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范文登记

2024-06-21

英语范文登记(精选8篇)

1.英语范文登记 篇一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1、证件要齐全

一般来说.结婚登记要带双方的二寸彩照(合影))3张,以及居民身份证、户日簿、婚姻状况证明。如果你带的是集体户籍证明.就不要忘记带集体户口卡的首页复印件。而结婚证需要的二寸彩照,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在指定的现场拍照。如果你所在的地方有这样规定的话.你就没有必要去其他照相馆照了。当然,也要注意照片颜色的统一。

如果属于再婚,当事人就要带特殊的证明文件—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如果你的离婚证丢失、损毁,可向原办证机关申请办理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持此书即可。如是在法院办理的离婚手续,应当提交离婚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如不是终审判决,还应当附上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

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华侨,就应出具其本人的有效护照,出具其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权力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你的另一半是港澳台同胞,或者外籍华人、外国人,在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书面中请的同时,还需要提交经公证的其他有效证件。比如,当地有关部门的婚姻情况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情况证明。还好,小燕的男朋友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省却了太多的麻烦。

2、要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对于现代人来说,究竟多大才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适婚年龄,结婚是晚婚好.还是早婚好呢?婚姻双方年龄怎样搭配才是最佳的呢?

所谓法定结婚年龄,就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适婚年龄,其规定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一些少年男女考虑不周,常常为一时感情冲动就结婚,结果没过多久就后悔,又去离婚。

3、要亲自去申请

当把所有的证件、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去登记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一般在城市为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则为乡镇人民政府。所以,如果想结婚,两人就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和登记。

在登记时,两人要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如果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你们符合结婚的条件,你们就可以领到们当场锁发的结娇证,从而如愿以偿地结为夫妇了。

如果你的另一半为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你们就必须双方亲自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和登记。如果你的结婚对象,现在正在国外工作与学习,那么你必须和他亲自到你的户目所在地或者他出国前户门所在地的(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联记管理机关申请和登记。

如果你爱上了外国人,并且想与他结婚,那么你们就必须双方亲自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定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和登记。

在上篇办结婚证需要多少钱中我们详细介绍了,办理结婚证所需要的资料,以及费用,这里就不再多说,以上就是结婚登记注意事项的主要内容。

2.英语范文登记 篇二

在写作教学中, 秉持结果教学法 (product approach) 的老师, 将教学聚焦于写作的结果上, 强调写出的文章没有错误并且连贯;而注重过程教学法 (process approach) 则会聚焦在写作的过程上, 认为学生不可能写出完美的文章, 只有通过不断地修改才能接近完美。虽然目前过程教学法比较受欢迎, 但不可否认的是, 传统的结果教学法也能为作文学习带来一定的启发。倘若我们没有错误并且连贯的文章作为写作的目的, 将“完美”或优秀的文章视作规范来模仿, 我们就必须研习范文, 而这一点对于还不能熟练驾驭写作过程的学生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具体的说, 范文的主要作用在于:

1 范文能够充分说明写作体裁的特点

不同的交际目的在作文体裁、篇章结构和语法形式上产生一定的特点。一次写作任务可能涉及到一些常见话题或抽象话题的分析、观点和论述, 也可能涉及到一些数据或过程的描述。我们可以通过谋篇布局、信息的整理和组织将写作意图分解成一个个次目标, 并将这些次目标转换成言语行为。这种将写作意图到言语转换的过程, 是需要宏计划 (macro-planning) 的书面语言的生成过程。了解写作体裁的特点是减轻宏计划工作负担的主要途径, 而要想了解这些特点就必须从研习范文开始。因为通过了解不同体裁的范文, 能够告诉学习者:1) 文章的一般写作内容;2) 如何组织信息或内容;3) 文章的语言特点。对体裁的写作特点不熟悉的学生就必须到范文中了解。

对于中国学生而言, 虽然他们很早就知道文章有记叙文、说明文等的分别, 虽然他们从一开始就学会了按“三段式”来组织全文 (第一段是论点, 第二段是主要内容, 包括论证的证据, 第三段是结论) , 而且有些同学也了解了英文段落写作的“Topic Sentence+Supporting Sentences”的结构模式, 但范文的作用在他们的写作备考中仍然不可忽视。一方面, 汉语的语篇模式和英语的语篇模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而言, 汉语的主题往往不直接点出, 需要先有一个铺垫, 而英语文章的主题往往直截了当。具体的范文远比一些抽象的分类具有更大的操作意义上的指导作用。

利用写作范文去了解写作体裁是可靠的学习方式, 最好还能够在范文的结构和语言方面进行研习, 并弄清楚两个问题:1) 文章结构和语言如何为文章的交际目的服务;2) 有没有别的可能存在的结构和语言上的变化。只有这样, 学生才能最大限度的利用范文的指导作用而不受范文的限制, 才有可能避免全班学生千篇一律的现象, 这也是使用范文抽取模板, 然后使用并抛开模板的最佳途径。

