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共10篇)
1.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一
湖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繁荣教育科学事业,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全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评选奖励活动,全面总结2004年以来我省教育科研所取得的工作成就,检阅教育科研领域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第三条申报范围:2004年元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成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含省新闻出版局核准的省级内刊)的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等(不包括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改方案和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经厅局级以上单位鉴定或评审通过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第四条奖项设置
此次评奖,以推动和解决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优秀应用研究成果作为奖励的重点,并重视奖励基础研究以及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优秀成果。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根据需要设立特等奖或荣誉奖。
第五条申报成果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
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的特点,既反映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又能够体现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3、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第六条评选的具体标准
1、基础研究成果:学术上有所创新,理论上有所建树,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概念或新方法,在探索重要理论问题、填补学科空白、为教育决策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等方面做出贡献,推动了教育理论的发展和学科建设。受到学术界广泛的重视和好评。
2、应用研究成果:在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方面有所突破,对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决策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和方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教改实验成果已在较大范围推广,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实践,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明显实效。此类成果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或推广应用的,须由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作者所在高校出具证明,并由使用单位注明所采用的成果内容。
第七条组织机构
1、成立全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组由学术造诣深、思想水平高、办事公正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和向评选委员会提出获奖成果建议名单。
2、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受理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成果,负责处理评奖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推荐和申报办法
1、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采取由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与单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个人或同一集体参评的成果只限一项。各地区、各单位在上报推荐参评成果时要上交“湖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推荐成果一览表”(必须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各市(州)统一上报。
2、参评成果报送日期为2008年3月1日—5月31日。需填写《湖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在http://jkgh.e21.cn上下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鉴定评审材料,市(州)级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要装订成册,复印件上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各地区和单位的档案袋必须统一,推荐成果的申报材料要规范整齐,并按项目分装档案袋。《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
3、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管理的省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市(州)直属学校和单位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并负责对所属县(市)的成果评选推荐工作进行指导和调控。各县(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等工作。没有设立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地区由各地教育局办公室负责。高等学校由各校科研处或教务处负责。
5、省教育厅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个人或集体的参评成果,由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直接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
第九条申报中的其它事项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署名人负责申报,申报者不超过5人。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
评,不能单卷参评。
2、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活动的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其推荐成果应是上述评奖活动中已获奖的成果。凡参加上述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不得推荐参评。未参加上述评奖活动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3、已在国家和省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全国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及其它省部级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4、参评成果须缴纳评审费,论文每项150元,专著和课题研究成果每项200元。各单位在上报推荐参评成果时一次交清。
第十条评审
1、评审以会议方式进行。各学科评审组在评阅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投票人数须超过学科评审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的成果方可列入授奖成果及等级的建议名单。
2、评选委员会最后确定获奖成果及等级。
第十一条 评审要求
1、严格遵守推荐、评审程序和条件,保证获奖成果的质量。
2、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
3、在评审学科评审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的成果时,本人应回避,但保留对其参评成果的表决权。
4、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工作,若发现申报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评审工作,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予以公布,并取消其下届参评资格。
第十二条获奖成果的公布
获奖成果名单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布,并颁发
获奖证书。
第十三条异议处理
1、自拟授奖成果公布之日起,设置1个月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授奖成果持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如需保密,请注明)。过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2、对剽窃、弄虚作假的成果提出异议,不受公示期限制,一经查实,即撤销奖励,追回奖励证书,予以公布,并取消当事人下届参评资格。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二
教学教务管理中心[2014] 号 转发“关于开展北京市首届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优秀
成果征集、评选和表彰活动” 的通知
各小学、中学、职高、幼儿园:
现有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北京市“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课题组举办的“北京市中小学首届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征文比赛”,现特将此次活动的通知转发,请大家积极参与,并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稿件发送到:lmx0223@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北京市首届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优秀成果征集、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朝阳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14年2月21日
附件:
关于开展北京市首届中小学
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优秀成果
征集、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建设平安、和谐、幸福的校园是我们从事学校教育最根本最美好的心愿,预防师生心理危机是各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乃至德育工作必须努力坚守的底线。尽管各学校为此付出很多努力,但是,由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如自杀、暴力冲突、安全事故等)所造成的师生心理危机仍时有发生。面对媒体舆论、家长的伤痛及种种要求,校领导被动投入大量精力,相关教师深感压力。
如何从心理危机干预角度积极预防和快速有效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校园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危机损害降到最低?
