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2024-08-25

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通用10篇)

1.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篇一

加强劳务协作强化就业服务

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开江县位于四川东北部,大巴山南麓,幅员面积1033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总人口5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万,农村劳动力28.6万人,每年新增劳动力0.58万人,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近几年来,开江县把做好农村就业工作、解决农民就业问题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抓紧抓好,全县自上而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发动,劳务输出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开发劳务市场、搞好劳务协作、促进转移就业、打造劳务品牌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政府推动,多措并举,努力开辟劳务市场,积极发展劳务协作,促进劳务输出产业化。目前,全县已建立劳务输出基地320多个,县外务工人员达到19.3万人,遍布26个省、市、自治区的60多个城市和地区,实现劳务收入达28.6亿元,劳务输出给我县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搭建劳务协作平台

近几年,开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务输出工作。县上成立了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劳务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劳务输出各项工作,并从县级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门的劳务输出办公室,各乡镇、村社都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将劳务输出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县委、县政府同20个乡镇和28个县级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劳务输出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逗硬奖惩。各乡镇明确一名分管副乡镇长具体抓,村社明确村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构建了

1以县就业局、县劳务办为中心,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及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站为依托的劳务开发网络联动机制。全县自上而下建立了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和“一条龙”服务体系,为发展劳务协作搭好了平台。

二、强化协作措施,积极拓展劳务市场

发展劳务输出必须加强劳务协作,占领更多劳务市场,我县统筹劳务市场开发,积极加强与输入地之间的交流及劳务合作,坚持多渠道、多元化输出,多措并举开拓劳务市场。一是走出去,政府搭建平台促进劳务协作。我县运用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发展同外省市有关单位的劳务协作,组织考察团或派专人到全国各地的劳务输出基地和用工企业考察,搜集了大量的用工信息,选择用工多、条件好、待遇有保障的企业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几年来,我县已与广州、深圳、福州、上海、北京、杭州、成都等大中城市的339个劳务基地和17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09年又新建了中石油、中石化、福建兴德模具、广东美琪鞋厂、成都金盾保安公司等劳务输出基地46个,可以为求职务工者提供更多的单位选择、更多的工种选择、更大的区域选择,基本做到了随时报名随时培训,随时输送随时上岗。二是请进来,充分展示开江吸引劳务协作。在走出去的同时,我们还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充分展示我县劳动力资源和各种技能人才,以期建立合作关系。积极邀请用工单位和企业来我县参观考察,参加县内举办的各类劳务洽谈会和劳务信息发布会,让更多的用工单位了解开江,同时聘请外地大企业技术人员来我县传经授艺,提高我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大大增强了我县开展劳务协作的吸引力。三是强化县内部门协作。农村劳务开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为此,县内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通力协作。各乡镇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主动地为农村劳务

开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县农村劳务开发办切实做好了全县劳务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县劳动就业部门积极做好了技能培训、鉴定及考证工作,编制就业指导和发布就业信息,规范城乡劳务市场秩序,加大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执法检查力度,做好了劳动纠纷监察和仲裁。县建设局积极强化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县文教部门大力开展农村远程教育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公安部门加强流动人口、户籍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了民工人身财产安全。宣传部门协调广播、电视台、报道组等新闻单位大力发布劳务信息。物价部门加强培训、办证等方面收费项目的监督管理。外经贸部门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劳务市场,组织开展各种劳务合作。计生部门加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司法部门积极为输出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大力培育劳务派遣公司和经纪人。积极引导鼓励个人带动和组织劳务输出,发挥个体劳务经纪人贴近百姓的优势,提高劳务协作能力,拓宽合作领域,涌现出了“朱洪平新世纪劳务派遣公司”等劳务经纪典型,逐步形成了以“新世纪劳务派遣”等公司为龙头,信誉好、效率高的劳务派遣经纪人队伍。五是建成了国内领先的县乡村社四级远程视频劳务招聘求职服务平台。我县与中外合资企业成都竞成人力资源市场通力合作,于今年7月成功建立了覆盖全县的县乡村社四级远程视频招聘求职服务平台,该平台深入渗透到全县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工作服务人员只需一台笔记本电脑就可以送岗入户到辖区失业者家里,国内职位可随心查询,并立即通过视频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切实让全县失业者达到足不出户就可以就业、培训、创业的目的,大大降低了招聘求职成本,方便快捷高效,极大地拓宽了就业渠道。目前,通过该平台已促进失业人员就业达2371人。

