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2024-08-10

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共8篇)

1.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篇一

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丁山派出所陈明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据报道,1983年我省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达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我们说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法律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它通过对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简单扼要地说就是定义为:社会生活中由政府控制的人与人间相互关系的游戏规则。

第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根据调查表明,大部分因杀人而进少管所的少年犯的业余爱好是看武打录像、武侠小说和玩电子游戏,最羡慕的人就是武艺高强的武侠英雄。他们认为,打架时动刀子让对方流血便是英雄的表现。而许多犯偷盗罪的少年犯最向往的则是做一个有钱人。一位少年犯说家里父母很宠他,每月给他的零花钱有上千元,但和社会上一些人出入歌厅挥金如土的“潇洒”样相比,他觉得自己仍很寒酸,于是便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一起去偷。

第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的讨论知道,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我国现行的法律又不足以充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所以,制定关

于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㈠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㈡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㈢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除了违反道德就是违法。违法的种类对普通公民而言,主要有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三种;与这三种违法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就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我想,涉及青少年的法律知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灌输基本法律规范,帮助青少年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初步形成。《条例》是对有轻微违法的行为的人进行行政处理的行政性行为规范,《刑法》是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刑事处罚的刑事法律规范。两者的共同点是对违法犯罪的人追究责任,只不过《条例》和《刑法》所针对的行使处罚权的部门及程序、处罚对象、违法的轻重程度、处罚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通过学习《条例》和《刑法》,青少年可以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不但要灌输理论知识,而且应从身边人、身边事上着手分析,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让其自我教育,明辨是非,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的放失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青少年权利的双重目的。关于责任年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的上述规定告诉我们,犯罪时年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未成年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未成年人),只有触犯了刑法规定的8种法定罪名的,才承担刑事责任,被称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时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未成年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精神,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段。

(二)通过对《宪法》的学习,促进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形成。青少年公民的权利意识必须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树立宪法至高无上,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一基本的观念。我们不仅要让青少年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我们更应让青少年懂得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众所周知的是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但这一结论却主要是就国家管理的角度而言,因而与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并不完全统一;事实上,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中就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列宁也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故由此可知,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而且,这也可以从宪法的发展历史和宪法的基本内容中的到证明。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青少年就可以理解到: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地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那我们首先来看看宪法中的基本常识:在宪法中涉及青少年最多的也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5条第四款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了权利,那一定就要有义务,因为权利和义务是事物的两个方面,是对等的,享受了权利,就

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保障权利的正确实施。那么涉及青少年的法定义务有那些呢: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计划生育、7、赡养父母等。

(三)学习《民法》,促进平等和契约观念(诚实信用)的形成。人人平等和遵守契约观念的形成必须依赖于《民法》的学习。民法起源于简单商品经济获得相当发展的古代罗马社会。经过人类历史演进的熏陶,民法逐渐成为调整各国不同社会形态下的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规

范。从本质上讲,民法就是把一定社会里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见,民法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平等的主体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过程中,要取得对方的财产就必须支付相应对价,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要受以民法为主的法律的保护,而保护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民事主体间签定合法、有效的契约(即合同)。契约各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按自己的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契约必须遵守,契约即是交易各方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这也是“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的体现。通过学习,我们的青少年将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必须遵守”的平等、守约思想。

(四)清除旧的诉讼观念的不良影响,强化诉讼意识,树立新型的诉讼观念。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是“刑治主义”,同时法律规范是“礼法合一”,法律精神的原则是“宗法伦理”。所以从古至今,基于“性善”、“天人合一”的理念,认为教育是可行的,争讼则是可以避免的。孔子在《论语》中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大意就是说他接受人们的讼案后,并不立即进行审理,而是采取拖延的策略,让人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教育,以达到无讼的目的。故而,中国长期以来人们认为争讼是对自然秩序的破坏。相反,没有争讼的社会才是理想、和谐的社会,这一观念在中国人中可谓根深蒂固,人们不愿诉讼,极力避开诉讼。即使到现在,有些人仍然把打“官司”,特别是当“被告”看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一般地,亲人、朋友间如果走进法庭,将矛盾、争议诉诸法律,无论是外界人士眼中还是事实上,亲情、友情必定荡然无存。我们就是要从学习《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诉讼法律入手,着重在受传统诉讼思想影响较少的青少年中更新陈旧的诉讼观念。在我们看来,诉讼不过是使得受损害的权益得到救济的一种常用手段而已。即使是亲友“对簿公堂”也不是撕开脸皮,抛开情理,而是一种让争端在公开、公平的前提条件下谋求来自第三方独立公正地加以解决的争端解决机制,比之以前的私人调解、裁决等私力救济更加文明和进步。我们要教育青少年将为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