同时做好学生日常的生命教育工作,可以积极预防并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生命教育与危机干预相辅相成。生命教育思潮自上世纪60年代在美国创立以来,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每一次危机事件都提醒我们,生命何其脆弱,该如何让人们懂得生命之可贵?生命教育刻不容缓。而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工作的开展并不只是面向学生,也包括教师队伍。
为了更好的总结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与工作方面的经验,为大家提供一个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推动、深化学校生命教育与危机干预工作,全面促进师生和谐健康快乐地成长发展,特举办北京市中小学首届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征文比赛,本活动将面向全市各区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广泛征集以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为主题的课例、案例、论文及校园心理剧本。优秀成果将汇编成《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优秀成果集》(暂定名),所有获奖成果将在2014年底召开会议,进行表彰和宣传。
本活动自愿参加,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征集管理办法
(一)成果要求
1.成果征集范围包括各区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在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领域的课例、案例和论文。
课例(A类):指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活动课教案或学科渗透课教案,字数为2000~3000字。
案例(B类):指教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的叙事、个体咨询和个体辅导活动等,字数为2000~4000字。
论文(C类):指研究报告、实践感悟和经验总结等,字数为4000~6000字。校园心理剧本(D类):根据校园日常生活撰写的,以小品表演、角色扮演、情景对话等方式编成“小剧本”,字数为4000~10000字,2.属于近3年来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的实践与理论成果,能充分体现心理危机干预与生命教育主题特色,实践效果良好,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3.以上成果,已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者请注明。
(二)征集办法
1.请各区(县)德育或心育研究中心负责人,将此通知下发到贵区县每个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
2.为确保成果质量,请各区县根据成果征集要求先进行区域内初评,各区县上报成果数量不超过50份(燕山区不超过20份),且每位参评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提交1份成果,每份成果限报2名作者,多出者不予参评。
3.请各区县负责人按照类别对征集的成果进行汇总和整理,于2014年7月1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各区县申报成果汇总表(A4纸打印纸质稿一份、电子稿)
(2)各区县申报成果(A4纸打印纸质稿三份、电子稿)
4.请各区县负责人务必确认成果作者的单位、姓名、成果名称等信息的准确性,评审组将以此作为最终依据颁发证书。
联系人:白玉萍
电话:1581143947
1电子邮箱:xinling1970@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邮编100101。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
北京市“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
课题组
2014年1月13日
附件:各类申报材料格式说明
一、申报成果信息汇总表
二、课例结构
1.教学基本信息(所用教材、学科、授课年级、主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点、效果等)
2.教学过程
3.教学反思
三、案例结构
1.背景描述(问题提出、起始时间、相关者的背景等)
2.分析、解决问题过程
3.经验和反思
在案例描述过程中请注意尊重和保护个案隐私,可以对相关学校名称、师生名字及具体情节做适当的虚拟处理。
四、论文结构
论文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2-3个)、作者、正文、参考文献。如果论文为研究报告,则需要包括问题概述(问题提出、研究基础)、目标与内容、对象与方法、研究进程、取得成效、结论与建议等部分。
五、校园心理剧
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发生在师生身边,能体现师生的心理世界,适合学生表演。情节跌宕起伏,心理问题表现清晰,具有艺术感染力。同时能够体现心理剧的心理技术的运用,解决方法生动、实用、有效,注重改变过程,有教育、启示意义。
六、电子稿存储方式说明
1.各区县以区县名称建立文件夹,“申报成果信息汇总表”存储在该文件夹中,然后按照成果类别分别以“A”、“B”、“C”、“D”为名称建立子文件夹,每个子文件夹中存储各类申报成果电子稿。
2.电子稿命名格式:成果名称(单位+姓名)
七、成果格式
1.在首页右上角注明“课例”、“案例”或“论文”字样,四号黑体字。
2.题目居中,1号宋体字。
3.作者姓名、单位(全称)居中,用3号楷体字。
4.文中标题均为五号黑体字,所有正文均为五号宋体字,一级标题用“一、二、三、”,二级标题用“
(一)(二)
(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5.文中如有图表,加图题和表头,并编号,图题位于图片下方,表头位于表格上方。
6.注释及参考文献一律用尾注,格式如下:
格式一:作者:《文章题目》,《期刊(报纸)名称》,发表时间(年、月)及期数。
3.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三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彰在机械工业工程咨询业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动机械工业工程咨询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由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设立,是面向机械行业具有工程咨询甲、乙级资质单位的行业性奖项。
第三条 获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由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授予荣誉证书。第四条 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严格按规定程序科学评选的原则;评选和表彰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奖励的设置
第五条 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设置一、二、三等奖。每年评选、奖励一次。
一等奖应是按工程咨询成果分类评奖标准综合评价后,具有很高的咨询水平,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和方法先进性,研究难度很大,对决策影响很大,社会反响很大,可操作性强,在国内同类成果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应是按工程咨询成果分类评奖标准综合评价后,具有较高的咨询水平,具有较突出的创新性和方法先进性,研究难度较大,对决策影响较大,社会反响较大,具有可操作性,在行业内同类成果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等奖应是按工程咨询成果分类评奖标准综合评价后,具有一定的咨询水平创新性,方法正确,具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对决策有一定影响,有一定的社会反响,具有可操作性,在行业内同类成果中具有先进水平。
