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问题论文

2024-10-11

农村养老问题论文(精选8篇)

1.农村养老问题论文 篇一

(二)加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医疗保障

老年人的精神文化保障,医疗保障是关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方面。

(1)农村可以考虑专门为老人们配置一些娱乐设施,引进一些适合老人们浏览的报刊

和书刊等,以此来丰富老年朋友的闲暇生活。

(2)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建设的投入,要从资金、物质、制度上给予保障,解决好老年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当下,许多村民感慨到,“最怕的就是生病,越来越看不起病了”。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

障范围,重点保障病残、老年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3)由参加养老保障的各方受益主体组成监督机构,如农民代表大会等,依法对农村养老保障的事务实施全方位监督,包括有关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与监督

结果向村民们公布。

总之,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措施必须是一种综合的解决方案,要依靠传统家庭养老,政府“救济养老”,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完善,特别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产生后,给农村养老问题增加了难度,要从农村实际出发,改变农村养老政策,建立适应农村实际的养老保障制度,统一、协调、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维护,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得以顺利实施,使农村老年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摘要]:人口老龄化是当前中国人口发展的一个热点问题。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老年人口总量快速增长,所占比重逐年攀升,老年人已成为一个越来越庞大的社会群体。这一群体的增长使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农村经济基础较差,供养老年人的能力还比较弱,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关心和帮助老年人,积极应对由此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特别是妥善解决好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全面

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原因对策

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指出,全国人口的年龄构成中,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相对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其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7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我国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老龄化特征日益显著,这意味着我国所承受的来自老龄方面问题的社会压力将日益增大,面对着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加上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农民的养老、医疗都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老龄化对我国农村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如何改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的现状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农村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一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缺欠

现在农村依然以家庭养老为主。一方面,“养儿防老”这一观念在农村依然盛行。绝大多数家庭把毕生的精力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没有为自己将来养老做打算的意识。到了老年,由于年龄增长使得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很多人丧失继续操持农活的能力,尤其是高龄老人成为明显的弱势群体,加上自身积蓄不多或没有积蓄,从而不得不依靠子女来维持生活。然而农村经济来源单一,农民增收难度大,使得单一家庭养老矛盾突出,引发不少家庭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09年底还只能在百分之十的县开展试点,绝大部分农村尚未推广。一直以来,村委会只是负责大方面的政策指导,对于妥善安置老人的工作没有经验,对自身将要扮演的角色也没有清楚的认识,并且村委会单方面不具有收留、照顾孤寡老人的人力、财力和物力。

(二)“空巢老人”问题突出

所谓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亲人照顾的老人,他们要么是无儿无伴的孤寡老人,要么是与儿女分开居住的独居老人。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空巢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作为一个群体已经成为社会问题,而且不是一个新问题了。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记录显示,我国有65岁及以上老年空巢家庭1561.64万户,占65岁及以上有老年人家庭户的22.83%;生活在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2339.73万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6.51%。其中,农村老年空巢家庭户1117.90万户,占老年空巢家庭户总数的71.58%,农村空巢家庭老人1632.90万人,占空巢老人的69.79%①。“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有人用这句话来形容空巢老人的独居生活。在现在这种竞争压力很大的社会环境下,好多人都自顾不暇,更不用说抽出时间来照顾老人了,再有,老伴去世的话,剩下一个老人独居生活,他们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不能得到满足,生活的难处是可想而知的。即使是其中的少量“五保”老人,生活质量也是很低的。

(三)病有所医差距太大

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地区很不完善,使得那些劳动能力下降、收入水平普遍很低的农村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往往只能由家庭承担。个别患有重病的老人只能根据自己的财力和儿女们的经济收入量力而行,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小病拖、大病扛”,有病不去看的现象非常普遍。即使老人家庭有能力支付医药费用,往往也会因为农村医药资源短缺导致的就医费用相对昂贵而又使得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疾病与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

据2000年北京市老年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年均医疗费支出为3131元,显著高于农村老年人的1039元。城市老年人医疗费公费支出的占50%以上,且他们中有40%的人被报销部分达总支出的75%以上。农村主要由子女或自己负担,即使由公费支付者,其负担的比例也不如城市高。城市老年人几乎都享有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障,农村老年人中享受医疗保障的不足40%,且保障的份额较低。以上分析显示出北京城乡老年人在医疗保障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由于较低的医疗保障,有40%——50%的老年人对医疗问题忧心忡忡②。

2003年以来,国家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现在参加人数已达8,15亿人,基本实现了对农业人口的全覆盖,但补贴水平尚低,农村医疔资源薄弱状况的改变将是个长期的过程。

(四)农村老人精神生活单调

当前我国农村的公共文化活动匮乏,老年人的闲暇时间多数只能通过聊天、看电视、赶① 转引自姚引妹《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以浙江农村为例》,《人口研究》2006年第6期

② 陈树强:《成年子女照顾老年父母日常生活的心路历程——以北京市15个案例为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8月

集等方式打发,精神文化生活十分单调。即使有一些活动也是更多的针对年轻人开展的,老人没有办法接受更不能参与其中,而其中以空巢留守老人的精神孤独更为严重。据调查数据显示,在子女外出期间,40.7%的空巢留守老人表示经常会有孤独感,而非空巢留守老人的这一比例为32.0%③。

