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系统(精选8篇)
1.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系统 篇一
二小教师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细则
二小教师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细则
为了提高校本培训的有效性,引导教师关注自身专业成长并能自主发展,帮助教师以档案的形式记载自己的学习成果,以分值的形式来衡量自己的学习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z二小教师教育培训学分管理细则。
一、教师教育学分与学分制
教师教育学分是表示教师参与学习研究活动后的量化分值;
教师教育学分制度就是围绕教师教育学分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学分制度根据每位教师不同途径和不同的学习形式,赋予不同的学分,分值的结果以
及它所反映的每个教师学习行为次数的多少和学习质量将作为学校考核教师学习情况的依据。
二、教师教育学分制的实施对象及界定
教师教育学分制的实施对象为z二小全体教师,根据年龄层次将教师分为四类:新教师、青年教师、中年教师、55/50岁(含)以上教师。其中新教师指三年(含)以内教龄的教师;青年教师指三十九周岁及以下三年教龄以上的教师;中年教师指四十周岁至五十(女)或五十五(男)周岁的教师。(教师具体年龄划分以当的8月31日为界)
三、教师教育学分制的积分细则
1、学分类型:
教师在按要求参加市教育局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得基础上,参与以下规定的A类、B类教育培训积分。
教师教育的学分类型分为A、B二类学分。一次培训活动不能同时计两类学分,不能重复计算学分。各类学分具
体含义是:
A类学分:教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所取得的学分。包括参加教研组或学校教研活动的听课、外出听课、听或作“观点报告”、青蓝工程、按规定做好教学摘记、其他各类培训活动。(教师外出听课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作好课务安排,如不按规定则不计学分,其他相应活动以签到表形式落实。)
B类学分:教师参加下列活动所取得的学分,均称为B类学分。
(1)教师从事校级或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
(2)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包括案例)、教育教学随笔、主题研究、教学设计(教案、试卷)等参加校级或以上评比及发表;
(3)开设教研组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做讲座或获得“最佳观点报告”;
(4)参加校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各类单项或综合素质比武等;
(5)关注教育教学的理论主题;
(6)参加其它与上同级类型的继续教育活动。
2、积分规则(单位:学分)
★A类学分的积分:
听课/节观点报告活动青蓝工程/学期教学摘记/篇其他培训活动/次参加/次作/次
124512
教学摘记:每学期上限15分。
★B类学分的积分:
◆教师从事校级或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
校级县级市级省级
一等奖/152540 二、三等奖/101530
课题立项581220
得学分者:省、市级课题立项为前三人,一般课题为执笔者和负责人;其他参与者,省、市级课题得一半学分,其他级课题得1分。
在统计和确认学分时,要提供各种科研档案资料及相应的获奖证书。
◆开设教研组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做讲座或获得“最佳观点报告”:
公开课讲座最佳观点报告
教研组学校镇市学校镇市
4812181015208
学分确认时,必须提供上课及作讲座单位的资料和相关证明(教研组内由教研组长提供相关证明)。
◆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包括案例)、教育教学随笔、主题研究、教学设计(教案、试卷)等参加校级或以上评比、有论文等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在公开刊物发表或有专著出版:
论文(含案例)教学设计(教案、试卷)
奖级校级镇级县级市级及以上校级镇级县级市级及以上
教师把当年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获奖的教学教育论文、教学设计等(第一作者)、专著的原件或证书、其他有关教育教学的研究成果交教科室确认,并计入学分。
◆参加校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各类单项或综合素质比武等
校级 镇级 县级市级省级
一等奖 二、三等奖
根据有关通知、文件确定学分。
◆关注教育教学的理论主题:每学期最多上报1个,以1000字以上的读书感受形式提供证明,每个7分。
◆参加其它类型的继续教育活动:不在上述归类的教育培训活动,可如实上报教科室,由教科室进行确认。
3、积分登记
(1)学校成立以教科室、教务处老师为主要成员的积分管理小组,为每位教师建立教育培训学分档案,期末集中认定积分。
(2)A类学分由教务处直接确认进行登记。
(3)各类参评、获奖、发表,可根据相关证明由教科室、教务处认定后登记学分。
(4)其它各类学分也须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由教科室、教务处确认进行登记。参加同一类型的活动,按最高等级积分,不重复。
四、教师教育积分要求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各年龄层次老师的发展要求及新课程培训要求,对每个年龄层次的教师各类学分(一学年)提出如下要求:
教师类型总分其中B类学分
新教师
青年教师
中年教师
55/50岁(含)以上教师
五、教师教育积分奖励
学校设立教师教育培训积分奖,积分情况将与教师学年考核直接挂钩。
每位教师的教育培训分值在学年考核中平均为15分。
达到B类学分未到B类学分
超出总分加
低于总分减
超出总分加
低于总分减
六、本细则于2014年9月起施行。
z二小教务处 教科室
2.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系统 篇二
(一) 培训动机缺乏内驱力
虽然“争创学习创新型企业, 争创学习创新型员工”的活动在很多企业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但是仍然有许多员工不能够充分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 缺乏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企业开展的很多计划性规模培训, 又不能充分体现员工的岗位任职要求与个性特点, 没有从根本上激发员工参与培训的动机。
(二) 培训内容缺乏吸引力
传统的员工教育培训经常以完成全员培训率为目标, 停留在预定式的计划培训模式中, 对员工个性需求、岗位特点的重视不够, 造成设计的培训内容对员工缺少吸引力。
(三) 培训形式缺乏灵活性
尽管企业加大力度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 但培训方式依然存在单一化, 没有区别性、针对性地把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员工的培训需求, 接受培训的员工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四) 培训机制缺乏约束力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刚性的约束机制, 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时, 培训学习往往被忽略。由于培训对象的特殊性和培训模式的陈旧, 企业也没有建立一套将培训过程、培训结果与员工个人绩效、薪酬激励、岗位异动调整等紧密挂钩的机制。
