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报告

2024-07-10

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报告(精选12篇)

1.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报告 篇一

作为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资格审查与评定标一起,成为决定项目招投标效果的两个最关键过程,招投标从某种意义上可简单理解为是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的两次择优过程。其中,资格审查就是这个过程中招标人的第一轮择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招标活动的成败。目前我国大多数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是资格预审法,随着社会发展,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形势,资格后审法也开始被采用。两种方法在使用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试对此进行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力求减少因资格审查方法、程序存在瑕疵而对评标结果产生的不利影响。

1 我国招投标资格审查的现状分析

1.1 我国现行的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对于投标人来说,区别在于是否可以直接参加投标;对于招标人来说,不同的评标办法是选择资格审查方法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采用单因素评标时,无论是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工作量变化不大,只是资格审查工作的主体发生变化,是由招标人还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而采用综合因素评标的,采用不同的资格审查方法会使评审技术标的工作量发生很大变化。资格预审可以在发标前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的投标申请人,减少评标工作量。而资格后审则是所有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不仅费用要高得多,而且耗费时间。我国自80年代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以来,大多数项目采用资格预审,2003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引入资格后审。随后,我国的一些省市在部分项目的资格审查时采用资格后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资格后审是对资格审查办法的补充与改进。应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不同的资格审查方法,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

1.2 执行资格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1]

(1) 投标人恶意串通行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2) 挂靠投标行为。投标人自身不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以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的名义投标,被挂靠的企业收取一定的企业管理费的行为。

(3) 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有缺陷。资格预审中存在着明显的倾向性,主要表现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做出了较为苛刻的规定,这些规定有意或无意中限制了一些有条件和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4)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申请书存在作假行为。主要表现为业绩、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作假。

(5) 资格申请书由评标专家来评审。投标资格的审查只是符合性、真实性审查,应根据工作特点选择合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措施

2.1 预防投标人串标的措施

与资格预审相比资格后审具备以下特点[2]: (1) 资格后审取消投标报名制度,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可能以邮购或网购的方式,不限制和拒绝任何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身份具有不确定性; (2) 资格后审采用不集中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而实行不记名的网上答疑或分散答疑; (3) 资格后审开标时才公开投标人的信息,开标前湮没投标人的身份、数量及其各种信息; (4) 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 (5) 资格后审唱标时,取报价最低的一家或几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评标。若在这中间没有产生推荐中标人,再取次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补充或排名,直至产生推荐投标人再对他们进行资格审查。

从对比的结果可以看出,变资格预审为资格后审可以有效减少投标人恶意串通行为。资格后审与资格预审相比,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消除串标产生条件并制止串标发生的优越性。但是,从目前国内许多城市的规定和实践做法来看,资格后审法并不能排除以下可能出现的问题[3]:形成恶意竞争,一些公司即使不满足资格要求,也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许多参加投标的公司只能预料到竞争更加激烈,出现低价标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在投标报价时,他们为中标可能提交不切实际的低价。这种对竞争的消极影响和盲目性会挫伤主要的承包商参与投标的积极性,损害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招标人对形势的错误估计;增加工程项目的社会成本;在一些垄断性项目或专业性很强的项目中,如给水、供电线路项目、港口码头项目等,由于其专业队伍数量较少,形成了固定的投标队伍,有能力且有意愿参加投标的公司基本都是比较熟悉或者有业务往来、合作经历的。因此即使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一系列措施,但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身份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确定性,给串标提供了条件,并不能减少串标行为。

2.2 预防挂靠投标的措施[4]

针对挂靠投标行为,通过增加投标人违规成本,健全完善招投标惩处激励机制,建立招投标信用档案和公示制度。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信用记录并对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加大投标人的违法成本,除了中标无效、罚款等经济制裁外,还要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措施,让其得不偿失,预期风险大于预期效益。另外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检查力度,通过日常的检查发现挂靠行为,挂靠行为在工程招标投标时并不容易发现,但到了施工时就基本上暴露无遗。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挂名的项目经理不是真正的施工管理者,没有施工决策权,通常不在该项目中工作,项目部的其他管理人员也大都不到位,出现上述现象,基本可以认定为挂靠,从而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加大挂靠投标的违规成本。