三、打造劳务品牌,实现劳务信誉形象双赢

坚持一手抓输出,一手抓品牌培养,使更多的用人单位认识了开江的技能人才,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充分信任和更密切合作,赢得了更广泛的劳务市场,实现了劳务信誉和形象双赢。将电焊工、电动缝纫、建筑技术、保安,家政服务等专业打造成为开江的劳务输出品牌,通过几年的努力,向外输送了大量的品牌专业技术性人才,我县输出的保安人员、建筑工、家政服务人员、电子工、电焊工、电动缝纫工等劳务品牌深受国内各用工企业的一致好评。

四、强化服务维权,进一步密切劳务协作关系

加强输出前、输出中、输出后全程管理与服务,狠抓维权保障,有效地促进了我县与各用工单位的协作。一是建立县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在乡镇建立了劳务输出管理站20个,全方位地为农民工提供 “一站式”服务。二是建立劳务输出跟踪服务制度。集中输出时都安排工作人员相送。三是对困难农民工家庭实施救助,提供资金、粮食、生产资料等各种帮助。四是在乡镇设立服务中心,为外出农民工家庭抢种抢收、留守儿童等提供帮助。五是协调工商、公安、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积极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各种手续,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六是主动与铁路、交通、航运部门密切合作,由单位为务工人员提前代购车、船、机票,每年春运还专门派人送票上门并组织车辆在车站统一接送,护送民工外出。七是积极应对经济危机,为返乡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开展针

对返乡民工的转岗转业培训,开设返乡民工创业绿色通道,积极扶持返乡人员自主创业。

同时,切实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维权保障。一是打击非法职介。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以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行为,取缔了县内各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二是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动保障、工会等组织签订劳务维权协议,建立维权协作关系;三是在成批输出地建立民工维权工作站,建立法律维权机构。四是实行定期回访。年底派出人员到输出民工集中地区开展回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贺年卡、慰问信。几年来维权270余次,挽回经济损失2182万元,切实维护了我县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各部门的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我县每年数以万计的外出民工真正做到了有序转移就业。

五、强化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技能素质

为提高输出人员素质,保证劳务协作关系的持久发展,我县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确定了“政府统筹、部门负责、学校培训、农民受益”的工作框架,对品牌劳务认真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高标准输出。一是各种培训力量通力协作积极开展多元化培训。县就业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县农办组织开展了“阳光培训”;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了中高等职业教育,编印引导性培训教材《外出务工必读》并纳入中学毕业班教学内容,使毕业学生掌握外出务工基础知识和外出务工择业本领;县职业中学开办了职业技能培训班,每年都要组织实施农民工技能大比武;县扶贫办组织开展了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培训;县妇联组织实施了“千名农家女培训”;各乡镇、村社大力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加强同培训学校的协作,如同达州市远航职业技术学校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订单培训我县农民工和各类失业人员,培训后定向输

送到达州中石油、中石化基地就业,目前,我县成为了中石油、中石化企业重要的劳务输出基地县;广泛动员引导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展农民工在岗培训。2006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15.6万人次。二是依据市场需求,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根据农民工和用人单位需求确定培训课程和专业,丰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涉及电脑、家政服务、电子技术、缝纫、种养殖业、加工业、公共礼仪、保安、厨师、车工、钳工、焊工、美容美发等近30多个专业,采取包括订单式培训、定向式培训、创业式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创造性地实施“中小企业老板创业培训”工程,采取集中授课、创业实践和跟踪指导三段式模式开展创业培训,如今年开办创业培训班四期376名,培训后在县内成功创业117人,并带动就业2751人,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县内各地落户。与此同时,我们还与用工单位合作开展联合培训,培训学校负责进行理论传授,用工单位负责操作技能,学员毕业后即在用工单位就业。如我县以三合制衣厂为培训基地,将培训课堂办在车间,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培养了大批优秀缝纫技能人才并输向广东等制衣厂。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就业率达到了95%以上。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劳务协作范围越来越广,关系越来越密切,不仅发展了我县劳务经济,也为各地城市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得到了合作单位的称赞,如我县近年来多次向北京燕山保安服务总公司输送保安,公司对我们的劳务协作非常满意。总之,通过进一步加强我县与用工方的联系与合作,我县劳务协作范围定会越来越广,劳务输出的渠道定会越来越宽。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2.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篇二

关键词:劳动合同,管理,和谐,签订,对策

劳动关系是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最普遍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谐与否, 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正式颁布,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提出重大的挑战, 企业必须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 与劳动者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这样才能有效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和稳定地发展。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意义

1. 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环境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 有利于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对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减少劳动保障争议及侵权案件的发生。

