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廉政学习制度(精选7篇)
1.党员廉政学习制度 篇一
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2.党员廉政学习制度 篇二
Q/GZZYTR G.20.02.01(ZG1125-2011)
1、范围
本制度谈话和函询对象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对新提拔或者入党转正的干部廉洁任职与厂技改项目相关的人员作出的廉洁谈话,第二部分是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从业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纪检监察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第三部分对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反映较大、信任度差,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
本标准适用于铜仁卷烟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工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2.1廉政谈话
2.1.1 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避免或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真正发挥廉政谈话的作用,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诫勉谈话
2.2.1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一种预防措施。从时机上看,这种谈话是在发现领导干部有了苗头性问题时采用的。所谓苗头性问题,是指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已经出现了轻微的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这时如果及时刹车、主动纠正,就有可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如果不及时制止,任其发展,则很有可能酿成大的问题。我们党历来重视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对犯错误的同志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关心干部成长的角度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2.3 函询
2.3.1 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书面的形式向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职工了解情况,即为函询。党员干部职工在收到组织函询的15个工作日内,应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3、目的
3.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做到“立足于防范,着眼于教育”,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廉政谈话
4.1 谈话适用范围人员
4.1.1 新提拔或工作变动的干部。4.1.2 入党及转正的干部。4.1.3 公派出国(境)的人员。4.1.4 参加技改项目的人员
4.1.5 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人员。4.2 谈话部门和谈话人
4.2.1 对新提拔或工作变动的科级干部的廉政谈话,由所分管的厂级领导会同人力资源科或纪检监察室负责。
4.2.2 对入党及转正的干部,由厂党委成员会同思想政治工作科、人力资源科负责。4.2.3 对公派出国(境)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干部所在部门分管厂领导和纪检监察室负责。
4.2.4 对技改项目人员的廉政谈话,由所分管的厂级领导会同纪检监察室负责。4.2.5 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由厂纪委视其情况后确定负责部门和谈话人。4.3 谈话内容
4.3.1 对新提拔和工作变动的领导干部的谈话内容。
4.3.1.1 强调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和应遵守的有关规定。4.3.1.2 听取谈话对象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工作的认识、建议或打算等。
4.3.2 对公派出国(境)的人员的谈话内容。
4.3.2.1 参照中纪委《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纪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精神,对出国(境)人员提出书面或口头要求。
4.3.3 对参与技改项目人员的谈话内容。
4.3.3.1 对参与技改项目,涉及管项目、管资金、管事等存在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提出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行为要求,听取谈话人的态度。
4.3.4 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群众有反映干部的谈话内容。
4.3.4.1 向谈话对象说明情况,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
4.3.4.2 在听取谈话对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说明后、区别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4.3.4.3 谈话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业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4.3.4.4 谈话对象本人或所管理的部门职工出现违纪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时。4.4 谈话要求
4.4.1 廉政谈话是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保密的原则。同时,也要注意针对性、严肃性。新任职和工作调动谈话,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出国(境)谈话,应在行为前完成;入党转正谈话,按照党章要求进行;举报谈话,一般应在初查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4.4.2 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进行的方式,谈话人要保证两人以上,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4.4.3 认真及时填写廉政谈话登记表及时归档。
4.4.4 廉政谈话表一式贰份,一份存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一份存入纪检监察室廉政档案或备案。诫勉谈话
5.1 诫勉谈话的范围
5.1.1 厂科级及以上干部、管事管物管钱等关键岗位员工、技改项目相关人员及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人员。干部职工的违规行为,由厂纪委向厂党委提出诫勉谈话建议,厂党委安排相关部门实施诫勉谈话。
5.2 诫勉谈话的对象
5.2.1 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考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反映较大、信任度差,确实存在问题者,均应实行诫勉谈话。
5.2.1.1 法律政策观念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5.2.1.2 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 5.2.1.3 对职工反映强烈、能够解决的正当要求,久拖不决,致使集体和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5.2.1.4 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部门和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的; 5.2.1.5 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2.1.6 工作中有不廉洁行为或存在违纪行为但够不上立案调查的; 5.2.1.7 工作成绩不佳,在各项目标考评中连续两年不合格的。5.3 整改期限
5.3.1 诫勉谈话对象的整改期限一般为6—12个月,或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由厂党委决定。整改期间不影响被诫勉者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4 诫勉谈话的程序及办法
5.4.1 对需诫勉谈话者由厂长或厂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意见,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情况,提出诫勉谈话意见,经厂党委或厂部研究同意后,对其下达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其所在部门及本人。
5.4.2 科级及以上干部由厂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其它人员由厂纪委领导或分管厂领导进行谈话。
5.4.3 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谈话人应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应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
