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用工合同

2024-06-26

美容用工合同(共8篇)

1.美容用工合同 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

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

其中试用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

(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

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

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

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

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吉林省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

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

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

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采用书面形式确

定。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条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5、26、27、28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要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服务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乙方经济补偿_________元 / 月。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

元。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原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类型为。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因 原因,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变更本合同部分内容。

(一)(二)

(三)(四)

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2.美容用工合同 篇二

据此,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8日第30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3年6月21日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2013 年8 月7 日至2013 年9 月7 日期间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进行了意见征求。

在新版《劳动合同法》及配套规章逐步施行背景下, 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正在向着更为严格的方向发展。

一、劳务派遣的价值定位

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8/104/EC号关于劳务派遣的指令》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劳务派遣工作不仅仅满足了企业对灵活性的需求, 并且还满足了员工协调他们工作生活与私人生活的需要。因此它对于创造就业以及参与和整合劳动市场都做出了贡献。”劳务派遣用工只是为了实现灵活用工而与标准用工在形式上不同, 除此以外在得到社会尊重、享有同等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等方面都应该处于平等地位。而实现这一目标, 首先要通过法律规定进行严肃的正向引导。只有对劳务派遣价值有正确的定位, 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其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

二、维护派遣工职业稳定权的规定

为了有效维护派遣工的职业稳定权, 在国际上以及很多发达国家中都制定有保护条款。

1.派遣工应被告知用工单位的空缺职务。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8/104/EC号关于劳务派遣的指令》中规定:“派遣工人应被告知用人单位的空缺职位, 使他们与该单位中的其他工人具有被长期聘用的同等机会。这些信息应通过派遣工人所在工作单位合适的地点张贴公告提供给工人。”

2.直接雇用优先权和派遣转直接雇佣原则。在日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用工单位在有雇用新员工的计划意愿时, 对在同一工作场所、从事同一业务、工作超过三年的派遣工必须优先雇用。韩国法律规定, 对使用达两年的派遣工要派企业有雇佣的义务。

三、加强对维护派遣工职业稳定权的进一步规定

完善派遣工转为用工单位正式工的法律规定, 为转正提供畅通的渠道, 既有助于化解劳务派遣的乱象, 又可以鼓励派遣工更加积极努力工作, 增强其职业的稳定性,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1.增加用工单位需向派遣工公开招聘信息, 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规定。派遣工作为拥有择业自由权的社会劳动者, 其对自己的职业有选择权。为有效保障派遣工职业稳定权, 用工单位在有招聘需求时, 应向在本单位连续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的派遣工公开信息, 派遣工有权参与公开招聘, 如派遣工与其他应聘者水平相当时, 用工单位要优先雇用。目前在劳务派遣实际用工中, 一方面是大多数用工单位只是想通过劳务派遣达到降低成本、缓解编制问题、减少工资总额等目的, 从根本上讲不想把派遣工转为正式工;另一方面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防止自己的优质员工流失到用工单位, 一般会在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 设置用工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雇佣用人单位在职和离职员工的条款, 这样派遣工的择业自由权就被限制了, 即便是在用工单位有意向招用派遣工的情况下, 也会出于遵守劳务派遣协议的考虑而放弃招用。

2.增加派遣工可以直接转为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的规定。为维护派遣工职业稳定权, 对于在用工单位工作超过一定期限, 工作质量优质的派遣工, 用工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转正办法, 对符合标准的派遣工进行直接转正。从法律上对公开招聘信息、优先录用和直接转正作出规定, 可以从更长远的角度有效保护派遣工的职业稳定权。

3.增加有助于提高劳务派遣单位履行义务能力的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注册资金等限制, 对提高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提供了基础保障。结合各国劳务派遣发展经验和我国劳务派遣的实际状况, 我国还应考虑对劳务派遣单位实行保障金制度, 或者获得担保的规定。

一是实行保障金制度。针对近几年我国劳务派遣行业规模迅速发展壮大、派遣工权益受损且维权困难的实际情况, 可以考虑设立实行保障金制度。具体额度可依据公司规模分档设立, 亦可以按照为派遣工人均提供的保障金额度计算得出用人单位需缴纳的保障金总额。二是采用信用担保制度。信用担保一般是指债务人为了提升自己的信用, 使债权人的风险得到分散, 债务人寻求保证人以其自身的资产或信誉替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保证。当债务约定到期时, 如果债务人不能如约偿还, 须由保证人按照约定代为进行偿还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务派遣单位在设立时, 可以采用信用担保的形式, 由其他单位对保证劳务派遣单位具有一定抵御风险的能力提供信用担保, 当劳务派遣单位出现经营困难, 不能有效维护派遣工权益时, 担保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使派遣工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四、填补我国对特殊行业禁止使用派遣工的规定空白

