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怀柔四中学生一日常规》等法规,使学生弄清中学生和小学生的区别,但要清楚本质上是一样的,那就是无论是小学生,还是初中生,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然后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和全班同学一起制订本班的“班规”,对学生学习行为习惯提出具体要求,全体通过后,打印成稿贴在报栏里,每个同学自觉遵守。这样就强化了学生的纪律观念,为以后班主任老师教育规范学生行为提供了保证,而学生本人也能时时利用校规、班规严格要求自己,从而避免发生不该有的过失行为。

2、管理:初中学生,尤其是初一学生的违规行为,几乎都是由于学生心理上的不自觉引起的 —— 即想到什么就干什么,看到什么就学什么,而不考虑后果。因此,把初一学生的不自觉行为引导到自觉性行为上来,使他们在行为前想一想会出现什么后果,从而决定该不该做。所以,除了在新学期开始学习《中学生守则》、《班规》等法规以外,还要加强管理,使他们知道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谁才是自己学习的榜样,从而促使更多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如天天安排值勤的同学,从班长、中队长等班干部,到小组长、科代表,最后到普通同学,天天有一位同学记录同学们一天课上、课下的表现,记录在册,一周一小结,第二个周一的周会进行总结,宣读上一周同学们在课堂、作业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上课表现不太好的,没完成作业的;然后阐明班主任的观点:对“榜上有名”的同学,情节不太严重的,不做严肃批评,只告诉他们“有则改之”,其他同学“无则加勉”;问题较严重的,利用课下个别谈话,分析原因,指出错误,督促改正。之后评出上周表现最好的两个男同学和两个女同学,给以一点小小的物质奖励,然后把他们的名字写在后黑板的“表扬栏”里,以示鼓励。有了榜样,学生也就能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改正自己的错误,希望自己也能在黑板上“榜上有名”,而不是在“值勤本”上,“榜样的力量”也就发挥了作用。

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执教

1、与学生平等相处 教师和班主任要平等地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维护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不歧视任何学生。我在进行语文教学或进行班级管理过程中,经常告诫学生:老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只不过我们是教育者,你们是受教育者。学生要服从老师的管理,但是如果老师在教学中或管理学生过程中有过错,学生也可以指出来,老师也会虚心接受。我就曾在课堂上给学生道过歉,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也许就是老师一句轻声的“对不起”,就能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人格魅力,从而受到影响,使他们也能照此模仿,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矛盾,减少打架骂人事件的发生。

2、正确处理学生的错误行为 遇到学生做了比较严重的违犯校规校纪或班规的事情,班主任老师一定不要采用偏激手段,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训斥,更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对学生的侵权行为。我的做法是:先“制怒”,冷静一下头脑,然后再进行处理,这样,往往会取得好的效果。至于学生的不太严重的错误行为,如两个本班学生因为一些小事产生矛盾以至扰乱了班级秩序,一般我都是先让他们指出对方的错处,然后要求、鼓励他们做自我批评,找自己的错处,最后互说对不起,以至握手言和,从而避免矛盾的激化;同时不管是对好学生还是差学生,都平等对待,一视同仁,这样学生才会心服口服。

三、不同场合采用不同方式,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

1、加强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班主任要是非分明,嫉恶如仇,一身正气,要鼓励教育未成年学生遇到外界的侵害,要用躲避、报案、作证等手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机智地正当防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这一点,新试行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明确规定。在周会上我经常教育学生,遇到“坏人”,第一要不怕,不要妥协,否则对方更会得寸进尺;第二要躲避,及时向家长、老师反映情况,从而想办法解决。既不能一味地忍让,又不要一味地硬碰硬,使事情往严重发展,以至自己受害,得不偿失。

2、作为语文教师,也可以利用课本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 初中语文第二册语文教材上有一篇文章《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从《水浒传》中节选的。文中的鲁提辖即鲁智深,性格鲁莽、豪爽,嫉恶如仇,伸张正义,给学生留下了深刻印象。但为了避免学生简单的模仿,增强法制观念,我在课堂上给学生进行了这样的分析:鲁达身处腐朽黑暗的封建社会,他这种除暴安良的正义行为,虽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封建统治的根基,但是符合当时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是应当给予肯定的。但这与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提倡的“助人为乐”是有区别的。时代和社会制度不同,对问题的处理方式也不能相同。当今时代,我们要运用法律惩恶扬善,而不能像鲁智深那样凭感情一时冲动做事,否则会触犯法律,造成终生遗憾。特别是鲁达的粗鲁暴躁,是一种缺点,不能当优点来学习。这种教育,我认为也是一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总之,作为班主任教师,只有在法制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做到依法执教,依法从教,以身示范,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才能使学生知法、守法,促成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使他们成为一个合格的人才。

2.依法执教 篇二

金厂峪庙岭头小学 王新颖

所谓‘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谓‘以德治教’就是指教师的教学行为要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要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教师要实现依法执教,首先要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首先向传统的、旧的思想和观念提出严峻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高度重视思想、观念的转变。教育要真正纳入法制轨道,也必须首先转变思想,树立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