在企业中, 岗位等级高低和员工个人能力素质差异的存在, 决定了员工的教育培训不能按同一僵硬的模式来进行培养。要解决以上传统培训模式的弊端, 引入科目制学分管理的培训模式不失为一项有益的尝试。科目制学分管理由两个部分组成, 一是按照科目制原理来设计一套可供员工自由选择的培训课程体系, 二是按照学分制管理的方法来设计一个培训管理的机制。
二、科目制学分管理的培训新模式
(一) 科目制培训课程体系
科目制培训课程体系是指培训机构根据岗位培训标准, 提供科目制的培训模块与培训课程, 员工可以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不同的学习需求、个性特点, 自主选择培训课程与项目的一种培训方式。这种方式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 充分尊重了员工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 因而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 促进员工全面发展。科目制模块的培训课程体系应根据员工的能力素质要求与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来设置, 应体现基础性、进阶性与选择性的特点:基础性强调的是培训课程基于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进阶性强调的是培训课程基于岗位晋升的胜任素质模型, 选择性强调的是课程体系基于员工的个性选择。
(二) 学分制培训管理机制
学分制原本是高等院校的一种教学管理办法, 是一种以学分进行教学组织和管理的运行机制。学分制起源于18世纪末德国的“选课制”, 是以学员选课为前提和基础, 以学分为计算单位衡量学员学习能力和学习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与传统意义上的学年制相比, 学分制给学员提供了相对宽松的学习时间和空间, 更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学员为主的现代教育理念, 是更为先进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与传统培训管理模式相比, 学分制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由指令性转化为指导性来组织培训。学分制改变了过去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的培训模式, 使员工更具有自主性与选择性。二是以一种灵活和具有弹性的制度来实施培训管理。实施学分制更注重员工岗位特点与个性发展, 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动作用。员工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根据培训计划、岗位要求自由选课, 根据社会需求设计自己的知识结构, 自由安排学习计划和学习进程。
由于学分制符合现代教育发展的规律, 目前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教学管理制度上均采用“学分制”, 澳大利亚较早地把学分制引入成人教育领域。学分制以其独特的优势在教育界广受重视, 尤其在成人教育和员工培训的运用上呈现出一种重要的发展走向。
三、供电企业科目制学分管理的培训模式设计
作为技术密集型和应用型的企业, 供电企业历来重视员工的教育培训, 本文以供电企业生产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为培训对象, 分别构建科目制培训课程体系和学分制培训管理机制。
(一) 生产岗位人员的科目制学分管理
1. 生产岗位人员的科目制培训课程体系。
生产岗位人员的科目制模块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管理工具等四个培训模块, 其培训课程体系见表1。
2. 生产岗位人员的学分管理。
员工年度岗位持证达标学分由课时学分、课程学分和奖励学分组成, 非持证培训年度的培训学分由课时学分和奖励积分组成。各级生产岗位人员培训学分标准详见表2。
其中, 课时学分按课时计算, 每课时 (45分钟) 计1学分, 一天为8学分;课程学分按课程计算, 每考试合格一门课程计5学分;奖励学分的折算标准见表3。
(二) 管理岗位人员的科目制学分管理
1. 管理岗位人员的科目制培训课程体系
管理岗位人员的科目制培训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艺术、管理能力、人文底蕴和执行力五个培训模块, 其培训课程体系见表4。
2. 管理岗位人员的学分管理
管理人员年度达标学分由课时学分和奖励学分组成。各级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学分标准详见表5。
其中, 课时学分按课时计算, 每课时 (45分钟) 计1学分, 一天为8学分;奖励学分的折算标准见表3。
四、科目制学分管理培训模式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体系
要建立健全培训管理网络, 形成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员工所在部门、员工本人的层层管理培训网络。要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档案, 全面掌握员工的学习和培训情况。要实行培训办班申报制度, 规范员工教育培训的秩序, 将各部门开展的培训纳入科目制课程体系统一评估管理。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明确员工培训学分的结果应用。
(二) 研发优秀的培训课程体系
科目制培训课程体系立足于岗位任职要求与员工的能力素质拓展, 要建立健全岗位说明书和任职要求, 出台岗位培训规范, 进而结合员工的胜任素质模型, 研发优秀的培训课程体系。
(三) 建设优秀的师资队伍
员工教育培训实行科目制学分管理, 必然要求企业能够不间断开设科目制课程体系中规定的必修与选修课程,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设一支由内部讲师和外聘讲师组成的强大师资团队, 这个团队能够围绕课程体系, 不断开发培训课件和相应的题库, 并不断按照教务计划开设培训班。优秀的师资团队同时要求授课讲师必须不断改进自己的培训方式方法, 提高授课技巧。
(四) 注重信息反馈和效益评估
只有对培训效益进行反馈评估, 才能确保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大力开展效益评估, 积极推行培训质量反馈制度, 开辟培训对象的回访渠道, 通过对受训员工和培训项目本身这两方面的评估, 来了解培训内容和需求是否一致、培训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培训的实际效果, 并根据评估意见及时改进培训项目的设计和培训师资的选择, 从而形成一个“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考核和评估-反馈和总结提高”的循环过程, 推动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向前发展。
(五) 强化学分认定与结果应用
3.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系统 篇三
(一)企业员工培训中实行学分制的优势
在企业员工培训工作中,学分制有着其独特的优势。