5.4.4 谈话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谈话纪录,注意保密,不得泄露谈话内容,谈话记录存厂纪检监察室。5.4.5 厂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帮助教育,认真整改。
6.4.6 整改期满后,谈话对象本人要按时向厂党委、厂纪委书面报告个人整改情况,厂党委、厂纪委视其整改情况,确定解除诫勉或调整岗位,免职、撤职的使用意见,并写出鉴定材料,相关资料由纪检监察归纳整理并存入廉政档案。
5.5 诫勉谈话措施
5.5.1 被诫勉谈话者在整改期间不能调整岗位,不能提拔使用。
5.5.2 被谈话人在考察考核中应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中暂不确定等次,整改期满后,根据诫勉结论作出确定考核等次的意见。
5.5.3 整改期间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室立案查处。6 函询
对群众匿名或线索不清的来信来访以及有关部门反映的党员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议事规则、人事纪律、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厂党委或厂纪委同意,由厂纪检监察室以书面形式向被函询人发出函询。
6.1 函询程序
6.1.1 被函询人在接到厂纪检监察室的查询信函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厂纪检监察室。对解释或答复不清的,厂纪检监察室可责成重新复函。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6.1.2 厂纪检监察室收到复函,及时向厂纪委书记汇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呈报厂党委书记阅示或厂党委研究处理。
6.1.3 对查询的对象和内容,参与调查人员要注意保密,在组织未做出正式结论之前不得外传,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6.2 函询结果处理
6.2.1 函询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苗头或违纪问题的,经纪检监察室查实后,厂党委作出处理决定并上报公司纪检组;复函中存有隐情不报、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处理;没有问题,属举报人道听途说、无中生有、恶意中伤的,一经查实,追究举报人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函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组织程序
7.1 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般应当按照相应的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科和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报厂纪委批准。
7.2 党员干部职工接受组织诫勉谈话和函询,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无故不回复组织函询,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7.3 党员干部职工的诫勉谈话记录(需经本人核实)和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由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部门留存。
3.党员廉政学习心得总结 篇三
所谓“廉”,应是一种思想上的意识,自我约束的意识,坚持正直的意识。我曾经在网络上听取过行贿受贿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这些犯罪人员,他们曾经有着自己的梦想,有着好的工作环境,有着较高的经济收入,有着幸福的家庭,他们曾经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然而,面对金钱利益的诱惑,他们人生的航标迷途了,丧失了理想信念,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今天,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和警醒,对亲人家庭的感念,对自由的渴望,深深的感染了我,他们用自己的例子告诉我们要廉洁自律,珍惜拥有。
我是长城公司的一名操作工,工作已有三个年头,我们的公司有着严格的廉洁制度,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按规办事,面对物欲横流的社会,我更加需要走好人生的转折点,把握好自己人生的航标。要以谦虚之心加强学习、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利、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以感恩之心对待监督、以快乐之心对待生活。
作为八零后的我们,如何真正将廉洁二字落实、贯穿到我们的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如何有效的去扩大这份感染力?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我认为应以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警钟常鸣,努力做到自持、自重、自省、自警,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在工作上,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按规矩办事,按要求操作,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算好政治账、尊严账、家庭账、事业账、金钱账、自由账、健康账,时时事事自警自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在生活上,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珍惜拥有。发扬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传统美德,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不攀比、不奢侈、学会满足、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家庭和幸福生活。
4.组织党员学习廉政准则 篇四
连日来,龙岩市林业系统、教育系统等单位、部门纷纷召开党组会、党委联系片区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开展讨论。
中央、福建省召开贯彻实施《廉 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后,龙岩市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属和中央、省属在岩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市委反腐办发出的《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提出把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的要求。有关部门利用电台、报刊、网络、红色基地、宣讲团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同时,各级、各部门始终盯住制度建设这一根本,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筑起防腐“栏杆”,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此外,建立健全《廉政准则》执行监督机制,既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又发挥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到位。
5.党员廉政学习心得体会 篇五
知法规 守法规
“八个一”系列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党员廉政学习的统一安排,我参加了学法规、知法规、守法规“八个一”学习活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对此感受颇深,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增强了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一名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我深深的认识到,廉洁从业必须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要带头倡导和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真正做到讲党性、重修养、树形象。
通过这次系统的党纪政纪廉政学习,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需要进步。要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在下面这些方面还要进行学习。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己的思想和精神境界。作为企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国家和企业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学习,放松了自我教育,久而久之就会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思想上就会慢慢放松警惕,贪欲的思想可能就会逐渐滋长。学习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说是很重要和必要的,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可不断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淘冶人的情操,但有的人平时常以工作忙,没空等理