特殊行业作为易对劳动者造成职业伤害的领域, 如果派遣工在工作中出现工伤问题, 因其劳动关系较为复杂, 在其维权过程中也会出现困难障碍。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我国应对特殊行业增设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规定, 如采矿、有毒有害、建筑工等职业。在这些职业人群中, 如果工人作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其合法权益的维护能够得到更多保障。

3.荣成建筑业启用统一用工合同 篇三

“这是我外出打工以来第一次与建筑公司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我也变成合同工了。”来自安徽省的农民工苏新勇与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后他的工资等权益将更有保障了。”据了解,由山东省荣成市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荣成市建筑业劳务用工合同书》正式启用,使该市5万建筑业农民工又多了一道维权“保险”。

记者在荣成市诚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看到,30多名农民工正有序地与该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书。“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合同,不但使农民工有了更多的保障,还能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并且能有效减少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务纠纷。”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王树军对此颇为高兴。

记者了解到,以往荣成大部分建筑企业都只与包工头对接,未直接管理农民工,每年都会因工资核算、工资发放、工程质量等问题产生一些劳务纠纷,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的权益都无法保障。此次启用的规范合同,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劳动争议处理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除有特殊用人要求外,建筑企业在聘用务工人员时均要使用该合同。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持合同到相关部门申诉。同样,当发生农民工不正当维权事件时,该用工合同也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解决问题的有力依据。 (《工人日报》记者 杨明清 林永波)

4.临时用工合同 篇四

甲方:深圳市新立鸿光电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12 年月日至2013年01 月31日,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生产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RMB玖元。合同期内发放两次工资:第一次工资发放日期为12月30日,发放标准为已上班天数的一半工资;第二次工资发放日期2013年2月1日,发放合同期内所有工资,3、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用工结束时统一收回保管);

4、免费提供集体宿舍住宿,水电费宿舍成员平摊;

5、其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试用期为3天);

3、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的厂纪厂规。

1、按照规定上下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司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注意环境卫生,不允许在车间内进食。

5、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携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

6、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另文)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7、工作满30天以上才能计发工资,在公司规定日发放工资,其它时间不予发放。

8、故意隐瞒身体疾患或身孕的。

9、公司其它“厂规厂纪”要求。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并终止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损害甲方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甲方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2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3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甲方管理者、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离职、转正

1、所有临时工必须工作至合同约定日期止,违者扣除15天工资。

2、对于合同期满后有意向继续留在甲方服务的乙方人员,可在合同期满前15日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与行政部门考核评估后合格的,可以留职,并即时享受甲方正式员工一切之待遇。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期满即终止。

甲方拥有此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乙方签名:甲方:深圳市新立鸿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负责人:

家 庭 住 址:签订日期:年月日

5.用工合同模板 篇五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工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工合同 篇1

“卓越教育”辅导班(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平顶山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辅导班老师。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xx年 6月28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以下形式,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办学地点意外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辅导班招生人数少于最小规定人数(各点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或者在辅导班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聘老师拒绝听从负责人指挥。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

辅导班老师并且兼任招生老师,向辅导班负责人(甲方)报告。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乙方于不同的招生点。

(三)在校遵守教师守则。

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造成损失的,视情况严重,直接解聘。

三、工作待遇:

(一)凡在我辅导班的老师,根据招聘通知上所说,工资待遇为底薪1800元,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800元,甲方负责乙方的住宿,并提供餐具(招生期间吃饭老师自己解决),招生期间老师报销部分电话费。

(二)招生结束正式开课时(20xx年7月14日),招生人数在70人以下,可以解散所有老师;

招生人数在80---90人,可解散部分老师(规定不多于三名,且根据招生期间给位老师的工作情况而定),工资为1800元;招生人数在120(包括120)人以上,不得解散任何老师,且工资待遇为:底薪1800元+300元招生奖励;如果总人数达到150以上包括150以上在加300元每位教师(注:老师可以根据个人表现适当增加工资)备注:老师在工作期间,务必照看好个人财务,个人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如在招生过程中丢失手机),辅导班不予负责。

