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2024-11-19

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精选10篇)

1.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篇一

2013年关于专项监督执法行动的

自查总结

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部属在温企业、市属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我公司根据文件指示内容,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本次安全生产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检查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年初的会议上,总经理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四防三保一落实”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

二、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职工安全培训情况

除分厂班组开展日常培训教育外重点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组织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观看“关爱生命”警示录像片;

2、针对化工市场仓储的仓库员和装卸工,委托市安全服务中心举行为期3天的“温州第二期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3、在生产车间,举行了高空作业安全技能比武活动;

4、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隐患统计信息报送情况

今年安全隐患统计登记信息已按规定时间报送。

五、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工作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等工作情况

1、在建工程项目除开展日常安全工作外,重点对以下几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基础工程深基坑、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

(2)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等)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及各种起重吊装工程;

(3)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在搭、拆过程作业;(4)高处作业;

(5)施工用电及临时用电作业;

2、针对重大危险源――安下尾矿库专项治理(安下尾矿库设计总库容30.8万立方米,实用库容25万立方米,现坝高40米,已构成重大危险源)。6月18日委托第十一地质大队测绘院对尾矿库坝体进行布点监测,8月份委托省安科院对尾矿库安全现状进行评价并编制了安全评价报告。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把相关资料送瓯海区安监局备案。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价与监测使库区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坝体动态,防患于未然。

六、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动态修订,开展相关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为锻炼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各级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几项应急预案专项演练:

1、制酸分厂已全线停产,生产设备需拆除。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拆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不稳定因素,制酸分厂于6月24日进行了一次危化品生产工艺设备拆除应急预案演练。

2、化工市场结合其实际,举行了三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6月19日,化工市场应急救援队参与了“温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练”;6月23日、6月27日与两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联合实战演练。

3、对安下尾矿库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7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在瓯海区安监局备案。

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报告情况

温州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26日

2.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篇二

专项活动总结汇报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文件精神,我部积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

检查和整顿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

活动,搞好“平安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并结合春节前高速集

团对我标的检查情况,我部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现将此

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民爆物品及特种设备、特种人员管理方面

1、民爆物品管理方面:

(1)、民爆物品的运输和装运都要在安全员、押运员的陪同下进行规

范运输,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炸药、雷管用防爆箱分开装置。

(2)、要求炸药在使用中,周围严禁烟火,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爆破

方案进行操作;

(3)、严格执行炸材领退制度。根据实施爆破的实际情况,酌量领取

炸药,领取时必须填写爆炸物品领用申请单;未使用完的炸材,在当

天要及时退库,并做好登记情况,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4)、对于未及时退库的炸材,要放入暂存箱中妥善保管。各施工队

炸材暂存箱务必要求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大周边环境的安全

巡查力度,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项目部和公安机关,坚决杜绝炸材

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在我标段发生。

2、特种设备管理方面

(1)、对我标段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机构检测并取得合格证,严禁没有合格证的特种设备在施工生产中使用。

(2)、由于春节期间,机械设备停放时间过长,在施工前,我部针对特种设备进行了一次隐患排查,要求坚持“一日三查”,杜绝因施工机械引起的安全事故。

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

(1)、活动开始初期,我部就对全标段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所有在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入册,做好备案工作。

(2)、我部要求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二、隧道施工安全方面

1、我部要求掘进班组在掘进时,控制好掘进和光爆,保证喷锚厚度,保证小导管、锚杆的根数和长度符合施工要求。严禁超欠挖,防止顶部出现空洞及坍塌。

2、隧道的支护、二衬施工要达到质量和强度的要求,并及时跟上掌子面开挖的进度,保证安全距离。

3、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加强对地质不稳定部位的监控,并时刻注意围岩变化情况。还有技术部门对爆破的轮廓进行测量,分析爆破后的效果及爆破对围岩的扰动情况,做好一切预防工作措施。

三、冬季防火工作的开展

1、我部针对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在春节前后分别进行了大排查,对已损坏或无消防设施的,及时进行了更换、配齐,并根据我标段实际施工情况,对摆放地点不恰当的消防设施,重新进行了安设。