四、要管住小节,守好自己的情操和品质。现在有的人认为这个年代吃吃喝喝不算啥,收点小礼没什么,生活作风随便一点不要太认真。这些人正是平时在小事小节上放松了自我约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很多反腐教育反面教育片和教材来看,许多领导人员走上犯罪道路,正是从“小恩小惠”、小节开始,慢慢放松警惕,一步一步被拖下水,最后成为阶下囚。从这些人的身上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从这些反面教材跟吸取教训,并以此为戒,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因小节不保而酿成大错。做到“见诱惑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君子生财取之有道”,不是我们劳动所得就不要拿,要用健康的体魄、好的心态去干好我们的工作,拿我们该拿的劳动所得,与妻子孩子共享家庭快乐。
五、正人要先正己、做反腐倡廉表率。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员如果自己都不正,如何去讲别人、去管别人、去监督别人?所以要把本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企业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上级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自己的言行去带动全体员工共同把单位的防腐倡廉建设好。
6.党员廉政准则学习情况自查报告 篇六
我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认真学习,思想认识有了较大提升,在实际工作及生活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现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我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意义。《廉政准则》规定了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禁止”、52种“不准”的具体行为,高度概括了近年来腐败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干群关系、党员形象、执政效率的重要问题;《廉政准则》是党内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二、对照实际情况,深入剖析问题
知行合一,身体力行,才能真正把《廉政准则》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对照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有:一是一度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只要不违纪违法就够了,有时接受朋友的宴请认为是正常人情交往并不十分在意,殊不知“祸患常积于忽微”“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不能在思想上树立牢固的道德防线,防微杜渐,长此以往也是十分危险的。二是对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新形势对个人廉政建设不断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不注重学习,不时刻加强廉洁意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误入歧途,给个人、给家庭、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三是对于看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存在“视而不见”现象,不能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廉政建设互帮互助的主动性不强,廉政建设不是一个人的事,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要将周围的同事们都发动起来带动起来,共同营造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和生活环境,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集体合力,从源头上杜绝不廉现象的发生。
三、立足实际,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稽查工作跟纳税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税务稽查工作周期较长,跟纳税人接触较为密切,作为分局税务稽查工作的负责人,我立足实际,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一是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铭刻与心,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各项行为。二是始终按照稽查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与稽查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不符合稽查工作要求的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坚持公平正直,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税收法律为准绳,查处一户,落实一户,不办人情案。三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四是号召稽查局其他同志积极开展廉政建设自我督查。定期开展廉政建设通气会,汇报交流一段时间内自身廉政建设情况及对廉政建设工作的看法和建议,组成廉政互帮小组,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发现问题,及
时沟通,将不廉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五是管好“八小时”之外,严格区分工作和生活,坚决避免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和纳税人接触,更加减少不廉现象发生的可能。
7.党员廉政学习制度 篇七
性修养学习心得
【1】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
今年以来,长沙县纪委驻县农林局纪检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了农林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抓条规学习,履好教育之责。坚持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第一时间贯彻,纪委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时间学习。紧密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把召开全局干部党员大会组织集中学与以支部为单位每半月组织一次学习定期学、纪检组下达学习任务个人制定自学计划定期检查验收个人学紧密结合起来;把聘请上级领导和专家教授专题辅导与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单位先进典型代表示范引领紧密结合起来;把课堂学习与组织座谈讨论、心得体会交流、参观见学等配合活动结合起来;把灌输教育与通过局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群定期发送廉政教育内容潜移默化结合起来,让《准则》、《条例》的学习贯穿始终,做到《准则》、《条例》入脑入心,“六大纪律”入脑入心。
二是抓责任落实,履好督促之责。纪检组坚持把督促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首要任务。层层“明责”。局党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上半年,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4次,党政一把手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先后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6次,个别谈话18人次;纪检组长集体约谈相关人员5次,个别谈话16人次;其他党组成员集体约谈或个别谈话152人次。督促各级把“两个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精准“定责”。年初,局党组审议通过了《农林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分季度细化责任内容,厘清了责任边界,让履责者知责、明责。3月下旬组织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份,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64份,明确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日常“督责”。局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每月向分管领导专题报告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上半年,纪检组组织对部分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5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三是抓遵规守纪,履好提醒之责。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聚焦“六大纪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纠正小问题小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在工作中重点把握三个侧重点:盯住干部职工口、手、腿常提醒,要求不能讲的涉政治敏感性议论坚决不说;不能拿的钱财物坚决不要;不能去的场合坚决不去;盯住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常提醒,对执行上级强农惠农政策、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农林系统年度重点工作,及时提醒催办,早办早结;盯住执行局党组的决定常提醒,确保局党组的决定得到不折不扣执行。今年上半年,纪检组开展提醒谈话37人次。