二、农村养老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家庭伦理重心的转移与代际利益冲突

在这个以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后工业化时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更需要那些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旺盛的精力和创新能力的人,而上一代的老年人恰恰不具备这些,结果是有创新能力的年轻人变得炙手可热,老年人逐渐被迫退出社会这个大舞台,新生代优越于老一代的优势慢慢显现出来;加上生活方式的迅速变化,又使得上一代的经验在很多方面不再适用,失去了对年轻人的文化传授意义,老年人不再被看好,家庭的未来指向代替了过去指向。从而使家庭的伦理重心不可避免的发生下移——子女逐渐成为中国家庭事实上的重心,人们更多的关注下一代的发展,老一代的权威随着他们优势地位的丧失而跌落,成为家庭中的弱势群体,而其中尤以高龄、丧偶、无收入、低文化、体弱、女性老年人的权益最易受到损害。中国家庭已由往昔的以孝为本变为子女中心,出现“敬老不足,爱幼有余”的倾向。这一状况在农村更甚,从而成为农村养老问题突出的文化心理原因。

(二)流动家庭大量增加

流动家庭的大量增加是导致空巢问题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人口大规模的流动呢?一方面,过去绝大多数的剩余劳动力被集体生产组织形式所束缚,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后,人们拥有了更多的自主决定权,加上户籍制度的放宽和城乡劳动力流动限制的松动,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城市流动,寻求新的就业机会。但是我国农村劳动力可以进城务工的同时,仍然受到城乡户籍制度和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严重限制,大多数农民工无法在城市中为家人提供稳定的住所、良好的就医和其他生活条件,在这个前提下,使许多家庭不得不处于“分裂”状态,导致空巢老人群体的出现。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受累多,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获得较少的利润,并且劳动所得基本是固定的,就使得年轻一代对土地的重视程度逐渐下降,与此同时,生产的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专业分工为年轻人提供了很多非农就业机会,吸引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加上西方生产生活方式、文化价值观的渗透,以及市场经济对人们价值观念的影响,年青一代开始追求自我的发展和个性的解放,越来越关注自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他们逐渐走出农村,其中一些人无力赡养父母或不愿赡养父母。

(三)公共娱乐设施少

农村老人晚年精神生活单调一方面是因为子女只注意对老人物质生活方面的照顾,忽视了老人对情感方面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可供群众娱乐的公共设施少之又少,据本人的所见所闻,农民农忙过后只能把赶集、聊天、打牌等当作消遣,充其量再有一台电视机,抑或听听广播,甚至报纸都不经常读,至于体育健身设备、老年活动室、电影院更无处可寻。加上农村老人那一代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自身知识贮备有限,许多如读书、看报、写字、作画等娱乐活动并不适合他们,这也是造成他们晚年生活单调的一个主要原因。

(四)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在农村,2000年享受离退休金的老年人仅占农村老年人的4.0%,绝大多数的老年人还是依靠家庭的经济供养。农村的医疗保障形式包括合作医疗、公费医疗、商业医疗三种形式,覆盖面分别为8.9%、1.8%、0%。由此可见农村总体的医疗保障还是很薄弱的,家庭在很大③ 叶敬忠 贺聪志:《静寞夕阳——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第323页

程度上负担了老年人的医药费④。而最新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长期以来存在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许多事情都是领导在上面是这样号召的,下属在执行时却自作主张,自立标准,结果是政策确实实施了,但受益者却是中间人而非百姓。据调查的400名留守老人中,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人比例达89.3%,但目前仅有5.0%的留守老人从中报销过。对留守老人的小组访谈和问卷调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门槛高、程序复杂、就医费用“水涨船高”等是影响农民从中受益的主要问题。其中不少留守老人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后,医疗费用的涨价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农民能够获得的实际好处。因为缺乏很好的监督制度,使得一些人钻了空子从中获得私利,欺骗了上层也害苦了百姓⑤。

三、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传统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所以首先要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保护包括广大老年人在内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土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即使依法有偿流转,其收益亦应归老年人所有,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这一项规定能很好的保障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的晚年基本生活,使得他们在垂暮之年依然可以享有基本的土地收益,同时可以明确土地所有关系,避免这部分的财产纠纷。此外,我们应提倡父母与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规范赡养内容和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明确子女应尽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以保障老年人切实地享受到赡养扶助权利。同时,随着社会进步以及人口结构的转变,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并不能完全解决现在社会所面临的人口问题,我们应该致力于发展和完善社会养老新模式,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的养老事业,把无偿服务、抵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结合起来。

(二)发展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因此,进一步完善和贯彻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养老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要解决养老保险自身存在的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和保障水平过低等问题,以法律的形式把这一制度确定下来,避免因个人意志影响其在各个地方的推广和实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具有法律效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积极探索合适的投资渠道、培养和吸收投资人才,使农民的养老保险基金不但要保值,更要追求增值;国家适当提高投保档次,为他们讲清利弊,并鼓励农民积极投保,为日后养老生活做准备。其次,要努力改善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状况。规范和完善基金的管理制度,杜绝各地政府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发生;改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从所收基金中抽取的局面,建议由国家或相关机构直接发放经费或予以补贴。最后,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同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因地制宜,分类、分步实行。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国家计划用斗十年左右的时间推进这项制度,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和推广医疗保障制度

2002年,我国明确提出要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保证新型合作④

⑤ 赵宝华:《提高老年生活质量对策研究报告》,华龄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331页侯世标 石义金 张泉:《老龄工作手册》,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

医疗制度在农村的顺利实施,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向农民进行宣传,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健康保险意识。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合作医疗实施的全过程,在进行全面宣传的同时突出重点,把理论宣传与实际榜样结合,以激发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调动其积极性。其次,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机制,扩大筹资渠道。应采取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团体捐助的办法。通过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企业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捐款,因为农民收入很低,所以农民个人负担社会医疗保险方面应尽量减少,如果负担过高,农民就不会愿意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从而不利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最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领导都应该认真贯彻实施,实行责任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实施的公开化和透明化,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必要时可以把制度实施情况作为衡量干部政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四)鼓励他助和老年人自助

