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初探(精选10篇)
1.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初探 篇一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为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 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经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资 支付周期内(周、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 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 入。
第三条 用人单位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每年 月,与职工方平等协商确定以下事项:
(一)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分配形式和支付办法;
(二)加班加点工资;
(三)津贴、补贴;
(四)奖金分配办法:
(五)试用期、病假、事假等期间的工资;
(六)工资调整办法;
(七)下岗、待岗、内部退养等情况下的生活费标准、调整办法及支付办法;
(八)其他需要协商的内容。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用人单位应及时告知职工,工会(职工代表)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对职工的宣传工作。
第四条
用人单位实行
等 多种工资制度。经协商,具体的适用范围为:
岗位工资制,适用于
第五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总额、职工工资平均水平和岗位工资标准时,综合考虑劳动、资本、按术、管理及生产要素的贡献,主要参照以下指标:
(一)最低工资标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值、工 资指导线以及人工成本信息等;
(二)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
(三)本单位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上一工资水平;
(四)双方约定参考的其他指标。
第六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元,具体是:
(一)完成经济效益目标情况:用人单位利润达到 万元,职工工资总额为 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为 元。
(二)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用人单位利润总 额增长一%以上,职工工资总额增长不低于 %,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不低于)0%;用人单位利润下降超过 %,职工工资总额下调 %,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下调 t %,但最多不超过 %;用人单位利润总额增长(或减少)在 %以内,职工工资总额和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不低于 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第七条 用人单位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提出方案,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 准要确保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同岗位 %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协商约定:劳动定额为 时单价或计件单价);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按以下标准发放职工津贴和补 贴:
津贴名称: 标准 元/月;
第九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二)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依 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具体标准 为:。
(三)职工下岗、待岗期间,用人单位为其发放的生活 费标准为: j。
第十条 用人单位确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的 方法是。其中,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加班工资基数按本合同第七条的标准执行;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加班工资计发办法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要创造条件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不 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职工月工资不得 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每月 一日(遇节假日、双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 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 足额支付工资的,应向职工说明情况,与工会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用人单位超 过约定时间仍无法支付工资,双方协商不成的,工会或者职 工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
第十五条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的,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规章制度的规定),要 求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部分 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剩余部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 月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扣款前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扣款的原因、依据、金额和起止时间。第十六 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本合同期满前6 0日内,双方应就是否续订本合同进行协商,同意续订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续订。
第十七条本合同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项义务。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平等协商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 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7日内,用人单位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 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 审.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 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同时送地方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第二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续订本合同的,应按第十九条的规定送审。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合同内容与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按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用人单位(盖章): 工会(盖章):
首席代表(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日
2.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初探 篇二
一、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展的现状
1.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在法律层面的演进。
