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共13篇)
1.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 篇一
甲 方(委托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 方(代理人):
丙 方(供应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采购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与丙方签订和执行本协议项下每次采购合同和甲乙双方签订对应销售合同的相关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
以下货物信息由委托方(甲方)提供并确认:
二、货物包装、质量保证和索赔及售后服务:
本协议中全部货物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验收方法等均由甲丙双方自行约定,如因此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丙双方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有关货物质量、数量和技术标准、产品包装、检验、验收及质量保证和索赔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丙方负责并直接向甲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月 日前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方式:
四、交货过程中运输及保险事宜及费用:
1、丙方负责办理交货过程中的运输并承担运往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丙方负责办理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以及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的所有风险由甲方负责承担。
2. 丙方负责合同货物在抵达交货地点时发生在运输过程中的缺少、损坏等情况时,办理索赔手续并承担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若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予协助。
五、支付条款:
1、丙方需要乙方开立货物总金额的不可撤销国内贸易的跟单即期信用证。信用证议付单据:注明信用证号及合同号的装箱单、运单、发票;乙方发出货物收据并注明信用证号货物总金额数量及收货日期(乙方在货物收据上的签字盖章须与开证时乙方预留在银行的签字盖章样本一致)。最终以乙方实际开立的信用证为准
2、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支付相应的货款金额前,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丙方出具议付信用证需要的收货凭证,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每次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对应销售合同货款的三日内,乙方扣除应得利润为货款总额的1.5%,将其余全额货款对应信用证议付单据交付给丙方用以支付对应的采购合同。
4、若在乙方开证后至信用证到期日,因任何原因三方未能执行本协议,则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开证额度占用费为开证金额0.3%作为乙方开证补偿。
5、三方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
开 户 行 :
账 号 :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及帐号:
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六、解决合同争议办法: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三十(30)天以内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具有约束力。败诉方除应承担仲裁费用外,还应承担胜诉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全部实际支出。
七、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水灾、火灾、地震、暴风雪、旱灾、雹暴、飓风、战争、政府禁令或其它不可预料的事件且当事方不能控制、无法避免、则无法克服,则任何一方不对协议部分或全部未履行而负责。然而,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将尽快通知另一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且不晚于该事件发生后14天向另一方发一份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书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十(10)周以上,三方将协商本协议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六(6)个月内三方仍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条款
1. 乙方依据本协议,与丙方签订采购合同,如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履行与丙方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对应法律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直接向甲方索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同样乙方依据本协议,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由于丙方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乙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履行与甲方签订对应的销售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对应法律责任由丙方独自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直接向丙方索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密条款
协议三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提供给第四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秘密(包括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的一年内)。所谓商业机密,包括双方的价格信息以及其它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项目信息。三方应同时要求其相关雇员也负有同样的保密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十、其它条款:
1.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和丙方的以上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甲丙双方应保证对乙方披露的与销售货物及货物本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对于任何不真实披露给甲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丙方须对于此不真实披露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3. 丙方不能如期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须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根据具体供货情况分别签订的购销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与本协议产生歧义或冲突,应以本协议规定内容为准。