讼视作一种权利,以及捍卫这种权利的正当行为。鼓励青少年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现在和将来的社会实际生活中大胆地运用法律的武器,及时充分地利用诉讼权利,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未雨绸缪或者亡羊补牢。在这里想讨论一下我过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逞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我市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09.9

2.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篇二

●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的新挑战

1. 网络信息的虚拟开放性带来学生道德等问题

在网络环境中, 绚丽多姿的网络世界就像潘多拉的魔盒, 在带来巨大社会效能的同时, 也对人们的精神世界提出严峻挑战。良莠并存的信息对于自制力不高、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正在初步形成的中学生而言, 其影响尤为显著。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隐蔽性等特征, 言行不直接受道德和纪律法制的约束, 很多学生容易形成自由放荡、言不符实、崇尚虚无的品性, 日渐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问题。

2. 网络信息的多样性挑战传统德育

在网络世界中, 人们将摆脱制约人的道德环境, 而在超地域的范围内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 这意味着, 传统道德在信息社会中并不完全适用, 但我们又不能为了维护传统道德而拒斥网络世界闯入我们的生活, 我们也不能听任网络世界的道德无序状态而导致现实道德失范。这些矛盾均是网络环境下学校德育建设面临的重大挑战。

3.网络发展的创新性挑战现有教育模式

网络是创新的产物, 其创新的形式, 使信息的传输过程变成参与者主动的认知过程。然而, 与青少年学生的内在需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某些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就需要在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教师自身素质等关键环节上加强自身改革, 调整速度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网络环境下实现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和谐

未成年的学生是学校和家庭的中心交叉点,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和谐统一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那么, 在网络环境下怎样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和谐统一呢?

1.教育目标的一致性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民族的希望, 把未成年人培养成有用之人, 是我们老师和家长共同的目标。现在的学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 在家里唯我独尊, 由于受网络“砍砍杀杀当英雄”的影响, 也想做现实生活中的英雄, 欺小凌弱, 对这样的学生, 老师理所当然要进行批评教育, 可有的家长对此不能正确理解, 认为老师有偏见, 甚至当着孩子的面与老师大吵大闹。这种情况, 如何让未成年人认识错误并改正呢?在培养孩子这个总目标上老师和家长应该是一致的。当孩子犯错时, 家长应和老师共同努力帮助他认识并改正错误, 只有这样才有利他们的健康成长。

2. 榜样示范的一致性

从人的生理心理特征看, 未成年人模仿力最强, 其模仿意愿大都指向老师和父母, 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怎样做好孩子的榜样, 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习的榜样, 通过勤奋刻苦、认真踏实的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让孩子意识到老师和父母年纪大、工作忙还这样学习, 自己岂有不好好学习的道理。二是做人的榜样, 无论何时何地, 老师和父母都要言行一致, 诚实做人, 孝敬父母, 与人为善, 塑造自身良好的品格。可现实中有的老师和父母却是另一番模样:有的老师上课无故迟到却没有一点歉意的表示, 要学生讲卫生而自己却乱丢垃圾;有的家长一有空就上网玩游戏或打牌赌博, 不孝敬父母, 和邻里同事扯皮打架, 还教孩子和同学打架时不要忍让。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模仿性强, 面对这样的老师、如此的父母, 他们该学什么?在他们成长过程中会留下怎样的印记?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3. 创建和谐民主关系的一致性