(1) 国家层面立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恢复。1994年7月5日, 全国人大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2007年7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对集体合同内容作了特别规定。2008年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已经基本完成了企业工资条例的制定, 该条例包括工资决定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 、最低工资等多方面, 主要着眼于规范工资分配行为和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万众瞩目的《企业工资条例》正酝酿在近期出台。 (2) 地方层面立法。到目前为止, 全国有二十多个省市颁布了地方性法规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制度, 初步形成了劳资协调机制, 这很好地稳定了社会关系、构建和谐劳资氛围。早在1996年, 北京市就出台《关于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 2004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意见》, 提出“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三方协商机制, 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的稳定。
2.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谈判力分析。
有别于西方国家, 在没有罢工权的情况下,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谈判力来自于其他的动力因素。本文所提到的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谈判力, 是指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协商谈判、争取职工权益的动力,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基层工会的工资集体谈判中的抵制力大致来源于以下三种力量。企业职工的团结力和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是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资的第一动力, 因为工会代表的是企业职工的利益, 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即实现职工在工资待遇方面的诉求。职工若能团结一致, 发出一个声音, 并且发自内心地拥护工会组织、信工会组织, 把工会当作是真正代表自身利益的团体, 积极加入工会、做工会强大后盾力量, 有了工会组织内生的团结力, 工会才能更好地了解、把握员工的需求和意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我国工会区别于外国工会, 因此, 党组织的正确引导、政府各部门的鼎力协助以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强大持正是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第二动力。
第三个力量是工会干部自身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能力。众所周知, 协商不是技术活, 历来不简单。工会中主管工资集体协商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和责任心对这项工作的成败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例如, 中国各级工会组织与沃尔玛之间的利益博弈持续了整整一年半。工资集体协商中核心内容——工资问题, 是经过全国总工会以及各级工会组织的反复谈判、坚持推进, 数次艰苦卓绝的谈判, 才最终攻下的。如果没有工会干部的协商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决不可能战胜在全球都拒绝组建工会的沃尔玛。
二、工资集体协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不力。
第一, 立法简单, 层次较低。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首要前提是有完整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合同法》、《工资法》、《企业工资条例》等还在酝酿之中, 没有出台。第二, 法律规定过于原则, 可操作性不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只是选择性条款, 即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签订集体合同”。规定“可以”, 而不是“有权”或“应当”。第三, 没有明确法律责任, 缺乏终极保护。没有明确政府在保障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职责、义务, 对于资方不配合的情况也没有规定其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 当一方提出谈判则另一方必须配合, 不可拖延。不过现实中要制约、督促恶意拖延, 责令整改也比较难。
2. 职工维权意识淡薄, 内部团结力不强。
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意识不强。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意识是工资协商的动力。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处于低的水平, 职工们对除了最低工资调整增加之外的政策基本上不抱奢望, 普遍认为工资集体协商解决不了问题, 只不过是搞形式主义, 走走过场而已。
3.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性不高。
近两年来许多关于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调查纷纷显示,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遇的两大瓶颈之一就是企业不愿谈。归结起来, 企业不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着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客观上, 企业以盈利为目的, 有着运营的成本压力, 而人工成本占比重大, 在劳动密集型企业, 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就更高了。迫于成本方面的压力, 企业往往不积极配合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各地出台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 开展要约行动等, 企业也并不积极响应。甚至有部分企业不愿提供或者隐瞒真实的经营数据, 而信息不对等正是导致劳资双方谈判力悬殊、工资集体协商收效甚微的原因之一。
三、完善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建议
1. 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
任何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想要很好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都必须要通过劳动立法和制定相关法规来实现。与西方各国已经成熟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相比, 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尚不成熟, 有关立法只做出一些原则性规定, 没有具体化、强制化。浙江省劳动保障研究院院长陈诗达倡导尽快将工资协商制度上升至国家立法层面, 这样可以有力改变立法层次偏低、不配套且刚性约束力不强等问题。所以我国亟待完善现有劳动法律并出台更有力的法律法规。 (1) 以立法形式赋予职工集体合同的签订权。 (2) 确认工会享有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2. 增强工会动力, 提升工会谈判力。
从工会组织建设、政府引导力和协商能力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提升工会谈判力。 (1) 增强工会独立性与专业性。 (1) 保持独立性。工会独立与否, 是三方协商机制是否有效的关键。如果企业工会无法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发挥作用, 那工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价值。 (2) 提高专业性。 (2) 加强工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3. 建立多层次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来看, 切实有效的集体谈判应当是有重点、分层次、系统性的集体谈判模式, 从而能够不断增强谈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详细地解释, 就是利用区域谈判覆盖面广的特点, 确定好地区的工资标准, 然后通过针对性强的行业谈判明确本行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等标准, 最后由企业层面的谈判协商出劳动者工资的具体增长值。这样就可以建立起一个“区域谈底线, 行业谈标准, 企业谈增长”这样一种多层次、立体式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4. 明确企业组织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责任义务。