2、要求各施工队必须指定专人,每日对消防水池进行检查有无漏水现象,每天及时补充水源,保持消防池中水源的充足。

3、春节前的检查中发现,钢筋加工棚内有作业人员私自生火取暖现 象,我部及时为他们配备了取暖设施,要求施工区域严禁明火,以防冬季火灾事故的发生。春节后的检查,重点放在临时用电上,严禁电线乱打乱接,防止电线起火引起的火灾事故。

4、我部还举行了消防应急演练。目的就是为了让现场职工学会准确判断火灾隐患,提高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充分做好面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准备,确保我标段冬季用火的安全。

四、临时用气、用电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用气方面,对氧气与乙炔的使用进行了规范。氧气瓶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远离明火与热源,安全距离要保持在10m以上,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是高压容器,在搬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猛烈撞击。禁止用肩扛、背负、拖拉和摩托车驮运,随时检查防震胶圈是否齐全。

2、施工现场用电方面,洞内施工用电管理加强,个别电线存在乱搭乱接、凌乱堆放现象,我部要求施工负责人立即整改,电线要由专业电工进行规范搭设,并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严防因用电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其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

1、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2、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要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标示、标牌无污渍、破损,醒目的起到警示作用。对于已经损坏的标示标牌及时进行了更换,地点不合适的也重新进行了安设。

3、洞内出渣车辆严格限速。洞内灰尘很大,作业人员也很多,出渣司机一定要降低车速,减少洞内的扬尘,杜绝出现交通安全的隐患。我标段便道路况不佳,无论是雨雪天气,还是正常天气,出渣车辆在行驶中一定要缓慢行驶,注意安全。

4、我部在开展活动期间,出台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整改,特别指出,谁违规、谁受罚,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我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消防安全专项自查整治活动总结 篇三

为了深刻汲取“4.10”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区教育局《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莲教发〔2013〕56号)的通知精神,全力整治消除中小学及幼儿园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类似西门里西梆市街白鹭湾小区的凯伍网吧“4.10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出专向整治检查,现将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莲教发《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莲教发〔2013〕56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强化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学校管理人员及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彻底使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得到整治,成立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导主任、事物、班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我校专项整治的检查与指导工作。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从2013年4月15日至5月10日,在我校开展消除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检查方法为全面检查,重点督查、跟踪督办。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主要工作任务: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拉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序幕。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4月22日至4月28日。主要工作任务:对全校实施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研究分析,坚决督促单位整改。需报区教育局批准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决不姑息迁就。检查中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要规定时限要求按时整改。

第三阶段,验收评比阶段,5月2日至5月10日。主要工作目标: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班级、部室进行复查验收,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班级、部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总结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查看了全校及学校周边,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有重点,防止检查治理流于形式。

(二)检查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查看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员是否认真严格地落实安全责任制;师生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是否做到每日防火安全的巡查工作,是否建立完善了巡查记录;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是否制定了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师生进行了实地演练,通过演练使师生提高处置事故和自救的能力;建筑是否通过消防部门的防火审核,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三)检查治理教室用电情况,是否存在线路乱拉乱接的现象。

(四)实地检查住校教师用电用火情况。

(五)查验了消防设施配置及完好情况;查看学校是否有消防水源,是否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配置了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六)检查学校是否有计划的对全校师生进行了消防宣传教育;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

(七)查看学校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是否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八)学校教学楼、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是否安装了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护栏;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被堵塞,疏散门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在我校整个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莲教发〔2013〕56号)的通知精神,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必须责令当场改正;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责令尽快整改完毕,到期按时进行复查,确保发现的火灾隐患都能彻底治理,给学校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莲湖区草阳小学

4.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篇四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全面发展的大事。我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及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文件精神作为推动专项行动的动力,认真梳理和整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在此基础上,强化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一是狠抓督促检查;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突出重大隐患三级“挂牌督办”和重点“补课”;四是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五是打“非”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加强;六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七是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八是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力求把安全隐患消灭在盟芽状态。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一系列通知精神,我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现将开展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两到位 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市政府建立健全了由分管安全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开展整个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我市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对各单位领导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6次,要求时刻保持警惕,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松懈思想,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务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安全责任制 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市2007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责任书,量化、细化了目标责任,并于2007年3月2日与市17个乡镇办事处和31个市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开展好日常监督管理