依法执教,要注意以德治教。面对现在的孩子,教师不应一味地感叹或抱怨,而应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变被动为主动,努力创造一种适合不同时期、适合各种儿童的多样性的教育。我们教师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全面认识和评价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正确树立教师威信;二是保持童心,勇于学习接受新生事物,增加与孩子的共同语言;三是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灵活转换教师角色,追求教育上的创新;四是深入家庭和社会,以积极的姿态成为实现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中枢和纽带。

教师还要做到与学生‚教学相长‛的建议。教师应当从三个方面做起:第一,为学生创设平等和谐有安全感的教学氛围,在教学中要科学运用‚无错原则‛,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犯错;第二,要给学生创设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要尊重、理解、关注、帮助、支持、赏识学生,使学生感到被接纳、被信任;第三,要给学生创设参与交流的时间和空间。教师要鼓励学生敢于质疑,培养学生的批判和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只要教育孩子的方法得当,教师就不会感到‚孩子难教‛了。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言外之意是不仅要教会学生知识,还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教会他们怎么做人,怎么学习!在体育教学中,我喜欢采用游戏的模式,用启发、鼓励、表扬的方法进行教学,这样不仅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也教会学生科学的锻炼方法。对那些行为习惯差,课堂上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我并不是当场质问学生犯错原因,而是在课后与学生私下沟通,寻找问题所在,慢慢的课堂上违纪的学生越来越少了。其实每一位教师都是本着教书育人的态度来要求学生的,他们把学生当做自己的子女来看待,教师们希望每一位学生提高自身的能力,发展和完善自身的素质,达到他们所期望的目标。教师严格要求学生是对学生负责,但关键是要让学生正确地理解教师的行为,不要产生厌学和反感。正如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所说的,‚教育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知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

因此一名优秀教师,首先要优化自身形象,从树立‚以德立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教师形象入手,把外树形象与内

强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以我们自己的良好师风师德感召和熏陶学生,用自己的行为、气质、素养、仪表来感染学生,特别要培养对学生的爱心;转变教育观念,努力构建以学生为主体服务意识,创造出尊重、信任、宽容、友爱的新型的师生关系。

古人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青春的脚步如行云流,青春的岁月容不得半点浪费。让我们把握好生命中的每一天,向着金色的彼岸前行。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我们的青春和生命做时代的强者!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把握了航向;当我们勤字当头,不懈的摇浆,命运的闸门会向我们敞开,诱人的时刻终将会到来!

在如今这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在这片蔚蓝的天空中,拿出勇气,放飞你自己,显出你自己独特的风采。

3.学用结合 依法执教 篇三

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已经颁布实施十多年了,对学校、教师、学生的权益、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学校、教师、学生在教育活动中既要受法律的保护又要受法律的监督,不能够违背法律,而且成效显著。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但是校园内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违法案件的性质不断升级,这不仅给社会造成许多不安定因素,而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干扰。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社会的、学生家庭的、学校的、教师自身的,但归根结底,造成这些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还是属于不懂法,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所以,做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学校的管理工作者,更应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用法律来治理学校,即“依法治校”,其基本含义有二:一是表现在“治”上,即管理,使学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管理工作更有秩序,更有效率,使法律成为有效的管理手段;二是表现在“护”上,即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上,使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得以补救。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关注的是人们的行为,而不是思想、意识。法律规范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指引人们行为并预测未来行为及后果,当然也是警戒和制裁违犯的依据。

一、学生的权益和义务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往往十分强调学生应尽的义务,而往往忽视他们的权益,实际上,法律给予学生广泛的权益,由于受教育制度、教育理念以及人们的认识等因素,没有正确认识到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因而常常使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而这一现象主要发生在学校里,在学校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学生与教师之间有着大量的接触,从而增大了学校、教师对学生侵权的可能性。

1、学生的受教育权

[案例1] 把“差生”赶出学校

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黄某平时纪律涣散,经常上课迟到与邻座讲话,有时甚至旷课。经老师多次教育仍然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生意,对儿子也疏于管理,极少过问儿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班主任多次与其父母电话联系,但是都没有找到。班主任赵老师认为学生黄某继续在班上学习会影响他人,于是三番五次地找他谈话,要其自动退学。黄某在老师的压力下,加上本身有厌学心理,于是在没有告诉家长的情况下就辍学回家。此事后来被学校发现,学校责成班主任赵老师迅速去黄某家动员学生返校学习并向家长赔礼道歉,并在教职工大会上批评赵老师的错误做法。

分析:该案例中,班主任赵老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后学校及时制止了班主任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义务教育法》的严肃性。《义务教育法》第2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生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学生也是公民,当然其人格也要受法律的保护。