企业须认识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妥善处理劳资双方矛盾和问题, 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分配关系, 增强企业凝聚力, 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企业应积极主动参与, 而不是回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想取得成效, 须明确规定企业组织的相关责任。企业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时候有义务、有责任向工会提供准确的、真实的企业经营的数据, 以利于双方在一个诚信和真实、坦诚的基础上进行。
5. 规范协商工作程序。
3.工资能否集体协商 篇三
工资收入,以最直观的方式体现着劳动者的社会价值。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得到同步提升,“强资本、弱劳力”成为中国劳动者和企业之间最真实的写照。
相对于国家财政、企业利润的增长,中国劳动者工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率从1995年的51%降到了2007年的39%,而企业盈余则从23%上升到31%。据全国总工会进行的一项职工收入调查结果显示,有23.4%的职工近5年来未增加工资。
近年来频发的企业工人要求涨薪、提高福利等集体劳动事件使人们开始意识到,一线劳动者的生存窘况已不容忽视。
物价飞涨,劳动者对于体面生活的强烈愿望,不同行业和所有制企业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生活重压之下,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开始苏醒,长期以来社会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劳资矛盾开始凸显。
工资协商制从条文到落实
2011年,全国总工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规划》强调,将着重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制工作。特别是要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从新中国成立伊始即存在的工资协商制度,重新走进人们的视线。
原北京市人才中心主任、人力资源专家韩光耀认为,供求关系不是决定工资的唯一标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资双方的利益博弈,“市场机制所倡导的协商机制是十分有必要的”。
在市场经济初期,为了经济建设发展需要,一直强调企业自主分配,而忽略了职工参与协商共决的过程。
北京市总工会权益部黄伟部长介绍,三年规划的根本点是建立起协商机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地协商对待;另外是探索行业协商,沟通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制定出关于本行业劳动定额、工资标准等指导性的标准对外公布。
2011年北京市总工会的工作重点是针对低收入职工群体所在的五类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在工作进行中,越到基层,工作进行得就越困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劳资专家对记者表示,“现阶段,我们国家进行的一系列推进工资协商的努力其实是一种‘补课’的行为”。单打独斗显然是不合适的,也就是说,代表员工利益与资方进行平等协商的工会必不可少。
但事实上,我国的工会组织并不完善,工会的职能定位也不明确。中国的工会组织,特别是区县工会,整体上呈现出组织程度低、谈判能力弱的特点。在工资协商、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多个方面一直处在缺位的状态。
“新的历史时期,工会要回归到作为一个社团组织最根本的职能,那就是维护会员的权利,归根结底就是职工的根本权益——劳动经济权利。”黄伟说。
工资协商指导员
为了缓解基层工会组织的困难,今年6月初,北京市总工会培养了首批工资协商指导员64名、第二批14人,8月1日全部到岗,分配到北京市下属16区县和开发区。
工资协商指导员原则上在长期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工会、社会工作者,律师、会计师等具备专业知识人以及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已退休人员中选取。
工资协商指导员作为工会支持力量,由市政工会支付一定的工作补贴,与区总工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独立于企业之外,帮助区县来推进工资协商整体工作;利用他们的经验与知识,直接参与到与企业的协商之中。
另外,北京市总工会今年8月底准备筹建工资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拟与多个行业的产业工会、行业协会建立一个定期的会晤制度,并逐渐丰富会晤内容,以期取得共识。
而建立行业工会的预期目标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在行业协商方面,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帮助;确定行业内的劳动定额,包括计件单价、基本标准行业工资指导线等;推动行业内的企业执行;稳定行业内的职工队伍,促进整体发展。
主要涉及行业有建筑、环卫、餐饮、美容美发、制造业等。
公众的迷惑和期待
记者随机采访了北京市的一些从事餐饮服务、家政行业的一线劳动者,对于工资协商制度、工会以及最低工资标准,他们都表示“不是很清楚”、“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老板给我多少,我就拿多少”。
对于这些反应,韩光耀指出,从劳动者的角度上来说,我们现阶段的工作不是让他们得出维权的结果,而是唤醒劳动者维权的意识。
事实上,在南方沿海地区出现的 “用工荒”就是市场机制下企业漠视工人权益时市场对企业的惩罚。很多企业开始认识到,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得不到平衡,最终受到损害的是企业本身。
正如一些专家所担忧的:“如果不断提高劳资,会不会影响到我们的投资环境?尤其是金融危机后,劳动力成本如果一味提高,会让一部分中小企业无法维持,造成更多的失业人口。”维护投资环境抑或牺牲劳动者利益,成为一个尴尬的命题。
但是,一味提高工资是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误读。协商机制不是单纯地给工人涨工资,而是通过谈判协商,平衡企业的承受能力和职工的愿望。
在具体实施中,要视企业的生存状况而定。实际工作中,面对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很多企业员工通过协商,选择短期内不上调工资与企业共渡难关。虽然没有获取直接利益,但职工认为自己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企业的认可;企业方也觉得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了。这就达到了协商的预期。
黄伟说,“协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随着社会的进步,各方面认识的提高,法律的完善,最终会作为一项制度而存在,成为企业的管理行为”。
难以回避的现实困难
由于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是非强制性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势必会遇到更大的阻力。有劳工专家表示,“工会手中掌握的最终武器,就是罢工”。然而这种激化矛盾的行为,既不被法律条文所认可,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要实现有效的集体协商制度,必须要建立游离在企业之外的独立工会,让工会脱离企业的管理,真正代表劳动者的利益。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即使是实行了工资协商的企业,协商的内容和结果也不容乐观。很多五类企业中,协商的结果可能只比最低工资高一点,条款也很简单,比如奖金多寡等,这些都没有在现阶段的协商中体现出来。
在协商过程中,“如果能从工资方案的起草着手,从头参与,效果应该会更好”。也就是说,在协商过程中,资本的强势地位仍显而易见。加薪,怎么加,加多少,话语权仍掌握在资方手中。
在政府层面,“政府也有作为的空间”。劳资专家对记者解释:“初次分配的利润,政府、企业分得多,员工自然分得就少。要让百姓分到更大的经济利益,一方面要减免劳动者承担的税费,另一方面,就是对初次分配的利润减税。”
与此同时,作为政府调控强制手段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直偏低,这一现象也令许多人感到不解。韩光耀指出,“最低工资维护的是我们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合理权益”。
据悉,国家“十二五”规划末期,最低工资会达到实行工资的40%到60%。以此满足个人基本的生活需要。
4.工资集体协商 篇四
工作总结2010年以来,三门峡市总民管部在省总法律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省总法律部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在工作中突出“实”字,举措上力求“新”字。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举全会之力,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把作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将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同时部署、同时督导、同时考核。截至目前,已建会企业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47份,覆盖企业1416家,占所有企业的85.1%,覆盖职工189904人,占职工总数的80.4%。全市形成了“企业单独协商为主、区域性协商为辅、行业性协商为补充”的集体协商工作良好发展态势。