5. 如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有任何修改,提出修改一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6. 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往来的函件包括且不限于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均按照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予以送达,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7.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其它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委托人):
代表人:
乙 方(代理人): 代表人:
丙 方(供应商): 代表人:
年月日:
2.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 篇二
2010年1月21-22日,美国设备代理商协会(以下简称“AED”)的年会暨高峰论坛会在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市举行,中国工程机械代理商代表团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代理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DCCCM”)杜海涛理事长的带领下一行17人参加了此次会议。AED是美国工程机械代理商的民间组织,现有会员700家。AED每年1月举行一次会员年会,每年9月举行一次高峰论坛会。2010年,AED的年会及高峰论坛会合并在一起召开。这也是DCCCM首次组团参加AED的年会。作为双方第一次官方的正式互访,DCCCM代表团与AED的理事会成员进行了专场交流,并在会议上签署了双方友好合作协议。
美国的工程机械代理制已有将近百年的时间,已形成较成熟的代理理念及模式,中国工程机械代理商代表团此行的目的是学习美国成熟的代理商运作及管理模式,就一些双方今后的合作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中国工程机械代理商代表团此次全程参与了AED的年会,并和部分美国代理商进行了交流。
3.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 篇三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
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
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本协议目标为:
一、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
二、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
三、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双方同意,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强海峡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二、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
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贸易与投资
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货物贸易协议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税减让或消除模式:
(二)原产地规则:
(三)海关程序:
(四)非关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
(五)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措施及适用于双方之间货物贸易的双方保障措施。
三、依据本条纳入货物贸易协议的产品应分为立即实现零关税产品、分阶段降税产品、例外或其他产品三类。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关税减让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实施降税。
一、双方同意,在第八条规定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服务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服务贸易协议的磋商应致力于: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二)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与深度:
(三)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三、任何一方均可在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开放或消除限制性措施。
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针对本条第二款所述事项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
二、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建立投资保障机制:
(二)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
(三)逐步减少双方相互投资的限制:
(四)促进投资便利化。
第三章经济合作
一、为强化并扩大本协议的效益,双方同意,加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作: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
(二)金融合作:
(三)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
(四)海关合作:
(五)电子商务合作:
(六)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八)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二、双方应尽速针对本条合作事项的具体计划与内容展开协商。
第四章早期收获
一、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一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将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
二、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双方应按照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获产品及降税安排实施降税:但双方各自对其他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普遍适用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较低时,则适用该税率:
(二)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附件二所列临时原产地规则。依据该规则被认定为原产于一方的上述产品,另一方在进口时应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三)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是指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所规定的措施,其中双方保障措施列入本协议附件三。
三、自双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达成的货物贸易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附件二中列明的临时原产地规则和本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规则应终止适用。
一、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四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
二、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一方应按照附件四列明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对另一方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减少或消除实行的限制性措施:
(二)本协议附件四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及开放措施适用附件五规定的服务提供者定义:
(三)自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达成的服务贸易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附件五规定的服务提供者定义应终止适用:
(四)若因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对一方的服务部门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要求与另一方磋商,寻求解决方案。
第五章其他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妨碍一方采取或维持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致的例外措施。第十条争端解决
一、双方应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二、在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争端解决协议生效前,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由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设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适当方式加以解决。
一、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成为落实本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
(二)监督并评估本协议的执行:
(三)解释本协议的规定:
(四)通报重要经贸信息:
(五)根据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二、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
三、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四、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
基于本协议所进行的业务联系,应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第十三条附件及后续协议
本协议的附件及根据本协议签署的后续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本协议修正,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一、一方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终止。
二、本协议终止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就因本协议终止而产生的问题展开协商。
本协议于六月二十九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四份文本中对应表述的不同用语所含意义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
附件二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
附件三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双方保障措施
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
附件五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定义
4.招工代理合作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学校:专业:年级:级
为了更好地发展甲方业务以及更好的服务于(地区)的学生,本着互利互惠地原则,就甲方开展的实习、培训、就业、人事代理有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本协议内的业务主要指: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培训、就业、人事代理的宣传、报名、收费、组织工作。
二、合作期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期限有效。
三、合作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与内容如下:
1、甲方利用企业相关优势等向乙方会员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以及政策咨询服务、体系政策、收费政策、办理流程等。
2、甲方指定多名合作项目负责人(甲方:电话:),进行联络、配合、相关事项制定、执行等,并为合作项目负责。
四、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据《宣传单》、《实习就业合同》、《项目运作须知》中的内容进行宣传相关服务工作,不私自宣传,以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须对承诺的服务和质量负责,并对学生负责,独立承担有关项目后续服务及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安排实习的乙方组织的人员依据是由乙方根据人员报名清单提供的。如与事实不符,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相关法律权益。
五、款项约定
1、提成标准:0—50人,______元/人;50---100人,______元/人,100人以上,______元/人。
2、根据市场运作情况决定奖金和宣传补贴是否发放及发放多少。
3、提成发放日期为全体学生工资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
4、寒暑假工、实习学生及就业学生实际工作时间少于十五天的,不予发放提成;少于三十天的,发提成标准的75%;超过或者满三十天的,按提成标准发放。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中途乙方停止项目运作,应当对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附件
1、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有任何修改,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合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人签字或者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团队):
乙方QQ号: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5.代理合作协议 篇五
甲方: 上海XX公司
乙方: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项目可售房源销售合作事
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2、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可售房源信息的真实、合法性,并指定乙方
为销售合作代理。
3、项目地址:
4、项目名称:
5、委托销售期限:自2012 年月日起至2012 年月日止,但结算佣金不受本条之限。
6、乙方组建自己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推荐甲方的可售房源。
7、佣金结算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按销售合同成交价的 1%作为佣金。
甲方在鉴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5内支付全额的分销代理费。
本佣金为税前发放数额,税费由乙方承担(若有)。
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退房,在充分协调无果情况下,如果甲方己经支付该套房屋佣金的,乙方必须全额退还给甲方。
8、乙方组织看房的客户人数,应在出发的前一天上午报备至甲方并
在下午六时前确认,到达售楼案场后,须将客户报备单交给案场
负责人签字后有效,甲方尊重并认可为乙方客户。
9、项目的广告策划、宣传资料由甲方统一制作,乙方不做不实宣传
及承诺。
10、乙方为销售本项目而投入的其它开支由乙方自理。
11、本协议时间到期后如需要顺延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时间:
6.代理报关合作协议 篇六