四是抓“四风”防范履好执纪之责。紧密结合“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6个方面的问题,在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纪检组坚持定期不定期经常督查,围绕元旦、春节、五
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节点督查,突出生日、婚丧嫁娶操办日重点督查,同时通过受理信访举报、网络舆情、主动下访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坚持全覆盖、无禁区、不设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 “四风”陋习形成围歼之势。
五是抓日常监管履好问责之责。以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突出重点岗位,加大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组织对5家镇街站、所进行了内审;突出重点工作,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大宗物资采购、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工作的再监督,参与了11项重点项目和物资采购的检查验收;突出重点事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进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的决策水平,提高执政能力。上半年,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对1名收受红包礼金、2名工作失职的党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上报1名党员违纪线索并立案调查,配合县审计局委托10家中介机构全面铺开对全县涉及合并的141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移送相关问题线索20起。通过刚性执纪,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是抓惩防体系履好预防之责。农林局全系统420余人,点多线长面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纪检组从建设惩防体系入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年初,由纪检组牵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十项规章制度。包括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财经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行政行为、廉政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让全体干部职工更了解该怎么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严守纪律和规矩。从而构建起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
根据《关于对区卫生局党委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的反馈意见》,区卫生局党委高度重视,制定措施,全面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抓“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主体责任
2015年,我局下属单位发生违反工作纪律案件,暴露出局领导班子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局党委深刻剖析原因,查找漏洞,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继续强化局党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刻装在心里、抓在手上。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工作,切实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定期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抽查,发现苗头问题约谈告诫,发现违纪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领导做到了“六个亲自”:即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亲自带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亲自协调群众来访、民心网案件,亲自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局党委定期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把脉问诊”、“开方抓药”,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要求限期纠正,对整改不力的,直接问责“一把手”,使“一把手”形成负主责意识。
二、抓“学习教育”,提高廉政管理意识
近日来,明山区卫生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首要任务,采取主要领导带头学、党员干部集中学等形式抓好学习贯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一是区卫生局主要领导通过拟定学习计划、书写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开展自学,通过学习,争做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带头人,带头强化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增强自身法纪意识,发挥了主要领导的表率作用。二是机关干部集中学。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以纪律教育筑牢拒腐思想基础、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以强化问责倒逼制度执行。通过学习教育,全面提升了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
三、抓“重点岗位”,加强职业风险防控
深入自查内部苗头隐患和队伍管理薄弱环节,全面实施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制约,有效控制廉政风险。推进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化,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减少廉政风险的存在。
全面规范基层医疗单位人事聘用制度,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局机关每季度组织对基层医疗单位的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各基本医疗单位每月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把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评价放在突出位置,将职工工资的 30%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有效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
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澄清模糊认识,坚定信心决心,黄石港区局多举措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该局领导班子迅速召开中层干部工作会,将通知下发至各个科室,以干部集中学习的形式,把《热点辨析》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宣传要求传达给全体党员干部。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该局以集中学习为主,支部、党小组和座谈会学习讨论为辅,通过阅读文件、专题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重点对18个模糊或错误的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问题进行系统学习。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该局在内网开设专栏进行广泛宣传,搭建学习交流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和理解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增强对反腐败斗争光明前景的信心。
【4】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
2016年上半年,盘龙区人社局惩防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区廉责办的要求,根据《盘龙区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人社系统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系统工作人员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现将我局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我局党委认真落实《盘龙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组织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使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