1.通过学分制可以制定出更加系统的学习内容,使学习内容囊括从基础到专业的每一个阶段,并让员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2.有利于员工根据具体的工作部署,主动选择学习时间以及培训的期别,从而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出适合自身的学习计划。
3.提供均衡的学习机会,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参加培训学习,只要员工能坚持不懈、积极主动地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与岗位技能,就能提高自身素质。
4.能够更好地激发出员工的学习兴趣,让员工能够更加主动地参与培训学习,并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使整个企业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二)在企业员工培训中实行学分制的弊端
虽然在企业的员工培训中实行学分制有以上优势,但学分制本身也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弊端。如果不能处理好这些弊端,就会阻碍学分制在企业员工培训中的应用。在企业员工培训中,学分制还存在如下的一些问题。
1.员工在学习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约束力。约束力主要来自于动力,而动力则主要源于目标。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如果没有目标,就容易失去约束力。相对而言,在学分制的管理下,学习几乎全部依靠员工的自觉性,这对一些缺乏目标的员工来说缺乏足够的约束力,难以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2.对企业的管理机制有着较高的要求。对于学分制的应用,企业必须建立一个健全有效的组织机构。要想让学分制获得良好的效果,还需要建立一套高水平的培训管理体制,以及完备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3.没有与学分制相配套的激励措施。制定激励措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目标。可就目前情况来看,很多企业都还没有根据学分制的要求制定相配套的强有力的激励措施,再加上学分制本身的强制性较弱,使学分制很难获得明显效果。
二、学分的设置与核准
(一)学分的设置
学分制要求企业在对培训进行规划时,设置合理的必修课程以及选修课程,即确定培训内容。因为每一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都不相同,对于任职者的要求也存在巨大区别,所以,对应的培训课程就应有所差别。在对学分进行设置时,需要考虑岗位需求、企业的发展需求、员工的职业规划等多项内容,并以这些内容作为依据,设定每一个岗位在年度培训中的必修课以及选修课的学分。例如,石油企业的钻井工需要学习的专题主要包括:石油钻井基础知识(地质、钻井液)、钻井设备、钻井事故案例、井队安全生产常识、企业管理制度、沟通技巧、班组管理技巧、电脑操作技能等。在这些专题之中,石油钻井基础知识、钻井设备、钻井事故案例、井队安全生产常识、企业管理制度应该作为必修课,而剩余课程则可以作为选修课。在确定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后,再分别制定出每一门课程的具体学分数。例如,石油钻井基础知识、钻井设备、钻井事故案例教育、井队安全生产常识这几项培训内容都非常重要,可以设置4~5个学分。最后,核定不同岗位全年培训的学分总数。
在制定每一门课程的学分时,可以借鉴高校中相应课程的学分数,并考虑这门课程对于相应岗位的重要性,确定具体学分。
因为每一年都要举办期数较为固定的培训班,并且每一期都有针对不同层次的受训者的专题,因此,在年初就需要制定出合理的培训计划,确定每一期的培训内容,并且针对每一期的培训内容来设置学分数以及获得相应学分的条件。
(二)学分的核准
企业中的员工要获得培训学分,主要途径有:参加企业组织的内、外部培训,学历教育以及企业承认的其他培训。同时,员工还需要在企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修各项课程,出勤率要达到规定,考试成绩也必须合格。在此基础上,再将每个学时固定的学分计入个人年度培训学分中,对学分进行累计。
例如,每期培训都有多个专题,并且每个专题的讲述时间在半天以上,那么在考核时,首先需要对参训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如果没有出勤,那就必然无法获得学分。在每一期培训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还需进行相应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给予学分。如果最终没有通过考试,也就无法获得全部的学分。
如果员工参加的是外派培训,那么就需要由管理部门根据具体外派培训的效果来核准学分。同时,企业还需要对其承认的其他培训方式制定对应的细则,并通过培训管理部门开展考评管理。其中,出勤率与考核成绩都必须达到企业的相关要求,再按照对应的学分标准,将相应的学分计入年度培训学分中去。
每一年都需要定期举行相应的课程考试,并且根据相应岗位的具体情况来安排考试计划。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内容都需要准备多份,保证内容不同但难度相同,便于每个人都能够有时间参加考试。
制定合理的学分得分项目与分值细则,得分项目、得分条件、分值以及附加分获得条件与分值都必须明确。比如,针对“井队安全生产常识”这个专题培训,如果员工能够在对口期刊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那么每篇论文可给予1~2个学分。
三、企业员工培训深化学分制的措施
要想让学分制在企业员工培训中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需要完善相应的条件,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提高培训管理水平,打造完备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和传统的培训方式相比,学分制培训更加复杂,需要对员工参训的各种内容进行记录与管理,因此,有必要增强企业的培训管理水平。企业需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学分制培训的团队,并针对学分制可能涉及的每一项内容设计出完善的管理机制。例如,对员工学习情况的记录、出勤情况的考核、考试成绩的记录等,都必须有对应的管理制度。同时,企业还必须将员工参加的每一项培训内容录入专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这就需要企业与专业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发企业合作,积极开发适合企业自身情况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企业的学分制管理提供良好的硬件。
(二)企业自身需要保持相对稳定
培训课程的具体设置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那些生产、工艺以及市场相对较为稳定的企业,各个工作岗位需要的知识与技能相对成熟,因此培训的内容不会出现频繁变化,设置的课程也会相对稳定,这就为学分制的推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相对稳定的企业,每一工种或工作岗位上的人员也相对稳定,所开发的课程的参加人员也会相对稳定,而且,如果参加人员较多的话,课程也会获得较好的规模效应。
(三)加强激励