3. 促进企业严格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提高劳动合同管理, 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办事。《劳动合同法》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是一种非法劳动关系, 是违法行为。从本质上说, 签订合同是对劳动者自己负责, 也是对企业负责的一种表现。稳定的劳动者队伍有利于企业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 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有关资料显示, 目前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足三分之一。全国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占同口径职工总数的98.5%, 而城镇私营企业和存在雇佣关系的个体工商户中, 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仅占同口径从业人员总数的55%左右。现在有很多企业把员工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 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而临时工不仅不签订劳动合同, 更别说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了。在雇佣人员时很多企业只是口头约定劳动时间、工作任务和工资报酬。

(2) 企业滥用“试用期”的规定较为普遍

第一, 有的企业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等试用期期满后再决定是否书面订立劳动合同。当前, 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 劳动者的权利很容易被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等环节上漠视。相当多的劳动争议在试用期发生, 而劳动者因为处在试用期而非正式职工, 不敢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有些企业正好趁火打劫, 精心设置“试用期”陷阱, 既逃避了劳动合的约束和《劳动法》的制裁, 又能使用廉价劳动力。

第二, 有的企业规定的试用期的时间突破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限。《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但试用期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 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2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三, 试用期工资约定不合法。企业在劳动者试用期间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 一些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约定, 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 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践中, 很多企业习惯于这种做法, 劳动者也常常误认为试用期内企业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事实上, 企业这样做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其法律后果是相当不利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 企业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和报酬。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性, 合同内容随经营需要和员工个人情况变化而产生变更往往在所难免。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可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三种:“一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调整;二是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三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是, 有些企业把调岗调薪作为一种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的手段或者作为一种变相裁员的方式, 经常随意应用调岗调薪的方式。

(3) 企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 特别是部分非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意或武断的解除劳动合同, 以所谓“经济裁员”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 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有的私营企业老板甚至根据个人的喜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工会是劳资矛盾的产物, 中国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 一直以来, 工会被误解为可有可无的, 甚至以改革为名把工会工作机构与其它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目前, 一些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下列问题:

(1) 组织机构不健全, 工会的组织基础薄弱。

(2) 会员人数偏少, 工会的群众基础薄弱。调查统计显示, 约有28%左右的职工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有的企业仅在工会成立时发展了一些会员, 工会成立后受一些因素制约, 职工人会率一直没有提高。

(3) 干部队伍建设滞后, 工会的工作职能单一。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缺乏专业知识, 对工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 工会业务还不熟练。而许多工会工作职能较为简单, 很难成为职工维权的依赖。

三、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策略

1. 政府要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

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 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欠缺, 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 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开启了我们国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时代。

《劳动合同法》能否得到实施, 关键在于政府。政府首先应加强宣传《劳动合同法》, 采取措施贯彻执行,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和相关的配套法规, 加大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惩处力度。

2. 企业管理层应提高注重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的认识

面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之势, 企业管理层要积极转变态度, 努力提高认识和自我管理水平, 优化劳动管理体制, 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与履行应尽的义务。要用战略眼光看待《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应该积极行动起来, 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改善管理的重要任务, 并且纳入组织发展战略。

3. 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

政府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察力度。运用劳动监察的职能对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合法, 程序是否合法, 合同续签、解除、终止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依法给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及变更情况等。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令其限期补签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及内容显失公平的, 应令其限期与职工协商修订。对劳动合同制度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 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出击, 及时检查, 通过年检、日常巡视和专项整治活动, 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确保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4. 企业应积极推进工会组织建设

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保障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使其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发展的积极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都必须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工会认为其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工会有权对维护其合法权益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劳动者给予支持和帮助;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须向工会说明情况比听取工会的意见;工会有权组织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工伤死亡等安全事故的调查组必须有工会方面的代表, 等等。

《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具体角色和作用, 这就要求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工会的存在, 并应当积极主动地争取工会组织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支持。未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属于违法行为;安全事故调查组没有工会方面的代表参加其结论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的规定, 企业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在解除之前需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 工会认为企业有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解除合同理由不充分的, 可以要求企业重新审定, 企业应将审定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5. 企业应合理约定劳动合同终止和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有两种情况, 一是合同期满终止, 一是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而终止。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再续签,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的发生, 企业应在期满日之前30日, 以书面方式并要求员工签收通知该员工终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的条件, 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一旦出现某些事由, 劳动合同即终止, 双方不再受劳动合同约束。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停工待料日期超过XX日, 且不可能立即恢复生产的, 本合同终止”。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如果劳动者的过失行为, 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当月无故旷工3天, 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补偿金”。但应注意, 企业因非劳动者过失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有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补偿金的规定, 否则会因为违法而不发生效力。