合同双方签名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 篇2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 间不超过11小时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单位):东阳市南马实验小学

法定代表人:包天飞

地址:东阳市南马镇南马村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订地点:南马实验小学校长室 签订地点:南马实验小学校长室

20xx年9月1日 20xx年9月1日

用工合同 篇4

甲方: 上海安国医院党支部

乙方: 嘉定区恒嘉社区党支部

为共同推进社区工作,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社区,把创建文明单位与创建文明小区紧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社区合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建协议:

一、甲乙双方每年召开一次创建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工作,共商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为居民及独孤老人排忧解难,以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生活质量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主体,开展经常性上门为独孤老人、行动不便、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检查身体、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知识宣讲,提供医疗咨询与上门诊治,确保独孤老人和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

三、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开展医保相关政策宣传、医疗咨询咨询服务、健康保健知识宣传、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等,利用社区的服务资源,开展好社区志愿者的各类志愿服务。

四、甲方要积极参与、支持、协助和配合居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本医院的优势,不定期组织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适时给予物质精神上的帮助。

五、对签署共建协议的社区居民老年优先安排老年护理床位的入住。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街道办事处备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 篇5

根据轮轴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结合钢轮库房实际,库管人员实行聘用上岗、同岗同酬。上岗人员必须签定用工合同,遵守合同要求。

一.工作内容和程序

1.1 物资入库

1.1.1 入库物资必须符合申请计划和生产计划规定的数量、品种、规格。

1.1.2 要查验入库物资的合格证明,并做适当的外观质量抽验、经技术人员验证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1.3 物资入库上架时要做好涂油、防锈保养工作。

1.1.4 物资入库必须由入库人填写入库单,并经保管员核查。

1.1.5 物资入库要及时登记挂上标签(或卡片)并按用途(使用对象)分类存放。

1.2 物资保管

1.2.1 入库物资要由库管员保存好、维护好,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变形、变质、帐目清楚,码放整齐。

1.2.2 定期涂油、保管、抽查。

1.2.3 定期进行盘点,随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物资动态(即达到最低储备定额和领用情况,物资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并用报表统计,月报表、年报表报到计划员处,以便及时做下一步计划)。

1.3 物资发放

1.3.1 发放物资须凭领料票据,对各种低值易耗品,如:螺栓、螺柱、弹垫、螺母、铆钉、键、销等标准件、O形圈、密封圈、油封、弹性圈、油任、接头、弯头等库管工酌情发放,但领用部门须经工部(科室)领导签字,并注明用途。

1.3.2 对生产、设备管理、维修用各类辅材、劳保用品,须由设备科签字审核,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放。

1.3.3 对于设备配套件、专用物资、油品,须以旧换新,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放。

1.3.4物资发出后要及时登记和上帐、月末进行盘点、上报,以保证帐物相符和备品物资计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3.5 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物资:轴承、铜瓦、铜套、铜件、电线、电缆、废旧电机线圈、巴氏合金、废旧电瓶、钢丝绳等,要以旧换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1.4 物资处理

1.4.1 由于设备外调、改造、报废或其它客观原因所造成的本企业已不需要的物资,要及时按要求加以销售和处理。

1.4.2 物资因图纸、工艺技术错误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资废品,要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1.4.3 报废或调出物资必须按要求办理手续

a)废旧备品物资处理出售,统一归口由设备科审核,各分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出门证出厂。

b)废旧物资的修复利用,如各种泵、阀、电机、线圈等,一律归口设备科统一管理,办理有关手续。

二.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严禁私自挪用库内物资。

2.严格执行库房四类台帐管理制度。

3.作好交接班记录,履行交接班程序。

4.接受组长的安排。

5.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6.作好库房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工资待遇

1.库房实行固定工资,每月工资实得工资=固定工资-三金水电工资-一体化工资。

2.库房组长固定工资:650元/月;库管工固定工资:450/月。

四.责任区域划分

1.组长:标准件、易损件、废旧物资;库房统筹管理;安排库管工工作。

2.库管工1:劳保用品、辅材、化工油品、废旧刀具、钢材、半成品物资。

3.库管工2:液压、气动元件;胶管、皮带、专用密封、弹簧、电机。

4.库管工3:轴承、管道件、加工件。

5.库管工4:电器、仪表配套件;307区、叉车专用备件。

6.库管工5:工具、量具、工装、夹具。

五.违约责任

1.该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科里留存、一份个人留存。签约人必须认真考虑后签约。

