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2024-07-16

医疗垃圾处理管理制度(通用9篇)

1.医疗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篇一

医疗垃圾处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垃圾规范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将医疗垃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对我院医疗垃圾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理等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医疗垃圾流失、泄漏和扩散等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医疗垃圾管理小组,完善医疗垃圾处理制度 2012年经院领导研究,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垃圾管理领导小组作出调整,成立了医疗垃圾管理领导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为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领导组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任务,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并于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同时与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合同,对我院医疗垃圾回收处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1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2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直接到医疗废物产生地

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楼层由高至低的顺序回收并乘坐指定医疗垃圾运输电梯,运送至院内临时处置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等。

4放置于临时处置室的医疗废物,由广东无害化处理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一天一次回收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医疗垃圾意外事故,制定《关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感染、确保安全。

四、妥善管理资料及记录。

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协议书、相关政府文件、日常医疗垃圾登记本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统一由总务科办公室分类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对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

1.缺乏对医护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的法律、法规学习;

2.个别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

3.部分科室医疗垃圾暂存点接近活动区;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对下一步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规范各科室医疗废物处置操作流程。对不适宜摆放医疗垃圾的暂存点进行迁移,并保证在暂存点当眼位置有明确警告标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2.医疗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篇二

医疗垃圾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医疗垃圾中不同程度的含有多种细菌、病毒、寄生虫卵和其他有害物质, 这些有害的医疗垃圾在疾病的传播、流行过程中起到扩散的作用。如不进行恰当的处理, 必将危及人们的健康。但是, 我国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很不乐观, 2003年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 (SARS) 疫情使我国医疗废物处理的漏洞明显暴露出来, 从而促使一系列政策的出台, 从2003年起, 先后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为了解目前我校附属医院医疗垃圾处理现状和相关法规执行情况, 笔者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研究。

1 医疗垃圾处理现状

1.1 资料与方法

调查对象包括在我校附属医院工作的医师、护士、护工、后勤人员、院内感染和医院管理人员 (含实习医护人员) , 医疗废物收集、回收、运送与处置人员, 患者及家属。专门由3名实习医护人员以社会调查的名义进行问卷调查, 共发放调查表100份, 除部分医护人员外均当场填写和收回, 得到有效调查表80份。

1.2 结果及现状分析

97% (58/60) 的医护人员了解或熟知医疗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理的知识以及医疗垃圾的危害性, 并进行过相关的专门学习和培训;20% (4/20) 的患者或其家属了解医疗垃圾的危害性。10% (6/60) 的医护人员承认在工作中未按照有关法规和条例认真执行, 并且护士比医师执行的认真, 高年资职工不如年轻人员执行的好, 护工认识层次差别较大。未发现医疗垃圾倒买、倒卖现象。少数医务人员重视医疗垃圾的危害性, 但分类概念不清, 将非感染性垃圾如部分医疗用品的外包装、医护人员的生活垃圾混入黄色专用垃圾袋内, 这种做法虽然未造成疾病传播的危害, 但增加医疗垃圾处理成本。80% (8/10) 的实习医护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调查还显示, 医院工作人员一致认为现在的医疗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理的方法优点突出: (1) 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 提高工作效率; (2) 避免对人体的损伤, 避免二次污染、扩大污染; (3) 减少使用化学消毒剂, 保护自然环境; (4) 缩小浸泡液污染范围, 减少对社会、对人民健康的危害, 减少医疗废物在医院内运转环节, 切断疾病的传播途径等。但也有一定缺点, 如医院管理人员认为按流程处理有流失的风险、增加管理难度, 无害化处理使医疗成本增加。由于资金和技术的问题, 医疗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理还不够完善, 如被肝炎患者的呕吐物、血便等污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等及时、严格处理存在困难;医疗垃圾中的玻璃制品如各种标本和微生物的培养器皿应专门进行分类处理。

2 医疗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理的经验和对策

近年来, 医院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有效监管、定期考核等方式, 使医疗废物处理流程严格按照有关条例、法规执行, 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认真贯彻有关法规和条例, 已积累了一些经验, 针对垃圾混放的主要原因制定并实施了以下对策。

2.1 加强培训, 组织学习

按照派出去、请进来的原则, 采取多种形式, 如到上级医院学习经验、参加和举办学习班、书面考试和随机抽查等, 加强专业理论的学习。对于新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利用互联网的便利, 学习相关文献及经验[2]。反复组织各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的有关医疗垃圾方面的相关知识, 并进行不定期的考核。特别是职业素质参差不齐、操作不规范的实习、进修人员, 容易造成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对他们不仅要加强培训, 而且必须考核合格后才给以上岗。

2.2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进行监督检查。尤其严格对医疗垃圾运送的中间环节进行监督, 严防倒卖、倒买行为。如我校附属医院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 制定医疗垃圾管理实施细则, 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 对医院各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检查结果与其绩效挂钩。

2.3 提高对医疗垃圾危害的认识

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并广泛宣传, 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垃圾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对医疗垃圾的不正确处理的现象。医疗废物对医务人员的潜在危害最大, 针头刺伤已经成为主要的职业伤害之一;医疗垃圾处置不当将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 有人提出“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已成了艾滋病传播的第四条途径”[3]。医院根据大多数护工的文化水平低、不懂医院感染知识及对医疗废物的危险性不了解的实际情况, 反复组织其进行有关医疗垃圾处理知识的培训, 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垃圾危害性的认识。2000年我国报道儿童因捡废弃空针玩耍而刺伤眼球的事故[4]。