编号: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报关行):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直接代理报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日期 年 月 日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一)委托与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出口报关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其代理的甲方事物.(二)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在截关前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确保单单一致,单货一致。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报关委托书、合同、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单、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根据需要提供),并打印清单或电子版交于乙方;如需要,甲方还须向乙方提供报关所需的其他配套文件.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关单证后须立即审核.如有与“中国海关报关手册”不符点须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准备重新提供。
3.乙方需在报关的同时与甲方保持联络,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须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双休日和节假日)
4.乙方应在报关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报关状态,并协助甲方进行转关业务所需的手续。
5.在发生海关退还错单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配合立即提供改单所需的单证,若发生海关舱单与报关单证数据不符的,甲方应立即及时更正.6.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查验跟踪时,由乙方安排人员到海关现场办理全部查验手续,如查验时发现货物与报关单申报不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7.如遇需向海关出具保函,原则上乙方必须有甲方传真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函,才可代为甲方向海关出具保函。甲方应做到所提供传真件及复印件真实,合法,准确,并做到及时销保。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有甲方负责。
8.甲方货物为特种货或者危险货时,甲方有义务在报关前向乙方作详细说明,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未经事先说明,不得装载和夹带危险物品,假冒,违禁和侵权商品,否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连带损失、费用包括乙方受到的任何索赔,罚款均由甲方承担.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故意造成报关单、转关单等单据不能按期上船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10.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接受海关在报关中和结关后的询问与调查。
11、由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货物破损、泯灭、丢失,无法完成出口等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但需要协助甲方联系责任方解决。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120元报关费;如多一张报关单则加收输单费RMB120/票.如报关产品种类超过5项且不超过10项则收取100元RMB超项费(1-
5、5-
10、10-15以此类推)。
2.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300元平台操作费,垫付甲方海关场站使用费每柜(不分尺寸)RMB600元(此项根据场站运营公司费用要求加减)。
3.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250元转关费。4.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查验服务费,标准如下海关监管场站掏箱子费RMB800元20尺集装箱RMB1200元40尺集装箱,海关服务费RMB300元。
5.如遇错单,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如果是乙方原因的,则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须在每周周6前对清本周的报关票数、报关费用、运输费用、操作费用、转关费用、杂费等,并于次周周3前付清上周所有费用。如甲方没按时付费,乙方有权采取一切相应措施包括扣留所有核销单等单据。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费用、利息、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7.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 篇七
2010年6月18日上午, 海德堡水泥集团与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仕名机电备件有限公司, 在天津院签署了备件供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海德堡水泥集团亚太区采购总裁克劳斯、北京办事处采购总监黄建民、亚太区高级采购经理于平、北京办事处高级质检项目经理宫子杰与天津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寿顺、总经理徐培涛、总经理助理何小龙, 天津仕名机电备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侯龙华、副总经理徐立新、总经理助理刘长雨等相关人员出席签字仪式。克劳斯、宋寿顺分别代表双方公司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克劳斯与黄建民分别代表海德堡水泥集团亚太区和中国区同天津院备件公司侯龙华、徐立新在备件供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上签字。
海德堡水泥集团是世界最大水泥制品生产商之一, 有着140多年的历史, 在全球拥有超过100条以上水泥生产线, 水泥产量位居世界第3位, 年备件消耗量约为6至7亿美元。按照上述备件供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天津仕名机电备件有限公司将以代理和直接服务的方式, 向海德堡水泥集团提供技术咨询、技改维修、备件供应等全方位的备件解决方案。海德堡水泥集团将天津仕名机电备件有限公司作为全球采购内部指定供应商之一, 是对天津院备件公司的信任, 正如克劳斯先生太所说:“天津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境内第一家重视服务、重视备件的专业化公司, 是其责任的重要体现, 具备战略性的眼光”。
天津院有限公司同海德堡水泥集团有着悠久的合作历史与良好的合作基础, 此上述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天津院的备件业务正逐步走向国际化, 既完善了天津院对海德堡水泥集团整体服务链体系, 更体现了天津院以“长期合作、源远流长、真诚努力”服务理念为全球水泥生产企业提供备件服务的决心。
8.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 篇八
