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范围(共14篇)
1.工作职责范围 篇一
护士工作职责范围
职工医院护士岗位职责范围
在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护士工作职责范围。
急症病员就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在医生到来之前,遇特殊危重病员,可以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随时向医师报告。
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物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管理制度《护士工作职责范围》。
经常巡视观察病员,了解病员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理工作,严密观察与记录病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准备各项急救所需药品、器材,随时应对抢救危重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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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职责范围 篇二
西京电气总公司是由原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建设的四个大型国有企业 (信息产业部第853、895、4310、4320厂) 联合组建的, 于1993年由陕西商洛整体搬迁至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工业园。1999年重组后成立了8个职能部门、26个生产经营单位, 公司档案工作是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 由技术质量部负责, 统管、接收了“四个单位”的企业档案。随着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先后对组建的26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与重组, 至今发展成为16职能部门、成立了12个控股公司、两个参股公司、两个职能公司。是中国研究、制造电子原器件、半导体新材料、电子设备的军民结合型骨干企业, 是中国重要的军用电子元器件科研生产和成果转化基地, 在行业诸多领域处于核心、领先地位。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 公司运行机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下属公司先后建立了各自的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 成立了有关职能部门与档案室。由于各分公司的规模与大小不同、成立的先后顺序不同, 形成档案的种类与多少也有所不同。下属公司在《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中, 普遍认为《企业档案工作规范》附录A所列《企业文件归档基本范围与保管期限参考表》范本, 对他们不太适应。《企业档案工作规范》附录A所列《企业文件归档基本范围与保管期限参考表》十大类目的设置范本, 只适用于总公司的档案, 下属公司的档案类目有的就是空档, 有的类目的档案寥寥无几, 以待有朝一日有关档案的形成, 如:“项目建设类”都不存在;“职工管理类”不完全有, 只有公司成立后招进来及少数人员的档案;“会计业务类”有的公司还没有形成几份文件。可见, 同样是生产型企业, 但对于新成立的企业, 由于年限短、规模小、档案数量少, 如强行实施《企业档案工作规定》附录A, 这不是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科学分类。《规范》虽然规定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增加或减少类目, 但增减过多, 与《规范》大不相同, 就不是实施《规范》了。其实, 《规范》应附《大型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和《中小型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 使之具有广泛适用性。在编制《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时应从企业档案工作实际出发, 不得生搬硬套。
编制文件要求, 生产型企业在编制《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时应以《企业档案工作规范》附录A所列《企业文件归档基本范围与保管期限参考表》为范本, 《规范》第87页6.3.2制定企业档案分类方案的分类规则是:“同位类之间互不相容;各子项之和必须穷尽母项;同位分类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附表A将企业档案分为十大类, 前四大类“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行政管理”、“党群工作”, 是按“企业档案管理职能”设置的;“产品生产类”、“科研开发类”、“项目建设类”、“设备仪器类”, 是按“科技档案种类”设置的;“会计业务类”、“职工管理类”, 是按“专门档案门类”设置的。显然, 一级类目档案是按照三个不同的标准设置的, 与“同位分类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自相矛盾。笔者认为一级类目应按企业档案门类将企业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与“专门档案”。二级类目, 应在有关条款中注明:将文书档案按“企业档案管理职能”设置, 分为“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行政管理”、“党群工作”;科技档案按“科技档案种类设置”, 分为“产品生产类”、“科研开发类”、“项目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专门档案按“档案门类”设置, 分为“会计业务类”、“职工管理类”共十类。为了减少类目层次, 在条款中再应注明:在实际操作中, 省去“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视同“一级类目”对待。
《企业档案工作规定》附表A“二级类目”设置不科学, 概念不清。有的档案不知归到哪一类好?如:在“经营管理类”的“资产管理”与“项目建设类”的“项目准备阶段”, 同时都有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样在“经营管理类”的“信用管理”中, 有企业认证 (质量、保密、生产线) 呈报、审批材料、合格证、资格证书等, 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材料, 而在“产品生产类”也同样出现, 叫人在归类时左右为难。不知归到哪一类是好, 如果各存一套, 显然不符合归档文件一般一式一份的档案归档要求, 还是只存一套?从科技档案与文书档案的概念上分析, 凡是记录和反映科学研究、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活动和设备仪器运行, 维护与管理工作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都属于科技文件材料。显然, 应该将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证,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存放在“项目建设类”;将企业认证 (质量、保密、生产线) 呈报、审批材料、合格证、资格证书等, 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材料, 存放在“产品生产类”, 属于科技档案范畴。