2.4 严格执行有关法规、管理条例和制度

不论是医疗卫生机构, 还是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执行有关法规、管理条例和制度, 并能够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 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医院在防止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实际经验。 (1) 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应做到规范化, 操作结束后将医疗废物带回处置室, 分门别类放入黄色防渗漏的医疗垃圾袋内; (2) 绝对禁止将污染的棉签、敷料、一次性引流袋等遗留在病房; (3) 在巡视病房时及时将穿刺后用于按压穿刺点的棉签、纱布或拔除静脉针后的输液贴、鼻饲患者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被患者污染的废弃药物带回处置室进行分类处置; (4) 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用垃圾处理等。这样能有效地避免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内。

3 医疗垃圾处置的建议

3.1 加大宣传

通过宣传加强全民对医疗垃圾危害的认识。医疗垃圾的处理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国际上已将其列入《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3.2 经济补贴

政府部门应出台有关政策, 促进有关法规、管理条例和制度的严格执行。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使医疗成本增加, 使基层医疗单位暗中叫苦, 即使一些发达国家, 为了降低成本, 不惜花运费越境转移医疗废物。

3.3 技术支持

加强对环境无害化处理处置先进技术、设备的开发和推广, 落后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严重制约着对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

3.4 学习和交流

请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医院进行业务指导, 加强与其他基层医院的经验交流。

3.5 加强监管

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少数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行为等。

虽然近数年来国内医疗废物处理的现状有明显的改观, 但形势仍不容乐观[5,6]。总之, 只有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垃圾危害性的认识, 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制定的长效措施, 才能避免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保证人们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 2006.

[2]陈彩芳.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管理[J].当代护士 (专科版) , 2009, 4:100-101.

[3]赵波.中国垃圾问题反思[J].智囊, 2003, 1:1-12.

[4]张瑞霞, 孟晖.医疗废弃物的处理[J].中国科技信息, 2006, 5:327.

[5]马俊伟, 聂永丰, 白庆中.中国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国城市环境卫生, 2003, 4:16-19.

3.医疗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篇三

【摘要】 目的 加强普通病区的医疗垃圾收集管理,防止医源性感染。方法 应用5S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5个经典步骤对医疗垃圾进行管理,完善医疗垃圾收集处理的制度、流程和职责,并由专人不定时检查整改。结果 病区的医疗垃圾收集分类明确,容器选择合理,处理及时到位,人人知晓收集流程,杜绝了因医疗垃圾而引起的院内感染。 结论 5S管理法能有效规范病区医疗垃圾的收集。

【关键词】 医疗垃圾;普通病区;5S管理法

“5S”管理是日本企业的一种独特管理方法,5S是5个日文的简称,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1]。医疗垃圾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对医疗垃圾的有效管理是控制疾病扩散的重要环节和途径[2]。医院一大部分的医疗垃圾是在普通病区产生的,所以普通病区医疗垃圾的收集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医院感染的发生率。为此,我们医院自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运用了5S管理法管理医疗垃圾的收集,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1 普通病区医疗垃圾收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各类医疗垃圾之间混放或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

生活垃圾是指:病人或医务人员用过的生活废弃物,如报纸、瓜皮果壳、纸巾、杂物等。医疗垃圾又可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病理性垃圾、化学性垃圾、药物性垃圾。由于临床上部分医务人员对垃圾分类概念不清或习惯不良等原因,经常会出现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混放的现象,严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医疗垃圾收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1.2 部分人员对医疗垃圾收集规范认识不够

部分在职医务人员、实习医生或护士、保洁人员、配餐员、后勤人员等对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不熟悉,处理程序不了解,意识不强,无相关的奖罚制度,导致各类垃圾随意丢弃、垃圾满出桶外、垃圾无分类放置等不规范的现象。

1.3 各病区缺乏医疗垃圾收集的制度流程

1.3.1 垃圾无定量管理,经常会发现医疗垃圾过满洒落地上,垃圾运送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下病区输送垃圾,工作人员不知医疗垃圾在病区内的允许储放时间,无法起监督提醒的作用。各类医疗垃圾无封口、无标签、无分袋的现象屡屡出现。

1.3.2 病区内缺乏专人管理医疗垃圾,各类垃圾桶无定位放置,无明确的标识,无定时监督自查的措施,未定期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及考核,导致院感检查均出现较多的问题,存在不安全现象。

2 5S管理法的实施

2.1 管理目标

病区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在职临床医生护士、实习医生或护士、保洁人员、配餐员、后勤人员等都要重视医疗垃圾带来的危害,明确医疗垃圾分类,分清医疗垃圾储存容器,正确收集医疗垃圾,人人知晓医疗垃圾收集制度及流程,杜绝院感发生。

2.2 实施前准备

首先成立科室5S活动管理小组,由院感护士担任组长兼总负责人,全面监督管理科室医疗垃圾收集情况,再由全科人员参与,并召开动员大会,学习5S管理相关知识,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尤其是保洁人员也要参与。做到人人知晓“5S”,人人参与“5S”。