6. 企业应建立健全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自行制定的内部规范性文件, 它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规则。企业在制订和修正管理制度时, 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 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例如, 在人员定岗与班次安排时, 要考虑国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在推行结构工资制度时, 要考虑工资含量定额与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待遇之间关联性;在人事管理方面, 要考虑国家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规定;还要考虑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国家鼓励职业培训制度等等。通过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 预防和解决辞退补偿金纠纷。

参考文献

[1]徐景龙.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北京市通州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现状的调查[J].工会博览, 2002, (8) .

[2]王冀川.石油勘探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科技创业月刊, 2010, (12) .

[3]梁伟军.浅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J].上海企业, 2006, (8) .

3.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篇三

几年来,柳河县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农机驾驶员培训等共计7.1万人次,增收6.4亿元。其中推荐到县内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就业人数达1.1万人,推荐到县外、国外劳务就业人员达7600人,农村人才的培养和输送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发展劳务经济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基地建设

2006年11月,柳河县将农业机械化学校并入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同时成立了柳河县农民职业教育中心。在各乡镇成立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站,村成立了指导组,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农民科技教育服务平台。

整合后的农广校实力不断增强,新建办公楼596平方米,教室面积达210平方米,配置教学车2台。设有远程教育卫星站1个,购置复印机1台、打字机2台、电脑6台。学校设置综合科、培训科、教务科、农机科、电教科5个科室。整合后的农广校增加了教师编制,大大提升了办学水平,各项工作都有新的突破。

几年来,农广校在农民培训和新农村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1万人次,绿色证书培训1.5万人次,新型农民培训2000人次,农民创业培训200人次,农机驾驶员培训7000人次,实用技术培训达5万人次,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501人,建立农民科技书屋48个。

农广校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将中专招生与村级干部培训有机结合。这将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增强他们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能力。两委村干部经过培训获得中等学历教育的达500多人。

为了更好的将学历教育做好,农广校分别与吉林农大、县内知名技校、诗特计算机学校、四海电脑合作成立分校,并设立了三个实习实践基地,进行授课和实践。学校先后培养出创业能手、致富带头人多名。其中,以安口镇半拉背村村支书记戴振甲为代表的优秀学员,深受广大村民爱戴。

2.创新培训模式,实行“订单式”培训

农广校根据当地非农就业面较窄的特点,实行“订单式”培训。先与用工企业沟通,确定企业用工订单、工资待遇、需要工种,根据企业的需求组织学员参加培训,并允许他们到企业进行实习操作。学员通过考核后,由用工企业安排就业。这种方法提高了农民参加培训的信心和积极性,有效解决了用工需求的问题。目前,全县通过“订单式”培训成功转移劳动力达1.1万人。

柳河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特别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提升,为柳河县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几年来,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人数达1.1万人,转移就业人数占培训总数的96.8%。充分带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

4.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办法 篇四

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办法

小汤山社保所

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要坚持政府推动、培训机构参与、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向导,已转移到非农业领域就业和提高农民实用技术能力为主要目标。

第三条 培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培训的专业和内容。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 凡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有培训愿望和一定文化基础的本镇农村居民,为农村劳动力培训对象。

第五条 农村劳动力培训以职业技术培训和农村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

第三章 培训机构

第六条 具有职业资格培训能力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

第七条 培训机构要本着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合理设置培训专业,突出技能培训,努力满足农民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 培训机构要按照让利于民的原则,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并出具正规发票。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八条 社保所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所需资金,足额列于预算,专项用于劳动力培训。

第九条 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持培训费发票,社保所领取政府培训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100元。

第五章职业培训的考核

第十条培训工作考核标准为:职业技能培训的合格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以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为准;实施非等级培训的,以取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为准)达到80%,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50%;创业培训的合格率(以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为准)达到70%,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达到40%。

5.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补充规定 篇五

为使企业更好的发展,公司员工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实现企业上台阶的目标,公司特对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加强公司打卡制度,取消原车间上报考勤制度,所有员工出勤情况一律以打卡记录为准。

1.员工实行每天打卡三次制度,早8:00前,午13:00前,晚17:00后各打卡一次。

2.对无故迟到、早退者,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按缺勤一天处理。3.因特殊原因无法打卡的,由车间当日统一上报到公司。4.夜班人员执行打卡制度,晚17:00前,打卡上岗,未按时打卡上岗的,无特殊情况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认真执行请假制度