2.3 规范资格预审主体的措施

(1) 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建立独立资格预审组织。独立资格预审组织的建立可以采取灵活方式,即针对不同项目,从专家库中邀请不同的专家组成资格预审小组来进行评价各个企业的资格是否达到建设项目所需的标准,要加强对专家库的更新。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资格预审小组的成员应与评标阶段评标小组的成员有所不同,这样更能保证招标的公正性。

(2) 成立专门的资格预审评价公司,建立社会评价体系,由固定的专业人员来对企业进行长期的评价。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目前我国尚未出现这样的公司,因此,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困难。

(3) 由行业协会组建专门的资格预审部门。加入WTO以后,行业协会的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行业内部的各个公司都应遵循行业协会所规定的要求,由行业协会组建的资格预审部门就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招标人也应放心由他们完成的资格预审工作。招标项目在进行资格预审工作的时候,投标人只需拿出由行业协会出具的一段时间内的预审报告,招标人稍加审查就可以进行下一轮的选标了,也为项目顺利开展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4) 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做担保,保证投标人具备承包项目的能力。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其他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时候一向都是比较谨慎的,因而由他们看好的投标人也应具备相当的实力。招标项目在进行资格预审的时候,招标人可以根据有关银行的资信证明及可获得的信贷金额来判断投标人的资信和融资能力如何,是否适合承包该项目。

2.4 预防投标人提供的资格申请书作假的措施

借鉴日本资格预审制度,日本政府于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了一套公共项目承包商资格的评审系统,只有通过该系统评估的承包商才被邀请投标。该方法要求承包商每年向政府提交以下材料: (1) 每年平均完成项目的总值; (2) 各个项目的平均价值; (3) 参与工程项目的人数; (4) 财务状况; (5) 技术人员数量; (6) 从事工程项目的时间; (7) 履约情况; (8) 从事特殊项目的经验; (9) 安全记录; (10) 工人福利。根据以上因素,计算出各承包商的排名。这样在每次有招标项目的时候,只要简单审查一下该投标人的资格便可。日本的这套公共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通过对承包商长期的审查,可以准确的了解他们真正的实力如何,有利于业主在不同的项目上尽快选取合适的承包商来承包。这种方法重在平时的积累,这样做可以促使承包商不是为了投标而投标,督促他们时刻都是在积累自己的实力。这种方法对于我国政府投资及公共项目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另外,日本政府鼓励小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做法也有助于保护小型企业的发展。

3 各种工程所采用的资格审查方法

3.1 简易工程

由于没有特别的技术要求和难度,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非常多但由于项目利润低,吸引力小,因此项目招标过程中,无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企业,对这类项目都不会有太多的违规想法,因此在设置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具体操作时,应以注重时间效率为主,适合采取有限数量最低条件资格预审方式。在操作上,由于项目吸引力不高,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应仅对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方面按国家规定作出简单要求,这样在投标报名时可即时完成审查。在正式评标时,可以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可以有效避免评委、招标人因素对评标结构的影响,厦门市目前对于控制价在1 000万以下的项目就采用该方法进行资格预审和定标。

3.2 普通工程

潜在投标人比较多,但由于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且项目并不重大,也并不太引人瞩目,因此易被部分招标人利用,通过资格审查量身定做准入条件,以达到特定的利益目的。所以,这类项目存在一定的被违规操作的风险的。应以不限数量的资格预审为主,在资格审查内容方面,除了基本的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外,可适当增加业绩要求,为规范招标人行为,防止量身定做合格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应就此类工程的业绩要求设置予以明确,根据此类项目的竞争力状况,由于潜在竞争力较为充分,因此业绩要求建议以具备当地施工经验为优先考虑。

3.3 重大工程

因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因此招标人往往更注重于投标单位的综合素质,而对时间进度要求反而较为宽松。对于工艺普通的重大工程,因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较少,利润空间又大,因此被围串标的风险较大;而对工艺复杂或专有技术的工程,虽然潜在投标人少,但这类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出于企业形象和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考虑,相互围标串标的可能性反而并不大。投资额大、工艺普通的重大工程资格审查,围标串标的风险也较大。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在具体资格审查操作时,可适当予以变通,采取匿名发标、不限数量的同步资格审查方式。首先,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由于无特殊工艺需求,但项目重大,对企业的经验较为看重,因此在基本资质和人员审查的基础上,可增加一项类似业绩要求,这种业绩要求在规模和技术指标上,可要求与拟建项目相当但不能高于拟建项目的需求;其次,在操作上,为避免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名称被泄露从而为围标串标创造条件,通常的报名和售卖标书的环节,需采取匿名的方式,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收取;第三,为减少评标工作量,在收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后,由于资格审查内容并不复杂,因此可由招标人组织现场审查投标人资格,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才进入开标和评标阶段。