2.3 实施的内容和方法

(1)整理:对科内所有医疗垃圾产生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整理,根据临床各个空间的主要用途,将垃圾收集桶分为需要与不需要,将需要的垃圾收集桶留下,不需要的丢弃。严格按医疗垃圾的分类标准准备垃圾收集桶。通过整理,各个空间都非常干净,无遗留死角,无不必要的垃圾桶。

(2)整顿:首先结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建立科室医疗垃圾收集管理制度及流程、奖惩制度,并上墙明示。将配置室、诊疗室及垃圾处置室等垃圾产生较多的区域列入重点管理区域,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以5S的“三定”原则,即“定点、定容、定量”,结合临床实际操作的简便性及不违反无菌原则的标准来确立垃圾桶的放置地点,结合垃圾的分类、垃圾的量,确定垃圾桶的种类及大小,分别标上标识,并严格按要求定量管理(要求垃圾桶满2/3时需及时倾倒)。垃圾桶的种类可按颜色分为:黄色(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病理性、化学性)、白色(一次性物品外包装袋)、黑色(生活垃圾)、红色(放射性垃圾)。

(3)清扫:责任人每天对各区域的垃圾收集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将不规范的现象记录或拍下照片,制作多媒体并加以点评或下达反馈意见书[3],每月汇总一次,月初晨会后进行全面反馈,并与个人考核挂钩。

(4)清洁:建立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班严格按照垃圾收集管理制度和流程执行,严格垃圾分类,保持各个区域环境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5)素养: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是5S管理的最高境界,要做到这一步,我们必须强调人人按制度行事,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在工作中养成尽职尽责的习惯[4]。在刚开始实施阶段组长需增加督促检查的力度和次数,检查结果与个人考核成绩挂钩,对于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再大会讨论整改,渐渐养成人人“形式化-行事化-习惯化”,达到人人“5S”的好习惯。

3 效果

通过对科室医疗垃圾收集管理进行5S管理法后,科室人员对医疗垃圾收集规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各类医疗垃圾分类明确,各个垃圾收集容器、放置地点符合院感要求,标识明确,各个区域环境亮丽,无卫生死角,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促进了医务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杜绝了因医疗垃圾而引起的院内感染。

4 讨论

4.1 提高了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垃圾收集处理相关知识的认识 通过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相关知识,人人知晓垃圾分类,标识明显,彻底杜绝了垃圾混放现象。既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也降低了院感的发生率。

4.2 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垃圾处理相关制度及流程 在细化医疗垃圾处理制度及流程的过程中,全体医务人员共同参与和讨论,从而提高了医务人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

4.3 改善病区环境提升医院的形象 实施5S管理后,病区的环境整洁、舒适,无卫生死角,无臭味,提升了病人及家属对科室和整个医院的印象,大大提高了医院的信誉度,从而给医院带来了经济效益。

4.4 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通过5S管理活动,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明显增强,人人养成按规章制度行事、认真负责、相互监督的良好工作习惯,提高工作主动性,提升人的素质。

参考文献

[1] 高玲,胡平.5S管理法在手术间物品管理中的应用[J].当代护士,2008(2):97-98.

[2] 艾德梅,鞠建新,王颖.医院医疗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医药科学,2011,34(4):38-38.

[3] 黄晓琴,汪玉霞,张林,等.“五常法”在洁净手术室保洁维护中的应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21(3):531-532

[4] 吕卫多,丁群芬,黄益花.5S管理法在精神科陪护病房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1,31(1):42-43

4.口腔医疗垃圾处理规章及流程 篇四

1.与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要求每两日处理收集一次医疗垃圾。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无渗漏。4.放入医疗包装袋内废物不得拿出来。

5.医疗垃圾要加盖,用黄色垃圾袋装,并注明医用垃圾袋。

6.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病人用过的器械盘上的污物,如:棉花,纱布,取摸物等,应统一收集到洗涤间,针头放有盖的硬罐瓶装盒内。

7.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3/4应当使用绳子绑好,封口要紧实严密,然后放门口大垃圾桶内,等隔日专人实施运输。

8.医疗垃圾存放间地面、物表用0.5%含氯消毒液清洗消毒每日2次,空气用紫外线推车照射消毒,作用60分钟,每日1次。

9.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手续,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发生泄漏应急方案

1.发生医疗废物的溢出时,对于溢出物通常只需要清理污染区,并尽可能减少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5.医疗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篇五

