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突击月工作汇报会

2024-06-26

征地拆迁突击月工作汇报会(精选6篇)

1.征地拆迁突击月工作汇报会 篇一

贺龙体育馆征地工作情况汇报

贺龙体育馆征地工作于2010年6月开始开展,由于征地工作难度太大,经县政府领导同意,10年8月暂停。今年3月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再次开展了该项工作。通过各级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进展顺利初见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地工程基本情况

贺龙体育馆征收土地位于容美村三、四组(中坝)征收土地总面积84.05亩,其中农用地79.69亩(菜地71.57亩,园地5.02亩,苗圃0.41亩,坑塘水面2.69亩),建设用地4.36亩。涉及征地农民103户,拆迁户14户。

二、征地工作进展情况

3月28日成立了以容美镇党委书记、镇长李世祥为组长的贺龙体育馆征地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决定开展征地农户入户摸底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征地农户的基本家庭情况以及对贺龙体育馆征地意见等基本情况。

6月10日各级征工作部门讨论制定了《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助协议》、《贺龙体育馆征地拆迁户还建协议书》、《贺龙体育馆征地户享受安置房协议书》以及《容美镇贺龙体育场被征地失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单》。决定对征地农户进行逐户进行政策宣传讲解。

6月20日全体专班人员齐心协力开始分组进行入户征地,根据征地农户的不同情况,分户、分对象签订了《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助协议》、《贺龙体育馆征地拆迁户还建协议书》、《贺龙体育馆征地户享受安置房协议书》。

截止7月14日,已签订《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助协议》x户,征地X余亩;《贺龙体育馆征地拆迁户还建协议书》x户;《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助协议》X户。截止2009年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14057.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1788.6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户,拨付线网拆迁费2000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2009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

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4、弥勒东方红农场属省农垦总局管辖,基层单位要求每亩补偿8万元,比弥勒县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每亩高45000元。并要求地方政府安置部份职工就业,安排部份职工提前退休等附加条件。目前仍在协商之中,尚未提供用地。

5、沿线少数群众对高速公路建设不太支持,阻扰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领导过分要求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为其实施小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感到十分为难。

红河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2.征地拆迁突击月工作汇报会 篇二

1. 征地及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特点

1.1 工作面广,涉及人数多,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

某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涉及三个街道办事处,两个村庄,600多亩耕地,一条国民党时期修建的灌溉渠,200多座坟墓,需征用土地共790亩,拆迁房屋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拆迁户近200户。大部分工程由于多方面原因,征地拆迁工作中都会遇到各种阻力。村民们认为,因为项目建设,他们的耕地被征用,房屋被拆毁,有些家族的祖坟也被挖。没有田种,没有房住,生计成了问题,仅靠补偿的钱根本不是长久之计。因此,他们的抵触情绪极强。这些都极大地增加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难度。

1.2 群体性事件频发,影响工程进展

由于涉及人数多,很多方面涉及到全体农民的共同利益,因此农民们很容易达成共识,并在街道办、村委会或其他头目的领导下,向施工单位强揽业务或强行阻止机械、车辆进场等。总之,他们会以各种方式阻挠施工。

1.3 接触的农民平均素质不高

大部分农民没受过什么教育,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因此会导致很多无理取闹乃至违法事件的发生。在与农民交流过程中对其讲政策听不进,讲道理听不懂,对工作拒不配合的情况经常发生,甚至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或施加暴力。有时还会集结村民集体上访,对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在工作中遇到的很多事件,由于未达到公安机关介入的条件,因此公安部门也无法介入处理,致使事件不能被及时解决。当地街道办或村委会人员素质稍高,但却打着农民的旗号,以各种借口承揽工程,要求给工程提供砂石、水泥等材料,并对材料、劳力等漫天要价。

1.4 存在着地方保护

某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的农民无理阻挠施工,与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充当他们的保护伞是分不开的。当地政府部门还私自出台一些不合理的规定和对农民的承诺,致使建设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1.5 补偿款层层划扣,农民所剩无几

