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

2024-09-02

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通用8篇)

1.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 篇一

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信息网上录入工作操作指南

一、关于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录入工作

1、登录“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xszz/,用户名和密码和贫困生信息录入时一样);

2、在界面中找到“国家奖学金”栏目,点击“申请国家奖学金”;

3、在“申请国家奖学金”界面点击“新增”,系统会出来一个“添加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界面,按照上面的信息录入栏目在上面进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的录入,上面所有的信息在学生本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全部都有,班主任以此为依据录入即可。其中,“学生本人基本情况”栏目里“学生银行名”、“学生户名”、“学生帐号”可以不填;“学习情况”栏目必填;“主要获奖情况”栏目必填(可将学生即将肯定获得的荣誉称号填进去,如2009-2010学年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申请理由”栏目必填,内容尽可能详尽具体,能够全方位反映德智体美情况,语言通顺,行文流畅,逻辑清晰,前后连贯,班主任(或辅导员)一定要对学生所写的内容进行把关,字数在200字左右;“推荐理由”栏目由辅导员填写,100字左右(范例:该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符合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推荐、系评定,公示无异议,予以推荐。);“院系意见”栏目必填,可填写“同意推荐”。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完成信息录入。

4、最后点击“上报高校”审核,将本系院所有获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院所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逐一审核后,在网上报送给省厅。

注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都要上交到省厅,必须正反面打印,正面可以用打印格式,但是学生签名必须手签,背面的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等都要手填。

二、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录入工作

1、登录“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xszz/,用户名和密码和贫困生信息录入时一样);

2、在界面中找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栏目,点击“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3、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界面点击“新增”,系统会出来一个“添加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界面,按照上面的信息录入栏目在上面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的录入,上面所有的信息在学生本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全部都有,班主任以此为依据录入即可。其中,“基本情况”栏目里“学生银行名”、“学生户名”、“学生帐号”可以不填;“综合考评”栏目必填;“家庭经济情况”栏目必填;“申请理由”栏目必填,内容尽可能详尽具体,能够充分反映该生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语言通顺,行文流畅,逻辑清晰,前后连贯,班主任(或辅导员)一定要对学生所写的内容进行把关,字数在100字左右;“院系评审意见”栏目由各系院填写,50字左右(范例:经评审,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同学获得2009-2010学国

家励志奖学金。);“院系评审人”填写各系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姓名,“行政职务”填写系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完成信息录入。

4、最后点击“上报高校”审核,将本系院所有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院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逐一审核后,在网上报送给省厅。

三、关于获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录入工作

1、登录“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xszz/,用户名和密码和贫困生信息录入时一样);

2、在界面中找到“国家助学金”栏目,点击“申请国家助学金”;

3、在“申请国家助学金”界面点击“新增”,系统会出来一个“添加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界面,按照上面的信息录入栏目在上面进行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的录入,上面所有的信息在学生本人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上全部都有,班主任以此为依据录入即可。其中,“基本情况”栏目里“学生银行名”、“学生户名”、“学生帐号”、“照片”可以不填,“申请等级”填写“3000元”;“家庭经济情况”栏目必填;“家庭成员信息”栏目必填,只须填写学生本人的直系亲属;“申请理由”栏目必填,内容尽可能详尽具体,能够充分反映该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勤奋学习情况,语言通顺,行文流畅,逻辑清晰,前后连贯,班主任(或辅导员)一定要对学生所写的内容进行把关,字数在100字左右;“院系评审意见”栏目由各系院填写,50字左右(范例:经评审,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同学获得2010-2011学国家助学金。);“院系评审人”填写各系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姓名。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完成信息录入。

4、最后点击“上报高校”审核,将本系院所有获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院所有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逐一审核后,在网上报送给省厅。

2.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 篇二

为建立公正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省、州、县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田心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主要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 政策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 土地利用及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宅基地使用审

核、管理。

● 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民政救济、优抚

农民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

● 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乡政府编制的《田心乡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田心乡党政信息网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通过印发文件、发布公告、网上公布、农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公布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查询。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录田心乡党政信息网查询。

2、在档案室、信息公开栏、报刊、广播等渠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田心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乡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田心乡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8—8864000

传真号码:0878—8864008

通讯地址:武定县田心乡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编:651609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田心乡党政信息信息网,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脚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

书面申请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口头提出申请。由申请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办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 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成本费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的,可以减缓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3.腾冲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指南 篇三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腾冲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指定机构(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相关法律文件和政策、法规;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五、行事执法等可公开事项;

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各种业务信息:

1、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

2、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腾冲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检察院办公室,办公地址:办公楼3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5-5166242

传真号码:0875-5163024

通信地址:腾冲县腾越镇火山社区双坡小区123号办公室

邮政编码:679100

邮箱地址:yangenxu2000@yahoo.com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腾冲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申请表》复制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检察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检察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检察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的办理步骤