文件要求;企业在编制《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时, 突出“以我为主”, 充分体现本企业的特点, 具体明了, 便于操作。在编制工作中, 有人不受《企业档案工作规范》附录A所列《企业文件归档基本范围与保管期限参考表》范本“十大类目”的制约, 将大的一级类目按“管理与生产部门”设置为“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行政管理”、“党群工作”、“劳动人事”、“科技质量”、“资产财务”、“产品生产”、“科研开发”、“项目建设”、“设备仪器”、“会计业务类”等十二类。“劳动人事”类的二级类目有: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社会保险与职工管理。“科技质量”类的二级类目有:质量管理、能源管理、科技管理、环境管理;“资产管理”的二级类目有:财务管理、对外投资项目、产权管理。其他各类的二级类目与附表的二级类目相同。总之编制工作中, 形形色色、五花八门, 各有各的风格, 各有各的特色。但这种“类目设置”过多, 反而是简单问题复杂化, 显然不利于档案科学管理与提供利用。
综上所述, 要编制《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推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确保国有企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首先要科学地、规范化地、有步骤地编制企业文件分类大纲, 结合企业实际, 合理、正确地设置与划分企业档案类目。其次, 在编制《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过程中, 如果有争议、有分歧,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召集同类型企业档案专业人员, 召开有关编制企业《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的专题研讨会, 将存在的问题一一列举出来, 分门别类、归纳总结, 找出能充分体现企业共性的各类文件材料。然后, 根据不同企业各自的特点, 将企业带有个性的文件材料列举出来, 突出“以我为主”, 充分体现本企业的特点, 具体明了、便于操作。最后, 由于企业档案人员文化程度不同、知识层次不一, 管理水平上存在着差异,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编制《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期间, 应组织有关档案专家到企业巡回检查与指导, 深入基层协助企业档案人员建立有关企业《档案分类大纲》, 编制企业《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这样才能够达到推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确保国有企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的目的。
参考文献
3.实际工作中的报表合并范围初探 篇三
关键词:企业集团;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一、报表合并范围的基本理论概述
第一,报表合并范围的目的,是把一个大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合并报表编制,让报表使用的各方对该企业有一个相对准确的认识和判断,从而依据合并报表提供的信息进行各项经济活动。明确报表合并范围是正确编制合并报表的前提,是正确、真实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基础。
第二,报表合并范围的根本原则就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界定报表合并范围的关键和基础。所谓“控制”就是指统御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以此从该企业取得收益的权力。
第三,我国准则对于应纳入报表合并范围,规定了两种判断标准。
1、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合并。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同时直接获得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同时间接获得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3)母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同时直接或间接获得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拥有半数以下的表决权,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实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合并。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第四,根据我国准则规定,共有6大类子公司不应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1、已经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上都是不能正常经营或正常经营受到客观限制的公司。排除这些公司后,只要符合了上述合并条件,均应纳入合并范围。其中最核心、最基础的因素就是“实际控制”,在实际工作中,这也是最重要的判断标准之一。
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合并范围问题
下面结合上述理论,将我在工作中遇到的报表合并范围问题进行简要剖析。
1、在国内中部地区,有一家国有的全资公司,从事路桥施工业务(以下简称“A国企”)。同时在本地区有一家同类型的由自然人合资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如果单纯的根据上述资料,根本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关系,只知道他们是同类型的公司。在实际查看A国企相关资料并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时,发现了如下事项:(1)B公司所有的管理人员(包括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均由A国企任命,并下达“红头”任命文件。同时A国企也向B公司派出相关管理人员。(2)B公司几乎所有的业务收入均从A国企获得(A国企也将收益较好的业务交给B公司实施),同时B公司可利用A国企的资质对外投标,承揽合同。(3)A国企给予B公司资金、人力、技术、机械装备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4)我们在考核A国企的合同额指标时,A国企将B公司的合同额纳入A国企。(5)B公司所有的经营战略、经营策略、核算制度等都采用A国企的模式。实际上A国企出台的新制度也会下发给B公司执行。
通过上述5个线索,我想任何一个会计人员都会认为,完全应该将B公司纳入到A国企合并报表范围, A国企已实际控制了B公司。因为B公司完全依赖A国企,同时A国企已经在人事、经营、财务、战略决策等等各方面主导了B公司。当时我们也是这么判断的,并且查看了A国企合并报表范围中的子公司是否含有B公司,但结果是并未发现该公司。在我们进一步分析时,发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性问题,那就是:这两个公司之间虽然有着“千丝万缕、实际控制”的关系,但是少了一个最重要的纽带,即:资本的纽带关系。事实上A国企并未对B公司出资,A国企财务账面上根本就没有对该单位的投资。那么怎么合并?虽然是实际控制,但是财务账面无法实现合并。A国企的相关人员,也以此事项为由,不进行合并。
