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村工作计划

2024-08-19

2018年村工作计划(通用5篇)

1.2018年村工作计划 篇一

2018年**村加强村基层党建工作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必须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当前,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巨大的历史性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农村人口流动更加频繁。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农村基层党建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组织和人口分布结构变化,及时跟进党组织建设,解决覆盖不到位、设置不规范、隶属关系不明确等问题,从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上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重点做好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协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确保全面覆盖、有效覆盖。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农村经济社会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由所在村党组织领导和管理;跨村跨乡的,原则上由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村党组织领导管理。扎实做好村党组织设置调整,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不具备条件的,重新划分好党小组,不搞简单地“一刀切”。

加强对农村各种组织的统一领导,无论是村民自治组织,还是各类经济社会组织,都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通过落实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向村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等制度,完善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必须着力加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加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对于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发挥领导核心地位至关重要。

坚持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选好配强带头人,下大力气解决人难选、无人选、后继乏人的问题。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要进行分析分类,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选拔工作。

对换届后新任的村党组织书记,特别是那些致富能手和返乡能人,加强政治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切实发挥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作用;对连选连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尤其是那些年龄较大、能力偏弱、工作起色不大的,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并切实抓紧培养后备人选;对不胜任现职、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及时调整;对党组织书记空缺、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临近村选派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兼职,也可以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首要任务是帮助把村党组织书记的人选选拔好、培养好。对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从县乡机关选派第一书记。

对第一书记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严格考核,让他们切实发挥作用,不但要帮助村里解决发展问题,更要从长远着手,帮助解决组织建设问题,解决党员发展问题,不能有名无实、飘在半空中。切实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列出专项经费,确保每年将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并统筹做好其他村干部培训,提高村“两委”成员整体能力素质。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必须从严抓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农村党员人数众多、队伍庞大,如果抓不好、管不严,就会直接影响党在农民群众当中的形象,直接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要从严格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抓起,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这些最基本的规矩执行好,使每

名党员都在党组织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之下,不能让党员混同于普通群众。注重改进党员教育方式,针对农村特点,活化组织活动方式,推行主题党日、微型党课、党员活动日等做法,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互联网+”引入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办网络党课、网上课堂,用好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载体,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水平;全面实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根据党员实际设立服务区、先锋岗,充分发挥农村党员作用。

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立足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提高质量,制定和落实好农村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发展35岁以下党员实行计划倾斜,对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党员青黄不接问题。同时,稳妥慎重地处置好不合格党员工作,畅通出口,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加快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不仅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和主战场,而且也处在应对各种矛盾和利益考验的第一线和主战场,必须加强村务监督,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拒腐防变的约束力和自觉性。从现在农村信访案件和农村存在的一些矛盾问题看,绝大部分是因为村里资产处置不合理,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处事不公、大事不商量等造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这方面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首要任务是抓紧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注意选好村务监督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般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参加或列席村“两委”会。注意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开始就建好制度、立好规矩,完善流程、规范运行。

重点建立村务情况分析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解决;建立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每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由乡镇党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坚持“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好做法,建立村级组织权力清单,全面规范和监督村级权力运行。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必须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途径。没有坚实的村集体经济做支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就难以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就无从谈起。当前,迫切需要抓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利契机,研究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条途径:

第一,盘活现有资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一些村土地确权后,实测增加的耕地,应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村民民主决议,明确村集体权属,并与村级债务剥离,作为村集体收入的资产。安达市目前正在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青冈县探索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入市的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拍卖和交易,实现了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保值增值,这些做法需要很好地总结,成熟的应加快推广。

第二,拓宽增收渠道。注重运用市场思维、经营理念,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逐年增加集体收入。也可以将集体土地、资产、服务等入股农民合作社,按比例参与分红,不断增强“造血”机能。