1.病假:要在当天上报主管领导,如特殊情况次日必须向公司领导通报。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请假,二天以上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否则按矿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3.对无故旷工缺勤者,公司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执行作息时间,加强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作息时间,早8:00上岗,中午12:00-13:00休息,晚17:00下班。早退一次车间公示批评、教育,第二次处50元罚款。

2.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吃饭、看电子书等与生产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提出批评,第二次扣发50元工资。

3.工作时间无故脱岗回宿舍等,一经发现车间公示批评,第二次除批评教育外,将进行100元的罚款处理。

此补充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6.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篇六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和严格请销假制度,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1、高度重视纪律管理,加强遵章守纪教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后勤集团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强化每一名职工的劳动纪律观念,养成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良好习惯。

2、严格考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的考勤员、办事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考勤,对无故不到岗的职工要落实去向,确定原因,及时上报,并在考勤中显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提前、拖后填报考勤。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单位在劳动纪律管理中要针对有事有病不请假、代人请假、虚假请假、虚假考勤和虚假上岗等现象进行认真深入的自查自纠,严禁出现职工脱岗、雇人代岗、替人上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职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须依据《后勤集团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假类要实事求是,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本人不能履行请假手续者,要本人电话请假(后补请假条)。

5、严格督查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本单位职工劳动纪律管理,不得袒护隐瞒职工违背劳动纪律的行为。集团将组织人力资源部、监控部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进行巡视和抽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违反考勤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集团劳动管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7.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篇七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 就是充分认识人在企业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 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 一切为了人, 一切服务于人, 自觉地将人力资源和科学技术, 自然资源, 客户需求, 资本运作等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效应, 坚持人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的不可比拟性, 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导力量。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 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以人为本, 就要求企业把广大职工利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努力实现企业与劳动者两个主体利益要求上的双赢, 尊重和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让职工们感到企业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拥有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 还要求企业注重为职工创造宽松、舒心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使其主观能动性和自身的劳动技能和潜力得以充分发挥。企业要尊重和信任职工, 尊重职工个人的人格、劳动和一切权益, 要坚持做到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提升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企业的凝聚力才会增强, 企业才能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实行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劳动用工和合同管理关系到企业的发展, 关系到职工队伍的稳定, 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的关系的基础。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详实、全面、合法, 签订程序规范, 做到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依法运作。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应做到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应达到100%。这样既使员工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 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 又能够使企业广纳贤才, 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薪酬管理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作用。企业应建立健全一套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职工薪资激励机制, 能够体现企业生产特点和岗位用工结构、动态反映劳动差别、员工劳动流向、劳动强度、劳动环境, 与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贡献紧密挂钩的特色工资分配方式, 工资保持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岗位、技术高管理岗位和低收入群体倾斜, 适当拉开同岗位新老职工、技能高低职工的收入差距, 理顺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 彻底打破工资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使埋头苦干、业绩突出的职工得到真正的实惠。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建立多渠道育人机制, 促进职工快速成才

和谐的劳动关系终归需要企业和职工共同维护, 企业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员工学习培训和用人留人机制, 给晋升机会、给创业舞台、给施展空间, 让个人的命运与企业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帮助员工制定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让最合适的人到最合适的岗位上工作, 做到各尽所能, 人尽其才, 最大限度地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促进职工尽快成长, 成才, 从而激发职工对自己的自信心和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从而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创造条件。

企业完善职工期培训体系, 建立多渠道育人机制。如对新入职大学生实行轮岗见习管理, 加快新分大学生尽快融入企业, 了解企业文化, 结构设置, 生产经营工艺流程, 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聘请业务娴熟, 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培养导师, 结成了“师徒对子”, 签订了培养协议, 明确了培养责任和义务。加强专业技术工人培养, 积极开展技术比武、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 广泛开展“师徒帮带”活动, 举办专项课题讨论, 安排理论培训, 组织各工种经验交流会等, 为职工互相学习, 切磋技艺, 共同提高创造机会, 搭建平台。培养大量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技术工人。

对对管理人员实行干部评议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职工群众认同认可的原则;从严要求、严格考核的原则;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对管理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对考核方式进行细化量化, 采用具体分数进行打分考核, 使考评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公平。对考核成绩好的管理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并作为推先评优的依据, 考核结果差的视情况分别进行谈话、黄牌警告、调离降职、解聘或免职的处理。使企业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庸能下”的动态化管理。