[例2] 班主任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

某学校高中二年级文理分科。原高二(4班)一女生王某被分到6班。由于王某皮肤长的很白,班主任赵老师以为她擦了增白化妆品,在王某刚到6班的一个星期内,赵老师三次警告她不要擦化妆品。王某曾对赵老师说她并没有擦化妆品,班主任不相信。在一天早自习上,赵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王某某,看你的脸抹的那么白,就跟挂了大白似的。快到前面的桶里去洗一洗。”王某含着眼泪说:“我洗,我给你洗。”赵老师认为她当着大家的面顶撞他,于是当天下午赵老师把她的母亲叫到学校,并当着其母亲狠狠的批评了王某。王某向班主任承认了错误并写了书面检讨,王某的母亲也向赵老师赔了理,道了歉。在此后的一个月里,因王某不完成作业和考试成绩底,赵老师多次让王某到办公室里站着。最长一次是王某背着书包,连续3天站在赵老师的办公桌旁边没有上课。王某认为自“洗脸**”后,赵老师就看不上她,刁难她,于是整天偷着哭,慢慢地变的精神恍惚,最后住进了精神病医院。经诊断,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分析: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规定: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拖鞋。学生如果化妆,班主任享有法定的“管理学生”权利。②班主任不顾事实,不相信学生,并当着其他学生要求该生去洗并非存在的化妆品,便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给王某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创伤。③因为学生的成绩差,而连续3天站办公室不上课,侵犯学生的健康权(体罚行为所致)、受教育权(站办公室而不让上课)、精神健康权(使之精神恍惚)而导致严重后果,使一个正常学生患上精神分裂症。

3、学生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

学生的健康权是学生人生权的重要内容。在学校中,对学生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侵害主要是由于体罚学生和学校事故引起的。体罚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打学生,罚站,罚劳动改造,罚下蹲起立,罚抄作业,罚学生值班,罚学生吃塑料片、喝墨水、喝尿、罚跑步-----这些行为将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产生严重后果。《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案例3] 教师让学生自罚(或者互罚)某学校某班上午第四节上数学课,有几名学生在做练习题时屡做屡错,并不是学生不会做,而是学生马虎不认真所致,为了提醒学生注意,数学老师王某提出一个要求:学生每做错一道题,就打自己一耳光。当场两名男生做错了题象征性地打了自己的耳光,一名女生出于自尊没有打自己,受到教师的[批评。中午回家后,这名女生喝卤盐水自杀,幸亏及时抢救没有酿成大祸。

这个案例中,教师虽然没有直接打学生,但是却向学生下达了自己或者互相打耳光的命令,所以仍然属于体罚行为,使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

[案例4] 罚 “劳动改造”

某学校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比较散漫,上课常常迟到。一天早晨,来到学校时,第一节课已经上课10多分钟,由于老师正在讲课,李某没敢敲门进去。正好被来巡视的政教主任吴某发现。于是吴主任对她进行严厉的批评,要求李某写检讨,并罚她打扫教学楼前面的卫生,结果李某整整打扫了一上午的卫生,并在打扫卫生过程中不慎将脚扭伤。李某的爸爸知道后,来到学校闯进办公室大骂吴主任并动手打了吴主任,使吴主任头部受伤并导致轻微脑震荡。

分析:案例中吴主任要求违纪学生打扫卫生不仅侵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而且同时还侵害了她的受教育权。①有些教师把劳动作为惩罚违纪学生的手段,还美其名曰:“劳动改造”,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②我们不否认劳动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但教育教学计划中的劳动和作为惩罚手段的劳动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正常的劳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我们一贯提倡的。但劳动一旦作为体罚学生的教育手段,劳动就失去了应有的教育价值了。③对违纪的学生,教师首先有了解情况,弄清违纪的原因,予以说服教育,必要时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一般来说,体罚学生会造成如下的结果:⑴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侵犯,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⑵导致师生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家长与学校的关系恶化,甚至会出现家长报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干扰,有关教师被打等结果;⑶体罚学生的教师要受到行政法律的制裁甚至刑事法律制裁;⑷学校要承担因教师体罚学生而对学生造成的损害(如医疗费、营养费等);⑸因体罚而导致的法律纠纷,使有关国家机关如教育行政机关、治安管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必须为解决这些纠纷付出时间和精力,增大了社会管理资源。

除个别情况外,大多数体罚学生的教师并非出于恶意,他们认为体罚可以阻止学生的不良行为,使学生守纪用功,同时也可以警戒其他学生。但是从体罚的效果来看,往往与教师的初衷相去甚远,甚至适得其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的法律条文上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不是要求教师放弃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而是对教师管理学生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有更文明、更科学的管理形式的方式方法。

体罚是侵害学生身体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但在学校里,并不只是体罚才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事故也会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案例5] 体育课发生的事故

某中学学生李某在体育课三级跳远时,由于落地动作不当造成大腿骨开放性骨折伤势严重。调查表明本课任课教师组织得不好,既不做讲解,也不做示范,简单布置后教师就离开现场,辅导专业队去了。这说明这个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体育教师指导不当。学校支付了李某的手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慰问了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教师予以行政处分。

分析:案例中事故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权的侵害与体罚引起的侵害有着本质的不同。①体罚侵害不仅涉及身体健康,还涉及人格尊严,而本案例中只是侵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②体罚是体罚者实施的故意行为,本案中教师并不希望学生的身体受到伤害,不良结果的出现是出于主观上的过失。③由于学生受伤是 由于教师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疏忽大意所致,所以教师所在的学校应对学生受伤负民事赔偿责任,教师应对学校负行政责任。

我们学校在今年5月10号,初三(1)班在上体育课练习投掷实心球,一个学生由于用力过大且自身有病(家长及其本人均不知道),造成右手前背被拉断,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其家长,经检查属于自身的手背已经病变,随时都可能发生的。造成学生无法参加中考,而且医疗费要近万元。经学校调查当堂课的体育老师在学生练习前已经示范过,并讲了动作要领,而且事故发生时老师在场,处理及时,所以学校没有责任。学生家长与学校交涉时,学校考虑其具体情况,答应该生免试就读我校高中。

