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2024-09-29

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精选7篇)

1.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篇一

X X 县二○一一年国土资源动态巡查

为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圆满完成双向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 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坚决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国土资源利益,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巡查时间、次数

按照省、州动态巡查要求,局机关(法规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每月巡查(抽查)不得少于二次,乡(镇)国土资源所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二次,局机关动态巡查具体安排详见《动态巡查计划》。

三、方法

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多发区和在违法行为

相对集中时间进行重点巡查,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

四、巡查路线、区域

局机关动态巡查路线详见《动态巡查计划》,巡查区域:重点 是 一级巡查区域,即基本农田保护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城乡结合部,库区周围。乡(镇)国土资源所巡查计划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并报县局,巡查区域:重点是 二级巡查区域,即 基本农田之外的其他耕地,县道、乡村公路沿线,村寨周围,并协助县局对一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

五、目标任务

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要求

1、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计划》报县局;

2、落实人员、车辆、经费,保证动态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尽职尽责,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 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

出处理意见报县局;

5、督促、检查乡(镇)动态巡查情况,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6、认真落实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杜绝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发生;

7、详实、规范填写动态巡查登记、统计表,按时统计上报动态巡查情况。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2.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篇二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规范土地执法监察管理工作,保障国土资源工作的有序发展,促进土地执法部门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职责,确保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调查和处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制定本规范。

一、巡查主体和巡查对象

各国土所为各辖区内的巡查责任主体,负责对各责任区域内实施动态巡查。巡查内容:

(一)重点巡查各类新增建设用地;

(二)国有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改变原有用途的改扩建工程等;

(三)集体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正在施工建设项目,包括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

(四)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五)法律规定其他占用或者毁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巡查责任区域划分

(一)各国土所实现巡查责任区域全覆盖,每个巡查责任区域必须要有相应的责任人。

(二)巡查责任区域划分以村为基本单位,科教园区的巡查责任

由区域由?确定

三、巡查程序和内容要求

(一)巡查前的准备

巡查前国土所要制定巡查工作计划,确定好巡查路线、巡查人员、巡查目的等,收集媒体反映、上级批文、信访举报等相关违法用地信息,准备好巡查区域内的相关图件等。

(二)信息收集

3.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篇三

为提高我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效能,加强我县自然资源行业监管力度,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置在“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现根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为重点;

巡查预防、依法查处各种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的行业监管要求,全面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以自然资源利用规划为基础,以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行业监管等各级文件要求,全面实施自然资源巡查,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目标。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巡查工作,使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业务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络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自然资源违法预防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范的总目标,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黄道志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局各相关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部门履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理副局长(兼)担任,副主任由冯山、阙旭荣担任,负责处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

四、巡查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组织、指导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工作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巡查的任务、目标、基本要求等;

(二)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辖区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季度巡查工作方案计划,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工作方案应当明确巡查区域、巡查实施具体单位、分片负责、巡查基本频率等;

(二)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辖区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实施本巡查区域巡查工作,制定月工作计划,报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

(二)对巡查人员日常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每周向博白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五、巡查实施

(一)巡查责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是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主要负责人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博白县龙潭镇政府作为巡查的实施主体的地方,有明确分工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加强业务指导。

(二)巡查方式。巡查主要实行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两种方式。

巡查主要采取对巡查区域实行全覆盖的全面巡查方式和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高发区域实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巡查方式。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结合实际不定期实施重点巡查,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定期实施全面巡查。鼓励组织、聘用城乡基层和社会团体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协查工作。

(三)发现违法。巡查应当及时发现以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3、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

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的;

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6、法律规定其他占用或者毁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巡查程序。巡查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巡查准备。巡查人员应当准备巡查工作所需相关图件,携带必要的巡查装备;

2、实地巡查。巡查人员按照巡查工作计划,对巡查责任区域内的拟建、在建、新建成项目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检查;

3、发现违法。巡查人员检查发现上述应当及时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应当对涉嫌违法主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用途、审批和施工进展情况、无证勘查或者开采矿产资源等情况进行初步核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4、现场处置。对确认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应当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制止、填写违法行为报告单,同时向上级报告。

5、巡查信息记录。巡查任务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填写巡查台账,将巡查台账内容录入巡查信息系统,及时跟踪后续情况,更新有关信息。

6、执行巡查任务时,巡查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携带执法监察等有效证件,着装规范。

(五)建立台账。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制定的巡查台账格式文本建立完善巡查台账,应用巡查信息系统。

巡查台账应当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巡查台账内容及时录入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全县巡查信息互联互通。