近代教育家夏丐尊先生曾说过:“教育之没有情感, 没有爱, 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爱, 就没有教育。”父母和老师应多关心孩子, 创建和谐民主的关系。要尊重孩子的人格, 少批评多鼓励, 多与孩子沟通交流, 多听取孩子意见, 学会必要的让步和道歉。父母和老师只有以良好的感情, 崇高的道德去关爱他们, 才会激起他们积极向上的力量, 才会受到他们的尊敬和爱戴。比如, 对叛逆性强的网瘾少年, 用简单“堵”的方法毫无效果, 甚至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株洲市某校一初二学生曾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 经常和同学们议论游戏的心得, 并写进自己的作文里以示炫耀, 对此父母未能与孩子平等沟通, 只是严加管束, 禁止他上网。五一放假溜出去上网, 在网络世界里他找到了天堂般胜利者的欢乐和满足, 复课那天, 他无法忍受学校的管理, 跑到湘江纵身一跃, 去他的天堂享受永久的快乐去了。试想, 如果老师能从他的作文中发现他的写作潜力, 给他注入信心;如果父母不是强势压人, 一味地“堵”, 而是从关爱角度, 疏堵结合, 使其从虚幻世界的畅游回到现实的学习上来, 这个悲剧或许完全可以避免。可见, 创建和谐民主关系的一致性的重要。

3.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篇三

关键词: 素质教育;青少年;情绪教育;对策;意义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32-0089-03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32.056

对素质教育的重视能够促进学校对素质教育更深入细致的研究,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青少素质教育逐渐成为当前研究的重要切入点。情绪作为影响人的行为与心理的重要因素,同样对于促进青少年素质教育提供了有效的入口。情绪教育的提出正是对应这一需要。然而,对青少年进行情绪教育的途径多样,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是对青少年进行情绪教育的不可缺少的一环。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对青少年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但现实是青少年成长起来的大部分家庭缺乏对其进行情绪教育的意识,而是过多地关注青少年的学业,使部分青少年与家庭成员缺少必要的沟通,虽相濡以沫但形同陌路,家庭情绪教育已不能给予青少年完整的情绪教育。社会层面对青少年情绪教育的关注主要体现在童年期的教学,出现各种机构,因为童年期的孩子有着较强的可塑性,情绪教育能够取得较明显的效果,从培训机构到学校,能见到形形色色的情绪教育方式,比如蒙氏教育,学校教育是目前中国最为普及的教育方式,这源自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教育事业的不断重视。从农村到城市都出现较为欣欣向荣的教育景象,一些家长由于具备了丰厚的经济条件,非常愿意为孩子的教育投入。中国的孩子两三岁开始进入幼儿园,其后的很长一段岁月很有可能都在学校度过。学校成为非常重要的教育场所。童年期的孩子对老师的敬仰程度远远高于家长,尤其是对于农村的儿童来说,教师角色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学校作为青少年聚集场所,校园环境将对其产生重要影响。下面我们从学校入手讨论素质教育视野下青少年情绪教育的对策。

一、学校青少年情绪教育的对策

首先,学校是青少年聚集的场所。同龄人一起面对和处理问题,相互理解和尊重,比较容易在某些方面达成一致。这是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情绪教育的优势,教育者应充分利用这一特点,达到在情绪教育方面对青少年进行正确引导的目的,树立理性的情绪观。学校作为青少年家庭情绪教育与社会情绪教育之间的桥梁,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青少年来自不同的家庭,具有不同的生活背景,有着不同的个体差异,所有这些不同都将对青少年产生深远的影响,包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虽然受到同样的启发,但青少年对此却产生截然不同的理解,理解上的偏颇对青少年产生的负面影响值得引起教育者的重视。作为学校,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的同时,应完整地考虑到情绪教育的过程中青少年的个体差异。学校教育有着统一的方法,但如果教学方法被教条地使用就会导致教学模式显性化,由解决问题的教学转变为情绪教育知识的传授,因此在情绪教育方法上要灵活多变。尤其情绪教育的目的是要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过程中生活、学习与交流遇到的具体的情绪问题,情绪教育一定要密切联系青少年的生活实际,并具有明显的启发性。此外学校要重视创造理性处理情绪的环境,这需要学校自上而下地树立情绪教育的意识,做好情绪教育的宣传工作,比如以海报、故事或校园广播的形式,使理性处理自身情绪的意识深入内心。如此,情绪教育能够在学校得到广泛的普及。