[案例6]

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去年5.月的一个星期天,某小学一个班主任李某带学生去郊游,在玩耍的地方附近还有5个小学生在玩耍,一包马蜂被扰动,到处乱飞,这时候班主任李某迅速组织并教他的学生进行躲避,而另外5个学生由于不知道怎么躲避,被马蜂追刺,其中一人因伤势严重而不治生亡。后这个学生家长状告这个老师及其所在的学校,经法院判决,该校赔偿家长一万余元。

分析:虽然班主任李某在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学生进行躲避,但是只是组织自己的学生,没有教育在 场其他的学生进行有效躲避,也没有呼救。而且当时现场没有其他成年人,是首知责任人。所以其学校和他本人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教育活动中,不仅教师因过失会造成学生的人身事故发生,学校因管理不善也会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引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学校均要负刑事责任,学校还要负行政管理责任。所以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进行组织、安排,充分考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而且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自救、互救的措施。

4、学生的表达自由权

人表达自己的意见的方式有多种,可以通过语言,也可以通过服饰、化妆、手势、表情、法型、书信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第一条:“自尊自爱,注重仪表”其中的一条规定就是:“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提倡穿校服。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 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 表达自由是法律赋予给每个公民的基本权,那么学校应该怎样要求学生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案例7] 怎样对待学生的服饰问题

陕西省铜川市省煤炭基建公司第二中学高一(2)班学生王文生,某年6月2日到学校上课,内套一件被青年们称为“一把火”的红衬衫。他的显露的红衣领子被班主任孙某发现。孙老师当即责令王文生脱掉红衬衫。平时少言寡语的王文生不愿当着男女同学的面脱衣服,要求去教室外面去脱。孙老师不准,仍然强令王文生在教室里脱。自尊心很强的王文生坚持不脱,并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孙老师走过去楸住其衣领把王文生拉出了座位,并把他的语文书和本子从后窗仍下了楼,大声喊到:“出去,我这个班不要你,以后别来了。”此后,班主任和学校一直没有和其家长通报情况。直到6月14日晚入睡前,王文生对奶奶说:“老师欺负我,我找他说理去。”次日早7点半左右,王文生在铜川市公园湖投湖身亡。

分析: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提倡学生穿校服,是因为易于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减小学生家庭贫富差别给学生身心发展来来不良影响。那么是不是国家教育部的规定与法律相违背呢?没有的。因为学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公民群体,学校是一个教育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场所,对他们提出“穿戴整洁、朴素大方”的要求是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只要学生的穿着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会对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和教师就不应该干涉,否则就是侵犯了学生的表达自由权。②在本案例中,学生王文生穿了一件红衬衫,而且穿在里面只露了领子,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也没有对教育教学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无可厚非。孙老师对该生的穿着的横加干涉和指责就属于违法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王文生的表达自由权;孙老师不让他上课,侵犯了其受教育权;当着男女同学的面让其脱衣服,侵害了其人格尊严。③当然王文生的自杀是一种自己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主要是其心理承受能力差所致,与教师孙某的行为之间无必然的因果联系。所以教师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该承担行政责任,学校应该给孙老师一定的行政处分。④那么我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怎样判断学生的服饰合理还是不合理呢?如果一个女生身着比基尼到学校上课显然是不合理,教师应该对其服饰提出批评要求改正,过于暴露的服饰不利于教育教学活动的进行,也与教育教学场所的氛围不相协调。但是如果她在游泳池里就不一样了。所以我们要认真钻研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要求,让我们自己要能够正确判断才能够要求学生做到不违规。

[案例8] 应该 这样对待烫发的女生 某中学初一某班班主任李某,一天在上课时,发现一女生黄某新烫了头发而且抹了很浓的化妆品,顿时很生气,对黄某进行严厉批评,并马上责令其在教室里当着同学的面洗脸。黄某在座位上没有动,李某就上前去拉黄某,黄某还是没有动,李某一气之下就把黄某的书及书包扔到走廊上,并说:“今天你别上课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你什么时候把头发剪掉,什么时候再来上课。”随着就把黄某拉出了教室。致使黄某两天没有来上课。

分析:①该案例中,学生黄某烫发并抹很浓的化妆品,违反了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教师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其改正。②教师在处理这个学生的违纪行为的过程中方法不当,让黄某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洗脸、将其书及书包扔到教室外,是侮辱学生的黄某的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致使学生两天没有来上课,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③在这个案例中,教师并没有侵犯学生的表达自由权。

5、学生的人生自由权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的人生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生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学生是公民,当然也有人生自由权。

[案例9]学校是否有全关学生的禁闭

某市有一所农村初中,近年来进步较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校长多次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然而,有一天市教育局收到一封姓李的学生家长的申诉信,说他的儿子李某在 学校上学多次被校长陈某体罚,身体多处受伤,要求追究该校长的责任。于是市教育局派人前往调查,结果实在出人意料。该校校长陈某是一位29岁的年轻人,工作很有干劲,3年前被镇教办提为校长,他下决心要把学校搞上去,提出先要整顿学校的组织纪律,同时还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他对学校的行政人员和 教学人员说,你们大胆去抓,有哪些学生不听教,就交给我处理。他的处理办法很简单,先关学生禁闭,然后在禁闭室里训斥学生,对还不悔改的,会处以最严厉的体罚。事情暴露后,本地的一些农村干部认为校长做的好,学生不听就该打,并且要出来为校长担保。