二、主要做法
我们在工作中做到求实求效、创新举措。
(一)安排部署实,持续促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省总全委会精神和省总法律部具体工作部署,在今年市总全委扩大会议上,对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专门安排,作出具体要求,确保这两项工作有机相连、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共印发涉及集体合同和工工资集体协商
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文件14个,经市委同意召开的全市现场推进会议1次、全委会1次,市总通过工作会、调研指导座谈会等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安排部署工资集体协商30余次,强力推进工作有序进行。今年7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转发了市总《关于进一步深化“共同约定行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7月21日,市委决定召开了全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省、市领导参加会议,10个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后,市委主要领导作了批示。市总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两办”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通知》。目前,我市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渑池县、湖滨区、灵宝市、卢氏县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之中。
(二)督促检查实,把省、市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们抓强力督导检查,将工作安排部署坚决落到实处。一是通过联动配合督促检查。今年7月,市协调劳动工资集体协商
关系三方联合下发了推进两项行动计划(集体合同彩虹计划和劳动合同专项行动计划)、推动两项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共同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落实。11月,我们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法制委、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部分基层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二是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县(市)区督导检查。市总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截止目前,班子成员都对各县(市)区进行了3次以上的调研检查。9月中旬,开展了“百家企业大调研、大检查”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对每个县(市)区调研检查单位在20个左右,面对面交流,面对面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市总机关人员联系直属基层工会督导检查。市总机关各部室对全市106个直属基层企事业工会进行联系指导,规定每周至少有1天在企业工作,督促指导所联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四是专门工作简报督促通报。我们建立了县(市)区工资集体协商周报制度,创办了“深化共同约定行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题简报。到目前,已编印简报12期,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三)细节把握实,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创新性 在开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规范化运作。一是在工作规范上做到了“细密”。我们明确要求企业在协商过程中做到要约应约规范、集体协商规范、审议通过规范、审查公布规范、监督检查规范等“五个规范”。为此,市总编印了1500本《深化共同约定行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免费向基层工会发放,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提供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和要约、应约、专项集体合同及职代会决议等7个系统性的参考样本。二是在分类指导上做到了“细心”。我们针对企业实际,确定各类企业工资协商的重点内容,重在建立协商机制。新华水工机械公司生产经营十分困难,公司根据企业20年以上工龄老职工占60%多的实际,通过协商将职工工龄津贴每年增加10元,多数职工月增工资200元以上,使大多数职工得到了实惠。我们在大力推进单个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乡镇、街道职代会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工资集体协商网络。目前,全市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47份,覆盖区域内企业694家。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也在积极探索推行。继2008年渑池县制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后,其它各县(市)区也相继铺开。湖滨区在成立汽车修理行业工会、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工会的同时,开展了汽车修理业、餐饮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分别覆盖28家和33家业内企业的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目前,我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已在制砖、餐饮、汽车修理、出租车、超市、市场批发零售、服装销售和美容美发等10多个行业开展,覆盖企业270家,覆盖职工20510人。三是在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上做到了“细致”。我们制定了详细的《三门峡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工作重中之重加以突出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列出了对各县(市、区)、有关系统和基层工会的考核细则,并加大考核奖励和约束力度,将工资集体协商与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相结合,作为评先奖优的必备条件加以限制。
(四)明确责任实,为推进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我们明确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第一责任人,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省、市要求,引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举全会之力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还存在工资集体协商
片面性;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不规范,实效性不强,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市属系统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缓慢;中央和省部属企业、垂直管理企业推进难度较大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以扎实的工作和创新的思路予以解决。
四、2011年工作打算
(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
工作内容:继续抓好集体合同到期续签、新建会企业新签集体合同工作,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布置、同时督导、同时考核、同时检查。进一步加大推进民营企业和改制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工作推进的重点是:一是突出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乡镇街道职代会建设的重点,进一步丰富区域职代会内容,使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乡镇街道牢牢扎下根来,并逐步覆盖乡镇街道、社区内的小门小店,实现对小型、分散企业和零星就业职工的有效维权。探索在县级层面上组建行业工会组织,培育协商主体,实施行业性工会组建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齐头并进。二是积极推进驻峡中央企业、省部属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垂直管理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其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三是强力推进直属基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结合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实际,分类指导推进,通过企业、职工双方民主协商,使职工劳动报酬参与企业利润分配更加合理。