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应从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畅通信访渠道, 倾听职工诉求, 理顺职工情绪, 化解各类矛盾, 着力抓好源头预防、苗头化解、事要解决、落实责任等重点工作。加强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规范权力运作, 坚持将企业经营决策重要事项、生产管理重要事项、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或通过中层干部会议、厂报、局域网等多种渠道和形式, 向职工公开, 接受监督。

构建职工建言献策新平台, 在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 积极为职工建言献策搭建平台, 营造新空间, 开辟新渠道, 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如坚持每年举办的合理化建议月活动, 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 让全体职工共同参与企业管理, 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同时, 对企业重大建筑工程项目、大宗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投标, 比质比价, 阳光决策, 招投标结果在厂报、厂务公开栏公开, 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充分调动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 企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班, 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提高相关人员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能力。广泛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让每一名劳动者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加强法律监督, 坚持依法办事,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沟通协商机制, 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层, 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共同参加的交流平台, 使企业和员工能够利用这一平台, 相互沟通、相互理解, 及时协商解决出现的劳资纠纷、争议和矛盾分歧, 依法依政策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内部, 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思想基础。

五、为职工建立多方位保障体系, 加大对贫困职工的帮扶力度

企业应始终坚持“企业发展惠及员工”的理念, 注重改善职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为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减轻职工劳动强度, 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每年定期组织员工健康体检, 为育龄妇女免费进行妇女病普查, 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权益。企业最大限度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这些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落到实处, 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为职工提供多方位的保障体系。工会组织要牢牢把握职工总体受益的原则, 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法规, 以各种法律法规为桥梁, 沟通劳动关系的双方, 维护好职工权益。要特别督促和监督《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执行和落实, 引导组织职工学法律知识, 依法维护自已的权益和自觉遵守法律, 使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

加大对贫困职工的帮扶力度, 健全和完善对贫困职工帮扶机制, 解决贫困职工的实际困难, 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专门建立《困难员工档案》, 成立专门的困难职工帮扶委员会。每季度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 改变以往的岁末年初送温暖为一年四季送温暖, 职工遭遇天灾人祸可以召开临时帮扶会议给予及时的、必要的帮助。对困难职工做到“家庭情况清楚、经济来源清楚、困难状况清楚、突发事件清楚和察看现场了解情况必到、慰问帮扶送温暖必到”。并且要关注企业弱势群体, 通过多给培训机会, 变弱势为强势, 消除劳动关系的对抗性, 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努力使员工享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实惠。真心实意关心职工, 倡导人性化管理, 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具体行为中, 使工作“贴近实际”不成为一句空话。

8.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篇八

【关键词】新课程 语文教师 后续动力 培养与加强

新课程实施一学期以来,犹如和煦的春风给农村中学语文教学带来了许多新气象,正如一位老师所言,这届的初一比上届的初一要活跃很多。然而新学期伊始,部分教师和学生就出现了新课程实施后的不良反应。有的教师说现在的课不知怎样上了,有的教师说这一学期找不到上学期的感觉了等等。这些现象的产生,笔者认为这是语文教师后续动力不足的表现。如何培养农村中学语文教师的后续动力,对于新课程实施的深入,真正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语文教师后续动力不足产生的原因

1、硬件设施落后,教学资源缺乏。农村中学普遍存在设施落后,信息闭塞的现象,新课程的教学需要许多的学习资源,不仅是学生的,而且是教师的。教师收集学习资源时间精力有限、难度很大。另外,必要的教师辅导用书的缺少及新课程的教学经验的不足,使一部分教师在设计一堂课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2、缺乏现成的、有效的课堂教学模式作指导。新课程如何上,怎样上才算一堂好的语文课,这些问题一直困惑着语文教师,影响了教师后续动力的培养和加强。笔者所在的学校,大多数语文教师采用了开放、自主的课堂教学,但多数教师觉得教学中放与收的尺度把握不好。如有位教师在一节公开课上,几乎整堂课的时间,都放在了朗读这个环节上,对知识目标的探究几乎无暇顾及,这算不算一堂好课?在评课时,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这堂课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朗读能力,而另一种却认为这堂课没有深入对文本的探究,并不是一堂好课。

3、缺乏经常性的培训和学习。由于新课程实施时间短、农村学校信息闭塞,使得许多语文教师不能完整系统地吸收、理解新课程实施中的思想、目标及方法,仅凭为数不多的几次课程培训和观摩学习,所得十分有限,无法很好地应用于教学实践。