第三,有效利用和整合农村扶贫、农业开发等惠农支农资金,对上级投入的产业项目、资金、设备等,应合理量化为集体资产,因地制宜进行经营管理,增加集体收入。

总之,发展村集体经济,关键在于下功夫去研究,蹲到村里去解决实际问题,不仅要及时拨资金,还要抓指导搞服务,一个村一个村帮助制定规划,研究具体办法,扶持农村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村集体经济路子,提高村级服务功能,增强村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必须持续抓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要从这些薄弱环节抓起,补齐“短板”、兜住底线,防止“木桶效应”。软弱涣散党组织具有动态性、反复性,整顿工作要长期抓、经常抓、深入抓。目前,省委已经制定了全省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三年规划,关键要抓落实、见成效,对纳入整顿范围的村党组织,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重点解决好党组织班子涣散、组织活动不经常、民主管理混乱、社会矛盾突出和基础保障薄弱等5个方面问题。

坚持一村一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今年能解决的,绝不留到明年。建好整顿对象、包保工作、规划落实三本台账,每两个月报告一次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年底对账验收,始终保持从严抓整顿的工作态势。切实负起党委领导指导责任,定期研究整顿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领导挂点联系、部门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包保工作做细做实,不能挂着名不干事、有名无实。党委书

记要带头联系重点村、难点村,特别是对那些乱村,要亲自进村驻村治乱治散,做好整顿转化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班子软弱涣散问题。这也是对书记敢不敢担当的检验。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切实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加大对基层党建的投入,不简单是经济问题,还是个政治问题,把钱花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是用得其所,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把农村基层基础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着力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解决无办公场所问题,并对危旧狭小场所进行全面改造。场所建起来,就要定规矩、明责任,严格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为民服务代理等制度,把场所管好用好,不能大门长期紧锁,冷冷清清空在那儿。

着力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按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两倍标准,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根据新的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标准,落实离任村干部补贴。

着力强化村干部政治激励,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用乡镇公务员、领导干部、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拓宽发展空间。注意推荐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评选劳动模范,提高政治待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对业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参照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在全省开展“百名好支书”评选表彰,每两年评选一批,每批100人,给予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着力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特别是县一级要配齐配强组织员,专人专职,聚焦主业,全身心地抓基层党建工作,坚决纠正用组织员岗位变相解

决干部职级问题。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加强党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增强主业、主角、主动意识,增强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把农村基层党建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农村基层党建牢牢抓在手上,通过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级签订任务书和责任状,把任务和责任压紧压实,一级抓一级,决不能上紧下松、越抓力度越弱。

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健全上下联动、横向联系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推进强乡扩权改革,依法赋予乡镇必要的事权,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乡村干部把精力更好地用在抓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上。

坚持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在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上,防止花拳绣腿,把抓几个典型、造几个盆景当作党建的主要成绩;防止急功近利,只搞突击性推进,不注重抓经常抓长远;防止华而不实,把精力用在那些没有实际效果的载体、活动、工程和没有实质意义的会议、文章、报表上。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善于运用现代理念、系统思维、统筹方法,解决农村基层党建新情况新问题。

2.2018年村工作计划 篇二

主要目标

到2018年,朝阳区妇女儿童公益慈善促进会形成一套独立、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打造出1~2个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品牌服务项目,在社会上营造“人人公益,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影响带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入到为妇女儿童做公益慈善的行列中。

行动计划

(一)心·信相印

加强促进会自身能力建设和社会公信力建设,提高促进会的生存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增强自身实力。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队伍,发展一批志愿者骨干队伍,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培训、提升大家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和优质化的服务。

——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弘扬“以人为本、精干高效、管理严明、团队和谐、服务优质、讲究诚信、遵纪守法”且具有促进会特色的组织文化,树立促进会正面形象,增强会员单位、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归属感,增强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同感。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严格、切实、完善的制度,包括会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要信息披露制度、奖惩制度、自律守则等。建立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管的自治机制。

(二)爱·照角落

针对特殊妇女儿童群体开展服务项目,让她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各方的关爱和温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橙美公益”关爱环卫女工项目。根据环卫女工的具体需求,开展健康关怀、特困帮扶、素质提升、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特困妇女儿童救助项目。针对因病致贫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制定求助的范围和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确有需求的,开展定向众筹、定向救助等活动。