拟采取的举措:一是召开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元月上旬,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早准备,早行动,早部署,推动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提高建制率和签约率。二是签订资集体协商目标责任书。与各县(市)区、市属有关系统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全市已建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活动。动员各类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启动要约、协商谈判程序,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四是抓好典型,分类指导。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选择100家联系点,通过对联系单位的指导、总结、带动,实现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要求。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通过实施主席和部门分片包点等方法,主动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全过程指导。五是实施督查工作制。及时了解、通报各县(市、区)、有关系统和企业工会工作开展情况,督办工作落实到位。六是建立健全台账。市本级、各县(市、区)工会、具有二级单位工会的有关系统和基层工会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工资集体协商
5.工资集体协商总结 篇五
2011年以来,我工会在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主题,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我镇共有集体及非公企业202家,会员11600人。近年来,为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以集体企业及非公企业为重点,帮助指导集体及非公企业工会与用人单位续签及新签《集体协议》202家,签订率达到100%以上;续签及新签《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202家,签订率达到100%以上。据统计,2013年,全镇企业职工工资同比平均增长8%以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调动了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实现了劳资双赢,促进了我镇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我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党政重视,多方协作。近年来,我工会积极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由镇长挂帅的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并以镇政府的名义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镇工会、企业办、劳保所、工商所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合会议,认真部署安排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加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为使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有充分的认识,我们开展了“要约月”活动营造氛围。
三、因企制宜,整体推进。我们针对我镇企业规模不大,地域上比较分散的现状。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建立了企业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的,由区域、行业工会直接与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
协议;
2、没有建立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的,采取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与授权或推举的企业代表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3、企业数量较小的区域,由区域性工会组织与区域内企业逐一进行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四、我们依法规范协商工作操作程序,坚持量与质并重。一是把好了代表推选关。二是把好了协商内容关。
6.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篇六
发文字号1: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最低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 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7.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篇七
一、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与监督作用
(一) 强化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
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各行各业有特殊性, 协商起来不可能用一种模式,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支持。例如医药行业, 药店点多面广, 企业协商主体难以确定;药店职工分散在不同地方, 职工方协商主体难以确定;职工工资收入差别大, 行业标准难以统一;可以尝试由药监局引导, 医药行业工会牵头, 探索医药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餐饮行业人员流动性大, 可由市商委引导, 餐饮行业工会牵头, 对不同类型的餐饮企业职工进行摸底分析, 探索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其他行业可加以类推。
(二) 建立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制度
借助政府主导的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 可以考虑分季度将“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一线职工工资收入随着企业经济发展同向同步增长”“三挂钩机制”等作为三方四家联席会议的专项议题, 共同研究工作推进计划。
(三) 建立职工工资收入及其集体协商的专项执法检查制度
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中的主动性和监督管理职能。可以考虑由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调研及检查, 将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收入等问题列入执法检查内容,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一) 创新方法, 不断夯实工会组织基础
创新入会形式, 可以考虑与我市“公众城市一卡通中心”等单位合作, 为企业职工建立多种简便的入会途径, 同时也有利于大量职工入会信息的储存、分析和管理;通过与多个商家结成联盟, 建立购物、医疗、旅游、服务等会员优惠服务基地, 为入会会员提供贴心服务, 提高企业职工入会积极性;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放维权手册等宣传手段, 增强企业职工入会的热情;开设我市“工会服务”专线电话, 就企业职工入会、管理、维权等问题接受咨询, 提供准确及权威的解答。
(二) 建立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协商顾问制度
成立市级工会、区级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 不断提高企业工资协商质量。市级企业可由市级工会顾问团成员全过程参与和指导;区级企业 (集团) 公司级可由区级工会顾问团成员全过程参与和指导;申请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办法的企业、非公企业、属地管理企业可由区级工会顾问团成员全过程参与和指导。
三、确立协商标准和原则, 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8.南海本田:工资集体协商“模板” 篇八
今天她已是南华工商学院大二学生,每天坐地铁穿梭于广州城,打两份工,自己赚学费。她在大学里修的是“劳动关系”专业,似乎打定主意要把自己的命运跟工人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潜伏
时光回到2010年5月17日下午,李晓娟清楚记得工友谭志清按下生产线上“紧急停止”按鈕时的场景。机器轰鸣戛然而止,车间里突然陷入寂静,谭志清说,“工资这么低,还干什么干!”
