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教学案例答案

2024-09-05

工程合同管理教学案例答案(通用8篇)

1.工程合同管理教学案例答案 篇一

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试卷A

一、选择题(共10题,每题3分)

1.依据《担保法》,只能由合同当事人本人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是(D)。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定金

2.某建筑工程,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工程竣工移交后,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限内发生地震,造成部分建筑物损坏,业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应由(B)。

A.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B.保险公司承担除外责任以外的全部损失C.业主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D.业主和保险公司协商分担损失

3.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是(C)。

A.目的、法律效力、原则 B.范围、性质、目的 C.目的、原则、内容 D.法律效力、目的、性质

4.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可以将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给分包人完成。该条款所依据的法律基础是《合同法》中有关(C)的规定。

A.债权转让

B.债务承担

C.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D.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5.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A)条款仍然有效。

A.结算和清理

B.仲裁和诉讼

C.结算、清理、违约

D.结算、仲裁、违约 6.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师颁发的工程接收证书表明(A)。

A.工程照管责任移交 B.承包合同的全部义务已完成

C.缺陷通知期开始 D.可以办理竣工结算

7.某施工项目保修期内,发现存在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则修复方案应当由(B)提出。

A.发包人 B.设计单位

C.承包人 D.监理单位

8.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是(C)。

A.工程验收通过 B.承包人送交了竣工验收报告

C.办理完移交工程手续 D.发包人支付了竣工结算款

9.合同当事人之间出现合同纠纷,要求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提交(B)。

A.合同公证书 B.仲裁协议书

C.履约保函 D.合同担保书

10.某建设项目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在施工中需要采用专有技术,该施工项目(D)方式发包。

A.应该采用公开招标 B.应该采用邀请招标

C.应该采用议标 D.可以采用直接委托

二、多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5分)

1.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形式有(ABCD)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收归国家所有

D.返还第三人2.合同全面履行包括(ABCD)

A.履行的主体要正确

B.履行的地点要正确 C.履行的方式要正确

D.履行的期限要正确 3.合同担保的方式有(ABCD)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4.JCT合同系列包括(ABCD)

A.单价合同

B.小型工程合同 C.固定总价合同

D.总包标准合同

5.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争议解决方法有(ABCD)

A.协商

B.仲裁 C.诉讼

D.调解 6.合同的形式有(ABCD)

A.书面

B.口头 C.电报

D.传真 7.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ABCD)

A.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B.债务相互抵消

C.债权人免除债务

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8.保证合同的特点(ABC)

A.诺成合同 B.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C.具有从属性 D.保证人和主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同一人 9.工程设计资质分为(ACD)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C.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D.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10.工程合同文件一般包括(BCD)

A.合同书及其附件 B.中标通知书 C.合同专用条款 D.图纸

三、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

1有效的合同是否一定能够取得工程款?

答:有效的合同不一定能够取得工程款,这取决于工程的质量,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能够修复的进行修复,修复后符合质量要求的,发包方应支付工程款,工程不能修复的不能取得工程价款。以上两个问题反映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服从于质量要求即质量至上原则

2、建设工程合同的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

答:合同法 第 52 条规定了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施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作了特别规定: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承包人是否可对质量一概不负责任?

答: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人应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合理的使用期限根据设计规范确定。大型建筑为一百年以上,普通的民用建筑五十年,次要的一般建筑为二十五年

4、哪些情况下工期可以顺延?

答:

1、发包人未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进度款、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批准手续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

4、因设计变更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停工待机时间超过八小时的;

6、不可抗力;

7、其他情况

四、案例分析(25分)

1.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案:(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2.工程合同管理教学案例答案 篇二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主要研究工程建设领域内的招投标问题和合同管理问题。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要掌握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具备从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拟定及管理的能力。同时, 学生要熟悉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内招投标的程序和重要专业合同以及国际通用合同的基本内容, 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理论、方法与实务。

一、当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单一

目前,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主要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 以各类工程招投标程序以及合同的条款为中心, 而不是探讨在实践中如何进行应用以及对各类合同的有效管理。同时, 缺乏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等内容丰富的教学形式和现代化教学手段, 导致学生丧失学习兴趣, 影响学生独立思考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 难以收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 教师课前准备不充分

部分教师误认为学生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材的书面文字上就能理解相关知识, 因此不用下工夫备课, 也就没有真正消化和吃透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合同本身各条款的含义以及在实际业务中如何防止出现纠纷并进行有效的管理。这就使课堂教学很平淡, 忽视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本身的特点和教学目标。

3. 对实践性教学环节重视不够

在以往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中, 课程内容大多是抽象的理论, 而实践性教学环节比较薄弱。学生缺少体验工程招投标过程以及合同管理过程的机会, 就很难全面系统地掌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就不能将理论知识很好地应用于实际业务中, 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过程把握不清, 缺乏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实际操作能力。

4. 考试形式与课程内容偏离

在以往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考试中, 试题多为填空、选择、简答、论述等。这种考试方式在考试内容上对工程招投标形式与合同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合同条款在实践中的灵活运用关注较少。这就导致学生死记硬背条款、程序, 忽视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 不利于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 更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的建议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具有综合性强、政策性强、实践性强等特点, 涉及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技术、工程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教师若想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必须具有广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而且能将二者结合起来运用于教学。同时, 应引导学生勤于思考、积极创新, 并善于寻找一切机会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去。

1. 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教师利用多媒体教学可以在授课过程中适时穿插相关课程内容, 使学生对所学知识做到融会贯通。特别是在利用多媒体教学的过程中, 教师要认识到多媒体课件只是起辅助教学作用, 所以在授课过程中, 应与学生积极互动, 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当然, 教师要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 根据学生的接受情况控制讲课速度与课件播放速度, 留给学生足够的思考时间和适当的记笔记时间。另外, 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能拓宽学生的思路, 但教师在使用时也应注意不能一味地追求信息量的增大, 那样不仅会导致信息泛滥, 而且会使学生丧失学习兴趣。

2. 增加案例教学内容

案例教学具有高度的案例拟真性, 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一般根据专业知识点设计案例情节, 设计一定的问题留待学生去思考, 并且给学生留下充分的思维空间。例如:关于合同类型选择问题, 学生在对固定价格合同、可变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合同形式进行选择时, 需要考虑图纸设计、前期准备情况、工期、合同标段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教师可以根据这些典型事件编写案例, 设计一些问题并引导学生去思考, 然后讲解难点。特别需要说明的是, 教师选用的案例必须具有针对性, 选用适用于本课程的案例, 并且注意如何组织教学, 使整个教学过程井然有序, 以获得满意的效果。