3.4 投资额大、工艺复杂的工程

此类工程由于工艺特殊,因此在资格审查时更注重企业的各方面综合能力,要求也较高,因此潜竞争力相对较小。对于这种项目,一般采取评分择优的有限数量审查方式。如上分析,这类工程在围标串标等方面的潜在风险较小,且对时间要求相对较为宽松,因此无论采取预审或者后审方式,都不会有太多影响行业的围标、串标,但应考虑有限的投标人之间串通,提高投标价格,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4 结语

综上分析,各种资格审查方式都有利弊,政府部门应通过规范性文件做出合适的指引;招标人应结合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优选,同时在资格审查具体操作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改进和完善,最大程度的发挥不同资格审查办法的优势,就可以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达到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潜在风险的目的。

摘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资格预审、资格后审作为我国现行招标资格审查方法, 各有各的特点与不足, 应逐步补充与改进。本文对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同的资格审查方法在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资格审查过程中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资格审查,招标,投标,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冯起.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对策[J].北京物资流通, 2007, (4) :27-29.

[2]王权民.用资格后审法遏制串通投标的研究与实践[J].建筑经济, 2006, (6) :97-100.

[3]肖静.工程招标资格后审若干做法的比较与分析[J].建筑经济, 2009, (10) :57-6.

2.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报告 篇二

(一)

依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文认为,各地对区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职责的界定,虽存在差异,但在以下四个方面的认识还是基本一致的。

第一,审查本级人大代表资格的获得是否合法。人大代表的资格,依据法律的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一般资格,就是《选举法》第三条规定的,人大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二是当选资格,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依照本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这些规定明确告诉我们,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资格的人,才能当选为人大代表,其人大代表的资格才能被确认为有效。

《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个规定把代表资格审查这项职责明确授予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也就是说,区县人大代表资格的获得是否合法,由区县人大常委会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依据法律的规定,区县人大代表当选资格的获得有两种途径:一是主要途径,就是每隔五年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二是补充途径,就是任期内代表因故出缺,原选区通过法定程序的补选。这两种途径获得的人大代表资格,在换届选举期间,有选举机构依法操作,选举结果在报到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之前,已经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宣布;在代表补选期间,是由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组织进行的。所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更显现了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由于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和主任会议组织的代表补选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工作都是在区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进行的,为此,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工作只要对当选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名、协商、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过程,选举方式、得票情况、当选依据等环节的相关原始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就可以了,所形成的代表资格审查确认报告及时报区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并公告就行了。但是,这一法定的程序是绝对不能被旁落或忽视的!

第二,审查本级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是否合法。人大代表资格的获得是依法、按顺序进行投票选举的结果,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也应依法、按顺序严格进行。因为,这不仅是法理逻辑的必然,还是维护政治制度严肃性的需要。首先,人大代表不但组成了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还经法定程序组成了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领导班子。其次,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不仅是选区选民政治意愿的集中反映,还是各级组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依法运作的结果。所以,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不但具有政治性、法律性,还应当具有严肃性和顺序性。从根本上来说,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织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因此,依法有序地对代表资格终止进行审查,不仅体现了对原选区选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还体现了对人大制度、人大代表资格法律地位的尊重和维护,必须要严肃、认真的对待。

《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把代表资格终止情形的把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职责授予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的终止,《代表法》界定有六种情形,加上代表任期内死亡的共有七种情形。每种情形的发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都要及时、认真核准,防止道听途说和差错的发生。事实核准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向常委会作出关于终止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同时还应对缺额代表进行补选等工作作出相应的报告。常委会依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关的决定或决议,一方面予以公告,另一方面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第三,审查本级人大代表资格变化是否合法。人大代表的资格变化,本文指的是除代表资格终止以外的两种特殊情况,也就是《代表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内容。一是对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情形的审查;二是对恢复执行代表职务情形的审查。这是一项非常严肃、仔细的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必须依法认真开展,否则权力机关对自己组成人员有上述情形的事不问不闻,不但显得不严肃、不负责,还会造成不依法办事的不良影响。