那时,南海本田工人的月工资是1200元左右,最少的只有900元,而他们每天要工作10个小时。
这并不是南海本田一家的状况。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卢峰在《我国工资与劳动成本变动及国际比较》(1978~2004)中指出,在1995年到2004年中“制造业年均工资增长速度比劳动生产率增长大约低将近5个百分点,比同期服务行业工资增长也低20%以上”。正是中国制造业工人的低待遇,成就了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
然而当工人们决定要改变这种状况时,他们发现自己是孤立无援的。
南海本田的企业工会主席是副科级干部,不由工人选举产生,不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多数工人不认识他,他唯一被记住的话是:“大家快回去复工。”
同样,地方政府工会也不支持他们。李晓娟记得,200多名佩戴“狮山镇总工会”胸卡的人把工人驱赶到一个空车间,一个自称工厂法律顾问的人对工人说:“你们罢工是违法的!”
《中国新闻周刊》决心关注此事。5月30日,罢工第13天,记者周政华和刘子倩先后赶到这个制造业重镇。
为了近距离观察罢工过程,记者们决定潜伏入厂。他们先和工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上班时间、进厂程序和路线,工人们细心地给记者画了工厂的平面示意图,甚至还帮忙演练。这些年纪在20岁左右90后“年轻人”,已显示出不同于上一辈人的冷静、客观、理性和为达到合理目的不罢休的努力和决心。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虽然按照工人们事前的指点,记者们在更衣室角落里找了工作服换洗池,无奈身高1米80的记者刘子倩就是没能找到一件合身的,他勉强把自己塞进了一件上衣,下身还穿着短裤。
上午10点半,日方高管巡厂时抓住了他,得知是记者后,虽然很气愤,还是礼送出厂;周政华则躲进厕所逃过了巡查,但他冲进行政楼强行采访日方的计划最终没有机会实施,只好自行出厂。由于种种原因,这篇约6000字的调查报道并未正式刊出。
谈判
然而罢工仍在继续。
李晓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后来得知,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到南海了解罢工情况,最终将该事件定性为“劳资纠纷”。加之媒体的报道、舆论的支持、停产的损失,矛盾开始出现缓和的迹象。
这给了我们新的希望。在接下来的周刊例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对于一向处于弱势的中国工会组织,这或许是一个转机和拐点,而新时期的中国产业工人阶层的成长,也注定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声音。作为媒体,虽然面对压力,我们仍应对此事持续关注。
一个多星期后,周刊记者再次出现在狮山镇。由于前期罢工的工人代表均被开除并已离开,19岁的工人李晓娟此时成为新的领袖。
在确定记者身份、看着记者取出手机电池后,李晓娟第一次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详细讲述了罢工以来的所有故事;记者还混入了狮山镇工会的内部会议,在会上,狮山镇镇长反思说:本田事件,给政府很大启发和教育,政府应尽量协调搭建一个对话沟通的平台,充当中间人的角色。
然而,当工资谈判摆在日程表上时,李晓娟和工人们却感到茫然,直到这时,他们才发现,对于《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法律制度,他们还一无所知。
这时,有人给她一张写有名字和电话的纸条,说:“这位专家可以帮助你们。”
纸条上的名字是常凯,新《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常凯答应帮助工人,前提是得到全体工人代表的正式书面委托。李晓娟为了得到所有工人代表的签名,一直忙碌到深夜。次日,她的委托书传真到北京。6月4日,常凯改变了赴英国的访问计划,从银行卡里取了两万元现金,带着两名助手飞往南海。
如今回想起来,李晓娟认为请到常凯是当时最明智、最幸运的事。这个一脸络腮胡子的教授出现在谈判会场时,赢得劳资双方一致尊敬。
常凯曾在日本北九州大学任教,这段经历让日方高管对他心生敬意。他也曾到南海宣讲新《劳动合同法》,在座的政府官员不少是他的听众。
而这次,常凯是工人的“法律顾问”,他建议工人推选职工代表,因为“1000个人同时发声,对方什么也听不到”。他还告诉工人,有合理诉求的罢工不应被视为“违法”。
谈判持续一年,《中国新闻周刊》始终保持关注,2010年6月19日,本刊刊发封面报道《工会的新机会》,2011年6月谈判成功后,再次发表了深度分析报道。
谈判结果是,资方同意每人每月增加611元工资,尽管没有达到工人要求的800元,但已是中国的劳资双方第一次通过平等谈判达成工资标准的协议,在双方最后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中,常凯特别提出了一条:“不得开除、打击报复罢工积极分子”。常凯说,这一条本属多余,但由于中国尚未在立法上确立罢工的合法化,故须特别提出,以保护工人权益。
工会革新
南海本田罢工事件,必将在中国劳资关系史上留下重要一笔。广东省总工会一位官员事后对媒体表示,南海本田罢工事件历时19天,是1949年以来影响最大的罢工事件,但却是由“防卫性罢工”向“争取性罢工”转变,从而创造了工资集体协商成功的第一例。
两年来,南海本田每年都和工人就工资标准集体协商,2011年和2012年,工人的工资水平分别比上年提高了30%和15%。
在南海本田事件之后,广东省总工会启动了工会变革的步伐,省市区镇四级工会在南海成立工作组,进行工会改革探索。
在南海本田所处的狮山镇,5大工业区均设立园区工会,向社会招聘工会干部,专门负责工会工作。其中的北园工业区90%的企业已成立工会,每季度召开恳谈会,协商来年的薪酬水平和奖金分配。同时设立职工书屋、流动劳动仲裁法庭、劳资调解委员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力图将劳资纠纷在园区内化解。2011年,北园工业区获评广东省“和谐劳动示范区”。
这种体制框架内的改革,距离真正代表工人利益、有足够力量与资方抗衡的工会还有差距,但和原来相比,已有明显进步。
曾参与那段历史的李晓娟,也因那段历史而发生改变。罢工后一年,李晓娟考取了广州南华工商学院劳动关系专业。因常有机会考察广东变革中的工会组织,她发现了工会变革中一个普遍而棘手的问题:尽管企业开始吸纳一线员工进入工会,但这些员工由于受企业管辖,不敢过于强硬地替工人主张合法权益,因为怕遭到企业排斥甚至辞退。