——单亲母亲帮扶项目。在社会支持网络、亲子关系构建以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精准的帮助。

——关注孤独症儿童项目。与专业机构合作,通过促进会的力量,给予这些孩子和家庭关爱和帮扶。

(三)善·行朝阳

大力弘扬善客文化,在社会营造“人人向善、人人学善、人人行善、人人扬善”的良好道德风尚。

——推出善客典范。推出一批为妇女儿童发展付出公益慈善之心和力量的突出单位和个人,打造“朝阳善客”品牌,树立慈善典型,感受善行力量。

——打造善行文化。通过举办妇女儿童领域公益慈善论坛,征集善行微电影、举办善行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营造崇善向善的社会环境。

——建立微善行氛围。以新媒体为阵地,及时发布身边的善行善举信息,积极与群众互动,增强善行文化的社会渗透力。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6年4月~2018年底)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在朝阳区各领域、各层面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营造朝阳温度社会氛围,激发社会大众积极参与行动计划和服务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

(2016年10月~2018年9月)

以三大行动和四类服务项目为指导,全面实施三年计划,通过开展具体可行的活动和服务,营造慈善公益氛围,发现优秀善行人物,培养优秀骨干志愿者,打造组织文化,提升自身实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3.2018年村工作计划 篇三

XX县民政局 2018年7月

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材料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县第十届村委会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同步换届,换届工作从6月始,至9月底结束,全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8月24日至26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8月27日。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

一、选举准备阶段(6月1日-7月29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包括:调查摸底、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发动、改选村民代表、培训骨干以及考核评议等,其中关健环节是用下划线标注。

(一)村(居)委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略)

(二)成立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受乡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注意: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是选举工作最直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因此,选好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非常关健,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是否得力,将直接影响换届选举工作能否顺利有序地进行。

1、如何推选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一般由村党组织或者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有三种方式(1)以村民会议形式的,可召开全体18周岁以上本村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到会人数要超过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2)召开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参会户代表须过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数;(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

社区选举委员会由当届社居委负责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和

驻区单位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会议民主推荐产生。

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构成要把握的几点:一是素质及结构。尽可能把熟悉情况,在选民中有较高威望,有较强工作能力,并乐于为群众服务的人推选出来。体现两注重:注重政治素质。要把政治素质好、群众普遍认可的人员推选到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注重人员结构。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中应该既有村、社区党组织和其他有关组织的代表,也应该有村(居)民组长的代表和村(居)民代表,以及在村里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代表。二是组成人数。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以奇数为宜,具体人数应当根据村民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实际执行中,为防止因候选人回避的人数较多,致使选举委员会难以集体决议问题,在推选选举委员会时,可预设候补成员,出缺后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三是村民(社区)选委会主任。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先党组织后村委会,为便于加强对村(居)委会选举的领导和指导,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或委员推选为选委会主任,主持村民(社区)选委会工作。

注意: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担任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其成员名单及时公告。

近亲属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职责:选举工作在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组成之日起,至新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后终止。其主要职责是制订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召开选举工作会议、改选村(居)民代表、提名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登记选民等涉及选举全部事项(社区选委会11项职责,村选委会18项

---见省《指导手册》略)。

(三)改选村(居)民代表。注意把握村(居)民代表改选时间和推选要求。

1、村民代表应有30—50人,其中妇女村民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改选村民代表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1)村民按照每5—15户推选1人为村民代表;(2)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为村民代表。

2、社区居民代表不少于50人。改选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按照社区选举委员会分配的名额推选代表。

注意:村(居)民代表由推选的户或村(居)民小组撤换、补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改选后,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告。

改选村民代表,开村民小组会议,因外出务工人多,户数达不到2/3以上怎么办?能否委托投票?电话投票行不行?或全家外出不能作为参选户数行不行?