其次,情绪教育在学校的具体开展。情绪教育在学校的全面展开需要学校领导层的决策,而具体工作的开展需要与学生全面接触的班主任或是授课教师。

班主任在学生生活和思想上能够发挥很好的引导作用,其不但要有效地引导学生投入有规律的生活和学习中,还要负责处理学生当中出现的突发问题,比如学生在集体的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冲突与摩擦,这是对青少年进行情绪教育的最佳时机。班主任应充分利用所了解的情绪相关原理妥善地处理问题,对其进行恰当的情绪教育。任课教师的情绪教育体现在对课堂的整体把握能力上,能否有效地控制课堂氛围是情商高低的重要体现,主要表现为根据所学知识联系有趣实例诱发学生投入学习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积极热情的教师与仅把教学当作工作的教师带给学生影响是全然不同的。前者能给学生带来较多的正能量,促使学生积极地探索,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培养学生面对挫折时永不退缩的精神;后者“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状态容易使学生对所学科目产生厌倦,失去学习兴趣,久而久之,学习的积极性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任课教师的情绪能够直接影响学生。以上描述是当下教师不具备情绪教育的意识现状导致的对于情绪教育的忽视而产生的。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学校层面加以重视。第一,对全校教师进行情绪教育知识与重要性的普及,传授情绪教育的基本方法以及应对突发状况时的紧急应对方法,尤其是班主任。第二,聘用专门的情绪教育专家对素质教育的相关教师进行情绪教育方法的培训,增设情绪教育方面的师资,设置相关的情绪教育知识课程与训练课程。第三,任课教师应树立情绪教育的意识,认识到自身情绪的高低起落能够传染给学生,学生的不良情绪在任课老师的风趣讲堂上也能够得到有效的调整。情绪传染是一种无形的情绪传递方式,即不论我们遇到什么样的人,人的心情都能或多或少的受影响,这是人心理研究中的奇妙之处,相关心理学家认为这源自人本身作为人的共性的基础之上。人可对此进行选择,离开或是回避,但课堂属于封闭性的场所,学生和教师在一定的时间段之内,没有自行选择活动区域的权利,且在情绪控制方面,教师占有主导地位,因此教师是否具有情绪教育意识能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课堂氛围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任课教师充分意识到情绪教育并在教学过程中稍加留心的同时,学生的情绪调节能力能够在无形中得到提升与改善。

再次,学生自主解决同龄人的情绪问题。学校实行相关的政策、教职员工具备了情绪教育意识,这都属于居高临下地对青少年进行情绪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很容易使学生联想到家长或教师的强制性教育,久而久之易产生抵抗和叛逆情绪,这就需要其他的情绪教育方式对其进行补充。同龄人之间的交流是对学生进行情绪教育最为有效的方法。但此种方法的有效实施,需要得到校方的全面指导,有一定的组织性,学校和教师对其进行指导的时候避免对其进行过多的干涉,鼓励青少年自由地、创新性地解决同龄人的情绪问题,以达到对他人进行正确的情绪引导。学校统一组织成立青少年情绪教育社团,配备专门的教师对青少年情绪教育社团进行指导,选择素质与觉悟较高的学生,针对青少年学生经常遇到的问题根据学生的特长成立对应的小组,例如学习组、交流组、冲突组等,选择的学生经过情绪教育教师的培训与指导应能做到客观开明地看待同龄人的冲突,祛除可能存在的偏见,可根据对同龄人遇到的问题发表个人意见或观点,切记从主观的角度对问题进行极端的处理,即要求情绪社团的小组成员与同龄的青少年相比具备较强的综合考虑和处理应急事件和问题的能力,并能对他人的问题提出有可行性的建议,帮助青少年解决因情绪带来的问题或迷惑。学校层面的社团针对全校的学生,在处理学生情绪问题方面的能力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具体到各个二级学院或年级学部,同样可以成立情绪调节的小社团用以解决或处理各学院或各年级青少年遇到的情绪问题。更进一步,各个班级可成立自己的情绪调解小组用以具体解决班级内同学遇到的情绪问题,小组成员经过民主选择,选取全班同学公认的有一定威望、能够客观全面地处理同学情绪问题的学生作为班级情绪小组的调解成员。这样一来,不但能够减少学校情绪社团的压力与工作量,还能使班级情绪小组更为具体地解决同学情绪问题,较为顺利地帮助同龄青少年解决因为个人情绪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而,班级情绪调节小组的优秀成员经过相关人员的推荐可升级为年级学部甚至学校情绪社团的情绪调节成员。情绪调节社团或小组能够普及学生对情绪的认识,意识到自身情绪对个体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意识到自身情绪的可调节性,引导青少年的心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青少年情绪教育定位于学校的意义