为了鼓励员工自觉参与培训,并增强学分制的约束力,企业还可以制定一些强有力的激励性制度。例如,将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以及学分获得情况与员工自身及其主管的各种利益进行挂钩,同时将培训学分制作为职工职业等级晋升制度的重要基础。这样就可以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双赢,能够最大限度地将企业优秀员工的各种经验有效沉淀为公司的组织行为。企业可以对员工每个月或每个季度,甚至每一年应该获得的总学分进行规定,对那些没有获得指定学分的员工,根据情况给予处罚。例如,学分不足的不续聘,严重不足的解聘等。
(四)注重课程评价
4.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通知 篇四
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办,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根据市政府《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通知》精神,对规范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自发文之日起,凡是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组织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必须在培训前到局继续教育办公室登记备案,按学时折算学分,按照参训人数领取《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明卡》。
为便于每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验证工作,各股室组织的各类教师继续教育活动,须在培训通知上明确注明当次培训的学时、学分。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组织者将《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明卡》发放给所有参训人员,并确保人手一卡。
局机关各股室所组织教师培训活动的通知和参训人员所持有的《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明卡》为年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的`两项必要条件。否则不予认可。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办,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每年开展的各种形式、内容的校本培训活动,必须于每学期初按照县教育局《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填写《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计划表》并报县教育局继续教育办公室备案,方可视为有效培训。否则,在参训人员当年度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审核、验证时,均不予认可。
三、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教育办、局属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统一登记,并报县教育局继续教育办公室审核、验证(每年具体审核、验证时间另行通知)。
5.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系统 篇五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校本培训的管理,激励和引导教师积极生动参加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根据省、市有关校本培训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使校本培训进一步正常化、规范化。
一、校本培训学分评定与管理
1、评价方法: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的学分评定采用分层即(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价方式。每学期期末,由教研处与教研组组织对每位教师通过检查校本培训记载册、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或撰写的教学故事、案例、论文,参加或主持校本教研和培训的数量与质量,研讨课或专题报告,开卷或闭卷考试的成绩等几个方面,实施质与量的综合考核评价。
2、学分评定具体办法:根据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规定,上报有关材料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统一认定,发给学分。
3、优秀、合格、不合格具体按照《教师综合考核条例》中的相应的内容。
二、奖励与惩罚规定
1、完成继续教育校本培训任务合格以上者,登记认可并记录入教师个人专 业发展档案。
2、校本培训被评为优秀者,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学校给予通报表彰。
3、对校本培训被评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并给予批评、教育。
6.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系统 篇六
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4日
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教师资格、在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参加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 学分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 继续教育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 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第九条 继续教育坚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中小学教师素质。
第十条 根据成人学习规律和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继续教育课程资源体系建设,确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便于中小学教师自主选择和学习。公需科目培训在省做出统一规定之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中小学教师通过远程、自学等方式学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发的继续教育课程,经考试合格,可按规定计入学分。
第三章 学分管理与实施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一个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区提供不少于60学分的面对面培训,中小学教师面对面培训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实践等自主研习活动。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完成各级教育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课程类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算1学分。结业证书中既有学时又有学分规定的以学分计算。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国民教育系列提高学历(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本学年继续教育记72学分。