2.违反以上规定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六月三十日。

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太原重工轮轴公司钢轮厂 乙方:聘用职工

经办人:(签章)承约人:(签章)

主管领导:(签章)年 月 日

用工合同 篇6

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

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报告。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

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不间断休息二十四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

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用工合同 篇7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前的工资、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医疗终结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要求另谋职业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时间长短、伤残程度付给乙方3至6个月本人工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费。

2.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间与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按下列情况享受劳动保险待遇: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死亡,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发现乙方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招用条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四)违反操作规程或用工单位规定,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五)贪

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

(二)用工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参军、考入中等以上学校或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方可到临时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缴纳。

十、其它双方协商事项: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镇劳动部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合同 篇8

甲方:XXX砖厂

乙方:XXXX 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榆阳区青云乡宣沟慧民砖厂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甲方无偿提供水、电、泥土、煤等原料和全部机械设备、工作宿舍、灶具、防雨设备(如塑料布、雨衣、雨鞋等),一切使用工具,交给乙方使用,且登记造册丢失后要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劳力和技术熟练工。

3、生产期满后,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必须保证完好无损,丢失的工具和故意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甲方在生产前,生产中所需修建、培修、扩建时所需零工由甲方负责。

5、成品转由甲方出售,一但发现甲乙各方偷卖没记量的红砖后加倍处罚。

6、窑内五批以内焦砖由乙方处理,五批以上由甲方承担。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即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为止。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随时配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外观要求平整光滑,严禁半砖地缝砖进入成品堆,合格率保班点在98%以上。产成品转,甲方每一万块玖佰伍拾圆整付给乙方工资,每无缺掉棱角等现象。

四、产量与计酬 块玖分伍厘,每天必须保持出红砖伍万块以上,人力不足由乙方承担,烧工烧不动由甲方承担。

2、3、如遇到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甲方防洪设施、防雨设备必须符合生产需要,乙方必须积责,人力不足等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极主动配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全部机器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必须按照造作规程进行生产,乙方的工人可投人身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发生工伤事故,三千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三千元以上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按每月工资发放,每月十五日前按成品砖数量付清乙方工资,完工时五日内付清全年工资,负责每人每天付乙方误工费80元。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因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违约方承担。如果甲方在中途停产,应给乙方安全年八百万块红砖结算。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上法院上诉、仲裁,上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甲方付给乙方修理工工资全年伍万陆仟圆整,按每月柒仟元付给乙方,甲乙双方要互相配合,如有一方不协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不配合方负担。修重大物件时双方必须无偿协助工作。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账务后,自行废除。

备注:以产800万块成品转为基数,每超50万块奖5000元,每超100万块奖壹万,每少产100万块扣5000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押金为壹万元整。工人到厂退还押金。工人路费壹万贰仟元整,工人到厂付陆仟,年底付完。

甲方:

乙方:

6.煤矿劳动用工合同 篇六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联系人(经办人): 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电话:(宅)(手机)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贵州省毕节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合同期为 年,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本合同年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从事 工作,担任 职务,工作地点位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工时制。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加班。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

班费。

(三)乙方确须加班时,应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 执行。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待遇其标准 元/月。

第六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五、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条 对乙方从事接角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

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二条 乙方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期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期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甲方将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九、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一份。

甲 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 方:(签名)

7.美容用工合同 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后,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 都开始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旅。在“强资本、弱劳工”的现实背景下, 《劳动合同法》倾向于劳动者权益的维护, 同时也不忽视用人单位的利益所在;既规定劳动者的违法责任, 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权利义务的平衡性, 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更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文是基于《劳动合同法》来研究旅游饭店的用工制度该如何调整, 从而在市场竞争的冲击中激流勇进, 达到旅游饭店与员工利益双赢的效果。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旅游饭店业的影响

(一) 引起旅游饭店业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调整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 各旅游饭店的人力资源部门纷纷对其进行研究, 诸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新规定的实施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引起旅游饭店业的高度重视,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资关系平衡、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 增加了旅游饭店的人力资源成本

旅游饭店人力资源成本是指旅游饭店为了实现自己的组织目标, 创造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招聘、开发、使用、保障必要的人力资源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旅游饭店的人力资源成本, 包括旅游饭店的招聘成本、培训成本、用工成本和违法成本, 企业不得不考虑由于人力资源成本增加的问题。