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实习报告和社会实践报告 -实习报告

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实习报告和社会实践报告2011-05-03 18:03:10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实习报告以及社会形态实践报告2011-02-15我们黉舍要求写2000字的实习报告以及3000字的社会形态实践报告。1,这两份报告有什么不同啊?2,这两份是都写关于实习单位的,还是社会形态实践报告可以写另外单位呀?3,我在公司实习的,大致怎么写?这是一份厂的认识实习报告起首,我们降临了从属福州市西区厂的污泥干化厂。福州市西区承担着福州市西区的供水任务,天天供水400万吨。这家污泥干化厂的工作目的是处理排出的污泥。在老师的讲解下,我们了解到,在制定处理方案时要根据处理对象的性质以及处理目标的不同来制定出不同的治理方案。在处理这些污泥时,我们起首是要降低污泥的流动性,也就是降低它的含水率,使之从流动变为不流动,最后变为固体,然后举行填埋或者举行再次利用,比如作化肥。在处理污泥时主要的工作目标是将泥水分散,其中水分为游离水、表面水以及毛细水三种。未经处理的污泥含水率为99%,一般情况下处理完的污泥含水量降为55%-60%,只有颠末焚烧后的污泥含水量才会降至10%,而刚开始的污泥所含的水分中,有10%是游离的,有20%-30%是表面水,其余大多数为毛细水。考虑到治理的目标、成本以及治理对象的性质,这搭只要求祛除污泥中的游离水以及表面水,使固废不流动就可以了。根据污泥的性质,这家干化厂制定了如许的工艺流程:污泥从净水厂孕育发生并被运输到干化厂后;起首,向污泥中投加混凝剂,这是一种混凝工艺,这是为了使表面水游离出来;然后污泥被输送到高密度澄清池,在这搭污泥的游离水被分散出来,澄清的水将被直接排放入闽江,这是因为这些澄清水是没有被再次污染的,而被分散出来的沉淀污泥中,大部分是被输送到干化床利用蒸发原理举行干化,在干化后的污泥被外运填埋处置,还有一小部分被分散出来的污泥则颠末污泥回流重新步入高密度澄清池再举行处理。在颠末这一系列的介绍后,我们开始了参不雅认识实习。起首,我们降临了加药间。在这搭我们看到了一种叫聚丙烯酰胺(pam)也叫絮凝剂,这种絮凝剂主要起架桥作用,是一种有机的絮凝剂,有机的絮凝剂根据分子量的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这些絮凝剂起首要步入溶解溶药器用搅拌器使之溶解,然后这些药通过加药泵步入到高密度澄清池中,在此过程中,要应用柱塞原理使成为事实保持不变的流量,并采用循环方式举行调节,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溶解溶药器周边必须配有梯子以及清洗池,这就是对环境工程的要求。从加药间出来之后,我们步入了另一间操作室,在这搭有许多的阀门以及泵,其中比力重要的就是提升泵了,它通过阀门的开关来控制污泥的提升以及回流,同时污泥的浊度以及ph值也由在线监控设备举行监督以及控制。接下来,我们降临了高密度澄清池,这搭有一台搅拌机是用来增进泥药接触的,在这搭还有斜管沉淀池,而悬浮的污泥层会形成过滤网,它与污泥的回流保证了高密度澄清池的布局,这也是有考虑到经济问题的。最后,我们降临了干化床,这是污泥干化之处,污泥从斜管沉淀池颠末排泥管的运输最厥后到了干化床,干化床的预设与地区的气候规律有关,当蒸发量大于当地的降水量并有足够的面积时,则可以不考虑降水因素,由于干化床也会孕育发生澄清水,所以干化床的四周设有起壁机,通过起壁机来调节池中水面的高度,沙层过滤的澄清水也将被直接排放入闽江。目前城市净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发展概况如下:在已往的城市净水厂设置设备摆设中,污泥处理一直被忽视的一个环节,人们更多的存眷于工业生产的排污治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列国设置设备摆设的净水厂排泥水处理设施,多是沿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以及污泥处理方法举行预设以及应用,主要采用污泥塘与干化场处理以及污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六十年代开始,研究人员工着手认真研究净水厂排泥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置工作,调查了净水厂的排泥与净水厂净水工艺间的关系,探讨了净水厂排泥与污水厂排泥的异同,七十年代,美国联邦政府颁布布《水污染控制法》,要求各州制定标准,水厂污泥必须经处理再行排放;并且拟定了一个污泥处理发展草案。其发展目标是:到七十年代末,应用可实施技术合理举行污泥处理,并要求各类水厂排除污水的ph值及总悬浮物达到标准。到八十年代初,必须考虑污泥处理工艺的经济性,要求对污泥处理后的析出液或者滤液回用;到八十年代中期,在全国范围内消除污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日本于1975年也颁布布了《水质污浊防止法》,规定没有沉淀池以及滤池的净水厂,其排出水必须经处理至符合水质排放标准。近年来,美、俄、日、英、法等发达国家的各大、中城市新建的净水厂中均设置了较为完善、自动化程度高的污水以及污泥的处理设施。离心脱水、加压脱水等机械脱水方法应用普遍。欧洲有些净水厂,由于原水中的悬浮物含量低,浊度小,水厂排水中泥含量少,往往将排泥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理,输送到就近的污水厂统一举行污泥处理,占有关资料,欧洲许多国家净水厂颠末浓缩以及脱水处理的污泥量,占全部净水厂污泥量的70%。污泥脱采用的具体技术,因列国的自然条件以及习气,有明显差异。然而近年来的总体趋势是,干化声以及干化塘的施用削减,离心与压滤脱水逐渐占统治地位。我国的净水厂污泥处理以及处置工作起步较晚,由于净水厂的排泥,在已往一般均认为其构成与水体的原有固体组分相当,只增加了处理过程中的一些絮凝剂,对环境害影响甚微,故而,目前为止绝大数净水厂的排泥还是直接排入水体,但随着我国政府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出格是城市规模的不断的扩大,净水厂的排泥逐渐凸起,据粗略统计,我国最大城市,上海市各净水厂每年能过排泥步入水体的悬浮就达30万tds(吨干固体),有机物按10%含量,可达3万tds以上。