第十四条 新任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记72学分。担任班主任的中小学教师,每5年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经考核合格,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中担任主讲教师、课程专家、指导教师的,以及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结对帮扶、教育志愿者、送教下乡等义务支教活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均可按其承担培训学时数的2倍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学分,一个周期内累计登记不超过120学分,具体计算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 交流轮岗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由任教学校统筹安排,人事关系所在学校进行学分登记、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对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教师,可在次年补修。连续2年无法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可在一个继续教育学分周期内补修,周期内无法完成补修的视同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第十九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所在学校和有关单位应督促其改正。对在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骗取学分的教师,取消其学分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条 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过程管理,对学分登记与事实不符或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追究相关部门、学校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学分登记与审核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采用证书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范围包括:各级教育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提升学习;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公需科目培训。
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学分实行登记。登记程序为:
(一)本人申请。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结束后,教师个人凭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在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登记申请。
(二)学校审查。学校逐一全面审查教师内参加培训情况,依据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的考核成绩、学时证明或结业证书,按照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有关规定核算学分。
(三)管理员登记。学校核实教师个人提交的材料并核定学分后,由学校指定专门人员在证书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继续教育学分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每年应将本单位所有教师年审学分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章 政策保障
第二十六条 举办教师培训的机构和学校要加强继续教育过程性记录和档案管理,作为登记和审核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学分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部门应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各学校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按照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提取继续教育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法律、法规规定的继续教育,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参加所在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其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参加自主选择的继续教育和自主研习活动,其费用按照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解决。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得向教师个人收费。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管理费和证书工本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今后国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新政策后从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2012年6月30日前在原《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的学分继续有效;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日期间参加的培训,未在原《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学分的,按原有省、市有关规定计算,在原《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7.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系统 篇七