2 范文是了解语篇衔接手段如何使用的最好语境

连贯是篇章的主要特征, 使用各种语篇衔接手段是建立语篇连贯的主要途径, 语篇衔接 (coherence and cohesion) 也是大学英语写作考察的对象。熟悉英语的衔接手段能够大大减轻写作过程中的微计划 (micro-planning) 负担, 能加快语言生成的速度。这一点与具体的语言使用密切相关。如果非常了解并能很好地运用语篇衔接手段, 在获取写作题目后, 就能明确如何分配主题、焦点信息的位置或展开的信息的组织等内容。

外语中的衔接手段是相当丰富的, 如采用“建立局部连贯”的手段, 包括词汇性手段 (词汇重复、同义和上下义) 、替代、省略、共指以及连词等。由于受词汇量的限制和比较保守的学习方法的训练, 大多数学生的写作中一般会使用词汇同义替换和词汇连词两个衔接手段, 尤其是使用连接词使上下文连贯。连词或起连接作用的其他词类如副词和短语, 我们可称之为连接语。多数学生在写作中懂得避免使用不熟悉的词语, 这些学生的作文往往会出现连接语使用不够的现象, 造成文章的逻辑跳跃性很大, 理解比较困难。或者, 教师对连贯有足够的重视, 由于学生对连接语理解的简单化处理, 相当一部分学生主观上虽然想尽量多用连接语, 以加强句子之间的衔接, 但结果是连接语过分堆积, 不仅不能增强任何语义方面的衔接力, 反而往往会增加冗余信息, 甚至造成句子之间语义上的逻辑混乱。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学生对连接语的语义把握不够, 出现理解误差。而多遍研习范文是对连接词的如何使用, 或者认识到语篇衔接手段如何使用最好的方法。

3 范文能够开阔学生的思路

写什么是写作宏计划需要解决的问题, 也是学生感到非常苦恼的事情。无话可说是很多学生在英语写作中面临的尴尬问题之一。虽然有些教师提供了一些材料给学生, 但真正到了写作实践中, 腹中空空, 是无法提供有效论据并进行顺畅的写作的。显然, 扩大知识面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途径。另外, 还要在平时的学习中, 经常就社会热点问题和常见的抽象话题积极思考, 积极参与相关话题的讨论, 保证随时激活并调用大脑中已有的知识, 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 进一步为实际写作最好材料的准备。

目前的写作教学比较注重句子和文章的组织框架, 但是, 语篇的表层是为深层的思想内容服务的, 只注重句子结构的写作、段落布局的讲解和词汇语法的积累, 没有观点和思维的训练, 没有足够的话题信息输入, 到头来, 学生还是写不出什么东西来。如果不能把“写什么”纳入到英语写作教学中来, 不能帮助学生养成积极思考的习惯, 不能开阔自己的思路, 必将影响学生英语写作水平的提高。范文是提供写作思路的有效途径之一。大量阅读范文, 并总结信息的整理和呈现方式, 或总结范文的观点和论据, 并感受观点论据展开的方式, 是提高英语写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如果课堂上只能学到句子和篇章的组织架构, 那么课后研读范文必将是补充思路不足、观点缺乏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摘要: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提高学生的英语写作水平是最棘手的难题之一, 但如果能恰当利用范文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学生在写作上的进步。

关键词:范文,体裁,语篇衔接

参考文献

[1]丁往道, 吴冰, 钟美荪, 郭棲庆.英语写作手册[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994.

[2]刘树蕙.最新大学英语写作技巧[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1997.

3.英语范文登记 篇三

英语(一)

小作文题目

You are going to host a club reading session. Write an email of about 100 words recommending a book to the club members. You should state reasons for your recommendation.

You should write neatly on the ANSWER SHEET. Do not sign your own name at the end of the letter. Use “Li Ming” instead. Do not write the address. (10 points)

1 命题渊源

2015年考研英语(一)小作文沿用以前的命题方式,仍然考查书信。2011年考研英语(一)小作文就考查过关于电影的推荐信,四年之后考查关于书籍的推荐信,这再次高调说明了历年真题在备考考研英语写作时的重要地位。

读书的话题在国内各种考试中被反复考查。1999年6月四级写作考查了“选择性阅读还是博览群书”的提纲作文;2003年9月六级写作考查了关于美国某大学图书馆阅读偏好的图表作文;2013年6月四级写作考查了“文学的重要性”的图画作文。在全民沉迷于手机的今天,这个话题颇有实际意义,与今年考研英语大作文考查的关于手机成瘾的话题互为呼应。

2 写作方法

考生可以分三段来写作此次小作文。第一段可进行自我介绍,说明自己是俱乐部读书会主持人,并开门见山地交代写信的目的——推荐书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英文中没有书名号,写作时涉及的书名、杂志名可使用下划线来表示(编注:书写体用下划线表示,在印刷体中用斜体表示),文章、诗歌、电影的名称可使用双引号来表示。第二段具体说明两三点推荐该书的原因。第三段进行总结,再次表明写推荐信的目的——推荐书籍。

3 参考范文

Dear Friends,

As the host of the upcoming reading session, I am writing this email to recommend my favorite book to you, Tao Te Ching, which is written by Lao Tzu.