许武首先代表中国科大欢迎程东红、任福君到中国科大开展交流合作。他指出,中国科大依托中科院、拓展“所系结合”是中科大发展的生命线,然而在新的时期这种“所系结合”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所系结合”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中国科学院系统内部,完全可以在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寻求与中科院系统外相关研究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他称赞中国科普研究所是中国科普研究的国家队,在科普研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力和广泛的国际影响;同时,中国科大人文学院在科技传播、科学普及等学科领域有着良好的师资力量和科研实力,相信中国科普所与中国科大人文学院这种新形式的“所系合作”一定会实现合作共赢,为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程东红高度评价“系所合作”框架下的中国科普研究所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战略合作,她指出,《科普法》的颁布体现了国家对科普事业的重视,从2006年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提出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中国科协被赋予了更多的科普职能。中国科大在科研和科普方面具备优质的人才资源,科协将大力支持中国科普所与中国科大人文学院的合作,借助中国科大的优良资源,更好地开展科普研究和实践工作。同时,中国科协也将作为中国科大师生的科普研究实践基地与信息平台全面开放。中国科普所将成为中国科大与中国科协战略合作的一个门户,为将来开展全方位的实质性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任福君介绍了双方合作的历史沿革,并重点介绍了此次“所系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学科建设合作,共建科普人才教育基地,搭建科普研究资源共享平台,共同开展科研项目等。任所长还对中国科普研究所的基本情况及其三个平台建设(科研平台、资源平台、服务平台)进行了简要说明。
随后举行了中国科普研究所与中国科大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仪式,任福君所长代表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大人文学院执行院长汤书昆代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签字仪式结束后,程东红一行参观了中科大国家人文素质教育基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陶瓷艺术中心。程东红对陶艺中心开展的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活动称赞有加,认为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科大科技与人文的融合,并欣然在瓷板上题词留念。
随后,程东红一行参观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省级文科重点基地——科学传播研究与发展中心,作为省部级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学传播研究与发展中心近年来在承担国家科研项目以及科普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并与中国科协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程东红对此表示肯定,她在听取中心的发展情况介绍后,进一步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亲切交流。
程东红一行还先后考察了中国科大的两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分别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实验室基本情况的介绍,还现场观看了细水雾灭火及火灾逃生的科普演示,参观了我国首台以真空紫外和软X射线为主的专用同步辐射光源设备,饶有兴趣地询问有关光电辐射方面的科普知识。程东红对中国科大的两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给予很好的评价,同时也对如何进一步培养专业科普人才、强化中国科大科学传播中心与理工科专家密切合作,产出更多让普通百姓都能懂的科普作品提出了殷切希望。(张义忠)
9.网商代理合作协议 篇九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合同编号: 乙方:广州市安服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20 22883433 传真:020 22883433 地址:广州市番禺节能科技园创新大厦90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商贸合作事宜,以制约双方权利义务为目的,特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2013年 7 月 1日起--------2014年 12 月 31日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其网络总代理 甲方签订协议公司生产产品线不得授权其他人在网络进
行销售,所有授权渠道均有乙方确认授权,网络一切管理事务均有乙方负责,一旦甲方没有经过乙方确认授权其他人销售,后果将由甲方承担一切。
2.甲方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乙方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3.甲方提供乙方授权证书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统一推广宣传图片、文案等资料,以方
便乙方销售。
4.甲方提供网络销售最低限价(网络最低成交价格及网络最低标价价格)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满足甲方授权条件的网络总经销商,在销售甲方产品之前,需取得甲方提供的网
络总代理销售授权证书。
2.乙方一旦取得甲方提供的网络总代理授权证书,则视为获得甲方授权,有权利在网络上
代理并销售甲方产品,进行授权销售,甲方保证对乙方供货畅通。
3.乙方应积极宣传、推广甲方产品,努力维护甲方公司品牌及产品形象,不得同时销售甲
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并承诺不销售假冒或伪造、仿制甲方产品的违法行为。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参加促销活动,需提前和甲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
有权拒绝供货。
第一条:关于一件代发支持:
1.甲方支持货物代发,2.发货周期:甲方应在已发下完订单48小时内发货(加急件,先安排),如果因 为发货速度问题导致的客户投诉,应以甲方承担所有费用。库存数量在双方沟通的范围内,如果不够货甲方负责,如果货超出沟通的数量范围,乙方自行负责;对于常见车型有库存产品会按照要求及时发货,特殊不常见车型一般需要定做,定做周期1-3天(考虑订单积压原因)。乙方需考虑跟顾客沟通。
专车专用发货: 甲方应提供乙方产品车型表库存,每天更新表,如库存没有专车专用库存,乙方应于客户答复,并和甲方确认生产时间,专车专用涉及到做工比较麻烦,乙方应和甲方确认好产品在于客户回复发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的售后服务,乙方将全力配合支持售后服务
4.甲方应该按照乙方所下订单产品进行发货,如有发货问题,应以甲方全部承担.5.甲方应安排相关对接人员进行工作对接,每天提供当日发货快递运单号
6.对于乙方上报的车型,由于不可抗力(仓库备料不足,机器损害,工期紧张没法完成等)导致部分车型暂不能做,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说明原因。
7.备注:库存情况甲方每天更新给乙方,以方便乙方随时更改,避免因库存不足造成的订单问题
第二条 结款:
物流快递费用:整理发货物流快递费用详情单,并通过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发
货物流默认申通快递,(快递物流收费标准 查收附件2)
第三条 包装打包费用:
合作开始将由甲方发货承担打包费用
发货的包装默认为普通的袋子包装,若有其他需求请做必要说明。
第四条 关于铺底货支持1、2、铺底货货款的结算办法: 铺货金额结款按照月结方式结款 自然月结
第五条 退换货
1.甲方支持乙方一件代发的销售,发货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以甲方承担
2.客户收到货如果发现产品有瑕疵或者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由于产品质量
问题客户要求退换货的运费将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车的具体车型以及板型以及颜色等要求的错报,或者报告模
糊,不能及时发货或者错发货,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