农民普遍认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低。用得到的补偿费根本无力重新建房,而且有的装修不给补偿,农民认为受到了很大损失。现今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建设单位提供的补偿费或多或少都被各级政府的层层划扣,最终发到农民手里的确所剩无几。是否可以依法测定,并将征用面积,补偿标准等公布给农民,并简化补偿款发放过程,或者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这样可做到透明度高,从而使农户的知情权和农户的切身利益依法得到保证,从而会大大减少征地拆迁工作的阻力。

2. 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2.1 政府部门要依法合理确定补偿价,贯彻落实,严格监督

价格过高,建设单位不接受,对国家的资产也是一种损失;价格过低,农民不愿接受,从而加大征地拆迁工作的难度。因此,建议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及方法,并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工作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兑现补助政策,将补偿款发放到村民手中。做到不挪用、不划扣、不私吞补偿款。工作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实际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让群众减少抵触心理,维持社会稳定。有关部门要经常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操作的要上报有关部门严格处理。

2.2 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征得农民的理解与支持

我们要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让农民都明白项目的重要性,是顺应民心、造福子孙的事情。例如: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张贴宣传标语、发布公告等形式来宣传工程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教育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把有关政策和群众讲清楚,把有关法律法规和群众讲明白,让农民明确如何做是合理的,如何做是违法的,一定不要无理取闹。通过这些让更多的人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要加强教育,对触犯法律的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3 讲求方法,从农民角度出发,帮助农民解决遇到的问题

要在思想上理解农民不愿土地被征及房屋被拆的原因,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方法,要以人为本,在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困难,及时兑现承诺,帮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涉及村民的具体情况,对确有困难的农民特殊对待。“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在现今社会尚未改变,土地规划部门应科学规划土地,让失地农民能够或多或少有地种。种地虽然收入不高,但至少会有收入,可以填饱肚子。因此,政府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尽量让农民生活有着落。鼓励农民创业,为农民创造创业机会,并出台一些优惠政策。

2.4 工程中简单的活可以交给农民来做

工程中技术含量低的活,比如挖土方、临时设施等,可以交给农民承包,但要保证质量。技术含量高的一定要把好关,由专业人员施工,不准农民来干。遇到农民要求供应地材、机械等,在同等条件下可由农民供应。这样,一来可以令农民赚到一些钱,解决今后生活问题,二来农民有事做了,干扰施工的几率就减少了。但绝不能无限度地答应农民的所有要求,必要时态度一定要强硬。

2.5 加强信息沟通,齐抓共管,多管齐下

及时、准确地将工程上的相关事情向公司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征求各方的意见及建议。多与建设单位交流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督促政府部门配合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困难。

2.6 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解决后顾之忧

政府部门应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体系,教给农民致富技术,为农民创造致富道路。土地被征,剩余劳力便会增多,具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地解决今后的生活问题。被拆迁农民的新住房安置要到位。拆迁过程中,农民最关注的要数新住宅的情况,所以拆迁前一定要落实好新宅土地及建设问题,并要公布给农民,让农民心中有数,才便于工作展开。农民领到了合理的拆迁补偿金,看到了新宅地点,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当然更利于征地拆迁工作的进行。

2.7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征地拆迁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通过大力宣传,切实行动,和群众统一思想,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坚定不移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要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整个征地拆迁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领导、组织征地拆迁工作。要明确各自的责任,把征地拆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无理取闹,阻挠征地拆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惩处,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3. 结语

3.对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建议 篇三

所谓“委托拆迁”,就是正常拆迁人(项目建设方)将拆迁事项全权委托给一家拆迁公司,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费用和该企业劳务费用也一并“打包”给该拆迁公司。由于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费用和该企业劳务费用捆绑在一起,许多拆迁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一般都是尽可能压低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费用。为此他们往往采取各种手段甚至采取涉黑手段逼被拆迁户就范。在拆迁中发生的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及被拆迁户不满利益受损而频频上访多数是由此产生。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应严格规范拆迁行为,切实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依法拆迁、公平公正拆迁。为此建议:

1、坚决取缔“委托打包拆迁”拆迁行为。拆迁企业的劳务费用与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费用严格实行两条线管理。

2、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是被拆迁人与正常拆迁人之间签订,而不是与拆迁公司签订。

3、在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上,建设部门应会同监察等部门参考被拆迁地段的房价基础上提出一个标准,作为规范拆迁方的强制性要求,作为监督拆迁方是否补偿到位的依据。即使是按照“拆一补一”或“货币补偿”也应按照被拆迁户能够在当地购买到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来确定。

4、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阳光操作。从拆迁许可的申请、摸底调查、拆迁评估到拆迁听证、补偿标准公示、拆迁安置补偿实行全公开,全程接受公众监督。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参与监督。

拆迁户应有权查看立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拆迁实施前,拆迁专储资金必须足额到位,拆迁民调同意率必须达到80%以上。居民在拆迁过程中应全程参与,特别是在拆迁补偿款的确定上应有一定的话语权。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补偿资金的管理。拆迁公司应该在规范、阳光拆迁补偿到位后才有权利进行拆迁。

5、即使由法院实行强制拆迁,也应在拆迁人在场的情况下,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帮助被拆迁户对屋内财产物品进行打包和搬运转移后再进行拆迁。执行过程中,法院、公安、医疗、城管、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确保被拆迁人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强制执行。因为强制拆迁只能拆房子,而不应损坏被拆迁户的其他财产。

4.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 篇四

一、主要成效:一是调查摸底。由于这次征迁任务涉及农户户数、人员多,情况复杂,工作队发扬“五加

一、白加黑”精神,通过组织人员集中时间上户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了拆迁户的基本情况和拆迁户的思想动态及诉求等,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通过多方努力,于8月5日顺利完成了xx田土的清表工作。三是通过做工作,xx能积极支持配合县委、政府开展征迁工作,我局工作队正在对他们提出的具体安置诉求进行落实。

二、到8月20日工作打算:一是重点做好xx户的共有附属房的拆除工作;二是争取实现对xx土地的清表工作;三是争取丈量xx的田土和房屋。

5.上饶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篇五

中共上饶县委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04年7月20日)

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健。近年来,上饶县随着工业园区的快速推进和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的大力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2003年7月1日以来,全县共报批征用土地147.2公顷,其中耕地数55.3公顷,非耕地数91.9公顷;拆迁房屋面积5.5万平方米,涉及住房户171户;安置被拆迁户152户,安置总面积为3.1万平方米。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始终依法征用土地,规范拆迁行为,组织实施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保证征地、拆迁补偿费按时足额到位,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虽然有部分群众上访,但总体上我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平稳、健康,工作措施积极、稳妥。

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一个根本。即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不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千方百计让他们分享到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实惠。土地征用做到即征即付,房屋拆迁做到即拆即付。征地拆迁工作做到“四不”:拆迁户安置不及时的不拆迁;拆迁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周转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拆迁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拆迁。同时,更把系统性解决农民失地后、居农拆迁后的安置问题置为重中之重,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照顾失地农民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利益,创新思路,明确政策,深化措施,配套跟进,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二、抓住两大关键。失地后今后生活靠什么?拆迁后群众住哪去?这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担忧的两大问题,也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两大关健环节。我们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需,千方百计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增强农民就业转型能力。其一,加大就业培训,努力增强就业能力。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已举办8期13个工种的失地农民专场培训班,培训1400多人次;积极收集发布县内外企业用工信息,推荐5702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其二,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增加就业岗位。狠抓入园企业开工投产,优先安置失地农民进园务工,共安置1659名失地农民就业。其三,规划建设功能性项目,建立保证长效回报机制。积极鼓励行政村或村民个人参与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宾馆、酒店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乡镇、村在5个拆迁安置小区内兴建集贸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的经营摊位,从而保证失地农民长效回报。其四,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上饶县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并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20个部门共6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县现已为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612份,实现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有1045人。二是多种渠道安置,满足城市拆迁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思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建设了高松岭、旭日、前山、上海交大、罗家石等5个被拆迁户安置小区,相应成立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挂帅的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水、电、路、通讯、闭路电视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并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了农贸市场、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功能性项目。5个安置小区可集中安置被拆迁户近2000户,总投资将达到8000余万元,现已完成投入6200余万元,安置被拆迁户890户,不仅解决了城市建设安置问题,而且成为城市拓展的新区。同时,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供被拆迁户选择,拓宽安置渠道。