如果单纯从财务账面来看,合并B公司确实有点牵强。随后在工作小组内部沟通时,大家的意见取得了一致。首先,绝对应该合并B公司,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如果仅以财务账面无投资关系而不合并,一是违背了会计准则实质,二是可能会触及相关法律风险,三是不能提供完整、可靠的财务信息。其次,在取得上述意见统一的基础上,下一步就是怎样合并B公司?为此,我们提出了一个建议,即:让A国企适当注资B公司,达到合并的标准即可(达到实际控制的标准)。在理顺投资关系后,将其作为控股子公司管理,纳入到A公司的报表合并范围。
最后,经过沟通A国企接受了我们的意见和方法,将B公司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
2、在北方沿海某城市,有一家国有控股的物流公司,该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在2007年与一家日本知名的船舶公司在我国北方另一个沿海城市合资成立了一个新的物流公司-C公司。C公司的基本情况是:(1)中方出资持有51%的股权,日方出资持有49%的股权。(2)董事会由5人组成,中方派出3人,并出任董事长,日方派出2人,出任副董事长。(3)经营管理人员均由中方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4)日方依托自己的经营优势将提供给C公司70%的业务来源(主营业务收入)。(5)C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一条“中日双方均不将C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实际工作中,双方均未将C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述情况,中方是否应将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出现了模棱两可的情况。如果让其他的会计人员判断,也会出现不同的意见,各有各的道理。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过工作小组的判断,我们一直认为,应将C公司纳入中方合并报表范围。我们判断的依据主要是根据上述(1)-(3)的事项,中方已对C公司达到了“实际控制”的标准,所以应该将其纳入中方的合并报表范围。至于第(4)和第(5)个事项,我们认为第(4)个事项,仅仅是双方合资的一个前提条件,并不存在日方控制中方经营业务,如果脱离日方,也仅仅是业务量减少,而不会导致C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至于第(5)个事项,我们不明白是实质是什么,但是,我们认为章程中出现这样的条款,不符合章程拟定的一般要求,同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从未见过类似的条款,都感觉不妥。另外我们也提出了我们的看法,建议该中方公司进一步与日方沟通,将章程中的“中日双方均不将C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条款取消。采用中国通用的、一般的标准格式。
在现场工作结束后,针对上述章程中出现的条款,我又咨询了专业的法律人员,得到的答复是:“章程中的条款虽有一般的格式,但是并没有强制性的标准,也就是说可以写一些其他的条款,所以上述做法不违背相关规定。虽然可以写,但是章程也只是属于类似“协议、合同”的约定,不能超越国家法规、制度、条列,章程中的条款不能与国家的法规、制度、条列相违背,否则是无效的。所以说,C公司章程中的“中日双方均不将C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条款不能作为影响中方实际控制的要件。根据提供的其他资料,中方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结论
通过上述理论概述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实例,在今后判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时候,除了几个固定标准外,应将“实际控制”始终放在一个较重要的位置,同时也是我们判断是否应将某个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核心和基础条件之一。对于我们把握不准的情况,应该集思广益,多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多向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咨询,再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职业经验进行判断。相信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在坚持准则的基础上,把“实际控制”贯穿于整个事件之中,做出合理公允的判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北京;100088)
参考文献:
[1] 王玉姝:浅谈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相关问题[J]中国科技纵横,2010(4)
4.社区工作职责和范围 篇四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办;
二、社会救济金申办;
三、失业人员失业金救济金申办;
四、失业卡,待业卡的申办;
五、失业人员就业安置(非正规组织就业);
六、残疾证和残疾人家属农转非的申办;
七、居民婚姻状况证明;
八、居民收养证明;
九、社会救济对象的送养申请;
十、事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审办;
十一、《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
十二、生育审批及《生殖健康服务证》申领;
十三、流动、失业人员婚育计生申请;
十四、居民身份证和老年卡的申请;
十五、直系亲属公房卡过户申请;
十六、民政对象、退休人员房租减免申请;
十七、特困对象家庭子女就读学杂费减免申请;
十八、外来人员暂住证的申办;
十九、规划杂项工程申请;
5.工作职责范围 篇五
一、加强三个队伍建设, 夯实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基础
为了更好地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甘肃站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质量督导队伍建设。在日常鉴定工作中, 我们建立市县农机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质量督导员的制度, 同时积极选派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同志参加培训、考试, 获得质量督导员资格, 提升了我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的能力和素养。目前, 我省鉴定质量督导工作, 做到了每期鉴定都有一名省级主管部门指派的督导员, 对考评小组工作情况、试卷管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等主要环节进行监督, 以确保鉴定工作质量。二是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共有考评员249名, 其中高级考评员28名。我们将考评员纳入聘用合同管理, 省站与考评员签订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聘任合同书》, 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工作任务及责任等内容, 省站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考评员;对一些因条件限制考评员满足不了要求的县, 聘请相临市县的考评员, 以解决考评员不足的矛盾;为了达到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目的, 实行异地交换考评员制度, 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市县级农机培训机构有培训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和农机操作手的教师, 但缺少机修焊工等专业的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我们在积极选送各培训基地的教师参加各种专业知识培训外, 还从有关机构聘用相关专业的理论教员和高级技工担任培训机构的教员, 有效拓宽了培训领域, 充实了培训教师队伍。