3. 精心备课

备课是教师最基本、最核心的工作, 是开展课堂教学的起点。教师应放宽眼界, 及时了解国内外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新动态以及国家颁布的最新政策, 并在课堂教学中把这些内容体现出来。备课时, 教师要善于构思, 精心设计, 从而营造思考、探究、讨论的课堂气氛, 激发学生的探索兴趣, 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4. 增强课程实践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强调教育教学过程对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首先, 教师要不断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和考核办法, 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开放性的实验实习项目,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其次, 校企联合共建实习基地。在建设好校内实践基地的同时, 高校要与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工程基地设立“生产与教学合一型”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为学生接触和了解工程合同管理实践提供一个好的平台, 以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最后, 高校要实行“双师制”教学。培养应用型人才既需要副教授、教授, 同时又需要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工程师,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双师制”。高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工程管理专业教学服务, 同时加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之间的双向联系, 促进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5. 改革课程考试方式

目前, 以笔试为主的考试方法重在考核学生对知识的记忆能力, 并不能全面考核学生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 不适合该课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要想真正达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就需要多种考试方法相结合, 并侧重于实践操作能力的考核。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对工程招投标部分可以结合具体案例让学生分组设计工程招标、投标文件, 并组织开标、评标, 通过这些任务的完成来考查学生掌握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多种考查方法相结合的弹性考试方法可以灵活地根据专业课程需要而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 促使学生明确不同课程学习目标的差异, 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改善教学效果。

三、结语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 其重要性正在日益凸显。例如:学生在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写作的过程中要反复用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知识, 毕业后从事的工作中有众多方面要用到该课程的知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 建筑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也必须跟上时代步伐, 所以该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依然显得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余立中.土建类学生工程合同管理能力的培养与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 2004, (2) .

[2]王彩雪, 薛婷.浅谈工程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对策[J].山西建筑, 2009, (3) .

[3]韦海民.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浅析[J].职业时空 (研究版) , 2006, (2) .

3.工程合同管理教学案例答案 篇三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的教学现状

1“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的教学特点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造价专业最为基础的专业课,具有自身的教学特点与课程特性:

(1)“综合性”较高

就课程体系而言,“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属于一门综合型学科,其内容涉及工程管理专业的众多学科的知识,如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造价管理、合同管理、风险分析等。通过对这些知识的综合汇总,“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但揭示了工程管理专业知识间的相互联系,还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一般规律予以诠释,其“综合性”相当之高。

(2)“政策性”较强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实施是基于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之上,为此,在实际“建设工程招投标”课程的学习与研究上,非常重视对于国家法律及政策的理解,而这也是使得我国建筑业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各个环节间“有理可据、有法可依”的重要原因所在。

(3)“实践性”极高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这门课程并不是单纯的理论与数据的机械堆砌,它是一门真实的、实践性极高的课程,针对于不同的施工项目,实际的招投标工作有着本质的差异,如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评标审核、现场踏勘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学者深入的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实际现场调查与研究,为此,传统单一的理论教学与学习难以获得本门课程的精髓所在。

2高校“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的教学现状

(1)教学现状之优点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在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上,多采用传统基础理论知识教学为主,同时穿插以一定量的实际工程案例,并且在每学期的期末阶段进行该课程的专业实训或事后课程设计。这种教学方法相对于过去死板的“一言堂”式理论教学有着很大的突破与改进,其更为重视对学生实践与动手能力的培养,能够较好地调动起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但这也仅是有所改善,其教学模式仍存在很多缺陷。

(2)教学现状之缺陷与不足

总体而言,传统高校“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案例教学”方面,大多数高职院校多采用的是教师课堂授课的模式,其在内容与教学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局限,对于学生能动性与创新性的培养也有着很大的欠缺。而且受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影响,多数学生缺乏独立思考问题、踊跃发表个人意见的精神,这更使案例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其次,在期末“课程设计”阶段,高职院校多将时间定位2~4周,在此时间内,老师给所有学生下达课程设计任务要求,并提供若干课程选题,待学员完成设计后,其设计成品以电子或打印版等书面形式交予老师评阅。整个过程流程固化单一,教师的参与较少,对于学生的监督与教导程度也不够,为此,往往很多学生抱着应付差事的态度,直接从网上下载或是相互抄袭,这根本无法达到原先课程设计的目标与要求。

最后,在“实践教学”方面,目前高职院校老师对于学生的教导多停留在单纯的课堂启发及课下作业布置阶段,但须知“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一门实践性、灵活性极强的课程,学生自主参与性不强、缺乏对于实践工作的亲身体验,便难以获得实质性的提高,这种教学只能称之为“伪”实践,对于学生专业能力与工程实际的提升作用微乎其微。

3未来“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方法改革方向

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其课程教学目标在于提高学生对于建筑市场及其体系的认知,了解并掌握工程项目招、投标整体程序与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提高学生对组织招标与组织施工项目投标的认知,并培养其在实际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自主思考、沟通交流的能力。而要想达到此目标,必须对传统教学方法加以改革,“项目教学法”的应用与改革便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二“项目教学法”与“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

1“项目教学法”简介

(1)定义

所谓“项目教学法”,简单而言其是指“在一个教学活动中,老师及同学通过对一个完整实际的工程项目的实施与完成,最终达到提高学生能力及完成教学目标的活动”。在项目教学法中,老师一改过去手把手“填鸭式”教学模式,转而充当着学生项目完成指引者的角色,他的作用不在“教”而在于对学生自主实践的推动与引导。

(2)教学阶段构成

一套完整项目教学模式的实施主要应包括5个阶段,其分别为:项目任务确立与合理分配;项目计划确定(可由学生自主设计);计划实施与自主实践;检查评阅;归档保存或成果应用。在这5个阶段中,最为重要的是“项目计划确定”与“计划的实施”阶段,在此过程中,老师应大胆将项目交予学生全权处理,尊重学生的选择与个性化设计,并适当对学生的计划设定与实行予以指导与修正。`endprint

(3)优点及特性

对于“项目教学法”而言,其关键不在于最后的项目产品结果,而在于整个过程中,学员的实际参与体验与自主能力的培养。项目教学的重点在于“项目”,整个教学模式也都围绕着“项目”展开。一方面学生积极参与项目的计划编制与实施,另一方面老师对学生项目的完成也起着推动与指引作用,“项目”即是联通老师与学生间沟通的桥梁,也是学生与学生之间构建团结合作、互信共赢的重要手段,其不但有助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还对学生未来在社会上的发展起到良好助力。

2“项目教学法”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中的具体应用

(1)“实践性”原则

要想在高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过程中应用“项目教学法”,首先必须尊重与体现这门课程的“实践性”特点。那么又该如何体现其实践性?简单而言,就是要在教学过程中与项目的设立上,调动起学生的兴趣,提高其自主参与体验和创新性发挥的能力。而想要达到这一效果,莫过于真实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刺激,当学生知道自己所做的项目设计是真真正正能应用于实际生活与工程项目实施的,其感觉与积极性绝对有着天壤之别,甚至在此情况下学生能够发挥出超乎老师想象的水平与严谨。