《代表法》第四十条规定: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代表;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代表,其代表资格没有终止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在执行这项规定的实际工作中,本文认为,有三个环节需要注意和把握:一是司法机关必须及时向区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情况;二是审判机关必须及时向区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三是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及时核准情况,适时作出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当前面所列情形消失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凡代表还在任期内、资格没有终止的,应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第四,接受和处理选民对人大代表资格问题的反映。《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都规定选区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有监督权,甚至可以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实践中,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人大代表日常工作的监督中,也有相当部分表现在选民到区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问题的信访中,所以区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交办,认真地对选民涉及代表资格问题的信访作出实事求是的妥善处理。

3.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篇三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0年6月15日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3人。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43名。之后,高新芳(女)、亢全奎、曹海林、张晓忠、郭海雁、韩补芳(女)、任保平、卫加平、耿育斌、高爱军、许小东、申磊、史记明13位同志先后调离红道,代表资格终止。乡第二届人大代表共缺额13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10年6月11日,红道乡缺额选区依法进行了投票选举,分别补选刘俊绒(女)、亢鹏飞、李勇、戴相贵、王丽霞(女)、王志坚、曹晓红、鲁利民、李五龙、闫忠杰、孔庆政、张记虎、曹军奎等13名同志为乡第二届人大代表。

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10年6月11日对刘俊绒(女)、亢鹏飞等1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补选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其代表资格有效。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43名。

红道乡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4.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篇四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10日)

各位代表: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xx县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乡进行了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应选人民代表 55名,实选55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代表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计名投票方式,在选举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放手发动选民,坚持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让选民充分酝酿和讨论代表人选,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体现了人民意愿,选出的代表符合当选人大代表的条件。这届代表无论从构成比例、议政能力、专业素质上都较上届有了很大提高,体现了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原则。

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名,占%;非中共党员代表名,占%;妇女代表名,占%。其中农民代表名,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名,占%;工人代表名,占%;知识分子代表名,占%。代表层次结构合理配

置,代表中各行各业的先进工作者、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占有相当数量,素质较上届有很大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权力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的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对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选出的55名人大代表,均符合《选举法》的规定,确认资格有效,建议大会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

5.6党员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篇五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1年9月7日)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乡党委会议研究,中国共产党****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占全乡党员总数的23%。为了搞好这次代表的选举工作,乡党委下发了《****乡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对代表的条件、构成和选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制定了选举办法。8月24日以基层支部划分的8个选举单位,根据要求,按照程序完成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并于9月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共选举产生了出席乡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名。

各选举单位在党代表选举的全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愿和民主权利,严格条例,严格程序,认真做好代表提名和选举工作,1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提名、推荐,并在全体党员大会上根据多数的意见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经区委组织部、区纪委、乡党委审定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出席乡党代会的代表。在党代表选举工作中,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各支部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党的有关规定,较好地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确保了党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这次选出的**名党代表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党员领导干部****名,占10%;生产一线的党员****名,占81%;女党员****名,占26%;50岁以下党员****名,占72%;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名,占30%;中专(含高中)学历****名,占16%;初中以下学历的****名,占54%;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名,占4%,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名,占14%;1976年11月至1986年10月入党的****名,占5%;1986年11月至1996年10月入党的****名,占23%;1996年11月以后入党的****名,占54%。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全乡8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名乡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代表的条件和程序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符合要求,结构合理,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6.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报告 篇六

【关键词】信息系统;招投标资格;审查系统

0.前言

目前,有些招标人面对海量的投标单位资料束手无策;评审专家的工作强度大大增加;投标单位仅为资格审查就要四处奔波,大中型施工企业几乎每天都要做几份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四处递交,人工成本、打印制作成本、差旅成本不断上升;招标监管机构无法实施有效的标后监督,对同一企业的业绩认定在不同地区存在很大的偏差,甚至存在项目经理违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同一个项目经理同时进行着几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企业资料的轻易外借给围串标现象的产生铺垫了温床。许许多多的问题迫使我们必须思考一种新的工作方式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信息系统的概念

所谓MIS(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系统 ,是一个由人、计算机及其他外围设备等组成的能进行信息的收集、传递、存贮、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