The primary causes of my recommendation are as follows. To begin with, it is one of the best-loved classical books in China and even universally popular throughout the world. In addition, the book encapsulates the main tenets of Taoism, and upholds a way of being as well as a philosophy and a religion.

I hope the above information will help you come to know the book. If you need any further information about it,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contact me.

Yours sincerely,

Li Ming

大作文题目

Write an essay of 160~200 words based on the following picture. In your essay, you should

1) describe the picture briefly,

2) interpret its intended meaning, and

3) give your comments.

You should write neatly on the ANSWER SHEET. (20 points)

1 命题渊源

2015年考研英语(一)连续第16次考查图画作文,且此次考查的话题是反复考查过的流行文化话题。此话题之前已考查过五次,分别为1993年的提纲作文“电视广告”、2006年的图画作文“偶像崇拜”、2009年的图画作文“网络的‘近’与‘远’”和2010年英语(二)的图表作文“手机入网”。如果考生背过2009年的范文或2010年英语(二)的范文,就可以借鉴其中的很多表达。同时,这也是考研英语写作在六年之内第三次考查手机这一话题,而且今年考查的话题与2009年图画作文“网络的‘近’与‘远’”十分相似,几乎可以算是原题重考。

手机或上网成瘾这一话题在国内其他英语类写作考试中曾经被反复考查,分别为2007年专四的提纲作文“是否应该网上交友”、2012年六级的图画作文“网络对人际关系的影响”、2013年四级的三篇图画作文“网络对人们沟通方式的影响”“网络对学习的影响”和“过度使用手机的后果”。可见,四、六级考试经常考查的话题也是考研英语写作常考的话题,考生在复习考研英语写作时不妨翻翻四、六级考试的写作题目。

2 写作方法

考生写作时,第一段应描述图画,可以写成三句话。首句可进行总体描述:人物(四个年轻人)+动作(玩手机)+环境(饭桌旁)。第二句可进行细节描述:四个人面对满桌丰盛菜肴无动于衷,沉迷于手机。末句按照文字说明写即可:这提醒我们手机时代的聚会像什么样子。第二段应进行意义阐释,考生可以使用因果、举例、正反、联系现实等论证手段。需要注意的是,手机有利有弊,最好不要完全批判,而应进行正反论证,具体阐明手机的优缺点,并使用论据加以支持。第三段可给予结论或建议措施,呼吁人们合理利用手机的优点,同时避免沉迷,与2009年真题“网络的‘近’与‘远’”的写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3 参考范文

As is shown in the portrayal, four youngsters are sitting at a table, ready to have dinner. Unfortunately, instead of eating and drinking in front of a variety of delicious and nutritious dishes, each of them is holding a mobile phone and is staring at the screen, with no thought of chatting or eating at all. Here we are reminded what a gathering looks like in the era of mobile phones.

Like the Internet, mobile phones benefit people hugely. With mobile phones, one’s home can become a library, a school, an office and an entertainment center. All transactions, from banking to shopping, can be performed electronically and all information, from train schedules to discount-price goods, are available at the press of a button. Despite the increase in efficiency and convenience brought about by digital products, the changes they bring could very well lead to potentially adverse consequences. For example, as nearly all activities could be conducted on mobile phones, we could all become isolated, never feeling any need to leave the screen. It would be misfortunate that we become so addicted to the virtual world that we are seldom exposed to face-to-face social inter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preceding discussion, it is readily apparent that the mobile phone, as an increasingly popular form of communication among people, has both its positive sides and negative sides. For certain, the mobile phone can be used by young people in productive and useful ways. However, the adolescents must set time limits on the use of digital products. Otherwise, their academic work and social life will eventually pay the price.

英语(二)

小作文题目

Suppose your university is going to host a summer camp for high school students. Write a notice to

1) briefly introduce the camp activities, and

2) call for volunteers.

You should write about 100 words on the ANSWER SHEET. Do not use your name or the name of your university. Do not write your address. (10 points)

1 命题渊源

在连续五年考查书信之后,2015年考研英语(二)小作文考查了告示这一文体。这个文体在考研英语大纲中并未提及,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考试分析》已提及。

2006年6月和2007年6月的四级写作也曾考查过告示,分别是招募志愿者的告示和社团招新的海报。2010年考研英语(一)小作文也曾考查过招募志愿者的告示。今年英语(二)小作文即来自于2006年6月四级写作和2010年考研英语(一)小作文,几乎可以算作原题重考。

2 写作方法

在写作告示时,考生应该注意告示的写作格式。首先,考生应在第一行中央写标题,如果不知道写什么标题,可以直接写Notice。其次,考生可以在标题右下方写日期,格式为“月+日+年”。接着,考生开始写正文部分,可以写1~3段,时态以现在时与将来时为主。最后,考生在正文的右下方写落款,可以落款为The Students’ Union,千万不要写自己的真实姓名或校名。

考生在写正文时,第一段主要介绍写作目的,应包含告示的五大要素:活动目的、主办方、活动内容、地点和时间。第二段按题目的提纲要求具体说明夏令营的活动。第三段同样按照题目的提纲要求来写,即招募志愿者,并说明报名时间和地点。

3 参考范文

Volunteers Needed

June 1, 2015

In order to improve high school students’ abilities and to enrich their after-class activities, our university is going to hold a summer camp on our campus this summer vacation.