为确保安全生产,我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行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切实开展以煤矿和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

1、煤矿安全方面

煤矿检查组将安全大检查与我市煤矿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市26个煤矿按原分片区监管方式分三个片区同时开展检查。在检查中实行地面、井下同时排查,不留死角。

第一片区情况:

该片区共有煤矿5对,其中高石煤矿因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被省安监局林东分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还在整改中,未提出验收申请;小岩门煤矿因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被堵塞井口,未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双龙煤矿已被州安监局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编制隐患整改措施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同意维护整改。幸福煤矿和哲岩煤矿只进行井下维护和抽水,其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的编制正在进行中。

第二片区情况:

本市全市大检查我片区以市煤炭局卢柱龙为组长,刘超、尹先鼎为成员的检查组。检查工作于2007年11月16日开始,11月22日结束。检查情况如下:地松鸿达煤矿、地松跃龙煤矿、地松干塘边煤矿、城厢太平煤矿、城厢老虎洞煤矿、城厢上马营煤矿6矿井下无作业,责令继续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陆坪矮磴煤矿、凤山龙凤煤矿、兴隆梨树煤矿3矿井下无作业,检查组除责令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扩能扩界的相关手续,如逾期造成一切后果由煤矿自负外,另继续责令以上三矿停止井下作业。

地松哈麻冲煤矿因进矿公路被附近农民挖断,检查车辆无法到其矿上现场检查,之前该矿也被责令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

本次大检查共下指令书9份。第三片区情况:

第三片区共有煤矿12家,其中因整合已停止井下一切活动的有仙桥乡茶园煤矿、牛场清水煤矿2家;新建矿井有道坪桃子冲煤矿、谷汪乡新禾煤矿、谷汪青山煤矿、牛场沙土煤矿等4家;独立技改煤矿有龙昌乌米冲煤矿、龙昌沙坡煤矿2家;整合煤矿有龙昌下源煤矿、龙昌谷坝煤矿、城厢后河煤矿、龙昌顺意煤矿等4家。在本次检查中,所有煤矿均存在未建立和完善“三条生命线”的共性问题我片区检查组按市煤炭局文件统一提出了改正时限,同时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分别逐条下达整改指令要求各矿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完毕,并要求煤矿企业改正完毕后作好自查、自验,并作好相关记录备查。

2、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深入车站、道路,检查重要路段治理,运输源头管理等工作,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 落实。

(2)对客运市场管理,重点检查了源头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管理,严禁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经营业户进入运输市场。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开业条件、营运情况、驾驶员资格、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查,没有发现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主。三是对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进行检查,目前从事危货运输的车辆正逐步走向规范。四是对福泉汽车站和马场坪及凤山、牛场汽车站在车辆例检和进出站制度上进行检查,马场坪、福泉、牛场三站都能严格执行有关客运车辆例检和进出站制度的规定,具体工作没有出现走过场的现象;但是福泉、马场坪两汽车站在候车大厅放映设备未按规定播放事故光碟,当场责令整改。五是对全市客运车辆、发车点、车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客运车310余台,车辆例检率达100%,没有发现超员车出站现象,基本按照发班规定进行管理。六是对福泉市交通运输公司和黔南交运福泉分公司检查中,发现福泉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接到交警部门整改通知书和违法处理通知书后未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针对福泉交运公司贵J13926号中巴车与贵J11890号面的车11月5日在三江口垮岩相撞事故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向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司进行整改。

(3)福泉汽车站对例检查出隐患的车辆无整改记录,复检合格后无安检人员签字,已责令其立即整改。(4)危货企业检查

在检查中,福泉永运发展公司安全责任制落实,但未按要求进行自查,对该公司10月13日贵J02571号车在205省道烟科所长坡发生侧翻,导致硫酸污染的事故,责成该公司立即到交警大队接受违法行为部分处罚,对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责成该公司增设专门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