国家和政府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与五保供养工作的同时,还应鼓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开发式扶贫,扶持低龄、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老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等项目,增强贫困老年人的生产自助能力,如此还能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帮助他们重新找到自身的价值。同时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贫困救助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救助,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多种救助形式,普遍为贫困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扶助,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

(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老人的需求大致可分为:健康需求、工作需求、依存需求、和睦需求、安静需求、支配需求、直爽需求、求偶需求。由此可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好坏既表现在物质上,更多的表现在精神上。人到老年,对物质生活的享受已经没有太多的要求,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得到精神上的安慰,尤其得到儿女们的体贴和关怀。社区和村(居)委会应针对老年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老年人娱乐活动,并可以尝试兴办老年大学、老年健身和文化设施、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活动场所,引导他们参加各类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还应该组织志愿者定期走访、慰问老年人,帮助他们了解当前的国家政策和国际形势,为他们排解忧愁,使他们感觉到社会在关心他们,消除他们的社会隔离感。

(六)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大力开展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为人子孙都有无条件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心赡养老人,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增强贫困老人自身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使那些因子女不孝而导致贫困的老人自觉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与其不孝子孙作斗争,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被赡养的权力。最后,司法机关要搞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对那些有能力而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和遗弃老人的子女,经过多次调节无效的,司法组织要积极主动负责的向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对待这类案件要及时处理,依法裁决,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老人的利益。

农民在中国是一个庞大而不容忽视的群体,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备受人民关注。依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办法和发展策略,各地各级政府要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因地制宜的制定实施方案,努力发动人民群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以提高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建设全面、和谐的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张文霞,朱冬亮.家庭社会工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王树新.社会变革与代际关系研究.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3、张纯元.中国老年人口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4、赵宝华.提高老年生活质量对策研究报告.北京:华龄出版社,20025、叶敬忠,贺聪志.静寞夕阳——中国农村留守老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6、侯世标,石义金,张泉.老龄工作手册.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7、百度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综述,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068、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农村低保向亿万农民走来——我国将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10、百度网,李春根,新时期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200811、温家宝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光明日报2009,8,20

2.农村养老问题论文 篇二

一、目前农村养老面临的困境

(一)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形势严峻

联合国有一个统计标准,对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来说,当出现人口总数的10%是60岁以上老人或者人口总数的7%是65岁以上老人时,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按照这个标准,中国早在9年前就已经完全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据统计,2009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 714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5%;65岁以上老年人口11 30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5%。可见,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增速非常之快。而且60%的老龄人口都集中在农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报告中指出,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出城镇1.24%,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

(二)农村“空巢家庭”老人急剧增加

1980年以来,改革开放带来了工业的大发展,乡镇企业也随之异军突起,农民积极向外寻找发展的空间,大量农村的老人与城镇中的子女分离,使得农村老人住在农村,难以得到子女的照顾。不少在外打工条件相对较好的,大多首先考虑将子女带在身边,将更多的时间、金钱、精力投入到了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而后才是考虑接来老人。因此,在农村有着大量留守在家的老人。留守在家的老人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尤其不少独自生活多年的老年人,在心理健康和实际生活质量上都存在一系列问题。

(三)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

家庭养老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尤其是在农村,这种观念是根深蒂固、极难改变的。有的老人在有子女的情况下,如果靠其他的养老方式养老,会被别人诟病,老人自身也感觉抬不起头来。另一方面,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中国农村的家庭规模也开始小型化。“四二一”或者“四二二”模式的呈现,对于子女来说,家庭养老的压力是极大的。

(四)土地养老保障的功能减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对农村的其中一个影响是直接导致了农村留守老人的增多。老人经营能力肯定要比青壮年低。另外,农业人口减少速度虽然快,可是人均耕地的减少速度更快。换言之,农民可耕种的土地越来越少。耕地的减少和自然灾害的比例升高等因素,一个老人的土地收益已经不能满足其养老需求。

(五)农村社会保险养老制度不健全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正在试点阶段,如果说国家能够按照计划在2020年前在全国实施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可以像城镇养老保险一样担负起未来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那么,农民将实现“养老不犯愁”的梦想。但是,基于目前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只是在试点阶段,预计要在2020年前后才能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且其在制度及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未知的问题,因此,目前阶段农村养老保险还不能承担起养老这一重担。

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宣传,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立法

要想充分调动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就应该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养老保障进行宣传,提高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认识,增强农民对社会养老的信心,使养老保险在农村真正深入切实的推行。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相关制度大多是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出现,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立法,可以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国务院应该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把农村养老保险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出来,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基本原则、农保机构和被保险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资金筹集方式、管理体制、资金的运营方式和监管机制等,形成农村养老保险的理论体系,进而使投保人和管理者增加信心,使农村养老保险能有效地推行。一般地讲,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制定各项社会保障法制、法规的形式,将社会保障范围、对象、基本条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办法,以及政府、单位和个人三个方面的权、责、义等确定下来依法强制实施的,如果不立法强制推行,就难以普遍提高国民福利水平。所以,强制性和法律性是社会保障实施的重要特征。

(二)进一步完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养老支持力的重要来源之一。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是具有现代意义的养老制度。但是,由于政府财政投入责任的缺失以及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因此,其实施面临诸多难题。尽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拓宽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对解决中国未来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应当加大对其制度建设的投入,使其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在资金方面,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应当承担起大部分责任,加大针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投入,同时,积极地寻找其他融资渠道,结合民间资本,更好更快地拓宽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众多,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在不打击其积极性的前提下使商业保险也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的体系中,针对农村养老的保单,采取相应政策降低商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使广大农民买得起商业养老保险,从中受益以缓解养老压力。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代替现有的土地保障功能,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机制,才能消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优。