为此,学校可以积极与相关建筑企业进行沟通,推进“校企”间共赢合作,真正实现“工学结合”,以此构建起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在实际项目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创新性与自主性,强化“实践、实习、实训”三大教学环节的有效结合。坚持寓教于乐的教学精神,以“做”代“教”,通过整个项目的设定、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管理施工合同策划、技术文件编写、团队协同合作能力培养等整个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的全面梳理与设计,最终达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与团队协作能力的目的。

(2)“目标性”原则

“项目教学法”的核心是借用一个“项目”,来吸引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项目是手段,更是教学任务与目标的载体,为此,作为项目任务确立与分配者,教师必须在整个项目设定过程中有着明确的目标。

为此,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大纲要求与教学任务的不同,教师可采用不同方法加以引导,如在不同教学情境下,以项目为例,对项目立项、报建、招投标、合同审核与签订、合同变更、索赔管理各个流程分别进行“单元化”教学,以实际工作案例及学生亲身体验取代单一低效的知识灌输。同时,在项目教学过程中,老师还应对文件项目所涉及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施工招投标文件予以重点讲解与说明,毕竟这些都是未来学生在工程管理与招投标实际工作中必须涉及与依据的东西。

(3)“可行性”原则

作为一名高职大学的教师,我深切明白老师对学生的未来与成长的殷切希望,但学生毕竟阅历与经验有限,为此,老师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项目教学的项目任务设定上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能力,量力而定。刚开始可以以简单的招投标项目为指引,之后再适度的逐步提升,切不可直接就将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项目交予学生,这样不但学生会手足无措、无从下手,达不到项目教学的目标,严重的还会直接打击学生的自信心、降低其学习积极性。因此,在实际项目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遵循于“可行性”原则,对于一些过于专业的招投标文件编撰,最好不要直接交予学生编制。同时在项目任务的设定上,老师也可以根据情况拓广项目范围,以此提高工程项目招投标任务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的特点及其重要性,为真正实现对学生的创新性与自主性的培养,项目教学法的融入显得尤为必要,但笔者相信只要在学生与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项目教学法必将得以推广,并为祖国及繁荣的建筑市场献上更多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余璠璟,张敏莉,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

[2]潘可芳.工程建设法规的案例教学[J].职业教育研究,2006(12).

4.工程合同管理教学案例答案 篇四

1、【解析】根据行为的定义: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选项A、B、C均不因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意志而“转移”,所以都不属行为

【参考答案】D

2、【解析】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代理权来源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为的,为委托代理,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代理一般为委托代理,本题就是这样的情况。【参考答案】A

3、解析】B、D两项的保证期限涵盖了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C选项一般亦涵盖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大半部分,而A选项只涵盖招标投标阶段,故 A选项的保证期限相对较短。【参考答案】A

4、【解析】在已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合同应认定为已经成立,本题双方合同已经履行,属已既成事实的情况,故A项正确。【参考答案】A

5、【解析】选项ACD都是要约邀请。【参考答案】B

6、【解析】合同法规定,在对方出现以下四种情况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离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参考答案】D

7、【解析】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三者的区别是历年常考内容,如果合同的订立会对国家、社会或他人的利益形成不利影响,则可判定为无效合同,本题选项A、B、D都属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因为,一般而言此三项只直接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C项中“非法目的”会对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形成不利影响,因此应属无效合同。【参考答案】C

8、【解析】首先应区分是属于合同转让,还是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或债务转移,这是解此类题的关键。按该方法即不难判定。工程分包后,分包单位不能取代总包单位成为总包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因此必不属于合同转让,工程分包实质上是由第三人(分包人)向债权人(发包人)履行一部分债务(工程施工的行为),故应选D项,属于合同履行中的债务转移。【参考答案】D

9、【解析】工程建设中的权、责关系必须以合同关系为基础,任何一方只能向和自己有合同关系的对方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因此,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之一,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再根据其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向设计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由于设计单位与承包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所以设计单位不向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也不能待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合同的违约责任之后才承担自己对于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B、D均不对。

【拓展】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同样没有合同关系,为什么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与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呢?--分包合同与设计合同的性质不同,工程分包实质上是由第三人(分包人)向债权人(发包人)履行一部分债务(工程施工的行为),分包合同的签订属于承包合同履行中的债务转移,如上述第8题就是很好的例子。而设计合同与承包合同之间没有这种关系。【参考答案】C

10、【解析】违约金方式:应赔偿25万元,定金方式:赔偿额为10万元(定金应双倍“返还”,其中定金赔偿额和返还额各为10万元),两者不能同时适用,故本题选择赔偿额度较高的方式--违约金方式 【参考答案】B

11、【解析】抵押物和质押物都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选项A、B不正确;抵押与质押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抵押不转移占有,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参考答案】D

12、【解析】(1)无论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均需经招标备案后方可进行,故C项错误。(2)在招标人具备“编、组”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招标,故选项D应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说法不妥

(3)利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属于招标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政府部门的作用是监督和规范市场行为,因此,只需报有关政府监督部门备案,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故A项不妥。【参考答案】B

13、【推理技巧】解本题的分析方法有多种,根据招标程序分析就可以准确剔除掉错误答案。公开招标程序中,资格预审应在发标(发售招标文件)之前完成,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根据七部委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因此,评标委员会不宜过早组建,该办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换句话说,在资格预审完成时,评标委员会往往尚未正式组建,因此,投标人的资格预审不属于评标委员会评审内容。另外,利用顾名思义法也可推测出正确答案,评标委员会的作用显然是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A、C、D三项均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B项显然还处于资格预审阶段,此时连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都未最终确定,又怎么能评标呢?因此,正确答案为B项。

【参考答案】B

14、【解析】区分是否属于无效投标文件,是属于重大偏差还是细微偏差,这都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内容。例如:属无效投标文件的五种情况分别是:“签章不全、无法辨、未密封、无保函、联合体-无协议”。属于重大偏差情况的归纳助记口诀详见《轻松过关》第51页。选项A、D属无效投标文件,选项B属重大偏差。【参考答案】C

15、【解析】招标人可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几种情况如下: 自投标截止日期开始,投标人即不能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果在此之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的期间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中标后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均可没收投标保证金。选项D即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因此是正确选项。选项A、C的情况不属于投标人违约,招标人应该退还保证金。选项B不正确,因为投标文件的性质是要约,投标人不递交投标件,其实质是不发出要约,连要约都未发出,投标人当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参考答案】D

16、【解析】一般情况下应以投标报价为合同价签订合同。【参考答案】A

17、【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即便是以评标价法评标,招投标法也规定:应评选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即满足要求的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因此C项显然不正确,符合题意。【参考答案】C

18、【解析】委托监理合同范本第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参考答案】C

19、【解析】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责任期),不以合同约定的日历天数为准,而是根据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全部监理工作的义务来判定,具体为: ? 监理合同有效期起始时间:以签订监理合同、工程准备工作开始时计。

? 确定监理合同有效期截止时间的条件为(以下三项缺一不可):

