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体制打造新机制全面深化改革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2024-10-15

适应新体制打造新机制全面深化改革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1.适应新体制打造新机制全面深化改革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篇一

第二节 以经济体制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本节导引】

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事件回放】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

自2001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至2012年8月,国务院已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主体内容】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夯实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把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三)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一)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四)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

(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

政府职能转变要注重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同步推进。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二)完善税收制度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三)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

(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三)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四)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六、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

(一)放宽投资准入

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

(二)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

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三)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延伸阅读】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该文件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2015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了多个方面的举措,包括: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构建统筹协调的创新治理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生态;推动区域创新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于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该方案指出:完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2014年0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3方面的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意见》指出,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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