(三)完善和创新土地流转制度,继续发挥土地养老保障的作用

目前,农业收人仍是农民收人的来源之一,土地作为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是农民赖以维持生计的最后保障,要使土地真正发挥养老保障的作用,就要增加农业的比较效益,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农民养老的重任。在欧盟成员国,农民拥有土地,进行自我经营生产,供销由政府统包,农民的基本收入和养老保障缴费能力有保障。结合中国国情,作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条件,在保证中国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可探索建立新的土地流转经营机制。可以尝试建立一个非盈利性机构,专门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租等经营管理,农民可以将闲置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通过该机构“出租”,定期收取一定数额的租金和土地收入,而土地经营管理机构可将收到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公开招标,将土地转租给农场等集体组织进行规模经营,按土地质量收取一定的费用,充实农村养老保险的地方补贴部分,这个机构可由政府管理或委托其他机构管理。这样不但提高农业经济效率,在一定意义上“激活”了土地的保障功能,也使进城务工人员没有了后顾之忧,避免土地闲置浪费。

(四)转变农村单一的经济结构促使农民增收

如果农民的收入增加了,那么,对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解决就是一个很大的帮助。收入的增加也会吸引一部分青壮年回家发展,同时也解决了家庭养老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究其根本,增加农民的收入就是在增加土地的收益率的同时寻找副业,转变单一的经济结构。在增加土地收益方面,政府要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农民寻找农产品的销路。农民可以通过对农产品进行再加工,以获得农产品的附加值。在这样一个产业链条中,农民不仅可以获得农产品的生产价值,还可以获得其附加值。同时,这样还能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吸引更多的外出打工者回家发展,最终实现土地养老的功能。此外,整合现有土地资源,可以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的收益率。现在的农村耕种土地都是分散的,以家庭为单位自己耕种自己的。这样的情况无法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在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过程的各自为营,往往增加生产成本。同时也不方便进行机械化作业,无法提高土地的收益率。所以政府可以组织农民以村为单位号召大家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生产活动,在生产管理中规定责任范围,注重监督。

(五)明确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强调农民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1/3左右,并且在个人缴费不足时予以资助。中国目前已经步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不过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却低于世界一般水平,因此建议政府应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政策向农业倾斜,用实际的优惠吸引广大农民自觉参保,实现城市对农村的“反哺”。

第一,构建多元筹资渠道,让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支持,保证资金的充足。向农村土地经营者和农村个人账户参保人提供政策以及适度的资金支持;强化财政支出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使财政支出制度化、稳定化、持续化。第二,分担农村养老的风险。农民作为中国经济建设贡献大而索取少的群体,具有较弱的防御风险意识和能力。政府有责任为农民提供与其他公民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弹性较大,如果能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农民参保的热情和参保率就会大幅度提高。政府应通过补贴保费、设立由财政供养的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和人员编制、提供管理费等方式分担农村养老的风险,真正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第三,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管理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参保人的权益,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及运行的规范化。设立专门的主管机构,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运行的效率,节约管理成本。优化组合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促使其增值。

摘要:在“三农”问题中,农村养老是一个必须正视、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农村养老直接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一旦解决不好,势必会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影响农村社会生活的安定,进而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农村,保障,养老

参考文献

[1]董春红.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D].厦门:厦门大学,2008.

[2]余飞跃.家庭养老的困境与出路——兼论孝与不孝的理性[J].重庆大学学报,2011,(5).

3.农村养老问题探析 篇三

关键词:农村 老年人口 养老问题

1.目前我国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农村养老的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自我养老、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几种方式,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局面。由于社会的快速转型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受到新观念、新文化的影响等,目前仅依靠家庭养老已难以满足农村养老需求,农村养老在养老方式、资金、养老观念、养和养老法律法规方面产生了许多问题,难以保障老人度过一个安定晚年。

(1)农村养老在养老方式上的问题

家庭养老是一种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的养老制度, 这是我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模式,它与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农村养老问题缺乏关注,计划经济时期更多的社会福利是以城市居民为主体,城市居民享受单位福利,而农村缺乏相应的福利提供,由此在客观条件上人们解决养老问题也只能依靠家庭供养。现阶段各种农村养老院的空置率很高,服务设备不完善;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的给付水平较低等。

(2)农村养老在资金上的问题

农村养老问题在资金上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农村经济起步较晚,经济基础薄弱,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下,当地政府在对于满足经济困难老人和五保户的养老的资金需求已经是有所困难,因而对于其他投入在农村养老上的资金是十分有限的。另一方面,这也是受到我国长期以来,将经济建设放在首位观念的影响,各个地方的发展需要依靠经济的发展而带动,缺乏对于社会建设的相应关注,导致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脱节,因而国家层面对于农村养老资金的投入力度也不大。

(3)农村养老在养老观念上的问题

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文化不断涌入农村,人们的传统价值观不断受到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消费主义等新的价值观的挑战和冲击。人们的家庭责任观念、家庭义务观念等都在不断更新、蜕变, 传统的养老、爱老、尊老观念逐渐淡化,很多地方甚至出现了子女不愿赡养老人,把老人当作负担和生活拖累的情况,乃至对老人任意谩骂殴打,为了养老问题和老人对簿公堂,给老人的生理和心理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农村养老观念的淡化,给老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4)农村养老在保障层次上的问题