它是一门新兴的科学,其主要任务是最大限度的利用现代计算机及网络通讯技术加强企业的信息管理,通过对企业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技术等资源的调查了解,建立正确的数据,加工处理并编制成各种信息资料及时提供给管理人员,以便进行正确的决策,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信息化的管理不仅仅是让政府或企业从繁琐的纸张办公进入无纸化办公,并且通过孤岛信息的整合、便捷的信息交流、快捷的文件共享、流程化的办公,让政府或企业在管理和执行力方面得到提升。

2.建立《红河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的目的和意义

为规范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促进资格审查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源头上解决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设置障碍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的发生,同时又能有效节约社会资源和降低招标投标社会成本,切实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发了《红河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对招标投标及招标项目标后跟踪的网络信息化管理。

推行基于互联网应用的资格审查管理系统,在宏观层面,有利于增加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有利于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在操作层面,《红河州资格审查管理系统》并非全新的研究型项目,而是一个在可靠、成熟系统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有大量的可行经验可借鉴。

3.系统构架

3.1系统构成

系统按不同的业务和功能分为以下几个大的模块:

工程备案:主要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工程进行备案管理。

资格审查:为施工单位申请加入合格投标人名录资格审查提交申请文件及申请资料,审查后通过的加入合格投标人名录,不合格的返回申请。

投标报名:由合格投标人登录平台后对已经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在线报名,报名后由招标办对报名情况进行审查,生成报名情况。

综合查询:用于对工程信息、合格投标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的查询。

用户管理:对系统管理员、评审委员会员成员、招标代理人、交易中心等帐号权限的投置管理。

系统管理:对系统基本信息及常规设置。

在系统中所有模块都有权限控制,甚至有些功能点也有权限控制,若当前用户没有相应的权限,则看不到相应的菜单。

3.2工作方式

由计算机对相关的资格审查文件中关键数据进行要素化管理,将申请人填报的数据用数据库进行存储,具体证明材料用电子文档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通过把申请人所填写的数据与具体审查标准对比,自动找出申请数据前后矛盾和不符合要求之处,提示审核人员进行进一步查证,并自动生成每一轮资格审查结果,大大节省了评审人员工作量,能够有效地提高资格审查工作效率及公正性,缩短评审工作周期,提高监督管理部门及施工企业的工作效率。

该系统的一个工作亮点是,将中标企业的拟派项目经理锁定,不能再次投标,直至工程竣工后才予以解锁。这一举措得到了质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从根本上解决了投标单位用一个项目经理多次投标的问题。

3.3系统构架特点

一个完整的MIS应包括:辅助决策系统(DSS)、工业控制系统(CCS)、办公自动化系统(OA)以及数据库、模型库、方法库、知识库和与上级机关及外界交换信息的接口。

传统的MIS系统的核心是CS(Client/Server——客户端/服务器)架构,而基于Internet的MIS系统的核心是BS(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架构。BS架构比起CS架构有着很大的优越性,传统的MIS系统依赖于专门的操作环境,这意味着操作者的活动空间受到极大限制;而BS架构则不需要专门的操作环境,在任何地方,只要能上网,就能够操作MIS系统,这其中的优劣差别是不言而喻的。

该系统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模式,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或服务器IP地址即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具有以下特点。

(1)操作性及实用性:以站内需求为导向,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使用良好的人机操作界面,加强用户操作体验感;同时融入先进的管理经验,构造一套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且将在统一的界面下提供各种实用功能,尽可能降低使用前的培训投入和使用中的维护投入。充分考虑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使用计算机的水平,尽可能的简化操作步骤,作到方便、快捷。

(2)先进性:总体方案中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数据通讯技术、网络技术、Internet技术和安全加密认证技术;在系统中,不仅要保证其功能与性能的先进性,同时要体现监督管理部门业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数据共享性: 对以单个工程的信息进行高效采集、如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及资格审查公告,其发布工程招标信息数据与资格审查管理系统中的工程数据共享,减少各部门之间对信息处理的重复劳动。

(4)可扩展、可维护性:采用先进、开放的体系结构,采用结构化和程序模块化设计,充分考虑系统的升级、兼容、处理能力、数据库、二次开发等方面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以保证在今后可能出现管理模式变化的情况下,系统比较简单地予以修改、调整就能适应。