第六条 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对授奖人数实行限额:一等奖10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5人。
第三章 奖励成果的范围和形式
第七条 奖励成果的范围包括为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决策与实施提供的优秀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研究成果。
第八条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的形式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和新技术(如工程咨询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等。
第四章 分类评价标准
第九条 凡申请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项目,都须按下列分类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1、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市场调查分析、多方案比选、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论证等6项标准综合评价工程咨询成果水平的高低;
2、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按照理论水平、创新程度、研究难度、研究方法先进程度等4项标准综合评价工程咨询成果水平的高低;
3、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估报告,按照能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所评估、评价的项目成果发现问题,并提出重大的补充、改正、否定意见等标准,综合评价工程咨询成果水平的高低;
4、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研究成果,按照在专业技术上有创新和突破,并在行业内产生影响的程度等标准,综合评定工程咨询成果水平的高低。
各类工程咨询成果还要按照对决策影响程度、可操作程度、社会反响程度、应用范围等4项标准,综合评定咨询成果实用价值的大小。
第十条 对上述标准采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和定量评价方法确定获奖等级。
第五章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一条 申报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咨询甲、乙级资质,第一完成人必须是该单位员工。
第十二条 申报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应是经过同行专家评审、鉴定,并经过有关单位采纳的成果;
属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规划咨询报告,必须出具评估、评审意见,其中属于审批、核准的项目须有上级审批或核准意见;
属于专题研究报告,必须出具专家评审、鉴定意见,有关单位采纳成果的证明;
属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可出具委托方对成果质量的评价;项目后评价报告,须出具专家评审、鉴定意见;
属于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研究成果,须出具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或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刊物发表及其评价的证明。
第十三条 申报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并报送咨询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见附件)。
第十四条 凡在申报前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奖励。
第六章 评选机构与评选制度
第十五条 评选机构
1、设评选专家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机械工业工程咨询行业的资深专家(简称评委)组成。评委由所在单位推荐,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确认后颁发聘书;
2、评委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站在机械工业工程咨询全行业的高度进行评选工作。评委对评选工作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 评选制度
1、评选采取评委会会议评选制。评选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实际到会评委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四分之三;
2、获一等奖需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方为有效,二、三等奖需到会评委二分之一以上人数同意方为有效;
3、评委本人为项目完成人时,在讨论和表决该项目时应回避。
第十七条 协会秘书处职责
1、负责受理申报项目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2、具体负责组织评委会会议,编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所需材料;
3、具体负责评选结果的对外公布、办理获奖荣誉证书等事项;
4、提出推荐上报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项目。推荐项目从获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等奖的项目中选取,征得获奖单位同意后,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要求组织报送材料;
5、负责对有异议项目申诉的受理、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书面征求全体评委的意见,以半数以上评委的一致意见进行通报,并向异议提出人反馈处理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办法停止使用。
附件 填写说明、以及应同时报送的材料。
《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表样、申报书填写要求及说明
1、申报书所用纸型规格为A4复印纸,双面打印,字体为仿宋,字号为4号,简易装订,封面勿加装饰。
2、《成果名称》(中文)应简明、准确,应与该项目批复(鉴定)的名称基本一致。一般不用代号。
3、《成果起止年月》指申报项目的咨询工作从开始到完成的时间。
4、《项目密级》,在下列项目选择其一填写: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发表。
5、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合作单位填写在《其它主要完成单位》栏。未参与咨询工作的业主或委托方不能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填报。
6、《主要完成人》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申报等级限额人数,以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7、《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申报书》同时报送一式四份;
8、应与申报书同时报送的材料(1)成果原始材料,一式一份;
(2)上级审批(核准)意见,一式一份;
(3)评估(评审、审查)或专家评价意见证明,一式一份;(4)成果发表、刊登的证明,一式一份。(5)申报项目汇总表(带光盘或软盘)(表样附后)。
4.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四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发掘推广优秀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评成果必须是取得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的教师,在培训中完成的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