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大多只是注重给农村老人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而缺乏对于他们其他需求的关注,尤其是心理方面的需求。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基本需要依照发生的顺序,由低级到高级呈梯状分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对老年人而言,除了满足基本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外,更需是其他高层次的需要。由于年龄的增大和身体健康水平的下降,自身都会产生一定的无力和恐惧感,希望有人可以听他倾诉和分担,让他的老年生活不是自己孤单、寂寞的度过,仍然可以过得充实且有意义。

2.当前农村养老问题产生原因

(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般因素

从理论上来讲,人口转变是指在现代化进程中,人口的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逐渐向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转变的过程。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推断,人口转变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化上。总的来看,我国人口少儿抚养比和总抚养比都呈现出先升后降走势,只是少儿抚养比略低于总抚养比。

(2)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殊因素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生育率下降非常显著的国家之一,并完成了从典型的高出生率国家到低出生率国家的转变,这充分说明了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人口结构变化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在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至关重要的,因而国家和社会需要予以重点关注。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农村的经济发展情况、人们的传统文化观念、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情况,从而真正做到农村养老问题的良好解决。

(1)加大政府投入,依靠社会支持

首先现阶段我国政府资金的投入在农村养老中依然是承担着主要的责任,政府投入资金的多少是直接与农村老人的养老水平挂钩的,政府需要加大投入的力度。在轉型期阶段,政府的各项措施不要仅仅集中在某些农村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应该直接划出农村养老的专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以保证农村养老拥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才能最大效度地发挥作用。

(2)加强宣传,弘扬敬老爱老文化

敬老爱老一直是中国传统的优良文化,在现代社会仍然需要大力弘扬。针对当前农村敬老爱老观念的淡薄,当地政府在开展经济建设的同时,也需要注重精神文明的建设,开展各种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的文化活动和知识教育活动。

(3)制定和完善农村养老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要尽早研究和出台养老保险法,加强社会的宣传,使我国的农村养老走上法制化的进程,以法律的强制力和普遍性解决农村养老过程中的问题。一方面明确老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个人、家庭和国家在养老中的责任进行规定;特别是对于那些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法进行处理,从而保证农村老人各项权利得到切实的实现,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4)培育专业人才,提升服务水平

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快,在未来社会养老的方式势必会在农村养老方式中扮演主要角色,因而目前必须在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设上投入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当前农村养老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机构的数量有限和设施不完备,而是机构的服务质量较低。针对这两个主要问题,首先国家需要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人士开办养老院和福利院等社会养老机构,可以个人开办或者和国家进行合作,并进行爱心社会人士的评选表彰活动。

参考文献:

[1]刘强,梁国红.关于新形势下农村养老问题的思考[J].社会研究,2012,(29).

[2]许照红.对当前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思考[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36-39.

[3]龙方.论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完善[J].农村经济,2007,5:3-6.

4.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篇四

一、价值定位

鉴于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农村养老保险还无法普及,还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在近一段时间内社会养老保险还不能替代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所以,当前我国的农村养老要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集体养老为必要补充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二、巩固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

1、加强家庭养老的法制建设。家庭养老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是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重要保障。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在《婚姻法》、《继承法》、《民法》和《刑法》中都有体现,国家还专门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这些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的规定原则性强,规定了子女有养老的义务,但对子女承担的具体责任以及不承担责任的具体处罚措施没有明确规定,可操作性差。我们应该根据我们农村家庭养老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法律,用详细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子女的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责任就要受到一定的惩罚。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我们还要加强普法教育,把家庭养老、赡养老人等观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下去,让农民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尊老,人人养老。

2、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养成尊老敬老养老的高尚品德。二是把敬老养老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积极宣传敬老爱老的先进事迹,形成一种尊老敬老光荣,不敬养老人可耻的社会风气。

3、大力提倡女儿养老。养儿防老这一传统观念,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我们要对养儿防老的习俗进行改革,提倡女儿养老。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都得到显著提高,经济依附大大减少,她们也开始逐渐的掌握家庭权力,这就使女儿养老成为可能。当前就有很多无儿老人在女儿家养老,甚至有些和儿媳关系不好的老人也在女儿家长期居住。女儿也是父母亲手养大的,与父母的感情亲无隔阂,和儿子一样能使老人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得到很好的赡养。

4、政府可以为实行家庭养老的家庭提供政策上的优惠。这不仅是一种激励

措施,也是对家庭给社会分担责任的一种补偿,更是对农村老年人的保护和负责的担当。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政府可以对与父母同住的家庭和赡养老人的家庭给予税收上的优惠或住房上的补贴,也可以直接从物质上对农村养老的家庭提供资助。通过这种激励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家庭养老。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险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常运作提供物质基础。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农民生活贫困,没有经济能力缴纳保险费或投保档次太低,致使养老保险的养老功能降低。所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途径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让大多数农民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都切实感受到这一制度的实惠。

2、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政府要尽快地制定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通过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来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高广大农民对政府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决心和信心。

3、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由于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集体投入和个人缴费都严重不足。政府理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都不高的情况下,政府更应当加大资金投入。

4、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构建安全、有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内在要求,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运作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没有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就是再好的政策和规范也难以有效的实施,就是更多的基金也难以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功能。

四、规范集体养老

集体养老作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必要补充,对没有条件进行家庭养老又无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集体养老模式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养老制度,妥善管理好敬老院,给予五保老人物质和精神上的照料,让所有的老人都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当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众多,农村养老形势严峻。在农村很多老年人的生活还得不到保障,不能做到老有所养。很多农村老年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