(5)路检路查:

检查组还分别到205省道牛高线、306省道、210国道进行了路检路查,路查发现:205省道上185km至187km桂花街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未整改,已两次请福泉公路管理段呈报州公路管理段予以解决,至今没有回复。烟科所长坡路面糙化程度差,194km至196km路段(三江口新桥至金鸡山隧洞南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210国道2438.5km路段(黑塘桥)防撞护栏已损坏未修复,存在事故隐患,牛高线、凤陆线等县乡道路路况较差。

3、非煤矿山方面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和取证情况。我市已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有56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有36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6家,露天开采矿山30家。作为新建矿山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的非煤矿山企业有15家,其他非煤矿山企业正在申报中。尾矿库3家都已按规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已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1家。

(2)非煤矿山检查情况

检查中,大部分持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基本符合《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持证地下开采矿山6家已全部实行机械通风,1家系统基本形成的新建地下矿山已安装完毕机械通风并投入使用,但仍有部分矿山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有12家非煤矿山团体工伤保险已经过期,安监局已责令尽快续保,对存在隐患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进行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新、改(扩)建矿山企业一律要求其履行“三同时”手续,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擅自进行生产的,下达强制措施,要求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恢复作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非法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关闭,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提供火工产品、电力等生产资料。

(3)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检查组要求尾矿库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改,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切实做好尾矿库的安全防治工作,并对尾矿库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4、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全市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1家。在本次检查中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以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和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四超一改一违规”及违规储存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发现牛场花炮厂擅自改变厂房用途,混放药品,现场管理混乱,已被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经营企业福泉市日杂公司被列入我州第一批标准化企业,材料已申报。

5、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

危险化学品检查组对全市20家危化生产企业和25个加油站(点)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各种规章制度及特种作业人员证照进行了检查,并认真作了现场检查记录。通过检查,发现我市5家危化生产企业停产停业,15家生产企业中部分生产企业和部分加油站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职工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检查组已对其它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安全、消防安全、其它行业的检查任务较重,还在继续检查之中,有关情况将稍后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四)关于各类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及事故结案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今年以来未发生较大 以上事故,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均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认真查处。目前,立案2起,查处事故人员5人,结案2起,结案率100%。

三、省、州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进展情况 “8.07”磷石膏渣场事故发生后,宏福总公司在省州市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迅速开展了有序的事故抢险工作,与此同时,根据省安监局下达的整改指令以及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公司立即逐项进行了整改(整改报告已于10月25日上报省安监局),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降低库区水位。按五环公司设计方案,在I区、II-I区各安装一根虹吸管,从库区引水至调节水池,再输送至磷肥厂作再浆水及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至8月20日共分流区储水40万方,有效减轻了大坝荷载,消除了积水隐患。

二是修复加固初期坝。按照贵阳勘测设计院设计方案,采用块石加钢筋笼护坡,内填碾压石,8月20日完成了初期坝修复加固工作。此外坝面台阶按要求分段设臵了排洪沟,坝面重新进行了修复,此项工作9月初已完成。

三是修复截洪设施。8月15日完成了冲毁的截洪设施修复工作。

四是合拢I区子坝决口。8月8日冲毁的I区子坝已合拢。

五是新建调节水池以增大污水调蓄能力。8月15日完成了征地及勘测工作,8月16日开工建设,预计明年三月建成 投用。

六是经贵州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对磷石膏渣场主坝进行了安全稳定性分析,分析结果表明主坝安全稳定。