与会人员一起回顾了“海南省中小学 (幼儿园)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三年来的点点滴滴。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三亚市教师进修学校、五指山市继续教育中心、文昌市教师进修学校、万宁市继续教育基地、屯昌县教师培训中心、陵水县继续教育中心、东方市研究培训中心代表分别汇报了2012年学分管理工作的收获、心得以及遇到的困惑。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周积昀逐一进行点评。
在本次会议上, 为8个教师培训网络学分先进管理单位、20所校本培训网络学分先进管理学校、10名教师培训网络学分先进管理员颁发了获奖证书。
8.学分制下高校教师的适应性调整 篇八
关键词:学分制;高校教师;性适应调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高校逐步推进学分制改革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高校学分制改革,对教育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教师应按照学分制要求,尽快做出适应性调整。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学分制实施的成效,对整个教育教学改革关系重大。
一、学分制及其特点
学分制是我国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完善的学分制最早从美国哈佛大学开始实施。与学年制相比,学分制是一种具有弹性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核心,以学分作为计量学生学习量的标尺,注重因材施教,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满足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作为改革的目标。学分制是集导师制、选课制、弹性学制三位一体的教学管理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
1.以选课为核心的多样化培养机制
选课是学分制的核心。学分制改变了学年制教学制度下整齐划一的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个性化的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专业、选择修读课程和授课教师,形成个性化的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以满足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学分制以学生为本,能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学生的特长,满足学生需求,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
2.有助于理论与实践贯通的弹性教学模式
学分制实施弹性学制,学习时间的决定权在学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灵活安排修学时间,修学的年限不受固定模式限制,可修满学分提前毕业或延后毕业。灵活的学习时限既能为能力较强的学生创造较高的修学效率,也有助于更多的学生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能力较强的学生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修满学分提前毕业。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参与社会创新实践活动的安排确定具体修读计划,实现创新创业。大多数学生可灵活安排修学的时间和进度,安排更多的时间进行实习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贯通,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3.给予学生全程修学指导的导师指导制度
导师制是学分制实施的重要保证。学分制的实施,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积极性,促进学生的自主个性化培养。但这一预期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强化导师制,导师给学生在专业选课、实践、就业、思想等方面给予全程的修学指导。首先,学分制的实施以选课为前提。由于受学生自身对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理解的偏差,往往在选课环节不能合理地选择修学课程,有的仅凭一时爱好选修一些课程,或者根据是否较容易获得学分作为选修课程的依据。这些都可能使学生在实现自由选课的同时,带来专业知识间的不匹配,或者修学课程体系不完善,甚至修学前后逻辑颠倒。这些问题亟需通过导师制完善来解决。其次,学生在思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也需要导师给予及时正确的引导。
二、学分制对高校教师提出了新要求
学分制打破了原有学年制下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组织、同质化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模式,无疑会对高校教师提出一些新要求。与学年制相比,学分制不论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上都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新要求。
1.知识性传授向知识与技能兼顾型教学模式转化
学年制教学模式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以传授系统的理论知识为主。虽然经过一些改革,但我国大学的课堂教学仍没有较大的改观。学分制以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要求教师在教授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能力的提高,知识与技能培养兼顾,以能力培养为核心。
2.教学内容的一体化安排向个性化、多样性发展
学分制通过选课,消除了原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标单一,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创新型、多样化、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的弊端。在授课环节上,打破了专业和班级限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和时间自主安排选修课程。教师授课不再以行政班级划定,而是按选定的班级授课。班级学生的专业背景、知识储备、学习需求都有很大的差别。教师在授课中不能再像学年制那样安排统一的教材、整齐划一的授课内容、统一的进度,提出一样的要求,而是要在充分了解选课班级学生实际和需求的前提下,设计不同层次的授课计划、安排不同的讲授内容,提出不同的考核标准,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也要根据不同授课对象选择多种教学方法。
3.由单一的课堂组织教学向课内课外全方位教学延伸