二、坚持“四个结合”, 拓展农机职业技能开发领域
在具体工作中, 我们注重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农机维修工作相结合。以农机修理工实行就业准入为突破口, 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与农机维修和农机营销两大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结合起来, 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检查修理工职业资格证书, 逐步提高农机维修人员持证比例, 促进了农机两大市场和谐发展。二是与“阳光工程”相结合。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 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与“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同部署共安排, 目前, 30%的获证人员接受过“阳光工程”培训。三是与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相结合。我们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用, 引导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和鉴定, 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能。将农机从业人员及“农机大户”驾驶操作技能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列入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重点, 将新购置机具的机手集中培训, 实施鉴定。四是与农民就业输转相结合。将职业技能鉴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 通过与劳务部门、企业、学员协作沟通, 建立输转基地和广泛的就业联系渠道, 使参加培训鉴定的人员得到就业输转, 使农民身怀一技之长, 走出家乡闯天下的信心更足、收入更高。
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创新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模式
我们充分发挥市、县农机部门优势, 坚持把工作站建在县上, 方便农机培训鉴定, 但是工作站要购置全所有鉴定职业 (工种) 所需的仪器设备并建设所需的设施, 从目前我省农机化工作的实际状况看, 是不可能的, 必须在依靠原有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此, 我们一是把原来培训机构和农机管理机构已有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充分利用起来, 并建立管理制度, 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二是对目前急需而又无力购置的鉴定培训设备, 鼓励工作站以租用、借用形式获得相关设备, 如修理厂的重要修理设备、加工企业的重要加工设备等, 通过这些办法的实施, 解决了鉴定设备不足的问题。
四、高度重视质量体系建设, 提升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管理水平
工作站是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省鉴定站的分支机构, 在省鉴定站的组织管理下, 在市、县农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了保证鉴定工作质量, 我们一是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 明确了我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质量方针、程序和要求, 并使得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了《甘肃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 明确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考评人员、工作站及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鉴定程序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质量督导办法和奖惩与处罚措施;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开发“鉴定工作流程及纠偏措施”, 很好地规范了县级工作站的工作程序;四是完善“鉴定和培训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确保县级工作站持续不断地保持较高的工作质量。实践证明, 按要求建立起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可有效控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质量及鉴定组织水平。
6.工作职责范围 篇六
三角函数是中学数学中重要概念之一。高中学段经过角的概念推广,进入象限角概念后,已知一个角 的终边所在的象限或范围,求角 (n是正整数)的终边所在的象限或范围是难点之一。在课堂上教学这个内容的时候,首先利用象限角概念把角 的终边所在的象限或范围经过不等式来表示,然后利用不等式的性质来得关于 的不等式把它分析,最后判断角 的终边所在的象限或范围。
下面用实际例子看看这种方法:
例:若角 是第二象限的角,則角 的终边在第几象限的角?
解: 是第二象限的角
当 时,
得 , 该时 是第一象限的角。
当 时:
得 ,该时 是第三象限的角。
总之说,角 是第一象限或第三象限的角。
这种方法是比较复杂,且 代替的值分析,变形或变形后的情况来判断角的范围时常见发生错误或不知到 的位置代入什么值。
下面介绍避免这种缺点,又直观又容易记住的简便方法。
方法:在直角坐标系上作单位圆(圆心在原点O,半径等于单位长度的圆) 把单位圆在第一象限的圆弧 等分( 是 的分母)再第二,三,四象限的圆弧 等分,然后在第一象限内从与 轴有方向上面的第一个扇形开始逆时针依次标上1,2,3,4,再循环一偏,直到填满为止,则已知角第几象限的角该象限的标号就是 所在象限数。
下面举例说明:
例2:已知角 是第四象限的角,问 是第几象限的角?
解:如图,把单位圆在第一象限的圆弧2等分(2是 的分母),再将第二,三,四象限的圆弧2等分,从扇形AOB开始逆时针依次标上1,2,3,4,在循环一偏,直到填满为止,则有标号4(已知角 所在的象限数)的就是 所在象限数。
是第二或第四象限的 角
下面我们比一比这两种方法:
例3:已知角 是第三象限的角,问 是第几象限的角?