七是由国家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磷石膏渣场做安全现状评价,初稿已完成。

八是广州胜义公司(原防渗膜的施工单位)对Ⅱ-1区冲刷破损的膜进行了恢复,此项工作9月25日已完成。

九是确保磷酸水平衡,严格控制进入石膏再浆槽水量,磷酸一、二车间尾洗水改用磷渣场池水,可减少进入系统的水约200m/h,将其它装臵污水直接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磷酸装臵将采取以措施调节水平衡。从石膏再浆系统着手,提高渣浆含固量为25~30%;在原有返回肥厂的池水管路上增设加压泵,将池水的输送能力从约1200m/h提高到约1600m/h;将磷酸一、二车间尾气洗涤水改用磷渣场池水,这样就可减少约200m/h池水直接水进入渣浆系统,从而臵换装臵内的循环水。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实现渣坝库区蓄水不断减少,以每小时约190m/h的速度递减,从而确保磷石膏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十是进一步完善磷石膏渣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理工作。在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8月17日形成了《瓮福磷石膏渣场应急方案》;同时公司对照国家《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333十一是完善磷渣场安全运行及放浆方案。使用Ⅰ区作为磷石膏渣浆堆放地;Ⅰ区放浆水面距离坝体必须大于90米,确保干滩长度;严格控制Ⅰ区最高水位低于+952米高程,确保排水沟与Ⅰ区的水位高差不得大于6米;将Ⅱ-1区的水送到肥厂作石膏再浆和污水站处理;在Ⅰ区分区坝上布放浆管,均匀布臵四个口向Ⅰ区放浆,Ⅰ号分区坝坝顶加宽至30米,外侧坡比1:5,保证干滩90米,最高允许水位标高952米。根据Ⅰ区的最大允许容积、池水的输送量和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重点加大池水的输送量和处理量,并在运行后全力做好II-1区的恢复抢修工作(此项工作9月30日已完成)。

四、按照黔南州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黔南安发电[2007]10号)开展工作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该文件及时印转了市安委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关于开展以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和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尽快安排好隐患排查“回头看”的各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待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再向州安委办汇报文字材料。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我市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安全管理的情况,安全意识有等进一步加强。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缺乏,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落后,距安全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是部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是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五是安全设施、设备陈旧老化,部分企业存在电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的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安全隐患,我市已口头或书面通知有关企业,要求及时改正和整改,力求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六、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对签订责任状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监控机制,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篇五

州民政局: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0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11﹞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11‟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11]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4‟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05‟39号),民

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04‟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06‟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09‟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09‟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09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09)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 7.9866万元,2010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10)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10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10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434.0853 万元,救助8000 户 11693 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 414.8093 万元,救助 2055 户 2055 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 19.276 万元,救助5945 户 9638 人。年末结余资金 201.9013 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10)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10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 万元,但实际上2010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10年州财社字(2009)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10‟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10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 486 户486人,2010年末结余 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10]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6.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篇六

根据××市院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方案,按照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部署,遵照党组安排,结合我科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此项整改工

作。

我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地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贯彻(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整体要求,以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通过认真学习文件,领会内容实质,仔细对照检查,从以下四个方面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在执法当中,没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行为与现象,从未办理过关系案、人情案,从未私自接受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吃请、钱物,没有吃拿卡要、泄露案情的行为。

二、在文明执法方面,因为我科的职能原因,经常接触在押人员,执法文明与否,直接影响着在押人员对检察机关的印象,所以我科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尊重人权,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负责,从没有违规违法办案,在我科的积极工作下确保在本市环节以下案件均能依法按时正常诉讼,唯独存在问题是:中院环节有个别案件未能在法定的时限内审结。造成的原因一是邮寄时间上有出入,二是上诉案件中院需经立案庭审后,将案件移交相应的庭室,就无形中延长了审判期限。

三、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监所部门作为一个监督部门,时刻牢记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对该管的事立即管,对该查的事马上查,从不拖沓马虎、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情况,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僵化思想,不注重调查研究。

四、在执法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发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执法精神,注重监督的内涵和外延,做到监督不代替、到位不越位,防止滥用检察职权滥监督,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但在工作中确实存在就监督而监督的问题。

综合以上自查问题上的情况制定下列整改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整改思路是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正确的人权观,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从知识中获取力量,作到“打铁先要自身硬”,通过丰富知识,逐项消灭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三、工作中着力加强公正执法的力度,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树立合理的监督观,解决好监督中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做到敢监督、善监督,拓展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效果,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正确实施。

四、是在执法作风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坚决不越权办案,违法办案,彻底杜绝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切实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廉洁自律,正确处理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