1)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 2)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 3)监理收到监理报酬尾款。【参考答案】B 20、【解析】监理人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承担责任。保证试验数据的正(准)确性是试验室的质量责任,监理人不对试验室的行为承担责任。但若属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或监理人自己的工作失误--如选项D的情况,则监理人应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

21、【解析】利用“合同关系原则”可知,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奖励应由该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支付,本题中对方当事人即为委托人。【参考答案】A

22、【解析】外部协调工作是委托人的义务。【参考答案】A

23、【参考答案】B

24、【参考答案】D

25、解析】设计合同中的设计期限应从设计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详见《轻松过关》第152页,建设工程各类合同有效期的对比归纳表(表10-1)。【参考答案】D

26、解析】发包人解除设计合同,工作完成量不足一半时应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则应全额支付。本题中完成40%,未及一半,故违约金额为100万元×50%=50万元 【参考答案】C

27、【解析】实行工程监理的施工项目,应由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同样,本题用《轻松过关》总结的“合同关系原则解题最为简单,与承包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然应是发包人,故答案非C项莫属。【参考答案】C

28、解析】首先应搞清楚追加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区别。

?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由上述定义可看出,本题中,因工程师指示新增附加工作而产生的应给承包人增加的支付款

必不属于索赔款,应属于追加合同价款。故B项正确。【参考答案】B

29、【参考答案】B 30、【解析】第九条“三个应通过”原则解此类题很简单,施工阶段在实行工程监理的情况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工作联系均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参考答案】C

31、【解析】由于工程师未批准开工延期,故开工日期(即施工期的开始时间)仍应为2009年2月1日,竣工验收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参考答案】A

32、【解析】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在设备到货时与工程师共同核验。

【参考答案】D

33、【解析】解此类题既简单又方便,监理工程师对于承包方的进度计划不编制、不修改,只审核(可提出修改意见)。【参考答案】B

34、【解析】工程师无故不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但验收结果仍有两种可能,可能合格,也可能不合格。故选项B错误;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以隐蔽,选项C不正确;选项D的“返工”二字不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报验,不是所有验收不合格的情况都必须返工。

【参考答案】A

35、【解析】解此类题特别有效,监理工程师对于承包方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也不减轻)承包方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延误所应承担的责任。

【参考答案】C

36、【解析】税费变化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虽然都可以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理由,但却都不能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故A、B两项不符题意;施工作业原因是承包商自身原因,不应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和顺延工期的理由,故选项C亦不符题意。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或停电、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的理由,故D项符合题意。

【参考答案】D

37、【参考答案】B

38、推理技巧】“由最有条件的一方尽义务的原则”,本题中承包方对因施工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清楚,故应由承包人办理施工环保许可手续。

通俗地说,承包人是干活挣钱,因此,工程建设项目的一切正常费用归根结底均应由发包人承担,仅当某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价款中,或费用是由承包人的原因或责任造成的,或属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才可以说,该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办理施工环保许可手续的费用并未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价款中(合同价款中属于措施项目费的环境保护费指的是承包人为保护施工现场环境而采取相应措施的费用,不是办理施工环保许可手续的费用),因此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参考答案】A

39、【推理技巧】选项A错在工程师无权指示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应通过建设单位进行; 由常识即可分析出B、C两项的不妥之处,以B项为例,如果改由承包人重新采购,那么发包人与原供货方之间的采购合同如何处理?通常情况下原供货方不会同意退货,更不会同意中止合同,通常是由供货方负责修理或换货,并应根据供货合同的约定赔偿造成的损失。即使供货方同意中止合同,发包方也不一定会同意变更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将应由发包方采购的设备改由承包方采购。同理,C项所述的处理方式也存在这些问题。正确说法应为: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D项:根据责任划分原则,由于施工安装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当然应由承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因此D项正确。

【参考答案】D 40、【解析】

1.试车工作由何方组织与设备由何方采购无关;

2.联动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车(属竣工后的带负荷试车)均应由发包人组织,因为发包人最有条件完成此类组织工作(由最有条件的一方承担职责的原则),况且竣工后的试车已不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参考答案】C

41、【解题技巧】利用助记口诀 “除去认可与交工,索赔验收28从”可解本题。关于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时限的助记口诀及使用说明详见《轻松过关--案例分析分册》第255页。

【参考答案】A

42、【解析】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从第29天起计算利息,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C

43、【解析】“责任划分原则”即很好理解,本题中采购方擅自变更到货地点,又未及时通知对方,应承担全责。

【参考答案】B

44、【解析】ACD三个选项的责任都在于承包商,且承包商不愿、或不能进行补救,故业主可以凭履约保函索赔。在B项所述情况下,应让承包商进行整改、返修,并由承包商承担返修费用。

【参考答案】B

45、【参考答案】A

46、【解析】无论是指定分包商还是一般分包商都应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商与

【参考答案】C

47、【解析】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解决争议的办法依次是:双方协商→提交工程师决

定→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仲裁。

【参考答案】D

48、【解析】承包商的机械设备进、出施工现场均需经工程师批准,这是为了保证工程能正常进行并按期完工。

【参考答案】B

49、【参考答案】C 50、【解析】对于A项,通过变更删减部分承包工作内容的情况下,相应缩短合同工期不妥,因为删减部分承包工作内容属业主原因,业主方不能单方面决定缩短合同工期,应与承包商

协商达成一致才能缩短合同工期。故A项不妥,符合题意。给予费用补偿是合理的,因为,在删减承包工作内容情况下,如果按原合同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而不给予费用补偿,显然对承包商不公平,因为工作量减少会导致承包商单位工程量的间接费用增加,这与盈亏平衡分析方法中产销量减少会导致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增加是同一道理,因此应给予费用补偿。(见教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第158页表7-1中序号24所列内容以及《轻松过关--投资控制分册》第99页所归纳的记忆口诀)

【参考答案】A

51、【解析】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依法成立,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组织(如:法人的分支机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法人可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如政府机关)、事业法人(如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如:社会团体)。

【参考答案】ABDE

52、【解析】保险期限:自开工或设备运至工地起,至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为止(以先发生者为准),最长不超过保险单中的保险期。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定义不难推测出本题答案,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名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如果工程提前竣工或提前使用,就已不是在建造过程中,因此保险期限应截止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为止,故B、D项错误,而C、E项正确。另外,A项也是合情合理的,保险期限不应因为工程延误竣工而延长(除非投保人交纳一定费用延长保险期限),否则对保险公司不公平。

【参考答案】ACE

53、【解析】利用《轻松过关》解题原则之第一条“公平、公正原则”(第144页)可以轻松解题。格式条款是单方面拟定的合同条款,这种条款一般对订立者有利。根据公平原则,应平衡这种对订立方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的情况,事实上,各国立法都对格式条款订立方进行了一定限制。A、B、E项均符合上述原则,因此正确。

所谓格式条款,是单方面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的条款,对方只能在接受格式条款或拒绝签订合同两者之间选择,不能改动格式条款(当然,任何合同条款只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能改动,但能改动的条款就不能称为格式条款)。关于C项的正确与否,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故为慎重起见,C项最好不选。