就目前中国的教育国情来说,学校是实行教育的重要场所。虽然经济水平的提高与综合国力的提升都从各个方面显示出国民教育素质的提高,但是留守中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在中国的广大国土上仍然占有较大的比例。且与其朝夕相处的家庭成员大多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这种境况下成长起来的孩子除去吃饱穿暖的生理需求,其他尤其是教育基本处于被放养的状态,生活环境的狭小与眼前的一切每天夜以继日地重复出现,所有这些都会在青少年的心灵中刻下永久的痕迹。所幸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有机会接受学校教育,学校成为他们接触外部世界的主要窗口,学校教育的重要性由此凸显。当前的素质教育背景下,应试教育的现状逐渐发生改变,素质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最为突出的,师资建设以及高等学校的教育专业设置出现了特殊教育,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较为集中地在待遇和福利上体现出来,这在中小学已经投入实施,中小学的教育从学生的心理、生活与学习等各个方面得到全面的重视。全国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建设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青少年人群处在这一新的发展阶段的前奏上,素质教育被不断地强调,教师具备了这样的意识,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却出现许多问题。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可塑性与中小学相比较差,已有的烙印留在心灵的顽固观念使他们难以从现有状态中解脱出来。因此在交流、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出现的问题若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进一步成为他们健康成长的障碍。学校青少年情绪教育的普及与实施能够帮助青少年循序渐进地解决现有的问题,是使他们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并积极主动地争取改变。其借助于学习新的知识概念,理解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心灵中的许多问题和烙印也能在此过程中得到缓解。作为教育者,应深刻地意识到学生自身问题存在的根源,才能使其有针对性地得到有效地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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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勇.素质教育中教师角色更新[J].内蒙古教育,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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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篇四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月"活动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依据市局指示精神,四月份我们昌荣中心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昌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月”活动。

根据全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法制教育月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团总支书记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团总支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团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广播台、橱窗、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XX月XX日,学校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

XX月XX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橱窗展评选活动;

XX月XX日,学校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

XX月XX日,学校开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

XX月XX日进行“做守法小公民”法律知识竞赛。

二、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升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委会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共青团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团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活动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活动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本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根据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4、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5.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宿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师生法治教育。我校于 5 月 6 日--12 日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活动重点开展“五个一”法治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全校各班级于5月4日晚召开法治宣传主题班会。

二是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学校于5月5日上午在校操场上举行了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张彦芝副校长作国旗下讲话,全校学生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校于5月8日晚组织全校学生观看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法治教育宣传片。

四是学唱一首法治歌曲。学校各班级每天利用午时静默时间,学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学校广播定期播放该歌曲。

五是组织一次法治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学校于5 月 6 日--10 日组织全校各班级制作法治教育主题手抄报,经班级、系部初评,每班向学工处报送5张优秀作品,学工处评选出8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并予以表彰。

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活动进一步推广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了高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校营造了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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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篇六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10月16-22日开展法制教育周活动。针对我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结合教育实际,特制的如下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1年10月16日-2011年10月22日。

二、活动主题:学法守法用法 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三、活动组织机构:

顾问:史曲波(副乡长)