分析:本案例中,学校关学生的禁闭剥夺了学生的人生自由权,属于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应负行政法律责任。此外,该校体罚学生还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该校校长年轻、积极、肯干,有责任心,但是从严制校不等于依法制校。另外,还有这样的现象,放学后把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留下来做作业,当然有的老师是和 学生一起在办公室里完成,但有的却是让学生自己在教室里做,要求老师来检查了后再走,(特别是对初中学生而言),认为这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以之代替正面的教育方法,其不良后果是严重的:首先,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学生得不到活动,不能按时吃饭;其次,对学生产生心理压力,容易激化师生矛盾,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再次,学生单独回家,在路上容易出现 安全事故,给学校和教师本人带来责任风险。

6、学生的通信自由权和隐私权

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主要行为表现在故意隐匿、毁弃、和非法开拆信件等,在学校的管理中,学校和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日记、通信、早恋等问题时若处理不当,易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另外,有的班主任认为让学生当着其家长念信件内容,这也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案例10] 教师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某中学学生马某,是个性格开朗、善于交际、自尊心极强的女学生,她经常与外界有书信来往,引起了同桌李某的好奇和猜疑。一次李某在收发室又看见一封很熟悉的笔迹写给马某的信,邮票被人扯去了,露出了信纸,就偷偷地看了信的内容原来是一个男生写给马某的,信中表露出爱慕思念之情。李某把这件事情悄悄告诉了其他同学,后来班主任陈老师知道了这件事情。

陈老师认为这是早恋现象,应该坚决制止。于是找到学生马某谈话,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严令学生马某交出与男生的所有信件。马某被迫将信交给陈老师,陈老师看了信后非常生气,第二天陈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把信的一些内容念了出来,严厉地批评了早恋现象,并说:“我们班个别同学不自尊,不自爱,思想堕落,行为不轨,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一天净心思谈恋爱、搞对象,这样怎么能考上大学!”事后又找到学生马某,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其家长到学校来谈话。同学们在背后议论马某,指指点点,说三道四,马某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觉得没有脸见同学和家长,几天后马某离家出走。马某离家出走后,被人贩子拐卖,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才被营救出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分析:①该案例中,教师强迫学生交出私人通信、公开学生隐私,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权。②教师还训斥、挖苦学生,造成了学生心理上的极大压力,在同学和家长面前伤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应该负一定的行政法律责任。③学生出走后被拐卖与教师的行为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是由社会上的犯罪分子造成的,教师陈某不负刑事责任。④随着性的逐步成熟,中学生对性 问题变得明显关心,调查显示80%的初中生渴望了解性知识,因而我们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关注学生的成长,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的进行一些性知识教育、性道德教育、性法制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正面教育,辅以个别教育,在学生出现有早恋现象时,切记不要简单粗暴,而且要保护学生的隐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7、学生的财产权

教师和学校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主要表现在损坏迅速的财物、没收学生的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

其他一些权利 不在这里一一 举例了。

二、消除“校园暴力” 保护师生权益

根据义务教育法,师生安全都要受到保障。学生安全受保障,教师的安全同样也应受到保障,消除“校园暴力”应是全方位的。学生犯错误可以理解,但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并加以改正,而非一味的容忍,不能等到他们走向社会后,让法律来纠正惩治他们。这不是爱孩子,而是在害孩子,我们不能这么一味地迁就娇惯孩子。但是在目前的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师生关系日趋紧张已是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紧张关系的原因有多方面,但很重要的一点是教师自己承受不了巨大的应试压力,致使其心理发生畸变、扭曲,患上了心理不健康症。一方面 教师体罚学生反映了当前部分教师的师德问题,他们违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暴力来对待学生问题,对学生缺乏爱的教育,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是在谴责部分教师师德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是什么根源导致部分教师的师德沦落,让体罚的暴力现象充斥在校园呢?体罚学生的校园问题,不仅仅是师德的问题,从深层来看,更是教育体制的问题。当前社会应试教育体制仍然根深蒂固,素质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升学率是衡量地方教育水平、学校教学质量、教师业绩的最重要指标,一些地方过去追求升学率,升学指标层层分派到教师身上,教师教学业绩以及工资福利直接与升学率挂钩,教师承受着社会、家庭、学校对他们过高的期望,教师超负荷的压力往往导致心理问题,出现情绪紧张、态度粗暴、甚至是出现暴力等不良问题。另一方面,现在的学生,在家是“皇帝”,在学校就成“上帝”了。老师一旦对学生严厉一点,轻则告状,重则招来一顿暴打,这类事件在报刊、网上时有报道。第三,社会媒体对教师、学校、学生以及家长的一些不公正的评价也是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的一个方面。所以,做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这种状况,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呢?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法律给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展开工作。除了我们自己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外,还要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学生及我们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改变教育观念,做到以人为本,实施差异教育,树立正确的育人观。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赢得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普遍赞许.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关注点仅仅停留在了应试上,忽视了学生全面的发展,教育理念的落后导致教学盲点的产生。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我国著名作家二月河(凌解放),创作了帝王系列作品——康熙、雍正、乾隆祖宗三代的长篇历史小说,就是这位才华横溢的著名作家可是当年小学、初中、高中都留过级。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晚,先后之分,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喜欢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