7.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篇七

切实抓好乡卫生院、门诊室、村级卫生室在药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查漏补缺,认真细致地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未发生漏报、迟报的现象。(此项满分7分,自评得分为7分)

三、切实加强药品销售单位的主体责任及药品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通过查漏补缺,现场检查的项目达到《2010年药品安全考核现场检查细则》的考核要求,药品使用环节及保健药品监管的考核总分为30分,自评得分为30分。

(一)积极落实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1)加强药品安全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大力推行乡卫生院尽职尽责,切实加强药品监管职能。

(1)认真制定了乡卫生院、门诊室,村级卫生室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的方案,整顿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的资料完整,按时上报了工作总结及报告。(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为10分)

。(此项满分5,自评得分为5分)

四、圆满完成了药品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

8.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篇八

佳康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辉县监察局:

根据辉县监察局、辉县民政局《关于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会监发„2011‟4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我乡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和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全乡民政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落实情况

在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中,坚持“保主保重、分类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对象家庭成员结

构、就业情况、劳动能力、家庭收入等政策条件合理调整分类,突出提高因病、因残、因学、年老体弱、缺少劳动力等特困家庭的补助标准,拉开分类补助档差。城市低保A、B、C、D四个类别对象的补差水平按照原浮动比例执行,即由原来的167元、140元、100元、90元分别提高到184元、157元、117元、107元,调整后全乡现有13户18人享受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一、二、三类对象在原各自月补助标准上增加7元,即由原来的100元、73元、58元分别提高到107元、80元、65元,四类对象月均补助水平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45元,全乡现有1416户5425人享受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20%,即分散供养标准由16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年人均提高4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1800元/人.年提高到2200元/人.年,年人均提高400元,全乡现有155户155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开展情况

(1)乡民政所按照县上统一要求全面清理、重新核实和认定城市低保,在4月26日—5月5日受理居民低保申请、5月6日—5月15日开展申请对象的低收入认定、5月16—8日由社区调查评议排序及公示、6月9日由乡镇政府审核,6月10—18日在乡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

(2)通过对农村低保自查自纠,落实了领导责任,确

5、严格执行国家优抚政策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9.3万元。

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为解决和改善五保老人供养和居住条件,提高我乡五保集中供养率,经过勘测选址、工程设计招标、在佳康镇敬老院旧址新建敬老院一所,现已完成工程,经乡政府组织人员初验,工程质量合格。

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经过自查自纠,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了各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个人的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人;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所有资金相关账户统一要求为一折统。

特此报告

二0一一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民政 惠民政策 自查 报告 抄 送:县民政局。

9.行政执法专项总结 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按照《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院侦查监督科按照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协同公安、监察、政府法制机构、商务主管部门走访了国土资源、安监、环保、农业、烟草专卖、工商、质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查阅案件台帐和抽查案卷等方式,排查2008年以来上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情况,共查阅案卷700多件。

在对卫生局的案卷进行查阅时,发现该局对本市三家医疗机构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09年至今连续三年进行行政处罚,而未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后,陆续向卫生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对其中一件已做出判决,另外两件正在审理中。

通过这次专项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

加强了监督和指导,帮助制定推进措施,如在信息汇总、报送方面,确定了责任联络人员等。通过这些做法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了惩治犯罪的合力,最大限度地遏制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惩的现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贡献。

10.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自查自纠总结 篇十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在“防风险保平安迎x”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x区应急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联合动员相关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在辖区范围内全力以赴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x”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从而切实发现、整治了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提升了x区火灾防控水平。现将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首先组织召开了“防风险保平安迎x”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专题会,并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了“防风险保平安迎x”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了各街道、各职能部门“防风险保平安迎x”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职责、方案和时间节点。

(二)结合近期x区火灾形势,下发了《x区电气隐患大自查、大自纠、大整治工作方案》、《x区城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方案,发动全区社会单位开展大自查大自纠、发动各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立体推动“防风险保平安迎x”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区应急局积极协助x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深化“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对 “三合一”、小仓储、群租房、老旧院落、垃圾场(站)及周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住宅楼院和公共消防设施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对特定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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