4.对于要求返货的产品,甲方确保收到货品的同时,才能退款。由于车的板型原因导
致的退换货,需要保证返货产品质量无损:对于产品损害原因导致退换货,必须要有图为证,并且若出现产品返货丢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关于经销商网络促销和标价的规定
1.产品出售价格必须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确定,按照最大活动折扣成本指定网络销售价格
体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中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合同中止后不影响双方要求另一方对未尽事宜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3.任何一方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任何规定,或因违法受到执法机关制裁或因其他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均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对双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三方要求承担的责任),均由违约方单方面负责赔偿或承担。合同中止后不影响双方要求另一方对未尽事宜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2.如不可抗拒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等)、法律政策变化及其他不
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责任,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完成往来结算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对网络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共同对用品系列产品的一切网络违规销售行为予以坚决和彻底的打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订立,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10.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十
甲方:郑州兴邦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郑州兴邦科技有限公司与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SINGBON(兴邦)系列产品(地区)代理商。除经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一切法律效力以实际业务所签定的合同或者协议为准。
2.产品名称:见《附件一》。
3.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作为试合作期。试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一年时间为正式合作期限。
4.在试合作期内,甲方无偿给于乙方在技术上的支持和培训。
5.在试合作期内,乙方必须完成1万元以上的销售量,达到1万元以上的,自动升级为当地区域代理,但对于OEM厂商(以乙方品牌销售)就不享有区域代理的政策。
6、在1年内,乙方应至少完成SINGBON系列产品万元的销售量。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A:甲方
1.在合作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相应的技术资料,对乙方人员进行技术和维护方面的培训。
2.甲方承担产品最终的技术维修服务。乙方负责对客户进行技术培训、安装、维修服务。若因技术方面的原因需甲方协助,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试合作期的技术培训、维修服务工作由甲方承担。
3.在协议期内,甲方需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考察,并制订考核标准如下:在试合作期内,乙方应完成各种型号共计万的销售量。试合作期结束后,在双方满意的条件下,甲乙双方进入正式合作期。甲方保留在相应的期限终止合作的权力。
4.对甲方新开发的相关产品。在上市前30日内,甲方应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资料、样品、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5.乙方如需要甲方其它产品和服务,甲方应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相应服务和较优惠的价格。
6.甲方有对乙方市场信息予以保密的义务。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按照产品销售数量提供1:3的宣传资料的支持,超过部分有乙方承担费用。
B:乙方
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组织一支相应的销售、技术、维护队伍,承担甲方产品的推广、培训、维护工作,并维护甲方产品的信誉。对甲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及质量技术方面的问题应做到及时的信息反馈,以利于甲方改进并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应有一套完整的市场推广计划、广告宣传计划,加强甲方产品的知名度。对招标项目或较大的销售可事先通知甲方,甲方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3.乙方应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予以保密,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或以该技术与其他单位合作。如发生以上事项,甲方保留索赔和追究法律责任及终止协议的权力。
4、乙方应积极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如果连续三个月完不成销售量(月均销量),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5、乙方有责任与甲方一起共同维护市场,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指定销售区域以外的其它任何地方销售所代理的产品,发现类似情况三次以上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6、对于单一用户大量采购,若需突破最低限价,需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7、乙方有权以甲方特约授权代理商的名义开展工作。乙方发现甲方其他代理商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制止这种行为。
三、合作期内价格政策
1.在合作期内价格表参考《代理价格体系》,此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市场指导销售价格,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3.甲方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的价格,以确保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4.甲方在做产品价格调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对于调价前三十天内(以货运单为准)乙方最后一批所进的所有调价产品中未销售的部分,在乙方能提供真实库存证明时,甲方将对乙方实行价格保护,即对降价部分用设备补足。
四、销售计划
1、根据乙方所在地区市场容量,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三个月后,每月从甲方订购不少于0.5 万元的货物产品。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最低月销售计划,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约代理商资格,本协议自行终止。
2、代理商必须每次提货不少于人民币0.5万元,三个月内必须有一次购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约代理商资格。
3、甲、乙双方本着以量订价、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交易。