六、巡查制止、报告和通报

(一)制止工作。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

1、口头制止。巡查人员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应当向违法当事人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其行为违法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违法当事人立即停止、改正违法行为,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2、书面制止。根据违法行为报告单对违法行为进行审核或核查,确认为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3、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将违法信息函告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必要时向社会公告。

4、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立案查处;

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告工作。巡查实行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1、零报告。巡查人员每次巡查任务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均应当向巡查实施主体报告巡查结果。

2、专项报告。巡查实施主体对巡查发现的重大、突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定期报告。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定期向本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本辖区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对自然资源违法形势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置意见等。

(三)通报工作。通报分为案件情况通报和工作情况通报。

1、案件情况通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巡查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通报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新闻媒体单位。

2、工作情况通报。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定期报送巡查工作报告时,同时通报下一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七、巡查考核

(一)考核办法。县局制定全县统一的巡查工作考核方案,将巡查工作纳入县局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巡查责任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标准。包括巡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巡查效果、执法监察机构和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巡查定编定岗定员及巡查装备配备情况等。巡查效果包括巡查覆盖、巡查任务完成情况,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巡查信息记录情况等。

(二)考核方式。巡查工作考核,结合本年度巡查工作的检查、抽查情况,采取组织评议和综合评分等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县局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列入执法监察重点监管区域,予以通报批评。

(三)评比活动。县局定期组织评选、表彰巡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责任追究。巡查工作中,执法监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予以问责。

1、未按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巡查工作计划等规定进行巡查的;

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

4、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

5、填写巡查台账或者录入巡查信息弄虚作假的;

6、按有关规定应当追究领导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八、巡查保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巡查制度,落实巡查工作责任制度,推动巡查工作。

(二)县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基层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建设,充实巡查力量,实行定编定岗定员。

(三)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将巡查工作所需经费以及巡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巡查津贴、补助、巡查装备等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根据巡查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巡查车辆、通讯工具、gps、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等专门用于巡查工作的装备器材。

(五)结合卫片执法检查、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领导批办、下级上报、媒体反映等方式,及时掌握自然资源违法线索。

(六)通过聘请监察专员、协管员、信息员、青年志愿者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管网络体系。

4.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篇四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强化校园安全教育管理,根据县第七安全巡查组对教体局安全生产隐患督导交办的问题,我局迅速对问题清单拟定整改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扎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整改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教体系统责任,深入排查隐患,认真落实交办问题的整改。通过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依法监管,注重系统治理,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改措施

1.及时召开相关科室、学校、局引资企业具体负责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引资企业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安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

2.对各自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寻找解决办法,制定整改工作计划,限期整改到位(详见附件:教体局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明细表)。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人人负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3.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优化各类应急预案;对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结合实际明确本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签订各类责任状,落实师生员工及家长的安全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1.在思想上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明确,管理严密。

2.针对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不一的问题,近期邀请专家对全县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统一认识,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3.全县农村中心小学、完小、教学点危险化学品全部移交到对应乡镇中学统一管理。

4.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各项措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5.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狠抓常规,夯实校园安全管理环节

5.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五

一、加强领导贯彻落实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我局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处理信访突出问

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股),具体承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同时根据各股室的业务性质,对涉及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行了分工,落实到各股室,分配到人,从而加强了各股室的协调配合,形成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整体合办。

二、分析问题妥善处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县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也不断的扩大,加上个私企业的发展,相继出现私下租用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兴办企业的违法现象骤然增多,从而导致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农民、农民与土地补偿之间的问题上出现了磨擦和矛盾,特别在征地补偿费过低问题上,我局上访和咨询的人次与往年相比较多。

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针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按照“属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求各乡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各辖区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批转到乡镇处理的信访问题,对来信来访当事人及时书面答复和解决,办结情况限期向我局反馈上报,并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收到人民来信7件(其中上级交办3件),个人来访4起,政策咨询解答81次,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依法行政

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行政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我县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并在局域网站中进行公布,以便群众监督,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中,将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进行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四、今后信访工作思路

1、认真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宣传的重点是党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政策,土地市场建设和土地执法监察情况以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规定等。结合普法活动的开展,把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政策向基层宣传、向群众宣传、向企业宣传、向领导宣传。

2、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力度,重点巡查群众反映的违法行为等问题,及时跟踪督查,对当场发现的信访问题,就地依法解决。对不按照程序审批土地、随意侵占群众利益的,认真查处,依法制止。

3、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做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从源头上防止群访、越级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