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5.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问题研讨 篇五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和问题。现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生产水平较低,是导致农村养老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二是贫困老年人多,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也是导致农村养老问题存在的直接原因;三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滞后,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的改善;四是农村少数子女传统观念缺失,对赡养老人观念发生变化,靠传统的道德、亲情维系的家庭式养老遇到了冲击;五是农村费改税后,原有的优惠老年人的政策失去作用,新的配套政策又没有出台。六是从事服务农村养老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没有形成完整体系,从事者素质不高,福利待遇差,社会地位不高等都不能调动从业者的工作积极性。这些都是导致农村养老存在问题不可忽视的主要原因。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构想和对策。首先,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农村老年人占我国老年人口的大多数,他们的经济收入和医疗水平相对城镇比较低,解决好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深刻影响的认识,把关心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摆到突出位置。面对新形势,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首先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撑能力相适应、以切实可行的以土地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其次,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妥善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养老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对农村老年人的各项优惠政策,解决农村“三无”老人和因病、因残等其他因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三是继续支持和鼓励低龄、健康的农村老年人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提高自养能力,确保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对农村“三无”老人和其他特困老年人,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让农村贫困老年人也享受低保。四是按照国家政策扶持,农民自我保护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建立低水平、广复盖、适度保障的新型的农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问题。五是总结推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制度经验,研究完善奖励扶持措施,真正让每位老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第三、加快推行农村医疗助制度,解决农村老人的就医难问题。大力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做好这项工作,一是采取国家、地方政府和个人负担的办法,在农村逐步建立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农村特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缴纳个人负担医疗基金确有困难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筹措资金加以解决;三是各级医疗保健服务,为农村老年人看病挂号、就诊、取药、住院提供方便。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真正让困难的农村老人看得起病。

第四、加强农村乡(镇)社会福利院的建设,提高“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比例。一是继续全面实施省政府提出的“福星”工程,用几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使农村“五保户”除自愿投亲靠友供养外,基本上实现以乡镇福利院为主的集中供养,让农村这部分最困难的群众真正成为福利之星。二是将乡镇、村福利院、敬老院硬件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以保证供养对象有一个安全舒适、优美的休养环境。三是免征、减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后,原从农业附加中列支的五保供养资金,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地方在安排使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时,确保五保供养资金的落实,不允许截留、挪用,使“五保”老人做到应保尽保。

6.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 篇六

在当今社会,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和农村养老问题已成为了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整个国家已经开始将注意力转向了它,我们的政府也已经开始着手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社会老龄化是整个的社会发展趋势,而大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因此,老年人问题也必将成为当代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

为此,作为有志向,有抱负的大学生,2007年7月23日到26日,我们东北电力大学青年志愿者一行7人在吉林市永吉县西阳镇大岗子村和响水河村对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和农村养老问题做了调查。我们主要针对老年人的居条件及现状,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和文化体育等几个方面展开了调查。调查以访谈形式展开,在与老人谈话的过程中填写相关表格。我们走访了福利服务中心,入户和随机调查,咨询镇民政局老年庇护所等相关机构。

一. 入户调查和随机调查

1.老年人生活来源问题

该村老年人生活费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他们的子女供养,大多数农村老年人都和自己的儿子、孙子生活在一起,并承担部分的家务劳动,如做饭,打扫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二是少数体格交好具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自己还拥有土地,土地的收益基本归老年人自己支配。据调查该村正常家庭中基本不存在老年人生活困难的问题。另外该村有少数五保户,他们居住在大岗村的敬老院里。生活在敬老院的老人由财政局、民政局提供生活费用。生活在家里的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到10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保障了他们最基本的生活。

2.老人的医疗问题

医疗问题在农村问题中应该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大多数村民的经济条件一般,只可以承担老年人非重大疾病的费用。我们去的时候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该村实行,也能为该村老年人减轻了部分医疗负担。按规定,每人每年只需要10元,就可以根据不同的数目医疗费用享受不同比例的报销数额。此项政策在该村得到了很好的推广,绝大多数人都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尽管有村民反映合作医疗存在报销手续繁琐,且必须在定点医院看病等各种不便,但合作医疗为大家带来了明显的补助,所以村民都对这项制度表示肯定,并希望未来能在此基础上改进,更进一步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合作医疗制度给村民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在现目前,医疗费用主要还是由老人所在的家庭承担,当老人出现重大疾病,无钱看病,因病致贫的情况仍然存在,当然这个问题也是社会普遍问题,在医疗保险还未能在农村实行推广之前,这基本难以彻底解决。不过值得欣喜的是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发现有现遗弃重病老人的现象,就算遇到了重大疾病,家庭还是会尽力为其医疗。

3.老年人的休闲活动

由于现在农村的大多青壮年子女都外出务工以赚取比留下做农活更多的酬劳,所以该村的老年人要承担一些日常的简单田间劳作和家务劳动,家里有小孩的还要照看小孩,因此老年人的空闲时间并不算太多。在我们随机抽查的老年人中,部分老人偶尔观看电视节目。原

因有多个:一是为节约电费。二是给家里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三是现在的电视节目除新闻和极少的电视剧外,老人们都不喜欢。该村还没有设立图书角,原因是考虑到光顾的老年人不会太多。这与农村老人受教育的程度是有很大关联的,所以与城市的老人不同,这里的老人对国家大事也不太关心。对精神生活关注相对较少。

4.老年人的精神状态

我们随机抽取了几十个老年人进行了调查。其中对生活感到满意的比例超过了80%。大多数老年人对目前的生活现状都表示满意对未来的预期都充满乐观,这里的老人更多的体现出了与世无争的清淡。由于该村老年的生活比较充实,生活中有琐碎的伙计,家里有孙辈的孩子,所以笼罩在城市老人中的孤独感和彷徨感在该村很少见。该村被调查的老年人绝大多数没有宗教信仰,他们并不迷信于鬼神。