局党委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保证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一把手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自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抓好落实,局党委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1次。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各支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及有关要求,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指导局属各单位、各支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全局业务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局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区委实施细则及市、区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工作纪律,使干部职工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身体力行,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每位党委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进一步规范政治学习制度,主动做到坚持党风廉政学习三保证制度。一是保证学习时间。上半年共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八项规定、正风肃纪集中学习6次。二是保证学习内容。不仅认真学习指定学习内容,而且还积极购买相关反腐倡廉的学习资料,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三是保证学习质量。在系统学习基础上,每个同志在思想上得到提高,写出了发自内心的学习心得。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紧密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强化我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局党委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注重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情、行业特点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侧重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紧抓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局党委中心组带头深入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七次全会、区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的深入学习教育,开展“两学一做”和“基层党建推进年”学习教育,重点对全系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利用每次支部生活会和每月学习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半年来来,先后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三是紧抓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局党委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专题会议,教育和引导人社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在抓好三个方面教育中,人社系统上下形成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机制,抓好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保证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自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抓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健全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分析会,听取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汇报,对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运行的监督力度,坚持反腐败抓源头,紧贴人社工作实际,加强对人社工作的监督制约。针对人社系统工作从机制、制度上采取分权、量权、制权的综合措施。用分权制约来杜绝个人说了算,用“阳光作业”来防止“暗箱操作”,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局属单位每季度都要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各支部上半年总结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局党委积极支持纪检部门查处违纪问题,上半年年调查回复区纪委信访件1件。
(四)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廉政规定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决策程序。局领导班子在各项重大事项、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从不搞一言堂。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凡是关系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大活动和重要财务开支,广泛征求意见,经归纳整理后吸收到预定方案中,并将决策结果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听取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做到了“四不”:即不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各方面意见不决策,不经过局党委集体研究不决策,意见分歧较大不决策。严格落实《昆明市盘龙区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局主要领导工作上做到“六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审批和执法工作,遇到“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末位表态,做到不提前表态、不提前定调。
2.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着力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注重班子团结,将精干高效作为班子建设目标,以整风精神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离岗备案、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上半年共报备科级干部外出3次。
3.建立完善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以制度约束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我们制订了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机关各项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例会、党委会、局办公会等。会上大家都能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及个人想法,特别是涉及到科室业务等一些敏感问题,均能充分发表个人的观点意见,供局领导科学决策。
4.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我单位坚持“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将财务管理纳入廉政风险管理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抓好五个“重点工作”:一是抓好经费支出管理;二是抓好政府采购工作;三是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四是抓好财务监督工作;五是抓好财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比如在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文字材料打印、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资金管理各方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并努力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影响和带动全系统人员。