4、农村中学的生情非常复杂。学困生量多且转化难度大。理解能力差、对知识和能力感到乏味并且没有兴趣是学困生的共同特点,因此对学困生的转化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另外,优生由于得不到更优质的营养大餐,已不满足甚至开始厌倦语文教师简单的鼓励和表扬,导致部分教师找不到上学期的感觉了。语文教师处在新课程实施的最前沿,是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上述因素的产生和存在,影响和制约了语文教师的后续动力,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中学语文教师后续动力的培养。

二、如何培养和加强农村中学语文教师的后续动力

1、探究并构建具有个性化的课堂教学模式。语文课究竟应该怎样上,这是语文教师最感困惑的一个问题。农村中学和城镇中学的生情不同,课堂教学模式就应有别。有没有一种既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即字词、分段、中心、写作特色的分块教学),又有别于当今部分教师采用的华而不实的教学模式(即放手让学生讨论而又无任何实质意义),笔者认为,教学模式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受到教学观念、教学条件等制约,要靠语文教师自己去摸索、探究,积累吸收经验,最终达成。因此,语文教师应该善于捕捉课堂中的有利于教学的信息(比如对关键词句的品读),调适学生的心理状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才能焕发语文课堂教学的勃勃生机和师生的生命活力。

2、创设并保持和谐积极的课堂心理气氛。课堂心理气氛是在课堂教学与学习过程中,由教师的教风、学生的学风以及教室中的环境作用所形成的一种心理状态。经过师生共同努力创设和营造,部分班级已经形成了和谐积极的课堂心理气氛。在此基础上,保持并发展和谐积极的语文课堂心理气氛,有助于教师后续动力的加强,进一步组织好语文课堂教学。

3、分层激励,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结合上学期的学习效果,根据优生和学困生的学习能力及成绩,将学生分为多个层次,不断调整对学生的评价,对进步快的学生予以公开鼓励,从而形成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一以貫之的育人环境。

4、继续开展多种形式新课程培训和学习,不断汲取新知识。经常性地开展新课程培训、教研交流是保持教学创新的源动力。同时,鼓励语文教师自主和集体学习。农村中学教师由于学校经费紧张,进城培训的机会不多,因此钻研教材,研究学生心理和课堂环境,也是培养和加强语文教师后续动力的重要途径。

5、尽快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和考试制度。如果评价和考试制度仍停留在课改前的状态,就会使语文教师丧失激情,失去后续动力,甚至于用新教材教老内容,那么新课程在农村中学将名存实亡。另外,家长及社会对语文教师的认可程度与其教学成绩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及生源。因此,尽快建立并完善评价和考试制度,是加强语文教师后续动力的关键。

9.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篇九

一、目前我项目施工工期正处于十分严峻的阶段,项目部要求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与项目部

紧密配合、克服困难,组织好各自的施工班组施工工人,加强安全、质量、纪律的管理。由于目前以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天气原因将对施工造成一定影响,所以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工序配合,相互协调方便工作,一切以完成工期目标为原则。

二、加强各分项工种间的工作勾通与团结,杜绝各种冲突事件发生。各分项工程负责人要管理

好各自班组工人,禁止在工作中或下班后在现场、宿舍打仗滋事,工作中如发生摩擦,分项工程负责人应予以协调、化解,不应激化升级矛盾,团结才是力量。

三、鉴于最近我项目现场所发生的不和谐事件,为方便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项目部

做如下规定:

1、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对所在班组各罚款10000元人民币;对第一当事人罚款5000元人民币。

2、凡在宿舍酗酒滋事者,罚所在班组10000元人民币。

3、对外协单位更要特别注意关系,不准与同我项目相关的其他单位发生冲突,若发生此类事情,将予以10000元人民币罚款。

四、对于在项目管理上,有不妥之处应向项目部或个别领导及时反映。对于军用通讯设备辱骂

项目管理人员者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五、对讲机公用于工作联系、指标所用,对于利用该设备骂人、讲脏话者,每人次罚款2000

元整。以上规定均对当事者双方班组及个人同时生效

六、施工现场内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禁讲脏话、粗话。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将是我们项目的始终宗旨,良好的施工环境,是要靠大家共同创造的,希望全体参建者共同为维护我们的团队荣誉,努力工作,为营造一个团结、和谐、文明、进步工程项目努力工作;为完成一个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工程项目努力工作;为完成一个被人认可的事情而努力工作。

项目部

10.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 篇十

第一条 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国办发[2003]79号)、《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科教发[200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云政发[2004]7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是指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各级政府本着政府推动、政策拉动、资金扶持的原则,采取转移就业订单定点定向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以转移就业为目的的引导性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政府支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方针,优化整合城乡教育培训资源,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务输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第四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就业能力为前提,以转移就业为目的。