解:(第一种方法)
角 在第三象限
当 时:
是第一象限的角。
当 时:
是第三象限的角。
当 时:
是第四象限的角。
总之说: 是第一,三或第四象限的角。
(第二种方法):如图,把单位圆在第一象限的圆弧3等分(3是 的分母),再将第二,三,四象限的圆弧3等分,从扇形AOB开始逆时针依次标上1,2,3,4,再循环一偏,直到填满为止,则有标号3(已知角 所在的象限数)的就是 所在的象限数。
是第一,三或第四象限的角。
总之,上述可知这种三角函数题与图形结合分析,又直观有容记。解决实际问题有好处多,特别是所求的角所在的范围从图可以直接看出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1]容德基:《点拔》(高一数学)(民族出版社,2001年7月第四版);
7.成本总监工作职责范围 篇七
1、协作中心总经理对集团各区域的成本、预决算、等工作进行审核、管控;
2、贯彻国家、地区有关定额、预算、价格、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3、协助集团成本管理体系的建设,流程、制度、规范、手册的制订及实施;
4、指导与监控项目开发各阶段成本管理工作,包括投资决策阶段的成本测算,项目开发阶段的目标成本、超目标成本控制与分析,项目竣工阶段的成本结算,项目评估阶段的成本后评估工作等。
成本总监工作职责21、依据集团的发展战略目标,全面负责对集团各工程项目的成本、预决算、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实施审核、管控;
2、贯彻国家、地区有关定额、预算、价格、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初步设计概算,并对比投资概算情况,参与集团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4、负责集团各工程的所有招投标工作,对设备材料提供专业性意见;
5、参与销售相关面积计算、价格制定、与招标相关标底计算工作;
6、跟踪监控各项目工程合同中成本控制的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成本总监工作职责31、统筹成本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推动实施及考核;
2、负责成本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组织编制及审核各类业务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公司成本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成本的控制,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水平的分析,并建立规范标准;
4、负责组织公司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工作,审核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结算;
5、参与制订完善公司招标采购策略,健全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范;
6、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跨部门的沟通协调。
成本总监工作职责41、进行成本预算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完成公司相关成本指标的预决算;
2、负责成本预算、分析、控制运行系统的审核与监督;
3、通过设置成本台帐,即时反映各成本目标执行情况;
4、编制成本管理动态评估报告,提供相关财务管理信息及建议;
5、对项目成本进行协调、管控和审核;
6、完成各项目结算审核,并给出结算及指标审核意见。
成本总监工作职责51、完善并优化部门制度和工作流程,控制成本。
2、规范和统一项目成本统计口径,做好公司项目成本预算。
3、制定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监督并指导部门人员安质按量完成工作计划。
4、在不同阶段,核算项目目标成本,建立项目动态成本,及时预警项目成本。
5、审核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核定工程保证金,及时对项目进行结算。
6、参与设计院、总包等重要合作单位的招标洽谈,按开发计划组织材料和工程招投标
定期评审合作单位资格,开发公司战略合作单位。
7、审核现场签证,把控签证的合理性,提升项目品质,优化项目成本
开发并维护外部单位关系,协调与公司其他中心的内部关系
8、完成公司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本总监工作职责61、协作中心总经理对区域的成本、预决算、等工作进行审核、管控;
2、贯彻国家、地区有关定额、预算、价格、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3、协助成本管理体系的建设,流程、制度、规范、手册的制订及实施;
4、指导与监控项目开发各阶段成本管理工作,包括投资决策阶段的成本测算,项目开发阶段的目标成本、超目标成本控制与分析,项目竣工阶段的成本结算,项目评估阶段的成本后评估工作等。
成本总监工作职责7
1.制定采购计划、目标成本,制定公司内部招标采购组织架构;
2.提报采购目标和资金预算,执行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
3.参与重大采购招标和重要谈判;
4.审定采购价格,参与和建议公司采购成本决策;
___组织承建商、供应商考察、考评活动,建立并维护维护重大供应商关系,维持供应链稳定;
8.提高动态范围 篇八
Geoff的回答:大部分现代相机都提供自动动态范围控制选项,它的目的是在维持高光部分曝光正常的前提下,提升暗部细节的呈现。以我们的经验,尼康自动D-Lighting的效果尤其优秀,它在提高了整体动态范围的同时,又不会让画面反差出现太多损失。佳能的自动亮度优化就有点功过参半了,它有时会造成明显的反差不足。
如同对于大部分问题的解决办法一样,最好的方案就是使用RAW格式拍摄,这样,我们可以在后期处理RAW文件的过程中调节动态范围控制的强度,或者直接将其关闭。不过需要提醒的一点是,只有在使用相机厂商提供的配套处理软件时,才能进行这一操作。而如果使用Adobe Camera Raw等其他软件,就无法对相机的动态范围控制效果作直接调整了。
如何调节动态范围?
使用相机配套的图像处理软件能够最方便地控制动态范围效果,但这并非惟一选择。
佳能DPP
在佳能Digital Photo Professional中,你可以将自动亮度优化设置更改为“低”、“标准”、“强”或者“关闭”。同时,还可以对高光、阴影和整体对比度进行分别调节。
尼康View NX
通过D-Lighting HS滑块,可以方便快捷的完成对动态范围的调整,同时还提供高光保护和阴影保护。在对话框中,软件还提供了其他的控制选项,包括整体亮度和对比度。
Adobe Camera Raw
9.工作职责范围 篇九
中国经济正在进入新常态,要求企业必须全面提高效益、水平和价值创造的能力。同时也要求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必须大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国家治理水平。在这些国际国内的新形势下,如何推进财务会计领域实践创新,成为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