解决的办法是:可在召开第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推选选委会的会议上决议,先联系,联系不上,按实际在家村民或户进行改选。

(四)关于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1、选举方案的主要内容:(1)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2)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3)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和要求;(4)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⑤选举日的确定;⑥其它相关内容。

2、制定要求:村(社区)选举工作方案是全程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小“宪法”。务必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来制定,不能以宏观对微观。不可用范本代替具体方案,必须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内容上诸如对选民登记要求、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贿选的界定,认定、职位和职数、女性候选人的确定、选举程序、委托投票的近亲属的具体范围、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

裁定以及回避制度等规定要具体管用,在时间上要明确具体,各选举阶段,相应节点时间以确定的选举日为基准日依照法定要求来落实。比如,选民登记要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10前公告等等。总之,方案贯穿指导整个选举从开始准备到正式选举及新老班子交接的全过程,所以,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在制定选举方案时要充分听取村(居)民代表的意见,所草拟的方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通过前,要报请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进行审核把关,再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村(社区)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群共享里有范本,供各村(社区)参考。

二、选举阶段(X月X日-X月X日)

这个阶段重点要把握好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和正式投票选举三个环节。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精心组织实施。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规程依法办事。

(一)选民登记: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选民登记工作,工作要认真仔细,粗枝大叶将直接影响选举结果甚至成败。做到选民名单不错、不重、不漏,并及时制发选民证。

1、登记对象及要求。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年满十八周岁的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

(1)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确认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属地条件。今年是全县村(居)同步换届,由于社区居委会选举规程和村委会选举规程对选民认定的规定不同(社区以居住地登记为主,村委会主要以户籍地登记为主),这样容易造成选民重复登记。因此,建议全县村和社区统一以户籍地登记为主。

①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在本村(社区)居住的; ②户籍在本村(社区),不在本村(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

③户籍不在本村(社区),在本村(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农村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城市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参加选举的。

④农村需要的各类人才,自愿到农村工作、生活,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予以登记。

⑤对已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上届社居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复退军人和大学生,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

注意: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的选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4)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经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登记办法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才叫“选民”,未经登记视为放弃选举资格。经(户籍地)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民名单。

实际工作中,选民登记是上一届登记的基础上进行核对、增减,这是被动性登记的做法。面对新的要求,在开展选民登记时,提倡采取选民登记站等方式引导村(居)民主动登记。对于在家常住人口,通过集中办理、上门登记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针对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做到应登尽登,切实提高参选率。

注意:为保证不重不漏,人户分离的村(居)民可凭户籍地选举机构出具相应证明,要求参加居住地村(居)委员会选举;户籍地选举机构出具相应证明后,不再登记为本地选民;没有户籍地相应证明要求参加居住地选举的,同意登记地选举委员会应当通知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村民(社区)选举机构不再登记。

本乡镇对(村)居选民登记有统一规定的,在本乡镇范围内村(居)选民可以简化证明方式,但注意不要造成重复或遗漏登记。

进行选民登记时,在程序上要注意:

①确定、公布登记时限。选民登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选民登记前,要确定选民登记时限,并予以公布。

②确定登记工作人员。登记前,由选举委员会确定若干名登记员,并对其进行培训,负责登记工作。

③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登记选民名单。

村民对登记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社区居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在自名单公布后3日内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2日内依法做出解释或补正。

注意:居民选举规程和村民选举规程名单异议时间规定不同 ④根据选民登记名单填写选民证,投票选举时,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注意:实际工作中,大家在进行选民登记时,都是按照上届的选民底册为基础进行核对、增减,大家要注意一个环节,在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时,参加提名的选民数必须过半数才可组织实施,提名候选人不得委托。

(二)产生候选人。提名确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是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能否真正反映选民意愿,能否保证选举工作质量。

1、确定候选人条件:省、市《实施意见》和县《实施方案》对候选人任职条件的进行了明确,列举了任职条件负面清单(七不能、七不宜),对优化班子结构和“一肩挑”、“两委”交叉任职作了原则性规定,增加了候选人县乡村联合审查环节,各乡镇、村(社区)要吃透文件精神,坚持标准,联系实际,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指导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就村(居)委会成员任职政治素质、服务能力、道德品行、年龄学历等方面提出符合本地情况候选人具体条件,通过法定程序的选举,达到优化班子结构的目的,使村(居)民委员会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有序开展工作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注意:把握政策的原则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在村、社区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通过法定的程序将党委、政府指导性意见转化为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2、公布、宣传候选人任职条件:候选人条件确定后,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选民明确应该提名什么样的人作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作为他们的带头人。通过宣传,提高选民参选意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提名候选人。