净水厂的排泥正受到有关部分的密切存眷,《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水法》、《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法律法例的颁布实施,我国在八十年代净水厂排泥被提上商讨公事日程,对水厂污泥举行无害化处理已成为目前海内城市供水行业的重要任务。净水厂是水的源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由于原水污染给净水工艺在技术上带来许多困难造成净水成本的不断上升,保护水的源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净水厂的排泥要起首做到达到标准排放是责无旁代的。脱离了污泥处理厂,我们的下一站就是福州市丰泉环保集团。到了这搭,我们第一步是先参不雅固废热处理以及尾气处理装置垃圾焚烧尾气净化装置,在这搭我们所参不雅的是医疗垃圾热解炉,它主要是对医疗垃圾举行热解焚烧。起首,垃圾先步入热解炉,在热解炉里有1200摄氏度的高温对垃圾举行缺氧燃烧,如许会孕育发生大量的有机气体,其尾气中主要含有hf、hcl、二厄英、以及一些有机气体。在此之后,这些气体从热解炉中步入到二燃室以及三燃室中,这些气体步入二燃室后会被加料助燃,然后再步入三燃室举行进一步的燃烧,在这一系列的燃烧后,气体中的有机成分就被彻底燃烧了,剩下的就是一些酸性气体以及二厄英。尔后这些气体将步入急冷塔,在急冷塔中,这些气体的温度将急剧降低,从750摄氏度以上被冷却至200摄氏度左右,其中有气液两向喷嘴可除去hcl并避免二厄英的再天生。接下来,从急冷塔出来的气体将步入半干法除酸塔,在这搭,酸性气体将被naoh、na2co3或者ca(oh)2中以及而被去除,而且在这个半干法除酸塔中的所有水分会被烟气的温度蒸发,从而是步入的液体只剩下固态,这就避免了废液的处理,在其中还设有旋转喷雾装置,转速达到了16000转/分,这又使得尾气的处理越发完全。接下来尾气步入的是布袋清除粉尘器,此时的尾气的成分主要是粉尘、二厄英以及少量有机气体,在布袋清除粉尘器中有活性炭喷粉装置,它用活性炭层处理净化气体污染物以及粉尘,这就使得尾气中的有害物质进一步削减。从布袋清除粉尘器中排出的尾气,下一步就会步入活性炭吸附房,在这个活性炭吸附房中有大量的活性炭纤维,它可以进一步将没有被处理转化的有害气体净化吸收,以达到尾气排放标准。在此之后,尾气就可以步入排放系统,这个排放系统应根据尾气的温度、特性来预设排放装置,并排入到外部环境之中。此外,在参不雅的过程中我们会发明,气体所经的管道都是绕弯的,这是为了延长气体停留的时间,这就是工程预设过程中所要考虑的细节了。以上就是医疗垃圾热解炉的工艺流程原理了,它的图示如下:热解炉二燃室三燃室急冷塔半干法除酸塔布袋清除粉尘器活性炭吸附房排放系统在这搭我们还看到了另一套装置,这是一仿用于处理生活垃圾的这也是一个焚烧炉,它主要包括旋转炉窑、旋风清除粉尘器、吸收塔,其中旋转炉窑是用于燃烧垃圾,而旋风清除粉尘器则是用于除粉尘,最后的吸收塔是用于除酸的。这就是生活垃圾焚烧炉的大致工艺流程。从这搭,我们看得出来,医疗垃圾的处理工艺相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工艺庞大一些,这是由于医疗垃圾的有害成分较多而且成分也较庞大。参不雅完了一系列的固废热处理以及尾气处理装置,我们降临了下一个参不雅对象DD搪瓷拼装罐式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的所在地。这是一套生物污水处理系统,它的工作机理是利用微生物来降解有机物。起首,污水会步入调节池,调节池可对污水的水量以及水质举行调节,然后由水泵控制步入装置的水量将水送入装置中。之后,污水就会步入兼氧池,在这搭,兼氧菌起主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外界其实不对污水举行充氧,其目的是耗损污水中的有机物,水解酸化有机物,处理率达50%以上。接着,污水将步入第一接触氧化池,在这搭主要是好氧微生物起效,所以要对其举行充氧,在此之后,污水将步入第二接触氧化池,在这搭,水里大部分有机物将被分解掉,在第一接触氧化池以及第二接触氧化池中都要采用暴气的方法使得氧气、微生物、污水得到充分的接触以及反应。从第二接触氧化池出来的污水下一步要步入二沉池,在二沉池中,悬浮物以及水将被分散开,从二沉池中排放出的水就是达到排放标准的水了。在老师的介绍下,我们还了解到,污水还可以通过砂滤器来净化悬浮物,但由于施用砂滤器装置要反复冲洗,在这个过程中会孕育发生污水,所以这种处理方式不常被采用。除了这套装置所采用的这种生物净化法外,还有其他的生物净化法,如接触氧化法、活性污泥法等。通过了一个学期的导论学习,我们对环境工程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环境是人类保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而人类的生孕育发生活勾当对环境酿成的影响是无所不在也是举足轻重的,所以身为一个地球人,我们应该尽自己所能来保护我们赖以保存的环境,保护环境也就是保护了人类自己,要做一名合格的环境工程师更要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要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是多么重大,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并掌握好所学的专业知识,并通过不断的实践来考验自己,使得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畅通领悟贯通,懂得学以致用,让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环境工作者、一名合格的环境工程师!《环境工程认识实习报告》由大学生实习报告在线免费提供,本文来源于收集,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果你有找不到的文档,请到大学生资源中心(www.sxbaogao.com)论坛提出问题,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哈哈,你找对人了,去学生报告网吧!历史上的今天:上海三角阀断裂更换浦东防水堵漏50867933 2011-05-03鄱阳房价及鄱阳房地产情况报告2011-05-03[转]绝对大家观。【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2011-05-03提示: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我的小屋]您可能还对下面的内容感兴趣!