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老年人对目前生活感到满意,晚年生活幸福安康。老年人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率为 94.4%。调查中,有 63.3%的老年人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感到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 31.1%的老年人感到基本满意;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感到不太满意的占 5.6%。调查中,有 96.6%的老人对子女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照顾是满意的;感到非常满意的占 24%;感到比较满意的占 53.1%;感到基本满意的占 19.6%;感到不太满意的仅有 3.4%。

村医院的调查

在村医院里我们有幸采访到了前任院长,而且这位院长担任此职位长达十七年之久。院长也反映老年人普遍都患有慢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骨质疏松并发症等疾病,而且“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在农村十分突出。在老人的传统观念中,都已经一大把年纪了,不想再拖累儿女了,即使有病也最好一托再托,没到病倒就不会去医院,而且,现在农村的收入依然比较底。而解决这一难题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则成为院长和我们的主要话题了。院长介绍说,在这一政策出台后,医院的就诊率逐步增高了,住院人数也有所增加,此前一年才能有几十个老年人就诊,而2007年的半年就已经有超过一百二十人就诊了。

在采访的村民老人中,大家也普遍反映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解决了很多困难。

老年人的精神状态

7.浅谈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 篇七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 农村老年人口这个弱势群体是不容忽视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以及缩小城乡的贫富差距有着重要而深刻的意义。所以, 我们应把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以重视, 探索出可行的路径来解决这个阶段的农村养老问题, 是目前最主要的问题之一。

一、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村老年人口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人们的生活质量普遍得到了改善, 但就目前情况来看, 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并未得到提高。在农村, 子女供养以及老年人自己劳动构成了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在我国农村,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社会劳动的概率是65.85%。构成老年人收入的主要部分还是老年人自己的劳动所得, 其次是子女的赡养费, 社会福利方面只占到了一小部分。从政府对于老年人的福利保障方面来看, 并不是所有的农村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帮助, 调查显示, 只有一小部分的老年人能定期收到政府发放的福利品, 这种情况一般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出现, 而大部分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得不到政府的帮助, 没有社会保障的。

二、目前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现状分析

在当代中国农村, 农村老年人养老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 养老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变化和需要

60岁的老人在快速发展的农村有退休制度作为保障, 但这只是部分的中国农村地区, 大多数农村老人没有享受这样的补贴。很多老年人养老的主要去处——养老院发展比较落后, 很多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并未建立, 老年人有病不能医、生活不能自理等问题都未得到解决。近年来老年人协会虽然在快速发展, 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组织体系亟待完善。人们一直认为老年人协会对于老年人的养老会发挥领先作用, 可以解决农村家庭养老纠纷。因此, 我们期待着农村老年协会扮演更大的角色, 指导和监督家庭养老, 使问题缩小化, 逐渐实现问题都能在农村中得到解决的良好现象。

(二) 农村老人以往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目前来看, 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最主要形式, 但是随着中国社会化的不断发展, 中国的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家庭养老的形式使得儿女的负担过重, 很多家庭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承担不了。显而易见, 这种现状使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困惑。

三、改善农村养老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要加速完善中国农村

责任编辑:陈贵娟

的养老保障体系, 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关键环节

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是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来定, 主要有家庭支持机制、个人养老机制、社区养老机制以及社会养老体系, 前两种应该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后两种主要属于社会养老的范围。

(二) 对弱势群体要倍加关心和帮助

在农村, 有很多老年人都属于弱势群体, 比如说: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 衣食住行不能自理的老人, 儿女对老人的赡养存在分歧的老人, 等等。这些老人基本上无法采用家庭养老的方式来养老, 所以国家、社会以及老人所在的社区都要给予更多的帮助和关心, 可以在平时多去帮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节假日送去更多的祝福和安慰, 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慰藉。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 身体越来越不如以前, 针对这种情况, 可以通过医疗援助的方法帮助他们, 比如适当减少治病拿药的医疗费用, 发送医疗援助卡等方式, 使他们能够得到医治, 减少现实社会中“没钱看病”的现象, 保持健康的身体安度晚年。

(三) 转变人们的认识和想法, 不断改变人们对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上的片面想法

1. 随着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发展, 农村建设也不断完善, 人们对农村的养老观念也要逐渐改变。

要改变单纯依靠家庭养老的形式, 适应新时代下的老年人养老模式, 依靠社区、社会以及家庭等共同养老, 这样既能缓解家庭的压力, 也会带动社会的共同进步。

2. 重视农村养老问题, 完善农村养老保障机制。

在现代社会当中, 家庭养老这种模式并不是永久持续的, 所以不能只靠家庭来给老人养老, 建立和健全养老保障机制是必要的。只有这样,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才能快速得到解决。因此, 我们要转变想法和观念, 对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

近些年来, 由于中国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老年人口不断增多,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越来越严重, 针对这种情况的发生, 以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希望能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有一些帮助, 能够让他们在舒适安定的环境中安度晚年。

参考文献

[1]赵雨亭.银龄新论[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4.[1]赵雨亭.银龄新论[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4.

[2]丁润萍.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撑条件[J].理论探索, 2005, (4) .[2]丁润萍.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撑条件[J].理论探索, 2005, (4) .