二、成果类型
课例(含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培训应用成果。
三、评选办法
优秀应用成果分为省、市、县三级,采取逐级推荐评选的方式产生。根据全省培训进展情况,分若干次进行评选。
(一)县(区)级优秀应用成果: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当期参训教师总数的3%。
(二)市级优秀应用成果:在各县(市、区)和市属校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中,评选产生设区市级优秀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1/2。
(三)省级优秀应用成果:在各设区市和省属校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中,评选产生省级优秀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2/3。
各级评选出的优秀应用成果(包含评选项目中的任何一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优秀应用成果证书,并视同举行一次本级公开课,同时纳入本级优质资源库。
四、成果标准
(一)课例
1.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重点是将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及学习方式转变。
2.移动终端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移动终端技术,将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探究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及学习方式转变的案例。
以上两项均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3.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是指在每位学生均拥有一台数字化终端设备的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环境下,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和主动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新型教学方式。参赛作品应是完整反映一节优秀课的教学设计与课堂教学效果的信息资源包。
4.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案例(如机器人教学课例、3D打印等)。
制作要求:
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二)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是指面向教育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学点征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的课例。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制作要求:
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三)课件 1.多媒体课件。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根据教学设计,将特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目的是辅助教与学,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可以是针对某些知识点,也可以是一课时或一个教学单元内容,制作工具和呈现形式不限。单纯的教学媒体资源以及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不属于课件范畴。
2.移动终端课件。指利用移动终端的多媒体交互性,将图、文、声、像等多种表现方式有机结合,表达和传递教学内容,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进行教学设计的作品。作品应能在iPAD、Android PAD等移动教学设备上运行。
制作要求:
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作品大小不超过700MB。请将作品打包压缩成RAR或ZIP格式上传,所报作品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网页形式作品可用通用Web浏览器浏览,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
(四)微课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课程。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
制作要求: 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还需提交教学设计、任务单以及进阶练习等相关资源),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flv、mp4、wmv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总大小不超过100MB。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五)教育教学软件
教育教学软件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与通信技术设计开发的,支持或辅助学生、教师和管理者完成特定教育教学任务的工具类软件系统。包括课件制作工具、学生自主学习工具软件、教学平台、教育管理平台、教育教学评价系统、教育教育资源管理系统、仿真实训软件、教育游戏等。
制作要求:
报送的教育教学软件应具有明确的教育教学设计目标,符合教学需要和学习者特征,具有教育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应提供软件设计说明文档及使用说明文档。在目前主流的计算机环境中运行正常,满足安全、稳定和快捷的要求。应提交演示视频(3~5分钟,主要功能操作演示)、应用案例和使用报告。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单机版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网络版在网上报名信息中注明平台网址以及必要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使用说明,相关文档电子版、模拟演示视频一并上传。
(六)培训叙事(以数字故事方式表达)
培训故事是指教师围绕参加本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这个主题,以叙述自己在培训活动中的个人化的内心体验、“问题解决”和“经验事实”为主要内容,能在故事中体现教师个人对培训的理解,诠释教师对培训的感悟,从而促进培训的开展。主要形式为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其中可包括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
制作要求:
报送的培训叙事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flv、mp4、wmv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总大小不超过100MB。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应用成果评优。应用成果评优是推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提高培训效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通过成果评优发现一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的学科教师,建立一支信息技术应用骨干队伍;挖掘一批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成果,提升生成性资源质量,充实和更新本级教学资源库。