 

6.大件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篇六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实施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

1、拟定垃圾分类处理办法,依其性质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等类。对于有毒垃圾,尤其应谨慎处理,避免污染中毒事件发生。配合环何部门回收清除计划,制定阶段回收目标,予以逐步完成。

2、办理资源回收计划,利用各种集会,向学生加以宣传垃圾分类资源回收概念,进而影响社区。诸如纸类、瓶罐类及金属类等均应分类收集、储存并妥善加以利用。

3、办理资源减量工作,将每日全校师生午餐的废弃物清除、回收、自理。每日午餐及校园落叶等有机垃圾,含有大量水分不易处理,做堆肥处理,减少垃圾处理量。

4、学校垃圾应每日清理,并于校内适当场所,设置标示明类之垃圾容器,保持容器四周清洁,检查有无堆置杂物等情形,以常保校园环境整洁。

执行实验及实习废弃物管理

1、本办法指废弃物包括自然科学实验室及其它专用教室等产生的废弃物,可分三项:固体:实验所产生有害固体废弃物,如药品器材、容器、玻璃、陶瓷等。液体:化学药品、油墨、废水等。气体:粉状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气体、恶臭气体等。

2、实验室内放置红色及蓝色储存桶,用以分别存放放弃物。蓝桶:放置无毒害之一般废弃桶。红桶:放置无毒害之可回收废弃物。

3、实验室内放置标签废酸类、废碱类、废金属类及废有机溶剂之储存桶,存放一般无毒之实验液,避免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4、各类废弃物妥善处理后,卫生组定期联系环保单位外运处理。

7.医疗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篇七

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所谓生活垃圾,即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物,其中包含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被视为生活垃圾的废物。在城市区域范围内生活的居民所产生的垃圾,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实践中,我们将其定义成在为城市生活提供各种服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一般可将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即可回收、厨余以及有害和其他类型的垃圾,具体如下。

事实上,每个国家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存在一定的差异,都是从具体国情出发。其中,日本将城市垃圾分成可燃物、资源类以及不可燃物和有害类等垃圾;美国则将垃圾分成三大类,即循环使用类、废物类以及肥料类。垃圾既影响市容,又会给城市居民造成潜在的安全银行,对环境的污染可能会引起人体疾病、细菌滋生,因此需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城市垃圾处理过程中,常用的技术方法如下:(1)卫生填埋。该种技术方法即将垃圾填入实现挖好的大坑或者洼地之中,地面与垃圾接触面敷设适量的防渗建材,以免垃圾中的液体渗入地下,对地下水系造成危害;同时,场地底部位置敷设的排水管道,可以将渗滤液有效地排出场外。在垃圾体内,设有一定的导气系统,以此将填埋气导出来,或利用或燃烧;在场地四周设截洪沟,以此来阻止洪水大量涌入场内。从应用效果来看,该技术应用的总体原则是避免掩埋垃圾对地表、地下以及土地和空气环境造成污染。然而。卫生填埋也有其自身的缺点与不足,如果设计、施工以及管理不当,则会造成二次污染;被填埋垃圾长期不透气就会发酵,甲烷气体容易产生爆炸。垃圾填埋技术是国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常用方法。在传统填埋场中,生物降解是自然状态下降解的过程。因垃圾成分比较复杂,其物理、生物和化学特性存在较大的差异,加之填埋场设计不合理,微生物生长环境以及降解受限。目前国际上推行了生物反应器填埋场垃圾处理方法,通过加强控制,强化微生物处理,加速生活垃圾中可降解有机组分稳定化。该种技术手段包含了酸碱调节、渗滤液回灌、温度调节以及营养添加和供氧等,生物反应器填埋场较之于传统垃圾处理模式存在本质差异,比较注重的是生物降解;(2)堆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采用的堆肥技术和方法,是使有机质基于微生物的作用实现生物化学反应,形成类似于腐殖质的物质,可作为土壤改良剂。堆肥技术和方法,是比较传统的一种生活垃圾处置技术措施。因各国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差异,所有堆肥工艺均有或多或少的区别。堆肥有两种方式,一是好氧发酵,二是厌氧发酵。对于厌氧堆肥而言,垃圾处理工艺相对比较简单,而且成品可保存氮;如果堆肥周期相对太长,则占地面积就比较大,而且会发出难闻的臭味,部分垃圾混合在一起,有些物质不容易腐烂,而且病菌存活能力较强。对于好氧堆肥技术而与,在好氧条件下垃圾分解的比较彻底,而且卫生条件非常的好,多数病菌会被杀死。具有堆肥周期短、分解效率高等特点,处理过程为中温、高温和中温。就好氧堆肥技术方法而言,虽然堆肥技术在国内起步比较晚,但因工艺简单以及技术要求比较低,所以适合于那些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当前国内垃圾堆肥方法、工业化堆肥方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垃圾堆肥机械化程度比较差,加之堆肥质量比较差,肥力低,阻碍了堆肥产品的推广与应用;(3)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符合无害化、减容化以及稳定化等垃圾处理原则。生活垃圾焚烧分为三个阶段,即干燥、燃烧以及烧透。其中,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将烟气送至物料层,使之形成一个热辐射、空气热交换,从而使垃圾能够充分的干燥;第二个阶段,垃圾燃烧过程中为确保多数垃圾都能够燃尽,应当确保物料能够充分翻动,从而使空气、垃圾能够充分的接触,以确保垃圾完全燃烧;第三个阶段,利用小风量对垃圾物料层深度扩大,并确保有足够的燃烧时间,而且能够保持炉壁热量,从而使垃圾中的难燃烧物料以及焦化残渣能够燃烧透彻。当前较为流行的技术方法是流化床焚化炉,其内壁设计成水墙式结构,焚烧比较稳定,而且物料焚烧比较彻底,能够有效的进行热回收。焚烧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解决当前的能源危机,较之于填埋技术占地有所减少。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策略