3、确定职位和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村和社区规模大小、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合理确定村和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职数3至5人,一般设3人,2000人以上的村可设5人。社区居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

4、确定候选人差额人数。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分别拟定候选人

名额。候选人名额应当分别比应选职数多1—2人。

5、确定提名候选人方式。

(1)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下列方式之一直接提名:

①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

②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然后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方式,一次投票产生(一票制选举)。定岗选举的村委会候选人产生的也是采取选民直接提名的方式。

注意: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候选人使用空白提名票。不得采取其它提名方式,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2)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

①社区党组织提名;②居民小组会议提名;③有选举权的居民20人以上或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④个人自愿报名。

定岗选举制度是根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确定某一特定岗位,为定岗选举岗位。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方案,对选民提名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差额选举,由登记选民依据选举“双过半”的原则选举产生。

6、组织候选人提名。

提名村委会候选人必须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票中,应当有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注意:对提名票中出现同名同姓、同音字、别名、错别字不

同职位提名同一人等情况,如何计票,应该在选举办法中明确。

建议:提名选票对提名人选指认明确的,一般可认为有效。

7、审查候选人资格。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实行县、乡、村三级审查。具体步骤是:

(1)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结果,列出初步候选人名单,对照任职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乡镇“两委”换届选举领导机构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

(3)县级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

(4)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由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作出说明,通过县级联合审查核准的候选人名单,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

8、公布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张榜公布。并报乡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公告式样(见省《指导手册》)

注意:本次选举有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程序,因此从提名到正式确定候选人,在法定时间的把握上,要统筹好时间节点。

(三)确定选举日

全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8月24日至26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8月27日。乡镇、村(社区)应根据要求,确定具体的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后要及时公布。

(四)关于组织竞选宣传

1、在形式上,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以下形式的竞选活动:(1)在指定地点公布候选人的竞选材料;(2)组织候

选人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问题;(3)有闭路电视的村,可以组织候选人在电视上陈述;(4)在村(居)代表会议竞职演说。

2、在内容上,竞选材料和选举竞职陈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候选人的基本情况;(2)竞争职位及理由;(3)治村(社区)设想;(4)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5)对选举纪律、履职的承诺。

3、在时间上,竞选活动一般在选举日前进行。候选人在选举日可进行竞职陈述,其他选举竞争活动不宜在当日开展。确有需要的,由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决定并统一组织。

注意: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竞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五)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中心环节,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主要形式。要做的具体工作和要求是:

1、确定投票选举方式:

(1)采取选举大会方式的,可以组织全体选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选举会场,辅之以分会场分别投票,设立秘密填票处。(选举大会会场布置及投票程序见省《指导手册》,略)

(2)采取投票站方式的,不召开选举大会,村民在投票站选举日开放时间内自由投票,投票站必须有两名以上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或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监督。(投票站投票程序见省《指导手册》,略)

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使用流动票箱投票选举的,要写入选举工作方案或选举办法,由村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2、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3、办理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

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受委托人必须是本村(社区)选民)。没有近亲属的,可委托自己信任的本村(社区)除候选人以外其它选民的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受委托人在选举日凭书面委托凭证和委托人的参选证,领取选票并参加投票。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委托投票证式样(见省《指导手册》,略)

注意:电话、视频、传真、QQ、微信、信息等方式委托算不算书面委托,可在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确认。对其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也可据此决定。

4、设计和印制选票。县民政局负责设计选票样式。乡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村和社区选票印制工作,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选票印制。选票上加盖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可以专门刻制选举委员会公章,也可以村党组织公章代替)。

5、确定选举工作人员。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包括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投票站或流动票箱工作人员等。