李晓娟意识到:缺乏独立性的工会,不能算合格的工会;而工会制度在中国的变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9.工资集体协商 篇九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商双方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参照市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一)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工资3762万元,比上年增长5 %,在法定工作时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职工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超时加班必须经企业工会同意,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的基础及标准:按照《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支付时间:每月月底前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其他内容(如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带薪年休假等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作为协商内容)以企业的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原则下,实际发放。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执行。
第二条,企业按照规定依法为参加保险的职工缴纳保险费。
第三条,本协议由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协议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进行协商,企业工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报告工资协议履行情况。
第四条,本协商签订后,遇到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原则上每年只能修改一次。
第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照《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争议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7年 2月27日至
2018年 2月27日,并于期满前60日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或终止意见,视为双方默认本协议约定的工资状况适用于下一年度的工资状况。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企业行政和企业工会各执一份,县总工会一份,人社局一份备案。
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起七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职工首席代表:
企业首席代表:
****年**月**日
10.工资集体协商经验 篇十
我工会从20xx年开始,严格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在市总工会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工资集体协商流程指南》的要求,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了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运行机制,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先后被评为xx等荣誉称号。现将我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
1、营造氛围,民主协商
首先统一思想认识。争取公司领导支持;将我市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及时传达,让工会人员熟知。要求企业工会干部对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依据以及各个流程环节清楚明白,同时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其次成立协商指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并设立了1名宣传员、2名指导员,具体负责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在厂务公开栏、各分厂报亭等设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栏,同时通过职工意见箱、网上留言、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收集职工对于工资薪酬的意见,为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奠定了良好群众基础。
2、规范程序、合理操作
依照《工资集体协商流程指南》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履行各个程序,保证了资集体协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第一、公开选举协商代表。职工方通过每年底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出7名职工代表,由工会主席任首席代表;企业行政方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7名代表组成,董事长任行政方首席代表。
第二,工会先行主动要约。依照市总工会、人社局、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精神,我们坚持每年的10月中旬由工会主动向行政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第三、充分调查做好准备。通过发放职工问卷调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确定协商重点,及时与行政方沟通。
第四、合作共赢、正式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坚持民主、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行政方与工会方协商,尽可能达成协议草案。对协商中有争议的问题,相互体谅、合作共赢,最大程度上体现双方共同利益。
第五、严格按程序审议审查。工资集体协议书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职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审议通过,并提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最后向全体职工公布。同时指定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行政方沟通。