基于以上几种城市生活垃圾技术和方法及其应用分析,在当前的形势下,既要加强技术应用,又要做好垃圾处理管理工作,具体如下:(1)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垃圾而言,其有一个比较文雅的名字———放错的资源,长期以来,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基本上都是采用混合收集模式,其中含有大量的危险物,比如废旧电池、药品等,一方面增加了生活垃圾的处理难度,另一方面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实践中,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有金属、纸类以及玻璃和塑料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对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可谓势在必行;(2)完善和健全法律规制法规。当前国内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法律规制不健全,很多内容处于空白,甚至存在缺陷和不足。为促使城市垃圾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国情的环境控制标准,对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加强监管,确保生活垃圾真正能够实现无害化处理。同时,还要提高法律规制的切实可行性、实际可操作性,而且地方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地方性规范,确保法律法规能够有效执行;(3)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实践中,我们应对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保护环境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并以此来提高全民坏保意识。比如,可以采用图片、视频、微信、短信以及讲座和街头宣传等方式,普及环保方面的知识,做好政策引导。通过这种方式,让群众了解环保重大性、环境与个人息息相关,从而引导居民进行合理消费、鼓励废物减量以及垃圾回收利用。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采用有效的技术方法解决好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生活环境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强化过程管理。

摘要:随之城镇化建设进出的不断加快,城镇人口急剧增加,城市垃圾也随之猛增,加之垃圾构成更加的多元化,使得城市垃圾处理难度增大。本文将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进行管理,谈一下个人的观点和认识,仅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管理,研究

参考文献

[1]钱睿,韩健.北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转型新思路——垃圾热解气化技术[J].环境工程,2014(08).

[2]杨帆,刘文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研究进展[J]甘肃科技纵横,2014(03).

[3]马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现状与管理对策[J].民营科技,2016(01).

8.医疗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公共管理视角;处理措施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如今城市建筑及相关设施也逐渐完善,涌入城市的人口也逐渐增多,继而造成了城市生活垃圾的持续增长。目前,我国很多城市都面临着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尤其是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且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措施也存在问题,导致生活垃圾无法及时处理,给城市环境和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本文针对当前我国改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困境的措施进行了分析。

一、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我国城市经济迅猛增长,城市生活垃圾也随之增长,并逐渐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数量急剧增多,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存在垃圾围城的情况。而且随着科技设备在人们生活中的普及,相关科技垃圾的数量也相应增多,传统垃圾处理方式无法对科技垃圾进行有效的处理,且很多科技垃圾可以回收利用。此外,我国城市垃圾的回收没有进行合理的管理,导致垃圾回收与处理都存在着无序状态。

二、以公共管理视角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困境

1.公共政策及管理不够完善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同步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力。虽然该法律的实施可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但仍存在着较多缺陷,如法律效力、公民环境权利不足,等等。由于《环境保护法》与《农业法》《森林法》等没有明确的从属关系,导致《环境保护法》中的一些条款,会对其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产生影响。另外,目前我国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结构存在着问题,相关政策和法律没有引导环保监管体制层面进行改革,而且地方环保部门没有独立执法权,导致环保执法效率和效果欠佳。虽然《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拥有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只有部分非政府组织具备该权利。

2.没有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和生化处理等。其中,如有城市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进行生活垃圾的处理时,须确保有足够的消纳力。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环卫部门消纳垃圾的能力远远比不上生活垃圾生产的速度,而且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对土地的利用,能够进行填埋的土地面积不断缩小。同时,随着科技产品垃圾的增多,如对其也采用填埋的处理方式,会导致对填埋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焚烧也属于当前比较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由于垃圾焚烧会造成空气污染,因而受到周边居民的抵制。如很多地区准备建设垃圾焚烧厂来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但均因当地居民的抵制,使垃圾焚烧厂无法建设。生化处理生活垃圾的措施属于比较先进的方式,它主要利用相关生物技术,将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然而目前我国生化处理方式的发展较慢,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技术不成熟,且无法适应我国的环境。