6.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篇六

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13年以来,在县委、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法制建设放在国土资源管理的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更新服务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前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摆在首要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狠抓落实督导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局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方法、步骤和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推进了我县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在工作中干部职工不断更新服务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为强化系统内部教育培训,制定了全面、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利用每周四上午时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以及政治理论、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基础业务知识。同时干部职工加强日常自学。派干部参加了省厅、州局举办的政策法规、地籍测绘、建设用地、规划耕保、土地利用、执法监察等专项业务培训班。

(二)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土资源法规宣传。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均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和用地企业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

二、创新保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开展

我们从抓制度、抓管理开始,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关注的事情做起,着力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健全制度约束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能力。一是结合纠风工作修订充实和完善了学习、工作、党建、纠风、精神文明建设等10多项制度,从制度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拓展了民主监督渠道。三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硬性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自我纠错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约束力度。四是认真执行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把严格执行“十项措施”和“五条禁令”变成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以政令是否畅通、效率是否提高、手续是否简化、服务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五是建立了工作督查机制,建立了督查台帐,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局机关以及乡镇国土资源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记入台帐,与股室干部职工的年底考核挂钩。

(二)落实责任,严格土地执法监察。一是制定了《动态巡回检查制度》、《违法行为查处办案制度》、《监察报告制度》等二十几项内部监察制度,建立完善了《巡查情况登记台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登记台帐》、《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和信访案件处理登记台帐》。二是严格土地执法,狠抓执法网络建设,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监察网络。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三)严格土地市场管理,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一是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在农用地转用和报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决执行征地“两公告一听证”制度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制度,按照农用地转用指标和土地征用审查报批程序的要求组织报件。对县上重点项目用地提前介入,全程给予用地服务,做到依法报批、依法供地、依法征用和依法服务。二是认真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协议出让土地能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文件签订合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为土地的资产管理交易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通过整顿已趋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大矿产资源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对全县境内的重点矿区、矿点的采矿权人、从业人员进行矿产资源法、矿规、安全办矿、绿化办矿及矿产储量核查、检测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对部门矿管工作人员和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矿业开发管理知识业务培训。对群众并发放有关矿法、矿规、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3台次,悬挂横幅4条,拉扯挂图20幅。二是依法强化矿业权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几次较大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和矿山安全检查工作,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无照经营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对无证开采的采矿点一律取缔,对限期整改内未达到基本安全条件的一律关闭,同时做好矿业权纠纷协调工作,从而使我县矿业管理逐步规范化。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一)实行领导集体决策。在工作上,坚持集体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方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全局人事、财务、用地审批等事宜集体研究、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另一方面实行一把手领导下分级管理负责制,各分管领导按照责任分工自主地开展工作,各股室无条件地接受分管领导的管理,做到逐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股室制定了详细的服务流程图,明确每一个环节责任,形成上下衔接、前后协调、内容清晰的工作流程,增强了机关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一是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各股室相互协调,杜绝同一业务不同股室多次到同一服务对象的问题。二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收取费用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按承诺执行。三是严格规范罚款行为。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确立执法以教育、纠正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克服了以罚代管的倾向。

五、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乡镇、村干部法律法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联系应进一步加强;四是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必须明确划分行政执法的职权,把执法责任权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及执法人员;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使依法行政经常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责任和评议考核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到位,目标措施到位,保证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二是要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

三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和滥用行政权力侵占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着重从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严格依法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加大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国土资源厅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效突出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刚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XX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政府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为促进全省经济“增长较快、投资增长、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环境趋优”的良好态势做出积极努力,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切实落实保障发展的要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我厅在多项业务工作中获得国土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的表彰鼓励,厅长朱立军同志被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省委委员。