【参考答案】ABE

54、【解析】根据缔约过失责任的定义,“合同尚未成立”系判断是否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故E项正确。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是违约责任或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详见《轻松过关》第23页)

A、B、D三项显然应该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ABDE

55、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想想我们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常识,只要合法、合规,且符合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当事人双方就可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订立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内容须明确),无需其他条件,因此可以将C、D二项剔除。

【参考答案】ABE

56、【解析】A、B、E三种情况下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具备法律强制力(法律强制力的体现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CD

57、【解析】选项B、E均属可以直接委托发包的情况(可不进行招标)。

【参考答案】ACD

58、【解析】C、D二项不属招标备案文件必须包括的内容。

59、【解析】很容易记住属无效投标文件的五种情况。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仍应属有效投标文件,故D项不符题意。

【参考答案】ABCE 60、【解析】利用《轻松过关》第63页表3-2的归纳可轻松解答本题。

【参考答案】ACDE 61、【解析】委托人与监理人通过招标程序签订监理合同的,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有: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

(2)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参考答案】ABC 62、【解析】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不需要经委托人批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即可实施。

【参考答案】ABDE 63、【解析】选项C、D所述权利应为建设单位的权利。

【参考答案】ABE 64、【解析】这里仅介绍该书总结的区别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一个小技巧: 1.附加工作的特征词汇是“增加”、“延长”。A、B、C三项符合这些特征,因此为附加工作。2.额外工作的特征词汇是“恢复”、“准备”或“善后”。D、E两项符合这些特征,因此为额外工作。

【参考答案】ABC 65、【解析】凭逻辑推理即可剔除错误选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非开展勘察工作的条件,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是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在工程勘察阶段,尚未开始进行设计,怎么有条件办理施工许可证呢?因此A项可剔除。其他四项都是开展勘察工作的必要条件。

【参考答案】BCDE 66、【推理技巧】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因此C项不妥。

【参考答案】ABE 67、【解析】实际的施工期和合同工期总工作天数可以由承包人在合同工期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应事先报经监理批准),如某天下大雨不适宜工作,承包人可暂停这一天的工作,又如,承包人可以计划将施工期缩短而提前完工。可见,合同中只需约定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合同工期内的总日历天数即可。

【参考答案】ABD 68、【解析】利用《轻松过关》一书所创编的助记口诀可万无一失地解决此类问题,口诀为:有关解释顺序的协议通知了投标专用通道,对标准图纸应单报预算

【参考答案】BCD 69、【解析】属工程师准备工作范围内的工作有:做好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的交验,按时提供标准、规范。为了能够按时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师可能还需要.....做好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A、C两项是发包人的工作。

【参考答案】BD 70、【解析】第18页精辟地归纳道:“非乙因责非乙险,甲方补偿工期延”,意为:如果造成了费用增加和总工期延误,只要不属乙方的原因、乙方的责任以及乙方应承担的风险,除此以外均可要求甲方(发包人)追加合同价款并顺延工期。

选项B、C、E符合上述条件,故应入选本题答案。选项A、D属承包人自身原因,故不符题意。

【参考答案】BCE 71、【解析】

不可抗力情况下,人员和财产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承包方不应要求发包人支付

承包方自身的损失,因此C项错误。

【参考答案】ABDE

72、【解析】关于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合同责任,不难分辨,E项属承包人自身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D项中包含了因停工而造成的承包方的经济损失(包括承包方人员、施工机械窝工损失等),这部分损失也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除承包人、发包人以外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对于施工合同而言,选项C中的工程师是发包人的委托代理人,也可视为除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方人员。故相对于承包人而言,工程师的人员伤亡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选项B中待安装的工程设备属于“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一类,故其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参考答案】ABC 73、【参考答案】AB 74、【参考答案】BCD 75、【解析】教材将《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分为三类,分别为合同条件规定的业主风险、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以及汇率、法令、政策等变化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的范围:承包商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利于施工的外界自然条件...、人为干扰、招标文件和图纸均未说明的外界障碍物...、污染物的影响、招标文件未提供或与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地表以下的地质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选项ACE符合题意(不利于施工的外界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遭遇到的外界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测的不利的外界自然条件),对于不利于施工的气候条件而言,在很多情况下是承包商可以预见的(如季节性阵雨等),故选项D不符题意;根据教材第152页所述,选项B应归类为“合同条件规定的业主风险”。本题“不可预见物质条件”几个字是题眼,应紧抓住这几个字,有助于推理解题。

【参考答案】ACE 76、【解析】比如,根据助记口诀“保险未偿工不误,提前占用怎能补?”可知,除“业主保险未偿,提前占用工程”两种情况外,教材表9-3所列其他情况均可获工期补偿,注意,此处的“业主提前占用工程”是指提前占用整个工程且不再有后续施工的情况。如C项所述的“业主提前占用部分..工程导致后续施工的延误.........”,显然应给予延长合同工期。

【参考答案】BCDE 77、【解析】当修正缺陷后的重复竣工检验也未通过时,工程师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办法:

(1)指示再进行一次重复的竣工检验。

(2)经业主同意颁发接收证书,折价接收该工程。

(3)若缺陷致使业主无法享用该工程或区段所应带来的全部利益,可拒收整个工程或区段(视情况而定),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获得承包商的赔偿。

【参考答案】AB 78、【解析】首先应分清工程变更和合同变更这两个概念。

工程变更--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与签订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

工程变更不同于合同变更,前者对于合同条件内约定的业主和承包商权利义务没有实质性改动,只是对施工方法、内容作局部性改动,属于正常的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的约定由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即可;而后者则属于对原合同需进行实质性改动,应由业主和承包商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变更。A项的性质是合同变更,不属于工程变更范畴,需要订立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合同变更,因此A项不符题意。

【参考答案】BCDE 79、【解析】A、E两项与工程师是否签发付款证书以及是否扣减承包商报表中部分金额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比如,A项所述的实际进度滞后应已体现在承包商提交的月支付报表中(应已体现在该表中经工程师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上),故不应再行扣减。因此A、E两项不符题意。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的区别主要有五方面。在本题D项所述情况下,工程师可从承包商的本月应得款中扣除上月应支付而未付给指定分包商的款额,业主有权按工程师出具的付款证明将该笔金额直接支付给指定分包商。因此D项符合题意。

【参考答案】BCD 80、【解析】

1.利用所总结的“索赔证据归纳”,可将11种索赔证据“尽收囊中”。

2.招标文件不能作为承包商的索赔证据,也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为招标文件属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因此,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两者中,只有投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根据总结的“口说无凭,书面生效”原则,可将选项B剔除。

5.工程合同管理教学案例答案 篇五

说明:本次作业包括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工程招标、投标概述的内容,请于四周之前完成。