三、改善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困境的措施

1.加强公共管理

当前,在我国环境保护和治理政策中,改变了传统以政府为主的管理和治理模式,逐渐加大了多元治理、社会参与的治理理念。我国应在《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增加执行机制、问责机制等,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想要实现全民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府必须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协调,如通过制定有效的环境治理政策,引导和指导群众参与环境治理,并加大对全新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应用,做好垃圾处理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同时,政府还应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形成产业化,促进垃圾处理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2.完善垃圾处理监督体制和运营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仍然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很多资金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并有各地环卫部门进行垃圾回收和处理。根据我国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我国需采用三权分立政策,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部门、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分开,达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目的。同时政府部门还需引进群众监督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处理的公开性。另外政府还可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转变为委托经营模式,相关企业可将垃圾处理变为盈利事业,继而提高个体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持续增长,如何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为政府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政府应当加大对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并做好群众参与工作,确保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益,改善城市环境。

参考文献:

[1]孙其昂,孙旭友,张虎彪.为何不能与何以可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难以实施的“结”与“解”[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63-67.

9.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要求 篇九

SCTR-行政部-(2011)5号

华轮公司各部、车间,丰力公司各部、车间,万力商贸公司:

为配合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下发本要求,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是指公司内废弃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质,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瓶罐等。

2、餐厨垃圾:是指公司员工食堂、餐厅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制作过程废弃和剩余废弃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以及公司盆栽废弃的树枝(叶)等。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主要包括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像纸、废充电电池、含锌干电池及电子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沾机油废手套布渣)、废含油墨盒色带、含树脂废增塑剂、废四氯化碳、废二氯甲烷、废甲醇、废甲苯、废异丙醇、废油漆铁罐、电脑配件、复印机碳轴等。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卫生纸、面巾纸、餐巾纸、卫生巾、湿巾纸、烟蒂、花盒、纺织品、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等。

二、管理要求

1、各部门、车间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员工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

2、行政部、生产部负责对各部门车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处理的监督管理。

3、各区域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实行属地管理,并由区域主管部门设置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公共场地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行政部设置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4、结合公司生活垃圾分类现状。要求:

① 废金属类:统一存放在设备部废金属存放场地。② 餐厨垃圾:由员工食堂、餐厅统一收集每天交由回收商处理。

③ 电脑配件:统一由信息部收集定期送往行政部有毒有害仓库存放。

④ 复印室复印机碳轴更换后用箱装好交由行政部有毒有害仓库存放。

⑤ 有害垃圾:由产生部门收集后送往行政部有毒有害仓库存放。

5、可回收物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不得与其他垃圾混放,每天由行政部清洁班负责检查监督。其他垃圾收集后由行政部清洁班统一送往公司垃圾收集池内存放。

附件1:《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53号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1月14日市政府第13届1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万庆良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街、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2012年本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区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管理;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危险废物(分类后的有害垃圾)、餐饮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餐饮垃圾的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

(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宣传媒体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

(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包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内容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城市规划,通过规划布局、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

第六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和动员单位、个人积极参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七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国土房管、环保、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专业规划应当包含生活垃圾转运、终处理设施的建设安排、地点、规模、处理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回收利用的技术创新以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九条 各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报刊亭、地铁、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条 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宣传媒体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各宣传媒体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宣传计划并加以实施。

第十一条 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二)餐厨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如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

(三)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废旧电器以及电子产品等。

(四)其他垃圾,包括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如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杂、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布类、木类、金属类、渣土类等生活垃圾。大件垃圾,是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家具和家电等。

第十二条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由各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负责。

收集容器实行设置责任人制度。设置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二)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单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产生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四)公共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其他区域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设置责任人应当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容器表面应当有明显标志,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规定。

第十三条 市、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划和相关标准,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和处理设施。

第十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分类投放:

(一)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上门收集搬运。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指南、实施细则等,并定期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分类投放的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天定时收集。

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由各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负责临时贮存。

第十六条 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运输由各区、县级市环卫运输车队负责或者委托具有生活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负责,并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将垃圾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厂)。

第十七条 可回收物应当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处置。

有害垃圾应当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

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 餐厨垃圾中餐饮垃圾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严控废物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不得在人行道、绿地、休闲区等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

处置有害垃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将区、县级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并定期公布结果。

第二十三条 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作业的单位应当填写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信息,定期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于每年第一季度公布上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统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举报、投诉。接受举报、投诉后,受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和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在接受举报、投诉的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有害垃圾、餐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等规定的行为,接受举报、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移交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不按规定进行分类运输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经许可接纳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宣传媒体不按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性宣传内容的,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一)有害垃圾运输违反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规定的;

(二)有害垃圾不按规定进行处置的。

第二十八条 有害垃圾运输违反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二)未按规定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划的;(三)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以及运转和处理设施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五)未建立分类信息反馈和公开机制的,或者未及时反馈、公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的;(六)对举报、投诉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未及时依法处理或者未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者的;(七)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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