选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采取选举大会投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并在选举大会上宣布;采用投票站形式投票的,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

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后,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注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6、选举有效性确认。

选举村(居)委会,有过半数选民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

票选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

无效选举是指选举违法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选举结果无效的选举。无效选举包括整体选举无效、部分选举无效和具体当选人当选无效。

(1)认定机关:县、乡两级选举工作机构。县、乡选举工作机构已经解散的,由县人大常委会或县民政部门认定。

(2)认定对象:认定对象是指整个选举过程和当选人个体。县、乡镇选举工作机构对无效选举的问题,应及时派人调查并作出认定结论,通知有关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

无效选举的处理

(1)整体选举无效的处理。对整体选举无效的,必须依法组织重新选举。包括重新确定选举日,增减登记选民,重新组织提名候选人,重新组织投票。重新选举不得按另行选举或补选处理。

(2)部分选举无效的处理。造成部分选举无效的原因很多,有的选举过程中某个环节违法;有的系因组织者在选举中某项工作的失误而造成选举部分无效。对部分选举无效的,可采取局部纠正的办法处理。

(3)具体当选人当选无效处理。

①因当选人在选举过程中利用非法手段投票、伪造选票或破坏、扰乱选举造成当选无效的,应取消其当选资格;

②因选举工作失误具体当选人当选无效的,纠正失误的选举环节仍然当选的,其当选有效;无法纠正失误或纠正后仍没有当选的,应重新组织投票选举,保留其正式候选人资格。

注意:重新投票只选举因具体当选人当选无效造成的空缺名额。重新投票选举仍实行差额选举,其候选人应从原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过半数得票当选有效。

7、确认当选。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

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注意:在村委会选举中,村委会成员中必须要有女性成员。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如果委员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另行选举在女性候选人中进行,女姓候选人的确定按第一次选举中,得票多少推选,若第一次选举中,没有可差额的女性,从第一次海选中,顺延取得票多的女性。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选举结果经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

注意:今年省市选举规程中增加了候选人资格条件,市县选举方案中有候选人资格审查环节。对于正式候选人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场宣布其当选;非正式候选人(另选他人)在选举中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先宣布得票情况,经过县、乡、村三级资格审查,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再宣布其当选。对存在“七不能”情形或违反换届纪律的,要宣布其当选无效;对未经研究同意,“七不宜”情形人员当选的,应劝其辞职。

8、颁发当选证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9、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投票选举结束后,应封存选票,公

布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及当选人情况统计表,分别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乡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在所属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应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况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村,同时报县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及其有关部门。选举结果报告单样式、当选人情况统计表样式(见《选举规程》,略)

10、另行选举。第一次选举确定职数未选满,要组织一次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在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10日(社区居委会15日内)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确定。

另行选举仍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比应选名额多1至2人。另行选举的候选人可在第一次选举中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确定,不空格设定另选他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选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用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但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注意:选举中没有选足村(居)委会成员的,根据第一轮得票情况确定第二轮选举候选人。如果其中有候选人没有经过县乡候选人资格审查的,另行选举不能在当日举行,要通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后再举行另行选举。在采用 “一票制”选举时要特别注意。

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选举方案》规定最低人数的,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不再进行选举。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居)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

作。(有关票证、公告式样祥见省《指导手册》略)

11、新一届的村(居)委会班子产生后,要及时做好下列后续工作:

1、推选产生村(居)民组长

2、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推选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成员

4、根据需要设立村(居)委会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各种工作委员会。

5、做好选举档案整理、工作交接、6、完善规章制度、总结验收等后续工作等。

4.2018年村工作计划 篇四

为充分发扬党内基层民主,规范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特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分为前期准备、部署启动、宣传动员、确定人选、大会选举、后续工作六个阶段,供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一、前期准备

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一)调查摸底。乡镇党委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班子成员公信度、党员群众愿望诉求等情况。结合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建设,重点摸准吃透难点村、重点村、后进村的情况,认真排查分析可能出现非法、非组织活动干扰及其他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和隐患。