二、严明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区人社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创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确保年度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内部管控,提升整体形象。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各经办机构、业务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干部职工无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的行为。精简会议6个,会期压缩4天,精简参会人员160余人。二是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我局严格执行上级经费预算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在公务活动、日常办公等方面严格控制开支,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浪费。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是抓好机关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制定完善了《盘龙区人社局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盘龙区人社局行政效能投诉制度》、《盘龙区人社局督办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四是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人社系统本职工作相结合,突出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帮助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塑造了人社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2.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全面动员,按照区委学教办的要求推进活动。4月22日,局党委召开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学习教育活动。局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和部署,动员会后,局属各党支部迅速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支部学习教育计划,购买和发放学习书目,及时召开党员学习讨论会,安排部署理论学习、专题讨论等专题教育活动。全局领导干部和党员以《党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等作为党员的必学教材进行个人自学及集中学习。认真书写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参加各自支部的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等各项活动。共发放学习资料155套、学习笔记本155本。在加强学习教育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五整治一整顿”、“学习党章党史,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专题讨论、“立足岗位作贡献,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等活动。7月1日,区人社局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学习先进党员”主题活动,局党政主要领导领誓重温入党誓词,并与全体党员一起集中学习观看党员教育片《第一书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区人社局共深入基层调研4次,征求意见建议9条,发放民情联系卡数84张,帮助社区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8件,服务群众420人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7件。通过学习教育的开展,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工作作风有了新转变,为民服务有了新提升,全系统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继续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在“元旦”、“春节”、端午等节日期间,继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强化内部管控,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关于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和正风肃纪相关文件精神及省纪委“八个严禁”规定,从单位内部、职工个人开展自检自查,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厉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行为;干部职工无违反“八项规定”情况,无“四风”反弹问题。
4.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根据《盘龙区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开展集中整治行为的实施方案》(盘办通〔2016〕30号)及区纪委要求,区人社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局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局属各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认真对照“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在职不为”、群众“办事难”、责任担当等作风方面的问题作为重点,深入查摆个别干部存在的工作不敢担当,怕担风险,安于现状,工作标准不高及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生硬的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以“钉钉子”精神认真整改落实,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执行力和服务力,激励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积极性,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5.发挥职能作用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为主线,以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问题为重点,督促相关科室进一步发挥职能,坚决纠正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一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上半年,全区劳动监察共受理投诉案件104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投诉案件29件),已结案98件,结案率达94%;处理省、市、区各类劳动监察信访、举报案件54件,并根据调查情况给予举报人相应答复;为1649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283.62万元(其中涉及农民工829人、1073.35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7.14万元,涉及劳动者32人。二是积极指导帮助辖区内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日常劳动合同签订政策咨询,及时纠正不规范劳动合同。上半年以来,办理劳动合同新签和续签登记31151人,其中农民工13512人;解除劳动合同登记8327人,其中农民工3565人。三是做好劳动关系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发挥群众监督职能,着力提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能力。截止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800余人次,来电120余次,处理完成省网上信访系统、市OA、区一号通平台转办信访督办件105件,涉及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等方面,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做到了件件有答复。四是持续深化在“六个严禁”中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4月以来,严格按照工作步骤,认真开展各个阶段工作,不断加强社保资金监督管理。以社保基金监督科牵头,组织各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了全面的自检自查工作。通过自检自查,我局各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内控制度健全完善,业务经办规范有序,并将社保资金的收支按规定进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接受监督。截止目前,我区社保基金管理规范有序、制度健全、监督到位,基金安全完整。未发现领导干部涉及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等违规使用社保资金问题。