在财务会计领域享有声誉的政府部门领导,行业翘楚和权威学者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变革时代下的财务会计转型与战略思维。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李守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授于增彪,分别就财务要为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和财务人员要坚守职业道德等问题发表了演讲。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高兴国代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致贺词,他指出,大数据背景下,颠覆、创新、变革已经成为新的时代潮流,财务管理理念也必须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服务和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高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财政部在去年1 1月26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作为建设我国管理会计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会计体系的总目标,要争取在3-5年内,在全国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力争通过5-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体系,使我国管理会计迈入世界先进行列。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楼继伟同志在去年协会换届大会讲话中指出,加快推进管理会计改革,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评价和加强事业单位治理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会计改革,推动会计人才上水平、工作上层次、事业上台阶的重要方向。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全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组织,是行业自律组织。协会是总会计师与政府、社会联系沟通的桥梁;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班子重要成员,是加强企业和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领导者,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中起着高端引领作用;管理会计师和会计师是总会计师的左膀右臂;1400万会计人员是总会计师完成工作任务的坚实基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推动会计改革促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中负有重要的使命,加强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和人才考评体系研究、推进管理会计职业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管理会计案例库发挥案例库的启发和示范作用,为单位提供直观的参考借鉴,是当前形势下推进协会工作的重大举措。
10.生产助理工作职责范围 篇十
2. 各工单统计跟踪,工单确认,发放,发料,补料和退料数量确认,工单生产完成后统计汇总、倒冲、归档;
3. 各产线生产周报和月报数据统计汇总;
4. 每周依据生产计划排产,核对检查对应产线的原料,辅材,和成品库存数量,避免物料短缺;
5. 卫生车间的每天报饭,以及相关考勤,通知类的工作;
6. 月度盘点,包括核对车间仓,配合核对成品仓数量准确性等相关工作;
11.工作职责范围 篇十一
2011年5月26日, 凌力尔特公司 (Linea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推出LTC3805/-5的高可靠性 (MP级) 版本, 该器件是一个频率可编程的反激式控制器, 在-55℃~150℃的结温范围内工作。这款高性能并联稳定输入电压PWM (脉冲宽度调制) 控制器可从5 V到离线式应用的宽输入电压范围内工作, 非常适用于需要用一个电源同时提供48 V和24 V标称输入系统的用户。
LTC3805/-5采用电流模式控制架构, 提供了卓越的瞬态响应和逐周期限流, 同时简化了反馈环路稳定性。固定工作频率范围为70 kHz~700 kHz, 并可同步至一个外部时钟。小的启动电流 (40μA) 和工作电流 (360μA) 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功率损耗, 并提高了效率。其100 mV的低限流门限进一步降低了功率损耗。其他特点包括可调软启动、可编程斜率补偿、远程接通/断开和过压保护。LTC3805MP-5具有一个4.5 V的较低接通电压, 而LTC3805MP的接通电压则为8.4 V。
LTC3805MP/-5版本采用耐热增强型MSOP-10封装, 有现货供应。千片批购价为每片4.76美元。如需更多信息, 请登录www.linear.com.cn/product/LTC3805。
12.“天下”的范围 篇十二
“天下”是中国古人对于世界的一种笼统说法,该词最早是出现在先秦古籍中,比如《诗经·小雅·北山》中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庄子》中还有一篇文章取名为“天下”,这时的天下具体而言,大概指的是夏商周三代王权所统治的范围,夏商时主要指黄河中下游地区,周代则包括了长江流域的湖 北以及江浙地区等地。另外,周边的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虽未被“王化”,但因其没有形成稳定的国家,所以其所居之地一向被视为王权之下的暂时未开垦之地。因此其时君王一旦南面称孤,也就是“王天下”“得天下”了。但先秦的一些哲学家则对“天下”的范围存在不同的理解,比如庄子认为“天下”比人们想象的要大得多,阴阳家代表人物邹衍也认为儒家所说的“天下”实际上只占真正的天下的1/80,但这些观点多被当时的人们视为无稽之谈。
到秦代,随着郡县制的设立,中国的疆土得到极大扩张,“天下”的概念也随之扩大,但由于古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人们基本接触不到远邦异国的信息,所以直到清代中期,中国人还习惯性地以把包括中国以及周边的日本、朝鲜等附属国在内的区域称为“天下”。因此这里的天下是一种政治意义上的概念,而非地理意义上的概念,而这句话是明末清初的顾炎武所说,显然他知道“天下”并没有这么小,而只是将“天下”作为一种政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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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生产班长工作职责范围 篇十三
1、执行所在部门分解的生产计划和任务,安排和控制生产作业进度
2、主要负责车间所在班组生产过程流程管控,保证月生产任务指标的达成;
3、全面控制、协调本班组的人员管理及各项生产活动
4、负责所在班组生产工艺及技术指导,班组人员技术培训,及师带徒指导工作
5、对生产异常及时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6、负责车间所在班组精益改进、质量提升和TPM实施管理的行动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