8.我国农村养老模式问题探讨 篇八

卫腾(1990-),山西临汾人,男,汉,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制度。

摘要:由于经济的发展、医疗技术的进步等原因,全球人口在几十年间呈快速增长状态,与之而来的便是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人在年老时身体心理都比较脆弱,需要比普通人更多的照顾。而较之于城市,农村老人由于物质匮乏,其养老问题往往更加突出。城市化的发展、农村青壮年人口向城市流迁,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家庭结构核心化、传统价值观念的变化、农村土地政策的变化等都给目前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

关键词:农村;养老模式;老龄化

一、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模式

首先是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指当父母或长辈年老时,以家庭为单位,由子女向自己年老的父母提供包括照顾的养老模式,这种照顾不光是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这种传统的养老模式目前仍是当前我国农村老人养老的主要模式。其次是自我养老。自我養老,简单地说就是自己养自己。一方面是指在物质层面,老人年轻时自己存下钱,老了后用这些钱来提供自己所需或者在年老的时候继续劳动来挣钱养活自己。另一方面是指在精神层次,老人不对子女产生依赖,而是通过参加老年活动等形式丰富自己的生活。也就是说,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老人都不依靠子女,都是依靠自己。最后是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正好与家庭养老相反,不是依靠家庭,而是依靠国家、社会、集体等来为其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模式。一般而言,社会养老是与社会化大生产联系在一起的正规养老制度,主要形式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农村敬老院是该种养老方式的典型。

二、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困境分析

(一)家庭养老逐步弱化

首先是家庭结构和规模发生巨大变化,子女养老负担加重的问题。其次是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大量“空巢家庭”的出现,使得对留守老人的生活照顾、精神慰藉都造成了不利影响。最后,传统孝道观念受到冲击,“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观念盛行也冲击了家庭养老这种模式。

(二)自我养老不确定性增加

首先是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人均分的土地政策导致的土地低生产效率以及城市化导致的失地农民增加带来的土地收入减少的问题。其次是自我储蓄存在的风险。一方面是农村居民能不能在年轻时有所储蓄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考虑到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因素后的储蓄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最后是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水平低、保障水平过低、地区差异明显等问题带来的自我养老不确定性的增加。

(三)机构养老普及度不高

首先是福利性养老机构保障面过窄的问题。福利性养老机构在农村主要是指公办性质的养老院,其收纳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但符合“五保”要求的老人在农村的老年人口中毕竟只占少数,大部分农村老人就被排出在这之外了。其次是私营养老机构发展缓慢的问题。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养老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性质不明确、政策落实困难、鼓励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缺乏执行细则、地方政府在转达文件时没有将指导性政策具体化为可操作性的措施,优惠政策落实难度大等。

三、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体系的建议

(一)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回归养老本质

1、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家庭养老物质基础。为什么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较城市老人更加突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穷”。怎样才能不穷?答案当然是挣钱,增加收入。怎样才能增加农民的收入?自然就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各地应当从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发掘自身的特色,如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和特色旅游业,开发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增加农民收入,为家庭养老提供夯实的物质基础。

2、创造条件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以及城市建设的需要,农村的青壮年现都选择到城市去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而不是子承父业留在农村依靠土地为生。城市虽然意味着更高的收入,但也意味着更高的生活成本,这就降低了储蓄能力,也导致西部农村大量“空巢家庭”的产生。子女不在身边,老人得不到子女的日常生活照顾,会使老人的生活质量下降。所以各地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兴办实业,为当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使农村人口尽量就近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减少生活成本的同时也方便了对家中老年人的生活照顾,从而保障家庭养老拥有足够的劳动力资源。

3、大力弘扬“孝道文化”,稳固家庭养老模式的伦理文化基础。家庭养老不仅对养老提出了物质要求,也包括对老人的精神照顾。在某种意义上,精神上的照顾甚至超过了物质上的帮助。因此,孝道文化的传播就显得很有必要。首先,党和政府应当给予孝文化一定的重视,并将其体现在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起到“主线”作用;其次,大众传媒作为如今引导舆论最有力的方式,在报导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增加对能够体现孝文化事件的报导,弘扬正能量;最后,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提高自身的修养,怀着感恩的心对待赐予我们生命的父母,在物质、精神方面都让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二)提升个人养老能力,培育自我养老意识

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土地收入。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他们几乎唯一的生命补给线。为了延续这条线,就得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村能从土地获得一定的收入来自我养老。这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二是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三是必须实施严格的土地征用制度,创新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引入市场机制,不断加大补偿力度,为被征地的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保障。

2、增强储蓄意识,奠定自我养老物质基础。古人云“靠人不如靠己”,亲身儿女也不一定可靠,尤其是在农村这种物质条件还比较匮乏的情况下。老年人要“未雨绸缪”,在自己年富力强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时攒下一笔钱,专门用于解决自己以后的养老问题。

3、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首先,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鼓励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参加商业保险,实现养老的多重保障。其次,对于参保的农民,尤其是对于参保的“纯农户”,国家应当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减轻他们的参保负担;同时,应当加大对养老金的财政补贴,增加其在财政支出中比重,提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即使调整发放水平,承担起国家在社会化养老中应尽的责任。

(三)促进机构养老快速发展

1、强化政府责任、扩大集中养老规模。从公共权力的角度,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在自己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后获得国家或者政府的照顾。因此,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当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以及维持养老院运作的正常开销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的增长着力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应当对那些基础设施差、供养人员少、管理混乱的敬老院进行合并,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2、多模式建立、经营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的建设,政府既可以全权包办,也可以和社会各方合资兴办或者引入民资外资独资兴办,同时也要发挥民意慈善作用;至于敬老院的经营管理,既可以由政府独自经营,也可以由业主自主经营或者采用公办民营的方式。(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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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钮学兴.江苏省苏南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社会福利,2012,(8):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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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维才.中国农民养老保障论[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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