三、推进三条保障。一是实行“困有所济”。对失地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先列入农村特困救济对象;同时,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户办理“农转非”,推进失地农民非农化。对转为城镇居民后,符合条件的,列入城市低保对象。现已为2656户10638名农民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使之成为城镇居民;转入城市低保的有113户、257人,年保障金额共131664元;转入农村社会救助的有195户、376人,年救助金共27320元。二是实行“老有所养”。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政府每年从县本级土地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参加社保配套资金,按照1:1的原则,即农民缴费多少,政府等额配套多少,吸引和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女的达到55周岁、男的达60周岁时,即可每月到县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对已达到规定年龄的失地农民,做到当月缴费、下月就可享受。目前,全县失地农民参保人数达3386人,覆盖面达到60.8%,571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月发放失地农民养老金8万余元。三是实行“病有所医”。建立失地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失地农民个人缴费、县乡财政分级配套、当年参保当年享受、当年停保当年退出的办法,已有6477人参加医保,67人因病住院报销医药费10万余元。

6.征地拆迁进展情况汇报 篇六

一、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至11月17日,共签定拆迁补偿协议243份,占应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份的64%。其中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239份,占应签定民房拆迁补偿协议379份的63%,面积约46400平方米;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4份,占应签定企业拆迁补偿协议12份的33%,面积约9500平方米。同时对施工建设需要的重点区域和地段先行拆除房屋约32000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1、依法有序开展拆迁工作。一是实事求是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根据房屋动迁的实际情况,参照周边重点项目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认真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及时向市房管局请示、协商,同时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多次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房管局备案。二是按程序做好拆迁许可证办理工作。抓紧整理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文等要件,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工作报告《征地拆迁进展情况汇报》。三是根据该项目的拆迁规模,委托拆迁公司及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代为实施项目动迁工作。四是根据项目动迁进展情况,依法向市房管局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会议、办公事务管理、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征迁碰头会、资金使用审批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征迁办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3、及时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多渠道筹集拆迁补偿资金,根据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编报拆迁计划及拆迁资金计划,及时向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申请拆迁资金。按照目前拆迁进度,拆迁补偿资金均足额到位。

4、认真执行拆迁补偿的“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动迁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做好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各种标准公开;拆迁安置工作程序公开;被拆迁人原房屋的坐落、人口、结构、建筑面积(包括各种附属物)等公开;被拆迁人搬家、验收的时间、选房顺序公开;安置房屋的地段坐落、公开;拆迁过渡、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公开。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企业的动迁难度较大。部分企业损失较大,动迁工作难度大。

2、大部分应拆迁户没有居住,且物业管理处对这些住户的有效信息掌握不齐全,一些拆迁户虽已取得联系,但进行面对面的实质性协商效果不理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了解住户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动迁工作。

2、抓紧做好社区、应拆迁户动迁工作,对个别工作难于做通的,要及时启动行政裁决及“两违”强制拆除等相应措施。

3、逐一走访被拆迁企业,反复、持续与其联系、沟通、协商,对重点企业进行约谈,收集各企业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和研究处理意见,做到一厂一案,同时积极协助企业解决被拆迁后的规划建设问题,切实推进企业的动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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