组长:吴代雄

副组长:曹科(法制副校长)、何春才、吴荣军、刘仕鑫 成员:尹兴荣、李林峰、刘小春、刘文兴、各班班主任

四、活动安排:

1、组织出一期法制教育刊。(学校:李林峰;各班:各班班主任)

2、班主任组织学生,以“学法守法用法 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为题在各班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3、本周三下午第七节在校操场举行“学法守法用法 在阳光下健康成长”的法制讲座。由我校法制副校长曹科主讲。

五、注意事项:

(一)统一认识 加强领导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是关键。一是强化学习,抓认识到位。组织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有关指示,学习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按照“四五”普法总体规划,真正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二是健全组织,抓责任到位。为了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社会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建立以法制副校长为龙头,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的法制教育工作机构。区教育局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在全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网络。三是落实经费,抓法律援工作到位。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没有落实到位。导致许多工作难以有效的开展。区政府应当解决法律援助机构必须经费,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保障符合法律援的群体合法权益,安排专人专班定期到看守所、法庭、学校了青少年犯罪情况,并定期跟踪服务。同时注重劳教释放青少年的心理动态,及时有效地对他们采取帮教工作。

(二)规范管理、稳步推进

一是明确教学内容。针对青少年易发违法犯罪问题,编印适合我区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宣传讲稿,组织讲师团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巡回宣讲,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专题宣传活动。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抓住、一个主渠道”,即以课堂教育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渠道。保证“四有”即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性”即现实、多样性、渗透性。努力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生活,密切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三是强化管理。要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出台一整套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如评教制度、座谈会制度、经验交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

(三)科学施教,注重实效

一是坚持理性教育和情感教育相结合。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其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律观念。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工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等,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二是坚持学校教育与部门教育相结合。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必须坚持学校与社会同唱一台戏。学校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要主动争取执法机关的配合,对侵犯学生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进行及时查处;要大力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人民群众教育的更大支持。三是坚持按章管理与依法治校相结合。首先,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带头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典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必须首先做到。其次,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再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突破口,及时把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由政府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实现社会齐抓共管,净化校园环境。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龙形市中心学校

7.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篇七

一、问题少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点主要表现在:

1.团伙犯罪增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 有相当一部分是团伙犯罪 (如流氓斗殴、结伙偷盗、抢劫等) , 他们往往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 结伙成帮, 结帮成派, 共同进行犯罪活动。

2.暴力犯罪突出, 并带有偶发性和凶残性。因为青少年时期认识水平较低, 对其行为和后果没有很好的认知能力, 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不像成年人犯罪有较长的预谋期。他们生理机能发展迅速, 活动能量高于认知水平, 遇到偶然事件想干就干, 说打就打, “该出手时就出手”, 就像俗话说的那样“黄混胆子大, 什么都不怕”。

3.犯罪类型多种多样。与以往相比, 未成年人犯罪涉足类型也越来越广, 除盗窃、抢劫等传统型犯罪外, 一些新型的案件如绑架、勒索、吸毒贩毒、性犯罪、网络犯罪等都有涉足。

二、原因分析

(一) 家庭的无序状态是导致问题少年主要原因

1. 家庭教育方法和观念不当。

一是过分溺爱, 娇惯孩子, 即管教方式过宽。溺爱会宽恕孩子出自本能的表现, 容易形成享乐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二是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物品对待, 或是把孩子作为自己的“替身”。父母未曾实现的人生理想转而寄托在孩子身上, 成则喜, 败则忧, 完全不顾孩子的感受, 从而把孩子当成了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工具。三是父母管教方式过严或粗暴。管教孩子过严或过宽都对其人格形成不利, 有的父母动辄打骂训斥孩子, 严重地挫伤了孩子的上进心和自尊心。这些父母认定“棍棒底下出好人”的理念, 信奉“不打不成才”的古训, 对待子女态度简单粗暴, 稍不如意就拳脚相加。