3、加强师德修养,以身示范,情感育人。

从我们的民族传统上讲,当教师最重要的就是要诚信,守礼,这也是人的品德的形成.受教育者要得到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还是品德.教师在传播知识的过程中,他的性格,品德包括价值观都会影响到学生的成长。我国现代教育家夏沔尊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产品,而是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如果说智慧要靠智慧来铸就,那么爱心要靠爱心来成就。高尔基曾说过:“爱孩子,那是母鸡都会做的事,如何教育孩子才是一件大事。”只有尊重学生,才能教育学生;没有尊重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让我们时常想想教育家们的谆谆告诫:“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4、加强政治思想、义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艺术。

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严谨笃信,与时俱进,不但充实自己,不断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著名教育家吕型伟先生说:“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这是对教育的精辟论述。

5、缓解心理压力,保持健康的心态。

一位心理学家曾经说过,教育是心灵对心灵的呼唤,是用心灵来浇灌心灵。教师不仅要通过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去影响学生,还要通过自身良好的情绪和健康、成熟的性格去感染学生,这种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比常人更好的心理素质。但是,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曾对14个地区168所中小学的2292名教师进行了抽样检测,发现有52.23%的教师存在心理问题。其中,32.18%的教师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的教师属于“中度心理障碍”,2.49%的教师已构成“心理疾病”。专家们分析教师心理不健康的首要原因是压力过大。(2005年5月21日新华网)社会压学校,学校压教师,教师压学生,最终造就的是病态的学校,病态的教师和病态的学生。有病的教师怎么能教出健康的学生?这样,有病的学生想打有病的教师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因此要想有健康心理的学生,必须是要教师有健康的心理。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课程的全面实施,为了促进每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教师需要不断的自我发展、不断的成长,在知识、经验、能力特别是心理品质方面增强对工作的适应性,在职业上更加成熟。

4.依法治班 从严执教 篇四

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1997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今天我们所提倡的师德,规范里面都谈到了。长期以来人们更多强调的是“爱”。但是这是个过于宽泛的词语。教育本身就是一个良心活,我们对学生的教育工作也就更需要用心去做。下边将我的一些想法做法向各位教师、各位领导做个简要汇报,希望得到同仁的批评指正。

一、民主与法制

应该说绝大多数教师都是爱学生的,但是有的教师的爱缺少一点民主的精神。他们真心的爱往往有一些专制的色彩。真正爱学生的教师应该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具有民主情怀的人。李镇西老师认为:教师的民主体现在充满爱心、懂得尊重、追求自由、讲究平等、倡导宽容、善于妥协„„爱不等于民主,但民主一定要包含着爱,因为民主就意味着对人性的尊重。我在今年开学初就针对班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制定了一个班级规章制度。在制度指定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参与学生的意见,班规指定出来以后,我逐条征求全般同学的意见,对于他们认为不合理的的条款,我做了相应的调整。结果班规指定好以后,班级管理相对而言轻松了许多。因为每一条都是同学们举手认可通过了的。我想,在同学举手的同时,正是你尊重学生的具体体现,正是民主意识的真实反映。

有人说:“教育学生,爱、理解、尊重是前提,方法、策略是保证,制度、法规是底线。” 因此对于学生的教育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规矩。除了对中学生提出基本要求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外,我们更应该针对自己的学生所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班规是针对一个班级的基本行为的要求与约束。它是班级的基本大法。好的班规能够促进优良班风的形成。可能有的人会说,班规可能更多只是摆设或者应付领导检查的形式。我想,那可能是因为他还没有意识到班规的重要性。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思考这件事情。今年开学初,我就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针对班级的问题,给同学们制定了十条班规,在班会上我把每一条都念给同学们听,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合理的就接受,不合理的就和同学们说道理。比如说班级学生迟到问题,我在班规里本来有这样一条:早晨7:30必须到校,第一次迟到写500字说明书,第二次写1000字说明书,第三次与家长一起对其进行教育。经过和同学们商量,大家认为过于严厉了,改为第一次迟到自己罚站一节课,第二次写500字说明书,第三次请家长。学生也很乐意的接受了。针对纪律问题,在我们班级主要学科问题不大,小学科有时有一点问题。因此,我们制定的班规指出:一周内若有同学被老师点名批评三次,就要写出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并请家长协助教育。这样具体的规定,非常方便教师操作。针对作业问题,刚开始有同学提出要怎样怎样,后来考虑很有可能实现不了,于是建议班干部先不要将此列入班规。而是在口头说要按时完成作业。总之,班规的制定要有针对性(针对本班存在的问题)、可操作性(便于日后实施)、民主性(让绝大多数同学都能接受,这是有效班规的基石)。以后还可以针对学生中出现的新的问题继续增加或者修改相关条款。因此班规还体现了它的递增性与可变性。