(二)各级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应当是申报人亲自设计、制作和完成的。对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的,取消评选资格。
5.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五
研究成果专家网上评审工作办法
一年一度的全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研评审工作已经陆续展开。现结合今年的专家网上评审及有关情况提出如下工作办法。
一、基本情况
1、根据网上平台教研成果申报截止时间的统计核对,我省今年共收到(网上申报成果)教研成果2093件,其中:论文873件、教案656件、课件564件、课题32件。
2、我省今年上报平台的专家为46人,根据教研成果的具体情况和专家申报的评审范围,将专家分为四个组。其中:论文9个组、教案7个组、课件6个组、课题1个组,每组均为2名专家,每组均约评审96件作品(具体分组情况另发)。
三、时间安排1、5月8日至13日为专家个人网上审阅时间,各位专家可登陆“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平台”(网址http://jycg.nvq.net.cn/),以“评选专家”的身份进入后,就可以看到自己负责评审的教研成果,并可以开展评审工作。
2、5月14日至17日为全省集中评审、上报时间,各位专家可按照分组,最终校对审核后,通过网上平台集中上报评审成绩。
三、工作流程及评审要求
1、专家网上评审时的登录名为个人上报信息中的e-mail地址,其密码是专家信息中的个人手机号码,验证码为自动生成。
2、专家登录后,按照要求将自己负责评审的教研成果目录表下载,然后通过网上逐篇审阅,并在下载的目录表中打出草评成绩,并按一等奖10%,二等奖25%,三等奖35%的比例初步评出奖次,待全省集中评审时,持自己的电子草评成绩到省里进行集中复评审核后,通过网上平台上报最终评审结果。
3、在网上平台的登录窗口下方有一个“教研成果申报工具箱”,里面有各角色使用手册和各种申报成果的评分标准,专家可根据需要点击使用。
6.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六
评选暂行办法
校政字[2009]96号
为充分肯定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工作业绩,大力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推动我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并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教学院(部)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好评,学生评教不低于85分,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所在教学、科研团队工作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6.近3年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处级单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教育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进行规范化和现代化的管理。积极开展管理研究,写出高质量的管理论文或经验材料,管理研究成果突出。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学年度评选一次。2.学校成立“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3.“优秀教师”按各教学院(部)在职专任教师的5%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全校教育管理人员的5%评选,党群、行政、教辅、后勤部门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学院(部)、科研院所以党总支为推荐单位,10人以下的党总支(支部)可推荐1人。
4.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每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党总支(支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
5.各党总支(支部)应成立由教职员工组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小组,在评选时可结合学年工作总结,广泛吸取群众意见,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出参评人选。
6.各党总支(支部)向学校人事处递交候选人申报表和有关附件材料(获奖证书、教学、教育管理研究论文等),经初步审核后,提交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推荐出初步评选结果。
7.初步评选结果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学校对获得“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校报及宣传栏内公布获得荣誉者基本情况,介绍其先进事迹。
五、附则
1.原则上从获得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中推荐一定人数参加省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7.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七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职工奖励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在班级管理、教学管理和行政后勤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善于学习反思,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成绩。
(二)优秀班主任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2、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3、带班有计划,主题教育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4、具有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在年级班主任工作中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优秀教师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治学严谨,敬业尽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优良,教学工作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用崇高的人格形象和模范行为启 1
迪、教育学生。
2、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检查、抽查和问卷调查中教学评价为优良。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有校级以上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项目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
4、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工作突出,教书育人效果显著。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熟悉本岗位业务,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作出显著实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优:
1、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者。
2、所教学科成绩在学校统一命题考试中处于年级中下者。