(5)安全性、保密性:系统建设符合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的要求,利用管理系统、数据库平台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的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窃取和篡改,同时安装防火墙防止病毒的入侵。

(6)可靠性:本系统能实现全天可靠运行,重要数据能自动定期备份,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冗余、后援存储能力和容错能力。

(7)经济性:根据企业的发展趋势,设备选型一方面要考虑安全、可靠、先进,同时,要考虑经济实用,要易于扩展升级、易于管理维护、易于用户掌握和学习使用。

4.解决的问题及取得的效益

4.1解决的问题

系统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资格审查环节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纵向管理方面,有效地降低资审文件制作成本,提高资审工作效率,规范业务流程,降低企业和监管的风险,肃清了市场环境;横向管理方面,实现了信息共享,为建筑业管理的许多环节中提供了信息支持,更为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提供了信息平台。

系统实现了资审过程的电子化管理和运作,是资审理念和信息技术完美结合。对招投标事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电子资审不仅是资审工作的重要工具,更是今后资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以技术手段提升资审价值,并为招标人、投标人和政府管理部门创造更加和谐关系的必由之路。

4.2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2.1经济效益

(1)降低企业成本。

此系统的建立,为施工企业投标资格集中年审一次,年审后建立合格投标人名录,进入名录的投标人,一年内不再重复做资格审查文件,可省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企业可同时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实现半远程招标。

(2)提高监管效率。

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使用系统,建立完善的企业及工程信息数据库。确定招标项目投标人时,由系统自动识别并量化生成投标人排序,即避免了人为的因素,又缩短资审周期。

(3)促进环保。

由于采用管理系统,实现了半远程招标,资审环节无纸化监管,投标人无须往返指定地点等优势,可省去用纸、用电、用水、用煤、用油等相关资源的耗费,大大节约社会共同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2.2社会效益

对监管机构而言,可实现过程全痕迹化管理,信息在线实时查询,实时收集统计数据,供政府决策参考;对招标人而言,可大幅度缩短招标周期,通过投标人信息库,实现网上供应商寻源;对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可促进流程规范化,减少人为因素,提升服务水平,减少业务成本及业务风险。

5.结束语

信息系统不仅是一个技术系统,而且是一个社会系统,信息系统是社会系统的抽象表达,社会系统的各个实体之间通过信息发生相互作用,而把这些实体抽象成为信息系统里的节点,将不可见的信息具体化,进行分类、检索和储存,提高信息的质量,就可以提高实体之间交流和相互作用的效率。任何一个实际有效的信息系统都是一个社会系统的映像,信息系统的运作可以提高社会系统的运作效率,它实际上也是社会系统的一部分,是社会系统高度发达的产物。

《红河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以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招投标业务流程为基础,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上同步协同操作为形式,将参与其中的招标人、中介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中心以及监管部门统一到完整的、共享的、安全的、高效的系统上。以其特有的低成本、高效率、透明化的特征正在引领我州招投标事业的发展,以此为基础的网络招标将在不远的将来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王岩昆.招投标市场信息系统的应用[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9(05).

[2]夏文.浅谈电子化信息系统在招投标市场中的应用[J].科技创新导报,2010(10).

7.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篇七

(党委会用)

根据党章规定,区委批准我镇第X届党代会的代表为XX名。经资格审查,有X名党代表由于工作变动调离本镇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有1名党代表因受党纪处分终止代表资格,有1名党代表因病去世,现有XX名党代表。根据镇党代会代表组成的结构和比例要求,结合调入同志的工作需要,以及各党(总)支部和党员队伍的状况,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增补X名镇党代表。需补选党代表的各党总支(支部)按照党代表产生的程序,均于2015年2月 日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出席中国共产党XX镇第X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代表。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全镇X名党代表进行了审查,认为他们均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8.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小编推荐] 篇八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各位代表:

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校上报的代表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工会法》和《陕西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学校发展的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校党支部和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按照民主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和民主权利,各校分别召开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本次教代会共选出代表31名,一线教师26人、学校管理人员代表2人、处室代表3人。本次31名代表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先进性,又充分体现了以教育教学为主的精神。

代表层次:学校中层干部以上3人,占正式代表总数的10%;教师代表28人,占正式代表总数的85%。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当选代表,都是在各自的岗位上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重要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积极,勇于创新、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多数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