(二)“八大”配套机制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仅单纯的靠工资协商机制很难保证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难以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顺利进行,建立了完善的配套机制。
1、职工福利分配机制:今年福利发放在每季度、中秋、春节各发放一次,三八妇女节为女职工发放一次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了清明、端午、高温费等福利项目。实行“住宿、就餐、洗澡、查体”培训全部免费的福利制度。
2、分配调节机制:根据公司效益结合物价指数,公司分阶段为员工加薪,调节收入,去年2月、10月和今年2月份已先后三次为职工加薪,工资增幅达到17%以上。
3、健康体检机制: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职业病查体,对特殊工种惊醒严格全面体检。
4、帮扶机制:为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公司每年都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工作,是每一位员工不在鲁源的团队中掉队。
5、文化娱乐机制:公司每年五一“职工运功会”;5月中旬在林海博览园举行员工拓展训练。十一组织旅游活动,每年举行元旦、春节联欢晚会。
6、生活补助机制:本年度为职工增加生活补助,每月咳嗽黾50元。职工的生活标准已由150元每人每月增加到200元/人/月。职工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7、住宿改善机制:为职工改善住宿条件:公司免费住宿,并且今年为住宿员工更换了衣柜衣橱;在宿舍统一安装了无线W-Lan上网设备,为员工工作和学习提供了诸多保障。
8、培训机制:每年组织职工进行文化、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年都后组织 “企业文化”、“法律知识”、“安全标准化”、“消防演练”、“现场管理”、“公司礼仪”等各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效果:
(一)取得的成效: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中的核心机制,职工和企业都从中受益,但最终的受益者还是企业本身。我们通过开展了3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充分体会到了职工受益为企业跨跃发展带来的强劲动力。
一是通过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我公司自从实行了工资协商机制,最具体的体现是人员流失率逐步下降,并且我公司现在根本不存在“招工难、用工荒”问题。
二是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益得到了充分实现,大大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年来公司各个层次先后提合理化建议100余条,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员工的收入。
三是以人为本,营造了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公司一直秉承“让每一位员工无后顾之忧”的管理理念,工资集体协商体现了以人为本,职工工资每年增幅达到17%以上,各方面福利待遇也得到明显提高。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增加的职工的工资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职工的生活问题,在20xx年度职工满意调查中,满意率达到99%,由此员工的归属感可见一斑!
(二)推行过程中的阻力及存在的问题
1、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中,一开始公司部分领导的重视不足,推行工作比较缓慢,但经过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学习,公司领导开始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并且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公司确实从协商中受益,所以现在工资集体协商行政方十分重视!
2、在开始推行及推行过程中员工心理有畏惧心理,不敢和行政方谈要求,提条件,但经过工会宣传员及指导员做思想工作、讲政策,是它们打消顾虑,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与资方达到共赢!
3、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职工期望要求的不断提高,需从突出协商重点、健全工资协商台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提高协商水平等方面努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和维护好企业与职工的现实和长远利益。
三、改进措施
1、总结经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持续开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我工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会的检查标准和职工的期望要求,我工会的工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工会将全面总结经验,站在更高的角度
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同时,牢固树立“工资协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这一意识,结合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工资协商,合理确定协商重点,做到每年有目标,每年有重点,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
2、注重质量,不断提高工资协商工作水平。一是提高协商方法和技巧。重点加强对公司职工代表协商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和培训,结合实际,在协商中既要敢于谈,又要善于谈,有理有据地提出可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要求。二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协商内容紧密结合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问题,努力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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