(三) 增加了人力资源管理难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违约金的限制大大降低了旅游饭店留人的主动性, 劳动者的自主程度更高;工会由“监督权”变成了“决定权”, 这些无不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旅游饭店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更加“倾斜”的保护, 这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挑战, 同时, 用人单位对于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要求也会提高, 即人力资源管理不仅要依法进行, 而且要有效控制用工成本和用工风险, 更要使人力资源管理具有灵活性, 这种多方面性的要求使得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显著提高。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状况的实证研究结果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状况, 本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 根据《劳动合同法》争议大的条款设计了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依据实证研究成果, 为旅游饭店对用工制度的调整提供了数据支持。

(一) 《劳动合同法》对旅游饭店员工影响程度的调查结果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 一些旅游饭店为了让员工了解《劳动合同法》, 把《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些内容编入员工手册当中, 方便员工学习。但显然, 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根据问卷统计, 61%的员工只是听说过《劳动合同法》, 但具体条例并不是很清楚。而从员工对旅游饭店的应对措施了解情况来看, 其中有55%的员工知道旅游饭店有采取相应措施来应对《劳动合同法》, 但是, 在调查中发现, 85%的员工并不能举出具体的措施, 甚至还有员工列出的措施本身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比如无论试用期多长, 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二) 有关旅游饭店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调查结果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结果, 旅游饭店与员工一开始即订立劳动合同的比例较大些 (达到40.26%) , 逐步迈向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步伐。订立时间较晚的一般都是与老员工签订的, 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而至今仍未订立的部分 (比例为19.48%) 基本上都是与实习生的劳动关系, 特别是与在校大学生, 因为他们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一般是学校与旅游饭店达成集体协议。在调查中发现, 现在旅游饭店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大部分为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期限 (比例达到50%) , 而试用期大部分为两个月以上不超过六个月 (比例达到62%) , 这一现象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一大目的———使劳动合同期限长期化。

(三) 有关旅游饭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的调查结果

64%的旅游饭店员工工作时间为8-10小时, 而依然有27%的员工处于超时工作状态中, 同时, 在调查中也发现依然有40%的员工反映会遭遇长时间加班, 但没有加班费这种侵权现象。

(四) 有关旅游饭店员工对工会的了解和参与程度的调查结果

在抽样调查的旅游饭店员工中, 大约一半的员工根本就不知道工会这个组织, 而另一半知道工会的员工中只有24%的员工会参与工会活动, 如果有困难, 会寻求工会的帮助, 可见工会并没有发挥广泛的号召性以及其实际作用。

四、旅游饭店对用工制度方面的调整策略

(一) 严谨招聘筛选程序, 强化入职管理

《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强制缔约与加大违法成本的措施, 引导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和次数等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规定, 并且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决定权交给了劳动者, 扩展了适用范围。基于上述《劳动合同法》对于用工方面的要求, 作为旅游饭店的人力资源部门, 更加要重视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加强岗位研究, 优化招聘、录用流程。在招聘的过程中, 岗位条件的内容要进行详细描述, 筛选简历也要认真仔细, 考核面试要多样性, 防止录用的员工不符合要求, 更能防止经培训和换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现象出现。

(二) 搞活用工机制, 采取多元化用工

对于旅游饭店的一般性岗位, 即劳动技能需求低的岗位, 如清洁、洗碗等, 可雇佣协保、退休返聘人员。旅游饭店不需要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金, 减少用工成本, 而且他们不在《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内, 能够节省管理手续。

适当地使用实习生或小时工, 特别是高校中与旅游管理相关专业的学生, 这样可以为旅游饭店贮备人才, 逐步改进旅游饭店业员工学历低的弱势。

对于一些非核心的业务, 可以采取业务外包形式, 这样旅游饭店可以集中精力抓好自身的核心业务。例如, 现在大多数旅游饭店的法律业务、洗涤业务、保洁业务等都是由专业的法律公司、洗衣公司、保洁公司负责的。这种“专业外包”或是“服务外包”对于旅游饭店来说购买的是服务, 因此可以避免一些与之相关的人事管理方面的问题, 这样一方面节省了用工成本, 另一方面也顺应了“专业的事由专家去做”这一当今社会化分工的趋势。