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业主____ 既有某项工程建设需求,又具有该项工程建设相应的建设资金和各种准建手续,在建筑市场中发包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并最终得到建筑产品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承包商____ 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建筑装备、流动资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及一定数量的工人,取得建设行业相应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得到相应工程价款的建筑施工企业。

3.建设工程招标____是招标人标明自己的目的,发出招标文件招揽投标人,并从中选择工程项目承包人的一种经济行为。

4.建设工程投标____ 是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对项目提出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招标人,参与该项工程竞争的经济行为。

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____ 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组织。它必须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

1.建筑市场的客体即建筑产品,是建筑市场交易的对象,它既包括_有形建筑__产品也包括无形建筑_产品。

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项基本功能是:信息服务功能、_场所服务_功能和__集中办公功能。

3.为了保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能够有良好的运行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必须坚持市场运行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信息公开原则、_依法管理___原则、_公平竞争_原则、属地进入原则、办事公正原则。

4.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__从业企业_的资质管理,二是对_专业从业人员_的资格管理。

5.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_属地管理_原则,向_企业注册_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6.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7.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某投标单位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称为_授标_。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则为_中标_。

8.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主体包括:招标人_、投标人_、招标代理机构。

9.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具_备编制招标文件__和_组织评标_的能力

10.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__公开_招标和__邀请_招标。

三、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中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B)是指具有专业化施工技术能力,主要在专业分包市场上承接专业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

A.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C.劳务分包序列企业

2.(C)是指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专门在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上承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

A.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C.劳务分包序列企业

3.按照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B)日之内订立书面合同。

A.20C.2

5B.30 D.35

B.专业承包序列企业

B.专业承包序列企业

4.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B)。

A.40%C.60%

B.50% D.70%

5.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A)。

A.30%C.50%

B.40% D.60%

6.下列(A)属于投标人的权益。

A.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

B.组织和参与招投标活动,其行为对招标人或投标人产生效力 C.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审定投标人的资质 D.依法收取招标代理业务

7.邀请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C)个以上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A.2 C.

3B.4D.5

8.建筑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由(D)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A.投标单位C.设计单位

B.监理单位 D.建设单位

9.投标组织包括组建投标机构和配备高素质的人才,投标机构应由(A)人员组成。

A.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 商务金融类 B.投资管理、专业技术和 商务金融类C.经营管理、投资管理和 商务金融类 D.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 投资管理类10.下列(A)不属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体。

A.建设工程交易中心C.投标人

B.招标人 D.招标代理机构

四、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有两个以上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中的括号内。漏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建筑市场是以建筑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其主体包含(ABC)。

A.业主

B.承包商

C.工程咨询服务机构D.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建筑人才

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包括(ABC)

A.信息服务功能C.集中办公功能E.建筑规划功能

B.场所服务功能 D.监督管理职能

3.狭义的建筑市场(AC)。

A.一般指有形建筑市场 B.一般指无形建筑市场

C.它是以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

D.它是指承载与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一切交易活动的总称.投标资格审查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A.法人资格和资质等级

B.施工能力和企业信誉 D.管理能力和工程经验

C.队伍素质和施工装备E.施工图纸和工程标底5.招标人的权益包括(ABCD)。

A.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B.自由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核验其资质证明; C.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情况的资料;

D.确定评标委员会,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确定中标人。E.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7小题,每小题5分,共35分)

1.建筑市场的特点如何?

答:由于建筑产品具有生产周期长、价值量大等特点,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对承包单位的能力和特点要求不同,这就决定了建筑市场交易贯穿于建筑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从工程建设的咨询、设计、施工任务的发包,到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包方进行的各种交易以及相关的商品混凝土供应、配件生产供应、建筑机械租赁等活动都是在建筑市场中进行的。这种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交织在一起的特点,使得建筑市场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主要表现在:

⑴ 交易方式为买方向卖方直接订货,并一般以招投标为主要方式。

⑵ 交易价格以工程造价为基础,企业竞争是企业信誉、技术力量和施工质量等方面的竞争。

⑶ 交易行为受严格的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并一般以公开化的方式交易。

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如何?

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得到政府或政府授权主管部门的批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旨在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的服务性机构。

3.什么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三项基本功能?

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三项基本功能是:信息服务功能、场所服务功能和集中办公功能。

4.什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

答: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外的建设工程承包市场上为买卖特殊商品而进行的由一系列特定环节组成的特殊交易活动。这些特定环节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授标、中标、签约和履约。

5.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哪几方面?

答:⑴ 程序规范。目前已形成一套规范的招标投标程序和条件,在招标投标双方之间都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招投标活动。

⑵ 多方位开放,透明度高。招标的目的是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寻找合乎要求的中标人,为此,招标人一般要在指定或选定的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邀请所有现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提供给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必须拟建招标的工程作出详细的说明,使投标人有共同的依据来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事先要向投标人明确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选定中标人的标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截止日公开开标;严禁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单独谈判。这样,招投标活动完全置于公开的社会监督下,可以防止不正当的交易行为。⑶ 投标过程统一、有效地监督。大多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过程统一,透明度高,也可实现由进驻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监督,更能体现有效竞争机制。

⑷ 公平、客观。招投标全过程自始至终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后,任何有能力或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有任何歧视人和投标人的行为。同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公正、客观,其在组织评标时也必须公平、客观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中标人的确定由评委会负责,能很大程度上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⑸ 双方一次成交。一般交易往往在进行多次谈判以后才能成交。招标投标则禁止交易双方面对面地讨价还价。交易主动权掌握在招标人手里,投标人只能应邀请进行一次性报价,并以合理的价格定标。

6.建筑工程招标人的资质有哪些?

答:招标人的资质:

⑴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⑵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必须设立专门的招标组织办理招标事宜。对强制招标项目,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⑶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7.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各有何特点?各有何适用? 答:公开招标的特点

公开招标的优点是能有效地防止腐败,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均等的机会,能最大限度地引起竞争,达到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目的。但是公开招标也存在着工作量大,周期长,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多等方面的不足。邀请招标的特点

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缩短招标时间,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人的中标机会。但与公开招标相比,由于招标的范围有限,竞争性较低,从而可能提高中标价或者遗漏某些在技术上和报价上更有优势的潜在投标人。

6.工程合同管理教学案例答案 篇六

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历年考题与答案分析

1.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活动

[答案]C

[解题要点]注意区分8选项,“行为”重在过程,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而“智力成果”重在结果,题干描述的是买专利,所以客体是“智力成果”。

2.法人成立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当以()为住所。

A.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

C.主要合同履行地

D.董事长的户口所在地

[答案]A

[解题要点]法人的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法人注册登记时,以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某施工企业在异地设有分公司,分公司受其委托与材料供应商订立了采购合同。材料交货后货款未支付,供应商应以()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材料款。

A.监理单位

B.分公司 C.建设单位 D.施工企业 [答案]D

[解题要点]本题考核的是“代理”的有关内容。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按照本题的说明,材料供应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是某施工企业和材料供应公司,分公司只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所以被代理人应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采用的担保方式有()。