4、乙方应努力完成本协议书所规定的销售计划,如乙方能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则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给予代理商相应的年底优惠折扣政策:
A、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年终返利为总销售额的10%,B、销售额达到50万元到100万元,年终返利为总销售额的8%,C、销售额达到30万元到50万元年终返利为总销售额的6%
D、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不享受返利政策。
5、本协议执行期间,每半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销售书面计划和当地市场报告。
五、市场宣传
1、乙方在各类媒体的广告中,可以表明是甲方的特约授权代理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相关技术资料和市场资料(包括彩页、海报等)。
六、购货与付款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下月订货计划。
2.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3.甲方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可靠。如有损坏部分,甲方应予以调换。
4.甲方在确定乙方货款到帐后,根据双方确认的供货期限将货物发到乙方指定的地址。
七、市场公关及宣传
乙方如举行宣传甲方产品的活动,需甲方对其提供技术和谈判支持时,可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统一安排。
八、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甲方所供产品提供一年免费维修与技术升级,一年后酌情收材料成本费。
2、甲方对所有产品提供售后一年免费包修服务(如有另行规定,按另行规定),凡产品一年内正常使用下出现的故障及损坏属免费包修范围,对于超出免费保修服务范围以外的故障产品,甲方提供三年保修服务,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3、乙方须于代理区域向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及培训等售后服务。遇到乙方不能解决的该产品技术问题时,乙方可以请求甲方协助解决。
九、法律效力
1.乙方须在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定货,首次定货金额不小于人
民币贰万元整,甲乙双方代理协议正式生效。如果乙方在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七个工作日无法完成首次定单,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坏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在甲乙双方互相满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作。
4.甲方和乙方的合作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如需续签,由双方协商。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或申请经济仲裁。
甲方:郑州兴邦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年月日
11.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 篇十一
加入WTO,使越南的农产品获得了进入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机会,越南的出口商品将会享受到最低的关税壁垒甚至零关税。当前,人口增长成为全球粮食安全的大挑战,参与了WTO的合作,越南农民就等于赢得了一个拥有50亿人消费者的大市场。根据联合国的预测,到2020年,世界人口将增加25亿,其中15亿在亚洲,并对农产品的需求产生可观的促进,尤其是粮食。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国际市场正在为越南的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产品,创造一个巨大机会,这对于我们当前的农业发展是有利的。
国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因此推动农产品出口必将会推动技术革新和进步,并将创造一个好的起点,以改善越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加入WTO之后,针对农业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也会相应增加。拥有雄厚实力的外国投资者和最先进农产品营销经验同样也会进入越南,这样,通过他们在这里建厂,我们就能够学习到优秀的管理经验,以迎合国际市场的高要求。
挑战
对于越南来说,加入WTO后最大的挑战莫过于随之而来的高质量进口产品与本国产品的激烈竞争。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数据,仅仅在亚洲,就有超过10亿吨的各种类农产品蓄势待发,准备马上进入越南市场。越南本国的农产品就不得不面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双重竞争挑战。这些年来,尽管越南已经着重促进了部分农产品的种植水平(比如大米、辣椒、腰果等),但仍有多种农产品身陷困境,比如糖、玉米、牛奶和肉类产品,因为越南在这些种类的农产品当中缺乏竞争力。扩大出口的机会与进口增长的威胁相伴相生,并且,如果不能够适时制定农产品发展战略,越南则会沦为一个无加工产品出口国,加工成品进口国。
此外,WTO框架下的世界市场仍有很多农产品受到非关税壁垒限制。越南的农业属于自然经济开始,缺乏计划,缺少信息来源。短视的制造者因为只看重眼前利益,往往牺牲农产品的卫生安全,这与世界市场上倡导的“干净”、“安全”的食品理念背道而驰。正因如此,越南的很多农产品恐怕难以逾越其他国家的技术检查壁垒,从而难以进入他们的市场,比如欧盟和日本就是出了名的严格。
越南的收获后技术依旧滞后,收获后损失率居高不下。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一份报告显示,大米的收获后损失率高达10%~17%,某些地区甚至达30%。基于这种技术落后的局面,规模化的生产和技术标准也就难以出现,生产和营销的密切配合更是无从谈起。值得一提的是,越南不可能按照其他国家的标准来制定自己的作物合格标准。原因是越南的农产品主要是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这个比例高达90%,导致60%的农产品都不得不低价卖出。现阶段,尽管越南是本地区甚至全球农业出口大国之一,但其出口的产品附加值仍然很低。
在越南,农产品加工业规模都比较小,并且分布非常分散。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市场非常需要高质量的农产品,但受制于落后的卫生检疫技术,越南也很难满足,偏远地区更甚。同时,越南人习惯的小规模农业实践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国际化的规模化农业生产模式产生了负面影响。
加之,农产品生产具有不稳定性,受气候等因素影响,价格波动很稀松平常,这对于越南来说也不好应付。最危险的问题是,越南主要种植的作物,比如大米、咖啡豆、辣椒、腰果和其他出口作物,都是最容易产生价格波动的。如果积压了大量存货,就是相应导致农民收入下降,农村市场购买力下降,农民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也会缩水。而且,随着工业产品价格走高,通货膨胀率见涨,城乡收入剪刀差拉大,这些也危及数以百万计的农民的生计。
建议
加入WTO合作框架背景下的越南,其农业发展方向主要应当遵从如下四点准则:不断增加单件农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提高农产品在商品中的比重;提高加工产品的能力,加大加工农产品的比重;鼓励建立在大订单、大合约基础上的生产活动。为了克服困难,充分利用好加入WTO的机遇,推动越南农产品市场迅速发展,据笔者的观点,主要应该集中精力遵循以下这两个解决之道:
政府机构应该做的事
第一,政府有义务为农民和其他参与者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以帮助他们遵守GA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程序。GAP规范程序是一个从农产品生产所有环节检验安全性的规范程序。从农场耕作准备开始,直到收获、收获后期以及仓储。它的检测对象包括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所有相关要素,比如环境、化学原料、杀虫剂、装运状况和工作条件、农场雇工的福利等。在越南,针对GAT的培训引进自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其他国家,只移植了其中的部分方案,得到了小范围的推广,还没有能力全国普及。越南如果不能主动地引入GAP体系,那么日后出口农产品就会遇上问题,甚至国内市场都会受影响。因此,尽快地应用GAP,支持越南农民做好充足准备,帮助他们了解国际市场上严格的技术需求,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样做,也有助于我们迎合国际一体化的需要——当有需要配合检验食品安全时,我们会更加有效率。