(一)土地管理方面,我厅在面临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形势下,迎难而上、善治善为,积极作为,提出了“规划先行、计划管控、盘活存量、节约集约、把握时序、开发山地”的土地管理新思路,真抓实干,破解难题。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土地,在全省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认真组织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用途管控,严格计划管理,努力争取国家多方面支持。今年国家初次下达我省2012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1.03万亩、农用地9.28万亩、耕地6.15万亩,分别比上初次下达数增加1995亩、20340亩和6450亩,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占农比达83.13%、占耕比达55.76%,比去年大幅度增长;二是科学管理用地指标,积极创新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利用方式,通过低丘缓坡和增减挂钩试点、调剂用地、补办完善用地手续、闲置用地处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存量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缓解了当前新增建设用地压力。今年,我省作为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首批低丘缓坡利用试点省份,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已获一期5万亩低丘缓坡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和1.6万亩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并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的70平方公里机动指标分解下达各地,解决园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问题,确保“两加一推”工业项目、园区和开发区用地计划高于总计划的35%。三是按照《XX省土地整治条例》等法规规定,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开展土地整治,组织实施工矿废弃地和灾毁土地的复垦,大力提倡“向山要地”、“建设工业梯田”,推进未利用山地的开发利用,1—9月,我省共备案土地整治项目712个,总规模20万亩,总投资5.55亿元,新增耕地14万亩,新增耕地指标节余57万亩。四是在严格保护全省47块万亩大坝的基础上,全面启动5000亩以上坝区耕地调查评价工作。五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结合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努力促进农村土地“还权赋能”、“集约经营”、“高效产出”、“造福于民”。六是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的试点工作,从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加强了耕作层剥离利用的研究和组织实施,做到既保障地方工业建设用地需求,也切实保护宝贵的耕地资源,努力解决山区建设用地资源匮乏的难题,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肯定。截止2012年9月24日,省政府批准土地231宗,面积11万亩,同比增长82%;新增建设用地9.87万亩,同比增长85%。其中:工业批次用地82宗,面积4.32万亩,同比增长48%,占2012年批次用地面积的40%;新增工业建设用地4万亩,同比增长49%。

(二)矿政管理方面,深入贯彻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8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需要,按照“系统规划、整装勘查、合理配置、有序投放、集约开发”的原则将全省共划分为4个国家规划矿区和5个国家规划矿区之外矿区,已设探矿权195个,拟设探矿权130个,已设采矿权1780个,拟设采矿权190个。2012年,国土资源部批准我省计划投放计划煤炭探矿权22个、划定矿区范围34个、采矿权28个,为我省煤电钢、煤电铝、煤电化、煤电磷“四个一体化”提供资源保障。我省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地质找矿“358计划”的基础上,按照“能快则快、又好又快”的要求,制定实施我省地质找矿“246战略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确定8个重点找矿区域,实施优势矿产资源找矿突破行动,已成功实施了全国第一口超千米页岩气战略调查井“岑页-1井”压裂产气工程,并实现试气点火,开创了能源矿产多样化进程;务正道地区铝土矿整装勘查项目已累计新增获得铝土矿资源储量1.2亿吨,预计至2013年底累计新增资源储量1.5亿吨。积极推进地质找矿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7.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篇七

考核检查“述廉”评议工作

6月5日下午,市规划城管城管执法局召开“述廉”民主评议大会,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及来自社会各界的10余名服务对象和评议代表参加了会议。市纪委常委郝建让、第七督导组组长茹蔚雯带领第七督导组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第七督导组副组长靳葆青主持。

会上,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建仓和班子其他成员及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分别就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巡查组作了汇报。现场评议代表针对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环卫保洁的热点、难点提出了问题,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局长辛建仓及主要分管局长给予答复。参会人员对市规划城管执法局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现场民主测评。

市纪委第七巡查督廉组组长茹蔚雯在听取了述廉报告和群众提问后,也针对规划城管行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防腐拒变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提出了看法。她说,自四月份开展三廉活动以来,第七巡查督廉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座谈、核查账目等形式,认为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在开展三廉活动中有下面四个特点:

一、局领导重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能够及时召开动员会、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公示述廉报告、建言献策的热情高。

二、局党组领导班子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一岗双责职责履行较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意识较强。

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她还指出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抵制诱惑、决绝腐败的自觉性。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的执行力。

四、尽快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制度上拒绝腐败。

五、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安全隔离、有效使用。

六、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杜绝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梳理审批事项和审批内容,规范审批程序,拒绝违规操作。

七、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科学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治庸、治懒、治散、治软,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提高

2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八、继续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将公开内容具体化、明晰化,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最后,市纪委常委郝建让做了重要讲话,他对市规划城管局开展“督廉、述廉、评廉”目前取得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与会领导干部的述廉报告能紧扣活动要求,既客观总结了成绩、查找了不足,剖析了存在问题,又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充分体现了事实求是、勇于查摆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作风。

二、能够认真履行责任、率先垂范。参会的领导同志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于律己,将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有力推动了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化。

三、能够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述廉过程中认识到位、态度诚恳,自我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认真解答了各位服务对象的咨询。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根据三廉活动的要求,市纪委常委郝建让提出了几点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心和履职水平,是督廉、述廉、评廉活动的主要目的。

二、以督廉、述廉、评廉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准确把握“督廉、述廉、评廉”活动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把三廉活动和集中治理慵懒散软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确保今

3年整体工作有序进行。他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纯洁性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深入,要通过三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思想境界、强化责任意识、凝聚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全力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三门峡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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