在学年制下,教师只要能精心做好教学计划,按计划进度安排好课前备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就能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甚至取得不错的教学效果。随着学分制的实施,要求教师不仅要组织好课堂教学,而且要向课前、课后延伸,不仅要承担导师职责,还要加强实践指导。为此,要求任课教师在上好自己专业课程的同时,担任学生导师,对学生在选课、思想、生活等方面给予科学指导。为适应这一变化,要求任课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学习相关的学生管理知识和技能,当好导师。另外,素质培养的重任使得高校教师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教学,还要不断向实践领域拓展,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在实践育人的理念越来越得到重视的情况下,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将会成为推动创新实践活动更好、更有效发展的有力助推。实施过程中,需要专业教师组成的竞赛指导委员会全程对学科竞赛、专业实践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创新实践活动的悉心指导。在学分制下,就要求教师对这些创新实践活动的流程、规则进行全面学习,积极参与学生创新实践,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4.专业教学由教师单打独斗向教学团队合作转化
选课是学分制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学分制的实施,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修学课程,选择授课教师,并对授课教师做出评价。可以说,在学分制实施之后,学生评教将成为教师教学水平评价的主要依据。将市场竞争全面引入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样的竞争不仅在本专业、本院校出现,随着各学校学分的互认,各高校从校外引入大量的精品课程供学生选修,无疑会使竞争由校内向校外延伸,特别是地方高校教师的压力会不断增大。为此,专业教师需要进行整合,形成特色优势,组建教学团队,打造精品课程,将是未来高校教师必然的选择,具备团队合作精神是教师的必然要求。
5.由偏重学术科研向学术科研与教学研究并重转变
在原有的教学评价体系下,教师学术科研水平高低是评价一个教师优秀与否的标准,而且多数高校依此标准对教师进行科研奖励。这样的评价系统促使教师将更多精力用于学术研究,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没有科研成果的支撑是很难取得评优评先资格。学分制下,教师水平的高低,更多地由学生进行评价。在学分制实施过程中,教师加强教学研究,并运用于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学校给予积极的奖励。引导教师将学术研究与教学研究有机结合,是学分制改革对高校教师提出的新要求。
三、学分制下高校教师的适应性调整策略
学分制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目前,高校教师对于学分制改革仍存在着一定的不适应。随着学分制改革的推进,高校教师应高度认识学分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形成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教育观,根据学分制要求做出适应调整。
1.转变教学理念,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学分制改革首先要求高校教师形成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教学理念。教师首先要转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树立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观,在教学全过程主动服务于学生,在学业指导、实践教学、思想疏导等方面给予学生全面指导。其次,要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以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培养为目标,通过灵活多样的授课过程提供多样化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实现个性化、创新性人才培养,教师要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上先行一步,在不断学习中得以锻炼提高。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要树立学术科研与教学研究并重的理念,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以教学研究促进教学。
2.树立竞争意识,寻求团队合作共赢
学分制将市场竞争最大限度地引入课堂教学,高校教师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在学分制实施过程中,高校教师应尽快树立竞争意识,适应发展需要。学分制下的竞争的最终结果是以竞争促进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在学分制下寻求团队合作是取得这一成效的最佳路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主动与专业相近或相关的教师沟通合作、发挥特长,实现优势互补,开展合作教学公关和研究,争取上项目、出精品,以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特色优势学科等方式取得教学上的重大突破,在教学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3.勇担导师责任,助力学生全程发展
为适应学分制变化,专任教师应主动承担导师责任,在学生思想、生活、学习等各方面予以科学引导,助力学生全面发展。为此,第一,教师要深入宿舍、食堂、课堂,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第二,提升内在修养,言传身教,以广博的知识素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人格发展。第三,加强学生管理知识学习,提高参与学生管理的能力。
4.提高教学技能,力争专业与博学结合
学分制灵活的选课制度和弹性学制,要求教师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而这些都需要教师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学分制下,高校教师开设的选修课程要得到学生的好评,一般需要专业课教师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融入学科前沿知识,并关注学生需求。所以,教师在开设必修专业课的同时,要不断学习,涉猎跨学科专业知识,融会贯通,博专结合,以丰富的课堂授课内容吸引学生,提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高校教师要加强自身学习,丰富专业知识,提高职业技能。为促进学分制改革,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培训制度,为教师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中国教育报,2010-07-30(1).
[2]王海娇,任泓泽.完全学分制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科教导刊,2013(12):89.
[3]吴旭东.经管类专业创新实践学分制管理研究[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35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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