第二,政府应当鼓励贸易往来,为农民提供准确有效的市场信息。具体方法有:加强从中央到地方的市场信息体系;在商业发达的特殊地区建立市场信息提供点;协调其他可提供信息的社会团体俱乐部和公司的活动;加强对于国际市场的研究;维护和发展农产品和农业企业的相关网站;刺激各省、各个公司参与到国内国际事务当中,在越南国内,甚至海外建立起农产品交易中心。
第三,采取措施吸引国内国外投资,尤其是吸引外资投入到农业发展中,特别是高科技农业。同时,采取措施创立农业保险。大规模投资研究动植物养殖技术、收获后技术等。
第四,对于那些受制干WTO规定和保护政策的农产品予以适度的保护。农业方面有两大政策: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在WTO规则下,农产品国内支持必须遵循某些有着清晰规定的方案。举例来说,比如我们从企业购买大米,那我们给企业的补贴不能够超过10%以避免被征收倾销税。越南的农民应该从政府那里得到某些源源不断的支持,比如基础设施建设,作物种子,延伸的培训项目,特别是那些关于安全和清洁农业生产的培训尤为重要。
此外,政府还有责任减少贫困人口,帮助农民们发展起规模生产:鼓励“土地联合”支持农民购买生产设备、初级加工设备、保存设备等。要想真正提高农产品生产率和质量,还要给科学家提供好的条件,以供他们在偏僻的山区任职、研究。
农业从业者应该做的事
作为农产品市场的从业者,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理解和实施GAP规范。具体来说,就是尝试进行规模稍大的投资,在生产过程当中活学活用,实践GAP的具体操作。比如,可以在农场培养一群专业的农业“技工”,提高效率。
在规模化生产之后,逐步建立发展好农产品的价值链,以满足各种各样的质量和数量需求。所有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保存、运输和营销有关的利益攸关者都应该参与到价值链当中去。这种价值链包含有“生产-加工-营销”之间的关系,参与者(“国家-研发人员-企业-农民”)之间的关系,不同农产品生产省份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如果上述这些关系没有理顺,越南农业生产和销售就不可能满足国际农产品市场的要求。
企业要在有效协调生产链条上各方关系的过程中扮演核心角色,不然就会一损俱损。比如,企业应当给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种子,安全有效的杀虫剂。同时也要全程监控生产在GAP规范下进行。
很多专家认为,要发展起越南的本土品牌并不是很容易实现的事,因为在现阶段,更现实的追求是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国际标准。短期来看,越南企业需要遴选一些主打的能够在国际市场上迅速占领地位的农产品进行运作,比如越南的大米、咖啡豆、辣椒,腰果等。这样就可以直接把特色产品销出国外,而不是借用外国人的品牌包装之后卖出去。
12.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 篇十二
2013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的伙伴关系, 西门子基础设施与城市业务领域与重庆大学签署了框架协议。根据协议, 未来三年内, 西门子中国基础设施与城市业务领域将向重庆大学56名在籍学生提供每年共计25万人民币的奖学金。此外, 重庆大学知名教授将定期为西门子相关员工进行培训、出席研讨会, 西门子专家客座讲师将为重庆大学学生教授相关课程。西门子还将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并为品学兼优的重庆大学本科、研究生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等。
此次, 西门子基础设施与城市业务领域和重庆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不仅标志着西门子与重庆大学的合作伙伴关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同时也再次表明了西门子在校企合作、人才发展方面的长期战略目标。
在协议签署仪式上, 双方一致表示将深入培养企业和大学长期紧密的知识交流共享关系, 把培养优秀的学生及教师人才和致力于创新研究成果的应用作为双方长期的共同目标。
13.代理合作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全能在线建站平台及其他相关互联网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在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及其他相关互联网业务的顺利发展,甲方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分销网点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第二条:甲方代理乙方相关 产品的代理价格、按照厦门市盈通远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随着市场变动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场价格。
第三条:甲方所代理乙方相关 产品的款项应该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付清。
第四条:甲方必须每个月都有和乙方发生业务联系并保持一定的量,从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价格。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开展全方位的广告宣传工作,为甲方其开展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穿同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最新业务动态、代理价格及相关的业务宣传资料。
第二条:乙方保证甲方所发展的客户可享受到厦门市盈通远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优良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乙方应在甲方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公司后的当天内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务要求设置,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地为客户服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第四条:乙方负责甲方经销地区的销售市场维护工作,并针对相关情况和行销进行指导工作。
其他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所提及价格为本年内一定时期的代理协商价格,乙方有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等对该价格重新定价,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按新的代理价格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第二条:如一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1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或另做补充协议。
乙方: 甲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20xx年 ___月___日 20xx年 ___月___日
乙方名称: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市场代理合作协议框架】推荐阅读:
专利代理合作协议07-30
货运代理合作协议08-20
海峡人才市场人事代理06-15
代理销售合作合同07-03
《招生代理协议》08-28
化妆品代理商合作合同08-11
解除独家代理协议06-18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07-11
服装代理协议范本07-29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