(三) 优化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一大亮点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期限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依照《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例, 并结合实证研究结论, 旅游饭店最合适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五年”, 第三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已在前文中得以印证, 旅游饭店与用工订立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期限的比例达到了50%。第一次签三年可以保证最长的试用期六个月, 这样旅游饭店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来对劳动者进行考察, 看其是否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第二次签约前五年, 这是针对老员工来说的, 采用较长的劳动合同期限, 可以稳定劳动关系。这种“三年+五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能够尽可能地减少旅游饭店业员工流动的所带来的问题, 避免员工流动率过高甚至“员工荒”的出现, 有利于构建旅游饭店核心价值观, 营造稳定的团队文化。

(四) 发挥工会的真正作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八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由此可见, 工会是代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 劳动者要依赖工会、信任工会, 有困难要向工会寻求帮助。比如, 旅游饭店可以把员工划分为各个小组, 每天由员工推选出来的小组长征求大家工作上遇到的问题以及员工对旅游饭店的意见, 并及时向工会汇报, 及时给予反馈, 真正发挥工会的作用, 为员工谋福利。

五、结束语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不是简单地使员工受益、旅游饭店受损, 而是使用工制度规范的旅游饭店受益, 使侵犯员工权益的旅游饭店受损。相信在旅游饭店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旅游饭店的凝聚力, 有利于促进旅游饭店长远发展, 对于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没,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金英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与立法趋势[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2007 (4) .

[2]、陆敬波.劳动合同法HR应用指南[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M].人民出版社, 2007.

[4]、张京宏.新劳动合同法实施HR经理应做什么[J].企业文化, 2008 (3) .

[5]、刘莉.新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与企业应对策略[J].法制与经济, 2008 (1) .

8.美容用工合同 篇八

我在一家美容用品公司工作,老板与我签的合同中有这样一则附加条款:为了公司的形象,员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我来自农村,签合同的时候年龄才17岁,很珍惜这份工作,没有考虑那么长远,所以就签了。7年后,我做到了店长的位置,交了一个男友,他已向我求婚。我父母也同意这门亲事。但是,一想到公司的合同,我就有些犹豫,毕竟,像我这样学历不高的女子。要找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并不容易。为此,我十分苦恼。请问,公司的这种附加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答:1)《宪法》第49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公民达到法定结婚条件。就可以自主结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你所在的公司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明显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2)依照《劳动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的附加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工友辞职写“此地不宜久留”影响工厂的声誉吗?

东莞市谢岗镇读者程小侠陈述:

我的一位工友辞工的时候在辞职书上赌气地写了一句:此地不宜久留。结果,老板以该行为严重影响工厂声誉为由对工友罚款500元,然后叫保安赶出工厂。请问,我这位工友的行为影响工厂的声誉吗?

答:“侵犯名誉权”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这种行为让第三者知道:二是这种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传播。

员工的辞工书是给老板看的,并没有让第三者或者更多的人知道,所以。你工友的行为没有传播的事实。没有造成“侵害名誉权”,因此,你工友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工厂的声誉,工厂老板对他罚款500元并让保安将其赶走的做法是错误的,侵害了你工友的合法权益,他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女友能与我分割同居期间继承的遗产吗?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读者雷相东陈述:

2003年,我与女友举办了婚礼,参加婚礼的人有她的父母及双方的同事、朋友等,我父母没来,原因是我父母说我们两人属相不合,一个属鸡一个属狗,担心我们婚后鸡飞狗跳。因此,父母不肯将户口薄给我,以致我们两人无法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举行婚礼后第三年,女方有了另一段恋情,不过,我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后来,我对她的感情也淡了下来。今年,我父母遭遇车祸双双离我而去,父母生前有一套两层的别墅。我独自搬回父母的房子,离开了和女友同居的租房。女友随后也将自己的衣物搬到我父母的房间,要求和我同住,她说她是我的妻子,没有理由让她一个人住在外面。我和她协议分手,她说她和我之间是事实婚姻,提出要求继承我父母房产的一半,否则她不搬出去。请问:1)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属于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2)同居期间继承的遗产能被女友分割吗?

答:1.新《婚姻法》重视的是结婚的形式要件。不登记结婚就是非法同居(1994年4月1日前产生的事实婚姻除外)。即:只要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即使不进行结婚仪式。也是结婚;不领取结婚证,既使举行了婚礼也属非法同居。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是非法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女方对男方父母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权。该遗产视为男方个人财产。不能分割给女方,房产系父母留下的遗产,应由男方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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