7、承担所在班组的安全管理职责,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8、完成部门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21、带领班组完成生产任务
2、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3、对班组人员进行管理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3
1.负责对生产过程操作品质的管控
2.现场6S的管控
3.统计班组相关数据,准确真实的填报
___对员工进行规范作业的岗位培训
___对员工宣导并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6.以完成生产计划为目标,及时反馈和跟进班组质量,设备的异常处理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41、负责对车间所有人员日常工作管理执行;
2、负责对车间散件、海外配件生产及拆机工作安排执行;
3、负责对市场退机精拆回用过程及结果;
4、负责对售前机返修机工作安排;
5、负责对市场拆机报废品处理;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5
1)
负责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任务;
2)
负责生产现场管理;
3)
降低生产损耗及不良率,提高生产效率;
4)
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
5)
确保安全生产(人和物);
6)
对工人的培训、考核工作;
7)
负责车间的5S管理;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6
1.负责当班期间回转窑生产的管理和指挥,确保贯彻工艺规范,保证生产顺行,减少事故;
2.负责当班期间回转窑生产工艺的控制,杜绝或减轻结圈、红窑等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生产事故时,能够及时、正确地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负责当班期间设备及人员的巡视检查和维护,监督各岗位操作工认真履行岗位规程规定,确保回转窑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工作得到正确执行,及时发现、制止并纠正员工违章操作行为,确保设备运行和人身安全;
4.熟悉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的机电组成及运行原理,参与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并切实理解其涵义;
5.承担基层管理工作,负责召集本班组人员,就当班期间的生产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和人员表现等进行总结、记录并及时上报,传达和组织学习公司文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并负责本班组人员的绩效考核。
生产班长工作职责71、负责协调指挥本班运行工作,高效完成领导布置的生产任务;
2、带领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等所有生产管理制度;
3、带领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负责本班考勤工作;
14.浅析国家豁免的范围 篇十四
国家豁免全称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 它源于国家主权原则, 又称主权豁免。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之一。一国的国家财产在任何别的国家, 都受特殊保护, 未经财产所有国的同意, 不能对外国国家财产行使司法管辖权, 不能对这种财产实行没收、扣押及采取其他强制手段。国家豁免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国家豁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 司法管辖豁免, 即对任何国家财产除非外国明示自愿接受其司法管辖, 不得强制别国受其法院管辖; (二) 诉讼保全豁免, 即在国家作原告或被告的场合, 除非它明示同意, 法院地国家不得以参加诉讼国在其境内的财产作诉讼担保为由查封、扣押外国国家财产; (三) 强制执行豁免, 即一国在外国法院参加民事诉讼, 无论是当原告或自愿作被告, 外国法院的判决都不能对其强制执行。狭义的国家豁免权仅指国家的司法管辖豁免, 本文所使用的国家豁免仅是狭义上的国家豁免。
对于国家豁免的原则, 各国的学说和实践都存在很大争议, 但总体上而言可以分为绝对豁免主义和限制豁免主义。
绝对豁免论主张, 凡是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 不论其性质如何, 除非该国自愿放弃豁免权, 一律应当豁免外国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的管辖。国家及其财产的绝对豁免是基于主权国家的独立、平等和尊严。国家及其财产的受益者包括国家元首、国家本身、中央政府及各部、其他国家机构和国有企业及其财产。
限制豁免理论主张把国家的行为分为公法行为或主权行为和私法行为或非主权行为, 对于外国国家公法上的行为给予豁免, 而对其私法上的行为则不给予豁免。限制豁免论仍然承认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国际法上的一般原则, 国家不享有豁免的情况是例外, 只不过是把国家及其财产享有豁免的范围限于所谓主权行为以及与这种行为有关的国家财产。限制豁免论的理论根据是国家行为具有双重性和商业活动属民事活动。
一般说来, 社会主义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坚持绝对豁免论, 西方发达国家主张限制豁免理论。从19世纪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国家豁免经历了从绝对主义的权威到限制主义的盛行, 时至今日, 奉行限制豁免主义已成定局。但是不可否认在推行限制豁免原则时, 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面临更多的困难, 存在更大的受诉风险。因为, 首先,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虽然几乎同为市场经济, 但在经济结构上存在差异, 发展中国家经济较为落后, 为了提高本国经济的效率, 更多地直接参与本国经济和对外贸易, 更多地注重利用国家本身的力量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 在国家豁免案件中, 发展中国家作为被告国出现的机率, 也势必高于发达国家。其次, 在法律文化和观念上, 发达国家更加侧重于保护私人的利益和权利, 使他们免受国家强势力量的压制。而发展中国家则更注重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 发展权和效率被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 同时, 发展中国家还要防止发达国家的私人和法院利用限制豁免论, 对其进行滥诉和干预自己的经济主权。以上利益和观念的差异, 深刻指明了为什么发达国家竭力主张利用性质标准缩小国家豁免的范围, 而发展中国家却竭力主张兼用目的标准来扩大国家豁免的范围的原因。但是, 不可否认的是限制豁免原则有其进步性, 其更能体现公平原则及法律保护弱者的理念, 此时, 讨论哪种制度更有理论意义, 到不如顺应整个世界的发展, 讨论如何规范限制豁免、范围等, 以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