The high school students will take part in various activities, including speeches and debates, group discussions and so on. The variety of activities which we organize could, first of all, enable the high school students to develop a range of practical skills and show their outstanding abilities. What is more, their active participation will help strengthen their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in being volunteers may sign up with their class monitors before June 10, 2015. Come and join us now.

The Students’ Union

大作文题目

Write an essay based on the following chart. In your writing, you should

1) interpret the chart, and

2) give your comments.

You should write about 150 words on the ANSWER SHEET. (15 points)

1 命题渊源

继2010年考查电信产业、2011年考查汽车产业、2014年考查城乡人口之后,2015年考研英语(二)大作文第四次考查了经济这一话题,这次涉及的是居民消费。这也表明经济话题仍是英语(二)考生最应该关注的话题。

2 写作方法

从2010年开始,英语(二)大作文只有两点提纲,但最好写成三段。首段描述图表,首句应写总体描述:主题(春节假期花销比例)+对象(我国某市居民)。接下来应进行细节描述,描述占比最高的是新年礼物,并介绍交通、聚会吃饭与其他花费的占比。第二段最好进行原因分析,解释为什么新年礼物的占比最高。第二段的首句最好为主题句,起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然后考生可以接着具体说明两三点原因。第三段可预测图表发展趋势,进行归纳总结或提出建议措施。

3 参考范文

The pie chart above clearly illustrates the distribution of residents’ spending during the Spring Festival vacation in a certain city in China. From the statistics given, we can see that the largest portion of spending is on New Year’s presents, approximately 40%, whereas spending on transport, get-togethers and dining, and other areas, only account for about 20% each.

The fundamental reasons why people spend most on New Year presents may be summarized as follows. To start with, giving New Year gifts is a good way to celebrate the most important festival in China and share your delights with each other. Second, giving New Year’s presents can show the closeness of your relationship with others. In addition, compared with presents sent on other occasions, New Year presents might be more unforgettable since they are related to the most significant occasion in China. For instance, I still remember the first New Year gift my best friend Leo gave me.

4.长春市房屋登记条例范文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登记包括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

本条例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房地产抵押权、地役权等房地产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 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房屋登记工作。

市、县(市)房屋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受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房屋登记的日常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房屋登记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房屋登记,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登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审核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予以登记。

第七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八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一)依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的;

(二)经公证的继承、遗赠、赠与、买卖取得房屋权利的;

(三)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的;

(四)有本条例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的;

(五)房屋灭失的;

(六)放弃房屋权利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协议离婚分割房屋权利的,权利人可以凭离婚证书、民政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单方申请房屋登记。

第九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登记。

按份共有的单个共有人可以就处分本人所拥有份额单独申请房屋登记,但应当提供其他按份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监护人为父母的,应提交户籍证明;监护人为人民法院指定的,应当提交法律文书;监护人为以上两种情形之外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监护证明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前款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并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房屋登记。

自然人委托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境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认证。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登记的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单位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备的,登记机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日为受理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备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要求,材料补齐日为受理日。

第十四条 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经询问登记后,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实际所有权人,再办理该房屋相关登记时不再审查是否存在共有人。

登记机构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十五条 办理下列房屋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并将查看结果予以记载: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二)在建房屋抵押权登记;

(三)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登记机构实地查看时,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国有土地范围内为三十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为六十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为十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为十个工作日;

(四)查封登记、预查封登记为三个工作日;

(五)异议登记为一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经登记机构审核符合登记规定的,应当将规定的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记载日为登记日;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十八条 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九条 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填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预告登记、在建房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申请共有房屋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簿、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注明“共有”字样。

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二十条 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设定抵押的,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在建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的,抵押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抵押登记证明,在房屋登记簿上载明在建房屋抵押已转为现房抵押,向抵押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并为抵押权人换发《房屋他项权证》。

预购商品房在抵押期间竣工的,抵押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载明预购商品房抵押已转为现房抵押,向抵押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并为抵押权人换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二十一条 房屋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记载的内容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或者灭失的,权利人应当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十五日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经权利人申请,登记机构予以补发,并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同时作废。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换发前,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并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由登记机构直接登记:

(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

(二)依法没收归国家所有的;

(三)人民法院裁判归国家所有的;

(四)房屋权利人申请放弃房屋所有权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情形的,依法作出没收决定或者裁判的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直接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结果应当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规划许可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被依法查封或者限制房屋权利的;