2. 单亲家庭的影响。

据统计, 离异单亲家庭中, 未成年的犯罪率明显高于正常家庭。离异单亲家庭子女缺乏家庭教育, 失去了家庭温暖和幸福。没有了安全感, 或者在新家庭中成为多余的人, 他们幼小的心灵饱受家庭破裂的痛苦, 迫使他们走到社会上去寻求“关心”“同情”或自我欲求。最近有一个案例, 由于父母的离异, 孩子初中没毕业就到一家赌场跟着老板混, 到他17岁犯罪时, 已是一个“见多识广”的老手了。

3. 留守家庭的影响。

近些年来, 父或母或者父母双双外出打工谋生, 成为一种社会普通现象。特别是农村, 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现象较多, 其子女有的交给爷爷奶奶, 有的托付给亲朋好友, 导致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缺失, 甚至失控。迫使许多孩子流落社会, 被社会上的不良者拉拢、引诱, 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二) 学校和老师的不当管教是导致问题少年的重要原因

学校的高升学率管教目标存在严重弊端。大多数的学校都在片面追求升学率, 从而抹杀了学生的个性特征, 埋没了不少学生的天性和爱好。从初中开始甚至还有的从小学开始, 就把学生分成所谓快慢班、差优等生, 被分到慢班的学生自尊心受到伤害, 长期处在一种低人一等的情感中, 他们往往自暴自弃, 破罐破摔。有的学校只抓文化教育, 不重视育人, 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道德品质、人格发展的教育和培养。老师对成绩好的学生倍加关怀和呵护, 对成绩差的学生冷落、消极对待。所以一部分学习困难或家庭贫穷的学生便表现出自卑感和失落感, 或者产生目标丧失感和强烈的挫折感。他们的情感开始变得空虚和怪癖。另一方面, 由于电视、网络等现代信息的影响, 以及对社会时髦的敏感, 他们有时觉得自己是“赶不上时尚”的落伍者, 因此很容易产生违法行为或犯罪心理, 甚至蜕化为犯罪者。

(三) 社会的病理状态是导致问题少年的客观原因

1. 由于保护体制的不足, 过早地将未成年人推向了社会。

据有关资料统计, 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中初中文化占90%左右。他们大多数是读完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 在残酷的中考和高考中被无情淘汰。他们往往是在失落、无奈和迷惘中流落到了社会。由于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处于一种半成熟状态, 分辨是非能力较差, 他们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又由于意志缺乏, 他们经不起诱惑, 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 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往往意气用事, 不计后果等。

2. 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社会腐败现象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由于社会上一些诸如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等不良现象的影响, 使未成年人从小就贪慕虚荣, 相互攀比。加之, 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对他们也有一定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因为未成年人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 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一些未成年人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 在各种消极因素的作用下, 就有可能产生违法犯罪心理, 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欲望。

(四) 自我身心发展特点是导致问题少年的主观原因

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征是极其复杂、充满矛盾的, 又称为“困难期”“危机期”。其主要特点是身心发展不平衡、自我成熟感和半成熟现状之间的错综矛盾及这些矛盾所带来的心理和行为的特殊变化。

1. 身体发展加速现象。

即他们作为新的一代人, 身体上提早达到成人的成熟标准。由于生长发育加速的不平衡, 也出现早熟儿和晚熟儿。

2. 心理发展的矛盾和易出现的偏差。

由于身心发展上的不平衡, 未成年期会感受到许多心理冲突和压力。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顺利解决, 或者长期伴随困扰, 就可能在认知、情绪情感、性格特征、行为表现等方面出现种种问题, 甚至容易出现某些身心症状。如支气管喘息、心脏神经症、强迫神经症、口吃以及厌学、逃学、失学行为及自杀等。所以这些, 都是我们家庭和学校、家长和老师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意见和建议

1.要端正办学的指导思想, 把德育放在首位。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专门场所, 故此要把教书与育人均衡发展, 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解决好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问题。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注重教书, 更注重育人, 充分培养学生个性特征, 保护学生的天资与爱好。加强对后进学生的帮助教育和关心, 不能把“双差生”推向社会违法犯罪的边缘。

2.要重视问题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学生绝大多数都存在心理问题和严重心理问题, 每个学校至少要有一名专职心理辅导老师, 且具有大专以上心理学学历或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要建立问题学生心理档案, 设置心理健康教育课, 对问题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要从时间、内容、效果上切实得到落实。