9.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报告 篇九

于汲水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2年月 日在乡第十二届人大主席团第次会议上乡人大主席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xxx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汲水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和乡换届选举的安排意见,我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实际分配到个选区的名额为48名。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各选区依法选举产生了汲水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

汲水乡第十二届人大主席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这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空缺的名代表在届期间由有关选区依法选举。在当选的名代表中,工农代表名,占代表总数的%;干部代表 名,占代表总数的%。在代表总数中,无党派及爱国宗教人士名,占%;少数民族名,占代表总数的;非中共党员代表名,占代表总数的%;妇女代表名,占代表总数的%。汲水乡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继续当选的名,占代表总数的%。代表的知识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具有本科及以上文

化程度的名,占%。代表年龄更趋合理,岁以下的名,占代表总数的%;36至55岁的中青年代表名,占代表总数的%;56岁以上代表名,仅占代表总数的%;连任代表名,占到%。

这次当选的代表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广泛性。有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有政党、团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有来自农村基层一线的代表,还有科技、教育、文教、卫生、及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代表人物。他们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高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履职能力,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发挥地方国家权利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保证我乡经济和各项社会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10.乡镇换届选举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篇十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欧阳坤

(2011年3月29日)

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共产党禾亭镇第五次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向大会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中国共产党禾亭镇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会听取了镇党委组织部关于代表资格初步审查的汇报,对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全镇各农村党支部、镇直单位党支部认真地进行了酝酿选举出席镇党代会代表的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共选举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100名。整个选举工作已于3月22日前全部完成。

各选举单位按照镇党委通知精神,注意把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的共产党员选为代表。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和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机关工作人员占21%,农民代表占47%,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16%,先进模范人物占16%,妇女代表占21%,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占60%,这些比例,符合上级的 1

有关要求,代表的构成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在选举代表过程中,各选举单位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从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到正式进行选举,坚持了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需要调整的都作了调整,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选举中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会认为,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出席镇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符合党章规定,符合镇党委关于选举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和要求,所有代表资格有效。

11.洮坪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篇十一

中国共产党洮坪乡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1年7月26日)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洮坪乡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乡党委会议研究,中国共产党洮坪乡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09名,占全乡党员23.5%。为了搞好代表的选举工作,乡党委下发了《洮坪乡党委换届工作方案》以及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对代表的条件、构成和选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对代表选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7月2日以基层支部划分的20个选举单位,根据要求,按照程序完成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并适时召开党员大会、共选举产生了出席乡十五届党代会的正式代表109名。

各选举单位在党代表选举的全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和民主权利,严格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代表提名和选举工作,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提名、推荐,并在全体党员大会上根据多

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之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出席乡党代会的代表。在党代表选举工作中,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各党支部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党的有关规定,较好地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发生违反党纪的现象,确保了党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这次选出的109名党代表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1.各级党员领导干部23名,占11.9%;各方面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71名,占65.1%。女党员13名,11.9占%。50岁以下(含50岁)党员87名,占80%。2.学历在大专以上(含大专)28 名,占26%;中学(中专)62名,占57 %;小学19名,占17%。3.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3名,占2.75%;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5名,占4.58%;1976年11月至1986年10月入党的11名,占10%;1986年11月至1996年10月入党的21名,占19%;1996年11月以后入党的69名,占63%。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全乡2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109名乡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代表的条件和程序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符合有关要求,结构合理,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12.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篇十二

筹备领导小组

XX 二〇XX年X月

各位代表:

我受XXXXC届B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委托,做本次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关于召开我校C届B次教代会有关事宜的通知》(党政办发 [20XX]X号)精神,经XXX大学C届B次教代会筹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本次大会共组成X个代表团,代表比例平均按全校教职工总数的X%产生。其中:教学单位按1:A;校属企业按1:B;其他部门按1:C产生。本次大会的代表总数为XX名。

本次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领导,工会各分会负责组织。代表候选人按分会由工会小组自下而上酝酿,做到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代表均经选举产生。

这次选出的代表XX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有教学人员XX名,占代表总数的X%;妇女代表XX名,占代表总数的XX%;少数民族代表XX名,占代表总数的XX%。

经过XX大学C届B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认真审查,认为选举符合程序,选出的XX名代表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由于学校近期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了调整,经组织组研究,确定如下原则:

1、原单位产生的代表调往其他单位后,不能再担任原单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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