3、发生较大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的责任人。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5、学期内累计请病假超过半个月,事假超过1周,旷工超过2节课(或半天)者。
6、考核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者。
7、学生测评满意率低于80%。
(六)以下几种对象可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承担教研课题,撰写论文参加交流汇编,在校本培训活动中促进个人和他人专业化成长和师德表现出色者。
2、中途接班,经努力所带班级班风、学风有显著改观,学科成绩提高明显的。
3、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如见义勇为、指导学科竞赛获奖等)。
二、推荐及评选名额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及评选过程中,各年级组、处室不平均分配名额,但全校总额应保持在教职工总数的20%左右。其中优秀班主任按全校班级总数的25%推荐及评选5名;优秀教师按在岗教师人数的15%推荐及评选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在岗职工人数的15%推荐及评选2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评选,严格标准,确保推荐和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评选程序
1、由学校发文确定具体评选时间和有关事宜。
2、公布学期(学年)量化考核成绩。
3、在学生和教师中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4、考核领导小组测评。
5、综合打分。其中量化考核占80%,民主测评占1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
6、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推荐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并公示。
7、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
8、教师节进行表彰。
9、评选结果存入学校和个人业务档案。校级以上优秀表彰人选从校级表彰名单中进行评选和推荐上报。
**学校
8.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篇八
2018年3月
为激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和努力钻研,把自己塑造成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实践能力强的社会主义创新型高端人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海事大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中定期开展评选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以及推荐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工作。为使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切实发挥表彰先进、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院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注:应届毕业研究生指按基本学制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评奖名额分配根据研究生院当年分配名额,按照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应用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硕士专业人数以及博士专业人数按比例分开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参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沪海大研字〔2012〕65号)2.硕士生按照《经济管理学院2018届学位论文工作程序》中规定节点完成论文工作的;博士生2018年3月份学位论文已经送出外审。
三、评选程序
参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沪海大研字〔2012〕65号)。
四、学院评定指标体系
综合评定分数=A+B*70%+C+D,其中A-综合素质;B-学业成绩;C-奖励分值;D-科研成绩。按照综合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综合评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考专业排名,以此来择优确定获奖等级。
(一)综合素质(0-20分)
基础分为12分,根据学生在下列情景中的实际表现情况酌情处理。具体分值如下: 1.获得各类研究生基金、创新项目,每项1分,文体活动获奖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2.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班长、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4分,研究生会主席、团支部书记2分,学生会各部长、班委委员1分;多个职务不累计,以上计一次最高分;
3.积极参加公益类活动,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8分/次;参加大型活动志愿者0.3分/次,校内迎新等0.2/次,最多得2分;
4.参加院、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专题会议等,地点在市区的0.2分/次,在校内的0.1分/次,最多得3分。
(二)学业成绩(0-100分)
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的平均分为准。
(三)奖励分值(0-10分)
1.学生荣获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三八红旗手’、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计3分;校级三好积极分子计2分;学生荣获学院级表彰奖励计1至2分。
2.其它学术科研竞赛类奖项参考《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级表》所列分别计分,国家级最高10分;省市级最高5分;校级最高3分。
3.各类奖助学金不计分,作为同等条件下的参考。
(四)科研成绩
科研成果认定参照《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执行,其中发表论文成果要求E类及E类以上。
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本细则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酌情决定。
9.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九
教电教〔2011〕470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各中小学校:近几年,我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在网络基础设施投入、平台软件开发、资源内容更新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广大中小学校提供了大量的优秀教学资源,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随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信息化的深入推进,需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不断地充实、更新和完善。为此,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的意见》(教电教〔2009〕177号)精神,决定在2009—2010年成功举办河南省首届优秀基础教育资源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举办河南省第二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教学应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为全省中小学校提供更多、更好的教学资源和应用模式,推动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教学应用工作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全省中小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的教师及其他教学相关工作人员。