民主体现出对学生的尊重,班规体现的是对学生的约束。二者相辅相成。它们都是对学生爱的具体体现。

二、惩罚与体罚

这是一个非常头痛的话题,什么是体罚?什么是惩罚?好象没有明确的界定。这也让老师在实际工作中很不好操作。一般来说,教师对学生的理解、关心、等待、诱导、鼓励、感化等激励教育,这是一种柔性教育,而惩罚、禁令、训戒、喝止、叱斥则是一种硬性教育。总有一种感觉,现在的教育好象一点刚性的东西。学校教育应赏识教育为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社会上各种不良行为侵袭着校园,学生中极少数染上坏习,聚众斗殴,道德败坏,破坏集体等坏行为还是时有发生,甚至于有个别的经多次教育屡教不改,执迷不悟,这样的学生,我们认为进行必要的惩罚是非常必要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我们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对学生的惩罚决不等于体罚,体罚是用罚站、罚跪等方法对学生肉体、心灵的伤害。体罚只能使学生在心理上越罚越远,心灵痛苦越来越深。因此可以说体罚是心理虐待、歧视,是摧残人的自尊与自信,体罚不是教育方法,是应该明令禁止的。

在我们的班规中也有明确的惩罚措施。比如:如果因为乱丢废弃纸张、零食袋等杂物,经教育不改者,我们将要他拿上班级的垃圾桶去校园内捡垃圾。这样做一方面是教育该生不要乱丢垃圾,另一方面也让他体会到捡垃圾的辛苦。从而逐渐养成好的卫生习惯,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记得在去年,我班一位同学因为从楼上丢废纸,被学生会的同学记下并点名批评,而且在着之前我已经反复讲不能从窗户口丢废弃物品。为此,他捡了两周楼下的垃圾。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犯类似的错误了。对这些同学的惩罚,的确起到了教育的效果,因此,这是惩戒而不是体罚。

对学生的惩罚要特别小心,要顾及对方的承受力、尊严,不要让对方难堪。不要把对学生的惩罚仅仅是为了自己出一口恶气,那样你的惩罚很有可能是在体罚。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因此在惩罚学生的过程中一定要始终与教育为伴。

我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也有罚站、罚写作业的情况。比如升旗仪式上有几个学生没有站好,我就坚决让他们立正站好,罚他们站是分钟(多了学生站不下来)。并且要求用军姿(两腿用力并拢、提臀、收腹、挺胸),我自己亲自给他们示范。有时学生纪律不好,我也有罚他们站的情况,但是在罚站的过程中一定会对他们进行教育,为什么罚站,因为你上课讲话了、不遵守纪律了;那就是你的意志力差了,罚站就是在锻炼你的意志品质。说通了,学生也无话可说了。至于罚写作业当然是针对那些不完成作业或者乱写作业的同学。但是我的惩罚绝对不会是单纯的写几遍、几十遍。因为那样仅仅是折磨学生的肉体,教育的效果要打折扣。比如说我决不会让他把一篇作文抄十遍。抄十篇不同的作文让他能够更多地接触好的文章,而一篇作文抄十遍到头来还只是一篇作文的收获。“性价比”太低了。

总之,在惩罚学生一定要谨慎。惩罚学生要考虑他们的心理承受力、身体承受力。不要讥讽挖苦学生,更不能对学生“体罚﹢心罚”。处理学生的问题,头脑要冷静,言行要谨慎,行为要合法。在没有好的方法之前,不妨先做冷处理。

在学生教育中适时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的教育。

三、宽与严

何为宽?宽就是宽松、宽厚、宽容、宽慰。就是教师要对学生有一颗宽厚仁爱的心,要为学生创设宽松和谐的课堂教学环境和学习氛围;何为严?严就是严格、严谨、严厉。就是教学过程要严格,学生的学习态度要严谨,对学生的违纪处理要严厉。

古语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严师出高徒”。严格要求学生也是一种爱。也是对学生、家长、社会的一种负责表现。

但是过严可能会使学生对教师敬而远之,师生关系紧张,不利于师生的交流,很难有良好的教育效果;过宽又会放纵其不良的行为,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如何把握严与宽的尺度是教师很头疼的一件事。班主任在教育过程中应宽严并举,宽严有时,注意以下三点:

1、学初宜严,学中宜宽

《菜根谭》中讲到“先严后宽者,人感其恩;先宽后严者,人怨其酷”。所以开学之初班主任一定要严。开学之初的严格管理有利于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形成良好的班级风气,使班级的各项工作早日走上正轨。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班主任要有至察之明更要有容人之量,此后的管理中对学生的犯的一些小的错误可适当宽容一些。天下没有不犯错误的学生,在学生认识到错误之后班主任可适当宽容一些,处罚可轻些。这样既能保证纪律的严肃性,又能让学生对老师的的放一马而心存感激之情。以后不再好意思再犯同样的错误。我现在带的这个班级在七年级时,我刚开学一个月几乎没有给过学生笑脸(上课除外),平时一有时间就到班上去看,发现问题严厉处置,毫不留情。(严肃的表情、严厉的态度)以致于年级其他班的学生都说我好严。通过一个多月的严格管理,班级也初步有了一个相对比较好的起步,学习气氛好、班风正。对于后面的班级管理,我就性队而言轻松了许多。