二、相对豁免主义下国家豁免的范围——界定及判定方法
(一) 国家可以豁免的行为——主权行为
国家主权又称主权, 指的是一个国家独立自立处理自己内外事务, 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 是国家的固有权利。包括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自卫权, 根据“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法谚, 国家及其财产除非在国家放弃的豁免权前提下, 是不能受到他国的审判的。在这一点上, 绝对豁免理论与相对豁免理论达成了一致。所以, 国家可以豁免的行为总体上而言是指主权行为。相应的, 非主权行为就不是国家豁免的对象, 主要是指商业行为等。
国家行使主权的行为即是主权行为。国家主权是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 既包括政治主权, 也包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其中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体现。因而国家的主权行为不但包括政治主权行为, 也必然包括经济主权行为、社会主权行为及文化主权行为等。既然主权行为在国家豁免的范围内, 则必然得出经济主权行为、社会主权行为及文化主权行为等也在国家豁免的范围内。但总之, 国家的主权行为有一个共性, 也即进行国家行为认定时必须考虑的因素——a仅因其主权才得以行使的, 无主权者不能行使、b其目的通常为国家统治、管理的需要。缺少这些因素的行为一定不是国家主权行为, 即使是以国家的名义行使的。但仅具备这些因素, 是否可以认定该行为是国家行为, 则是需要具体分析的。
(二) 不得豁免的行为——商业交易、侵权等
限制豁免论的基本精神己经构成当前国家豁免发展的主要趋势, 但是, 对于限制豁免的内涵仍存在争议, 豁免的例外情况也处于不能明确确定的状态, 而且由于各国的不同理解, 在实践中的认定也有差别, 这就导致了法律标准的不统一, 进而产生法律是否公平的问题, 成为国际私法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于不得豁免的行为, 2004年《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以下简称《豁免公约》对国家豁免范围做出了限制性规定。根据《豁免公约》第三部分的规定, 国家对以下八种诉讼不得援引豁免: (1) 国家与外国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的商业交易; (2) 雇用合同; (3)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 (4) 财产的所有权、占有和使用; (5) 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6) 参加公司或其它集体机构; (7) 国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 (8) 仲裁协定。这个《豁免公约》反应了国际社会的一般实践和认识。
其实, 在不得豁免的行为的范围上, 通过具体列举的方式很难达成一致, 另一方面, 通过列举的方式是否可以穷尽所有不得豁免的行为也是一个问题。目前, 对不得豁免的行为的理论上的概况主要包括商业交易行为、侵权行为。
1.商业交易行为
商业交易行为, 按字面理解, 即通常国内法所调整的民商事行为, 此处的商业交易行为应指在民商事行为中所有可能发生在国家与私人之间的行为 (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否可能发生民商事行为?及此时的处理?) 。根据民法的理论, 国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既然国家可以参与民事活动, 则必然要遵守民事活动的规则, 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此时的国家没有特殊权力, 其与民事活动相对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应与普通非国家主体同样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 (主要指民事法律) , 不应享有审判时的豁免权。这是符合民法公平、平等精神的, 而且国家豁免的特权来源于国家主权, 其与国家职权是紧密相连的, 仅从国家的职能看, 国家是不具有参与民事活动的职权的, 因此, 国家作为民事主体的一方与国家主权并无必然联系, 也就不能因其为国家而在与民事主体从事商业交易活动中享有任何特权。
2.侵权行为
起初, 限制豁免理论旨在纠正国家参与民商事活动时国家享有豁免权而造成国家与非国家一方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不平等。但随着豁免理论的发展, 一些国家行为成为绝对不得豁免的行为, 例如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国家侵权行为在确定法院地是否有管辖权时, 不再区分是国家的公法行为还是私法行为了。这体现了对弱势一方受害人的特别保护。在此之前, 国家行为造成的侵权的损害赔偿一般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 由受害人的所属国代为提出要求, 通过协商或是交付仲裁与国际法院解决, 但行政部门往往出于外交关系的考虑不愿行使这一权利以致私人的权益受到损害。而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程序繁杂, 等待时间也较长, 不利于对受害当事人的保护。当然, 这也可能存在是维护国家主权还是保护弱势受害人利益的价值选择的冲突问题。目前, 国际上的趋向是选择后者。但为减小对国家主权的侵犯、尊重他国主权, 在认定时, 通常有严格的限制。
由此也可以看出国家豁免理论发展至今, 个人在国际法地位的变化及对人权保护的强调起了很重要作用, 推动着国家豁免范围的进一步缩小。因为早期的限制豁免是把国家行为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 对主权行为是给予豁免的, 近年来由于国际社会对人权尤其是基本人权保护的强化使得即使是国家主权行为, 如果导致侵犯基本人权也可能会被排除享有豁免。
3.国家行为的判定
因此, 现在的限制豁免理论对国家行为的划分可以进一步归纳为:1、无论国家行为的性质都不得豁免的行为, 例如侵权, 这些行为不需要具体分析国家行为的性质, 一旦发生, 受诉法院在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即可受理, 国家不享有豁免权。但这些行为目前仅限于侵权行为, 其种类是否有可能扩充还是一个发展的问题, 且侵权行为符合什么样的条件仍有待于进一步明确。2、区分公法行为和私法行为, 主要是区分主权行为和商业交易行为。法院在判断一项行为是否是享受豁免权的国家行为时, 应首先考虑该行为是否是不能豁免的行为, 如果是, 则不必再进行国家行为性质的判定, 如果不是, 就需要进一步确定是公法行为还是私法行为, 以确定是否适用国家豁免。
参考文献
[1]杨松.从仰融案看跨国诉讼中的国家豁免问题[J].政治与法律, 2007 (1) .
[2]张露藜.论国家豁免中商业交易的认定[J].现代法学, 2006.03, (2) .
[3]彭丹丹.国家豁免范围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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