五是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促进我局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六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实施的关系民生的实事,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着力关注和维护民生。继续治理乱收费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用工、拖欠工资、将农民工工资变相收为押金等行为。严肃认真开展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严格程序办事,加强纪检监督,杜绝招录招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5.深入防控机制建设优化行风。我局围绕系统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着力提升防范风险、守住底线的能力,着力提升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局属各单位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6.深入推进制度创新。我局紧紧围绕2016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从人社工作特点和具体实际出发,抓好人社系统机关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制定完善了《盘龙区人社局“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盘龙区人社局纪律制度》、《盘龙区人社局行政效能投诉制度》、《盘龙区人社局党员监督制度》等创新管理制度,不断规范业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了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我局目前局党委副书记书记一直空缺,抓党风廉政工作力量有所欠缺;二是学习教育深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建设方面还有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完善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势,克服不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在行动上切实执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抓好各支部对廉洁自律的执行力度。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加强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和监督,大力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风险防范风险自查自纠等制度,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我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此项工作。
三是加大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四是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自查自纠。
五是按照区委、区纪委的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和执行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5】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
7月8日,我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进行了讨论学习,该读本梳理了18个存在模糊或错误认识的热点问题,对庸政懒政、讲原则、讲情面、老好人、圈子文化等日常联系紧密的问题进行了解读与辨析,有利于党员进一步认清形势、厘清认识,进一步坚定反腐决心、增强反腐信心。
加强廉政建设,增强党性修养,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须做好三个字:上、止、正。
“上”者有信仰,坚守理想信念。习总书记说,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他在建党95周年讲话中从八个方面强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初心”就是“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就是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党员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支部要以“两学一做”和“三抓一促”为导向,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领会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打造“四铁”队伍,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提高党员明辨是非把握方向的能力,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止”者有敬畏,严守纪律规矩。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正因为有铁的纪律,才有钢铁一样的队伍,使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员要争做“清白人”,泰然面对外界的诱惑,脑子拉紧一根“弦”,心房多长一只“眼”,舌头加上一把“锁”;要甘做“老实人”,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要绷紧“警戒线”,不破“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既要一心干事又要一身干净。支部要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持久纠正“四风”问题基础上,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并以学习新《条例》《准则》为契机,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将法规纪律不仅作为约束言行的“紧箍咒”,更是当作自身成长的“安全带”,把握内在联系,自觉模范践行。
“正”者有正气,恪守道德情操。“百行以德为首”,党员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扛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木自腐而后虫生”,道德情操与生活情趣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许多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是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开始的。党支部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升华道德情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引领社会风尚。
习总书记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支部将按照办(局)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在做专做精做优上做文章,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利用民主生活会及党员日常教育等机会,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患于未然,使党员始终做到心敞亮、手干净、脚稳当。
【6】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两种责任不是并列关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形势决定任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挑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现在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和巡视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不仅是沾钱、沾权的地方容易滋生腐败,就连以往大家认为的“清水衙门”都出现了窝案,令人拍案惊奇!这些都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判断是有的放矢、完全正确的。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13亿人民凝聚在一起,使中国不断走向富裕和文明,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如果这个核心出了问题,我们宝贵的战略机遇期就会荡然无存。党要管党,管的是什么?管的就是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从严治党,就是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执纪。如果各级党组织再不警醒,还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何谈起?
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有些党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天底下哪有只领导不负责的道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专职是监督执纪问责。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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