A.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

B.中标人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书

C.发包人提供银行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函

D.发包人提供的在建工程留置权担保

E.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

[答案]ABCE

[解题要点]选项D中的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由于留置是一种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留置权。依《担保法》规定,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可能实施留置。

5.下列关于代理的叙述,()是不正确的。A.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决定是否有效

B.无权代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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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D.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答案]C [解题要点]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决定代理是否有效。6.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指()。

A.合同当事人

B.债权人和债务人

C.保证人和债权人

D.保证人和债务人

[答案]C

[解题要点]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的权利义务行为,所以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

7.下列财产中,()可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B.抵押人有权使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

C.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D.抵押人所有的支票

[答案]A

[解题要点]《担保法》对不得抵押的财产有硬性规定见教材。支票作为动产,可作为质押物。

8.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方式是()。

A.保证

B.定金

C.留置 D.质押 [答案]D [解题要点]考概念。

9.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了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了柢押登记。则()。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答案]D

[解题要点]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所以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0.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采用保证方式进行担保时,()。

A.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B.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明确保证人,保证人向债务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C.保证人与债务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D.保证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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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要点]教材内容,考概念。

11.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保函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未中标的投标人不退还

B.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的同时退还

C.在中标的投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后退还

D.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后退还

[答案]C

[解题要点]评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提交履约担保后的中标人应退还投标保函;而没收投标保证金有两种情况: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②中标后,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或递交履约保函。

12.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要求,由()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项目经理

[答案]A

[解题要点]FIDIC规定是承包人投保,我国规定发包人投保。

13.依据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A.保险对象包括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不包括公共工程

B.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C.发包人未经过竣工验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险公司不再对该部分工程承担保险义务 D.保险合同的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答案]C [解题要点]此题考的概念较多,A.保险对象包括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公共工程;B.合同当事人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D.保险期限的终止Et是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

14.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

A.担保财产是否为第三人的财产

B.担保财产变卖后的剩余部分是否归债务人

C.担保财产是否转移占有

D.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C

[解题要点]重温一下两种担保方式的概念这道题就迎刃而解。抵押——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质押——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

15.对处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拖欠监理费的纠纷,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是()。

A.人民法院的判决

B.仲裁机构的裁决

C.经过公证的还款协议

D.经过鉴证的还款协议

[答案]D

[解题要点]C选项容易混淆,公证是司法行政行为,在国内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见教材。

16.法人应当具备()等条件。

A.依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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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 [答案]ABCD

[解题要点]非企业法人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自成立之日就具有法人资格,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而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登记后,才取得法人资格。

17.在抵押合同中,某些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包括

()等抵押合同。

A.土地使用权

B.城市房地产

C.车辆

D.机器

E.土地所有权

[答案]ABC

[解题要点]注意对比: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有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8.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终止时间可以是()之日。

A.工程动工

B.全部工程验收合格

C.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全部工程 D.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 E.保修期满 [答案]BC

[解题要点]保险期限的起止时间都应当记忆。起始时问:动工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终止时间:验收合格、实际被占用时。

19.在《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中,禁止抵押的财产包括()。

A.土地使用权

B.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

C.土地所有权

D.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

E.依法被监管的财产

[答案]BCE

[解题要点]可抵押的一定是自有财产。

20.“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的损失。

A.外力引起的电气装备

B.地震导致施工建筑物

C.台风摧毁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工程

D.水灾导致被保险人在工地上原有建筑物

E.气温变化造成精密仪表失灵

[答案]ABC

[解题要点]D、E属于除外责任。B、C两个都是不可抗力,A中的电器装备,非外力属于除外责任,而外力属于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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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如果()履行过程中发生债权,债权人有权行使留置。

A.买卖合同 B.保管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E.施工合同

[答案]BCD

[解题要点]只有因保管、仓储、运输、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才有可能实施留置。

7.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 篇七

实行招投标制度, 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公平竞争可以防止垄断和地区保护, 降低工程造价, 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但同时各施工单位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和风险。如何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规避风险, 挖潜增效, 增加施工收益, 是一个我们必须面对和重视的问题。下面结合本人在施工和投标报价过程中就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等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总结。

1 工程计量

1.1 计量范围

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

1.2 主要计量依据

1)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 合同图纸;

3) 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 合同条件;

5) 技术规范;

6) 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7)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1.3 计量原则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 不得计量;2)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 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1.4 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 《中间计量表》;2)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3) 《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4)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5) 《工程变更令》;6) 《工程交工记录》。

1.5 工程计量的程序

1) 计量通知和申请;2) 审查有关文件资料;3) 填写中间计量表。

1.6 计量方式

1) 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2) 按图纸计算;3) 根据现场记录;4) 根据凭证计量;5) 按均摊方式计量。

1.7 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

计量规则和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 (如《范本》) 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 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 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 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 (如《专用本》) , 因此, 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作为承包人应有充分的了解, 因为规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完整地完成相应的全部工程, 这样有利于工程计量及工程成本核算。

1.8 建立工程计量台账

由于项目大, 计量项目繁多, 为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计量, 我们建立了工程计量台账, 工程计量台账应该以复核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依据, 按清单顺序或单位工程细分项目, 将各项计量分类、分项、分月列置, 尽量细化和量化, 为准确计量提供依据, 避免重计和错计造成监理及业主审核后返工重做, 或错计而给单位造成无谓的损失。同时, 也可为计划与进度控制管理提供准确而显明的数据。

1.9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现在很多地方的公路项目都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 以提高工程费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为工程管理提供各种参考。各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尽相同, 如在贵州清镇—镇宁高速公路较好地运用了同望公司的计量与支付系统进行计量管理, 提高了工程信息化程度, 优化了业务管理流程。另外有些省份, 如青岛滨海公路北段, 每月实际计量是以纸质资料上报的, 但同时要求将计量结果录入计量与支付管理系统, 本人认为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 预计以后的工程项目也将过渡到以电子版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

2 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 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一般而言, 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 也更难把握和控制, 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补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

1) 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 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

2) 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 用于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收回的具体作法是将每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额。材料预付款在支付工作中属于较麻烦的一项, 一方面要预付, 一方面要扣回, 并且出现的次数很多。因此, 在国内很多省份如贵州、江西、广东没有这一项。而在山东、浙江等地则进行支付, 具体要求是根据当月材料发票进行计量, 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永久工程后开始扣回, 而后进行的材料计量款基本就与扣回款数量相当。

3) 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 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返还给承包人。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 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 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4) 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 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 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 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 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各地对工程变更审批都比较严格, 相应地也增加了审批的时间和难度, 因此很多工程项目都只能实行暂付的办法, 但有些项目不能保证其费用, 造成部分工程还得施工但变更费用得不到业主批复的被动局面, 这一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涉及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 当然这也应该是合同管理走向正规化的一个必经阶段。

5) 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 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 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 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 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暂定金额应由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 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6) 价格调整。