3.学校要加强师德建设, 提高广大教师的素质。要成立问题学生研究专班, 定期进行研究座谈, 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对于好的教育方法, 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经验, 并汇集成册, 供广大教师学习和借鉴。

8.青少年学校素质教育 篇八

家长学校是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优化家庭教育环境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可以传授家长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丰富家长的家庭教育理论,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从而创造良好的、科学的现代家庭教育环境,使家长在校外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适当的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辅助学校和社会教育作用。

那么家长学校对于青少年的校外教育究竟能够起到哪些方面的作用呢?

一、家长学校使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而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校外教育。

以前许多家长总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只要把孩子送到学校,把钱供应到位就算完成对孩子的教育任务。对孩子不过问,当孩子在学校出现问题,教师想联合家长进行教育时,家长有的回避,有的显得很无奈。现在通过学习,家长提高对家庭教育的认识,认清家庭教育的形势,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改变过去那种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的错误观念。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家长们深有体会。有一位家长的话语很有代表性:“原来我们只知道上班赚钱,对孩子很少关心。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我们觉得对孩子要多关心。现在我们只有一个子女,如果教育不好,不光孩子抬不起头,我们家庭也不光彩。更何况我们挣钱就是为了孩子。孩子教育不好,挣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家长有了这样的认识,就会积极主动地支持学校的工作,与学校相互配合,真正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担负起教育好下一代的责任。

二、家长学校使家长学习、掌握更多教育方法,在教育孩子时能够更科学,更合理。

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同心愿。但有些家长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有时难免心浮气躁,急于求成,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或者只问学习成绩,而不关心其成长。在与学生谈心时,就曾经有一位成绩很优秀的学生对我说:“我爸只在乎我的成绩,上次期中考了第十名,老爸吹胡子瞪眼,说我期末考不了前五别回家。好不容易我考了第五名,老爸又逼着要我拿第一,我真想知道,他关心的是我还是分数?”很明显该父子间的关系和交流存在问题,造成孩子的反感。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家长获得科学教子的方法,家庭教育方法日趋科学、合理,家长真正改变“重养轻教”、“重智轻德”的观念,家庭育人环境日趋优化。

三、家长学校使家长改掉不良行为,为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在教育孩子时做到言传身教,有助于抵御社会的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影响,从根本上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

部分家长通过在家长学校的学习,不仅学到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理念、方法、技巧,而且自己受到教育。如我校2006届毕业生李某的家长是位个体户,经常和一些做买卖的朋友在家里打麻将,有时甚至到深夜,而李某放学回家后在一旁观看,家长也不管,渐渐的李某也学会打麻将,有时缺少人手,还把李某拉来顶一会,结果李某的学习成绩逐渐下降。后来班主任进行家访才知道其中的原委,李某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学习成绩不是很好,考高中根本没希望,养一养体格就行,根本就不在意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后来这位家长在班主任的动员下参加家长学校,不仅改变过去的想法,而且改掉打麻将的习惯,还根据别人介绍的经验,为自己的孩子腾出一间小屋作为书房,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并且经常与学校的老师配合监督李某的学习,因此李某的成绩进步非常快,2006年李某参加中考,顺利升入当地一所较有名气的高中。

四、有利于教师和家长相互了解学生在家、在校接受教育的情况,协调家庭和学校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质量。

苏霍姆林斯基说:“儿童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和谐的全面发展,就是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目的、过程和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否则,“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学校的教学和教育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和在校期间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引导其健康成长。老师也能获知孩子在家的表现,客观、全面地分析孩子的思想、学习状况,细心观察,及时了解孩子的变化,并进行引导教育。

五、家长学校能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交流机会,减少和避免不当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学生家长中藏龙卧虎,人才济济,蕴藏着极大的教育潜能,家长学校能发挥家长的教育潜能,交流教育方法。家长学校可以定期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到家长学校座谈,就家庭教育方法、学生不良品德矫正、消除学生网瘾等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商讨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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