⑴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⑵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⑤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⑥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3、提供信息

⑴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4.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 篇四

发布日期:[ 2008-04-28 ]来源: 省地税局办公室

【字体:大中小】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领导简介:河北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二)机构设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职能: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能;

(四)行业概况:全省地税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五)工作计划:地税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

(六)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

(七)税收政策法规: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八)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九)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

(十)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一)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二)税务稽查: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涉税案件曝光;

(十三)地税收入统计数据:历年地税收入总数、分地区地税收入数据;

(十四)地税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

(十五)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

(十六)重大项目:金税工程等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十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

(十八)其他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见附3)。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5.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 篇五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供销社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县供销社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县供销社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市供销社层面的主要信息:

1、县供销社机构设置及职能

2、县供销社领导信息

3、县供销社法规规章

4、县供销社工作规范性文件

5、县供销社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动态

6、重点业务工作

7、其他

具体信息可参见县供销社编制的《临朐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

二、范围及时限

《临朐县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为主动公开供销社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

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以本单位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

站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潍坊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单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为临朐县民主路142号,办

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

除外。

联系电话:3212205传真号码:3123100

通信地址:临朐县民主路142号,县供销社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600

电子邮箱地址:lq2205@163.com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

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政府信息网站下载或向本单位申请《申

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

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

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

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

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本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

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

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

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

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单位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提供信息

(一)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二)本单位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3212205,传真:3123100,通信地址:临朐县民主路142号县供销社办公室,邮政编码:2626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基本信息

(二)机构领导及工作分工

(三)内设机构

二、政策法规

(一)上级文件

(二)领导讲话

(三)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

三、规划计划

(一)工作计划

(二)工作总结

四、业务工作

(一)日用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二)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三)社区服务中心体系建设

(四)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

6.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 篇六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诸城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诸城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机构法定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信息

主要包括:领导活动、领导讲话、领导批示、政务动态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规划信息、总结计划、公开征集事项、统计公报及指标、重要实施项目。

(五)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部分政府信息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和制作印刷品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O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1.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申请形式。

(1)书面形式申请。原则上,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须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电子信箱形式申请。申请人在诸城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对相关公文的标题、发布时

间、文号等的信息描述应详尽、明确,以方便受理,提高申请受理效率。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l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诸城市人民路东2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6095068

电子邮箱:zcsjgswglj@163.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6095068,传真号码:6095068,通信地址:诸城市人

民路东路23号,邮政编码:262200。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7.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 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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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入“姓名”和“社保号”,核对信息,确认无误,点击【社保卡启用】;

3、点击“获取验证码”并输入短信中的“验证码”,以及社保卡上的银行账号后6位,点击“确认启用”即可。小贴士

1、请在签收社保卡后及时启用哦,否则会影响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2、新申领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未激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相应银行网点柜台修改密码即可完成激活。社保卡信息更改如何更改社保卡预留的手机号码是一直比较火爆的问题,小编在这儿告诉你,只要你原来的手机号码还在,就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更改,非常地方便,还有变更通讯地址同样很easy~操作步骤如下:手机号码变更

1、登录“丽水掌上人社”,点击【办事大厅】,点击“社保卡服务”,点击【信息变更】;

2、选择要信息变更的社保卡,点击手机号“变更”;

3、点击“获取验证码”并输入短信中的“验证码”,点击“确定”即可。通讯地址变更

1、登录“丽水掌上人社”,点击【办事大厅】,点击“社保卡服务”,点击【信息变更】;

2、选择要信息变更的社保卡,点击通讯地址“变更”,3、选择“所在地区”,输入详细通讯地址,点击“确定”即可。小贴士

1、社保卡状态正常才可变更;

2、支持为亲情社保代办变更;

8.宝山区罗泾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4月5日发布,2008年5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经2008年4月7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编制罗泾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镇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镇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镇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镇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镇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镇政府规章

4、镇政府工作规则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5、镇政府重点工作

6、镇政府提交镇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7、镇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关于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9、镇政府实事项目

10、镇政府人事任免

具体信息可参见镇政府编制的《罗泾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镇政府层面信息,本机关将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bsq.sh.gov.cn)予以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为宝山区飞达路85号,办公时间为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1-56870050

传真号码:021-66876803

联系地址:宝山区飞达路85号,罗泾镇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200949

电子邮箱地址:bsljz@yahoo.com.cn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应提出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三)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市民也可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bsq.sh.gov.cn。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至镇政府党政办公室(飞达路85号),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七)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可以予以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八)申请内容不明确,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九)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需延期答复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4、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检索费

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元。

(2)复制费

1)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2元;A

纸每页0.4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1.00元;A3纸每页2.00元。

2)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0.50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0.60元。

3)磁盘每张3元。

4)光盘每张2元。

(3)邮寄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政府机关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需报镇财经管理事务所批准后执行。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推荐阅读:

洪泽县规划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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