(五)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权属内容与权利来源证明材料不一致的;

(六)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八)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房屋拆迁冻结期限内的继承、初始登记、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房改售房、企业改制等情形准予登记。

第二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三章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一节 所有权登记

第二十六条 依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

(二)赠与、继承、接受遗赠;

(三)房屋分割、合并;

(四)以房屋出资入股;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或者破产;

(六)划拨;

(七)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一)因买卖、互换、分割、合并、抵债、以房屋出资入股等原因致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提交相关的合同。因拍卖致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因赠与、继承和遗赠等原因致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提交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三)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致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破产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批准文件;

(四)因划拨致使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交批准划拨的文件;

(五)其他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书;

(六)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

第三十条 依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法建造的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房屋权利已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并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第三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改变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路名称、门牌号发生改变的;

(三)依法改变房屋面积、层数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房屋用途依法改变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除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一)房屋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改变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改变证明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改变证明文件;

(二)房屋面积、层数改变的,提交房屋测绘资料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三)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提交房屋测绘资料;

(四)房屋用途改变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房屋坐落的街路名称、门牌号发生改变的,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因房屋拆迁申请注销登记的,拆迁人应当自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得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

第三十五条 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

决定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依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第二节 抵押权登记

第三十六条 以房屋设定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主债权合同;

(四)抵押合同;

(五)房屋所有权证书;

(六)土地使用权证明;

(七)其他必要材料。

以居民住宅房屋和独立成幢且有多个所有权人的非住宅房屋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可以不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第三十七条 以在建房屋设立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主债权合同;

(四)抵押合同;

(五)土地使用权证明;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将下列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三)登记时间。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第三十八条所列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抵押权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条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路名称、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因主债权转让而转让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四条 已经登记的在建房屋抵押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登记证明;

(四)证明在建房屋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五条 以房屋设定最高额抵押,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土地使用权证明;

(五)最高额抵押合同;

(六)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存在债权的合同;

(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第四十七条 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最高额抵押权登记,除应当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外,登记机构还应当将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明确记载其为最高额抵押权。

第四十八条 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其他情形,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九条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文件。

第五十条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在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之后,依据本条 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

第五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经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二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将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经确定的事实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当事人协议确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了债权数额 的,登记机构可以依照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将债权数额确定的依据、事实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第三节 地役权登记

第五十三条 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登记。

申请地役权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设定地役权的合同;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四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地役权设立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并将地役权合同附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

第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登记证明;

(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节 预告登记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的;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

事人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当事人在办理相应房屋登记时,应当同时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第五十七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五十八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四)主债权合同;

(五)抵押合同;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条 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

(四)主债权合同;

(五)抵押合同;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节 其他登记

第六十一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申请更正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申请更正登记的事项涉及第三人房屋权利的,有关权利人应当共同申请。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书面同意的证明。

房屋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需要更正房屋权属证书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六十二条 登记机构发现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不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更正登记的,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材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书对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予以更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于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登记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办理更正登记期间,权利人因处分其房屋权利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第六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且利害关系人不能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或者行政机关有效文件,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有关内容侵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申请异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四)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四条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六十五条 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提交起诉、仲裁已受理的证明材料的,异议登记失效。登记机构应当注销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六十六条 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提请诉讼、仲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其诉讼、仲裁请求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相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被注销后,原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权利归属或者权利内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六十八条 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或者行政机关有效证明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下列房屋进行查封或者预查封时,登记机构应当协助办理查封登记或者预查封登记:

(一)被执行人已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四)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依法对房屋进行查封、预查封前,人民法院应当向登记机构查询该房屋的权属及相关信息。

第七十条 对登记机构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房屋的登记申请,尚未记载于登记簿的,可以协助办理查封、预查封登记;已记载于登记簿的,不予协助办理查封、预查封登记。

查封、预查封的房屋不符合本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查封、预查封的房屋权属相关内容与登记机构记载的房屋权属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协助办理查封、预查封登记。

解除查封、预查封或者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轮候查封效力消灭的,登记机构应当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

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七十一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依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其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七十三条 登记机构受理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的,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公告期

限为三十日。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七十四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

第七十五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主债权合同;

(四)抵押合同;

(五)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六)房屋所有权证书;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六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预查封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房地产权利但未及时申请登记,导致登记机构仍依房屋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办理登记,造成其损害的,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十八条 非法印制、伪造、变造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或者使用

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由房屋登记机构予以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因当事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交错误、虚假材料,或者唆使他人冒充权利人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办理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登记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有权追偿。

第八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涂改、毁损、伪造房屋登记簿;

(二)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具有独立价值的特定空间以及码头、油库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登记,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5.怎样进行著作权登记?范文 篇五

http://hao.lawtime.cn怎样进行著作权登记?核心提示:怎样进行著作权登记?首先要提交作品登记的相关材料,其次,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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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6.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指南(范文) 篇六

一、软件产品:

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软件产品的名称必须符合《北京软件产品名称规范》要求。

二、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三、产品申请认定的前期程序:

(一)登录

(二)网上填写申报表,审核通过后,到协会上报申报表和其他材料

(三)详见下面流程图

四、国产软件产品的登记和备案应向北京软件行业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三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三份;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4、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5、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6、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五、软件产品登记费用:

免费。

六、上报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三份装订,每份顺序是: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

5、其他材料。

联系人:刘涛

7.英语范文登记 篇七

一、在范文中理解英语文章主题的表达

范文阅读和分析的过程中, 学生不难看出, 英语文章篇章组织发展是“直线型”, 习惯于开门见山, 把主题句放在最前面, 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即直载了当地陈述主题, 进行论述以引起听话人或读者的重视。其语篇结构的特点是, 篇章按照一条直线推进, “起笔多突兀, 结笔多洒脱”, 习惯于“果”在前, “因”在后。美国学者卡普兰 (Kaplan, 1966) 认为汉语学生作文方式呈“螺旋型”, 即不直接切入主题, 要有一个由次要到主要、由背景到任务、从相关信息到话题的发展过程, 层层铺垫, 最后进入主题, 且语篇的推进具有一定的反复性, 如作者在谈到几个问题时, 谈完后面的问题后, 可能又回过头来涉及前面已经讨论过, 但自己认为有必要强调或没有分析清楚的问题。这种逐步达到高潮的归纳式的篇章结构, 只在文章的最后才画龙点睛, 可以说是“起笔多平铺, 结笔多圆满”。基于中英篇章模式的差异, 范文阅读和分析时, 教师的引导有益于学生感性地了解并接受“直线型”篇章组织发展模式, 逐渐培养英文的写作习惯, 即“段落起笔主题句, 而后分点说明。分点说明的目的是展开主题句, 并为在以后的段落中增加其他意思做好准备”。

二、在范文中认识英语语篇的衔接手段

衔接作为构成语篇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范文阅读、分析的过程中不可忽视。澳大利亚的韩礼德和哈桑认为, 任何一段能成为语篇的语话必须具有语篇性。他们所说的语篇性包括两方面的特征:一是结构性特征, 另一个是非结构性特征。结构性特征指的是主位结构和信息结构。非结构性特征指的是话语内部的上下衔接——所谓衔接, 说到底就是语篇内部两个不受句法结构制约的成分在意义上相互关联, 衔接手段可分为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两种。韩礼德和哈桑 (1976) 把英语中通过语法手段实现语篇连贯性和完整性的衔接手段称为语法衔接手段 (reference, substitution, ellipsis and conjunction) ;把通过词汇实现语义统一, 衔接语篇的衔接手段称为词汇衔接手段 (lexical?cohesion) (重复、泛指词、相似性、可分类性和搭配) 。

在大量的范文阅读、分析中还可以发现, 以语法衔接手段为基础, 在篇幅相近的英汉语料中英语的照应、连接手段出现频率高于汉语, 汉语替代和省略出现频率高于英语;衔接手段之所以在两种语言中存在着共性和异性, 从文化和语言自身的特点以及语言思维与逻辑关系上来分析, 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 所以汉语中的照应和连接都不如英语多, 而汉语的替代和省略又多于英语;主要是汉语的名词性替代出现率多于英语, 也就是汉语的“的”字短语和“者”字短语多于英语的“one/ones, the same”用作替代时出现的频率。这一点主要从“的、者”的渊源看是由于汉语和具有衔接作用的“这、那”有同根性。

但所谓的“形合”和“意合”都是相对的;由于每种语言在语法衔接手段的运用上有它们各自的倾向, 这就要求学习者在范文阅读中对此应有较为清楚的认识, 旨在避免汉语负迁移现象出现在英文写作中, 例如:“He was ill yesterday, he didn’t show up this morning.”许多学生在英文写作造句时, 由于受汉语“意合”句的影响, 忽略了连接词而写出这样的病句来。所以王力先生评价英语是“法治语言”, 汉语则是“人治语言”。

三、在范文中掌握英文句子的写作技巧

句子是文章的载体, 范文分析中精彩的句子常常层出不穷。英汉思维角度的不同体现在英汉句子结构上的差异也是十分显著的。英语造句, 注重句子形式, 注重结构完整, 注重以形显义, 句法结构呈显性接应, 即, 关系词和连接词经常用来连接句子成分, 同时还有其它连接手段, 如形态变化形式, 包括词缀变化, 动词、名词、代词、形容词和副词的形态变化以及广泛使用代词保持前呼后应得的关系, 使用“it”和“there”做替补词起连接作用等等。