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合同周期较长, 经常受到物价浮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主要是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等动态影响。这样就有必要在工程价款结算中充分考虑动态因素,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等。在本人参与建设的几条高速公路中, 大多数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了对价格不予调整, 也就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了涨价风险。在青岛滨海公路北段是个例外, 在每月的计量支付时进行价格调整, 采用的是实际价格调整法。对于此种情况, 本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予以高度的重视, 对于用量较大的主材价格可适当调低, 这样可以降低投标总价, 而且可以避免日后因价格调整造成较大损失。

7) 索赔费用。

根据当前工程市场实际情况, 真正发生的索赔事件很少, 因为处理索赔费用支付是一项复杂又棘手的工作, 而且易影响到施工单位与业主双方的关系, 但随着工程市场的不断规范, 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一环, 反映了承包人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 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工作。

另外, 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还很少有先例, 但在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 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因此, 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

3 结语

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 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 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重视合同管理, 加强工程计量工作, 将是我们施工单位必须密切关注的课题, 对于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管理水平, 创造经济效益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 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 程序化, 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 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自己, 全方位发展, 真正掌握合同管理的精髓, 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摘要:根据高速公路建设中计量与支付的要求和操作, 结合在施工和投标报价过程中的经验, 浅述了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 从而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管理水平,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计量要求,计量方法,合同管理,投标报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3.

8.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分析 篇八

关键词:工程合同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0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因此,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本文就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进行分析并给出对策建议。

1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情形和依据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首先应明确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和合同订立的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的权威解释是已于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解释》第1条和第4条的规定,除《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外,建设工程合同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也应认定无效: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等级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除此之外,就应当尽量认定合同有效。

当投标工程中标后,接下来是与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由于每个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要求和计价方式不同,所以这里着重介绍《专用条款》在谈判时的依据: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这是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最基本的原则,必须遵守。也就是在双方谈判合同具体条款时,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是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各条款中有四十多处需要在《专用条款》内具体约定。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和施工场地情况。发包人何时提供图纸和施工场地,这是承包人做好施工准备和开工的最根本的先决条件。双方的工作情况和施工场地等因素,都是谈判《专用条款》具体条款内容的重要依据,离开双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妄谈合同具体条款,会造成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或违约事件。

四是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根据法律规定,招标工程必须依据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招标工程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2.1健康发展的市场机制有待完善。比如在承发包过程中的“双合同”、“阴阳合同”。业主在公开的招投标过程中与承包商签订一份合同,此合同是合法的,但却是仅供有关部门备案用的。在承包商中标后。业主会要求再签订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才是供实际执行用的,这类合同大部分是业主在不合法的情况下迫使承包商接受一些不公平要求。这两份合同,一份满足《合同法》要求,一份满足《招投标法》要求,但同时一份违反了《招投标法》要求,一份违反了《合同法》要求。

2.2合同管理意识不到位,造成合同作用难以发挥。当前好多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遇到利益纠纷问题后,往往不是按照合同条款去依法寻求问题的解决,而是希望借助各种私下关系,甚至委曲求全以求得问题的解决。业主方面则表现在:不按合同拨付款项;经常提出超出合同之外的要求:随意凌驾于合同之上、半预工程实施等等。承包商不依靠合同解决问题,可能会带来一时的便利,但也会使业主在以后更加置合同于不顾:业主对合同的不尊重将会造成项目管理的失控。

2.3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质、能把握全局的人。具体地说就是不仅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然而,目前我国这种人才是非常缺乏的。

2.4有法不依,执法不严。2008年12月重庆市建委组织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79个,下发执法建议书12份,共计发现隐患300条。这只是偶尔的一次抽查所了解到的,没有被查到的违规或违法项目肯定还有不少,这是部分建筑企业有法不依,部分执法部门执法不严的反映。

3施工企业存在的合同管理的问题

3.1投标阶段的问题。首先是承包人对市场调查不够,在可选择的招标工程中,对某些工程的特点、性质、规模、业主资信状况、市场状况和竞争者状况等了解不够,不加选择,有标就投。其次是未全面了解发包人对招标工程的难度、对承包人的资质要求以及中标后的合同风险等。再次是未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进行认真分析、仔细审查。

3.2合同审查和签订阶段的问题。我国《合同法》明文规定:建设工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然而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先施工再补签合同的情况,就使得这一法律规定流干形式,由于工程项目复杂,风险因素极多,为有效控制风险,这种情况应该坚决避免。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包括:①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建设方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②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⑨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④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⑤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⑥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o

3.3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矛盾,应该积极与对方协调,力争达成补充协议。而一旦无法协调成功,就应该通过索赔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对承包商而言,不善于工期索赔必然导致工期延誤的风险。不善于费用索赔必然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亏本。实践证明:如果善于进行施工索赔,其索赔金额往往大干投标报价中的利润部分,即将风险转化为了利润。

3.4合同备案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淡薄;对承发包主体资格的审查缺乏深度;管理措施不配套;缺乏依法查处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威性:部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

4合同管理中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4.1合同法律环境不好。我国建筑业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

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漏洞可钻;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未依法订立,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4.2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有差异或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4.3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对索赔工作不重视。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缺乏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对具有上述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充实,以增强合同管理力量。

4.4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

4.5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和各专业分包人之间,及各分包人之间的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

5建筑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5.1经济措施。业主在投资预算中考虑可能的风险,留有一定的风险准备金。在单价合同中专门对“暂定金额”以考虑在本合同实施中可能有遗漏或不确定的工作费用。而承包商以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为风险作资金准备,以弥补风险发生所带来的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与风险责任相平衡。采取一些报价策略,承包商可以采用一些报价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

5.2合同措施。合同中的保全措施,业主除了通过合同严格规定承包商风险,设置科学的管理程序以控制工程,而且可以设置一些保全措施,以防止承包商风险。或者通过谈判完善合同。减少或避免风险,是承包合同谈判的重点。合同双方都希望推卸和转嫁风险,通过合同谈判来完善合同条文,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

5.3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在合同中,业主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做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等。

5.4技术和组织的措施。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采取技术的和组织的措施,以提高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抵抗能力,配備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合同商签。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建设方负责起草,建设方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其中可能隐含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建设方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的谈判人员必须具有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造价及财务的综合素质,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以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

5.5工程过程中加强索赔管理。合同风险是由合同关系人的行为而产生的风险,通常也称为管理风险。其包括:发包方风险、承包商风险及其他方风险。发包方风险主要有因合同文件的叙述不准确或前后矛盾产生的合同文件风险、调研和设计错误风险、指令错误风险、工程量变动风险、资金的筹集和周转风险、拖延付款风险及企业破产风险等。承包方风险主要有施工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性能风险、不可抗力除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建筑物损害风险、施工管理不当引起工期延迟的工期风险、劳动安全风险及承包商企业破产风险等。其他合同参与人风险如专业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作风险、分包商和供应商破产的风险等。

6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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