2、参评基本条件:参评者应是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以下简称“省资源网”)的注册用户,且通过实名认证(获奖者姓名、单位,以此实名信息为准),并到省资源网上浏览、下载、上传教学资源(含省资源网整合的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上的资源及国家农远工程卫星资源,下同),较好地应用到课堂教学活动之中。为促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参评者除享有参评作品的署名权外,需同意其参评作品经编辑、审定后在省资源网上公开发布,以供全省中小学教师及本网指定用户免费浏览、下载使用,或由活动组委会择优结集出版。
二、评选项目及范围
为保证评选质量,本届评选设“教学博客、教学设计、公开课”三个评选项目;每个评选项目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教学博客”每个组别不限学科;“教学设计、公开课”每个组别评选学科限定为“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年级不限、所用文字教材版本不限(但参评项目须注明适合哪个版本)。
1、教学博客。即参评者在省资源网“博客”栏目发表的主题博客。该主题博客应是参评者围绕某个主题(自定)独自撰写的,在课堂教学中以“在线”或“离线”方式,使用省资源网上相关信息资源于课堂教学经验的总结,或教学方法、教学方式创新研究方面的“小论文”。该主题博客的系列博客文章应不少于5篇,每篇博文的字数不少于1000字。
2、教学设计。即参评者在省资源网“远程教研与集体备课”平台发起的集体备课活动所产生的最终教学设计文案(教案)及相关课件资源。每个教学设计作者限集体备课发起者1人、参与者3人以内(可以跨市、跨县、跨校组合)。
3、公开课。即以“三分屏形式”录制,并发布在省资源网“中小学公开课擂台赛”栏目的某节教学课程。每节公开课的主讲教师限1人,教学指导限1人,录制人员限2人以内。
上述项目参评作品,均应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每个参评项目平台均设有“评论”和“举报”功能,如有抄袭等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奖项及奖品设置
本届评选,每个评选项目分别设特等奖1个;小学组的每个评选项目、每个学科分别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初中组和高中组的每个评选项目、每个学科分别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另设组织奖若干个。
获奖者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为鼓励广大教师踊跃参与活动、积极提供资源、广泛应用资源,本届评选还将给予获奖者一定的奖品奖励。特等奖奖品价值约10000元;一等奖奖品价值约100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约500元(省资源网充值卡);三等奖奖品价值约300元(省资源网充值卡)。
特等奖及部分一等奖获得者,将被省资源网聘为学科编辑(兼职),除发给聘书外,还将优先参加省资源网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参评程序和办法
1、参评者应首先到省资源网首页进行用户注册,填写实名信息,申请并通过实名认证;
2、参评内容如涉及到“教学大师”、“电子期刊”等内容,请用“电教教材网络资源使用卡”进行充值并激活使用;
3、登录省资源网相应平台和栏目,检索、浏览或下载相应资源;
4、利用资源进行备课并在课堂教学中使用;
5、研究、确定自己参评作品选题,尽量不要与其他人已发布的参评作品选题重复,以增加获奖机率。总结应用成果,撰写、发表博客;或在教研备课平台发起或参与集体备课;或录制公开课,并上传作品到省资源网上。
6、在参评作品上传截止日期前,修改完善自己的作品。
五、评选程序和办法
1、初评。由学科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按照评选标准(另订),依据参评作品质量,参考参评作品上传截止日的点击量、下载量,和发布后的用户评价等,按每个单项各等级评奖总数的2倍,评选出进入复评的参评作品,并在省资源网上公示。
2、复评。由学科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按评选标准(另订)评选出各奖项拟获奖作品,并在省资源网上公示,公示后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六、时间安排 1、2011年10月31日,为参赛作品上传截止日期; 2、2011年11月中旬,公示初评结果; 3、2011年12月上旬,公示复评结果,公示后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并举行颁奖大会和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教学应用高层论坛活动。同时启动第三届评选活动。
七、活动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活动效果,省教育厅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及成员名单见附件)。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电化教育馆,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望各地接通知后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并通过活动的举办,探索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教学应用的新模式、新方法,建立健全资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教学应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省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参评指南、选题要求、技术标准、评选标准和评选细则等详细内容,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发布,请登录省资源网()查询。
联系人:刘新超、左新文,电话:0371-66322709。
附件:河南省第二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教学应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10.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篇十
1、论文成果在实践中效果显著,工作效果获得省、市级以上相关
部门的认可。
2、论文成果在本工作领域中有创新、有一定广价值。
3、论文成果对本校工作有推动作用。
4、论文撰写、选题、论述、书写符合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二等奖:
1、论文成果在实践中效果明显,受到领导、师、生的好评。
2、论文成果在本工作领域中有科学性、有创新、符合教育规律。
3、论文成果对学校工作有指导价值。
4、论文撰写、选题、论述、书写符合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三等奖:
1、论文成果在实践中有较好的工作效果。
2、论文成果符合教育规律。
3、论文成果对学校工作有指导价值。
4、论文撰写、选题、论述、书写符合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参与奖:
1、论文成果是自己工作实践所得。
2、论文成果对学校工作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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