而且, 英语的语句主干明显, 即主、谓、宾结构突出, 有如一棵树的主干。在表达比较复杂的思想时, 英语句子往往开门见山, 在主语和主要动词的基础上, 使用各种形式手段或连接词把分句、短语或从句连接到句子上去, 恰如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 因而被称之为“树形句式”。相形之下, 汉语句子中动词用得多。在思想表达时, 汉语句子借助动词, 按时间先后顺序或逻辑顺序推移, 层层铺开, 句子的结构有如一根竹子, 一节一节连下去, 靠语义彼此相连形成流水句的形式, 这种“竹形句式”没有英语所常用的那些关系代词、关系副词、连接代词、连接副词, 介词等, 所有多余的形式连接手段在汉语中均被最大限度的删除掉。词语之间的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常隐含在字里行间, 因此, 注重隐形连贯是汉语句法的突出特征。这里以两个句子为例就可清楚地体会到句法结构的显性接应和隐形连贯: (1) We will not attack unless we are attacked. (2) 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受汉语流水句形式的影响, 中国学生写英文句子往往句式单一, 缺乏形式上的变化, 文章单调乏味, 毫无生气。所以, 教师在范文阅读分析的过程中, 不失时机地指导学生认识各种英文句式 (简单句, 并列句, 复合句, 长句, 短句, 平衡句, 松散句, 圆周句, 反诘句等等) , 以“达意”为目的, 充分调动不同的句式结构, 长短结合, 形式多样, 文章就会生动有趣, 充满活力。

再有, 西方文化把客观事物看成主体, 并以此为中心, 注重客观事物对人的作用和影响。他们习惯于以客体为中心的思维模式, 把客观世界作为观察、分析、推理和研究的核心。而汉民族视人类为宇宙的主体。反应在语言形态上, 其明显标志之一就是在描述事物和阐述事理过程中, 特别是当涉及行为主体时, 英语常常用表示人或生物的词 (animate) 做主语 (或潜在的主语) ;汉语则常用非生物名词 (inanimate) 做主语。

英文范文欣赏的过程中, 对比英汉语两种语言句式上的差异无疑有助于学生转变固有的母语写作习惯, 快速掌握英文句子的写作技巧, 使文章语句行文流畅, 结构规范、语义清晰, 符合英语的思维习惯和表达方式。

四、在范文中领会英语词汇的使用

西方文化具有较强的抽象性, “尚思”;中国人则见长于具象性的语言描写事物特征, “尚象”, “象形”文字就是典型的具象思维的结果。这种差异反映在词汇使用层面上则是, 英语文章中的抽象名词使用频率明显高于汉语, 常使用大量的涵义概况、指称笼统的抽象名词表达复杂的理性概念, 从而使英语具有“虚, 泛, 暗, 曲, 隐”的感觉。相反, 汉语习惯运用具体、形象的词语表达抽象的概念, 给人以“实、明、直、形、象”的感觉。例如, “一件鸡心领毛衣”, 英语为“a V-necked sweater”, 体现了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再者, 受东西方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表述复杂抽象的概念时, 英语文章多采用平实质朴的词汇阐释问题;中国学生则偏爱用比喻或成语。由于成语多来自中国古代的寓言故事、历史轶事、小说、戏剧或古诗词, 若直译为英语, 英美人无法理解其间的隐喻、明喻内涵。例如, 一位中国学生在英语作文中这样写到:“Therefore if you can not drive in United States, you may just like the one who don’t have feet to walk.”“No matter they are good or not, we can take them as mirror, to see what we can improve and what we can keep.”这里的两个比喻“像残疾人一样寸步难行”“像镜子一样是我们的参照”难住了英美读者, 他们的文化里没有这样的象征用法所以很难理解句子的意思。试想将“胸有成竹”译作“There is a bamboo in the heart”, 英美读者一定是一头雾水了!因此, 范文阅读分析中, 注意中英词汇的使用差异, 不断增强语言差异的敏感性, 日积月累, 一定能为英文写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8.商事登记与物权登记之比较 篇八

关键词:商事登记;物权登记;比较

商事登记,是指商主体或者商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商主体资格,依照商事登记法规、商事登记法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特别法规的内容和程序,由当事人将登记事项向营业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将登记是相机在于登记薄的法律行为。[1]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是规范商事登记行为,确定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内容、程序、效力等事项,调整商事登记关系的一项法律制度。

除了商事登记制度之外,还有一项重要的登记制度,物权登记制度。因为物权的对世性和强大的排他性,物权关系特别是物权变动不应仅存在于当事人的观念中,而应以一定的表示形态形式为公众所知悉。这种适应物权公示的要求,使外部的得以认知的表示形态就是公示方法。为了充分完成公示物权的使命,形成了不动产以登记、动产以占有和交付为物权公示方法的基本格局。[2]物权登记制度,其实质上指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

一、制度本源之比较:形成过程的差异与类似

商事登记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从世界范围考察,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出现了商事登记制度的雏形。古罗马时代,商店须悬挂一定之牌号,此即今日俗称之招牌,以公示其营业状态,此即为商事登记制度之滥筋。[3]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商事登记制度始于1861年的《德国商法典》,该法典于1897年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形成了所谓的"新商人法主义",立法体例。根据早期的公司登记、代表人登记、商号登记等商事登记制度,德国在商法典中确立了系统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事登记制度。[4]