(二)集中整顿。整合工作力量,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对于确实没有合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选派书记或第一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三)离任审计。乡镇党委积极配合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四)分析研判。市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逐村逐社区摸排,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换届人事调整初步方案。

二、部署启动

按照上级党委工作安排,认真研究谋划,及时部署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一)制定方案。乡镇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以下内容。

1.时间要求。根据乡镇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换届选举时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从启动到结束,一般不超过1个月。

2.工作程序。可参照本程序确定。

3.职数结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3至5名,委员3人设书记1名;委员4人及以上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一般5至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坚持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依法依规推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要从市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从退休人员中聘请。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聘请。实际操作中要结合村(社)情民情,不搞“一刀切”。

4.资格条件。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道德品行、年龄学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范围,让党员群众清楚应选什么样的人,不应选什么样的人,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新推选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村党组织原则上应有1名35岁以下的党员和1名女党员。社区党组织要适当提高女性委员的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强,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的惠民政策;(2)法治意识不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依法办事,乡村(社区)治理较差,“村霸”、非法宗教势力、黑恶势力猖獗,治安问题突出;(3)工作业绩不优,连续2年工作绩效考核在本乡镇(办、区、园)排名靠后;(4)群众满意率低,缺乏服务群众意识,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任期内所在地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群访等。

村党组织书记年龄超过60周岁和村党组织委员会其他成员年龄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业绩突出、党员群众拥护,经乡镇党委研究,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继续留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10)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提名情形的。

5.选举方式。明确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制定“两推一选”细则。“两推一选”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的选举办法,即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批准,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6.纪律要求。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乡镇党委与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其中,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承诺内容要作为竞职承诺的重要内容,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要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邀请党员、村(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员。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行为,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诬告、诽谤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妨害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

7.组织领导。市、乡镇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工作任务、工作措施,明确经费预算和拨付时限。市委要向所有乡镇和重点村派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督查组或指导员,市级领导要包村驻点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乡镇、村(社区)党组织要在市委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责任到人、时间到天。乡镇要向所辖村派出驻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注重分类指导,做到“一村一策”。

(二)成立机构。市乡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民政部门依法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纪委监委、宣传、政法、信访、共青团、妇联、农业、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委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巡回督导组,负责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检查督办。乡镇成立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逐村逐社区选派换届工作指导员,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具体指导。每个村(社区)都要成立不少于3人的驻村指导工作专班,建档立卡贫困村“两委”换届由驻村全程指导把关。

(三)启动换届。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根据实际,统一进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四)业务培训。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乡镇、村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乡镇党委负责同志、组织委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乡镇重点培训乡镇党委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村(社区)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党组织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等。培训内容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内容一并纳入培训。

(五)上报请示。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与乡镇党委沟通后,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六)任务分工。按照乡镇党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同志加强督促和协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与乡镇党委沟通情况。

三、宣传动员

充分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标语板报、公告信件等方式和阵地,集中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注重典型示范引导,做好网络舆情监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二)教育动员。对于长期在村(社区)的党员,要通过召开专题支部主题党日、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宣讲换届选举目的、意义,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参与支持选举;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要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将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选举。

(三)确定人数。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乡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四、确定人选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党内基层民主,认真组织好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

(一)制定办法。乡镇党委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乡镇党委形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二)党员和群众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推荐并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把好资格初审关。

(四)研究比选。市委组织部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和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及平时掌握情况,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反复比选,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五)资格联审。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审计局、信访局、卫计局等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并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市委书记逐乡镇听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方案汇报。

(六)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市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组织考察。

(七)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社区)进行公开公示。

(八)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乡镇党委上报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分管基层党建工作的副部长签字确认,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审批后,乡镇党委批复至村(社区)党组织。

(九)纪律承诺。乡镇党委要与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其中,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承诺内容要作为竞职承诺的重要内容,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五、大会选举 按照党内有关法规要求,严格选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好党员大会。

(一)筹备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1.起草报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村团支部、妇联、民兵联等其它村级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听取本村(社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报乡镇党委审定。

2.准备文件。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

3.会议研究。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扩大)会议,设党小组的村党小组长要参加。主要任务是:通报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讨论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