2、当众宜严,私下宜宽

班主任在班级上开班会宣布班级纪律,布置班级工作、提出要求、处理违纪同学等面上工作应严格。纪律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必须到位,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班级风气,做到令行禁止。特别在班上处理违纪同学或批评未能完成学习任务或行为懒散的学生时应声色俱厉,以起到警示作用。私下和违纪同学交流时,可多站在学生角度为之分析违纪的危害,班主任为了维护集体利益而处罚批评他的原因,相信他今后可以改正缺点,也希望老师和学生之间互相理解。既能让学生认识错误,也会让学生理解老师的意图。让每个学生在明理中规范言行,避免师生之间因班主任的处理严厉而关系疏远,增加亲和力。记得我班祝全、周李献、程浩等三位同学由于基础教差,许多作业不能按时完成。但是完成作业是没有条件可以讲的。因此我在班上郑重地告诉他们,必须按时完成作业,没有商量的余地。事后,我把他们叫到办公室,站在他们的角度帮他们分析不交作业的原因:一是的确不会做,二是懒惰。他们也认可老师的分析。我就与科任老师协商,给他们布置最基本的作业。比如说英语抄写单词、数学做相对简单的题,实在做不到也要把题目抄下来„„这样他们也没话可说了。(遗憾的是这些人仍然还有不交作业的情况,下一不计划把家长要调动起来)

3、事中宜严,事后宜宽

不管班主任如何严格要求,由于学生的认识不同,每个班级总有学生置校规校纪于不顾,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对于这些学生处理轻了,达不到教育效果。处理重了又易伤师生感情或挫伤其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被处理的学生认为老师小题大做,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笔者认为处理这类违纪的学生首先还是严字当头,不处理不足正班风、树正气。采用讲道理,写反思和找家长协同处理甚至给纪律处分等方法,使其认识错误,认清危害,决不迁就姑息不了了之。古语说“攻人之恶勿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以善勿太高,当使其可从。”事后班主任一定要找被处理的学生谈谈做好善后工作。和他们谈话的语气、态度上应该适当缓和些。要挖掘他们日常行为或认错中的闪光点,鼓励他们改正错误,使他们看到班主任没有嫌弃他们,理解班主任怒其不争的心情。有一次,我班微机课,有几位同学借买鞋套而旷课。并且有两位同学往其他班级丢雪糕。这是班上从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我得知此事,马上把他们叫到办公室,听他们的陈述。先让他们每个人写一份情况说明,然后再严厉地批评他们,每个人又都写一份检讨认识自己的错误,两个丢雪糕的同学写两份检讨。接着把他们家长也请来,共同对他们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每个人在班会课上向全班做检讨,那两位同学还到相关的班级做检讨。他们也说没有想到章老师把这件事情搞那么严重,要知道这样就再也不会旷课了。他们大多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又分别和他们谈话,让他们争取早日通过自己的表现转变自己的形象。事情过了就不再追究了,关键是以后的表现。要多做为班级争光的事情。

4、小事宜严,大事宜宽。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难免回犯一些错误,有一些甚至很严重。古训说:人之初,性本善。每个学生的本性都是好的。关键是后天的成长中教育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从而导致他有一些行为上的偏差。有的相对问题不大,比如说不写作业、乱丢垃圾、不文明礼貌等;有的相对就比较严重,影响也比较大,比如说打架甚至打群架、擂肥、旷课、夜不归宿等。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有谁一开始就想做杀人犯、盗窃犯。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对一些小事,对一些细节严格要求学生。如果在小事、细节上做好了,那些大的问题可能就不会发生了。前一段时间,班上总是有同学吃零食,乱丢乱扔。我专门用了一节课的时间从吃零食不卫生讲到坏习惯的养成、讲到集体责任感、讲到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讲到人与环境„„并且让学生连着三天写作文,谈认识。对这样的小事情要抓住不放,让学生有深刻的感触。还有一次,我班李治同学因父亲出差,自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经常和一些不学习的在一起。并且有夜不归宿的情况,而且还连续两次参与打架,在同学中造成严重的影响。学校政教处针对他的表现给予他严重警告处分。我曾先后多次和他交谈,并且请他中午就到我家吃饭,想感化他,但是没有什么效果。等到他父亲回来,我又耐着性子和他谈心,告诉他处分他是必要的,但是并不等于说他就是一个坏学生,老师相信他能够改好。我还帮他做他父亲的工作,让他有适当的休息时间。或许是老师的宽容、或许是家长答应给他一定的时间与空间容他在后来好几个星期的表现有了相当大的进步。我想李治的问题是很严重的,他自己也应该明白,当学生已经知道自己错了,并且有悔改之意,我们何必还要深究呢?对于学生尚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一定要深抓猛管。

对学生严格、严厉,要有针对性,不可滥用。更要掌握分寸,不可让学生心冷。要使学生在严厉中感受到爱意,教师要把握尺度,做到宽严结合。

严是责任,但要严而不酷。宽是智慧,宽严适度就是用智慧承担责任;严是爱心,宽是美德,宽严相济就是用美德升华爱心。不负责任的宽只能获得暂时的省心,充满智慧的严将会赢得长久的放心!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着的蜡烛“等称号,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高度评价,同时,也是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要像窗口行业一样,将“为顾客服务”溶进“为学生服务”之中去,让我们以民主的思想,真诚的语言,赏识的眼光,公平地对待每个学生。

上一篇:新进教师培训考试试题下一篇:农村初中学生辍学之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