物权登记制度发端于资本主义初期,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发端于12世纪的德国北部和法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适应了公示方法的变革和发展。12世纪德国北部都市普遍设立了都市公薄制度,依此制度不动产物权变动应在由市议会掌管的都市公薄上进行记载,才发生绝对的效力。十八世纪后,资本主义进入自由发展时期,登记制度逐渐普遍并完善。

可以发现,现代意义商事登记和物权登记的发展与完善有诸多类似之处。从本质上来说,二者在发展之初都蕴含着公信力的客观要求。但这种要求并非是对登记的自然延伸,而是对登记表征功能的强化和维系。不同的是商事登记是商人们在长期商事生活中所形成的一种相互评价的自然机制,而物权登记则更多的体现民事关系的发展诉求。

二、立法价值之比较:相似的内在追求

由于商事交易活动的复杂性以及商法的私法属性,日益强化商法之私法自治已成为一项时代要求。[1]作为商事登记这一法律行为,其要旨在于产生商主体这一私法上的效果并公示其状态,其终极目的并非为了国家监管。由于其商事登记管理法的属性和定位,现行的商事登记制度在价值取向的选择上便不可避免地以其公法价值模糊或掩盖了作为商事登记立法所应有的私法价值,这集中表现在其对安全价值的维护远远超过了对其所应蕴涵的效率价值的追求。[5]可以说,商事登记价值在于通过国家权力的介入,使得商事主体的资格更加确定,从而维护交易的效率和安全。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公示,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特定的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一旦实行了登记,就是对物权最有效的界定。对于不动产登记,只要有登记存在,法律就拟制与登记内容相对应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6]

通过二者的价值来看,这种记载的法律事实是国家专门机关通过严格法定程序运行的结果,既有国家信誉的支持,又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交易者当然可以的对其产生信任感,相信登记的权利就是真实的权利。

三、法律效力之比较:不同层次的效力要求

商事登记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其登记与否,登记是否真实,以及因登记的特殊性,均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在我国,根据工商登记法规的规定,商事登记不仅是商法人取得法人资格的前提条件,也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商主体取得商事经营活动资格的前提条件。在商事经营中应登记的事项,如果未经登记或公告,则不能发生使商主体设立、变更的法律效果,或者不能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

关于物权登记的效力,观点多有不同。实际上,在德国法上,登记的效力就是一个:公信力,其他的一切具体效力都源于此。[7]公信力所蕴含的,有登记的推定力和善意取得制度。根据登记,他人可以推定该项权利属于被登记人,而未经登记则拟制为权利不存在。民事主体在交易中,只负有一般注意义务,即在登记机关查询权利记载,而不需要对权力进行实质性审查。登记推定力的实益是使得登记薄上记载的权利人在诉讼举证中获得有利地位。[7]

可以看出,无论是商事登记还是物权登记,都是将权利内涵通过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使得他人能够对交易相对人产生合理的预期。另外在登记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上,与物权登记存在着极大地不同。同时,物权登记还有一项善意取得制度为商事登记所不具备。

四、自治性之比较:强制性上存在差异

根据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是否以商事登记为要件,现代意义上商事登记制度有强制登记和任意登记之分。但基于对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的维护及上市交易便捷外观主义和公示制度的强烈需求,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多采取强制主义。[8]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强制登记或者任意登记均带有一定的登记强制力,只不过强制登记主义的强制力来源于国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客观要求,而任意登记主义则出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身交易安全的考虑。

根据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登记治理立法,在登记上多采用双方申请主义(或称共同申请原则)。[9]由此引发出了一方拒绝协助登记,登记便不能进行的问题。为了克服这一问题,便产生了登记请求权制度。从物权登记本身来讲,并不具备客观的强制力来要求登记义务人完成登记。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着不少登记权利人和义务人怠于办理登记手续,一旦发生争议在不涉及第三人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从国家公权力层面,并不能否定这种交易或者使之成为无效行为。

通过对比发现,商事登记的强制性明显强于物权登记。商事交易也不同于民事行为,其所涉及的经济利益和交易广度相对较高,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它与社会公共利益、交易安全、市场秩序等休戚相关。

五、权利救济之比较:均为私法上救济

从救济程序上来看,商事登记与物权登记均属于私法上的救济。王泽鉴先生认为公私法区分之实益"除理论认识目的以外,阙在于救济程序。私法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公法案件,除刑事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外,原则上受行政救济,由行政机关或行政法院管辖",[10]但在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撤销登记在性质上均为向法院提起的私法上之诉权,并且登记机关应负错误登记之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1]范建,王建文.商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孙鹏.物权公示论--以物权变动为中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梁宇贤.商事法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赵万一.商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5]李金泽,刘楠.我国商事登记立法亟待完善[J].社会科学,1999,(7).

[6]马栩生.登记公信力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7]申卫星.从《物权法》看物权登记制度[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6).

[8]冯果,柴瑞娟.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法学研究,2005,(4).

[9]孙鹏.物权公示论--以物权变动为中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10]王泽鉴.民法总则[M].台北:三民书局,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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