第五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外出打工愿望的农村16至45周岁的劳动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统一负责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计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问题开展调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由省扶贫办归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管理,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协调配合。

第七条 地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计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中的问题。

各地州市财政、农业、扶贫、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第三章 转移培训内容及方式

第八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引导性培训为辅。对受训农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7—90天的培训。

第九条 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坚持先有订单后培训,没有订单不培训的原则,确保95%以上的受训农民实现全年外出就业累计半年以上的目标。

第十条 职业技能培训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的要求,拟订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方案,设置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内容,提高受训农民的技能素质和创业素质,增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能力。

第十一条 引导性培训主要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求职知识等方面培训,目的是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提高城市生存能力。

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第四章 转移培训基地认定与管理

第十二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认定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出地为重点;

(二)面向社会,公平竞争;

(三)贴近农村,方便农民;

(四)培训单位自愿申报。

第十三条 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必须具备以下条: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

(二)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实习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三)有转移就业渠道和有职业介绍能力;

(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

(五)培训场所和实习基地贴近农村,能够在输出地方便农民接受培训。第十四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认定,原则上由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县的基地认定机构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认定的时问、条件、程序及报送材判和受理机构等;

(二)自愿申报认定的教育培训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向基地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各县基地认定机构接受教育培训单位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的代表和相关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省、地直属的教育培训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基地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五)各级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管理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通过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名录。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被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管理,对2年以上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或违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单位,由基地认定机构取消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资格;对就业率达不到80%的,在第二轮培训机构招标时取消竞标资格。

第五章 项目申报

第十六条 各县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逐级上报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根据各地农村劳动力情况、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情况、己开展的培训工作情况及地方用于转移培训的资金情况,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分别确定项目实施县,安排转移培训任务。

第十八条 具备条件的转移培训单位向本县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必须明确培训专业、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就业去向、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县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报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四自主”的原则开展工作。

自主招生。根据“订单”数量、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自行招收学员。

自主培训。培训专业设置、教材编写或选用、理论教学、实习操作等有关培训事项,均由学校自主决定。

自主管理。参训学员入校后,培训机构按照学校规定加强教学、住宿、操行和档案管理。

自主安置就业。参训合格的学员,培训机构按照“就业承诺”,安置学员就业。

第六章 监督实施

第二十条 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要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签订任务合同,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第二十一条 培训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等负责。

第二十二条 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必须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培训台帐应当记明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住址、就业去向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培训项目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对培训项目因监督不力酿成重大问题的,要逐级追究项目主管单位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转移培训项目实行季度报告工作制度。各县项目主管部门汇总本县情况报各地州市项目主管部门,各地州市项目主管部门汇总本地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目前报省级项目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名称和培训任务,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转移培训工作,地县财政扶持资金与中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统筹使用。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第二十八条 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直接让农民受益。可以采用发放培训券方式,也可以通过对受培学员发放现金的方式来实施,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确定。鼓励各地根据地区特点创造有效的补贴模式,确保参训农民直接受益。具体资金管理按《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章 检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 项目检查验收按照“保证培训质量、注重输出效益、完成输出任务、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进行。

第三十条 项目检查主要针对项目县和培训单位的工作,同时对各地州市的转移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验收内容按附件表

一、表

二、表三进行。

第三十一条 检查验收分为县级自查、地级检查和省级抽查三个层次。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机制,要创新检查验收形式,提高检查质量。

各县开展自查工作的时间为每年12月份,自查报告于12月底以前报省项目主管部门。各地州市开展检查的时间为次年1月份,检查报告于1月底以前报省项目主管部门。省项目主管部门次年3、4月份开展抽查。

县级自查,对学员或家庭成员进行面对面调查数量不低于本县(市)承担转移培训项目计划任务的百分之一;地级检查不低于千分之五;省级抽查不低于千分之一。检查主要依据上报的农民培训台枨和农民转移台帐随机抽样进行,并采取进村入户,跟踪调查的办法,检查培训转移实情。

第三十二条 各级检查验收均实行百分制。

按照附表一对培训单位检查验收打分。

按照附表二对县级组织管理打分。在各县的得分中,县组织管理得分的权重为0.3,培训单位得分权重为0.7。

按照附表三对各地州市组织管理打分。在各地的得分中,地级组织管理得分的权重为0.2,县级得分的权重为0.8。

第三十三条 检查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79以下为不合格。

对优秀的县(市),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县(市),省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下转移培训计划。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厅商财政厅、扶贫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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