4.下发通知。村(社区)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外出党员比较多的,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到本人。

5.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党员的座区和座席,可按各地的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

(二)大会选举

党员大会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会议有效。

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

4.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5.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6.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7.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8.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要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并作出换届纪律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9.组织选举。由党员一人一票投票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原则上采取间接选举,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也可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先差额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等额(或差额)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1)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2)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3)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选举人填写选票应持慎重态度,考虑成熟后再填写;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代写,但一定要体现选举人自己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4)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选举过程违反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或者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组织选举。

(5)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

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选票。无效票又称废票,主要看以下两点:一是选票上的赞成票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部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辨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10.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11.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

12.通过大会工作报告。

13.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言。

14.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三)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乡镇党委要及时作出批复。

六、后续工作

及时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切实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各类组织建设,并组织领导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班子交接。乡镇党委要在党员大会闭幕后7天内,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二)思想疏导。乡镇党委与换届选举中落选和不再继续提名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社区)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三)材料归档。市、乡镇党委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

(四)配套建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及时做好团支部、妇联、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建立简明实用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五议五公开”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并作出履职承诺。要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把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提倡把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并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成员。与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相结合,大力实施“一村(社区)多名大学生计划”,壮大基层工作力量。乡镇党委在换届选举完成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5.2010年村妇联工作计划 篇五

2010年是我国各项建设突飞猛进和充满希望的一年,我村妇联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发展思路,开展工作,按照榔梨镇妇联2010年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抓好村里妇女工作。今年我镇妇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 “五好文明家庭”等建设,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我区规划建设而努力奋斗。

一、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我村妇联组织认真学习领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把握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定位,把发展作为立足点,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切入点,推进男女平等作为着力点,社会协同作为突破点,各村和家庭作为支撑点,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最为关键点,努力把妇联各项工作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格局中,使妇联工作更好地切合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体现和谐社会建设的宗旨思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

二、统筹推进妇联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新农村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难点,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村的妇联组织把围绕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促进增收致富为目标,争取政策,协调资源,发挥妇联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组织优势,调动我村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领她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

我村进一步加大妇女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提高我村妇女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文化教育、实用技术、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强化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围绕优势产业,强化科技培训,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发动和组织我村妇女积极参加各种技术培训,确保妇女参培人数达到60%以上。针对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妇联将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家政服务、法律知识等培训,促进她们内转外输、创业就业。

做好失地农民、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她们转变观念、解放思想,认真学习掌握新的知识和就业技能,转变身份,走出家庭,走入社会,尽快投入到新的角色当中,为自己的家庭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奉献自己应尽的力量。加强广大妇女同志的法制法律方面的教育。

努力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和谐家庭,加强农村妇女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继续开展“美德在农村”、“洁美在家庭”等活动,以“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切入点,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培育一批活跃在乡村的巾帼文艺队、妇女健身队、文化大院等,积极传播先进文化,促进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走进农村千家万户,提高农村妇女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促使广大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大显身手。

三、以创业、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项活动

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三八”妇女节开展系列庆祝、纪念、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女性创业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全村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

构建社会化服务网络,帮助广大妇女创业就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妇女对再就业和创业优惠政策的知晓度。为农村女性提供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择业指导和就业援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失业、待业妇女开展短期培训,帮助失地农民、下岗、待业妇女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加强家庭教育工作

我村妇联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以德育人、为国教子”为主题,宣传实践等活动。积极探索单亲家庭、农村家庭教育的新模式,不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他们在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责任,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努力提高我村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五、加强妇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我村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规律,着力探索和谐社会建设对于妇联组织和干部能力提出的重要要求,妇联组织和干部的“双五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工作理念的不断创新,工作水准的不断提高,工作方式的根本转变,工作机制的科学高效。

加强妇联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抓好村妇代会建设,配齐配强村组妇女干部。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健全工作制度,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凝聚力。在女性较为集中的新经济领域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

加强妇联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好党风廉政、“四好”班子建设活动,坚持学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为我村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村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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